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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 集体土地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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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 集体土地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4篇)
2023-01-11 07:32:38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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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一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 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 (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详细四至界限见本合同附件1的附图。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 元,共 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大写: )。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 月 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

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 、 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日

如何写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土地租赁转让协议书。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_年月日始至20_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合同范本《土地租赁转让协议书》。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公证处一份,__乡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如何写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三

1、 甲 方: 等 村 位农户(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1: (村委会主任或村民组长),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1》;

委托代理人2: (流转农户中产生的代表),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2》;

委托代理人3: (担任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此代理人为可选代理人),具体委托权限参见《授权委托书3》

2、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法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建设新农村,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流转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及流转期限

1、流转位置、范围、面积:甲方同意将在乡(镇)村 组承包经营的土地亩的经营权流转给乙方经营(其中:耕地亩,林地(山地)亩、水面亩)具体面积和范围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如经甲、乙双方实地测绘,实地测绘与承包经营权证载明面积不符,则以实地测绘面积为准。

2、流转用途:乙方承租的土地经营除履行相关建设用地手续外,仅限于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合同双方约定:。

3、流转期限:

(1)耕地(含旱土)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2)林地(山地)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农村林地经营权证到期时限为上限)

(3)水面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土地流转方式 价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租赁。

二、土地流转价款计算方式;流转价款按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面积和流转期限计算:

(1)耕地(含旱土)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2)林地(山地)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林地(山地)流转前,双方约定地上林木处理方式。

(3)水面:

经双方协商,采取以下第—— 种价款计算方式执行。

价款计算方式1:合同签订后第一年,按每亩元/年的标准计算,之后每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 %.

价款计算方式2:按每年每亩公斤(某种实物)的标准折合人民币计算,其价格以当年国家挂牌收购价计算,如无国家挂牌价,则按当年当地市场价折算。

水面流转前,双方约定水塘养殖物的处理方式。

三、土地流转租金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为:

土地流转租金支付采用人民币直接支付或折合人民币支付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2收取并分配租金,支付时间经过甲乙双方商定为。

四、出租土地的交付时间及要求:甲方在签订合同并收取第一年土地租金之日起日内,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乙方使用。乙方在流转土地合同到期之日后日内,在耕地确保水放得进、排得出、便于耕种为原则的前提下,将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移交给甲方。

第五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规划合理利用土地,制止乙方违反规定使用土地用于非农建设等行为;

(2)甲方享有按时向乙方收取土地租金的权利;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甲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补偿;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地力造成永久性损害。保证在合同期届满后,土地仍能正常使用;

(3)按期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土地租金和相关款项;

(4)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如将土地再流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需经甲方同意,并另签流转合同;

(5)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需继续流转,合同到期前一年,应及时向甲方协商继续流转事项,并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期满,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除取得合法的产权手续外,应按来修去丢的原则,无偿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不需要这些设施,乙方在三个月内清理完毕;如乙方继续流转,在与国家政策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经营权;

(6)乙方生产经营必须符合环保相关规定;

(7)若该土地在流转期间被依法征用、占有的,其征收范围内的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以非法定原因不得解除为原则。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征收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甲方个人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个人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赔偿相对方损失的责任;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后,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如期进场,造成土地闲置、荒芜达3个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逾期3个月未进场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未及时缴纳租金的违约责任;

3、乙方擅自改变耕地用途或对耕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合同期内,乙方不按时交纳土地租金超过两个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由于第三方(农民)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经两次请求甲方出面制止,仍无法消除影响的,乙方有权退出。

第八条 其 他

1、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调解协调不成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国家补贴到农户“一卡通”的资金由甲方享有;如遇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按国家政策实施;

3、在流转期内,如遇国家政策性征收流转范围内的土地,被征收部分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4、在同等条件下,流出土地的农民具有劳动能力的给予优先安排就业;

5、本合同不得因双方人事变动和单位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6、本合同中的甲方系参与土地流转的农户户主,经过授权委托书1(见附件)指定的委托代理人1与乙方共同签订。

7、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当地乡镇政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甲方(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如何写集体土地提出异议申请书范本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二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焦岗湖渔业总公司饲料厂),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亩(小写_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西至: 北至: (详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建设用地。

第四条 出让人同意在签订合同之日将出让现状土地条件的宗地交付给受让人。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70年,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亩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 受让人同意按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九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

第十一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十二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和继承,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十四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不低高于同期周边土地的市场价格。

第十五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集体土地使用证》。出让人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的市场价值给予受让人经济补偿。也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处理。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八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非因国家法律、法规调整或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政府依法征用、甲方不得单方收回使用权。否则,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所收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八章 其他约定

第十九条 原属于焦岗湖渔场的地面附着物,由受让方与焦岗湖渔业总公司(即淮南市焦岗湖水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协商,签订租赁或转让协议。出让方全面配合,协商不成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条 合同期间,该宗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的,出让人应当无条件配合,并不再向受让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提交淮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须履行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出让方在本合同签字后30日内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壹份,报焦岗湖镇政府、区国土局各备案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所签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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