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 撤销处分申请书班委意见(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02:28:47 页码:13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 撤销处分申请书班委意见(6篇)
2023-01-11 02:28:47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一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同意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收费等,均由乙方支付。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 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及房管部门各____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以下无正文)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同意自动退房,解除该合同。甲方就签署该合同收取之楼款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返还乙方。

三、原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随之作废。甲方在乙方签署本协议并到房管部门备案后,即可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房屋。

四、订立本协议及办理有关手续所需之一切费用,包括手续费、公证费及政府有关部门之_____等,均由乙方支付。

五、在执行本解除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尽力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及房管部门各____份,每份协议均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三

甲方(原债权转让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原债权受让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一致,就解除双方原债权转让协议事宜,达成本协议。

一、 解除转让标的

1.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将自己在____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债权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壹拾万元整)转让给乙方。现经过甲乙双方的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该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的债权转让协议,乙方将该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债权返还给甲方,由甲方继续行使对______________公司享有的债权债权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

2.甲方、乙方均承诺前款所述原债权转让协议情况属实。

3.甲方、乙方均同意按本协议约定解除原债权转让协议。

二、解除债权转让安排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的原债权转让协议立刻被解除:

2.乙方应配合向甲方出具授权手续,配合提供与该债权相关的材料、证据,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债权催收、履行中有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应予配合。

3.如本协议签订后,如债务人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项(无论是通过强制执行、自行履行等任何途径),则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部支付给甲方。

4.原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自行处分该债权,乙方不作干涉。

5.原债权转让协议解除后,无论甲方最终是否获得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部分偿还,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处罚、诉讼仲裁、费用、义务和/或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全面赔偿。

五、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甲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限售股份可解除限售数量为6,675,5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10%。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xx年2月28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屠方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xx〕6号)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屠方魁发行13,818,345股股份、向陈爱素发行12,883,771股股份、向张成华发行8,900,705股股份、向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916,310股股份、向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3,178,823股股份、向深圳市力瑞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848,225股股份、向杜宣发行2,536,701股股份、向深圳市百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79,078股股份、向张妮发行489,539股股份、向邱华英发行316,420股股份、向黄劲松发行252,335股股份、向刘玉发行240,319股股份、向饶光黔发行212,282股股份、向周文华发行212,282股股份、向廖焱琳发行200,266股股份、向张婷婷发行168,22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xx年2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的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已于20xx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共计发行新股数量为51,153,624股,公司总股本由277,534,400股增加至328,688,024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注入资产权属的承诺

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金穗投资、力瑞投资、中世融川、百富通、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已出具承诺:

1、本企业/本人已经依法向华力特缴纳注册资本,享有作为华力特股东的一切股东权益,有权依法处分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华力特股权。

2、在本企业/本人将所持华力特的股份过户至猛狮科技名下之前,本企业/本人所持有华力特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益。

3、在本企业/本人将所持华力特的股份过户至猛狮科技名下之前,本企业/本人所持有华力特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被司法冻结的情形。

4、在本企业/本人将所持华力特的股份过户至猛狮科技名下之前,本企业/本人所持有华力特的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类似安排持有华力特股份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不存在任何阻碍本企业/本人转让所持华力特股份的限制性条款。

(二)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的股份锁定期安排情况如下所示:

1、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中世融川:

本人/本企业就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猛狮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取得的猛狮科技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因猛狮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猛狮科技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人/本企业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杜宣、张妮、百富通:

本人/本企业就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猛狮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本次发行取得的猛狮科技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因猛狮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猛狮科技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人/本企业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本企业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张成华、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力瑞投资:

本人/本企业就本次发行认购取得的猛狮科技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期限届满后,本人/本企业因本次发行而取得的股份按照以下次序分批解锁(包括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股份):

(1)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20%;

(2)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届满之日,可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其于本次发行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的50%;

(3)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可转让其于本次发行获得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发行取得的猛狮科技的股份包括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因猛狮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猛狮科技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锁定期长于本人/本企业上述承诺的锁定期的,本人同意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利润承诺、业绩补偿

1、业绩补偿责任人

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交易的业绩补偿责任人为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以及蔡献军、陈鹏。

2、利润承诺期间

公司、业绩补偿责任人同意,本次交易业绩承诺的承诺期为20xx年度、20xx年度和20xx年度。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xx年12月31日前实施完毕,则上述盈利补偿期限将相应顺延。

3、承诺利润

业绩补偿责任人承诺:华力特20xx年度、20xx年度和20xx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6,000万元、7,800万元和10,140万元。若20xx年本次交易未能完成,则业绩补偿责任人承诺华力特20xx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13,182万元。华力特净利润以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准。

4、业绩补偿安排

如在承诺期内,华力特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当年的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已补偿金额

业绩补偿责任人各自的责任承担如下:

蔡献军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蔡献军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蔡献军已补偿金额。

陈鹏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陈鹏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陈鹏已补偿金额。

蔡献军、陈鹏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力瑞投资在本次发行中获得的对价×蔡献军、陈鹏持有的力瑞投资的股权比例。

屠方魁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蔡献军、陈鹏累计应补偿金额(含当年度)] ×屠方魁股权交割日前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直接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屠方魁已补偿金额

陈爱素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蔡献军、陈鹏累计应补偿金额(含当年度)] ×陈爱素股权交割日前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直接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陈爱素已补偿金额

张成华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蔡献军、陈鹏累计应补偿金额(含当年度)] ×张成华股权交割日前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直接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张成华已补偿金额

金穗投资当年度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年度期末华力特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内各年度华力特承诺净利润之和×本次交易的总对价-蔡献军、陈鹏累计应补偿金额(含当年度)] ×金穗投资股权交割日前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直接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金穗投资已补偿金额

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之间对业绩补偿相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他业绩补偿责任人之间及其与屠方魁、陈爱素、金穗投资之间对业绩补偿责任均互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蔡献军、陈鹏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以现金补偿。蔡献军、陈鹏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现金补偿总额不超过其分别间接持有的华力特股权在本次交易中的作价。

如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当年度需向上市公司支付补偿的,则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具体如下: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发行股份价格

上市公司在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股票股利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当年补偿股份数量(调整后)=当年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若上市公司在承诺年度内实施现金分配,业绩补偿责任人对应当年度补偿股份所获得的现金分配部分随补偿股份一并返还给上市公司,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以税前金额为准)×税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

上市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本协议确定的方法计算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该承诺年度需补偿金额及股份数,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猛狮科技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上述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在收到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猛狮科技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该部分股份不拥有对应的股东表决权且不享有对应的股利分配的权利。

若因猛狮科技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或其他原因导致股份回购注销方案无法实施的,猛狮科技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相关业绩补偿责任人,其应在接到该通知后30日内,在符合相关证券监管法规、规则和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猛狮科技其他股东各自所持猛狮科技股份占猛狮科技其他股东所持全部猛狮科技股份的比例赠送给猛狮科技其他股东。

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

无论如何,业绩补偿责任人向上市公司支付的股份补偿与现金补偿总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上市公司应在当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确认所有业绩补偿责任人的现金补偿金额,并及时书面通知业绩补偿责任人。业绩补偿责任人应在接到上市公司要求现金补偿的书面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支付当期应付补偿金。

5、利润承诺期末减值测试

在承诺期届满后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股权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股权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价格+已补偿金额,则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应对上市公司另行补偿。上市公司应在《减值测试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的3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照该补偿义务人股权交割日前持有的华力特股份数占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合计持有华力特股份数的比例计算其需承担的减值测试补偿金额及股份数,再由上市公司向其发出书面通知。补偿时,先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的部分由其以现金补偿。因标的股权减值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应补偿的金额=期末减值额-在承诺期内因实际利润未达承诺利润已支付的补偿额。无论如何,标的股权减值补偿与盈利承诺补偿合计不超过标的股权的交易总对价。在计算上述期末减值额时,需考虑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华力特进行增资、减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金穗投资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上市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

上市公司、业绩补偿责任人同意,股份交割日后,华力特应在承诺期各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四)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为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金穗投资、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富通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内容如下:

在本人/本单位作为猛狮科技的股东期间,将保证与猛狮科技做到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1、关于人员独立性

(1)保证猛狮科技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保证猛狮科技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领薪。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独立于猛狮科技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

2、关于资产独立、完整性

(1)保证猛狮科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且资产全部处于猛狮科技的控制之下,并为猛狮科技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有猛狮科技的资金、资产;不以猛狮科技的资产为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关于财务独立性

(1)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猛狮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共用一个银行帐户。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法干预猛狮科技的资金使用调度。

(3)不干涉猛狮科技依法独立纳税。

4、关于机构独立性

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猛狮科技之间不产生机构混同的情形,不影响猛狮科技的机构独立性。

5、关于业务独立性

(1)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独立于猛狮科技的业务。

(2)保证本人/本单位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干涉猛狮科技的业务活动,本单位不超越董事会、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猛狮科技的决策和经营。

(3)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与猛狮科技相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与猛狮科技的关联交易;若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程序。

(五)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与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况,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金穗投资、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富通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华力特及其子公司外,本人/本单位在中国境内外任何地区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合经营)、投资与猛狮科技、华力特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企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单位持有猛狮科技股票期间,本人/本单位承诺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不会投资任何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范围,与猛狮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单位保证将采取停止经营产生竞争的业务的方式,或者采取将竞争的业务纳入猛狮科技的方式,或者采取将产生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等合法方式,使本人/本单位及本人/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猛狮科技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以避免同业竞争。

3、如本人/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猛狮科技造成损失的,取得的经营利润无偿归猛狮科技所有。

(六)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将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获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金穗投资、中世融川、力瑞投资、百富通、屠方魁、陈爱素、张成华、杜宣、张妮、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出具了《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企业/本人作为猛狮科技的股东期间,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猛狮科技及下属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猛狮科技股东的地位谋求与猛狮科技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会利用自身作为猛狮科技股东的地位谋求与猛狮科技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若存在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与猛狮科技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猛狮科技章程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订立协议,办理有关内部决策、报批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平的价格损害猛狮科技的合法权益。

2、确保本企业/本人不发生占用猛狮科技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猛狮科技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3、确保本企业/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猛狮科技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人/本企业与猛狮科技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上述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xx年2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网站上的《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方出具承诺事项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各股东对公司不存在其他承诺。

三、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xx年2月28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6,675,52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0310%。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2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备注1:张成华共计持有限售股份8,900,705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8,900,705股中的20%,即为1,780,141股,该部分股份不涉及质押股份。其中质押股份7,120,560股,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且相应限售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备注2:深圳市力瑞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848,225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848,225股中的20%,即为569,645股。

备注3:杜宣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536,701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536,701股中的100%,即为2,536,701股。

备注4:深圳市百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共计持有限售股份979,078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979,078股中的100%,即为979,078股。

备注5:张妮共计持有限售股份489,539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489,539股中的100%,即为489,539股。

备注6:邱华英共计持有限售股份316,420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316,420股中的20%,即为63,284股。

备注7:黄劲松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52,335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52,335股中的20%,即为50,467股。

备注8:刘玉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40,319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40,319股中的20%,即为48,063股。

备注9:饶光黔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12,282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12,282股中的20%,即为42,456股。

备注10:周文华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12,282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12,282股中的20%,即为42,456股。

备注11:廖焱琳共计持有限售股份200,266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0,266股中的20%,即为40,053股。

备注12:张婷婷共计持有限售股份168,223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需分批次解除限售;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为公司向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168,223股中的20%,即为33,644股。

备注13:屠方魁共计持有限售股份13,818,345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本次未能申请解除限售。其中质押股份13,500,000股,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且相应限售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备注14:陈爱素共计持有限售股份12,883,771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本次未能申请解除限售。其中质押股份12,000,000股,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且相应限售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备注15:深圳金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持有限售股份3,916,300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本次未能申请解除限售。其中质押股份3,916,300股,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且相应限售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备注16:北京中世融川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计持有限售股份3,178,823股,根据其作出的《关于认购股份锁定期的承诺》,该部分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本次未能申请解除限售。其中质押股份3,178,823股,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且相应限售股份解除质押后方可上市流通。

5、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猛狮科技20xx年向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张成华等12名交易对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严格履行本次交易的相关承诺,无违反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公司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年二月二十四日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五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享有的对 债权本息合共人民币 万元(截止 年 月 日)依法转让予乙方的事宜,经过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债权数额

甲方对xx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截至20__年5月1日的利息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

二、债权转让对价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 万元(¥ 万元)受让甲方上述债权。

三、价款支付的期限和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日内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存放于甲乙双方与中国 银行 分行、 四方共同监管的账户内,由乙方将购买债权全部款项从共管账户内支付给甲方。

2、在乙方将款项存入账户之日,甲方将债权文件交给乙方,乙方十日内去相关部门了解债权担保及其他相关情况,十日后付款给甲方。

四、债权转移

1、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项之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xx公司的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抵押和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xx公司新的债权人。

2、债权转让通知:甲方在乙方支付全部债权转让款之日起三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

五、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在乙方根据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前,债权文件的原件仍然由甲方持有;在乙方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转让款项到共管账户后,甲方在七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权利人变更的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收取乙方支付的债权转让款;

2、确保所转让的债权的真实、合法、有效、完全有权决定处分该债权,并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根据本协议约定出具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乙方的书面声明和通知;

4、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款项;

2、在依法接受甲方上述债权后,依法行使对债务人的债权及其相关债权担保权利;

3、在实现债权过程中可以要求并获得甲方必要的协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括号内的款项为数字,括号外款项一律用大写)

处分解除申请书班委意见(精)六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二)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三)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________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四)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境),或者经批准出国(境)逾期不归的;

(五)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本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七)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以及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九)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十)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十

一)聘用单位转移工作地点,本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随迁的;

(十

二)聘用单位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不服从安排,经教育无效的;

(十

三)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二、有上列情形之一,聘用单位可按以下程序办理解聘事宜

(一)聘用单位提出拟解聘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或其亲属,如无法直接通知本人或其亲属,可采用公告送达;(由学校行政会根据被聘者情况,讨论做出拟解聘意见—《____县学校拟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

(二)被解聘人员或其亲属在接到拟解聘通知书____日或公告见报1个月内,有权提出申辩意见,聘用单位应认真听取本人申辩意见,并记录在案;

(三)聘用单位在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是否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正式通知拟被解聘人员;(根据被解聘人员意见,学校行政会再次讨论做出是否解聘的决定,如做出解聘决定,应填写《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通知书》一式五份,《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四份)

(四)拟被解聘人员超过申辩时限未提出申辩意见,聘用单位即可解聘;

(五)聘用单位解除被聘用人员的通知书及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同时送达本人和抄送县教委(县教委作为主管部门只负责对各单位的人事工作监督和指导)及县人事局备案。

三、辞聘(即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聘人提前____日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受聘人员填写《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

(二)聘用单位在接到申请后的____日内经过学校行政会讨论后做出是否同意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答复;

(三)受聘人员交申请后,聘用单位在处理相关事宜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否则视为旷工;

(四)受聘人员在受聘单位同意终止(解除)后,填写《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一式四份。

(五)聘用单位将收集《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表》、《____县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登记表》各一式四份,分别存入本人档案、聘用单位、县教委及县人事局。

四、被解聘或辞聘人员自被解聘或辞聘的次月停发工资

要求:在做出解聘和同意辞聘决定后,各单位应将此决定通知学校财务部门。

五、受聘人员续聘、变更合同内容、聘期内流动的,其人员聘用管理,按《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的通知》(武教委办4号)执行。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