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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 联动协议和联勤协议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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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 联动协议和联勤协议书(五篇)
2023-01-11 06:13:05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最新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一

以和区委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重点,努力改善就业环境,提高就业质量;以健全社会保障机制为重点,努力缩小城乡保障差异,提高农村的保障水平;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为重点,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创建文明行业为重点,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劳动保障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树立劳动保障队伍好学、团结、敬业、亲和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我区新郊区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推进新增就业岗位,确保新增本地劳动力就业岗位3万个,其中非农就业6000人,城镇失业登记数控制在市政府规定14430个以内。

2、完成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其中本区户籍农村富余劳动力3000人。

3、自主开发30个青年就业实习基地,实习人数达到20xx人。

4、新增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800户,新增就业岗位20xx个,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转制为企业40户。

5、进一步加大"镇保"推进力度,年内争取全面完成原镇、村办改制企业由"农保"向"镇保"的转移工作,"镇保"参保人数达到10万人。

6、逐步提高征地养老人员养老生活费标准,适当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费补贴,减轻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负担。

7、进一步扩大"综保"覆盖面,"综保"参保人数38万,月均参保人数33.93万。

8、推进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促进就业方面:

1、推进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责任体系。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细化和推进"双困"人员就业援助、非农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招商引资与促进本地劳动力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强化就业政策的绩效评估;进一步深化新增就业岗位工作,提高就业质量和水平。

2、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服务质量。

建立劳动力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建成区域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提高就业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建成职业介绍分中心浦江职介所,加强"世博"动迁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职业指导"进社区、进学校"工作,扩大职业指导范围,提高职业指导质量。

3、培育创业氛围,推进以创业促进就业。

制订和落实适合我区特点和促进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创业难的瓶颈问题;充分发挥专家志愿团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开业指导工作和服务工作,提供良好的开业指导和融资贷款服务。

4、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以培训促进就业。

完善我区的职业培训网络化建设,开发适合我区产业结构特点、劳动者需求的培训项目,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针对青年失业群体,开发青年就业实习基地。推进以市场为导向,实行用工单位"下单"、培训机构"接单",政府"买单"的订单式培训,使企业的用工需求与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紧密联系。

社会保障方面:

1、梳理和分析社会保障历年遗留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注重了解群众的社会保障需求,梳理社会保障遗留问题,重点解决本区部分"农转非"人员的"纳保"问题;研究分析市级涵养林、片林、吴泾化工区环保项目等征用地人员的社会保障"纳保"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

2、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的养老金增长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规范农保基金和征地养老资金的征缴和管理,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保值;探索建立农民和征地养老人员养老金的合理增长机制,重点提高高龄无保障、低保障老人的保障待遇;建立征地养老人员高额医药费的减负机制,提高征地养老人员的生活水平。

3、进一步推进"农保"向"镇保"转移工作,提高农民社会保险层次。

继续做好征地农转非的审核申报工作,尤其是要积极配合做好虹桥综合交通枢纽开发过程中农民的落实保障工作;深化镇村改制企业从"农保"转入"镇保"的政策宣传和推进工作,研究制订相关的配套政策,确保该项工作的稳妥平稳;开展农保区级统筹方案的调研,设想于年起将务农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全区统一的征缴和发放标准,切实提高农副业从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4、进一步做好"综保"扩覆工作,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针对本区来沪从人员的不断增加的现状,进一步加大"综保"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资金的征缴力度,维护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来沪从业人员的就业服务,拓展"综保"卡的服务功能,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就业保障服务。

劳动力市场监管方面:

1、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积极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深入社区和企业举办现场咨询和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意识;进一步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执法监察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力争实现我区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

2、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探索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企业的分类指导和服务;坚决查处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重打击严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通过实施分片集中监察以及开展专项整治等行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推行劳动保障诚信制度,研究制订诚信企业的评定标准和激励政策,提升用工单位的劳动保障责任意识。

3、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专业化水平。

以协调劳动关系为主线,加强对企业改制转制、动迁、裁员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动态的跟踪和指导,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争议;创新劳动仲裁机构的运作机制,提高仲裁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程度;推广区、镇、村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建设,加大劳动关系调解力度。

4、深化劳动力市场监管预警机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积极推行劳动力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口受理"模式;建立行政执法事务部门内部抄报和外部通报制度,及时纠正和处理劳动用工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责任制,稳妥处理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及时预防和化解突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队伍建设方面:

1、深化政风行风和行政效能建设,争创文明行业。

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系统"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昂扬满腔热情、脚踏实地的工作精神和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实施政风行风建设和督查并重,开展服务质量跟踪调查,加大对典型情况的通报力度和对查实问题的处理力度,努力形成政风行风、行政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努力争创文明行业。

2、深入开展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能力。

加强劳动保障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营造干部队伍主动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提高干部队伍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劳动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健康发展;着眼于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整合局系统人力资源;加强基层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就业援助员、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劳动保障队伍形象。

3、进一步健全法制机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通过业务素质考核等措施,推动劳动保障系统业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实效。

四、项目与课题

(一)项目化推进工作

1、拓展就业服务渠道,建成区、镇、村(居委)三级就业服务信息化网络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2、加强"世博"动迁居民的就业服务,建成浦江镇职业介绍所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浦江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水平和质量,创建本区青年实习基地

牵头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

主要配合部门:就促中心、就业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术培训中心

4、规范企业参保形式,推进农村改制转制企业由"农保"向"镇保"的转移

牵头部门:社会保障科

主要配合部门:农保中心、各镇农保所

5、推进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劳动合同信息动态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区劳动仲裁委办公室(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各镇、街道、莘庄区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6、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力度,推行区、镇、村劳动争议三级调解网络建设

牵头部门:区劳动仲裁委办公室(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主要配合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7、增强企业用工诚信意识,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机制

牵头部门:局监察科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仲裁科、外地劳动力管理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8、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分级分段责任制的实施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9、加强农民工的服务,综保卡试行健康体检项目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二)调研课题

1、虹桥交通枢纽地区征地农民就业状况的调研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就业科、社会保障科、华漕镇劳动保障事务所、龙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区就业援助员队伍状况调研

牵头部门:就促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3、职业技能培训与促进就业结合状况的调研

牵头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

主要配合部门:就促中心、就业科

4、农民工的就业、培训、维权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来沪人员就业服务中心)

主要配合部门:职业技能开发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劳动关系和仲裁科

5、进一步拓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渠道,就业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的调研

牵头部门:外地劳动力管理所

主要配合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6、深化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立劳动保障监察情况、分类指导情况的评估机制的调研

牵头部门: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主要配合部门:监察科、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7、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工工伤认定的信息化建设的调研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8、探索建立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的机制调研

牵头部门:法制办

主要配合部门:有关职能科室

最新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二

为切实做好20xx-20xx采暖季供热运行保障工作,不断提升供热服务水平,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依据石家庄市供热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冬季取暖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群众满意,领导放心,社会好评”的工作目标,以保障供热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更好地服务和改善民生,确保广大群众温暖过冬。

(一)认真做好物资储备,确保满足供热需求

热源单位要做足煤炭等各类生产物资的储备,扩大煤灰库容,制定大气预警状态下的燃料存储及运输应急预案。燃气供热单位要科学计划、留有余量,确保燃气供应充足,提高冬季能源稳定供应能力和水平。

发改部门会同其他职能部门按照“多签、多储、多疏、多增、多开、多减”的原则,确保燃气单位按需足额签订供用气合同;确保储气设施建设完善,储气量充足,满足应急调峰需求;确保天然气管输能力满足高峰月高峰日用气负荷;确保“压非保民”应急预案完善,能够保障迎峰度冬要求;排查电网负荷能够满足高峰时段需求。

(二)全力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及运行调试,确保按时达标供热

各供热单位作为责任主体,提前开展供热设施检修保养工作,10月25日前,城区集中供热完成对各换热站保压试水工作,农村“双代”户完成壁挂炉安全检修工作,同时强化产权单位自管热力站的监管,确保10月31日所有供热设备全部实现安全稳定运行。

(三)做好供热热价监管工作,确保民生保障有力

今年居民采暖价格按照每平方米18元执行。县属各机关单位、垂直部门、驻正单位办公和商业采暖价格按县物价局部门核定的价格核算。垂直部门和驻正单位的居民采暖蒸汽价格,按照县物价部门核定成本价核算,换热站热价补贴,由本单位和上级部门解决(已移交热源企业管理的换热站除外)。多层建筑居民采暖热费,按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计算;有电梯和有消防通道的,按建筑面积扣减15%公摊计算;平房和单位建筑(包括二层以上)不存在公摊面积,按建筑面积全额缴纳热费。

(四)深入排查整改供热隐患,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改善

各供热单位对上一采暖季运行故障率较高、群众投诉集中、供热效果不佳的老旧小区,再次进行拉网式排查,走访到每一户居民家中,检查供热设施,建立台账,及时消除供热隐患;特别是对今年进行供热设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及新竣工首次供热居民小区,要认真做好设备调试工作,避免因设备运行不畅影响用户供热效果;运行期间要安排应急保运队伍驻场,及时处置供热问题,确保供热效果明显提高。

(五)加强岗位人员技能培训,提升供热服务水准

供热单位、燃气单位以及相关物业单位要对负责供热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24小时供暖热线值班值守,及时接听群众诉求,快速反馈处理相关问题。畅通以服务窗口、服务网点、服务热线以及app服务平台为载体的“线上线下”高标准服务系统,形成申请、受理、维修、收费、咨询及投诉为一体的全方位、系统化办事服务体系,提高行业工作效率。

(六)充分发挥供热智能平台作用,确保提高供热管理水平

各供热单位要在供暖季前期做好供热智慧监管平台系统启用准备工作,确保供热设施数据采集完善、居民小区室温采集全覆盖,供热期间指派专人盯守供热智能平台信息,及时掌控热源、热力站、热用户的运行状态,对预警信息、上级转办、督办交办、用户投诉等问题及时处置并反馈结果,提高隐患处置效率。

建立天气、热源智能联动机制,结合室外天气变化、智能平台监测、投诉问题和运行实际等情况,指导热源企业提前调整运行参数,确保用户室内温度稳定达标。严禁供热单位因室外温度升高间断供热,致使室内温度降低现象。

(七)不断强化供热运行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严格落实《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修订)》、《石家庄市供热服务标准》的各项要求,加强供热用热管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推行供热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认真落实供热质量网格化监管,全面提升供热服务水平,按照“谁建站、谁主管,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部门分包责任制,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热源企业、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各乡镇是供热工作责任主体。城区集中供热工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各村“双代”工作、新民居供热工作由各乡(镇)辖区负责;医院、学校等公服单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八)切实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加强应急防范。各供热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确保突发事故科学、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坚持技防人防有机结合,严格落实供热期间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严格内部无缝隙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运行期全程检查、班次安全巡查要求,配备足额小区服务抢修人员,全力保障供热设备安全运行。

强化应急抢修。坚持“谁供热、谁负责、谁抢修”的原则,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到设备、材料、人员“三落实”,切实与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先进的应急抢修队伍签订合作协议,确保重大突发爆管等事故能够快速及时处置。

强化主干热源热网应急保障。热电联产热源企业要全面加强主、备用设施设备的检修调试工作,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热电联产热源应急保障相关措施。

(九)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供热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规范操作,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规程,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加强锅炉房、燃煤场、燃煤运输、压力管道维修等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一些使用时间长、曾经出现过泄漏的管段,安排专人紧盯,严防死守,确保供热管网安全运行。各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安全无事故。

各乡(镇)要切实担负属地责任,排查乡村清洁取暖燃气安全问题,保障老百姓取暖安全。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台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全面整改到位,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对涉气第三方施工是否按要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问题;燃气安全隐患是否全面整改到位;是否按照“一村一案”制定农村燃气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开展应急预案;安全用气知识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在10月底前完成燃气管道、壁挂炉安全检查工作。

(十)积极完善投诉处置制度,确保妥善解决供热问题

各供热单位在小区显要位置张贴供热明白牌,公布供热咨询服务报修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确保群众投诉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提高单位报修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供热主管部门要借助信息化手段,结合室温监测设备数据分析,加大日常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依规对人为缩减供热运行时间、降低服务质量的供热单位予以处罚。

供热主管部门成立投诉舆情小组,健全供热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对媒体、群众反映的问题迅速核实,妥善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回应,第一时间解决,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矛盾。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以极端负责的精神、精益求精的态度、连续作战的作风,切实把冬季供热这一事关民生和发展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有力地做实、做细、做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不断增强群众供热服务获得感。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供热工作是当前一项紧迫的民生问题,也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管理服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管供热违规行为,确保供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各供热单位要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以良好的供热质量取信于民。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考核问责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抓好冬季供热工作的督导调度,对热点难点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专题督办,建立供热日协调、周调度制度,及时掌握供热运行情况。要不定期召开供热工作会议,加强联络协调,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供热问题。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导致供暖不达标、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等造成社会影响的突出问题,予以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供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为供热正常运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广泛宣传供用热常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用热、安全用热。

最新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三

(一)编制目的

为组织和调动全办各方面力量,做好全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滨州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调查处理规定》和《沾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农村清洁取暖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工作。

2、超出镇应急处理能力,或者跨区域、跨领域的事故。

3、涉及伤亡人数多,社会影响较大,镇政府事故灾难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响应的事故。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清洁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清洁取暖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小组和村安全员队伍的作用,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镇政府设立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由镇长李坤晓担任,成员由党政办、信息室、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经委、总工会、民政所、人保所、卫生院等相关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

特大、重大、较大生产清洁取暖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3、紧急调用本行政区域内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有关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

4、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当地政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6、适时发布事故公告;

7、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政府根据根据实际情况设立10个应急小组,每个应急小组负责6-7个村,每村20名取暖户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街道清洁取暖工作应急处理,具体涵盖到每一个村,每一个取暖户。

(一)通讯联络

办公室值班电话:7560003(夜间)

安监办值班电话:7560530(白天)

(二)事故报告

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各小组必须做到:

1、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党政办公室、安监办和归口管理部门,并由其迅速分别转报区府办、区安监局和上级归口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镇长报告,同时通知派出所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安监办)接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情况,组织协调事故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

(四)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一)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实施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报县政府及县有关部门。

(二)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当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安部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匿。

(四)卫生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五)经贸、交通部门应当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和运输。

(六)在抢险救灾过程中紧急调用的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或拒绝。

(七)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或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连锁反应和损失扩大。

(八)事故发生后,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搜寻工作,事故发生地群众要积极配合搜寻。

(一)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由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制定。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

2、水上交通事故由农机水利站负责制定;

3、火灾事故由派出所负责制定,其中林业火灾事故由林业站负责制定;

4、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事故由安监办负责制定;

5、工程建设事故由城建办负责制定;

6、急性中毒事故由卫生院负责制定;

7、学校、幼儿园事故由教委负责制定;

8、其他事故按照其职责范围由有关部门制定。

(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

(1)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机构;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挥机构和日常协调机构;

(3)相关部门在应急救援中的职责和分工;

(4)危险目标的确定和危险性评估;

(5)应急救援组织状况和人员、装备情况;

(6)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

(7)紧急处置措施、人员疏散措施、工程抢险措施、现场医疗急救措施;

(8)社会支持和援助;

(9)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10)应急救援预案的其他内容。

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是本预案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预案共同构成滨州市沾化区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一)宣传

各有关业务口和应当小组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镇信息室应当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及兼职救援人员经常开展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方法、处置程序等陪训,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演练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相关业务口要定期开展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每年取暖季前必须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各小组应当根据自身工作,经常性村级安全员应急演练。

(一)本预案是涉及清洁取暖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抢救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意见。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国家其它有关规定进行。

(二)任何组织和公民都有参加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三)应急救援经费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垫支,不足部分由办事处财政预支,事故救援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对救援组织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村居委会、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特大、重大、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最新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四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1.2 制定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预案体系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3.2 预警分级

3.3 预警监测

3.4 预警通报

3.5 预警行动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4.3 ⅰ级响应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5.2 征用补偿

5.3 恢复与重建

5.4 奖励和责任追究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6.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6.3 交通运输保障

6.4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6.5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6.6 资金保障

7 附则

7.1 启动条件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7.4 预案生效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国家通信保障(含通信恢复,下同)应急工作机制,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需要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协调的通信中断、突发事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以及党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本预案指导全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快速反应,严密组织、密切协同,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预案体系

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地方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以及通信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挥、协调全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设立,市(地)、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由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会同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设立,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联络和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管副部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主要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机制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在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置工作的检查指导。

3.2 预警分级

按影响范围,将通信预警划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

ⅰ级(红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ⅲ级(黄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市(地)内2个以上县通信大面积中断的情况。

ⅳ级(蓝色):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县通信中断的情况。

发生特殊情况,可结合实际,适当调整预警相应级别。

3.3 预警监测

通信主管部门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测。

3.4 预警通报

领导小组负责确认、通报ⅰ级预警。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确认、通报ⅱ、ⅲ、ⅳ级预警。

3.5 预警行动

经领导小组核定,达到ⅰ级预警的,启动ⅰ级预警行动:

(1)通知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

(2)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

(3)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4)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领导小组核定未达ⅰ级预警条件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给相关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

ⅱ级以下预警信息,由相关地方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并将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4 应急响应

4.1 工作机制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通信保障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ⅱ、ⅲ、ⅳ四个通信保障应急响应等级。ⅰ级响应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ⅱ级响应由相关省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ⅲ级响应由相关市(地)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ⅳ级响应由相关县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响应启动条件见附则7.1。

启动ⅰ级响应后,各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指挥联动、信息报送、会商、通信联络、信息通报和发布等工作机制,有序开展通信保障工作。

4.2 先期处置和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立即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件信息;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

4.3 ⅰ级响应

4.3.1 启动程序

(1)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领导小组确认后,启动并负责组织实施ⅰ级响应。

(3)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各成员单位、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

(4)事发省(区、市)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启动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和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5)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协同应对。

4.3.2 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启动应急值班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守,成员单位联络员之间保持24小时通信联络。

(2)启动信息报送流程,事发地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频次报送信息。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信息分析汇总,供领导小组决策参考,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及单位通报相关信息。

4.3.3 决策部署

领导小组根据掌握的信息及国务院的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议,协调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企业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及应急装备的调用。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研究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和方案建议;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向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相关成员单位下达通信保障和恢复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相关单位接收到任务后,应立即组织保障队伍、应急通信资源展开通信保障和恢复有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4.3.4 现场指挥

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成立以事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指挥为主的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现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4.3.5 应急结束

(1)领导小组办公室视情向领导小组提出ⅰ级响应结束建议。

(2)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宣布ⅰ级响应结束。

(3)相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可参照ⅰ级响应行动,由相应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结合实际在应急预案中规定。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支援。

5 后期处置

5.1 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相关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对特别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5.2 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5.3 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领导小组和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的要求,相关省(区、市)通信管理局立即组织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尽快实施。

5.4 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 保障措施

6.1 应急通信保障队伍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应加强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建设,针对灾害分布进行合理配置,并展开相应的培训、演练及考核,提高队伍通信保障的实战能力。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不断完善专业应急机动通信保障队伍和公用通信网运行维护应急梯队,加强应急通信装备的配备,以满足国家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的要求。

6.2 基础设施及物资保障

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根据地域特点和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包括基本的防护装备),尤其要加强小型、便携等适应性强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形成手段多样、能够独立组网的装备配置系列,并加强对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健全采购、调用、补充、报废等管理制度。具有专用通信网的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通信保障机制。

6.3 交通运输保障

为保证通信保障应急车辆、物资迅速抵达抢修现场,有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必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给应急通信专用车辆配发特许通行证等方式,及时提供运输通行保障。

6.4 电力能源供应保障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应急发电设备。事发地煤电油气运相关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企业优先保证通信设施和现场应急通信装备的供电、供油需求,确保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能源供应。本地区难以协调的,由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协调。

6.5 地方政府支援保障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当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保通信保障应急物资、器材、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确保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电力、油料供应,在通信保障应急现场处置人员自备物资不足时,负责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和社会支援力量协调等方面的工作。

6.6 资金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发生的通信保障费用,由财政部门参照《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因电信网络安全事故造成的通信保障和恢复等处置费用,由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承担。

7 附则

7.1 启动条件

7.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

7.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省(区、市)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区、市)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地)级处置能力的。

7.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市(地)级网络中断、市(地)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市(地)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

7.1.4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2)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适时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各级通信主管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加强本预案的宣传。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本预案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预案培训及演练。

7.4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最新联动保障协议书如何写五

20xx年,我局农业与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将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不断强化对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涉农惠民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各项强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先将20xx工作计划如下:

(一)培养审计专业人才。

在机构和编制难以增加的情况下,加强审计人员资源环境审计技能培训尤为重要。

一是有计划地选派业务骨干参加资源环境审计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审计能力。

二是开展跟班学习。选派审计人员参与上级审计机关开展的资源环境审计,增强实战能力,积累审计经验。

(二)创新审计方式方法。

一是建立资源环境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财政、农业、环保、水务等部门的专业优势,构建资源环境审计大格局。

二是上下联动。在安排资源环境项目审计计划时,做到统一计划、统一方案、统一报告、统一处理,实施上下联审或者实施三级联审,既可提升审计质量,也可带动基层审计人员提升审计能力。

三是实施结合审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专项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专项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资源环境审计与投资效益审计相结合等结合审计模式,既能提高审计效率,也能节约审计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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