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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大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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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大全10篇)
2023-11-20 19:33:41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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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一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以下简称纪检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纪检机关查办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涉案款物,是指可以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和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房产、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家具、电器、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第三条纪检机关查办案件中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以及移交、保管、处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涉案款物的管理必须依纪依法、准确及时、保管妥善、处置得当、手续完备。

第五条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和监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六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处理涉案款物。

第二章涉案款物的暂予扣留、封存。

第七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呈批表,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并报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紧急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审核批准,可以先予执行,但应当在执行后十个工作日内补办报批手续。

第八条执行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措施的案件承办人不得少于二人。执行时应当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共同对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当面逐件清点,当场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分别由案件承办人、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无法或者拒绝在登记表上签名或者盖章的,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九条暂予扣留的金银珠宝、文物古玩、字画及其他贵重物品,除当场摄影、摄像或者制作谈话笔录外,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及时委托纪检机关指定的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书,鉴定结果及时告知原物持有人或保管人。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可以先封存保管,条件允许时再进行鉴定。所需鉴定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原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对鉴定机构的资质或者鉴定结果有异议,并提出重新鉴定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重新进行鉴定。

第十条调查过程中认定不是违纪违法所得的款物或者不能证明违纪违法行为的款物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应当及时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填写解除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清单,将解除暂予扣留、封存的款物发还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还时应当按清单与原款物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当面清点,并办理签收手续。

第三章涉案款物的移交。

第十一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对涉案款物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后,应当及时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移交的,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由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暂时保管,但应当在特殊原因消除后十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与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统一保管涉案款物。

第十三条在异地采取暂予扣留、封存措施,移交涉案款物确有困难的,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可以委托当地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应当出具委托书,并与受委托单位办理交接手续。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清单应当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涉案款物移交保管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均不得少于二人,案件承办人应当填写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移交清单,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签字后与保管工作人员办理移交。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对移交款物逐项核对,查验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

第四章涉案款物的保管。

第十五条涉案款物应当由纪检机关的财务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未设财务部门的纪检机关,涉案款应当交由本级财政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应当由纪检机关指定的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第十六条派驻(出)机构涉案款交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涉案物品由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

地方纪检机关派驻(出)机构集中统一保管涉案物品有困难的,可以由派出它的纪检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十七条财务(保管)部门应当设立专用账户、专门场所,严格办理涉案款物交接手续,指定专人对涉案款物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涉案款物的毁损和灭失。

第十八条财务(保管)部门对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移交的涉案款,应当在复核无误后,开具专用收据交涉案款物移送承办人。

财务(保管)部门应当将涉案款设立明细账,及时存入银行专用账户,严格收付手续。

第十九条财务(保管)部门对涉案物品应当建账设卡,注明案件名称、物品名称、移交时间及经办人等,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

小件物品可以根据物品种类分袋、分件、分箱设卡。对大件物品,应当集中保管或者委托有关专业部门封存保管。贵重小件物品应当装入透明袋封存。对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需要定期保养和维护的物品要做好日常养护工作,防止损坏。

大宗物品、特殊物品应当指定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封存保管。对危险品、违禁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根据办案需要严格封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和扩散。

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可以与原物持有人协商或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经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负责人同意后,及时委托有关机构变卖或者拍卖,所得价款按本规定第十八条办理,并将清单、照片、变卖或者拍卖结果存入案卷归档,委托程序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保管费用以及保管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从办案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条具有数码特征或者其他特征并能证明案情的钱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应当作为物证进行封存保管,并注明特征、编号、种类、面值、张数、金额等。

第二十一条案件检查部门或者调查组在移送案件或者因案件需要调取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时,应当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加封的涉案款物启封时,案件承办人与保管工作人员应当同时在场,当面查验。归还时,应当重新封存,双方在封条上签字。

第五章涉案款物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案件检查部门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案件时,应当在调查报告中写明涉案款物数量、价值、保管情况等,提出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并附涉案款物清单。

案件审理部门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对调查报告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是否相符、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审理报告中写明对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报经本级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讨论决定后,案件审理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案件检查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商机关财务(保管)部门于收到通知后六十日内执行完毕。

第二十四条初核后认为不需要立案的,对初核对象主动上交,或者应当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责成初核对象退出的涉案款物,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经纪检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

第二十五条纪检机关收缴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收缴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收缴款物清单,财务(保管)部门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或者凭证,由两名承办人员负责及时送达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送达时,应当由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涉案款物原持有人或者保管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六条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退赔的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应当在纪委会(未设的纪委会议)作出责令退赔决定后,由案件检查部门填写责令退赔款物清单,及时送达,并由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签名或者盖章。

退赔单位负责人或者退赔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案件承办人应当注明原因。

第二十七条应当上缴的违纪违法所得款项,由纪检机关财务(保管)部门按照处理决定所确认的数额,及时办理上缴国库手续。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通过有关部门兑现后按照前款规定办理。

委托有关机构以拍卖或者其他公开方式变价处理的违纪违法物品,由机关财务(保管)部门负责分案登记造册,并填写涉案款物移送、处理登记表。处理所得款项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八条收缴、责令退赔中依法不应当退回(赔)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无法退回(赔)的款物,应当上缴国库。

第二十九条上缴国库或者返还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暂予扣留、封存款物,有孳息的应当一并上缴或者退还。

第三十条委托其他纪检机关或者纪检部门保管涉案款物的,案件检查部门应当及时将涉案款物的处理意见书面通知受委托保管单位,按照处理意见通知要求,对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进行相应处理。处理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双方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移送司法机关或者其它机关处理的案件,应当同时移送暂予扣留、封存的涉案款物以及涉案款物清单、已处理凭证等,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章涉案款物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涉案款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第三十三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管理过程中的文书使用和手续办理情况、涉案款物的保管和处理等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本级纪检机关领导撰写专题情况报告。

第三十四条涉案款物鉴定、拍卖机构的确定,纪检机关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纪检机关没有规定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其资质、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后指定。

第三十五条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对案件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涉案款物的处理文书存入档案。

第三十六条涉案款物管理过程中使用的文书、表格统一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制。

第三十七条对移送司法机关并由司法机关认定与犯罪无关的涉案款物,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督促司法机关予以退回。

第七章纪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责令纠正。对不纠正的,纪检机关要予以通报批评。违反纪律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在涉案款物管理中违反有关规定,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私分、私存、调换、外借、压价收购涉案款物及其孳息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条保管不当造成涉案款物毁损或者灭失的,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外,视情节轻重,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不按时移交涉案款物或者不及时执行涉案款物处理决定,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县级以上纪检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

军委纪委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有关规定,报中央纪委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要求填写的有关文书和单据,应当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并存入案卷归档。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此前有关涉案款物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执行本规定。

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规定相关。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二

作为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下面谈一下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建议。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同时肩负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特殊的工作特别要求审理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xxx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要耐得住寂寞能坐、守得住关口有原则、有超凡的胆识敢斗争。因此审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做好审理工作的意识,才能在原则面前能坚持、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在委屈来时能承受。

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气和,认真做思想工作,坦诚与之交换意见,听取他们的申辩,消除查办处理与被处分人员之间的误会、矛盾,使他们深刻认识所犯错误,真正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树立六种意识,努力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树立政治意识、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干好工作的思想深度,从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是否有效的高度,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使命感。树立质量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的工作水平。树立公正意识,从切实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的角度,做好审理工作。树立政策意识,多学习、深探究,推进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树立监督意识,强化审理内部监督的职能作用,处理好复杂的“人”“事”关系,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协调机制。树立创新意识,不断开拓审理工作新思路,建立健全“乡案区审”工作制度,探索“公开审理”的工作方式。

始终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审理工作的核心和首要职责任务,并在案件审理的每一个环节,时刻想到这一点、时刻牢记这一点,既严肃惩处违纪行为,又注意保护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并在工作中重点把握三个方面、处理好三个关系,使查办的案件做到组织满意、各方认可。

因此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通过秉公执纪惩处违纪干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工作、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坚持原则,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从而有力的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更好的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是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处理好严肃执纪与保护干部的关系。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干部的职能,在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从而更有效的发挥案件查处的治本作用,对每一个案件的处理,都要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做到不偏、不错、不软、不过,使被处分人员吸取教训、受到教育。三是讲政治、顾大局,处理好严肃执纪与区别对待的关系。既保证严肃纪律的执行,又注重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给犯错误党员干部一个改错的机会,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地方服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职能,做到社会、政治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围绕案件审理工作中心,贯彻落实各级案件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和工作中的不足,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一是细心制定工作计划,不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在认真学习上级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必须突出特色突出工作重点,做到月月有计划、周周有总结、天天有进展。

的发展,法规的日益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对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创新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通过大胆探索实践,来提高审理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对审理干部的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审理干部更应如此。因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提高,通过平时工作中的影响和锻炼,使审理干部具备“坐得住、能静心、严把关、有原则”的基本素养,自觉抵制利的诱惑,排除情的干扰、防止权的滥用、警惕丑的侵蚀、顶住势的压力,在审理案件时真正做到公心、公平、公正。

四是坚持审理工作制度。坚持“一案三审”制,保证“二十四”字方针的落实,确保案件质量。案件进入审理环节,首先确定一名主审人员进行“初审”,主要是针对案件材料,进行事实、证据的应证,初步定性量纪,其次是在审理室内进行“二审”,由其他人员向主审人提问,所提疑问全部解决后进入“三审”环节,由审理小组成员在一起讨论,互提疑虑、互解难题,最后提交纪委常委会。坚持“首诉必受有申必答”制度,认真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切实保障申诉人权利。坚持“乡案区审”制度,加强对基层纪委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纪委办案水平,确保整体案件质量。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三

在民事纠纷案件中,离婚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该类案件是一种发生率高,存在面广、恶性转化快、连带问题多的特殊民事纠纷。离婚案件是否能够妥善处理,不但关系到法院的办案质量,也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和命运,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及发展。因此,笔者对近三年来宜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收案情况进行了统计:2010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560件,其中离婚案件220件,占总案件的%;2011年共受理民事案件635件,其中离婚案件300件,占总案件的%;2012年共受理民事常规案件651件,其中离婚案件326件,占总案件中的%;通过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宜州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理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相当大,占到一半左右,而且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一、目前离婚纠纷案件存在的特点。

(一)离婚诉讼多数由女性提起。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女性在家庭生活的地位不断提高,女性逐渐摆脱对男人的依靠,她们拿起法律武器,通过离婚诉讼,结束一段对于他们来说是不幸和痛苦的婚姻。在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女性提起离婚诉讼案件的比例达到七成,这与传统的离婚诉讼中,男方占主导地位提起“休妻”之诉,已经发生明显变化。

(二)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多为农村村民。此类案件占离婚诉讼的八成以上,只有少部分当事人为职工和教师,国家公务员离婚比例很少,这是宜州市人民法院管辖范围所决定的。宜州市法院管辖共计6个镇和12个乡,农村人口基数大,而且农村居民法律结婚时多数都是通过他人介绍认识,婚姻感情基础淡薄。婚后,双方面对生活琐事时未能理性对待甚至采用暴力方式解决矛盾,从而导致离婚。

(三)当事人离婚年龄呈低龄化趋势明显。年龄结构多数在30-40岁之间,在近几年受理的离婚诉讼中,“八零后”离婚呈明显增多趋势,甚至出现“九零后”提起离婚之诉。结婚在一年至三年内离婚的案件也很多。在农村,有很多青年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有的是通过各种手段修改自己的真实年龄而达到结婚的条件,由于结婚时双方年纪太小,婚姻和家庭意识不够成熟,婚前缺乏足够了解,仅凭一时感情冲动就草率结婚,婚后才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从而产生家庭矛盾,最后导致离婚。

(四)被告下落不明或者不出庭应诉的案件逐年增多。由于户籍制度以及对外出人口的管理制度没有规范和健全,导致经常居住地无法用现有的法律规定作出判断,根据现有的法律对此类案件只能缺席判决,因此法官就无法了解被告的意图,无法查清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从而影响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审理,最终对被告有害而无益。

二、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

(一)因夫妻长期分居导致婚姻逐渐走向终点。随着社会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劳动力来到城市工作,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之间无法共同生活,因为长期分居导致双方的价值观念与生活需求发生了变化,双方沟通交流的时间也有所减少,致使夫妻感情日渐淡薄,最终导致婚姻名存实亡。笔者在审理部分离婚案件时发现,由于双方分居时间过长,原告多年不知被告的具体下落,只是在开庭审理时才有机会见到被告一面,夫妻感情已经相当生疏。

(二)因家庭暴力而提起离婚之诉。在夫妻生活中,家庭暴力这一不和谐音从未消失过,在部分农村地区还有残留的封建意识作祟,无视妇女的独立人格,经常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女方长期忍受精神和肉体的折磨,家庭暴力仍是导致离婚的主要杀手。笔者发现,大部分离婚案件是由于男方有“大男人主义xxx情节,随意动手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的。导致女方承受不了长期家庭暴力才离家出走。随着妇女经济地位逐渐走向独立,对丈夫的依赖逐渐减小,一些饱受婚姻折磨的妇女不再逆来顺受,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来寻求解脱,追求幸福生活。

(三)婚外情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因素。笔者调查发现,婚外情主要存在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身上,其根源是由于双方长期分居和工作压力过大,难以忍受精神寂寞与生理折磨,这一双双隐形的手,促使离婚诉讼当事人和第三者组成“临时夫妻”,双方为避免他人的道德评判都过着地下情人的生活,最终让留守家庭支离破碎。

(四)经济利益成为离婚诉讼的软肋。近年来,宜州市人民政府依托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城乡经济,我市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部分地区的土地被不同程度的征用。而作为对失地村民的补偿,征地部门会向他们发放数额丰厚的补偿款。很多农村家庭为增加人口数量,多获得一份补偿款,在双方没有感情基础的情况下,选择草率结婚。由于双方没有感情基础,离婚也为必然。

三、审理离婚案件的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诉讼调解,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笔者建议调解离婚案件应从六个方面进行,1、审查案件事实,找出案件争议焦点;2、倾听当事人的诉讼,找到当事人的问题结症,以便对症下药;3、根据法律的规定,阐述法理,法官应讲明法律和政策,让他们知法明理,分清是非;4、揭示矛盾的来源,把双方当事人的举证材料进行剖析,揭示其矛盾实质分清过错方,促使过错方能认清自我,检讨自己;5、化解矛盾,通过事实、证据、讲法律,用法官的真诚和公心化解当事人的内心矛盾,达成双方言和的目的。

(二)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尤其要提高农民的素质。宜州市农村人口基数大,离婚率较高,提高农民素质至关重要。宜州市政府、新闻媒体应加强普法节目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婚姻法》和《xxx妇女权益保障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宣传,扩展农民获取法律知识的多样性。宜州市法院要坚持开展“公正司法为民”的法律宣传活动,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民事审判人员应以庭审讲法为平台,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阐述法理,从不同角度宣传法律,使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端正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三)公民应提高个人修养与素质。在夫妻共同生活中,双方应相互包容、理解,共同维护婚姻稳定。双方要有正确的择偶观,相互之间要充分了解,切忌草率结婚;夫妻之间应当提高自身修养,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理性对待矛盾,使家庭气氛充满爱和关怀。

(四)设立专门的婚姻家庭处理部门。离婚案件是否能妥善解决,不但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恶性的刑事案件。因此,笔者建议可设立专门的婚姻家庭法庭,选择一些经验丰富和调解能力强的法官,着力化解夫妻双方的矛盾,促使相互沟通,使双方重归于好,破镜重圆。

总之,离婚案件的妥善处理是一门很有学问的工作,也是一门艺术,离婚案件是否妥善处理关系到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对离婚案件的处理应当本着“以人为本、司法和谐的”理念,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从社会大局出发,以小家和睦,促大家和谐。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乡镇党政办公室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担负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对外交往和后勤服务等繁重工作,处于协调机关各部门、连接领导和基层的枢纽地位,是机关的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参谋中心、运转中心和指挥中心。具有参谋、助手、协调、服务、把关、督办等六大职能,这就要求党政办工作人员具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较准确的预见性,工作具有超前性和丰富经验。本人就如何做好乡镇办公室工作谈几点粗浅看法:

党政办作为乡镇党委、政府的服务窗口,必须当好“服务员”的表率,树立“优质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服务理念,积极主动搞好各项服务工作。要坚决抛弃那种对来访群众爱理不理,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推诿拖拉,对各部门求助的工作不闻不问的风气。要充分认识到:工作中不论是办文、办事、办会,还是管理、服务、协调,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甚至给整个乡镇工作带来被动或造成损失。做好党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政办工作有利于全体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单位形象;有利于改善和增强干群关系,为建立良好的干群关系打下坚实的基础;有利于带动机关干部搞好服务,切实履行职贵,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政府职能。

党政办工作综合性强,职能繁杂,因此,办公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一是要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平时要注重学习,特别是对涉及农村工作的常用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准确掌握并能熟练运用,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时刻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保持较高的政治敏锐性。二是要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党政办在公文处理、信息采集、工作安排、经验总结等方面都离不开文字的表达,要努力提高书面表达能力,多看、多写、多改,使自己的文笔水平不断适应新时期办公室工作的需要。尤其是公文语言要讲究严谨、准确、平实、规范,办理程序要严格逆守《中国***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规定,有关内容要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否则,不论起草文件还是开会发言答复问题等方面都会抓不住要害,提不出问题达不到预期效果。三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经验办公室工作不单是要对办公室岗位本身熟悉,而且要对机关农村、部门的工作有所了解。要加强同上级部门的联系,争取各方面支持:搞好与同级部门的协调,共同推进工作;注意办公室内部的配合,相互合作完成任务。只有这样才能做好上下协调和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

工作中,要随时提醒自己摆正位置,不断提高为领导服务的质量,努力做好领导的参谋助手。要坚持“一个原则”,就是要坚持上为党委、政府领导分忧,下为干部群众服务的原则,把服务于全镇的中心工作和服务于干部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三大职能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调研围绕中心转,协调围绕领导转,服务围绕大家转,信息围绕决策转,从而使工作目标更明确,重点更突出。一要围绕主要领导的意图当好参谋助手,要积极主动地领会主要领导思想,落实领导的意图。要思维敏捷、反映迅速、办事果断,认真负贵办好每一件事。要有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要甘于奉献、守得住清贫、受得住艰苦、耐得住寂寞。同时,还要想方设法树立主要领导威信,增强主要领导权威,多补台、不拆台。二要围绕中心工作当好参谋助手,要找准工作的结合点,要结合中心工作督促做好业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按照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坚持定期不定期对机关干部在岗、机关卫生清扫查岗:重点工作督办:负责领导安排及重要文件办理的督办工作如新农村建设、城镇建设、项目建设、防汛抗灾、扶贫济困、社会稳定等,这些都需要办公室超前介入,做好基础工作,为领导分忧解难。三要围绕日常工作当好参谋助手,每天的来文、来电、来访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主要领导汇报,以使领导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党务政务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政府对外形象的宣传、远程教育管理及全镇信息收集,筛选加工上报;“五包促五化”“三问三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时,要热情接待,较小的问题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后协调业务部门进行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待领导批示后,立即将情况通知相关单位马上到基层解决落实,并收集落实进度迅速向领导汇报,使领导心中有数。

办公室工作尽管纷繁复杂,只要我们抓住了要害,一切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主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抓好常规工作。规范公文行为,认真抓好上级文件程序的处理工作做到了文件的及时收发、传阅、送阅,按照规范化标准,提高了办文质量,加快办文速度。在印信管理方面实行了等级审批制度,待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开信函、加盖公章,从而严肃印信管理,完善印信制度;做好信息反馈,把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同时,拓宽信息盖面,重点开发特色信息、精品信息为上级政府決策提供参考信息;搞好接待工作,凡是上级领导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都耍积极协同相关部门认真准备接待,重大的接待还要拟定接待计划,注意接待细节。二是抓好调查研究。乡镇党政办的一个重要职贵就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党政办工作人员要努力掌握全乡镇的基本情况,并能对解决突出问题提出有价值的参考意见。为此,要经常深入村组、农户、企业进行调研,全面掌握基本情况,随时了解各村、各企业、各单位的工作重点和进度,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并针对当前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搞好对策研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各项实施方案和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最准确、真实的依据。三是抓好制度管理。办公室要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将办公室人员进行分工抓落实,各施其职,各尽其贵,建立健全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做到管理有章可循。要做到年有工作要点,季有工作安排,月有情况通报。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要督办督查,在规定时间完成。四是抓好勤政树形象。党政办人员必须以高度责任感,加强团结、勤政、廉政建设。在团结方面,必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对人必须宽厚诚恳,对事必须严道认真,只有这样,才有协调各站所之间的矛盾、干部与领导之间的矛盾,以及本单位与外单位之间的矛盾,让同志之间、站所之间、上下级之间,团结一心,促进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在廉政上要做到“三有三只”即:有权不滥用,只求搞好工作:有钱不滥花,只讲自觉奉献有成绩不骄傲,只想如何开创新局面。在勤政方面做到“三勤”。一要腿勤,不怕多跑路,不怕多流汗舍得花力气,把工作做实做细:二要“脑勤”,勤学善思注重研究问题,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为领导多出点子,多献计策。三要“嘴勤”,多向领导汇报情况,多向各站所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树立廉洁高效的社会形象。

此外,办公室工作能不能得到加强,关键在于领导,在于领导对办公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如果把办公室单纯地作为后勤服务单位而忽视其参谋、助手作用来认识,办公室就变成了勤杂室,办公室工作人员每天就会沉浸于纷繁碎的琐事之中,就没有时间去抓信息工作和搞调查研究。下情不了解,谈不上给领导提供决策的依据。如果领导重视、关心、支持办公室工作,从政治上关心,给办公室人员提供尽可能多的学习提高机会,尽可能地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从工作上支持,从生活上关心,从心灵上理解,那么不仅能够稳定住办公室队伍,而且还会使办公室有很大的吸引力,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五

扶持公安民警家属创业的“公安民警家属就业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

xxxx市公安局、xxxx市妇联联合采取行动,通过走访企业,寻求就业岗位;走访警嫂,摸清就业需求。

召开专场职业介绍会等形式,切实将帮助失业警嫂就业工作落到实处。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全市公安民警家属需就业创业现状我市申报就业创业的民警家属61人,(其中需就业的45人,需创业的16人),年龄结构在30至50岁之间;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其中本科7人),高中学历17人,中专学历11人,初中学历3人;家属年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39人,1万元至2万元的11人,2万元至3万元的11人。

42人掌握一些基本技能。

想从事的就业领域分别为销售员、教师、办公文员、生产工人、手工编织、服装加工、美容美发、家政服务等项目,有25人想参加培训。

有创业志愿的家属有基础的5人,能自筹部分资金的9人。

创业项目集中在种植业、餐饮业、批发、绿色洗衣、服务、修理、医药等。

根据以上数据,全市民警家属需就业创业状况呈如下特点:1、年龄有些偏大。

全市就业家属人数45人,30岁以下的8人,占家属总人数的17。

8%,30岁至40岁的家属19人,占总数的。

40岁至50岁的16人,占总数的35,6%。

50岁至60岁的2人,占总数的4,4%。

由于就业面偏窄、工种少,年龄偏大就业难,像服务行业餐饮、美容美发等需要30岁以下人员。

2、年人均收入较低。

全市调查中显示,家属年人均收入1万元的10人,总人数的占16,4%,收入低,花销大,经济紧张急需就业创业。

3、文化水平较高。

需就业的家属6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30人占总数的49,2%,中专11人占总数的18%,高中17人占总数的28%,初中3人占总数的4,9%。

4、选择的岗位偏高。

需就业的45人中,想当教师的9人,占总数的20%,办公文员14人占总数的31%,销售员2人,占总数的4%。

由于我市民警家属的文化水平较高,决定了她们选择就业岗位偏高,期望值过高是与她们的文化素质和愿望决定的。

5、有基础的较少,能自筹部分资金的较多。

16名创业人员中仅有5人有创业基础,占创业总数的31%,能自筹部分资金的9人占总人数的56,3%。

二、妇联组织能够提供的帮助与支持1、提供就业岗位。

各级妇联组织共提供就业项目21个,就业岗位70个。

2、提供技能培训。

一是创业培训,结合syb普惠制培训为警嫂创业提升创业能力。

二是岗位培训,提供家政服务、计算机、手工编织、美容美发等多种技能培训。

3、贷款扶持。

积极争取巾帼创业循环金、小额担保贷款优先照顾警嫂三、全市民警家属就业创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1、创业意识不强阻碍了她们就业创业一是畏难情绪严重,进取意识不强。

在调查中,有近60%以上的妇女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妇女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依赖政府思想很浓。

二是家庭事务繁重,制约了创业就业意愿的实现。

民警工作忙,没有时间做家务,家属家务繁重等诸多困难,限制了她们外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甚至放弃了创业就业的机会。

2、期望值过高限制了她们就业创业部分家属就业期望值过高,不切实际,缺乏竞争意识和吃苦精神。

表现在市场期望值与市场行情不符,不愿从事条件差、待遇低的低端岗位,一味追求环境好、工资高、离家近、工作轻的工作,人为缩小了择业范围,增加了就业难度,造成了就业需求与用工实际之间的不平衡。

(二)对策为落实好公安民警家属“就业创业行动“的实施方案,营造公安民警家属就业创业良好环境。

妇联组织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宣传引导,转变观念。

要想使民警家属走上创业之路,最重要是转变观念,强化意识。

用正确的理论影响并促进她们思想观念转变,引导她们树立“四自”精神,激发她们在经济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广泛宣传妇女创业和就业典型的先进事迹,用身边生活中的事例去激励,使她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素质。

第一要开展技能培训工作。

各级妇联要大力开展妇女技能培训工作,制订出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对民警家属优先培训,根据她们的文化层次、技能水平,搜集和筛选出一批适合再就业的项目,举办就业培训班,帮助她们尽快撑握一技之长,逐步形成“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新机制。

第二要大力开办女性创业培训班。

借助普惠制syb创业培训,组织家属学文化、学科学、学管理、学营销、学习现代市场经济发展所需的各类知识,激励她们自强自立,增强创业意识和开拓精神。

三是优化服务,拓宽渠道。

第一要强化服务。

联合相关部门和企业,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及时向她们提供就业创业信息咨询和指导。

第二要搭建平台。

从当地实际需求出发,拓展就业渠道和就业领域,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优先吸收民警家属就业机会。

解决难题,扶持创业。

第三要帮扶贫困。

解决特殊困难民警家属就业和实际生活问题,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快辽宁全面振兴推进妇女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积极争取政府和社会力量,着重帮助那些低收入的家属就业,切实为她们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四是要强领导,密切合作。

公安机关、妇联要把“就业创业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加强对行动实施的组织协调、跟踪服务,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行动的实施,确保“就业创业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六

1月1日正式施行,急需在实务中将其精神贯彻落实,挖掘一些解决审判实务的办法,以正确地定纷止争。现仅就公诉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进行讨论。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形式,是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结合。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的同一行为引起的,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在刑法上是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在民法上则是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本质上附带民事诉讼仍属于民事诉讼,但是一种特殊的民事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对刑事的依附性。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以刑事诉讼的存在为前提,在程序运用和法律适用上均优先适用刑事诉讼法,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应严格限定在犯罪行为所引起的民事侵权范围之内。附带民事诉讼的依附性还体现在诉讼时效、地域管辖、上诉期限、审判组织、送达等方面的一致性。

2、相对独立性。

附带民事诉讼可分开审理、分别判决;在适用民事诉讼相关法律,即民事诉讼规定的原则和制度可在附带民事诉讼中适用,如诉讼启动的自愿原则、诉讼权利的处分原则等。

3、赔偿范围的物质性和直接性。

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仅限于因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物质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而且,物质性损失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之列。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权利主体及义务主体。

1、赔偿权利主体。

(1)被害人。即被刑事犯罪行为所侵害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被害人为未成年人、患有精神病等,由其监护人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监护人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出现。

(2)已死亡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近亲属按继承法等民法规定的顺序行使,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3)犯罪致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由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前的实际扶养的人提起。被扶养人包括抚养、扶养、赡养三种情形,应根据具体案情,按照民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

(4)人民检察院。在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因种种原因未提起时提起。

(5)财产保险关系中,先行支付赔偿金的保险公司。

2、赔偿义务主体。

(1)刑事被告人。

(2)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它共同致害人。

(3)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及共同犯罪中无刑事责任能力致害人的监护人。

(4)共同犯罪中,已死亡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人或财产保管人。

(5)单位犯罪中的单位。

(6)其它与犯罪相关的民事责任承担者。如交通肇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按劳务关系、职务关系等转由行为人之外的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犯罪的,赔偿权利主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亲友自愿代为赔偿的,应当准许”。

4、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高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

5、在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说明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第三者强制保险的存在,则应当将承担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断。而对于那些并不是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直接规定,而是当事人与保险公司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协商签订的其它保险合同而发生的保险,由于保险公司不是法定的其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对于保险合同的效力及赔偿范围要另行审理才能确定的,不应将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七

缺席审理是指一方当事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中途退庭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仍不中止案件的审理,对一方当事人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不出庭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判决的诉讼活动。在当前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缺席审理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形:一种是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送达缺席审理;另一种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缺席审理。离婚案件的显著特点首先是当事人对婚姻意愿的表达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具有人身不可替代性(已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例外)。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其次,离婚案件所查明的法律事实有相对的隐蔽性,有很多事实只有夫妻双方知晓,其他人难以证明。基于离婚案件的上述特点,我们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慎用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性加大,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涌入城市务工,导致夫妻双方长期分居,这种情形日益增多,使很多夫妻常年聚少离多,严重的影响了夫妻感情。一旦双方感情出现裂痕,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由于其往往不能准确提供对方的详细地址,使得法院常常很难通知被告应诉。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过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往往只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送达应诉通知书和开庭传票。

此外,有的当事人缺乏家庭责任感,对婚姻无所谓,常常行踪不定,表现为不辞而别,独来独往,另一方很难把握其行踪;还有一种当事人是恶意缺席,故意规避法律,不愿承担不利后果,如不想离婚,不想抚育小孩或不想让对方获得财产之利益。故意不到庭,造成对方当事人举证困难,人为增加法官判决离婚难度;还有的拖延诉讼,迫使对方当事人让步。

1、双方感情是否破裂难以查明。在缺席审理时,由于被告未到庭,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质证程序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审判中,法官主要看原告的举证,不能通过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论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时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往往夸大其词,甚至杜撰一些不实的事实来证明夫妻感情不和,法官仅凭原告的陈述及其提供的证据确实难以判断双方的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2、财产及债权债务状况难以查明。原告在庭审中提供的财产情况,可能有遗漏,因为对被告在下落不明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告不知情,亦无法查清,更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在这种情况下,财产的分割仅局限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被告下落不明期间原告所得的财产;同时还可能存在虚假,因为原告为了达到多得财产的目的,也有可能隐瞒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这种情形如果涉及的财产多、数额大,缺席判决后,一旦被告重新出现,新的财产分割纷争必起无疑。同时,因为被告未出庭参加诉讼,对夫妻间的共同债权、债务亦无法查清。在共同债务问题未查清的情况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可能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子女抚养问题难。缺席审理时,夫妻双方不能就子女跟谁生活及抚养费的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当原告不同意抚养子女,对被告公告送达缺席审理时,若判决由原告抚养,而被告又下落不明,对原告来说是不轻的负担,且对原告不公平;若判决由被告抚养,而其又下落不明,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

1、依法通知被告应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起诉或者答辩时向人民法院提供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等其他联系方式,并签名或者捺印确认”。第十条规定“因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或者当事人拒不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而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邮寄送达的,以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二)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上述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在原告起诉和被告答辨时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对恶意缺席的被告,法院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然后向其邮寄送达诉讼文书,其签收与否不影响送达的法律效力。对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若用《民诉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的,采用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对一方以下落不明起诉离婚的案件,要把查明对方当事人是否确属下落不明作为案件审理的重点,因为查清该事实是确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的关键。诉讼中对原告提交的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据,因无法质证,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审判人员应根据这类案件的特殊性,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除调查核实原告提供的证据外,还应当调查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因为一方当事人若非下落不明,其一定会和近亲属保持联系。如果其近亲属也不知道其下落,那么结合原告方提供的证据,可认定被告下落不明。在程序上应尽可能保证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多渠道获取通知其参加诉讼的信息,在发出公告的同时,应在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直系亲属住所地张贴公告,防止原告采用欺诈手段,骗取法院适用缺席审理。

3、认真审查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由于离婚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离婚纠纷除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关系外,还涉及婚姻家庭的稳定,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在审理涉及一方下落不明的离婚案件时,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要认真细致地进行审查。特别是涉及到夫妻感情破裂的证人证言,应该通知出具证言的证人出庭作证,并核实其证言的真实性。对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最好通过当地基层组织调查核实,在无法查清时,应暂不处理共同财产、债权债务问题,待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出现后再行处理,充分保障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的诉权。同时,加强与下落不明一方当事人亲属的沟通,尽量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缠诉。对被告恶意缺席的离婚案件,审判人员要耐心做被告的思想工作,争取让被告到庭参加诉讼。对被告明确表示不到庭参加诉讼的,应要求被告出具对婚姻、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的书面意见或将其意见记入笔录,或采取就地调解或到案发地开庭等措施,解决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问题。

4、妥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xxx婚姻法》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实践中因被告未到庭,对于子女应由谁来抚养,人民法院认定的难度较大。对被告恶意缺席的离婚案件,一般可根据子女目前抚养的现状,判决子女由原告或被告抚养。对被告下落不明而判决离婚的案件,原告有先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判令子女由原告携带抚养;若夫妻有共同财产的,可将被告方应得的共同财产份额作价后交付原告抵作抚养费,多余部分也可交由原告保管,待被告出现后主张权利时,再由原告交还给被告。若没有什么共同财产,可判令被告负担部分抚养费,待其出现时再申请执行,被告如有异议时则可由被告另行主张。这样判决既不会影响被告事后再主张要利的诉权,也保持了子女抚养的相对稳定,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也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

子女并有能力抚养时,告知其另行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探索并创新时期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三贴近”的有效方法,正确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水平,按照区开展宣传思想工作调研通知,结合自身实际就如何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新高-潮进一步推向深入;怎样进一步强化“创城”工作;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以及下一步思路和主要措施;打造特色品牌等进行了深入调研,现报告如下:

总体思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各项创建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着眼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以提高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为根本;以创文明城为重点,服务经济发展,服务民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城乡文明程度为目的;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努力贴进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打造特色品牌,为推动全市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强化措施,把十七大精神推向新高-潮

2011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全面推进绿园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是我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年。如何紧密联系改革发展稳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向新高-潮是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我街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全街上下把学习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的学习领导小组,制定了周密的学习和活动计划,做到深入抓紧抓好。对各科室、各社区、企事业单位学习活动,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在机关以街道理论中心组为龙头,通过讲座、举办十七大知识竞赛和定期出版宣传的形式,在全街掀起学习十七大的高-潮。一是要求街道领导、机关干部通读十七大报告全文,要求在能够把报告精神很好地结合到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加深对十七大精神的理解。二是街道根据十七大报告举办专题讲座,班子成员每人一讲。三是举办十七大报告知识竞赛。四是利用宣传栏将十七大报告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宣传。在社区利用社区党校这个阵地,通过聘请专家讲座,组织观看专题片,召开座谈会,学习宣讲团讲课等形式,抓好社区群众的学习活动。在企业通过送学习进企业,聘请党校教师进企业宣讲十七大报告。

(二)理论学习。自去年举办了机关干部每周一讲活动,机关干部每人讲一堂课,今年我们将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并在内容上、质量上提出新要求。

(三)成立读书会。在机关成立读书会,利用每周二、四下午3:00-4:00一个小时时间,学习上级文件、时事政策、业务知识。争取利用1-2年时间为街道培养一批政策水平高,理论基础厚,业务能力及文字功底过硬的人才队伍。

二、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将创城工作引向深入

深入实际,了解实情,从实际出发,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抓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我街现有市级文明单位3个,区级文明单位1个。今年我们将在巩固老典型的基础上继续挖掘新典型,做到创建一户完善一户,重新完善定期走访制度和考核制度,帮助其成立相应的党团、工妇联等组织。

(二)抓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我街现有市级文明社区5个,区级文明社区2个。今年我们将在健全社区组织机构,狠抓社区活动,制定创建方案,总结典型经验等工作上做足文章。

(三)抓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今年我街将继续抓好文明家庭评比工作,评比出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好邻居等典型各100户。

(四)抓未成年人教育工作。我街现在市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基地1个,今年我们将在确保资金投入2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开展专项活动3次以上。

《关于如何做好伊旗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调研报告》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九

安仁中学党总支:

按照县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和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实施“三分类三升级”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党支部于3月22至3月24日组织开展了党组织现状大调查,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其中座谈32人次、走访16人次),重点调查了解了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引领发展等情况。通过调查摸底,摸清了底子,找准了问题。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我支部学校党组织建设的战略意义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整体的工作规划和工作目标不够明确,工作停留在一般性布臵上,面对新情况,不能及时调整思想,转变观念,使教育和管理跟不上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导致党组织工作难于有所创新和突破。二是党支部活动内容、工作方法与形势发展及任务要求不相适应,工作机制不够科学,作用发挥不好,工作方式单一,党员教育形式缺乏创新和活力,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党支部的政治影响力,影响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三是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不能科学把握新时期党员的思想特点,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不能体现时代特征,不能主动深入到广大党员和群众中开展有的放矢、细致耐心的教育引导工作。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此报告,望上级党委加强指导,以期实现我支部的提档升级。

安仁中学第二党支部。

2012年3月24日。

办案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如何写篇十

求实创新与时俱进扎实做好国企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hycbzx)案件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查处理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定工作程序,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从严治党方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强调,xxx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近年来,国有企业纪检xxx门惩处了多起违...

2010年小河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年活动工作总结为进一步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案件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小河纪委严格按照(小河纪办„2010‟15号)文件要求开展案件查办工作,下发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牢固树立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意识,始终以xxx人人能办案.个个会办案.案案成铁案xxx为工作要求,着力...

关于新时期发挥查办案件综合效应的思考李建社明确提出,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这是新时期xxx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为此,我们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不断研究和把握新时期查办案件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在依纪依法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

从五个方面着手,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经济体制转型时期,腐败案件呈上升趋势,纪检监察机关面对执政条件和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必须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提高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不仅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深刻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意义,端正办案思想,是提高办案能力的动力之源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是惩治腐...

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工作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其整改措施近年来,--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相关规定,在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始终把安全文明办案放在首位.在办案过程中,注重以人为本,坚持人性化办案,切实从探索安全文明查办案件方法上找准突破口,充分保障依法依纪文明办案,实现了办案工作的良性持续发展.但是,我们通过这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

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市环保系统2006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郑环办„2006‟69号各县(市).区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2006年,全市环保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xxx理论和xxx三个代表xxx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xxx.省.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工作部署,结合环保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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