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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 农民工申请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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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 农民工申请书范文(4篇)
2023-01-11 02:03:47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关于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推荐)一

1、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区委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从11月10日区清欠办即开展新一轮摸排工作;11月20日,在区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进行强调。11月25日,召开了全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冬季攻坚行动动员部署会,由常务副区长牵头召开,各镇(社管中心)政府主要负责人、区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下发《南谯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冬季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全区迅速掀起了欠薪攻坚活动热潮。

2、加强欠薪摸排。由于谋划早、行动早,到11月中旬基本掌握了全区在建项目情况。全区共66个项目,重点分布在住建、重点工程处、经开区、高教科创城等领域,镇(社管中心)欠薪压力小于区直部门。66个在建项目中政府类项目37个,社会类项目9个,涉及农民工4002人,未支付工资0.81亿元,区解欠办将66个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即无欠薪项目、一般欠薪项目和严重欠薪项目。据统计,无欠薪项目是40个,一般欠薪项目26个,严重欠薪项目8个。

3、有力推进工作。一是实行周调度制。在“冬季攻坚行动”后,区解欠办每周召开重点部门、重点单位严重欠薪隐患调度会,一个一个项目分析研判,提出解决问题具体措施;二是周报告制。每周向区效能群发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销号情况;三是重大隐患协调机制。对可能存在隐患的问题,由政法委牵头,公安、人社、税务、住建等部门参加,集体会商、合力攻坚。专项行动期间,制作“约谈询问笔录”28份,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和“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3份,对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工资的,立案侦查2件。

4、形成长效机制。今年相继出台了《南谯区建立治理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的通知》、《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办法》、《南谯区关于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隐患排查预警机制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同时将各镇(社管中心)、各部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考核,强化各地、各单位责任意识。

一是实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设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两个百分百;二是全区范围内在建66个项目,其中有隐患的是26个,到目前为止,一般隐患由18个销号至1个,严重隐患由8个销号至1个,无欠薪比例由“冬季攻坚行动”初期的60.6%提升至97%。两个未销号的项目相继进入司法程序;三是据统计到目前,今年共追缴补发农民工工资9652万元,涉及农民工1652人,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实现农民工工资百分百发放到位;四是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越级群访事件基本消除,维护了社会稳定。

1、加强刚性约束。根据《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紧盯我区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类投资项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劳动用工实名制和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要求在项目开工前,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按合同拨付工程进度款的30%汇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

2、加大攻坚力度。2020年区解欠办将每月对全区在建工程项目进行统计,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做到在建项目数量清、工程造价清、欠薪隐患清。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通过摸排将联合相关责任单位对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实行约谈制度,对约谈中确定存在欠薪隐患的用人单位先行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对限期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将依法下达“纳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

3、落实相关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建设谁负责”原则,对存在欠薪隐患的项目,实行责任包保,推动各镇(社管中心)、各主管部门对本地、本行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总责,推动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具体抓,其他领导主动配合的良好格局;区解欠联席会议加强对清欠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和各部门职能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4、强化督查考核。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清欠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充分发挥民工维权热线作用,力争做到及时快速处理。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依据《南谯区保障农民工工资考核办法》,年后对各镇、社管中心和区直有关部门进行专项考核,并由效能办、解欠办联合通报,同时做好迎接市解欠办的考核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年后全国“两会”将相继召开,区解欠办将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企业一时难以解决或企业欠薪逃匿的,及时动用应急周转金、欠薪保证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防止事态升级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有关法规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传力度,以《条例》推动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关于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推荐)二

我于xx年x月x日出生在xx县一个普通农民家庭。x岁上小学。在老师的培养教育下,我懂得了今天的幸福生活是党给的,我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热爱党和人民,孝敬父母。当年,我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还被选为小组长。

xx年,我小学毕业,考入xx乡中学。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积累,在乡团委和校团总支的培养教育下,我在思想上懂得了加入团组织对青少年政治进步的重要性,向团组织提出了申请,并于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后任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长。

xx年高中毕业。因几分之差没考上大学,回到村里。第二年结婚。村党支部我,帮助我。我先后当过团支部宣传委员、村民代表。由于家里比较穷,党员刘明学与我结对子,担保我贷款,帮助我办起了全村第一个养猪场,当年致富。还和我一起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为我订阅杂志。同时,村党支部吸纳我参加了业余党校。党员的言传身教,党支部的关怀,使我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深切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

xx年x月,我向党支部递交了第一份入党申请书,向党表明了自己的理想和愿望,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从此,我在思想上、工作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经常找党员谈心,汇报自己的思想。xx年7月,我被党支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参加了乡里举办的入党积极份子培训班,使我的思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明确了自己的努力方向,增强了为共产主义而奋斗的信念,决心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

xx年1月,党支部批准了我参加的请求。我的联系户是。他很困难。我以党员为榜样,给他找到了饲料加工的致富门路。当时,我的养猪场已发展到近千头,每天都需要大量的饲料。这样,以我的养猪场为依托,我富,他也会富起来。他没资金,我为他垫付;他不懂技术,我找书本或请教外材明白人,学会了再教他。可是,这时有人说我是为了自己打算。我一时委。党员知道后,和我谈心,使我明白了党员不仅要能够为人民服务,还要具备任劳任怨为党工作的精神。于是,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我决心,等脱了贫,再联系两户贫困户,把党的温暖送给他们,走共同富裕之路。

回顾自己走过的道路,从开始对党有朴素的感情到今天对党有了深刻的认识,能够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都是党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我决不辜负党对我的培育,继续努力学习和工作,接受党组织的考验,争取早日入党。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时间:xx年xx月

关于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推荐)三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关于农民工在家劳动申请书(推荐)四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值此万象更新、春耕备耕之际,《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简称《条例》)今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这是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影响到农业的增效和广大农民朋友的增收。

当前,国内外市场和广大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为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生产健康发展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了《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为了使广大农民朋友尽快了解、熟悉和自觉遵守这部法规,在《条例》正式实施之际,我们致信提示广大农民朋友要注意以下事项:

要认真学习《条例》,做到知法、懂法、不违法。我省《条例》是依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结合省情进行细化和补充,为农产品生产环节制订的一部地方性法规。为了确保全省生产的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条例》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产品产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生产、农产品包装标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请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要知道在种植、养殖的生产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免因不知法、不懂法而违法生产不合格农产品,给消费者造成伤害、给自己造成损失,甚至受到行政或法律的处罚。

要自觉遵守《条例》,规范生产行为、落实相关制度。

一是要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兽药、肥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和其他农业投入品包装物,防止造成污染,并积极进行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

二是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在生产中严格遵守“五不得”的行为规定。即: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不得超范围、超标准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农业投入品;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收获、捕捞、屠宰农产品;不得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保鲜、包装、储存;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是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生产记录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出售农产品的品种、数量、时间、流向。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保存二年。

四是推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列入农产品产地准出名录的农产品生产者、收购者,应当在列入产地准出名录的农产品上附具产地证明、质量认证标识或者产地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将其运出产地。

五是实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制度。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其销售的下列农产品进行包装:获得无公害、绿色、有机“三品”认证证书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的农产品;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应当进行包装的农产品。

对不需要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带)、说明书等形式予以标识。农产品的包装或者标识应当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要严格落实《条例》,诚信生产、确保质量安全。农产品生产者要有诚信意识,对自己生产的农产品要负质量安全责任。如发现农产品有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当立即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并报告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同时要自觉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和监督抽查,并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

当前,正处春耕备耕大忙时节,全省正在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和进行农资打假活动。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农民朋友认真遵守《条例》,为争取今年农业生产有个好收成,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打好基础。

祝全省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生活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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