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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收费物业方案范文(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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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院收费物业方案范文(优质15篇)
2023-11-20 22:48:56    小编:ZTFB

制定一个合适的方案需要团队协作,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和专长。在编写方案之前,我们可以进行头脑风暴和会议讨论,汇集各方的意见和建议。方案制定不仅需要理论的支持,更需要实践的经验和过程中的总结。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改善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促进城区车辆文明停放。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柱县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区域、限定时间、有偿服务、分步实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车泊位资源,理顺停车管理体制,加强停车管理,完善城市停车收费管理机制,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实施范围。

天柱县城区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包括凤城街道、联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学街道集镇区域,按照“分步推进、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进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管理范围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县住建局(市政)、县公安局(交警)等部门另行确定。

1、道路泊位:滨河北路(便桥—廊桥)、滨河北路(廊桥—鉴江桥)、廊桥—观音洞、北门街(平安小区道路)、凤凰城(水印蓝庭售楼部门口道路)、中心市场路(汽车租赁门口)、电信路(供电局旁中山路—滨河南路)、电信路(电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场路(水东门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中心市场路(中心市场第二个转盘—清江路口)、鸿发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凯旋路(东方国际ktv—金山大道)、凯旋路(家居广场后门—擎天路)、司法局门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门路(老县委门口—物资局)、妇幼保健站门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蓝庭—中山路)、高龙路(滨河苑城—自来水公司旁)、高龙路(农发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凯旋路北段(东方明珠旁)、健龙路(中心嘉园售楼部—水岸星城)、民生商业街(教育局门口—水岸星城)、永华街(加油站后第二条路)、安居街(凤城街道办门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纪委门口)、新业街(威斯滨酒店后面道路)共计912个停车位,其他路段将根据城区停车位设置和交通实际情况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车场:国资公司停车场、体育馆停车场和县影剧院停车场。

(二)收费时间。

1、道路路内泊位:7:00-20:30。

2、停车场:0:00-24:00。

(三)收费标准。

道路路内泊位和停车场收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不可上浮,经营者可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优惠。

车型分类:12座(含12座)以下客车及2、5吨(含2、5吨)以下货车为小型车;12座以上客车及2、5吨以上、10吨(含10吨)以下货车为中大型车;10吨以上货车为超大型车。

1、路内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3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单次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免费停放时段20:30-次日7:00。

(2)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2、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1)小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2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夜间20:00-次日8:00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0元,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18元。

(2)中大型车,30分钟内免费,超过免费时段1小时内收费4元,1小时后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收费,每天最高累计收费不超过25元。

(3)对执行任务的军车、制式警车、消防车、抢险救灾车、办案执法车、处理突发公共应急车辆免收停车费;对执行紧急服务的救护车、市政设施维护车和殡葬车免收停放服务费。

(4)同一车辆在同一停车场24小时内多次进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车费。停放超过24小时按收费标准重新累加计费。其他车型停放的按所占车位数计费。

(四)收费方式。

现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公众号支付、小程序支付、智慧停车app支付。

(五)收费实施时间。

1、体育馆停车场、影剧院停车场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开始计费。

2、路内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开始计费。

(六)建设管理模式。

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了天柱县城区路内泊车位和停车场20年特许经营权。由天柱县擎天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停车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实施,并组建管理、收费队伍,统一服务标准、统一执证上岗。

(七)其他配套设施。

1、标识标牌:路内停车泊位,在收费路段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停车场泊位,在停车场入口处设立收费明码标价牌。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二

根据业户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以外的收费服务。建立特约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并以适当方式向业户公示。有专门的部门或者人员负责特约服务的接待和安排,严禁员工私自提供特约服务,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按要求提供特约服务。

根据业户需求开展特约服务,特约服务类别需向业户进行公示并适时更新。

二手房出租买卖服务、房屋装修服务、社区金融服务等。

特约服务收费标准符合市场需求定价,收费标准需向业户进行公示。

完成业户特约服务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特约服务内容、价格、服务态度、服务技能等进行回访。

6.其他服务。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三

航空路等八个停车场均由xxxxxxx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管理,采取无人值守方式营运。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情况。

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十四条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的收费标准,由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xx年2月15日,襄阳灵秀家园智慧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关于制定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的定价申请。

(二)停车场现场探勘情况。

我局2名工作人员对停车场进行了现场踏勘,停车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适场地,申报场地与现场踏勘位置相符;

2.设有明显的车辆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标志和标线;

3.配有巡检人员定期巡检;

4.计费设施已安装到位;

5.内部收费管理、财务管理、安全防范、岗位责任等规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1.定价权限。根据《湖北省定价目录》,“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及公益性特征的机动车停车实施服务收费标准”定价部门为:市(州)、县人民政府,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我局有定价权。

2.是否属于政府定价。根据《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第五条规定,下列场所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可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全额投资建设的停车场;

以上停车场符合上述规定,应纳入政府定价。

3.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湖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xx〕151号)等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差别化停车有关要求,综合考虑停车设施等级、服务条件、供求关系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区分不同区域、位置、时段、车型和占用时长等,拟定以下收费方案。

(1)小、中型车3小时内(含)收费5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20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8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40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20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500元。

(4)停车30分钟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2.钻石大道停车场、钻石大道北生态停车场。

(1)小、中型车4小时内(含)收费5元,4—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0.5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15元。

(2)大型车3小时以内收费7元,3—24小时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时加收2元,夜间(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一次停车24小时内最高限额35元。

(3)小、中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150元;大型车实行包月计费方式的,每月不超过300元。

(4)停车1小时内,免收停车费。

(5)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

(二)优惠减免政策。

1.对悬挂公安部门核(换)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车辆,停车前2个小时免收停车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超时停车,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等免收停车服务费。

3.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如残疾人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残疾人专用通行证驾驶残疾人本人专用车辆,免收停车费。

4.车型大小具体分类,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有关机动车类型划分的规定确定。

(三)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实施收费时,在停车场入口处和交费处醒目位置,按明码标价规定公示车型分类、计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机关及价格举报电话等有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一)风险评估情况。一是停车服务车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务于民、方便于民,有利于社会效益提升;二是优惠幅度更大。全省执行30分钟免费停车,对新能源汽车,多数规定2小时免费,第二个2小时减半收取停车费。停车超过4小时,按正常标准收取停车费。综合评估,本方案无风险。

(二)执行时间。拟定标准于印发之日起执行。

(三)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xx年7月25日。

(一)邮寄:。

(二)联系人:。

(三)邮箱:。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四

为维护洛宁县城良好形象,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依据洛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洛发改〔20xx〕2号)文件精神,综合考虑我县经济水平及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借鉴周边县收费标准,经研究,对洛宁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提出如下方案:

(一)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1.政府的财政性资金、国有建设投资公司等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2.重要的交通枢纽停车设施:包括机场、车站、码头、城市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换乘站等。

3.经批准的道路临时泊位。

4.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旅游景点停车设施。

5.公立医院、学校及政府投资建设的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配建的停车设施。

6.大型节庆活动期间,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临时停车场(点)。

(二)下列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1.除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外,其他依法设立的停车设施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2.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建设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议确定。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停车设施,要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社会投资者。具体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的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一)城区内道路两侧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以内免费,收费时段为:早8:00-晚8:00,其他时段不收费。

(二)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小型汽车每次3元、中型汽车每次5元、大型汽车每次8元,30分钟内免费,过夜不分车型每次10元,24小时跨时段按过夜标准收取,不得分时段累进收费。

(三)新能源汽车按以上标准减半收费。

机动车划分为摩托车、小型汽车、中型汽车、大型汽车四个类别。汽车大小规格分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xx)规定执行,小型汽车: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客车或总质量小于4500kg货车;中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货车;大型汽车: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客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货车。

(一)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30分钟内免费,机动车停放超过30分钟免费时间未驶离的,计费起算时间按入场时间计算。

(二)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应急抢险救灾的车辆。

(三)在城市道路设立的`专用临时停车泊位待客的出租车。

(四)行政机关查封、扣押车辆产生的停车服务费用,由查封、扣押车辆的行政机关承担,不得向当事人收取。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

(一)停车场经营者应依法取得停车服务经营资格。

(二)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按照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在机动车存、停放场所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定价形式、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停车场点应加强收费管理,加快推进停车收费电子缴费技术建设,设置相应的电子计时装置,确保计时、计费准确。停车场收取存放服务费,必须使用合法票据,收费人员不给付发票的,车辆存放者有权拒付车辆看管服务费。

(四)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服务收费,经营者上调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时须提前一个月在经营场所向社会公示,不得联合涨价串通涨价,自觉维护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五)停车场收费人员进行收费时应穿着统一标识服装,佩戴明显标志和相关证件。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存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杜绝事故隐患,防止车辆丢失、损坏。停车场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损毁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五

根据物业管理思想,为打造物业管理精品,对新员工上岗进行工作培训。

1、新员工上岗培训期为180天。

2、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概述,小区物业管理流程,物业管理服务理念,专业服务技能与技巧、投诉、应急工作处理程序,军事化训练等。

1、通过实际工作中所产生的问题,不定期地安排当事人(指员工)参加班后的专题培训。

2、每位在岗员工每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指引培训。组织员工座谈会,交流事件处理技巧及与业户沟通的经验。

3、上岗循环培训的考核办法。

在实际工作当中,业户的投诉率和员工违章的行为是评价员工工作的基础。并通过理论与实践考核,淘汰不合格的员工,达到优化管理的目的。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六

由于就诊人数众多,车辆频繁进出,很多医院都面临了巨大的停车难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成为了医院建设的主要课题之一。贵州省花溪人民医院就遇到了这个问题,作为全区最大的县级综合医院,每天进出医院停车场的病人车辆给医院的停车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解决这个难题,该医院停车场管理负责人找到了厦门大手,以寻求一套完善的停车场管理系统方案。

大手了解到,花溪区人民医院承担着全区30万人口的医疗服务,由于其就医水平较高,有些病人还不远万里前来求诊,年门诊量均在12万人次以上,其中每天的病人车辆约在2000车次左右,如何促进车辆有秩序地快速进出成为了停车管理的'重点。

基于这种情况的存在,大手为该停车场设计了一套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使用pm810自动出卡停车场管理系统,整个停车场设计为一进一出。就诊车辆在进入停车场时,触压入口地感,控制机会自动吐出一张已经记录相关的停车信息的停车卡,带车主取走停车卡之后,入口道闸自动升起,就诊车辆快速进入停车场;当车辆出场时,车主将停车卡递给收费人员,带交完费用之后道闸自动升起,车辆快速离场。

pm810系统采用的是自动吐卡功能,只要车辆触发到地感线圈,地感线圈将会立即向系统传递信息,系统经过处理后发送命令让控制机自动吐出一张记录相应车辆的停车信息(停车时间、计费类型等)的停车卡,车主不需要到处寻找取卡键便可以快速取走卡片。当停车卡被取走时,控制机会自动感应,并将信息传回系统,系统发送命令至道闸完成抬杆动作,车辆则实现快速入场。

花溪区人民医院自从采用了大手提供的这套停车场系统解决方案之后,之前所存在的因停车场出入口拥堵造成延误就诊病人时间的情况得到解决,从而进一步提升了整个医院的良好形象。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七

按居住情况来分:。

(一)已居住。

已居住小区的户,相对来讲是比较好收的,现阶段已居住400余户,预计到xxxx年底入住户数500余户。在收不上来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采取入户收费的方式,在住户的休息时间进行收费。

(二)未居住。

未住进小区的户,相对来讲物业费收取是很困难的,可采取的方式首先是电话通知在通知时间未到的,发送ems催收,如在本市居住,可采取上门收费,同时要时刻“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

另外,根据物业管理的特点,收费期开始时可将仍未装修的户进行停水、停电,在业主未交物业费办理装修手续时要求其交纳物业费,否则不予办理。

按性质来分:。

(一)好收。

1、平时交纳所有费用都没怨言的户。

2、租户包括门市,租用门市或住宅的用户,因为在租用期业主都将条件讲好,物业费一般都是由承租人支付,所以承租人的物业费往往是很好收取的。

3、与部分员工有关系,或平日关系不错的户。

(二)不好收。

1、维修问题未果或还存在物业或其他部门没有给予解决的问题。

业主常常会在收物业费时提出家里的报修问题,或以前反映的某些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据此而不交物业费。

遇到此类问题,收费员应保持冷静,根据业主所提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1)维修未果的。

对于业主提出维修没有及时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记录,将所述问题详细的记录下来,同时告知业主,此问题物业公司会尽快联系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处理达到业主的满意。

在维修的过程中,随时跟踪回访,采取电话回访也可入户,在你的随时跟踪以及密切的关注下,业主常会把物业费交给你。

(2)其他部门没有解决的问题如房屋设计问题(1#、10#卧室不能挂窗帘)。

对于此类问题,同样也是做好详细记录,同时进行解释,此类问题属于地产遗留问题是设计不合理,与物业的管理无关,物业费包括(九项)无一项与此类问题有关,当然物业公司会起到积极协调沟通的作用,所有反馈的信息物业会及时与业主反馈,但主责不在物业。

如工作到位业主仍不交纳物业费,可采取书面通知,起诉的形式。

2、内部员工。

内部员工虽然年底可以报销物业费,但一般员工都想等到年底再交,这是所有内部员工的心理,能拖延时间就不会提前交费。

对于内部员工无故不交或延期交费的应直接采取停电、停水的方式。没有情面可讲。

3、特殊户,与高层领导有关系或有重要社会背景的。

这类业主对物业费的交纳不会很积极,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有一些特殊关系,物业也不会对其怎样,尤其不会进行停水停电的处理,所以经常是不配合物业的收费工作,迟迟不交。甚至有社会背景的会找一些特殊关系要求免收。

既然业主与我公司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如果是上级领导同意免收其物业费,同时有书面资料,我们可以进行免收。

但我们始终要坚持收费一致的原则,如果此类业主无故不交费,那么可根据其与公司的相关关系,找到公司的相关领导或工作人员协调,最终收取其物业费用。

现阶段xx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整体来看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对于有车而没停车位的业主,收起物业费来可以说是难上加难了。

由于xxx小区是整个xx物业公司的示范小区,所以很多方面的管理较其他小区控制严格,如车辆管理。

小区门口外,每日都有二十几辆车停放,原因是未在小区内租用或购买车位,小区的现状是地上车位二十个,仅出租,每个每月80元;地下车位286个,销售7万5,出租200元每月,对于小区业主的现状来讲,承担不起。同时临停车位少,仅9个。没有车位的车辆只能停到小区外。对于此景,物业公司只能秉承公司管理的总方针,虽然业主提出此项管理不合理但物业公司为了小区整体环境与秩序,只能如此。

5、无故不想交物业费的。

这类业主属于蛮不讲理类型,不管你怎么说怎么讲,他不会听进你的解释,就是一个观念“不交”。

对于此类业主进行起诉。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八

(一)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物业综合性管理服务;

2.房屋天面、外墙等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电梯、消防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和安防、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车辆停放秩序维护和车位经营的协助管理;

8.人防工程的平时维护管理;

9.装饰装修的协助管理和服务;

12.本物业法律、法规等规定由乙方负责服务的其他事项。

(二)乙方应当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应责任。

(三)实行小区清扫保洁服务外包的,乙方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纳入清扫保洁服务合同,并对生活垃圾投放结果不符合分类标准的责任作出相应约定,督促保洁员协助业主、物业使用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四)乙方应当参。

(五)乙方可以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但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得在物业费列支。

(六)电梯、消防设施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设备,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企业进行维修和养护。电梯维保服务采用电梯原厂商提供,乙方采用任何第三方电梯维保服务则必须得到甲方书面确认。乙方不得将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甲方作为电梯的产权人有权指定任何物业服务人管理电梯,乙方应予以配合。

(七)全体业主、部分业主或单个业主可以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事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等相关事宜由委托人与乙方另行商定。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九

为合理利用好现有停车资源,切实解决县城中心城区“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_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1046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分流,提高停车场点资源配置效率,促进交通疏堵保畅。充分考虑阿坝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以及停车场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核定停车场点(泊位)收费标准。

县城内机动车停车场点分为:室外专业停车场、室内专业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

根据不同停车场点的性质和特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

(一)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车站、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旅游景区、公用和公益服务机构所属停车场对外开放等停车服务)收费、经有关部门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非自然垄断经营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商场、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建筑的配套停车场、商业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企业单位(不含公用企业)内设停车场等停放服务)收费,实施市场调节价,可参照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收费标准执行。

收费标准方案。一类区域:起价3元/泊位/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首小时后每小时2元。每天最高不超过27元。二类区域:起价2元/泊位/1小时,首小时后3小时3元(不足3小时按3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4元。

(二)室内、室外专业停车场泊位收费标准。室内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内不得超过15元;大中型汽车起价7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3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22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室外停车场收费方案:小型汽车起价4元/泊位/4小时(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4小时后每2小时加收1元(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算),每天(24小时)室外不得超过14元;大中型汽车起价5元/泊位/4小时,4小时后每4小时加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15元;摩托车起价1元/泊位/6小时,6小时后每6小时加收1元(不足6小时按6小时计算)。每天最高不超过4元。

各类专业停车场、车主需包月停放的,包月费用最高室内不得超过260元,室外不得超过220元。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根据停车场性质、权属、经营管理形式等,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主体为持有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关手续的经营主体。临时占道停车经营主体还须同时取得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经营权。

(二)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时段。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计时收费,城区临时占道停车场点收费时段统一确定为8时至21时,其余时段不得收费。各类停车场点(不含医疗服务机构停车场点)对停放不足15分钟(含15分钟)的车辆,不得收取停车费用。

(三)临时占道停车场点实行计时收费。各临时占道停车场点经营主体必须配备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

(四)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开放标准及备案要求。各室内、室外停车场点必须配备全景摄像头、具有计时装置的停车终端、能现场向停放车辆的车主打印含停车时长等内容的票据,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将停车收费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在醒目位置公示,方可对外开放停车。

(五)机动车停车场点停放发生事故责任划分。机动车在停车场点发生擦挂、碰撞、盗窃等,事故责任纠纷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六)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须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

(一)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

(二)按有关法规规定设置的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供残疾人免费停放。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它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所有停车场点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显著设置统一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定价主体、经营者名称、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

为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物业管理小区,做好物业管理对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根据《福州市房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社区、街道成立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负责对具体实施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和服务行为,提升行业形象,促进物业管理和谐健康发展。组长:陈桂凤(建设局局长)、副组长:庄强(建设局副局长)、成员:陈乃秋(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陈蒲儿(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林学贵(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王丽香(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职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福清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联系人:林学贵电话85197229。

二、明确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物业服务企业自查自纠与行业主管部门检查督促相结合、全面规范和重点提升相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整改整治,以达到促进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面貌明显改观,行业管理得到加强的目的,力争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分步组织实施,措施落到实处。

(一)前期准备与动员部署阶段(8月初至8月10日)。

1、动员阶段。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社区、街道及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分布实施计划。。

2、对全市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3、制订工作方案。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情况,制订物业项目整改提升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及责任人。物业项目整改提升方案要于8月20日前要报我局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至10月初)。

1、召开各物业服务企业治理动员大会。布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如实填报“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检查表”对存在问题的小区一律在9月5日之前自行整改完毕,并向协调小组提出整改书面报告。

2、根据示范项目考评标准,采取靠前服务、跟踪推进的办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新申报创建示范项目的指导。同时,对现有已评上省、市级示范项目将采取“回头看”措施,加强检查监督。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问题要责令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同时把物业企业及管理服务项目结合开展物业管理规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作为今年资质审验考核评定的主要内容。

(三)整改、抽查阶段(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责令物业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不落实的,将采取相关措施,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

2、对个别严重存在问题的物业小区进行再抽查。

四、严格工作要求,务求阶段实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实施。

1、提高思想,统一认识。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性行业,是改善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和促进和谐社会、城市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落实责任。加大对规范提升专项行动的日常督查,跟踪项目进展、掌握工作动态,对物业企业对专项行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物业项目规范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对拒不整改、不执行、不落实工作方案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合同履约情况动态监管,每周安排不少于1个工作日对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三)扶持行业发展。加大行业扶持力度,扶优扶强,引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扩大经营规模,拓展经营项目。重点培育一批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业主满意度高、诚信服务的品牌企业,带动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四)加强宣传力度。以简报、信息报送的形式加强工作动态交流,上下情况沟通,同时要组织新闻媒体宣传典型示范项目,曝光、通报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引导业主支持和主动参与物业管理活动,营造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一

在小区内增加挂放小红灯笼,南大门摆放花卉,增添春节的喜庆气氛,继承中华元宵节日的传统文化。

年月日—月日。

1、阳光嘉园主干道上玉兰树上。

2、南大门前。

小红灯笼80个、铁丝200米、电线200米、灯泡80个、灯座80个、花卉一批(具体现场再定)。

1、经营组在年月日前负责安排采购与租赁物资到位;

2、月日前由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布置完毕;

年月日由负责组织人员将布置物资进行清理、收集交综合组进行入库保管;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二

一、活动目的。

为了鼓励业主积极缴纳物业费,提高收费率,保证公司主营收入,定于4月份开展“预交物业费送石羊大米活动”

二、活动时间。

4月4日--204月30日。

三、活动对象。

澄波湖壹号小区所有预交年、物业费的.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四、活动内容。

3、凡另预交20一年物业费的业主均可获赠石羊集团优质大米三袋(5kg)。

五、注意事项:

1、本活动只针对小区内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2、参加本次预交物业费的业主必须无任何欠费,有欠费的业主必须缴清全部欠费后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根据公司20xx年度物业费收缴率要求,在保证客服日常工作正常合理运转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物业费收缴,更好地完成收费目标,现制定20xx年6—12月物业费收缴计划。

计划分解如下:

一、催缴准备工作。

1、核实当前各商户缴费情况,列出未缴户数,以免误催,招致业主反感;

2、根据欠费业户数量,分配人员,确定工作量;

3、派发《物业费收缴通知单》,如无法送达本人,则以短信、快递形式通知业户;

二、催缴中。

1、上门催缴或短信催缴应以提醒沟通为主,明确业户具体缴费时间;

2、客服助理及时将与业户沟通情况详细记录,注明沟通对象、沟通内容、沟通时间;

3、客服助理必须五天完成一次催缴工作,根据对沟通业户的了解,进行分类,

分类如下:

a)近期交纳类:业主已明确具体交费日期。

b)暂未明确类:业主无法明确时间和暂时联系不上的(如:无听接电、关机)。

c)异地出差类:业主长期在异地出差,短时间内无法回来特殊拒交类。d)业主因配套设施不完善、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拒绝交费。

4、根据欠费类别,有针对性采取二次、三次上门催缴。

应对分类措施。

a)近期交纳类:在其承诺的交费日期前一天进行走访或电话提醒。b)暂未明确类:每日进行走访及电话催缴,直至对方明确缴纳时间。c)异地出差类:每日进行电话催缴,引导对方采取异地汇款方式交纳费用d)特殊拒绝类:进行重点跟进,了解业主所反映的具体问题,根据反应事项,联系相关单位给予解决,如无法解决事项,及时汇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指导催缴措施。

三、催缴时间。

四、拒缴应对措施。

1、拒绝开具任何证明文件;

2、停止办理装修手续;

3、停止办理停车包月手续;。

4、停止补办水卡和门禁卡等服务;

五、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主管领导负责处理、解决。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三

有偿策划、创意、咨询、代理等收费标准(试行)。

一、“营销总策划”模式--营销总策划及部分实施。

1.市场营销总策划方案:20~30万元/年;

2.方案调整与部分实施:销售额3~5%提成,月结算;

3.部分广告宣传代理费15%。

二、“顾问参与”模式--营销顾问与广告总代理。

1.每月预付营销策划顾问费:20,000~30,000元/月;

2.广告及活动创意与代理费:20%;

3.销售回款3~5%提成。

三、电视广告创意、拍摄与制作费:20~80万元/30″套装。

四、促销活动创意与实施:

1.创意费:1~3万元;

2.实施费:2~3万元或与效益挂钩。

五、平面创意与设计费:5000~50000元/件。

六、媒体总策划类型:

1.广告及活动收益的增加部分:20%提成,按月结算;

2.享受特惠价发布广告或文章。

七、市场调查:。

2.专项市场调查费用:8-10万元。

八、营销策划咨询费:

到公司咨询:1000~2000元/小时;

上门服务:5000~10000元/天;

营销讲课:10000~20000元/天。

九、电子商务收费:

1、域名注册:

国内:800元/年。

国际:2000元/年。

2、网页制作:

主页:2000元/页。

页普通页:200元/页。

数据库支持:3000元/个。

3、网站服务:

真正企业域名,100m空间,10个免费信箱:2000元/年。

数据库维护费:10000元/年?

4、其他项目取费面议。

十、其他项目取费面议。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四

为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根据要求,并结合小区实际,本小区住户车辆均入地下车库统一停放,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非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小区正大门左侧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停车服务费(预收一年费用):

1、摩托车:xx.00元/辆·月;

2、电瓶车:xx.00元/辆·月;

3、自行车:xx.00元/辆·月;

4、临时停放车辆:xx.00元/辆·次;

二、机动车辆统一将小区住户机动车辆规划停放于地下室,并提供有偿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如下(预收一年费用):

(一)包月停车服务费:xx元/辆·月(不含租金);

(二)临时停放停车服务费:xx.00元/辆·次,过夜xx.00元/辆·次。请各位业主从即日起,速到小区物业服务客户中心办理相关交费手续。非本小区住户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车辆,请各位住户理解及支持。

医院收费物业方案篇十五

根据省办公厅印发《xx省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xx政发〔20xx〕xx号)通知要求,规范市区公共停车收费管理,整治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提升停车管理水平,结合xx市实际,特制定xx市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党史的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整治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腐败”,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让市民群众从专项整治中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统筹,部门联动。政府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单位)、街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联动,共同推进整治工作。

2.科学组织,系统治理。将整治工作与解决停车难问题协同推进,排查存在问题,分析管理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整治,提升城市停车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3.聚焦问题,严肃惩处。聚焦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中损害群众利益和费用流失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批评教育、告诫提醒、行政处罚、通报问责等手段,加大整治力度,维护公共利益,确保停车收费财政收入不流失。涉嫌违法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处。

4.巩固成果,整体提升。全面巩固整治成果,推动停车设施建设,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停车便利化程度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三)整治范围。本次整治范围为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资源。重点整治公共停车资源管理中的收费问题。

(四)工作目标。围绕“集中整治、统一规范、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对非法设置的停车设施实施集中整治,全面取缔擅自设置且不符合条件的停车设施,符合条件的,督促按规定完善手续;对合法设置的停车收费设施实施统一规范,纠正停车管理的各类违规收费行为,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停车管理特别是收费制度;对城市的公共停车管理实施整体提升,推动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道路停车泊位合理施划,提升信息化、智能化、长效化管理水平;对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实施有效惩处,严肃查处利用公共停车资源的谋私贪腐问题。

(一)整治停车收费问题。整治各类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规问题,重点包括:未经批准自行设置停车设施并收费的行为;未获得收费许可擅自收费的行为;未按规定的收费区域、标准、时间以及优惠政策收费的行为;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不按规定收费方式收费、不提供发票的行为;私自收取包月费等截留行为;摆放物品、私设地锁等强行占用行为;公共停车收费未及时缴入财政的行为。

(二)规范停车服务管理。按照《xx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泰府规〔20xx〕x号),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对供需关系的调节作用,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推行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督促停车服务经营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落实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加强对停车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服务技能培训,避免违规收费,加强停车收费人员的收费行为监管,提高停车服务水平。

(三)提升长效管理水平。按照《xx市推进“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意见》(xx委〔20xx〕x号),加快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科学划定停车泊位,加快补齐停车设施短板。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探索小区停车泊位错时共享,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推动智慧停车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逐步实现人工现场收费向电子收费转变。积极推进停车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停车管理机构,完善停车管理制度,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广应用“停车指数”,推动停车管理规范化和智能化发展、提升市民群众满意度。

(四)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联合开展停车收费专项检查,加强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坚决查处私自截留停车费、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吃空饷”等违法行为,坚决避免权力垄断滋生腐败和监管漏洞“有隙可乘”,坚决遏制停车收费管理领域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全面梳理停车收费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停车收费管理违法违纪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6月至9月,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对照整治范围、目标和内容,结合有关部门职责,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全面掌握停车收费管理总体情况,认真填报省、市下发的相关表单,建立城市道路停车和公共停车设施及收费情况档案。对排查出的.停车收费管理问题、违规违纪和信访举报线索等,形成问题清单。

第二阶段:整治规范阶段(20xx年7月至8月)。对照问题清单开展整治,逐一解决问题;针对共性问题完善机制、建立制度,提高停车收费管理规范化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暗访督查,发现案件苗头开展有针对性的深入调查。

第三阶段:提升总结阶段(20xx年9月)。结合问题发现,分析问题成因,梳理有效措施,研究制定长效管理的对策措施,全面提升停车收费管理长效化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推进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成立公共停车收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xx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审计局、综合指挥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xx局,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发改委负责完善停车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标准。公安局负责道路停车泊位设置,组织查处违法停车行为。xx局负责加强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服务行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服务标准和规范。住建局负责人防设施停车的监管。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对停车设施经营者或者管理者的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财政局负责加强公共停车收费收支管理。审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审计监督。xx市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合指挥中心发挥12345政府热线作用,加强停车收费投诉举报的接收、转办和督办。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查处停车收费违法违纪行为。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整治各项工作。

(三)完善推进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每月月底前汇总上报整治工作进展。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推动解决存在问题。建立情况通报机制,宣传推广整治工作中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对重视程度不高、推进措施不力、整治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建立纪检监察联动机制,对涉及停车收费管理中的谋私贪腐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办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宣传发动,畅通市民举报渠道,引导市民广泛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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