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股份分红的申请范文(模板12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20 22:12:22 页码:11
最新股份分红的申请范文(模板12篇)
2023-11-20 22:12:22    小编:ZTFB

总结是培养自我反思能力的重要途径。在总结的时候,我们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的表现。接下来是一些值得一读的总结样例,希望能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一

你公司报送的股票发行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的规定及《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八年股东大会决议》,我会对你公司的发行申请予以核准,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资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9000万股。

二、你公司在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国务院证券委《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实施细则》及其它法规的要求,并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b股增资发行上市方案》进行。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二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方现因接手开办饭店需要一笔运作资金,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甲方,开办饭店,店面地址位于,主要经营。

第二条投资方式与流程。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月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实付。

流程:向甲方直接提供现金签订《入股分红协议书》执行协议书。

第三条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力、义务、投资收益。

合同期限为两年,即是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占有甲方20%股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小写元),两年合计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四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为两年,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甲方要求乙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甲方需在两天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不足两年,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经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月发放红利(不付未过的日期)。甲方需要在两月之内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所占的股权比例分配甲方财产。本合同终止。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三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四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向乙方入股,从事蔬菜,果树,瓜果种植,销售;保鲜。化肥地膜种子,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成员所需的技术交流,咨询服务。

入股土地:________亩。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出资额为________元。

二、入股期限为年,即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乙方以货币、实物形式支付红利。乙方向甲方支付完毕上述股权红利后,不再继续分红,甲方的继承人也不得继续主张股权红利。

四、上述股权红利分次支付。

五、甲方应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拟入股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一)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本合同能够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群众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潜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状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恶意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元。

八、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能够透过协商解决,也能够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五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甲方于xx年xx月xx日独立投资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xx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参与方式。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5000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年纯利润分红入股。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1)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2)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3)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单间租房协议书)。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1)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2)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六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

第一条公司名称:xx股份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路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第四条公司在衡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注册,公司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为股份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认购的股分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本章程由发起人制定,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

第八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数万股,每股金额1元人民币。

股东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但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九条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四章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提保作出决议;。

2、对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作出决议;。

3、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提供担保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

4、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作为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股东大会以股东大会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股东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股东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示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第十二条《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五章董事会、经理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x人(5—19人),董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不得超过董事任期,但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八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选举和更换董事长。

第十九条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第二十条董事会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载明授权范围。非董事经理、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资格。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由董事长确定并负责召集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对会议所议事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六条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加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经理一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也可以由董事会决定由董事成员兼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经理)担任。

第六章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为xx人,监事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其中非职工监事xx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xx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条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三十一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选举和更换监事会主席。

第三十三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曲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十四条监事会以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议事,监事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第三十五条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二次,时间为xx月和xx月,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召开;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条监事按一人一票行使表决权,监事会每项决议均需半数以上的监事通过;。

第三十八条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四十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七章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第四十四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项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定,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第八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或永久存续)。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但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四十六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七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七)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第五十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天前通知各股东和董事,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和董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十一条董事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第五十二条召开监事会会议,应当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监事。

第五十三条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五十四条公司分立的,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前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公司减资的,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五十六条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七条公司章程所列条款及其他未尽事项均以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准则。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量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八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五十九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十条本章程经股东共同订立,自全体董事(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二条本章程一式份,公司留存一份,各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设立)全体董事签名(自然人):

(变更)法定代表签名: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七

甲方: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企业法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xx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互惠共赢,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虚拟股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1.1.股份:指xx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按每股人民币xx元计,共计股xxx股。

1.2.虚拟股:指xx公司名义上的股份,虚拟股拥有者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虚拟股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得转让和继承。

1.3.分红:指xx公司年终按照去除注册资本金公司可分配的利润。

2.1.乙方取得的虚拟股股份记载在公司内部虚拟股股东名册,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但对外不产生法律效力;乙方不得以此虚拟股对外作为在甲方拥有资产的依据。

2.2.每年年终,根据甲方的税后利润计算每股的利润;。

2.3.乙方年终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虚拟股数乘以每股利润;。

2.4.乙方具有查看甲方帐目的权利。

3.2.乙方取得的虚拟股份分红,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否则。

甲方不得以其它任何形式支付。

3.3.乙方提前终止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或《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而被甲方解雇,乙方未提取的可得分红归属甲方,乙方无权再提取。

3.4.甲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而违规与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劳动合同》,甲方须无条件支付本年度分红,分红截止到解除合同当天计算出平均值,乘以剩余年度月份为最终分红利润。

3.5.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的虚拟股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按照人民币3500元/月的待遇领取劳动报酬。

4.2.协议期限的续展:

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之前,签署书面协议续展本协议期限。

5.1.协议终止:

a.本协议于合同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按4.2条规定续约;。

b.如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本协议也随之终止。

5.2.双方持续的义务:

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第6条规定甲、乙双方仍须遵守。

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虚拟股及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除非事先征得甲方的许可。

7.1.如乙方违反本协议与《劳动合同》,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7.2.如甲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而违规与违约,乙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与《劳动合同》。

8.1.友好协商。

如果发生由本协议引起或者相关的争议,双方应当首先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8.2.仲裁。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9.1.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9.2.协议修改。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必须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的方式修改,否则无效。

9.3.协议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9.4.本协议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履行本协议不影响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八

甲方:

乙方:

鉴于乙方多年来对甲方的经营和发展作出的贡献,为鼓励乙方为甲方更好的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职责。

1、负责对甲方销售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2、积极拓展产品的销售市场;努力提高业务员的业务素质,对业务员定期开展培训;积极进行业务磋商,负责交易合同的谈判签订;对应收账款应及时催收。

3、配合甲方上级部门对市场的调查分析,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4、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外泄甲方的各种经营报表,如乙方侵犯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二条:甲方职责。

1、按时发放本协议签订前约定的工资及福利、销售抽成、职务津贴等。

其中工资:

福利:

销售抽成:

职务津贴:

2、每年年终前向乙方出示年度销售报表及盈亏报表。

3、按约定事项准时发放乙方所得款项。

第三条:分红条件:

1、乙方需在甲方服务两年以上,并属甲方的部门领导或者经理级别以上职位。

2、乙方无须资金投入,但必须参与甲方的经营管理,履行第一条的职责。

3、甲方税后需有可分配利润,如果当年亏损则没有分红。

4、乙方如在协议期内中途离职或者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革职、降级的,将无法享受本协议的分红所得。

5、乙方离开甲方,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第四条:分红约定。

1、每年甲方给乙方以年度税后可分配利润的x%分红。

2、甲方根据年度销售额的增长比例来增加乙方的分红比例。

3、甲方必须在本年度末发放乙方分红所得的x%,其余x%为跨年度的x月30日前发放。

4、乙方在甲方的分红,是没有任何股份作为分红依据,仅仅是甲方的单方面奖励,与股权无关,乙方不能据此认为在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

第五条:本协议两年签订一次,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要变更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九

你公司报送的股票发行申报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股东大会决议》,我会对你公司的发行申请予以核准,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增资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0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意向书》及《发行方案》进行。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十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法转让。”但《公司法》又对股份转让作了如下几方面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5、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140条规定,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国有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我国《证券法》第83条规定:“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上述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系甲方的骨干员工,对甲方的运作及经营有重要贡献,为共同创造双赢,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聘用乙方为其正式员工。在这期间除法定事由或双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承担违约金10万元。

第二条:分红比例。甲方承诺给乙方以税后可分配利润的25%作为分红,回报乙方的积极贡献。税后可分配利润即:每月税后净利润—公司发展基金(净利润x10%)。

第三条:分红条件。

1、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有同业竞争行为。

2、公司税后有可分配利润,如果亏损则没有分红;

3、乙方单方终止劳动合同及乙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甲方开除,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分红。

第四条:分红方式:甲方发放乙方分红的时间应根据甲方财务的安排,每月分红一次,甲方不再支付乙方其他报酬。

第五条:分红与股权。乙方按25%比例分红,与股权无关,乙方不得据此认为在甲方有相应25%的股权。

第六条:乙方承诺,若乙方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者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足额返回甲方此前所支付的全部分红。

第七条: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股份分红的申请篇十二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公司投资方之一的: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另一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或:_________________将所持公司_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此次新增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二、公司在股权转让后,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保持不变,出资方和出资方比例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三、公司在股权转让后,经营范围、经营年限、经营地址等都不变。

四、其他变更,现附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书)等材料,望批准。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申请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