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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办采矿证的申请怎么写(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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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 办采矿证的申请怎么写(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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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一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 (附地理位置图)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

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

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第7.3条

有中国

第7.4条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二

第一条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_________》、国土资源部《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_________》,双方根据公平、有偿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的采矿权,其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采矿权在有效期内,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但转让、出租、抵押和进行其它经济活动期限不得超过采矿权有效期。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属状况:

地理位置:_________,开采矿种:_________,储量:_________,矿区面积:_________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第四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方式:_________

(一)申请审批;

(二)协议;

(三)招标;

(四)拍卖;

(五)挂牌。

乙方在按本合同规定缴付采矿权价款后,进行采矿许可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后,依法取得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价款,按如下方式缴付:

(一)乙方向甲方缴付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乙方缴付采矿权价款期限为:_________。

第六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

第七条乙方应当按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将本合同项下应缴纳的有关费用汇入甲方指定单位的银行帐号内。

乙方如不能按时缴纳有关费用,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2%支付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缴纳,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采矿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定金),乙方必须按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取得本合同项下采矿权的有效期限为_________年(有效期间见采矿许可证副本)。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乙方依法享有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权,并按本合同的约定另行缴纳采矿权价款。但是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除外。

乙方在采矿许可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未向甲方提出延续采矿许可证登记申请,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井巷工程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有权重新出让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本合同项下的采矿权甲方有权重新出让。

(一)未取得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的,或者矿山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和营业执照被吊销的;

(二)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国家税费的;

(三)存在导致吊销采矿许可证的违法行为;

(四)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办理延续采矿登记的情形。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采矿权被甲方收回、注销、吊销或乙方丧失延续采矿许可登记权,乙方必须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将生产生活设施、设备撤离矿区。逾期仍不撤离矿区的生产生活设施设备,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置。

乙方不得对矿山井巷工程进行破坏,如有损坏,乙方将承担修复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矿山生产安全方案,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应当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乙方必须采取合理的开采顺序、开采工艺。

乙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土地、劳动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甲方不对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经济性、客观性负责。乙方自行承担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的一切经济风险。但是,本合同项下采矿权有关地质储量资料是由甲方提供的除外。

第十三条甲方应当维护乙方合法采矿权益不受侵犯,并会同有关部门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侵犯和破坏。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合法采矿权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四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24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函或其它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不可抗力的定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第十五条乙方在采矿权有效期内提前解除本合同,甲方不退还采矿权价款。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第十八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第十九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四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 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

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 %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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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五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非煤矿山企业5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31家(生产企业8家,经营企业23家);*企业1家,零售经营127家。xx年,我区统计范围内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250万元,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0%。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狠抓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网络

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工作会议精神及《昆明市xx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在今年2月5日召开的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上,对“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东川区xx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35份,各单位层层下签“安全目标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向基层单位、企业、班组逐级传递,实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xx年,全区共签订责任状5106份,其中:区政府与各乡镇、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签订35份;乡镇签订到村组及所辖企业659份;主管部门签订到企业297份;企业签订到班组、重点岗位及个人4115份。

(二)党政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安全生产措施扎实有力

xx年是我区安全生产任务较为繁重的一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推进,得益于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坚强保障。1.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大会。为遏制6月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加剧的态势,9月16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自区划以来规格、规模的安全生产工作大会。区级四套班子的领导出席了会议,全区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规模以上企业负责人共36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区长田文同志、副区长吴建明分别就我区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市委常委、区委书记高德明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强调安全生产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要求各参会单位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从“思想警钟务必敲响,难点重点务必突出,问责追究务必从严”等3个方面,要求各单位迅速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扭转全区安全生产形势。2.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区委常委会于8月26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队伍建设建设事宜;区政府常务会分别于5月31日、9月22日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区委、区政府紧锣密鼓地召开安全生产促进会,8月22日、9月7日、9月10日和9月28日,分片区在铜都、因民、拖布卡和汤丹镇召开矿山安全生产紧急会议,区长田文、区委副书记缪军、区纪委书记李加德、副区长吴建明等区级领导相继到会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作要求。3.区级领导带头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6月14日,区长田文同志组织安监、国土、环保、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因民、舍块等乡镇,实地查看重大安全隐患及尾矿库整改情况,要求企业加快尾矿库整治工作进度,全力做好汛期监控及应急管理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到尾矿库整治现场实地开展督促检查。4.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从监管机制、制度措施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今年以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拟定安全生产汇报制度、“黑名单”管理、隐患公示、安全违法行为曝光、安全生产告诫、举报奖励制度等6项安全生产措施,这些工作措施已经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即将在全区范围内施行;针对我区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的实际,出台了加强非煤矿山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措施。区委、区政府拟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意见》的实施,将对我区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起到重要作用。

(三)扎实开展督查检查行动,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

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东川区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区安委会分别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东安发〔〕10号)、《东川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东川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等督查文件5份,把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行动,贯穿于安全监管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专项督查,督促企业改善安全基础条件,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把安全督查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今年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各个重要节日及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两节”、“*”、“泥石流汽车越野赛”、“五一”、“安全生产月”、汛期安全大检查及“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次检查都下发了通知,由安监、*、消防、公安等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督查组,深入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和地段,对各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20余次,各单位排查出一般事故隐患981条,完成整改979条,整改率99.8%。

2.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结合市安委会每月1次的安全生产督查行动,xx年以来,由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对乡镇、主管部门及企业督查7次,先后配合市督查组对铜都、因民、汤丹等乡镇及区建委、华新水泥、众智铜业、碧龙公司、高级中学等20余个单位进行了安全督查。通过督查,及时查处了一批隐患,督促部分单位改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规章制度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收到了较好的实效。改进执法手段,探索交叉执法方式,我局先后与寻甸、嵩明等县区安监局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检查,有效解决安全生产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四)加强重点行业源头监管,加大重点隐患整治力度

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及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入点,继续加大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重大隐患安全监管力度。

1.以强化安全基础为前提,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1家,邀请专家对非煤矿山进行逐矿逐井安全排查,业务科室对矿山进行了60余次现场安全检查,查出一般隐患10余处、重点隐患2处,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20份,责令停产3家。督促矿山加强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快速反应,科学救援,及时排除紧急涉险情况,限度保障企业生命财产安全。8月底,启动全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了《东川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东办通﹝﹞60号),成立由区纪委李加德书记任指挥长,3位区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的领导小组。在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我局邀请区纪委、监察等部门参与汤丹、因民、舍块、拖布卡四个片区矿山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2.以办理延期换证为契机,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做好危化品企业办理延期换证工作,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检自查,并请专家到生产一线排查,帮助企业查找隐患,提高企业的安全基础条件和管理水平。做好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对部分行政许可手续不齐全的企业进行跟踪、指导服务。做好川金诺、凯通等危化品生产企业改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审查工作,配合市安监局对企业改扩建项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加强*经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对*经营者进行安全培训,指导经营者规范运作;同时,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由安监、工商、公安、消防、供销社及质监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对*经营点进行拉网式安全检查,从进货、销售、储存、运输和产品质量等各个环节着手,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全区节庆期间*的燃放安全。

3.预防事故为核心,加大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监督力度。督促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完善安全“三同时”手续,做好企业安全现状的摸底调查工作,今年对城区周边、四方地工业园区的50余家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工作,限度减少一般性伤亡事故。

4.以隐患整治为支撑,加强重大隐患安全监管。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落实”的原则,加大重大隐患区域的安全监管力度,强化白锡腊片区、“四区一点”等区域的安全监管,积极做好“老明槽”隐患的整改销案工作,对白锡腊片区采取停产措施,督促业主单位将其纳入地灾隐患点进行治理,加强巡查监控,确保不发生事故。10月21日至23日,由区政府吴建明副区长带队,安监、国土、监察相关部门,对因民镇“四区一点”所涉及的5个中段,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基本摸清了“四区一点”区域的隐患情况、安全现状,并提出下步监管建议及整改措施,为“四区一点”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销案奠定了基础。

(五)强力推进重点督办工作,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是全省xx年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东川是全省3个重点督办地区之一,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将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自3月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制定措施,抢抓进度,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1.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政府、区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层层召开尾矿库整治工作协调会及推进会,明确整治工作时限,根据每座尾矿库规模、层次及隐患情况,由区政府、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领导挂钩整改工作,落实督办责任人,实行分级监控管理;在整治过程中,争取省、市安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及专家、技术人员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发改、国土、环保、经贸、乡(镇)政府等各单位的密切配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口把关,各司其职,为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持。2.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尾矿库规范整改。今年以来,市、区安监局业务部门现场检查尾矿库100余次,逐塘逐库对尾矿库安全隐患进行摸底排查,查出安全隐患200余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责令整改指令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催办通知书》共138份,下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9份。在整治过程中,我局注重加强对尾矿库业主及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采取政策攻心、*引导等方式,提高企业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把握,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照专家提出的整改方案进行规范整改。3.强化尾矿库基础管理,提高尾矿库规范化水平。加强尾矿库台帐资料管理,按照“七个一”的要求,建立尾矿库基础数据库,完善一库一档、一库一图资料,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所有运行的尾矿库实现制度上墙,并加强巡查监测。在整治工作收尾阶段,认真开展整改“回头看”,积极查缺补漏,完善尾矿库在立项、用地、环评等方面的手续。7月底,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东政发﹝﹞184号),成立由安监、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验收领导小组,7月29至8月21日,区验收组及专家对辖区内的尾矿库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8月25日至26日,我区尾矿库整治工作通过市级检查验收。截止目前,我区列入整改范围的21座尾矿库,10座已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6座已完成闭库工作,并通过市、区检查验收组验收;1座未按标准完成整改已责令停用;其余4座为新建库。10月20日,市安委会下发了《关于xx年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销案的通知》(昆安﹝﹞31号),同意我区老来红、骏明公司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销案。

(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把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年”的重要工作任务。

一是组织开展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区安委会召开了专题会议并下发了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参加咨询的12家单位发放《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东川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宣传资料30多种、1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515人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乡镇、主管部门及企业,通过升安全旗、“安康杯”竞赛活动、知识讲座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全区掀起“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新热潮。各单位出动宣传车辆20台次,悬挂宣传条幅31条,开展安全督查10次、昆明滥泥坪矿业有限公司、凯通公司、因民矿业有限公司、金山公司等8家企业单位结合安全现状及行业特点,分别开展了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二是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针对部分企业连续停产等实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认真开展送教上门活动,且直接到企业集中办学,全年组织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电工、焊工、危险化学品等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200人,送教上门活动解决学员工学矛盾、吃住不便等问题,得到企业的一致好评。

三是强化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今年5月,组织各乡镇安全管理人员21人参加省安监局《安全监督员证》取证培训,11月,组织8人参加全市统一安排的行政执法培训;积极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七)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工作后劲今年以来,我局从狠抓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入手,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使安全监管工作朝着打基础、建机制、促规范的方向迈进。一是配强班子,建立机构。在区委、区政府的重视下,今年充实了副局长1名,增补局党组成员1名,班子龙头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批准成立东川区安全生产工作服务站,核定人员编制5人,监管力量的充实解决了长期制约安全监管工作的“瓶颈”问题。二是创新载体,搭建平台。为更好地发挥协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7月中旬成立了东川区安全生产协会,为今后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筹备建立了东川区安全生产监管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完成前期数据录入工作,为做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及应急管理工作搭建工作平台。三是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学习科学发展观及软环境建设活动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科室职责,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访接待、学习例会、联席会议、办公室保密等制度10余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在办公区域设置廉政文化标牌15块;严格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举行尾矿库停用听证会1次,提高行政决策*化水平。(八)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综合监管能力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联动,认真履行安全综合监管职责。

1.及时召开区安委会扩大会议。今年,我局先后就“安全生产年”工作布置、六月“安全生产月”活动、尾矿库专项整治、汛期安全检查及矿山安全检查等工作,牵头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10余次,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步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积极配合交通、消防、公安、国土、环保、气象、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参与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民爆物品管理、打击非法开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雨季防雷、校舍安全及旅游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9月底,参与拖布卡片区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共炸封偷挖盗采矿硐8口,砌封、填埋33口,暂扣非法盗采的矿产品80余吨,收缴了一批非法盗采、选冶金矿工具,查获非法偷挖盗采嫌疑人1名。3.扎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对各乡镇安全隐患点、地灾滑坡点及水毁项目点进行全面排查,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好抢险、应急准备,确保万无一失;成立自然灾害预警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并确定了联络员,加强部门之间统一协调、共同开展好因泥石流滑坡、雷击等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警、预报和预防工作,切实加强监控和防范。4.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今年,对辖区发生的所有生产安全事故,均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由监察、公安、劳动、监察院、工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开展*,从立案、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罚、结案,都严把程序关,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格责任追究,使每一起事故的查处,达到了“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的目的。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xx年,我局在各级、各部门的帮助支持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与党委、政府的期望相比,与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相比,仍存在很大的差距和不足。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态势未能从根本上扭转。全区统计范围内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的200%。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进入6月以来,随着金属价格上涨,大部分采选冶企业加大生产力度,连续发生几起事故;特别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部分企业停工复产后盲目逐利,重生产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问题突出,安全形势十分严峻。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安全标准化建设任重道远。我区非煤矿山分布点多面广,安全基础工作薄弱,安全隐患突出,且大部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过期,换证率较低。xx年,我局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上,对地下矿山安全督查的力度较小,部分矿山安全隐患未得到及时消除,证照不齐、应急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等问题较突出。

(三)部分单位及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够重视,“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及下属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于形势,仅停留在下发文件、制定方案上;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防范措施不力,安全管理混乱。今年发生的几起事故暴露出从业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人为伤害事故呈上升趋势。

(四)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够,乡镇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受装备、技术力量的限制,对企业提供安全服务、指导及监管的力度不够,把握技术标准不够准确,安全监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乡镇无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安监站人员身兼多职,不能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巡查、监督职责。

(五)延期换证工作较为滞后。由于客观原因,我区大部分非煤矿山《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影响了安全生产证的延期换证,同时由于企业停产、资金紧张等原因,矿山企业办理延期换证手续的积极性不高。

四、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局将紧紧结合国家、省、市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于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全面启动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东川被列为市级xx年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试点为契机,继续推进“三推行两强化一整治”工作,着力加强地下矿山提升运输系统、强制机械通风及顶板边帮管理“三大环节”,着力加强露天矿山中深孔爆破、边坡治理“两大关键”,着力加强采选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及“三同时”工作。对全区非煤矿山持证情况、技术资料、作业区域、制度规范、隐患管理、责任落实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形成台帐资料,为矿山标准化建设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行政许可准入,严格执行安全“三同时”制度;建设工程按照“八个百分百”的要求,加大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采取有效的整治措施,提高其安全基础条件;落实好行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费、制度、措施上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企业全生产措施及现场应急管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三)狠抓各个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抓好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一般工商贸企业及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工作,加大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制止岁末年初赶工期、超定额、冒险蛮干等危险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开展*安全监管及“两节”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春节前后*行政许可、检审及安全监管工作,严把入口关,由安监、供销、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城区周边*经营点开展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及“*”前夕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五)做好年度安全目标考核及“安全生产年”收尾工作。由区安委办牵头,按照《昆明市xx年安全生产责任状》的要求,做好全区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度考核迎检工作;同时,结合区政府年初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组织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进行年终安全目标考核工作。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部署,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查缺补漏,认真开展“三项活动”、“三项建设”执行情况自检自查。

(六)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加大对“整改指令”的复查力度,对拒不执行安监部门整改指令的单位和个人,坚持从严从重处罚。对安全“三同时”手续不完善的企业,要按照安全“三同时”审查的相关要求,及时补办各项行政许可手续。严格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安全责任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七)加强安全监管队伍素质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监管人员自身学习,提升服务企业及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强化队伍作风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六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1.5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面积是

第1.6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

第1.7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权属情况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七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王x、李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方将自有产权的《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矿山开采施工的劳务发包给乙方的相关事项,在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l、工程名称:岩矿山开采爆破劳务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爆破、破碎、装车、转运的劳务

4、工程量: 约170万立方米

二、工程开采施工劳务承包方式:

1、乙方负责甲方位于陕西省汉中市xx县xx镇古园村四方山岩矿山开采爆破工程项目的爆破、破碎、装车、现场转运施劳务工作的实施。

2、乙方包工包料、自主管理、对劳务费用自负盈亏。

三、工程工期

l、开、竣工日期

开工日期:( 以甲方书面进场通知 为准。

竣工日期:(以爆破作业劳务总工程量完工 为准)。

2、本矿山采矿施工劳务总工期为:。

四、采矿施工劳务计价:

(一)综合单价

1、土方: ;

2、涉及爆破的石方:;矿石: 25元/立方米。 注:涉及爆破的石方及矿石其均价不低于25元/立方米。。 以上综合单价不含税费。

(二)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

1、矿石的爆破开挖、破碎(80一100cm以内)、装运(施工现场500m以内)。

2、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油料、火工材料及其它材料)、机械费。

3、所涉及的采矿施工机械进、出场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5、临设费用,从业人员保险费用。

6、施工及生活用水电设施及费用(水电设施引至矿山费用由甲方承担)。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国家政策性油料费及税增加费用超出现价10%以上部份由甲方承担。

(三)综合单价不包含的内容

l、土石方、矿石综合距离超出0.5公里按当地现行定额增加调差。

2、爆破手续由甲方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排土、排水、片石基层、泥结碎石层面、排水设施、进出施工区域便道另计(工程量、工价,以双方签证为准)。

3、因甲方住矿山手续、周边环境、当地政府及村民等方面原因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相关费用。

(四)土、石界定划分

1、本合同定义的土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能对其开挖作业的。

2、本合同定义的石方: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探矿作业的。

3、本合同定义的矿石:系指合同约定的机械不能对其开挖且采用爆破方式进行开采施工作业的。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一)工程量确认

1、乙方产量达到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方量后,即可向甲方报送相关《工程计量依据》,甲方在收到《工程计量依据》后,双方对其复测,且两日内予以确认。同时,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单价填报《计量支付表》(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确认后甲乙双方各存一份),经乙方审定后作为当次基本结算依据(已经确定不再开挖作业的施工断面,甲方应及时组织双方对其予以确认,计量计价)。

2、最终采矿总造价,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土石方爆破、开挖、剥离、矿石开采工程总量乘以约定单价的总和为准。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

1、乙方在完成壹万立方米以上土石方后,预留壹万立方米作为安全生产、履约保证料。其余部份,每满壹万立方米甲方应及时审定计量依据,贰个工作日内实时支付工程劳务款(甲方审核计量依据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

2、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指定收款人:由王建和李文建两人签收工程款,由两人指定账户打款,如有单方领款,不予准允,否则由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六、矿石开采施工进度:

1、乙方根据本项目的总体要求和采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程劳务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矿总进度的年、季、月综合生产劳务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规范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组织劳务施工。

2、如因乙方无故造成连续上卫天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终止本协议。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在劳务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行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对违章行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停工整顿期间工期适当顺延。

2、负责办理施工现场所需的相应证件、批件;协调周边作业环境、排除外围干扰、为乙方创造良好劳务施工作业环境。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由甲方赔偿乙方机械台班、机上人工损失费。机械台班按每天20xx.00元/台、转运的车辆1000.00元/辆,人工费按每人300.00元/天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协助乙方油料供应,火工材料由甲方供应,以油料每吨人民币:汽油元、柴油吨人民币壹万伍仟元为现行基价,超出基价10%以上部分由甲方补贴差价。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l、作业人员必须具备1—2人持证上岗,并具有与本采矿施工作业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机构和管理带制度。

2、服从甲方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度;严格按照甲方安全、质量和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施工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施工保护环境。

3、乙方必须确保本采矿施工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各项施工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将追究乙方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因甲方强制违章要求施工,造成损失的由

甲方负责。

4、在施工现场设立办公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5、所有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执证上岗,规范作业。

6、认真做好与本采矿施工相关的作业进度计划、机械设备的调度和安排。自行承担盲目作业和使用机械设备造成的人员、机械设备的窝工、停工损失。

7、配合甲方做好安全、技术、测量、计量、技术档案资料等工作。

8、乙方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和人员实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10、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规范施工,其采矿剥离比例超过10:1,乙方需立即停工并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双方确定后方能重新旋工,以此杜绝乱采滥挖现象。

11、如甲方不能按约定支付乙方采矿(进度)款,按每口10%向乙方偿付滞纳金,延期支付不得超过10个工作口。超过1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将其开采的矿石自行销售抵扣工程款。

12、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重施工区域周边(红线以外)的青苗(树木)的保护和森林防火。如因此造成青苗(树木)赔偿及纠纷、森林火灾等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指定植被清理工作,由甲方现场签证计量、计价。

13、甲方因采矿施工需要,调用乙方机械设备,乙方应无条件支持和配合,产生的费用按实际计算,在支付进度款时甲方向乙方支付所使用机械设备的计时或计件费用,双方签证为准。

14、保证施工现场车辆的正常通行。

15、签收甲方提交书面文件、资料,需要书面回复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回复。

16、杜绝和控制与采矿项目无关的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打架斗殴;禁止持有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凡出现上述情况的,一经查实,除国家公安等执法机关按法律法规予以追案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上述行为处以人民币壹至伍仟的罚款。罚款将在乙方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需乙方同意。

九、合同履约保证: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首次开工累计产量达到壹万立方米甲方暂不结算工程款,该款作为乙方安全生产、履约保证金。甲方在合同终止前最末两次支付工程款时,分批次等额全部退还乙方该履约保证金。同时,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将本合同所属的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给除乙方以外的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l、本《矿山开采施工劳务承包合同》一旦生效,应认真履行,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战争)造成的停工、停产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按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十一、其他约定:

l、本采矿项目实行甲方监管制全程对该项目行使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资料。

2、乙方施工所用机械、设备应能满足该项目施工进度需要。

3、根据采矿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必须采用 以上的挖掘机;双桥以上的载重汽车:

4、甲方根据乙方施工进度情况,就乙方设备配置提出改进的要求,乙方应及时改进。

5、甲方工程师对违反相关安全规程的施工作业有权予以伍仟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罚款通知单》直接报送甲方财务,罚款金额甲方工程进度款中划扣。

6、本合同编号仅指档案编号,与现场施工区、段无关。现场施工区、段以甲方现场指定指挥部指定区、段为准。

十二、合同附件:

本合同末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协议附件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协议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四、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立即生效。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实施,如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采矿权注册登记申请书怎么写八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和土地利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位于市县乡 村位于 的矿山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开采矿山的范围及现状乙方具有合法矿权的矿山面积大约*亩,其地理坐标为: x: y: x: 。 y: 本合同合作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折合约*亩。(详见宗地图)。

第二条、合作开采矿山的权属矿性质为 ,乙方承诺对此享有绝对的、合法的矿山权、矿产权及相关物权,并未就该矿山相关权利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担保,亦未出租给任何第三方, 否则乙方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即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

第三条、合作开发方式

1、乙方提供上述矿山资源作为与甲方进行合作开采开发矿山项目,本项目合作期限为6年,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

2、在双方合作开采矿山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采或者转让该矿山及矿产,也不得与其他方再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开发此矿山项目。

3、甲方负责项目全部开发资金、设备投入和协调各方面关系,确保矿山顺利开采。

4、合作开发期限内,甲方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乙方应当确保进出矿山机械设备,运输车辆所需道路畅通无阻,如有矿山土地权属与邻近他人矿山边界之间的争议事项发生,乙方应当积极出面协调解决,甲方予以配合。

5、乙方以矿山相关资源作为合作基础获取固定回报,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协助甲方看管矿山不被他人盗挖、盗采。

6、本项目合作期内,乙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采开发,但乙方必须提供开发此矿山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按约定将场地移交给甲方。否则乙方须承担甲方为筹备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作开采期内,如遇不可抗力或客观原因导致的开采期延长,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亦相应顺延。

第四条、利润分配上述合作开发矿山项目中,利润按月分配,在每月的纯利润分配时,甲方占70%,乙方占30%,即按三七分成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月利润按纯利润分配,即除去开采成本(挖机费用、工人工资,车辆运输费用等)后的纯利润分配。第五条、项目的开采与经营管理项目的日常开采经营由甲方成立专门的工程队负责实施,乙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甲方负责全面的开采工作;乙方须积极起到协调、配合作用。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若双方因本协议产生的纠纷,力求息事宁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当提交 进行裁决。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纳印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居民身份证地址及号码: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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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现将...开展对矿山非法生产专项执法检查暨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行动情况以及全年打击非法矿业规范矿业秩序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现有矿山企业000家,其中金属矿山000家,煤矿00家、非金属矿山00家;

000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

按照年度矿业执法工作重点,将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矿业活动规范矿业秩序贯彻于全年工作始终。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坚管相结合,坚持巡查发现与卫片执法检查相结合,以打击非法盗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和持超期证开采等违法违规采矿行为为重点,全面规范矿业秩序,消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等环节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局把打击非法采矿做为执法监察工作的重点,确保管死管住。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常抓不懈。

对非法开采、以采代探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严密排查,对矿区附近村庄、单位、隐蔽角落进行全面清查,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实行“四不放过”。

特别是对000000000等关停煤矿及矿区周边的村庄和铁矿、莹石矿及其它洞采矿山进行全面逐一检查。从1月份至今,累计出动巡查人员160余人次。共排查矿区附近村庄25个,资源开采矿山103家,其中地下开采矿山33家。特别是0000非法采点,更是死看死守。要求各国土资源所对重点区域每周巡查一次,其他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并建立巡查台账。

(一)特别是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成立了打击非法采矿行动组,局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对行动人员、排查范围和打击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抽调矿山执法大队、监察、矿管、地勘、储量、地环等相关股室人员,成立三个工作组,分别由副局长带队,按照不同区域、分清重点进行排查。同时召开所长会议,要求各国土所对辖区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采取措施。

(二)对全县27个资源调查(普查)项目实行强化监管,特别是曾发生过以采代探行为的矿山企业,通过加强巡查监管、人员包矿、落实责任等措施,防止以采代探出现反弹。其中00矿业、00矿业、00矿业、000矿业、00矿业这五家探矿企业更是巡查重点。今年先后对这几家企业下达了责令停产通知,并对金茂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对其他四家存在以采代探行为的企业也进行了立案。

(三)加强有证矿山的监管,在矿山实测中发现,00灰石矿、00灰石矿存在越界采矿。我局责令其退回矿区范围内

采矿,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四)针对非法盗采容易死灰复燃的特点,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弥补国土部门单兵作战的弱点和不足,在联合行动中,公安机关先后出动警力20余人次,成功取缔0000非法采矿点2处,并立案调查。此外,我局还成功取缔了无证采矿点5个,分别是000无证采莹石、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铁、000无证采金。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实际,以采代探是我县打击非法采矿规范矿业秩序的重中之重,受政策因素原因,还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矿业监管重点和难点。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排查工作,对非法采矿坚决按“三不留,一毁闭”标准彻底取缔,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进行集中处理,坚决做到查处、取缔“两到位”。

二是继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按照动态巡查责任分区,严格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始终保持对非法矿业活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法勘查采矿回潮。

三是加强与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工作配合,加大违法采矿人员责任追究力度,通过严惩严处,全面消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环节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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