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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汇总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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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汇总11篇)
2023-11-21 22:57:01    小编:ZTFB

总结是反思的结晶,它让我们在前进的路上更加明确自己的目标和需求。需要梳理和整理好相关材料和资料,为写总结做好准备。接下来是一些值得借鉴的总结样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率,使广大基层群众能够更加便捷、充分地享受基本药物制度这项惠民政策,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慈溪市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慈政办发〔〕202号)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实施范围。

本着有序、稳妥推进的原则,决定在去年湾底社区卫生服务站试点的基础上,辖区内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规划内设置的所有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以下统称为“村卫生室”),5月1日开始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延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中心的分支机构,已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不属本次试点范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参照执行。

规划外村卫生室仅承担基本医疗工作,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不属本次试点范围。

二、工作资料。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药品配备和使用以国家基本药物为首选、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和慈溪市过渡期药物为补充,并在市卫生局遴选后公布的基本药物品规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目录外药品。

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的药品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透过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购、储存、分发药品。严禁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村卫生室务必建立明细账目,规范药品的进销管理。

(二)实行零差率销售。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按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统一招标价格销售,慈溪市过渡期药物按集中采购价格销售。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暂不实行零差率销售。

(三)增收一般诊疗费。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按规定增设一般诊疗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每人5元,参合群众可在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基金补偿70%,个人支付30%,非参保群众全额由个人支付。收取一般诊疗费后,不得再收取注射费、检查费和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等一次性材料费。

(四)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门诊补偿政策。

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核定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收取的一般诊疗费和基本药物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一般诊疗费补偿支付比例为70%,基本药物补偿比例为40%。

(五)强化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一体化管理。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慈政办发〔〕1号)要求认真抓好“四制七统一”管理,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重点抓好人员、财务与信息化管理。

1、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公有化、标准化。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完善对村卫生室的投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实现公有化、标准化。同时各村(社区)要为村卫生室解决水电费用,保证村卫生室正常运行,促进其发展。

2、人员管理: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把村卫生室用人关,杜绝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专业水平低下的人员进入。原则上工作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男性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5周岁。各社区(村)确因工作需要,对已超过退休年龄的原村卫生室医技人员根据自身状况向社区(村)提出申请,社区(村)同意后,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后进行留任,但留用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三年。各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包括公共卫生员)配备人数由各村卫生室根据本单位实际状况报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意后确定。

3、财务管理: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代建财务帐目,村卫生室所有业务收入全额、定期上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代付药品采购费用和其他管理费用。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社会保障费用由各村卫生室自行缴纳。

4、信息化管理:各村卫生室要建好his系统和统用就诊卡系统,做到凭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就诊、凭医保卡门诊补偿、电子化收费,基本医疗补助按使用医保卡或统一就诊卡人数计算,在his系统中无记录的门诊人次不予补助。

5、医疗纠纷处置: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统一纳入共保体,实行第三方处置医疗纠纷的模式。具体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为辖区内村卫生室办理宁波市村卫生室医疗职责保险,所需费用从村卫生室日常运行经费中列支。

6、村卫生室日常管理考核:各卫生室公共卫生经费、门诊基本医疗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报酬待遇发放、日常管理制度等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卫生局、财政局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街道办事处同意备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村卫生室的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和考核,确保市、街道二级补助资金有效落实到位。

(六)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要求,扎实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项目达标率到达95%以上。

(七)建立经费补偿保障机制。

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取消原每家3万元的工作补助,改为对其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和基本医疗进行补助,具体如下:

1、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市财政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按每服务人口(以常住人口计算)12元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由浒山街道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服务人口数、公共卫生工作量、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统筹下拨。

2、村卫生室基本医疗补助。

街道财政按每门诊人次8元的标准,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设立基本医疗补助经费。基本医疗补助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的实际门诊人次数进行补助,配套补助下拨至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各村卫生室门诊人次数、群众对基本医疗的满意度、村卫生室依法执业与医疗质量检查状况统筹下拨。

上述两项补助下拨后,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注册在村卫生室工作并正常执业的卫技人员和公共卫生员)年收入低于3万元的,由街道财政安排资金补足。对年度公共卫生工作考核不合格、群众满意度低于70%,或存在明显医疗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发生主要职责医疗事故的,不予补足。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0月):各村(社区)和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宣传工作。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召开村卫生室医技人员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指导乡村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11月至204月):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库存药品要统一盘存。对村卫生室电子收费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调整。年4月29日晚8时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价格务必调整到位。2014年4月30日上午8:00时在浒山街道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准时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原库存药品一律按照进价销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4年5月)。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及补助到位状况进行评估,总结工作经验。

四、工作要求。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政策性强、难度大、任务重、时间紧,街道相关部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村(社区)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克服困难,统筹安排,确保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实施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健康水平。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经街道研究决定,成立浒山街道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苗曙露任组长,成员黄利达、严岳先、孙杰、胡君儿、楼庆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楼庆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办,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做好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状况后检查、考核、经费管理等工作。

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医改工作的重要好处,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将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和推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实施工作取得实效。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街道的领导下,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管理力度,督促各村卫生室抓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关系到广大基层医务人员尤其是村卫生室医技人员的切身利益,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村卫生室站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社会和谐稳定。对目前在规划外村卫生室工作,主动要求至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的人员,如条件许可,要用心吸纳,加强规划内村卫生室工作力量,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三)加强保障,落实经费。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村卫生室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补助政策,及时足额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基本医疗补助经费,确保村卫生室可持续发展。鼓励村(社区、居委)根据自身财力,在免费带给业务用房,解决水电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增加村卫生室发展后劲。

(四)加强督查,绩效管理。

街道将把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纳入对有关村(社区)及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资料,实行目标管理。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及时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加强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街道有关部门及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工作督查,对药品采购使用、门诊补偿、医疗质量、群众满意度等实行重点检查,检查结果与有关经费补助挂钩,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的职责性和用心性。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二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9〕7号)、卫生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以及《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范围内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行基本药物遴选增补、生产、配送、使用、定价、报销、结算、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设立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推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及与国家相关政策的衔接;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框架内,确定我省增补药物目录遴选与调整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核我省增补药物目录。委员会由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药局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承担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坚持立足省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20全省30%地区、全省60%地区、全省所有地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要优先使用基本药物。

第二章:目录遴选、生产、采购和配送。

第五条:省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必须数量的品种作为基本药物使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增补的数量和品种根据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医疗保障潜力、疾病谱变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科学技术进步等状况以及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医并重的原则确定。具体品种主要从国家、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范围内选取,确因少数慢性疾病治疗必需的,也可从目录(乙类)范围内选取。省建立基本药物遴选专家库,负责增补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负责增补药物遴选的组织实施,审核省增补药物目录。省增补药物遴选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动态管理,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同步调整,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特殊状况能够提前调整,调整品种数量不超过增补药物目录品种总数的20%。

第七条: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按照招投标相关规定实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疫规划用疫苗、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计划生育药品以及中药饮片除外。

第八条:省基本药物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诚实守信、服务优良、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原则,按照gmp和单独定价药品区分质量层次,不同生产企业的同一层次药品采取竞价方式,同一生产企业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实行差价比的规定,制定评标细则。透过公开招标遴选,确定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和具有现代物流潜力的配送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在中标(入围)的配送企业中选取1-2家配送企业带给配送服务。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和配送的年度工作方案由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制定。

第九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对因质量问题、违反合同相关约定、生产潜力不足等导致不能保证基本药物供应的,应予以调整。少数价格低、用量小、原料受限等原因供应不足或难以公开招标采购的品种,可采用邀请招标或议标的办法解决。

第十条: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由中标的生产企业生产,并由中标的生产企业委托中标所在地选取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和零售药店基本药物采购供应方式由各省辖市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中标的药品生产企业及其中标的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签订基本药物的购销和配送合同。合同须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交付和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职责等资料。

第十二条:对临床必需、不可替代、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的基本药物实行储备制度,纳入现行药品储备体系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经信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以省辖市为单位,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的基本药物产品中,严格按照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gmp层次的常用注射剂和口服剂型选取各不得超过两个产品,单独定价的原则上选取一个产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以县(市、区)为单位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上统一采购基本药物。

第十四条:按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进度,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规定的过渡期后,不得使用其他药品。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也应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按规定使用必须比例的基本药物。基本药物使用比例采用基本药物销售收入额占全部药品销售收入额比例的方法计算。具体办法由省卫生厅制定。

第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学习《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加强合理用药管理,保证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第十六条:患者可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买基本药物。零售药店务必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带给购药咨询和指导,对处方进行审核,依据处方正确调配、销售药品。

第十七条: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规定的范围内,省物价局依据统一招标采购价格,确定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具体零售价格。

第十八条: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各类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具体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卫生厅和财政厅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货款结算,逐步实现基本药物货款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结算。基本药物的回款周期不超过2个月。

第二十条:推进医药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结算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基本药物生产、配送信息,对基本药物生产、配送活动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医疗保障管理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基本药物使用结算平台的统一管理。

第二十一条: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地区,政府投入应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及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有效衔接。具体按照《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09〕12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质量规范和相关规定组织生产和配送,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完善质量管理、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二十三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完善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检验工作,对基本药物进行全面抽验,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抽验结果。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报药品监管部门。抽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不得向生产经营企业收取检验费用。

第二十五条:加强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省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医疗保障制度、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水平、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医疗管理、价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二十七条: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利害关系人可向相关部门反映。负有行政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三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他类型医疗保险无医疗保险。

3、您觉得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是否给百姓带来实惠?

很实惠部分实惠不太了解没感觉。

4、您觉得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在哪方面最应进一步完善?

5、您购买药品,觉得哪里最实惠?

区级医院或综合性医院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非公立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药店。

6、您认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后医疗服务(医护人员积极性)如何?

提高了降低了没什么变化。

7、您认为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对基层医疗机构经营收入影响大么?

很大财政补助后,略有影响没影响不了解。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四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决策水平,保证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突出财政资金的积作用,根据自治县财政《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财政局于20xx年3月13日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4月完成了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要求,省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4500元,县财政对村卫生室补助标准由20xx元提高到2500元。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中央、省级资金由中央、省级测算下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小组于8月13日正式对该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主要采取查阅项目支出凭证、账簿及问卷调查等形式,结合指标体系中的样本指标开展现场评价。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首先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帐户“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财政拨款凭证、会计账簿等行了查阅,提取了相关会计凭证和发放资料,深入到项目实施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实施的“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进行了现场询问、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项目总体评价(包括项目评价得分表)。

通过对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管理、资金的发放及其他档案资料的查阅,评价小组认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运行情况总体良好,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县20xx年基本药物绩效考核方案》要求,按照5:2:3的.比例进行补助,即:“5”为目标考核(常规工作+基药管理),“2”为辖区服务人口,“3”为基药销量。实行年终考核全部划拨补助的方式进行。

通过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账务查阅,财务处理相对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报账资料中未附考核评分明细表,只有汇总表;二是部分乡镇只有只有资金分配表,无其余相关资料;三是村卫生室维护中建议附维护前和维护后的对比照;四是无公示照片。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决策。

1、绩效目标情况。

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到位资金180.1万元,使用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均下拨至村卫生室,用于办公经费、材料支出等。

2、决策依据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列入预算80.5万元(年终按省级补助卫生室个数扣减省级资金),年终以130个村卫生室测算,县财政安排预算资金32.5万元。政府批准并由财政下达80.5万元,年终预算调整扣减48万元,实际安排32.5万元。除县级配套以外的中央、省级资金均由中央、省级测算划拨。

3、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财政社〔20xx〕126号,20xx年县级资金按115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7000元(含省级4500元)。

(二)项目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共到位180.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80.5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财务管理情况。

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实施单位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4、组织实施情况。

(1)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级主管部门对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对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县级主管部门抽查20%的村卫生室进行复核。

(2)项目管理情况。

各乡镇卫生院年初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村卫生室考核细则,每季度对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3)项目监管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使用,制定考核细则,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资金拨付,切实督促乡镇卫生院做好统一网上采购工作,并督促村卫生室从乡镇卫生院购进基药,大部村卫生室均能按要求做好基本药物使用工作。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目标完成。

1、目标任务量完成情况。

20xx年财政拨款收入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川财社〔20xx〕94号,川财社〔20xx〕178号)部门预算安排96.5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6万元,20xx年村卫生室运行经费80.5万元),总额为196.1万元。

2、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20xx年账面反映支出总额为13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6.5万元,县级资金32.5万元。实际支出为145.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1.1万元,省级资金58.5万元,县级资金45.7万元,收回资金50.8万元(收回部分为县级配套资金)。

(二)项目效果。

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规范临床用药的有效性和廉价性,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使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实现20xx年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而努力。

通过对20xx年“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评价,按照评价指标体系标准,经问卷调查显示,该项目总体满意度为82.61%。得分95.93分。

五、存在问题。

1、村卫生室不能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报销,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同时开展基本药品“零差价”的同时,大多数村民会选择在当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以便进行新农合的报销。

2、未建立村医最低基本工资待遇保障机制,目前仅凭医疗收入很难维持正常运转,大多数村卫生室在生存和发展上都面临较大困难。

3、村医与当地“一村一幼”教师收入相差太大,大部分乡村医生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从事农业生产或者外出务工上,收入的巨大差距使乡村医生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甚至认为从医不如从农、不如外出务工,极大的限制了乡村医生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也加大了年轻村医队伍的流失。

六、相关建议。

1、合理用药,规范处方书写,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学习,严格使用基本药物,保障可持续的基层运行新机制。

2、坚持城乡一体化统筹发展,真正建立农村卫生人才成长激励机制、养老机制,解决好村医的待遇问题,才能切实维护好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切身利益。

3、完善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职能设置。逐步实现村卫生室新农合报销政策,切实满足老百姓最基本的医疗卫生需求。

4、制定更合理的基本药物分配方案和奖惩机制,保障每一位村医,多劳多得,付出与回报成正比。

文档为doc格式。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五

为贯彻落实好黔卫健函【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年以来,我中心在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相关科室的帮助下,药剂科围绕宣传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宣传工作,现将宣传工作。

总结。

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患者,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我们始终以“科学、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来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从而普及合理用药知识,大力倡导和鼓励医生优先选择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二、多措并将,大力宣传。

一是在中心药房门口制作电子宣传横幅1条;

二是制作宣传展板1块;

三是通过微信朋友圈转发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18年版)解读;

四是利用大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基本药物知识;

六是利用中心义诊活动时开展咨询及宣传活动,印发100余份宣传单;

七是中心职工利用自身优势,结合实际情况,向群众进行常见病、多发病知识宣传,讲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让群众了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

三、

完善机制,常抓不懈。

我中心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临床应用指南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专题讲座”,对中心100余名职工进行了二次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同时我中心将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使基本药物宣传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我中心已经将基本药物制度学习和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目标,对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好的科室和个人进行精神表扬和经济奖励,同时对执行不理想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虽然我中心在主管局领导的关心和悉心指导下,在各兄弟科室的积极配合下,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宣传次数少、宣传对象单一等诸多不足。但这并不影响我中心对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力度的热忱,我中心将以此次宣传为契机,不断加强宣传能力的提升,以便更好地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019年4月20日。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国家基本药物自查报告。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六

为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饶县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广政办发〔2010〕5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积极探索,稳妥推进,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1、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从制度上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满足广大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

2、确保基本药物价格合理下降,提高群众受益水平,减轻群众药费负担。

3、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引导群众形成良好的用药习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权益。

4、建立科学的政府补偿和人事分配制度,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职能,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5、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安全、有效。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体制机制的重大创新,要根据国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初步建立起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供应保障和医保报销制度体系;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投入补助政策。

(一)实施范围:村集体卫生室。

(二)实施内容。

1、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公布的307种基本药物、《山东省增补药物目录(2010年版农村基层部分和社区部分)》确定的216种增补药物及我市增补的60种非基本药物,为现阶段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药物,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镇政府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要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2、实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从镇卫生院购进药品,不得私自从外购进药品,其库存药物全部按原进价销售,取消药品加成。

3、提高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比例。国家、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提高10%。

4、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后,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等方式进行补偿,县财政给予专项补助,镇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

5、制定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办法,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绩效考核,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三、实施时间。

四、资金补助标准。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乡村医生补助标准为:县财政每人补助1、56万元/年,镇财政每人补助5000元/年。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对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承担起推进实施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分工落实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和具体实施方案,把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镇财政所要切实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助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要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村卫生室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安全、有效。

(三)积极探索创新。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及改革进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制度逐步完善。

(四)强化督查考核。镇督查考核办公室、卫生院要切实加大对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药品采购配送情况和政府补助落实情况。要创新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多方参与、协调高效、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得力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宣传培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改革和惠民政策带来的好处,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镇卫生院要制定分类培训计划,开展对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七

4、基本药物惠万家、健康幸福你我他

5、保障基本用药,提高健康水平

6、积极执行新医改政策,大力推进基本药物制度

7、基本药物,安全有效,使用方便,价格低廉

8、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9、基本药物,基本医疗,双向转诊,根本保障

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打造便民惠民工程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八

1、积食(及时)消除,胃部(不)舒服!

2、隔山消积颗粒,消除胃部积食,铸造美好“胃”来。

3、正本清源之苗药,一言九鼎之医道。

4、胃部积食找我来,正鼎牌“隔山消积颗粒”。

5、消除胃部积食,开心好胃(味)道。

6、消除胃部积食,赢得美丽生活。

7、胃部积食,正鼎无忧。

8、找正鼎,寻苗药,胃部积食小问题。

9、服用千年苗药,通畅万家胃肠。

10、胃部积食用隔山,胃好人好心情好。

11、胃部积食,就服隔山。

12、扫清胃部积食,天天都有好胃口。

13、胃部积食不用愁,苗药隔山是好手!

14、消除胃部积食,隔山消积颗粒有奇妙(苗)!

15、治疗胃部积食,看这里——隔山消积颗粒。

16、恶心便秘莫苦恼,正鼎苗药顺肠胃。

17、胃部积食怎么办,隔山消积来排难。

18、消除胃部积食,苗药当仁不让。

19、轻松除去胃部积食,健康享爱美好生活!

20、胃部积食有良药,隔山消食解烦恼!

21、隔山打牛之力,消除胃部积食。

22、胃部积食,一服立爽。

23、消除胃部积食,全身好轻松。

24、消胃部积食,乐轻松舒适。

25、消胃部积食,享生活美味。

26、胃部积食不用慌,隔山消积是妙方!

27、胃部积食生活恼,隔山一出没烦恼。

28、苗药正鼎隔山好,胃部积食消除了!

29、消除胃积压力,还您健康惬意。

30、胃部积食隔山消,平添动力好苗药。

31、胃部积食要警惕,隔山消积颗粒给你好身体!

32、消除胃部积食,药力好神奇。

33、专治胃部积食,专药隔山消积!

34、隔山消积颗粒,帮您消除积食,还您健康身体。

35、清除胃部积食,苗药领先一步。

36、苗药可贵,家人好胃——隔山消积颗粒,正鼎药业。

37、胃部积食立可消,正鼎隔山好苗药。

38、胃部有积食,正鼎能医治。

39、消除胃部积食,轻松一步到“胃”(位)。

40、胃部积食不麻烦,正鼎苗药来帮忙!

41、胃部积食有损健康,传统苗药快速消积。

42、胃部积食,妙(苗)不可言!

43、消除胃部积食,管用正鼎苗药!

44、胃部积食不用愁,神奇苗药好帮手。

45、胃部积食?苗药还你健康。

46、消除胃积食,健康好心情。

47、消除胃部积食,一生更健康。

48、胃胀积食用“苗”药,隔山消来即“颗”消。

49、胃部积食不难消,正鼎苗药有绝招。

50、胃部积食真难受,正鼎苗药伸援手。

51、消胃部积食,享健康生活。

52、胃好,味好,胃部积食消,苗药正鼎好!

53、疏通胃部积食,让饮食走绿色通道。

54、胃部积食我来通,轻松自在好身体!

55、胃部积食惹烦恼,消除胀痛胃口好!

56、胃部不积食,生活有品质,隔山消积颗粒。

57、隔山消积颗粒,消除胃部积食,一步到“胃”。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九

根据县卫生局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宣传培训和推广工作,提高我院医务人员及乡医的业务水平,提升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使我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顺利开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药物治疗的合理需求,成立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培训学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

在县卫生局领导下,我院成立了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制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培训计划,发放教材,及时总结落实上级布置的任务。

二、培训内容。

我院采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培训及自学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大纲》主要包括:

1、解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法规,使培训人员了解国家建立基本药物制度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

2、依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国家基本药物处方。

集》以及培训大纲进行培训,促进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三、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培训工作方案和计划,组织召开全院医务人员及乡医会议,分发培训教材,集中学习《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

2、为避免集中培训给正常医疗工作带来的影响,我院采取集中授课及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培训,提高培训的进度,促进培训的效果。

四、培训效果。

五、存在的的问题及建议。

本次培训时间短任务重,虽然培训顺利完成了,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主要问题有如下几点:

3、对药物的药理作用、作用机理、禁忌症等的熟悉程度还不够。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1、加强国家基本药物知识的学习,掌握各种药物的基础知识。

2、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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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十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年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卫药政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制定周口市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以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合理、可及”为主题,以**版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采取通俗易懂、生动形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目标、意义和主要措施。

二、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月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提高全民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基本药物临床首选、优先使用,提高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水平,为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有力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时间。

**年5月1日——5月31日。

四、活动范围。

各县(市、区)卫生局、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

五、组织领导。

市卫生局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郝宝良;副组长:闫天杰、程保庄、刘剑锋、王友林、张燕、窦国胜、赵俊杰;成员:朱艳梅、陈高峰、李波、蒋文、王学平、师瑞霞、王业峰、于学华、顾曙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政科,朱艳梅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基本药物制度宣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国家基本药物宣传月活动,并督促检查。

六、活动方式。

(一)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县(市、区)卫生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村卫生室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工作网站、电子屏、宣传栏、宣传画等形式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和基本药物政策进基层活动。宣传月期间,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要组织做好本地、本单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集中宣传活动和进社区、进农村活动。要在群众集中的`广场、医院、药店设立基本药物宣传咨询台,设置宣传图版,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通过印制宣传册、科普读物、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基本药物政策、合理用药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医院,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的用药观念,增强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用药的意识和能力。

(三)广泛开展媒体宣传。要充分发挥当地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移动通信等媒体,通过开辟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专题、专栏,以专家访谈、知识问答、竞赛、公益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重点宣传基本药物政策以及合理安全用药。

七、活动时间:

5月1——10日组织实施阶段;

5月11——20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阶段;

5月21——31日开展培训及督导检查阶段。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目标的重要措施。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发布是一次历史性的跨越,兼顾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基层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要把宣传月活动作为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保障活动圆满完成。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基层医疗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结合**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督导检查,认真总结。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对辖区内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6月10前将汇总的数据(见附件)和工作总结的文字版(盖公章)及电子版报市卫生局基本药物制度科。

国家基本药物宣传范文通用篇十一

一、填空题(每题1分)。

1、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适宜、()合理、能够()供应、公众可()获得的药品,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3、国家采取实行();();()等措施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4、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招标采购、()配送。

5、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基本药物()、生产、()、使用、()、报销、检测评价等多个环节。

8、生产、配送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负责上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按规定及时()9、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陕卫药发??326号)相关规定基础上,二级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和陕西省增补药物品种数、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10、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管理制度《基本药物制度试题》。

二、单选题(每题2分)。

1、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首先在哪些医疗机构实施?()a国家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b省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c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d县级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不包括()。

a化学药品b生物制品c中药饮片d中草药3、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共有()品种,中成药203个品种,共307个品种。

6、哪些药品可以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a主要是常见并多发并传染并慢性病等防治所需药品。b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c主要用于滋补保健的d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7、什么是零差率销售?()。

a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很少。b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不再加价。

c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1%。d指医疗机构在销售药品时,按实际进价销售,加价0.2%。

a可以b不可以c未作规定。

写出我院35种抗菌药物中有哪些是基本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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