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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合协议书汇总 搅拌车协议合作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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拌合协议书汇总 搅拌车协议合作合同(4篇)
2023-01-11 02:20:10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拌合协议书汇总一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2023年拌合协议书汇总二

定货单位(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供货单位(乙方):

公司施工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标准《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等有关规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事宜协商订立本技术合同。

第一条

1.混凝土强度等级

定及相关技术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质量第一的原则,就商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及要求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

编制说明:

1.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汇总,防水混凝土应注明抗渗等级,如果工程部位(如:柱)在不同层间混凝土强度发生变化应注明(如:_层~_层c__s_),如果项目包含几个栋号且栋号设计概况不一致应分栋号分别列表说明。

2.混凝土耐久性要求根据工程设计情况列表。

第二条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的有关规范、标准

甲乙双方应以如下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为一切工作的准则,但不限于此内容。本合同涉及有关规范、标准有变化,按最新、最高标准执行。

编制说明:

根据工程设计情况修改或补充。

第三条预拌混凝土的基本技术要求

1.混凝土原材料要求

预拌混凝土使用的一切材料必须符合第二条中相应的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水泥品种、强度等级

①混凝土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选用含碱量低于0.6%的低碱水泥。

②冬期施工时,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p.o32.5或p.o42.5。优先选用早强型水泥(大体积混凝土除外)。水泥各项指标均须满足标准gb175-1999规定的要求。

(2)砂中含泥量≤3.0%,泥块含量≤1.0%,通过0.3__mm筛孔的砂且应不少于__%,含砂率保持在38%~42%。

(3)石子粒径5~25mm,针片状石子不大于10%,含泥量≤1.0%,泥块含量≤0.5%。

(4)外加剂

①抗渗混凝土采用uea型抗渗剂。

②非抗渗混凝土采用高效减水剂或泵送剂。

③冬期施工时,混凝土防冻剂选择性能优越环保型、早强型防冻剂,各项指标符合标准jc475-20__、gb50119-20__和dbj-61-20__规定的要求。严禁使用以cl为主的氯盐类防冻剂,确保不含有氨的成分。同时应提前两个月将相应的资料报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获得批准后,才允许使用。

④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要求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外加剂,但必须是北京市建委认证的产品,并且应有准用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并经复试合格。

⑤严格控制混凝土所用外加剂中释放氨的含量,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含有硝铵、尿素等容易产生刺激性气体成分的外加剂。

(5)掺合料

①采用i级或ii级粉煤灰。

②乙方可在满足甲方质量技术的前提下自行使用其它掺合料,但必须有可靠的试验结果,为保证混凝土的颜色一致,要求供方采用单一来源掺合料。

(6)水预拌混凝土所用的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水标准的规定。

(7)冬施特殊要求

①预拌混凝土所采用的骨料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它易冻裂物质。 ②预拌混凝土原材料应采用加热水或加热原材料的方法。③冬期施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技术要求另附。

2.水灰比要求

最大水灰比及最小水泥用量见以上混凝土耐久性要求表;防水混凝土水泥用量不小于32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小于280 kg/m3。3.坍落度要求梁、顶板140±20mm墙、柱160±20mm垫层140±20mm防水保护层140±20mm底板140±20mm楼梯140±20mm坍落度经时损失由供货单位综合考虑。具体执行混凝土浇筑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修改或补充,以上数值为经验取值,由混凝土浇筑的难易程度而定,在保证混凝土密实的前提下尽量减小坍落度。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3.泌水性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供应的混凝土具有可泵性,必要时提供压力泌水试验报告(压力泌水试验的要求:10秒的相对泌水率不大于40%)。

4.初终凝时间

初凝时间不小于小时,终凝时间不大于小时,小时内混凝土达到1.2mpa(常温下平均温度为20℃)。

缓凝时间为砼搅拌运输车到达现场以后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运距、堵车等多种情况进行砼配制。具体执行混凝土申请单上的要求。

编制说明:

1.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4小时;8小时;10小时,冬施时适当增加约2小时) 2.根据天气情况,是否使用地泵,楼层高度适当调整。

5.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由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强度指标及其它的要求制定。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对混凝土配合比重新设计。①所用原材料的产地或品种有显著变化时。 ②该配合比的混凝土生产间断半年以上时。 ③甲方提出更改意见时。

6.交货时混凝土搅拌物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1)最高温度:≤ 35℃(夏季)

(2)最低温度:保证现场出机(自罐车卸料至地泵内时的温度)温度不低于10℃。 8.预拌混凝土运送

(1)运送时,运输车应保持混凝土搅拌物的均匀性,不应产生离析的现象,且根据泵送规程以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运输途中搅拌桶应保持3-6r/min的慢速转动。混凝土运送延续时间不宜超过所测得的混凝土初凝时间的1/2。

(2)任何情况下均严禁加水,即:乙方司机及其他人员在运送混凝土的过程中不得加水,并且还应拒绝甲方操作人员可能因为工作不便而自行加水,并且及时将情况通知甲方。当夏季高温,进场混凝土的坍落度不符合混凝土申请单要求的,要求在现场添加减水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甲方的监督下完成相应的工作,每辆罐车应自带有刻度的减水剂透明塑料桶。每辆罐车司机应经过预拌混凝土厂家试验室的相关培训工作。

(3)混凝土施工用量较大时,要根据甲方要求投入罐车和输送泵,确保混凝土浇筑的及时、连续性。

(4)甲方在混凝土浇筑前4~6小时将浇筑信息以书面形式传真给乙方,包括工程名称、浇筑部位、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等参数;在正式混凝土浇筑前2小时再次以电话形式确认具体的发灰时间,以确保能够准确供应。

(5)当遇到多个部位同时浇筑混凝土时,为确保混凝土准确运输到楼座,搅拌站要派调度员跟踪服务,并在现场指挥和检查各混凝土供应部位是否准确。

(6)正式进入冬施时,供应单位应负责将所有混凝土搅拌车罐体套上保温被,以保持混凝土的温度,减少热量损失,并负责保温被的维护。同时负责监督混凝土搅拌车收车时将罐内积水倒尽,罐内严禁积水。

9.质量检验及判定

(1)检验项目包括:强度和坍落度。

(2)出场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由乙方承担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坍落度由甲方专业人员现场抽测,混凝土强度试验委托(常规试验单位)、(见证试验单位)检测。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现场需要随时进行混凝土的'检测,并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4)合格判断

①强度的试验结果满足gb107-87的规定。 ②坍落度的允许偏差值为±20mm。 10.乙方应提供的资料

(1)混凝土运送于现场,应随第一辆车提供全套的技术资料原件(一式四份),上报使用单位技术部。按照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__)8.5.9条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配合比通知单、开盘鉴定

②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应写明部位)(浇筑完32天内提供)

③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每车必须带有小票,保证字迹清楚,内容填写齐全、准确) ④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技术资料还应包括法定检测单位出具的如下原材材质证明:①粉煤灰:合格证、试验报告。

②外加剂:出场合格证、准用证、性能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防伪标志、进场复试报告(法定检测单位)、生产厂家复试报告。

(3)除向甲方提供上述资料外,乙方还应按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规定,保证规程中8.5.9条第2项2)中所列资料的可追溯性。

(4)乙方向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中涉及“工程名称及部位”、“施工单位”的内容应严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书面传真内容填写。

第四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与经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款结算完后即告终止。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及公章: 乙方签字及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023年拌合协议书汇总三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 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xx。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 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 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xx要求。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xx;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xx;

5.6 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 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 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 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 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 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 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 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2023年拌合协议书汇总四

买受人: 合同编号:

出卖人: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约需总量 m3,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

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3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3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_《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_《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_《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 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 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 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 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小于6m3)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即小于6 m3按240.00元加收运费)。 。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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