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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协议合同书怎么写(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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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 协议合同书怎么写(9篇)
2023-01-11 07:47:00    小编:ZTFB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一

黔江洞村位于大河镇西北部,其东连本镇大坟山村,西毗本镇楠木坪村,南接满店村,北邻小梅庄村,距大河集镇5公里。全村辖6个村民小组,283 户,总人口 983 人,国土面积为5.47平方公里,平均海拔750米,耕地面积775亩,水田535亩。其中贫困户 47 户,贫困人口 143 人,已脱贫 19 户,已脱贫 56 人。当前贫困发生率 8.86 % 。

黔江洞村与国内众多小村庄有着同样的发展轨迹。随着村庄宜居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人口不断增加,外出务工人员的陆速返乡,村民家用小汽车日益增多。由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镇建设的发展,导致村民交通出行比较困难,制约着当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为了尽可能的改善黔江洞村村民出行条件和农业生产条件,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根据我村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特此谋划《大河镇黔江洞村精准脱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实施该方案的项目工程对黔江洞村脱贫出列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方案提出背景及必要性

黔江洞村与许多偏远贫困地区村庄一样,村民久居村庄结构存在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多数外出务工,全村500余亩良田大面积流转,少数面积抛荒。流转出来的土地主要种植了百合,对土壤的破坏性极大。水田没人耕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溪流及山泉水干枯。为了把黔江洞村建设成为宜居、脱贫、和谐、致富的新时代文明新村,《大河镇黔江洞村精准脱贫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编制是十分必要的。该方案的编制符合来凤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项目建设目标与各项规划目标内容相协调,项目建设有利于各项规划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 建设方案

一、主导产业

1、计划建设大棚蔬菜基地500亩,主要种植时令蔬菜,成立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打造有机无公害蔬菜品牌。前期以2、3组做试点,村集体出资建立20-50个大棚,前2年免费租赁给有种植能力的贫困户,鼓励他们种植市场需求量大、批发价高的时令蔬菜,以点带面,扭转老百姓传统耕种的落后思想。在销售环节上,要打通大都市蔬菜批发市场的销售渠道。

2、引进高品质水果500亩,以示范园-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推广、扶持农户种植新型高品质水果“硒都金果”。硒都金果的特点是果体大,单果最重可达4至5斤,果子能抵御严寒冰冻;成熟周期长,挂果时间在240天以上,通常在冬季成熟,错开了普通梨成熟的高峰期;保质期长,果子成熟后还能在树上挂几个月;深加工优势大,可加工成果汁、果脯、果酒、果醋;开发第三产业有较好前景,利用梨花资源发展蜜蜂养殖,林下资源可以养殖土鸡、种植喜阴性中药材、特色蔬菜,利用花期时节发展观赏、休闲、乡村旅游、农家乐。

3、发展油茶基地1000亩,把全村两边山上的坡地开垦出来,种植油茶,可以让荒废的土地得到利用,依托国家退耕还林以奖代补政策可以增加老百姓收入,同时也可以利用茶花资源发展蜜蜂养殖,林下资源可以养殖土鸡、种植喜阴性中药材、特色蔬菜,利用花期时节发展观赏、休闲、乡村旅游、农家乐。

二、基础设施建设

   1、在2018年春节之前,解决全村村民安全饮水困难,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水源,汇集在村里的两个大水池,搞好安全饮水管理,自来水到户安装水表,按吨位收取自来水管理维护费,对两个漏天水池进行安全、卫生维护,加装水池盖板。

2、在2018年春耕播种之际,尽力做好耕种灌溉用水沟渠维护,让老百姓春季耕种有充足的灌溉用水。

3、请求交通管理部门对村级公路扩宽硬化,目前的交通道路状况十分复杂,随着老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小轿车日益增多,我村的公路弯多路窄,坑坑洼洼积水严重,两辆车错车都很困难。

4、请求电力部门对我村电力设施升级改造,我村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极大,是在1998年农网普时的设备,高低压电线裸露,变压器老化,老百姓生活生产用电得不到满足。

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1、对马家湾鱼塘进行维护管理,加装防盗网、安装防盗监控,雇佣专人喂养商品鱼。

  2、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所发电量实行全额并网。

  3、成立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开发农副产品的线下收购、线上销售渠道。

四、加大水资源、环境治理

  1、对村里的大型养殖场所要求业主做好污水、粪水排放处理。

  2、新建垃圾焚烧池、垃圾收集池,对公路沿线及老百姓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理。

  3、清理村内河流沿线的垃圾,劝导全村村民不能往河流倾倒、排放垃圾及废水。

4、做好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劝导。

五、搞好村级组织建设

  1、对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我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因年久失修,致使现党员活动中心会议室面积狭小,无法正常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村民办事不出村服务平台陈旧,无法满足村民办事需要,墙面涂料脱落,电线老化,大门不好关锁。为了规范村民办事不出村服务平台办公环境,更好的服务于人民群众,丰富基层党员组织生活条件,村支两委计划申请政府资金对其维修。

  2、完善村民办事不出村平台的软硬件建设,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有事到村里办,办事到村里。

  3、做好村级事务公开透明的宣传,实现村务、党务、财务、服务四务对外公开;搞好党建、精准扶贫的档案管理。

六、开发乡村旅游资源

  1、着力打造黔江洞通黔江的山洞旅游开发。

  2、发展乡村田园农家乐旅游开发。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二

xx镇位于县城西南23公里处,全境由东向西走向的流岭山脉、东南—西北走向的胡岭山脉和南北走向的西岭山系错综相交而成。牌楼河、八里十河、寺坪河三条河流纵贯全镇,是典型的“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镇。xx镇15村162个村民小组,4238户,15731人。全镇平均海拨950米,平均气温16℃,年平均降水400—660毫米。资源丰富,气候温和,是山茱萸、核桃、魔芋最佳适生区。按照全镇经济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一村一品”近几年来的发展实际,现制定xx镇20xx年度产业发展规划如下:

以“畜、药、果、劳”四大产业为重点,按照“畜牧抓发展,林果抓科管,劳务抓培训”思路,坚持“多业并举,一业突破”的方针,采取“抓大户、建小区、抓协会、建基地、抓科技、提效益、抓营销、增收入”的措施,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农民增收增长方式的转变为目标,大力发展优质核桃、山茱萸、劳务输出产业,建立健全合作社组织,走产业化经营、科学化管理之路,全面推进我镇产业发展,尽快让产业化成为农民致富的主要来源。

以华茂鸡、生猪养殖、中药材、林果业、劳务输出为重点,建基地、圹规模、提效益、促增收,围绕“打造优势、唱地方戏、走特色路”工作思路,与华茂公司、丹南富源药材专业合作社等

公司、社团合作,走“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产、供、销做保障。

规范林果基地建设,建成百亩良种山茱萸采穗基地,完成万亩山茱萸科管,千亩核桃建园,构成千亩板栗、千亩核桃和万亩山茱萸基地建设。建成白桑塬村千头育肥猪场,东沟、常路、牌楼河、银洞散养鸡基地,建大棚到达15棚以上,全镇发展魔芋3000亩,良种核桃建园1300亩,种植中药材2000亩,建成4个村的树型金银花基地。劳务输出到达6500人以上,创收入6800万元以上。

1、山茱萸产业规划。

加大协会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结合党建载体促进协会正常运作,充分发挥农民协会功能。继续抓好“寺坪牌”山茱萸品牌推介工作,抓营销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产品销售业绩。进取邀请县以上林果专家加强林农科技培训,全年培训12场次,受训群众1000人次。进取联系县林果站加快启动山茱萸采穗园建设项目工程。白桑塬村标准化建园500亩,科管3600亩;石庙村标准化建园300亩,科管1350亩;龙嘴村科管1200亩。

2、核桃产业规划。

加大协会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协会组织,加强林农科技培训,全年12场次,受训群众1000人次。进取联系县林果站加强优质核桃高接换优培训,实现寺坪村、赵塬村高接换优4000株。

寺坪村标准化建园500亩,新发展50亩科管1350亩;赵塬村标准化建园300亩,新发展100亩,科管1000亩。

3、魔芋产业规划。

魔芋在xx镇是个新兴产业,以赵塬村、东沟村20xx年发展魔芋基地为基础,开展教育培训互动,继续提高魔芋种植面积,辐射带动1000亩以上的魔芋种植。

4、药业产业规划。

在做好传统产业山茱萸、核桃科管的基础上,每村发展集中连片丹参等同类中药材种植基地1个,连片面积至少50亩以上,由农综站组织至少培训6场次800人以上。抓住麦忙过后的机会,拟建树形金银花基地300亩并逐步扩大规模,规划在3至5年内成为我镇另一个主导产业,另一个增加群众收入的亮点;

5、畜牧产业发展。扩大畜牧小区建设,加快花园银洞散养鸡基地建设,在入秋前引进仔鸡;力争东沟村建华茂大棚鸡10个以上,加快白桑园村千头养猪场的建设进度,力争在年底前出栏一批,带动全镇畜牧业发展。

6、劳务输出产业规划。进取抓好劳务技能培训工作,开展培训6次以上,提高有组织外出劳务人数,努力转变务工工种,提高务工人员工资,增加农民收入,力争年底劳务输出人数到达4000人。

7、以百万亩油松林为依托,以金狮谷生态旅游开发为重点,争取项目招商引资,倾力打造金狮谷这一xx镇生态旅游品牌,全力营造蓝天、青山、碧水的生态镇,休闲观光的旅游镇。

1、加强领导,强力推进。镇上成立了“一村一品”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镇“一村一品”发展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和检查考核。实行科级领导联系帮扶村支部制度,按照每个示范村和推进村由一个工作队驻村包抓,发展一个环境无污染、产品无公害、生产有规模的主导产业,构成一个有商标品牌的主导产品的总体要求,成立15个工作队,由副科级包片领导带队,把“一村一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年终考核,严格奖惩兑现。

2、因地制宜,制订规划。镇上抽调骨干深入全镇15个村实地调查,根据当地土地资源、气候条件、产业现状、工作基础、发展潜力等实际情景,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把发展“一村一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与扶贫开发结合,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选择有发展潜力、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制订贴合实际的产业发展规划。

3、发展大户,示范带动。农村经济靠能人带动。我们把发展产业大户作为扩大基地规模、发展“一村一品”的突破口,采取“市场引导、群众自愿、政府扶持、试点示范、各方支持”的办法,培育了一批“敢为人先、科技领先、高点起步、规模发展”的产业大户,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4、强化服务,科技支撑。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为农村产业健康发展供给了有力人才保障。以示范村为重点,大力开展农

村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名、特、优品种、高效实用栽培、无害化生产、测土配方施肥、生物病虫害防控技术,优质良种、标准化生产技术和优质农资普遍推广。建立了“一村一品”科技指导员和农业“110”科技服务制度,制定无公害粮食、山茱萸、核桃、洋芋等农产品生产操作规程,引导广大农民进取生产无毒、无害、无污染的绿色农产品。

5、夯实基础,改善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产业扶持力度,进取争取项目。实施十大惠民工程,进取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大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依靠科技,加快产业化进程;,对产业发展示范户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大支持,提高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进取性。

6、典型示范,宣传发动,建立“一村一品”发展引导体系。发展农村产业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结合当地发展实际,选择有群众基础、有发展潜力、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重点培育扶持。将涉农项目有效整合,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经过资金、项目、技术集中投入和帮扶指导,加快培植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竞争力强的专业村,努力培育一批示范辐射效应明显的发展典型。加大对“一村一品”的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和引导带动作用,营造一村一品发展良好环境。

7、培育新型农民,开拓市场,完善“一村一品”发展服务体系。努力提高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诚信意识,进取消除不良舆论,打造良好的品牌口碑;加大宣传,增强群众的参与和发展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三

xx河村是地处赤岩镇最边远,自然条件较差的一个贫困村,现有十个村民小组,423户,1418人,由原蒿坪、金坪山、付家坡、低房、岭沟五个自然村合并而成,东与白河县相连,南与双河口村接壤,西至天宝寨、马保村,北与金寨镇交界。由于受自然条件制约,经济发展滞后,是首批被省确定的贫困村之一。目前全村有贫困户203户,561人,通村水泥路沿河而过,现已修通三条到组路,都是土路,一遇风雪天气就无法通行。低压网改,只改到各组的中心点,边远村庄院落未改到位。饮水工程,近几年靠老百姓投资投劳,水利局扶持水质,修了两处小型水塔,沿河道解决了近百余户饮水问题,全村还有20%农户饮水问题尚未解决。村主要经济来源,以劳务输出、烟草、蚕桑、畜牧,粮食生产为主。截止2013年底,全村种粮面积2450亩,产量412吨,劳务输出约300余人,收入近600万元,种烟350亩,产值25万元,人均纯收入3000元左右。

(一)烟草以四组、十组为主,二组为辅,每年种烟350亩以上,收入近80万元,其中二组种烟有得天独厚的条件,眼光、气候、土质,技术基础都适宜烟草的发展。但由于交通不便,导致肩挑背驮的实际困难,至今未能解决烟草路,该组农户纷纷放弃种烟,致使近年来烟草面积不断下滑。

(二)蚕桑生产分布三、四、七、九组,在2009-2012年发展量高达300多张,但由于近年来外出务工人员整户外出,放弃了桑园管理,造成发种量有所下滑。

(三)劳务输出,因受自然条件影响,部分组基本上都以外出务工为主,劳务输出全村约300余人,收入近600万元。

(四)畜牧养殖业,在2008-2009年间,我村有6户建立了养猪场,但近年来由于市场价格起伏不稳定,造成此刻无专业户。可是我村发展畜牧养殖还是有必须的基础,对猪、牛、羊、鸡的大力发展有必须潜力,有待进一步规划,分步实施、加大技术培训,扩大规模。

(五)茶园建设,计划在未来的三年内以五、六、七组每组连片100亩,全村到达500亩。

(六)中药材,计划在两年内以一组、三组、八组为主,发展丹参和其他中药材,面积达200亩,基本构成组组有产业、样样有规模。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通村水泥路、因2012年夏季我村遭受了百年不遇自然灾害,通村水泥路部分路段遭到毁灭性破坏,在上级各部

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恢复。由于受毁坏的程度大,资金不到位,造成了水泥路断板、裂缝、塌陷,导致大小车辆无法通行和无法维修的现状。

2、十组的烟路又是与白河接通的跨县路,里程4公里,四组的道路2公里,总计6公里需要硬化,保证雨雪天正常通行。

3、通组路,我村二组是全村发展烟草最适宜的组之一,烟草面积能到达150亩以上,群众进取性很高。近几年来群众多次提出强烈要求解决通组路,由于资金问题无法解决,有待尽快落实。里程2公里,预计资金20万元左右。

4、便民桥,三组农户分布在一河两岸,阴坡居住的农户占40%,一遇河坝上水,学生无法上学,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初步预计资金4万元左右。八组要求解决通组路心切,自行组织筹劳筹资已修通1.5公里道路,但由于道路便民桥工程量较大,预计资金约6万元左右,此刻是路、桥不通,已修的无通用价值。

5、移民搬迁已实施数年,根据国家整体推进原则,能人进镇、富人下山的思路,我村已有30%的农户改善了居住条件。但近年来由于到镇集中安臵房价地基昂贵,价格太高,农民又不愿意远离土地,制约群众想改善居住条件又无法解决。现农户强烈要求、期盼在本村范围内解决移民开发点的问题,根据本村实际,加强力度,尽快解决。

6、低压网改,十个中心组基本都整改组中心点,由于山大人稀边远院落,全村大约有10公里未改到位。原金坪山、付家坡、低房三点变压器需要更换100伏安以上,有待进一步协调,以解决边远农户电力不足问题。

7、饮水工程,近几年全村仅在沿河道建了两座小型水塔,水利部门只解决扶持水质,农户投劳投资,解决了近100余户饮水问题。山上组、院落饮水问题应及时地进一步规划、分期实施群众饮水难的实际问题。

1、优势明显,大多数群众思想比较开放,发展产业各组都有自我的潜力和基础,能进取主动地配合镇村工作,盼望脱贫致富的愿望较强。

2、劣势也是村上工作面临的困难。由于受各项惠农政策的影响,部分群众等、靠、要思想严重,不愿意勤劳干活的人增多,本来自我能解决的问题,都要靠上头的扶持,种地干活的人也少了,讲吃喝、贪图享乐的人多了,异常是个别好逸恶劳的户享受低保和得到各种扶持,产业啥都不抓。本来比较勤劳的人看到此类情景,也滋生了等、靠、要的思想,严重地制约了我村的经济发展。其次是技术资金缺乏,比如在养殖业方面等,还有部分居住在高山的贫困户,投入很多资金修路是不贴合现实的,如何引导下山居住,靠什么方式生存,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最突出的问题。

1、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要以本次扶贫工作未契机,对全村贫困户进行一次教育,并加大宣传力度,治贫先治愚,教育贫困户拜托等、靠、要的懒惰行为,让他们懂得现实真正的脱贫致富,单靠国家的扶持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改变思想观念,致富要靠自我勤劳的双手。

2、结合本村实际建立相应的扶贫机制,使每户扶贫户都有一个相应的包抓帮扶人,至少要有一个脱贫致富项目,由帮扶包抓人负责技术指导和资金,用扶贫致富事例引导群众进行发展。

3、村委会要定期召集贫困户到村上理解农技知识培训,请求帮扶单位邀请相关技术人员授课,并到户到地头进行现场指导,使每个农户真正掌握一至两门农业科技知识,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促使经济快速发展。

4、为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打好基础,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首先要将全村的扶贫人口和扶贫户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出来,准确掌握各户家庭的实际状况,制定帮扶措施。二是要谋划全村扶贫工作的总体方案,解决群众所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排队、分类分期帮扶。同时加强与县驻村单位和扶贫工作相关单位的衔接力度,加快我村发展规划编制,早日研究制定扶贫工作计划,进取争取相关扶贫政策,加强和相关帮扶单位的联系,进取争取扶贫项目落实。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四

鉴于:

1、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在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管理和运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产的能力和资格。

2、本有限合伙协议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本协议所列明并签署本协议之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共同订立。

本协议中各方均有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发起设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释义

1.1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分别具有本条所指含义:

1.1.1 “本协议”指《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1.1.2 “《合伙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__年8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__年6月1日起施行。

1.1.3 “有限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共同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即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4 “合伙人”除非另有说明,指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1.1.5 “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指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6 “有限合伙人”指作为有限合伙人签署本协议、认缴有限合伙企业出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纳的人,以及通过受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而入伙的有限合伙人。

1.1.7 “违约合伙人”指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由普通合伙人认定为“违约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人。

1.1.8 “认缴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现金金额。

1.1.9 “实际出资额”指某个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约定实际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

1.1.10“总认缴出资额”指全体有限合伙人承诺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并由普通合伙人决定接受的出资现金总额与普通合伙人承诺将向有限合伙企业缴付的出资现金额之和。

1.1.11 “初始认缴出资总额”指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的总认缴出资额。

1.1.12 “有限合伙企业权益”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权益:对有限合伙人而言,是指其基于实际出资额而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享有的财产份额,包括收回投资成本及取得收益分配的权利;对于普通合伙人而言,除基于实际出资额所享有的上述权益外,还包括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及管理权以及基于本协议约定取得激励分红的权利。

1.1.13 “最低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得低于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元)。有限合伙企业达到最低募集规模后,普通合伙人有权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

1.1.14 “最高募集规模”指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不应超过_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元)。

1.1.15 “募集截止日”指以下列日期孰早者:

(1)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或者超过普通合伙人约定的最低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元(rmb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2)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或者其他法律文件而认缴的总认缴出资额达到最高募集规模人民币______元(rmb______元)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要约期限终止之日。

1.1.16 “登记机关”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其地方机构,或任何其他被授权向有限合伙企业颁发营业执照的政府部门或机构。

1.1.17 “成立日”指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登记机关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

1.1.18 “付款日”指本协议第3.5.2条所述含义。

1.1.19 “缴付出资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应当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付款日,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应当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付款日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付款日为准。

1.1.20 “交割日”指有限合伙人根据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指示,实际缴纳其最后一期认缴出资额的日期,如果不同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其最后一期出资的日期不同的,则以最后一个实际缴付日期为准。

1.1.21 “募集完成日”指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宣布有限合伙企业资金募集完成之日。

1.1.22 “后续募集”指成立日后至募集截止日期间的募集。

1.1.23 “项目公司”指有限合伙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其进行了投资并持有其股权或相关权益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者实体。

1.1.24 “项目投资”指有限合伙企业对项目公司进行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

1.1.25 “临时投资”指本协议第6.3条所指含义。

1.1.26 “管理费”指作为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合伙事务执行及投资管理服务的对价,而由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的报酬。

1.1.27 “合伙费用”指由有限合伙企业自身承担的费用开支。

1.1.28 “人”指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

1.1.29 “决策委员会”指普通合伙人按照7.1条组建的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机构。

1.1.30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1.1.31 “会计年度”指从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1.1.32 “季度”指一个日历季度。

1.1.33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人民币元。

1.1.34 “可供分配现金”指有限合伙企业因项目退出收到的现金,或是从项目公司和临时投资分得的股息、利息及其他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2 解释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构成对本协议及其条款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如未特别说明,本协议数字均包括本数。

第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

2.1 设立依据

各方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共同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

2.2 名称

2.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2.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3 注册地址

2.3.1 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为______

2.3.2 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经单方书面决定,可变更有限合伙企业的注册地址,但应在变更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应于变更后三十(30)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

2.4 目的

通过从事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为主的投资事业,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5 经营范围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活动,投资管理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2.6 经营期限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叁(3)年,自募集完成日起算。如果经营期限届满,根据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延长经营期限。如果经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延长期限届满后,有限合伙企业仍有全部或者部分资产未能变现,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企业可以继续延长经营期限。

2.7 普通合伙人权利

2.7.1 受限于本协议其他各条款约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拥有《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权,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及其他业务;

(2)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拥有、管理、维持和处分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性资产、非投资性资产、知识产权等;

(3)采取为维持有限合伙企业合法存续、以有限合伙企业身份开展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一切行动;

(4)开立、维持和撤销有限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开具支票和其他付款凭证;

(5)聘用专业人士、中介及顾问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服务;

(6)订立与有限合伙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有关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托管协议;

(7)按照本协议约定批准有限合伙人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

(8)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利益决定提起诉讼或应诉,进行仲裁;与争议对方进行妥协、和解等,以解决有限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争议;采取所有可能的行动以保障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安全,减少因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活动而对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及其财产可能带来的风险;

(9)根据国家税务管理规定处理有限合伙企业的涉税事项;

(10)采取为实现合伙目的、维护或争取有限合伙企业合法权益所必需的其他行动;

(11)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对外签署、交付和执行文件;

2.3 授权

2.3.1 全体有限合伙人通过在此签署本协议向普通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普通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有限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合伙人决定事项时,普通合伙人可凭达到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约定数量的有限合伙人的书面同意文件,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直接代表有限合伙人签署。

(2)有限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文件。

(3)当普通合伙人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为执行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相关事务而需签署的文件。

2.4 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

2.4.1 普通合伙人应以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普通合伙人应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时,普通合伙人委派的代表为______。

2.4.2 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有限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2.5 合伙费用

2.5.1 有限合伙企业应直接承担的费用包括与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下列费用:

(1)有限合伙企业之设立和募集的相关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之财务报表及报告费用;

(3)有限合伙企业之会计、审计、顾问、律师费用;

(4)年度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咨询委员会会议费用;

(5)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津贴;

(6)所有因对拟投资项目公司的投资、持有、运营、出售而发生的法律、 审计、评估及其它任何费用;其中能由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的,普通合伙人应尽可能使拟投资项目公司承担;

(7)税收和政府收费;

(8)托管费;

(9)管理费;

(10)诉讼费和仲裁费;

(11)其他未列入上述内容,但为有限合伙企业利益而发生的合理费用。

2.5.2 上述(1)至(5)项每年的费用在整个存续期间不得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3%),如超过该比例,超过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2.5.3 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前,普通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垫付的开办费等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在设立后立即予以报销或返还。

2.5.4 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普通合伙人同意免去有限合伙企业应该支付的管理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1)人事开支,包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费用;

(2)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相关的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施费用;

(3)其他日常行政事务费用;

(4)普通合伙人的雇员完成合伙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如差旅费、招待费等。

2.5.5 合伙费用由有限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

第三条 合伙人及其出资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3.1合伙人

3.1.1 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名称、住所如下表所列:

普通合伙人名录

|名称 | 住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有限合伙人名录

| 名称 | 住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3.2 认缴出资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3.2.1 有限合伙企业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rmb______元)。

3.2.2 各有限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如下表所列:

|伙人名称或姓名 | 证件号码 |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 缴付期限|

3.2.3 本合伙企业不允许公开募集。

3.3 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3.4 合伙人登记册

普通合伙人应在其经营场所置备合伙人登记册,登记各合伙人名称、住所、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额及其他普通合伙人认为必要的信息;普通合伙人并应根据上述信息的变化情况随时更新合伙人登记册。

3.5 缴付出资

3.5.1 各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根据各方约定及普通合伙人的缴付出资通知分期缴付,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的比例分别缴付。

3.5.2 普通合伙人要求缴付出资款时,应向每一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该期应缴付出资的日期(“付款日”)与金额,该合伙人应于付款日或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该期出资款足额缴付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有限合伙企业账户。

3.5.3 有限合伙企业账户设立后,普通合伙人将向合伙人发出首次缴付出资通知,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要求分别缴付。合伙人实际缴付首期出资后,普通合伙人负责向登记机关申请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3.5.4 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各合伙人完全缴付其认缴出资额。

3.6 逾期缴付出资

3.6.1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在首次出资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首期出资,视为其单方解除本协议,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该合伙人从附件一所列合伙人名单中删除,并要求该合伙人支付其认缴出资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在此种情况下,视为该合伙人自始未参与有限合伙企业,本协议对于普通合伙人和其他有限合伙人的效力不受此影响。

3.6.2 若任何合伙人未能于首期出资付款日之外的付款日或之前足额缴付出资,逾期达五个工作日后,普通合伙人可以独立判断并认定该有限合伙人违反了本协议,从而成为一名“违约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可要求违约合伙人按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自付款日之次日起就逾期缴付的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逾期出资违约金。届时,普通合伙人将向违约合伙人发出书面催缴通知,自此通知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催缴期”),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款规定的违约金。

(2)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内仍未能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违约合伙人在上述第(1)款项下应付违约金的比例增加为每日千分之一。届时,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并以书面通知违约合伙人的方式再次给予违约合伙人十五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宽限期自催缴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宽限期内,违约合伙人应履行缴付出资的义务,并支付本条上述第(1)款和本第(2)款规定的违约金。普通合伙人亦可单方面决定不给与违约合伙人本款所述的宽限期,而直接依据本条下述第(4)和第(5)款之规定追究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若违约合伙人在催缴期或宽限期内缴付了全部应缴出资,但未支付全部应付违约金,则自该违约合伙人实际缴付当期出资之日起,该违约合伙人还应就应付而未付的违约金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滞纳金;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条上述第(1)款、第(2)款规定违约金及其滞纳金。

(4)就因其违约行为给有限合伙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有限合伙企业因未能按期履行投资义务、支付费用和偿还债务而对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所受到的损失;2)有限合伙企业向违约合伙人追索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等所发生的仲裁等司法程序费用及合理的律师费;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从该违约合伙人未来可分配收入中直接扣除本款规定的赔偿金。

(5)若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催缴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或在普通合伙人决定给予违约合伙人宽限期的情况下,违约合伙人未能在宽限期内履行缴付出资义务,则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

(6)该违约合伙人无权再作为合伙人缴付后续出资,违约合伙人对本协议项下所有由有限合伙人同意的事项均失去表决权并不应被计入表决基数(但本协议规定必须由所有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的事项除外),并且代表该违约合伙人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如有)应被视为自动去职。

1)普通合伙人有权将违约合伙人应缴未缴的认缴出资额(下称“欠缴出资额”)在其他非违约合伙人之间按其当时的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履行违约合伙人的后续出资承诺,或相应缩减有限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原由违约合伙人认缴而由其他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所对应的有限合伙企业费用仍由违约合伙人承担。

2)每次有限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第八条规定以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应分配收入时,应分配给该违约合伙人的收入金额以其减半后的实际出资额为依据计算。

3.6.3 本3.6.1和3.6.2条规定的违约金、滞纳金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其他收入,不应计为支付该违约金或滞纳金之合伙人的出资额。

3.6.4 对于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的违约,普通合伙人从有利于有限合伙企业的角度可采取下列措施:

(1)在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的前提下,免除违约合伙人包括违约未能缴付出资当期开始的所有后续出资的缴付义务及权利,并将该免除部分从有限合伙企业之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中减去。

(2)与违约合伙人就违约追责之事宜达成本协议所规定的追责方式之外的和解方案,但该和解方案应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实际出资额的非违约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3.7 出质禁止

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将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出质。

第四条 普通合伙人

4.1 执行事务合伙人

4.1.1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唯一条件是经有限合伙人同意接纳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1.2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普通合伙人______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选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 执行合伙事务

4.2.1 普通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企业之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排他性的拥有有限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决策的全部权力,该等权力由普通合伙人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

4.2.2 普通合伙人有权以有限合伙企业之名义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其自主判断为必须、必要、有利或方便的情况下,为有限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有限合伙企业之财产,以实现有限合伙企业之经营宗旨和目的。

4.2.3 普通合伙人管理职能,具体管理职责由普通合伙人跟有限合伙企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进行确定。

4.3 普通合伙人之行为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约束力

普通合伙人及其委派的代表为执行合伙事务所作的全部行为,包括与任何第三人进行业务合作及就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均对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约束力。

4.4 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5 违约处理办法

普通合伙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为有限合伙企业谋求最大利益。若因普通合伙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损害或承担债务、责任,普通合伙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6 责任的限制

4.6.1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不应被要求返还任何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亦不对有限合伙人的投资收益保底;所有本金返还及投资回报均应源自有限合伙企业的可用资产。

4.6.2 除非由于故意、重大过失行为,普通合伙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应对因其作为或不作为所导致的有限合伙企业或任何有限合伙人的损失负责。

4.7 免责保证

各合伙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及其雇员、普通合伙人聘请的代理人、顾问等人士为履行其对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各项职责、处理有限合伙企业委托事项而产生的责任及义务均及于有限合伙企业。如普通合伙人及上述人士因履行职责或办理受托事项遭致任何索赔、诉讼、仲裁、调查或其他法律程序或遭受损失、承担费用、罚款,有限合伙企业应补偿各该人士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费用,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损失、费用以及相关的法律程序是由于各该人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所引起。

4.8 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4.8.1 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致使有限合伙企业受到重大损害或承担有限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有限合伙企业可按照4.8.2规定的程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1 普通合伙人除名应履行如下程序:

(1)经本协议约定的仲裁程序,仲裁机构裁决有限合伙企业可依4.8.1条规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2)上述裁决作出后六十(60)日内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4.8.2 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实际出资的合伙人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4.8.3 普通合伙人更换应履行如下程序:

(1)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做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自4.8.2条所述程序全部履行完毕之日起,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停止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并向合伙人同意接纳的新的普通合伙人交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

被除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仍有权获得其被除名之前因管理有限合伙事务而应获得的报酬、应分配的收益以及合伙权益;如有限合伙在除名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同时接纳了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有权选择以其可接受的第三方评估价值为依据向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转让其获得上述报酬、分配的权益以及合伙权益。

第五条 有限合伙人

5.1 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5.2 不得执行合伙事务

5.2.1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5.2.2 有限合伙人行使除名、更换、选定普通合伙人权利时,应遵守本协议的明确规定。

5.2.3 本协议所有规定均不构成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介绍投资的责任或对有限合伙人其他投资行动的限制。有限合伙人行使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有限合伙人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或其他活动,从而引致有限合伙人被认定为根据法律或其他规定需要对有限合伙企业之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人。

5.3 有限合伙人地位平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所有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没有优先与劣后之分,在收回投资及获取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分配的其他财产方面,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拥有比其他任何有限合伙人优先的地位。

5.4 身份转换

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5 有限合伙人的陈述和保证

有限合伙人在此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5.5.1 如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

(1)其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如本协议非其本人签署,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己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2 如有限合伙人为非自然人:

(1)其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实体;

(2)其签订本协议已按其内部程序作出有效决议并获得充分授权,代表其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人为其合法有效的代表;

(3)签订本协议不会导致其违反法律法规、其章程(如适用)、对其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任何规定或其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

(4)其已获得附件风险提示书,其充分认识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承担的风险并有能力承担该等风险;

(5)其系根据自己的独立意志判断决定参与有限合伙企业,其认缴有限合伙出资并不依赖于普通合伙人提供的法律、投资、税收等建议;

(6)其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确切含义,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

5.5.3 有限合伙人进一步向普通合伙人陈述和保证,于本协议签署之时:

(1)系使用自有的资金进行投资,其出资不存在信托、代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权益产生潜在争议或纠纷之情形;

(2)其缴付至有限合伙企业的出资来源合法,不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之情形;

(3)其向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提交的有关其主体资格、法律地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如适用)的资料或信息真实、准确。

如有限合伙人违反本条项下陈述和保证内容导致有限合伙企业遭受任何投资或退出的限制(包括项目公司公开发行上市的限制)、损失、费用、责任或索赔,普通合伙人有权认定有限合伙人为违约合伙人,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要求违约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使有限合伙企业免受损害,及要求违约合伙人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其自选的合格投资人或按照普通合伙人确定的合理价格将其合伙权益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合格投资人。为本条之目的,合格投资人是指符合本条项下陈述与保证事项、受让权益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人。

第六条 投资业务

6.1 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目标为主要对国内或吉林省文化产业中稳健型和价值型及稳健成长型的产业、动漫科技产业、航天航空高科技产业及新型文化科技产业领域的项目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投资,以期实现良好的投资效益。

6.2 投资限制

6.2.1 有限合伙企业原则上不应以获取短期交易差价为目的买卖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上市股票。

6.2.2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对他人之负债提供担保;

6.2.3 单个项目投资额度不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50%),但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的除外。

6.3 临时投资

6.3.1 为实现有限合伙企业利益的最大化,普通合伙人可将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在商业合理原则之下用于临时投资。临时投资限于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的证券。

第七条 有限合伙企业治理结构

7.1 决策委员会

7.1.1 普通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组建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其中三名由普通合伙人提名,两名由有限合伙人中按其出资额多少,排名第一位和第二位的有限合伙人提名。普通合伙人提名的委员担任决策委员会主席,负责组织召开并主持委员会会议。

7.1.2 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叁年,期满后,普通合伙人可邀请到期委员连任。决策委员会成员可用书面通知普通合伙人的方式辞职,并在发生下列情况时该成员视为自动去职:1)其所代表的有限合伙人成为违约合伙人;或2)决策委员会除该成员之外过半数成员表决认为该成员不适宜担任委员,普通合伙人已将此事书面通知该委员。3)委员连续三次不参加决策委员会会议,或普通合伙人有理由认为其不称职且已书面通知该委员。在上述情形发生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安排他人接替去职委员。

7.1.3 决策委员会的职能包括:

(1)批准有限合伙企业投资及项目退出事项;

(2)批准有限合伙企业重大资产处置;

(3)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4)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分配等所涉及的估值事项;

(5)批准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收购或出售投资标的,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或其关联人已完成投资的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6)批准有限合伙企业协议规定的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讨论并决定普通合伙人认为应当征询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8)听取普通合伙人就有限合伙人要求了解的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运作符合法律及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情况所作的说明。

7.1.4 对于决策委员会所议事项,有表决权的成员一人一票。

(1)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一致通过:

(2)单个项目投资额度超过有限合伙企业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20%);

(3)人民币壹仟万元(含)以上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4)金额超过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成本计算,下同)的资产处置;

(5)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之间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的事项;

(6)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人的关联交易事项;

(7)其他应由决策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7.1.5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人民币叁仟万元(含)以上伍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7.1.6 下列事项应当经参会的有表决权的决策委员会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1)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以投资成本计算,下同)事项;

(2)金额人民币壹仟万元以下的资产处置;

7.1.7决策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决策委员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期为五天(5)天。成员参与会议即可视为其放弃任何关于通知期的要求。

7.1.8 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过半数有表决权委员参与的会议方为有效会议。

7.1.9 决策委员会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签字同意的方式做出决议。

7.1.10 如委员在表决时弃权的,不计入表决基数。委员可自行或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会和表决。

7.2 合伙人大会

7.2.1 合伙人大会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大会行使的职权为:

(1)听取普通合伙人的年度报告;

(2)根据本协议第4.8条约定除名和更换普通合伙人;

(3)根据本协议约定选择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人;

(4)解散有限合伙企业;

(5)根据本协议第3.6.4条的约定表决违约合伙人相关事项;

(6)根据本协议第10.4条约定同意普通合伙人转让权益;

(7)根据本协议第2.6.1条的约定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8)除明确授权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事项之相关内容外,有限合伙协议其他内容的修订。

7.2.2 上款表决事项(2)及(3)项须由合伙人大会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4)须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表决事项(5)须由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非违约合伙人通过,表决事项(6)至(8)项必须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7.2.3 合伙人大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大会,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或代表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三十(30%)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7.3 托管

有限合伙企业应当与一家商业银行签订托管协议,有限合伙企业所有资金委托银行托管。银行根据托管协议行使托管职能。

第八条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8.1 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

(1)有限合伙的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的原则为按各合伙人实际出资额比例及合伙人出资级别分配或承担;

(2)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或者可合理预期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费用、清偿债务或履行其他义务的需要,普通合伙人有权在分配时,预留合理数额现金。

(3)有限合伙的现金和非现金分配应当按照如下约定的分配原则和分配方式进行。

(4)有限合伙经营期间,可供分配现金不得再次进行6.3条约定以外的投资。对于可供分配现金,普通合伙人在综合考虑合伙人的利益以及符合届时之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基础上,有权单独决定以合理的时间和方式按下列原则和顺序尽早分配给所有合伙人。有限合伙人认为需要分配的,也可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现金分配事项。

8.2 现金分配顺序

(1)首先预留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

(2)根据本协议约定,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全体有限合伙人累计分配的优先回报金额(p)达到全体有限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年平均投资收益率达到百分之十八(18%)为止(核算收益率的期间自募集完成日起至收回各该出资之日为止)。

(3)p= (c1ít1/365í8%+c2ít2/365í8%+……cnítn/365í8%) ,其中p为本有限合伙根据上述第(1)款约定累计分配金额达到c后的若干次分配金额之和, t1、t2……tn分别为募集完成日起至c1、c2……cn次现金分配日之间的时间差(以日计算)(有限合伙人年收益分配=有限合伙人出资总额*15%)。

(4)经过上述分配后的可供分配现金向普通级合伙人分配。

8.3 非现金分配

8.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非现金分配时,如所分配的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有价证券,以自分配决定做出之日起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有价证券的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价值;对于其他非现金资产,除非超过一半的决策委员会成员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普通合伙人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而确定其价值。如决策委员会同意普通合伙人确定的价值,则以此价值为准。但涉及国有资产交易或国有主体的,应当遵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8.3.2 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时,视同进行了现金分配,分配金额应计入8.2条所指之现金分配。

8.3.3 有限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委托事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8.4 其他分配

因有限合伙人逾期缴付出资而向有限合伙企业支付的违约金,计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收入,在全体合伙人(但不包括支付该等违约金的合伙人)之间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

8.5 费用收入

因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活动收到的所有投资管理费、投资终止费、投资顾问费、投资终止补偿等费用归有限合伙企业所有。

8.6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或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合伙企业代扣代缴所得税。

第九条 会计及报告

9.1 记账

普通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有限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9.2 会计年度

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自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到当年之12月31日。

9.3 审计

有限合伙企业应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由独立审计机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有限合伙企业设立之时,审计机构由普通合伙人选定,当决策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更换审计机构时,普通合伙人应召集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计机构的更换事宜。

9.4 财务报告

9.4.1 普通合伙人应在每季度结束后二十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该等财务报表应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各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本账户余额及在该会计期间的变化。

9.5 半年度经营报告

普通合伙人于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每半年度开始后二十日之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半年度经营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经营活动报告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有限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每一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信息。(受有限合伙企业与项目公司达成之保密协议限制的信息除外)。

9.6 年度报告

在有限合伙企业设立当年之后的每一年度,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人年度会议。年度会议之内容为沟通信息及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进行投资业绩评估报告。年度会议不应讨论有限合伙企业潜在投资项目,并且有限合伙人不应通过此会议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管理及其他活动施加控制。

9.7 查阅财务账簿

有限合伙人在提前五天书面通知的前提下,有权在正常工作时间内的合理时限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为了与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相关的正当事项查阅及复印有限合伙企业的会计账簿。有限合伙人在行使本条项下权利时应遵守有限合伙企业制定或更新的保密程序和规定。

第十条 后续募集、权益转让及退伙

10.1 后续募集

(1) 普通合伙人依本条获得授权,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日至募集截止日期间,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新的有限合伙人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为后续募集的交割日:

1) 新的有限合伙人经普通合伙人批准入伙;

2)新的有限合伙人已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其同意受本协议或其修订版本约束;

3)新的有限合伙人已按照10.2.2条约定支付全部款项。

10.2 有限合伙人入伙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0.2.1 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10.1条规定进行后续募集时,可独立决定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募集截止日后,除新的有限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受让原有限合伙人权益外,有限合伙不接受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

10.2.2 根据本条规定入伙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增加认缴出资额度的原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其他合伙人已经缴付出资占认缴出资额的比例作为其首次缴付出资的比例,在后续募集交割日普通合伙人通知的期限一次缴清首次出资。

10.2.3 后续募集交割日后,普通合伙人应依法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登记册上登记。

10.3 有限合伙人权益转让

10.3.1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一年半(1.5年)内,除违约合伙人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权益,否则有限合伙人不得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

10.3.2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未经普通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不应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出资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不符合本协议规定之权益转让可能导致普通合伙人认定该转让方为违约合伙人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0.3.3 在有限合伙企业成立一年半(1.5年)后,拟转让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企业权益的,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转让方至少提前三十天向普通合伙人发出转让请求;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及将遵守本协议约定、承继转让方全部义务的承诺函,以及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4)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有限合伙企业的最大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10.3.3条第(2)-(4)项规定的一项或数项条件,认可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10.3.4 当对于一项有关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转让的申请成为有效申请时,普通合伙人有权并且应当独立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但如果拟议受让方为转让方的关联人且转让方为拟议受让方之后续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应予同意。

10.3.5 对于根据本10.3条规定经普通合伙人同意转让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同等条件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优先受让,普通合伙人放弃优先权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可优先受让。

10.4 普通合伙人权益转让

10.4.1 除依照本协议之明确规定进行的转让,普通合伙人不应以其他任何方式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如出现其被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之特殊情况,确需转让其权益,且受让人承诺承担原普通合伙人之全部责任和义务,在经代表实际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0.4.2 若经代表有限合伙企业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合伙人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并将原普通合伙人强制除名,则原普通合伙人应向新的普通合伙人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并且转让价格应经转让方及受让方均接受的独立第三方进行评估确定。原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的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后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0.5 有限合伙人退伙

10.5.1 有限合伙人可依据本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从而退出有限合伙企业,除此之外,有限合伙人不得提出退伙或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的要求。

10.5.2 有限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非自然人合伙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4)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有限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有限合伙企业不应因此解散。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10.6 普通合伙人退伙

10.6.1 普通合伙人在此承诺,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在合伙企业按照本协议约定解散或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始终履行本协议项下的职责;在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或清算之前,不要求退伙,不转让其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其自身亦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主动解散或终止。

10.6.2 普通合伙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当然退伙:

(1)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持有的有限合伙企业权益被法院强制执行;

(3)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适用于普通合伙人的规定被视为当然退伙的其他情形。

普通合伙人依上述约定当然退伙时,除非有限合伙企业立即接纳了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有限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第十一条 普通合伙人限制

(1)在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期间,普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有限合伙企业有利益冲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

(2)普通合伙人可发起、管理其他基金或从事受托资产管理事务,但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产生利益冲突。

(3)在各方就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洽谈之前,普通合伙人已经投资的项目,或已经签约投资的项目,不受上述限制。

(4)若普通合伙人投资或提供服务的公司或企业,普通合伙人作为小股东或关联人不能控制或实际控制该公司或企业,则不应视为普通合伙人违反第11.1.1条的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对有限合伙人所进行的可能与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投资活动或有限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企业提供商业机会的投资活动,有限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企业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友好合作、公平协商,充分披露,有限合伙人不得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恶意竞争。有限合伙人在遵循上述原则基础下,可以单独投资或同有限合伙企业联合投资。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本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业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解散和清算

13.1 解散

当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发生时,有限合伙企业应被终止并清算: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解散;

(2)有限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延长;

(3)有限合伙企业所有项目投资均已退出;

(4)经普通合伙人决定,本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有限合伙企业发生达到或超过有限合伙企业总实际出资额百分之五十(50%)的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的;

(6)普通合伙人被除名且有限合伙企业没有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

(7)有限合伙人一方或数方严重违约,致使普通合伙人判断有限合伙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8)有限合伙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9)出现《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13.2 清算

13.2.1 清算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除非代表实际出资额百分之八十五(85%)以上的合伙人决定由普通合伙人之外的人士担任。

13.2.2 在确定清算人以后,所有有限合伙企业未变现的资产由清算人负责管理,但如清算人并非普通合伙人,则普通合伙人有义务帮助清算人对未变现资产进行变现。

13.2.3 清算期不超过一年,清算期结束时未能变现的非现金资产按照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13.3 清算清偿顺序

13.3.1有限合伙企业到期或终止清算时,合伙财产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及分配: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有限合伙企业债务;

(5)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原则和程序在所有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其中对第(1)至(3)三项必须以现金形式进行清偿,如现金部分不足则应增加其他资产的变现。第(4)项应与债权人协商清偿方式。对于第(5)项,原则上应按剩余资产的不同种类分别分配,每一合伙人分配取得的资产中各类资产配比相同;相关资产不适合按比例分配的,则应根据其合理价值由清算人决定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分配。

13.3.2 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不可抗力

14.1.1 “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政府或公共机构的行为(包括重大法律变更或政策调整)、流行病、民乱、罢工,以及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14.1.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14.1.3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

14.2 全部协议

本协议构成合伙人之间的全部协议,取代此前所达成的所有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约定、要约、承诺或备忘录等有关资金募集及设立的口头及书面的协议。

14.3 修改协议

本协议修改时,当修改内容为本协议规定的需要有限合伙人同意事项之相关内容时,经符合约定数量的合伙人出具同意的书面文件后可进行修订;其他内容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进行修改。

14.4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该条款对任何人或情形适用时被认定无效,其余条款或该条款对其他人或情形适用时的有效性并不受影响。

14.5 标题

本协议各部分的标题仅为索引方便而设,标题不应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进行任何形式的定义、限制或扩大范围。

14.6 保密

各投资人或其授权代表为本基金设立之目的而接触过程中获得的所有信息均构成“保密信息”,未经其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协议签署方以外的人士进行披露;经其它签署方同意进行披露的,披露一方应促使保密信息接收方承担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若一方违反前述保密义务,应当对其他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4.7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至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分会,按该会届时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4.8 无固定回报承诺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视为对有限合伙人给予任何形式的固定回报之承诺。本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不构成本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及其各自的关联人士就本合伙企业经营绩效向任何有限合伙人作出的任何保证。

14.9 本协议的签署、修改

本协议自各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备的,应及时报备。

本协议之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10 文本份数

本协议各方签署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普通合伙人执四(4) 份用于未来工商登记、托管银行等事宜,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普通合伙人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a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b

签署:

日期:年月日

有限合伙人 c

签署:

日期:年月日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五

一、茶叶基地建设现状

茶叶在我县有着悠久的栽培历史,发展茶叶经济在我县具有生态立县的独特自然优势。目前茶叶基地在我县已初具规模。全县8个乡镇,104个村,有88个村产茶,种茶农户达3.5万户,从事茶叶生产人员12万人。年来,茶园面积达到17.8万亩,年茶叶产量达到1587吨,其中名优茶占42%,实现茶叶产值4亿元。茶叶是我县国民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之一。

一是主要经济指标与1975年比较。种植面积增加118353亩,增长2.7倍,产量增加12769吨,增长23.3倍。农民收入增加16000万元,增长16倍,茶叶产值增加30617万元,增长10.2倍。

二是科技含量提升,促进了品牌优势形成。通过多年来茶叶科技人员、企业、茶农的努力培育创新,以“采茶毛尖”为代表的一大批名优茶出炉,创品牌竞争拼搏。xx年“采茶毛尖”荣获名茶第一品牌。中国名牌农产品称号,成为名茶的知名品牌。

三是茶叶龙头企业产业化逐步提升。采花茶业有限公司现已提升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投资3亿元建设采花毛尖科技园。

四是茶农生产方式的转变。主产茶区茶园管理由传统手工向半机械化转变,茶树修剪机、鲜味采摘机、茶园耕作机、名优茶制作机械化得到广泛应用,茶叶加工环境改善,设备更新配套,符合国家食品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茶叶基地发展速度和质量的矛盾,近年来,我县每年新建茶园都在万亩以上,年和年在2万亩以上,由于农民投工投肥能力有限,建园质量无法达到技术标准,加上后期管理不到位,难达到高标准建园的预期经济目标,5-7年后,必将形成未老先衰的低产茶园。

二是科技兴茶与科技推广体系的矛盾。从年以来,乡、村农业科技网络遭重创。对茶叶基地建设和加工初制研究推广人员减少和从事推广人员的生活保障等问题。造成指导服务人员不能及时准确到位,难以深入田间、车间,严重制约着生产水平的提高和资源深度开发。

三是基地规模和农村劳动力的矛盾。全县规划基地规模达到20万亩,按农村人口人平拥有1亩多茶园。因土壤、海拔等自然因素限制,部分地区不宜种茶,主产区每人茶园面积在2亩以上,多达4亩左右。加之大量年青人外出务工,在家都是老弱病残,茶园荒废严重,老茶现象多,资源浪费。

四是茶叶初制厂布局与茶农卖茶的矛盾。茶叶纳入食品管理,对加工条件和经营资质提高了要求,在整顿工作中,取缔关闭了一批小茶厂,边缘地区茶农卖茶难。

三、对策的研究

根据县委、县政府茶叶发展总体思路,提出生态立县。精制茶叶旅游“两张”名片,坚持打民族牌,走特色路,靠绿色富,以茶叶为重点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推进。实施“三大一特”发展战略。即建设大基地,打造大品牌,发展大企业,弘扬土家特色茶文化。

一是按照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茶的标准,提升茶叶基地质量,坚持建园质量标准,加强管理所有茶园达到无公害标准。无公害、有机茶面积达到15万亩,其中符合有机茶、绿色食品标准的茶园面积达到10万亩,茶树良种普及率达到95%以上,无性系良种面积达到50%以上。

二是培育壮大茶叶加工企业,合理布局。加大企业资本运营力度,加速企业扩张步伐,建设服务好采花茶业科技园,对外联接好市场,对内联接好茶农和中小茶厂,实现茶树良种引进推广良种茶园种植与示范,现代茶叶初、精加工,茶叶深度加工开发等多功能于体,技术含量高,能耗少,污染小的茶叶生态园区。成为集生产、科研、销售于一体,融包装、质检、储运、旅游观光于一身,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的茶业初、深加工企业。

三是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科学发展观。建立建全茶叶技术县、乡、村网络推广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引进科技人才,提高技术服务功能,在充分发挥现有人才作用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定向培养一批,高薪聘请一批,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加大茶园机械化的推广力度,改善茶园的硬件设施,降低劳动强度,减少茶叶资源浪费,提高生产效率,增加茶农收入。

五是用现代的营销理念和手段,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组建营销公司,提高营销决策应变能力,建成同行业一流的企业形象设计,一流的产品形象设计。

六是融入文化旅游内涵,丰富历史文化底蕴。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广邀文人加工挖掘整理宣传,开展丰富多彩的茶文化旅游活动。把人文茶尽快推出去,实现茶业的新跨越!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六

1、招商部团队管理与气氛培养;

2、园区写字楼招商;

3、园区厂房招商。

1、落实每日汇报,每周总结的工作制度规范,将每日工作实际进度与成效进行汇总跟踪。

2、每周五开展招商技巧培训,以学习《产业园区招商实战攻略》书籍和观看营销录像为主,提高团队营销能力。

3、每日下午五点三十分进行工作分配。

1、制作出跟实际有用的宣传资料:重新制作出符合宣传需要的写字楼招商资料,包括写字楼面积、配套设施、写字楼平面图、写字楼优势等资料。

2、派发传单:划分区域,到各个区域派发传单,特别是写字楼密集地,写字楼招商地附近,进行广告宣传。

3、收集客户群资料,进行短信宣传:上网查询公司资料与电话,通过短信方式进行写字楼宣传。

4、进行电话拜访:对特定客户群进行电话拜访,寻找有意向客户。

5、进行上门拜访:对确定有意向客户进行上面拜访,进一步沟通。

1、寻找客户群:通过上网查询目标客户资料,确定潜在客户群资料,进行汇总整理。

2、电话拜访:通过筛选,对客户进行前期电话拜访,通过电话营销模式,逐步将厂房出租的消息推销出去,争取赢得客户信任,取得上门拜访机会。

3、上门洽谈:将电话拜访资料整理,对有意向客户进行约见,上门拜访,取得与客户直接对话的机会,提高招商效率。

4、客户资料登记与客户跟踪:将拜访过的客户与拜访情况进行整理,进行重点跟踪。

第一阶段:将招商人员分成两人一组(ab组)进行厂房招商工作分配。

1、前期:为寻找客户时期,为1号——5号,a组人员与b组人员交替上网查找客户资料,进行电话拜访。

2、中期:6号——10号为确定客户时期,此时期主要以拜访客户为主,a组b组成员交替电话拜访与上门拜访,同时准备好客户上门谈判资料,做好客户资料登记。

3、后期:10号——15号为客户跟踪时期,ab组成员继续对确定有意向客户进行及时跟踪,保持与客户的联系。

外出人员准好写字楼宣传资料,在派发写字楼广告,提高写字楼知名度。

第二阶段:分析总结上一时期工作成果,总结成果与问题,制定更加实际的行动策略。

1、在前期中每日与三十个潜在客户联系,争取得到十个有意向洽谈客户资料。

2、在中期过程中,每日电话拜访十个以上客户,外出人员拜访三到四个客户,争取得到五到八个有意向客户。

3、在后期跟踪中,整合招商部客户资料,争取得到二到三个重点客户,进行重点商谈。

4、在计划期中,争取落实到一到两个客户入驻。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七

一、基本情况

隶属于省市,全县辖11个镇(乡),299个行政村,2890个社,幅员面积703平方公里,总人口56.67万人,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80.18%,是典型的农业县。以传统农业为主,将柑橘、生猪作为优势特色产业。截止目前,已培育打造柑橘类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生猪农民专业合作社50个。其中天保柚获得国家商标注册,喜帮生猪获得国家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助推了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

二、产业现状

(一)柑橘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产业规模及生产经营情况。

县属柑橘产业发展适宜区,盛产甜橙、柠檬、柚子等柑橘。20__年,全县水果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其中甜橙种植面积6万亩,以柑橘产业为重点,建设万亩核心示范区3个。全县现有盛产柑橘的乡镇5个,柑橘专业村25个。建成万亩以上集中成片柑橘示范基地3个,20__亩以上集中成片的5个,1000亩以上集中成片的7个;有可士可果品加工销售企业1家,县城新老城区各有中型果品批发市场1个,有县富鑫柠檬开发有限公司为代表的省市级龙头企业2家、有益发种植专业合作社10家,家庭农场2家、以“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运作,实行订单生产和二次返利达到了企业增效,农户增收的目的。20__年,全县水果总产20万吨,实现产值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2.85%,助农人均增收810元。

2.柑橘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①成片推进发展不够。一是产业集中度不高。全县10万亩柑桔分布在11个镇乡,最大的蓬莱镇也不到2万亩;二是规模优势不突出。河边柠檬、河边镇中江柚、天保镇文旦柚等在全县独具优势,也具备一定规模,但与规模相适应的品牌优势、市场优势、产值效益未完全显现。其余镇乡种植区域分散,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程度低,效益不凸显。

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性不足,水资源利用率低;项目区交通网络化程度不够,农业机械化程度滞后。

③生产水平差距较大。20__年,从单产看,县水果平均亩产830公斤,而管理水平高的果园可达3500-4000公斤以上,水果亩产值一般为3000-4000元,管理水平高的可达8000元-10000元。

④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强化。一是农科教、产学研结合不够,技术集成度不高,产后加工薄弱,缺乏占领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核心技术。二是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通过土地流转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上没有专门从事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技术人员。

⑤产业化经营水平较低。一是加工转化率低。我县农产品加工多为初加工,精深加工少。二是龙头企业弱。全县规模以上的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几乎没有。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足。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多、实力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结作用、组织作用和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生猪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产业发展现状。

县畜牧业主导产业是生猪产业,先后获得全国生猪调出大县、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等称号。20__年全县出栏生猪56.45万头,生猪产业产值为9.5亿元,占畜牧业产值的60.66%,占农业总产值的24.55%。生猪产业有喜帮、猪猪、森林、浩源、雷金、森林、东方、森福等市级以上专业合作社19个,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专业大户496户,生猪养殖家庭农场16个,生猪产业协会1个。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要求,我县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适度规模养殖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不断提高。全县现有部级标准化示范场1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场4个,市级标准化示范场6个。

2.存在的问题。

(1)养殖设施设备较陈旧,部分养殖场环境控制设施不齐全完善,不利于提高养殖水平。

(2)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治理设施的容量达不到养殖规模要求,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较大,周边农户意见较大,急需整治。

(3)养殖场资金短缺,再生产资金压力大,扶持项目少,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弱。

三、工作建议

(一)明确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方向。

1.发展思路。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为重点,从县的资源、社会、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出发,瞄准农业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县产业优势,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现代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的运用为支撑,以提高产品质量为突破口,大力引进、开发和示范名、特、优、新品种以及先进实用的技术进行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建设,把项目区建设成为具有我县优势特色农业产业的示范与推广展示区、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高新技术与传统农业技术相嫁接、农业教育培训与农业新技术普及相结合、农业生态与观光旅游相结合,以及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2.发展方向。

一是创建科技产业新样板:立足县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新技术成果、新品种、新技术,并与本地现有条件相结合,不断探索创新,把柑橘项目区建成具有一流的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示范区,把生猪产业项目区建成我县循环农业示范区。

二是实现园区产品多样化、优质化:在充分考虑规模化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农产品的多样化、优质化和周年供应鲜果,产品质量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一方面吸引众多的旅游观光人员,另一方面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以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

三是园区展示生态旅游化:通过科学规划、环境治理、品种展示、观花品果,建成具有最佳生态模式、景色如画的农村田园风光,提供新型娱乐休闲方式及旅游观赏景点。

四是实现果业产、加、销一体化:瞄准商机,针对当前存在的环境,狠抓产业发展和营销环节,突出产品的商品化、标准化,注册商标,争创品牌,以绿色、优质、精品的品牌形象投放市场,做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工作。

五是园区实现网络化:通过网页制作和网络营销,实现信息网络化,及时了解国内外的生产、市场信息及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状况,及时对项目区有关内容进行调整,以适应国内外市场快速变化的需要。

六是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建立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模式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网络,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市场,开展科学技术培训和文化素质教育,把农民培养为掌握现代化农业技术,能置身市场竞争、具有科技意识的新型农民。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区域布局

第一、柑橘产业布局

建议规划区域地处中国死海与卓筒井主题旅游镇黄金通道,按照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原则重点建设3大优势区域。

第二、生猪产业布局

县畜牧业以生猪作为优势特色产业,建议在全县11个镇乡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促进产业发展

农业科技创新是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现代化的强大动力,也是支撑和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确保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得起、能见效、可持续,一是强化与农业大学、省农科院、西南农业大学的技术联姻,定期邀请优势农业产业专家到基地现场指导开展培训。二是建立专家指导小组,由相关责任单位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股室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项目储备、申报、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将先进的管理技术真正落实到田间地头的生产过程中。

(四)加大资金投入,创新联结机制

建议政府加强对投入的引导,积极整合各种涉农项目资金,综合用直接补助、贷款贴息、参股、担保、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龙头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产业发展,创新投融资机制,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多元化。

发挥龙头企业的经营主体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主体作用以及种养植大户的生产主体作用,组织带动农户进行生产与经营。创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业主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总结推广产业基地建设新模式,让“龙头”真正能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八

东城镇位于望城区北端,南邻铜官窑,北抵湘阴,西临湘水,全镇呈半丘陵区半垸区(苏蓼垸)分布,是八百里洞庭的边缘区,总面积56平方公里,距市区只有22公里,现辖7个村、1个社区居委会,5593户,总人口19624人,农民人均纯收入11360元,有水田1490公顷,旱土260公顷,林地1551公顷,水面面积1733.33公顷。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紧紧围绕东城镇发展的长远目标,努力提升东城农业整体水平,致力于建设“高效、生态、服务性”的现代农业。20__年,全镇完成水稻种植面积近42000亩,优质稻34000亩,实现水产养殖4800亩。

一、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1.农业规模化经营形势喜人。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紧紧围绕政府工作思路中的“四基地”(精品粮油基地、名特水产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突出高档优质稻、名特水产、休闲农业、蔬菜四大主导产业,着力推进百里水产走廊建设,致力于打造农业休闲品牌,通过大力实施办企业、建基地、树品牌、带农户的战略,引进了东城生态农业、高家庄特种水产养殖、绿辰科技及泽伟农家乐为典型的规模化经营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纷纷涌现,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__年底,共有家庭农场总数55个,其中50亩以下的只有一个,家庭农场经营耕地总面积1.3万亩,占全镇耕地总面积31%,全年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952万元,共吸纳劳动力总数206人。截止目前,我镇已有农业专业合作社24家,农业公司4家,带动农户20__余户。

2.生态农业品牌不断彰显。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我镇注重农业品牌化经营,重点打造东城“花园式村庄、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发展了以“生态稻、生态油、生态椒”为特色的生态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出了享誉三湘的东城生态椒等省内知名品牌,走出了一条产品质量与品牌包装相结合的成功之路。做活“稻”字文章,着力建立苏蓼垸的万亩优质稻生产基地,与金霞米业等粮食企业结盟,建立了自己的品牌,灯文大米进入省农博会。做活“山”字文章,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基地共建万亩油茶基地,并成功引进雪峰山油茶,雪峰山油茶嫁接新技术获林业部科技司认证。做活“水”字文章,突出特种水产养殖等主导产业,重点培育了黄龙河、夹河、铁炉湖等几个特色鲜明、品种多样、竞争力强的特种水产养殖基地,提高产品的质量。如今,东成生态、金丰科技、湘立农业、群英蔬菜、隆平粮社等一批代表性的生态休闲农业品牌成了东城现代农业的新亮点。

3.科技支农成效显著。我镇通过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科技服务平台功能,配合区农业局、科技局开展了一系列科技支农活动,让农民在助农专家和企业的指导下,发展特色种养殖业,走上了增收致富的快车道。东城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镇农技站的帮助下,利用科技助农直通车专家讲座和“科技下乡、服务企业”活动,引进了“无公害早熟辣椒”栽培技术,并采用了“公司+合作社+农户”的运营模式,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有了较大提高。20__年,我镇早熟辣椒栽培达1000多亩,仅通过农户掌握早熟辣椒栽培一项技术,全年解决相关劳动力就业1000余人,栽培示范户每亩增收达4000元,户增收达2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农业基础设施比较落后。我镇农业的投入总量虽然有所增加,但由于镇域经济尚不发达、财力有限,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与农民对政府的期望以及现代农业发展的还有一定差距。尤其在水利设施方面,东城粮渔主产区为湘江环绕,常年面临洪涝灾害,水利基础设施和物资技术储备的不完善,增大了扩大投入增加生产的风险,制约了现代规模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同时,全镇路网建设还也欠完善,交通区位优势不明显,拉大了与主流消费人群的距离感,不利于现代乡村休闲旅游农业的推广与发展。

2.农业产业化进程比较缓慢。从产业规模上看,全镇家庭农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统计情况显示,1000亩以上规模的家庭农场和合作社分别只有1家,500亩以下占绝大多数,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利益连接关系不够紧密,尚未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从产业结构上看,农业规模化以从事种、养殖业等初级原料生产为主,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具规模,全镇农业产业化整体规模不大、层次不高。在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方面,各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收入大多在10—50万元之间,整体效益不高。

3.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不强。一是组织程度高、生产规模大、产品质量好的骨干企业还为数不多,全镇1000亩以上的产业基地只有1个,除“雪峰山油茶”“东城生态椒”等少部分规模化农业企业(合作社)形成了品牌外,绝大部分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停留在本村本组的小打小闹阶段,知名度不高,辐射力不够;二是生产技术先进、转化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不大、带动力不强,全镇的隆平高科种粮专业合作社参与农户仅200户左右,还没有真正起到龙头带动作用。

4.农民综合素质相对偏低,存在思维误区。东城属长沙市区近郊,全镇青壮年劳动力大多在长沙市区经商打工,留守在家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对于发展规模化农业存在着劳力、管理及科技因素的制约,全镇农业生产者尤其是农业技术人才严重欠缺。加上受传统思维误区的影响,群众普遍存在重进场务工、轻在乡农耕的思想,个别农户甚至直接将土地抛荒,发展现代农业的社会氛围和思想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主要措施及建议意见

1.建立现代农业管理服务机制。突出农业的基础地位和首要地位,对各规模化经营家庭农庄和合作社在政策扶持、财政支持上予以倾斜,建立健全政府管理服务机制。一是改善行政管理职能,增强服务功能,加强行政公共服务,积极倡导“一线工作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与服务,着力推动农产品的市场推广,农产品的市场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物流配套系统。三是推动农业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与服务,着力建成上下贯通、左右相连、渠道广泛的信息网络体系,规范信息传递制度,确保有质量的信息能准确、快速传递,尽快在农业生产及流通中发挥作用。

2.优化现代农业产业结构。加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重点建设好四个基地,即油茶基地、蔬菜基地、特种水产养殖基地、优质稻生产基地,重点推进“三品”的开发,一类是以鱼、蟹、虾等为主的特色产品,重点抓好苏蓼垸中各村发展此项产业,使高家庄等水产养殖基地的辐射作用不断加强,争取健康养殖达到5000亩以上。二类是以有机无公害蔬菜为主的绿色产品,把东城生态椒、东城红薯粉、浅池莲藕等品牌打出去,争创特色产品注册品牌3个以上,1个以上省级品牌。三是以优质稻米、良种油茶、有机蔬菜为主的高附加值产品,力争成为全省一个知名度较高的优质稻生产基地,创建一个规模较大的良种油茶种苗基地,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4000亩。

3.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利用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平台,积极与湖南农大、中南林科大等高等院校开展对口技术合作,建立建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一步延长产业链,例如对东城生态椒除进行鲜椒出售、整椒包装外,同时制作辣椒红素、辣味素、辣子油、以及辣椒营养粉等深层次产品。重点扶持雪峰山油茶基地,加大油茶种苗研究、开发及生产力度,争取在三至五年内建成一个500亩左右的油茶种苗基地,一个10000亩的油茶种植基地,建设好一个油茶加工厂,形成毛油提炼、茶壳、茶粕综合利用的油茶深加工体系。

4.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围绕我镇的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扶持和社会资金投入,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推动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通过“技术上重点扶持、政策上重点倾斜、人才上重点照顾”等优惠措施,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公司+合作社+农户”相结合的经营模式,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降低农民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业收入,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水平。

5.加快发展乡村生态休闲旅游。充分利用我镇“山”、“水”资源优势,建设好苏蓼垸的“五纵十二横”水利景观建设,加大对黄龙河、铁炉湖、夹河的开发力度,逐步实施以“广种树、多栽花、不露黄”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绿色愿景工程”(绿化百条乡村公路、千里河港堤岸、万户农家庭院),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精心打造省会长沙旅游度假的新亮点,将东城打造为“人在林中、房在绿中”的河东绿色明珠。

精选产业合同协议书如何写九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共荣双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入住砀山,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

一、企业名称:____________

二、经营内容:____________

三、项目地点:____________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__

1、入驻项目符合______________产业导向和要求,甲方同意项目入区并予立项。乙方经过充分考察和论证同意入驻光彩电子商务产业园,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入园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各种入园手续并为乙方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乙方应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商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设立独立核算公司。

3、甲方为乙方提供在______________内的办公场所,乙方服从按甲方相关规定使用办公场地。

4、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包括人员招聘、平台注册推广、支付工具入口、仓储物流等电子商务相关配套工作。

5、甲方协助办理享受国家、安徽省、宿州市及砀山县出台的扶持政策。

6、乙方在光彩电商餐也要设立的企业在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服从光彩电商管理公司管理,按法定程序办理各种登记手续,履行企业应当履行的义务。

五、享受的政策支持

1、入园电商企业给予以下补贴(入住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免物业费、租金 但水、电费自理。

2、 自______________之日起后企业费用

费用收取:____________按照价格按照随行就市收取房租费

仓库:____________甲方提供仓储、库房 乙方按照:___________元/㎡/月 缴纳

五、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电商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协议生效条件、份数和附件

1、如遇国家产业和政策调整,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有关政策,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县商务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无效。

4、本协议未尽的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及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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