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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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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大全18篇)
2023-11-21 13:32:45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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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一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女儿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女儿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女儿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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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二

答辩人就李××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抚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00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面积近80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李××所有,由李××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李××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x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67.65元,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在建行××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x年6月4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三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三、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四

上诉人因离婚一案,不服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x年5月16日()五法北民初字第074号民事判决,现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一、请依法撤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并改判为“位于昆明市××幢××单元××号的住房一套归上诉人阚××所有”。

二、请依法对胡××于x年12月19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判令胡××向阚××补偿3500元。

三、请依法分摊一、二审诉讼费用的承担比例。

上诉理由:

一、原审判决第三项前半部分对住房的判决内容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予撤销。

1、原审判决书第5页倒数第四行“另查明,婚前原告胡××有住房一套”,没有证据支持,也没有事实依据。

我与胡××于97年结婚后至x年就一直租住云南××学校的房屋,按当时住房福利政策的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租住一套福利房,当时不论是租住夫或妻单位的房屋,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享受国家住房福利待遇,即以很低的租金承租房屋,承租人只享有租赁权,并没有所有权。该租赁权也不仅仅属于胡××个人,我当时作为胡××的合法妻子对双方共同居住的房屋同样享有租赁权。

2、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房改房,夫妻双方不管是购买丈夫单位房屋还是妻子单位房屋,均享有同等的权利,该房屋均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房屋均有平等的处理权。不能以购买的是丈夫单位房屋而对妻子加以歧视对待,反过来也一样。

《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x年7月18日、国发[]43号)第四(十八)条规定:“职工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购房的数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标准执行,超过标准部分一律执行市场价。”《昆明市出售公有住房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实行自愿原则。具有本市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四个区城镇户口的职工,每户可按房改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昆明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必须是本人自愿并具有本市四区城镇常住户口的住户。符合规定的购房户可按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一套住房,但每户只能享受一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更何况夫妻双方婚后共同承租的房屋?!

争议房屋为双方结婚后的1999年购买的福利房(房产证上已注明:该房属房改售房,房价57588.19元,产权100%归产权人所有),福利房面积、单价均有国家政策规定,针对的是一个家庭而不是个人,购买现住房时并未考虑或扣减原租赁房屋的价值。退一步讲,即使考虑原住房的因素,原住房也已由双方共同租赁居住长达三年之久,所以并不是原审法院认定的以胡××婚前所有的房屋换购现住房,而是按福利房政策可以购买现住房,购买了现住房,原承租的房屋必须退还给单位,原住房租赁关系终止。该房屋是在双方婚后取得,且是以共同收入来支付房款,还找我母亲借了三万元钱,x年初搬进去居住,x年11月12日才办下产权证,虽然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胡××的,仍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胡××在起诉时向法院递交的财产清单及房屋所有权证也说明胡××自己也认可该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原审法院既然已经认定争议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原审法院认定房屋价值15万元,并将房屋判给胡××所有,至少应判胡××补偿我7.5万元,而原审法院却只判胡××补偿给我5万元(房屋价值的1/3),而买房所欠债务却各承担一半即15000元,显失公平。如果是将双方原租赁房屋的价值确定为胡××所有并从现住房价值中扣除,显然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若从照顾抚养子女方、女方或无过错方原则出发,则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原审法院对住房的处理方式,上诉人百思不得其解!

3、争议房屋依法应判给上诉人所有。

《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规定:“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原审法院既然已将女儿判给我抚养,就应将住房判给我所有。否则,我带着刚刚五岁的女儿将无处安身。在拿一审判决时,胡××问书记员:“如果我没钱给怎么办?”我真担心陷入即失去房子又拿不到钱的尴尬境地,那样,我和女儿的生活质量将大大下降。原审法院的判决完全违背了“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共同财产均等分割”等诸多《婚姻法》基本原则,是违法的,理应被纠正。

4、原审法院将住房判给胡××所有于法无据,如果是竞价取得,又不符合竞价取得的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竞价取得”必须是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由法院准许,而原审法院并未告知竞价取得的规则,原审中双方也没有任何同意竞价取得的意思表示。

原审庭审笔录第8页,当法官问我们房屋值多少钱时,我说大约值11、12万,胡××说不低于15万,当法官继续问是否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原告胡××说:“认可被告所说的价格但房子应该给我,我现在学校工作而且是班主任,我必须住学校不能离开而且没有其他住房。”可以看出,对于房屋的价值双方并未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原审判决第5页倒数第二行“双方确认该套住房现价值人民币15万元”跟一审庭审笔录不符。胡××的主张是“孩子归我,我不要阚××付抚养费,房子归我”,我的主张是“孩子归我,胡××应付抚养费,房子归我,我共补偿给胡××26692元”,这些并不是房屋竞价取得的意思表示,也看不出谁对房子出价更高或对另一方补偿更高。

26692元是这样计算的:55000-3500-5700-4108-15000=26692元,即:我按11万元房价的一半55000元补给胡××,胡××补给我银行取款3500元、基金5700元、住房公积金4108元、欠我母亲的钱15000元共计28308元,两者相减的差为26692元,并不是原审判决表达的“住房归被告所有,被告愿意向原告补偿26692元”这样的意思,26692元是综合计算结果,并不是仅对住房一半价值的补偿。

二、原审法院对胡××于x年12月19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理由非常荒唐。

原审判决书第四页倒数第四行至第六行对我所举第11份证据的叙述为“11、银行取款单,欲证明:原告取出的现金7000元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原告质证后,认为取款是为了偿还因被告单位改制而向原告哥哥借的钱,现在尚欠8000元未还。”原审判决书第六页倒数第五行至第八行这样叙述法院不支持我请求分割的理由:“关于被告提出原告曾经取出的现金7000元也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本院认为,该款项系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从银行支取的现金,现无证据表明该款仍然存在,故对被告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接着叙述:“关于原告提出有夫妻共同债务8000元,因无证据充分证明,本院不予认可。”

首先,胡××于x年12月19日从其工资卡中取出的7000元是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的工资收入,按照《婚姻法》第17条第(一)项的规定,该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该7000元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按照当庭查证的事实,x年9月以后,我因挨了胡××的殴打,带女儿一起回了娘家,母女俩的生活开支全靠我母亲资助。胡××以每月两千元的工资供自己一人生活应该绰绰有余。

胡××辩解说是用于还债,但我们并未欠他哥哥钱(按我们的工资总收入也不需要借钱),法庭也未认可有夫妻共同债务8000元。既然7000元属于共同财产,又未用于共同生活开支,该款项就仍然应在胡××手中,就不应由我来举证该款项是否还存在,即使不存在,被胡××偿还了并非夫妻共同所欠债务,胡××仍然应当拿出7000元的一半即3500元补偿给我。如果照原审法院的判法,在离婚之前,任何一方都可将存折上的钱取走据为己有,反正对方也很难举证“该款仍然存在”。

因此,胡××在离婚前(x年12月19日)取出的7000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胡××应向我补偿3500元。

综上,原审法院将双方共同所有的住房判给胡××所有,却只判胡××按住房价值的1/3即5万元补偿给我,于法无据;原审法院以我无法举证被胡××取出的7000元仍然存在为由,不支持我要求分割共同财产7000元的主张,实在荒唐。上诉人不服,特请求二审法院支持我的全部上诉请求,还我和孩子一个公道!

此致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阚××。

x年5月20日。

附:《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五法北民初字第07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副本、房屋所有权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阚××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五

答辩人就贾仁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我与贾仁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贾仁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贾仁的婚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贾仁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100元抚养费。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近80平米,市场价值24万元,房屋归贾仁所有,贾仁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12万元。

2、贾仁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20xx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67.65元,那麽,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贾仁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贾仁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贾仁支付五千元给我。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济南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20xx年9月4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六

上诉人(原审被告):胡,女,x年x月1x日生,汉族,农民,住舒城县经济开发区xx村组,身份证号:342425x0x047。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男,x年x月1x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身份证号:342425x3752。电话:13856xx62,1515xx93xx7.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不服舒城县人民法院()舒民一初字第00852号判决,现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原审判决;。

2、依法改判不予离婚或发回重审;。

3、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感情彻底破裂判令离婚,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1、原判决认定的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不牢,与事实不符。

被上诉人提供的手写清单中明确提到,婚前被上诉人利用周末到上诉人工作地恋爱产生的消费费用,可以证明双方婚前是经过自由恋爱交往的,有感情基础。证人也明确说明婚前被上诉人周末经常接上诉人经常一起游玩,且被上诉人多次托人向上诉人提亲。综合证据显示,双方婚前感情较好。

2、原判决认定未共同生活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与事实不符。

证人明确说明自己仅能证明双方未举行婚礼,自己不能证明是否共同生活。村委会做为基层组织,不可能知晓夫妻感情生活。村委会证明本案中不应具有证明的效力。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二、判决返还彩礼缺乏法律依据。

上述人与被上诉人是合法登记并一起共同生活的的合法夫妻,婚前被上诉人家人赠送给上诉人的少量红包属于赠与,且也已经用于婚后的生活开支。不符合《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返还彩礼的情形。

三、原判决对证人证言的采纳明显不妥,对上诉人不公。

证人明确说明与被上诉人是朋友关系,与上诉人以前并不认识。只有一个与被上诉人具有亲密关系的证人证言,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判决只采纳证人证言中有利于被上诉人的部分,对有利于上诉人的证言未予采纳,如证人说婚前双方经常周末一起游玩,证人明确说明自己不能证明没有共同生活,都未在判决中采纳,明显对上诉人不公。

综上所述,一审在没有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做出的判决不当,请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查明事实后,予以改判或发回重审。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胡某某。

x年9月10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七

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____________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答辩人_________不应该对_______的________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被答辩人以“__________”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答辩人_________和_______的_____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______并不会必然导致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八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__________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_________________我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________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________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_________________。

1、本状副本_____份;。

2、证据材料_____份。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九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一案,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诉离婚之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答辩人不能同意被答辩人离婚的要求,理由如下: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好言哄骗,双方才走到一起,而事实是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真心相待,殊不知被答辩人从开始就以骗财为目的与答辩人走到一起,两人相处五年并先后育下一女一子,被答辩人把答辩人房子骗到手后私自抵押与他人获取非法利益并乘机提出离婚,故被答辩人所诉只是为其离婚编造理由。

二.被答辩人诉称双方因琐事吵架生气,事实是双方交往以来,答辩人对被答辩人百般呵护,但被答辩人花钱如流水,明知答辩人上班赚钱不易,仍攀比吃喝穿戴,伸手向答辩方要钱,并以死相威胁,答辩人为了整个家庭,陆续为被答辩人买下金项链、金戒指、名贵手表、手提电脑等奢侈品共计数万元。

不愿照看孩子,儿子出生以后被答辩人为了逃避负担,请保姆代为照看孩子,而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

四.被答辩人诉称双方分居一年之久,答辩人在外地与她人公开同居,而事实是双方自始至终都一起边打工边抚养孩子,故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与她人公开同居纯属污蔑。

五.应指出的是:为了满足被答辩人的虚荣心,答辩人拿出所有积蓄,并借十几万元购买了山西xx家园x号楼x单元x室一套xx平米的住宅,至今仍有十几万元借款未还,而作为夫妻,被答辩人未经答辩人同意,擅自将答辩人辛苦赚钱购买的房子两次抵押给申建斌,以牟取非法利益,其知法犯法,居心不良,并在得手后提出离婚,以达到骗财的目的,故答辩人请法院对被答辩人的不法行为给予严惩,对其提出离婚的无理要求给予驳回,作出公正判决。

此致

林州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xx1月11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04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04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当事人情况:。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被告对原告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多疑、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性开始显现。婚后不到半年,对原告抬手即打、张嘴即骂,家里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成为被告发泄殴打的工具,多次造成原告身体软组织挫伤、骨折(见医院治疗证明),原告伤心之极,本想与被告离婚,但拟起诉时才知身怀有孕。原告想有了孩子被告会回心转意,对原告态度转变。不料,被告在原告怀孕期间不但不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励,竟然对怀孕的原告打骂更甚,在孩子怀孕八个月时差点造成孩子流产,多亏就医及时才保住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被告不是反思悔改、一心为家,反而经常夜宿在外,对原告及孩子不管不问,2001年底还因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使得原告伤心之极。

为了孩子,原告对被告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被告却认为原告软弱可欺,特别是上个月十五号由于赌博输钱对原告劝阻,被告大怒,对原告大打出手,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还用橙子砸原告的背部,造成原告轻伤。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原告早已习惯已泪洗面,容忍被告,对被告一让再让,希望被告能好好过日子,但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现在原告的心早已死,本想寻短见结束这一切,却又舍不得丢下还嗷嗷待哺的孩子。现在原告已被被告打清醒,原告要结束这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做人,寻找久违的幸福感觉,寻找作为一个正常女人所期待的温馨家庭。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诉状落款:。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

xxxx年xx月xx日。

后附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一

庄镇刘举庄村中区10排17号。

被告:梁宗满,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霍。

各庄镇刘举村中区10排17号。

原告:高贺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大兴区黄孙。

永华北里,2楼4单元301号。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应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告:高贺娟是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的养女,但据被告高殿国了解,致今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请问法官同志,没有收养关系的养女合法吗?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出示她的收养关系及有关证明。

二、原告诉我“被告”侵占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三间房和院落,被告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庆友自1990年12月,从北京回家,路过鲍鳅河时不幸身忙。可当时没有发现,因河面有冰雪覆盖,单位人以为回家,可是家里不见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发动亲朋好友,四处寻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们村南鲍鳅河里,发现了高庆友(二叔)的遗体,当时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捞上岸,把高庆友(二叔)遗体运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亲高庆来(已故),高庆富(老叔),贾庄大姑,二婶陈英(已故),还有原告高贺娟也参加了,四位老家召开的家庭会议,四位老家定为由被告高殿国夫妻二人为(二叔)高庆友办丧事。

办丧事:置办酒席25桌,吹班24个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顶丧架。

灵,打帆报罐。为二叔办丧事“连寻找打捞”,共计花费,陆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丧事办完,二婶陈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长一致通过让原告高贺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间房和院落归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婶陈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自二叔去世后,二婶身体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请医买药,经过多。

年的治疗,身体有所好转。当时,二婶和高贺娟(原告)多次提出让被告翻盖三间房,是因被告当时经济基础较差,没有翻盖,但土墙头也以倒塌,是被告从后白庙窑地买了两万红砖将其码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压机井,并在当时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树,在这二十几年来是被告一直对房屋和院落进行精心管理,院内一点杂草都没有。,原告高贺娟以照看孩子为由把(二婶)陈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婶过不惯北京狭小空间生活,因着急上火得了脑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积蓄花的所剩无几,一直过着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对我住所辖区要进行拆迁改造,以致会造成一些经济利益,所以原告不让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婶陈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办把二婶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贺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为由起诉被告高殿国,后又因房产纠纷把被告起诉,这些事发突然,使高殿国、梁宗满夫妇觉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应诉答辩,请求法官驳回高贺娟的无理诉讼。

应诉人:高殿国梁宗满-7-27。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二

被告***,男,1971年2月3日生,汉族,四川省南部县人,重庆市沙坪坝新桥制塑厂工人,住沙坪坝区小沙路l号。

诉讼请求。

l.离婚;

3.现原被告处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4.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1994年l月原告与同厂工人李x,谈了朋友,但同年4月李x突然被劳动教养,从此,我们断绝了恋爱关系。10月,经人介绍,原告与被告相识。闲谈中,原告把曾经与李x谈恋爱的事告诉了他。这年年底,听说李x要回来了,被告怕李x回来后找麻烦,要求马上结婚。这样,原被告匆忙于1995年元旦结了婚。最初几个月,关系尚可。但随后双方即因生活琐事闹矛盾,被告即经常无中生有地要我交待与李x的所谓“关系”,生活上稍有不顺心,对原告非打即骂。同年9月15日女儿丽英出生,他又无端怀疑女儿不是他亲生的,从此对原告的虐待有增无减,并经常杨言整死原告,逼得原告生下女儿未满月即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居住。为此,原告单位领导曾多次批评教育被告,令其认识错误,他当面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改正,但只要原告一回家,他即依然如故,毫无悔改。不仅如此,被告对女儿也深怀病态的厌恶,从来就没有好好抱过一次。这使原告根本不敢回家。至今双方已分居近两年。

以上事实说明,原告与被告的婚姻关系,是在相识仅两个月因被告害怕节外生枝而仓促建立起来的,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可言。婚后,被告不仅不注意培养夫妻感情,反而不断无事生非,虐待原告,破坏家庭和睦,致使原告母女饱受折磨,不堪忍受而与之长期分居,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完全符合《婚姻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离婚条件。被告对女儿毫无感情,且女儿年幼,出生以来一直随原告生活,现应由原告抚养。被告作为孩子的生父,理应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分担部分抚养费用。故原告特依法向院起诉,恳请早日解决此案。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1.原告医治被被告打伤的病历三份:

2.证人毛年磁,本厂工会主席;

3.证人刘晓源,新桥制塑厂工会副主席。

此致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附:(1)本诉状副本l份:

(2)随状提交病历3份、结婚证1张。

起诉人:***。

***年8月20日。

原告: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徐州市某某单位职工,住徐州市某某路某某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徐州市某某公司职员,住徐州市某某路某某号,身份证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被告对原告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多疑、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性开始显现。婚后不到半年,对原告抬手即打、张嘴即骂,家里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成为被告发泄殴打的工具,多次造成原告身体软组织挫伤、骨折(见医院治疗证明),原告伤心之极,()本想与被告离婚,但拟起诉时才知身怀有孕。原告想有了孩子被告会回心转意,对原告态度转变。不料被告在原告怀孕期间不但不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励,竟然对怀孕的原告打骂更甚,在孩子怀孕八个月时差点造成孩子流产,多亏就医及时才保住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被告不是反思悔改、一心为家,反而经常夜宿在外,对原告及孩子不管不问,底还因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使得原告伤心之极。

为了孩子,原告对被告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被告却认为原告软弱可欺,特别是上个月十五号由于赌博输钱对原告劝阻,被告大怒,对原告大打出手,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还用橙子砸原告的背部,造成原告轻伤。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原告早已习惯已泪洗面,容忍被告,对被告一让再让,希望被告能好好过日子,但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现在原告的心早已死,本想寻短见结束这一切,却又舍不得丢下还嗷嗷待哺的孩子。现在原告已被被告打清醒,原告要结束这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做人,寻找久违的幸福感觉,寻找作为一个正常女人所期待的温馨家庭。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依《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天津市xx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具状人: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原告:男,汉族,1969年3月29日出生,淮安市人。

电话:

被告:女,汉族,1970年5月20日出生,淮安市人。

电话:

请求事项:

一、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

二、请求依法判令婚后生子周冉冉随原告生活,被告给付抚养费用;

三、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1994年4月经人介绍相识,1995年6月17日生下一子,取名周冉冉。1995年7月28日双方在淮阴区韩庄乡人民政府办理了结婚证,由于被告不务正业(搞世界通骗人),不承担家庭责任,至今尚有购房债务没有还清(购房都由原告每月还债),被告并在7月号骗取原告信任后,要原告签字卖掉清河区汇通市场内商铺(卖给被告大哥马业东),所得款项原告分文没有看到。

原告认为被告的此行径已经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为了使孩子的美好未来着想,原告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后,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事项。

此致

淮阴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三

3、承担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4、本案诉讼费用共同承担。

原、被告年经父母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婚后,被告在日常生活中对原告漠不关心,对原告一直缺乏感情。原告在婚后对家庭生活投入全部精力,全力照顾孩子,孩子入学都由原告接送,特别是在共同生活中,被告从来都没有就共同生活与原告进行商量,家庭生活一贯自作主张。婚生女儿20xx年10月5日出生,日常生活一直由原告及原告父母照顾。原告认为双方之间的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只有一纸婚姻证书,而从来没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继续维持这种夫妻关系对原告来说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痛苦。

综上所述,原、被告之间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又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也没有和好的可能,依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起诉人):张小三。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四

亲爱的母校:

您好!

我曾经教诲我的学校,她传授我知识、道理、哲学和文化,是我伟大的老师。在回忆中,我和同学们在母校里,就因为有这所学校才让我认识到那么多的朋友,交到那么多好友,我们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那真是快乐,不会的大家一起思索,等于一份作业几人做,效率高,学得快,而去时间短。

老师,您是那么的伟大!那形象是多么光辉,那微笑是多么灿烂,我会深深祝福你,为你祈祷。

母校您是多么伟大!将我们这些乳臭未干的种子,培养为祖国的花儿的栋梁,母校您是祖国的宝藏!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五

当事人情况:。

原告:王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某某路某某号,电话:。

被告:李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某某路某某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儿子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1998年经人介绍相识,经过短暂接触后,为了单位分房需要,在没有深入了解的情况下领取了结婚证。结婚初期,被告对原告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告多疑、粗暴、大男子主义的品性开始显现。婚后不到半年,对原告抬手即打、张嘴即骂,家里能拿起来的东西都成为被告发泄殴打的工具,多次造成原告身体软组织挫伤、骨折(见医院治疗证明),原告伤心之极,本想与被告离婚,但拟起诉时才知身怀有孕。原告想有了孩子被告会回心转意,对原告态度转变。不料,被告在原告怀孕期间不但不有所收敛,反而变本加励,竟然对怀孕的原告打骂更甚,在孩子怀孕八个月时差点造成孩子流产,多亏就医及时才保住了孩子。

孩子出生后,被告不是反思悔改、一心为家,反而经常夜宿在外,对原告及孩子不管不问,x1年底还因赌博、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使得原告伤心之极。

为了孩子,原告对被告一忍再忍、一让再让,但被告却认为原告软弱可欺,特别是上个月十五号由于赌博输钱对原告劝阻,被告大怒,对原告大打出手,将原告打得头破血流,还用橙子砸原告的背部,造成原告轻伤。

为了孩子,为了这个家,原告早已习惯已泪洗面,容忍被告,对被告一让再让,希望被告能好好过日子,但无数次的希望无数次的像肥皂泡一样破灭,现在原告的心早已死,本想寻短见结束这一切,却又舍不得丢下还嗷嗷待哺的孩子。现在原告已被被告打清醒,原告要结束这一场名存实亡的婚姻,重新开始做人,寻找久违的幸福感觉,寻找作为一个正常女人所期待的温馨家庭。

综上所述,原、被告夫妻感情早已破裂,故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以维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诉状落款:。

此致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某。

x年xx月xx日。

后附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六

答辩人:xxx,女,xxx生,住xxx号,身份证号:xxx,电话:xxx。

被答辩人:xxx,男,xxx生,住xxx,联系电话:xxx。

答辩人因xxx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1.答辩人不同意解除与xx的婚姻关系。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是自由恋爱认识并结婚,并于8月23日生下健康可爱的儿子刘朝荣,感情一直非常好,即使偶有生活琐事发生小争吵,答辩人认为这也是家庭生活中很正常的事情,并非如被答辩人所说的感情已破裂。

2.请求法院判决由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支付自5月起由答辩人一人承担的孩子营养、教育、医药、生活费用共计10581.9元的一半:1)营养费用:192元/月,共计1344元。

2)教育费用:340元/月,共计2380元。

3)医药费用:229.7元/月,共计1607.9元。

4)其他日常生活费用:25元/天*30=750元/月,,共计5250元。

3.本案所有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答辩人一直认为“成一个家难、拆一个家易”,原告现在不珍惜婚姻,不珍惜家庭,但答辩人希望原告能以孩子为重,以此为戒,不要再杜撰事实,混淆视听,给孩子造成更大的伤害。

同时也恳请法院核实上述答辩意见并采纳。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20xx年11月12日。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七

答辩人因原告xx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民事起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牵手前同在医疗系统工作,相互之间有所认识,对彼此都有了解。xx年x月,经朋友介绍,双方正式确认恋爱关系。结婚前后原告经常到答辩人工作单位接答辩人联络感情,出双入对,感情很好。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就缺乏正常的夫妻生活完全不属实…………。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婆媳相处,需要相互理解和宽容,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更好地处理与婆婆的关系。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双方家庭的原因所致,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事离婚应诉书范文范本篇十八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某某市某某镇。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____某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某某市某某区某某北路号111室。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__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分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某某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某某北村32号。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某某,经理。

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某某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直接予以改判。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上诉人因不服某某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高民初字第1000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上诉。

一、该判决对被告的辩称,存在遗漏和曲解。

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某某分公司称: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没有异议,对原告提供证据的真实性予以认可”。而某某分公司真实意思是,对原告起诉的与其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关系是存在的,但对于原告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据以证明的相关证据存在异议的,且原告起诉的证据是非常不足的。该判决称“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称:要求某某公司与原告协商解决”,众所周知要求调解不属相对人抗辩,将被告要求调解作为辩称内容显然文不对题,更非被告的真实辩称意思表示。而被告某某建设集团的真实辩称意见则与某某分公司以上真实辩称意见相同。可是,该判决却断章取义,未将被告的真实答辩意见记入笔录,导致了该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从而作出了完全倾斜于原告和绝对不利于被告的裁决。显有失公平。

二、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一)该判决对原告诉请的返还本金1987196.54元予以认定,但原告称该款项是某某承揽工程施工期间被告拖欠的款项,该事实在该判决书中并无阐述,本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款是现金还是欠款,以及支付或欠款时间、金额的来源是该案的基本内容,但该判决均未查明并列入判决书,显而易见本案的事实是不清的。

(二)该判决认定某某东龙房产与被告之间已结算完毕,不欠其工程款为解除合同的前题。可事实是,结算并未办理完毕,且房屋买卖合同既然合法有效,解除合同与第三人结算款项并无直接因果关系。另:该判决认定,原告要求解除合同,被告亦同意解除。殊不知本案被告有二,是哪个被告亦同意?该判决认定的事实显含糊其辞。

(三)该判决认定事实证据不足。本案原告提供的证据,仅有一份收条和房屋转让清单两份证据。并且,判决书未载明本案原告举证、被告质证和法院认证过程的事实。上诉人不得不对本案庭审程序是否合法产生了质疑。上诉人认为,未经当庭举证、质证和法院认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三、该判决支持原告要求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3倍赔偿损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本案案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即便合同无效,也只须返还购房价款,至于双方存在的经济损失必须有经济损失的客观存在,且对损失的承担应当按照过错责任由双方分担。本案原告既未向法院提供购房款是向银行货款的事实依据,该判决也未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更没有按过错责任分担所谓的经济损失。尤其是,该判决支持原告返还购房款是1987197.54元,并支持赔偿自20__年11月16日起至20__年9月14日止的利息,按本金3698770.80元计算。上诉人认为,该判决,既未对所谓本金的数额和来源予以查实确认,且对20__年9月14日三年多以前已经了结超过诉讼时效的钱款的利息在该判决中再作认定。显而易见,该判决显失公平。

四、该判决程序违法。

本案案情复杂,不但涉及承揽工程款项的结算,涉及房屋的抵押,还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且诉讼标的也较大。显不属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简易案件,故本判决采用独任审判在程序上也是错误的。同时,该判决书中明确载明原审被告要求与原告协商解决,那么,法院应当主持调解,并在判决书中阐明调解成立或调解不成的原因和过程,为何不是调解结案而是直接判决呢?对此,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对本案的判决,当事人有调解要求而法院不调解,那么显见法院有强行判决之嫌。故上诉人认为,对本案的审判,原审法院存在程序上的违法也是明显的。综上所述,本案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的严重问题。为此,望贵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法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谢谢!

此致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某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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