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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 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版(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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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 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版(四篇)
2023-01-11 07:53:36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一

一、停止我市主城区活禽交易,关闭主城区凤山菜场、文山菜场、舜北菜场、四明菜场、下菱菜场、富巷菜场、桐江桥菜场、巍星路菜场、江南新城菜场、庙弄农批市场等十家农贸市场的活禽交易区。同时,关闭后的主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区,由市场主办方做好市场的全面清扫、消毒、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主城区以外农贸市场活禽交易要严格落实“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休市”的规定。

三、禁止外来活禽进入本市主城区,暂停外来活禽进入本市主城区的备案和报验。

四、禁止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

五、禁止在主城区范围以内饲养家禽。

六、禁止主城区信鸽放飞活动。

七、主城区范围具体指东至中山路、南至谭家岭路、西至梁周线、北至北环路内区域。

特此通告。

xx市人感染禽流感联防联控机制办公室

x年6月2日

有关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全省环保工作会议、全市第八次环保大会和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调度会精神,进一步分析形势,安排部署全区“”环保工作,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完成污染物减排目标,推进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刚才连生同志宣读了区委、区政府《关于表彰20xx年度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大会对环保工作先进乡镇、部门、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区政府与各乡镇(办)签订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几个单位进行了大会发言,李荣同志宣读了区政府《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会议还印发了有关环境保护的文件,请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十五”以来,我区围绕“保护与建设并重”、“治标与治本兼顾”的环保工作思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推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创新工作机制,全区环保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20xx年,我区被省、市政府授予“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优秀县市区”称号,清洁生产、专项行动等也被评为全省先进单位。总结20xx年环保工作,呈现六个特点:一是环保工作的战略地位得到了巩固。区委、区政府把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把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使环保参与综合决策的能力不断增强,环保工作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二是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对6家排放废水的重点企业进行了限期治理和整改,均完成了污染治理工程,实现了达标排放。8家大型企业排放烟尘的燃煤锅炉更换了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大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改善,水污染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循环经济工作取得了新突破。美利达、景衡化工、友谊斯特林公司3家企业进行了清洁生产审核,投资 1000多万元对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了改造,每年可节约用水5000吨,节约用煤100吨,cod 排放减少80吨,烟尘排放减少50吨,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四是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得到了加强。对向“一河两渠”排放废水的20家企业强化了治理和监管,先后对8家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得到落实。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对排污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促进了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五是环保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展了第四次“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7个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13家违法企业进行了处罚,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举报和纠纷,受理的22件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全部办结,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环境问题。六是深入开展了系列环保创建活动。启动了生态区建设工作,创建绿色机关、学校、饭店、卫生院、社区5家,绿色单位达到22 家,我区已连续 4 年被评为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环保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关心支持我区环保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全区广大环保工作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穿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环保优先的方针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发展的全过程。

(一)加强环境保护,是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 一方面,环保政策是国家的刚性政策,没有任何回旋余地,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已将环境管理作为推进宏观调控的核心手段,20xx年至今,已经掀起三次“环保风暴”,而且一次比一次指向明,一次比一次风力大。在今年第三次“环保风暴”中,甚至动用了最为严厉的“区域限批”政策。“区域限批”的实施,将使地方政府因个别局部问题处理不好而影响全局,导致辖区项目全部无法审批和建设。另一方面,加强环保工作不仅是国家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我区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趋势。当前,我区已进入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也是资源环境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只有加快实现从粗放型增长向集约型增长转变,彻底摆脱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发展的依赖路径,自觉加大排污总量削减力度,才能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并腾出总量空间,为新上项目的审批和建设奠定基础,圆满完成上级各项指标任务。

(二)加强环境保护,是改善群众生活质量,实现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 环境状况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休戚相关,生态环境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设良好的人居环境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强烈愿望。因此,我们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着力解决事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努力为群众营造优美、洁净、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加强环境保护,是应对严峻环境形势,考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要求 。当前,我们应清醒地看到,我区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艰巨。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我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每年削减3.6%和 3.4%,表面上看数字不大,实际上每年要削减这个数字的5倍以上。因为每年我们要上新项目,要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部分必须同时有削减工程承担。二是水环境污染依然较为严重。流经我区的滏阳河、班曹店排干渠、胡堂排干渠水质严重超标,与我区部分排水企业超标排放和个别企业偷排偷放有着直接关系。三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电镀”时有反弹。“小电镀”边取缔边反弹,严重污染环境。四是一些乡镇和企业环保意识淡薄,不经批准擅自建设污染项目。对以上这些问题,一定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同时,这也是对我们各级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的重大考验,我们一定要坚决杜绝片面追求gdp而忽视了环境保护,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一时增长的短视行为,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总之,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切实抓紧抓好,力争抓出更大成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环保工作

20xx年是我区“谋求新跨越,再造新桃城”的重要一年,也是落实“”环境目标的关键一年。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一)严格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确保减排任务如期完成

刚才,我代表区政府与各乡镇(办)及相关部门签订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中的指标是必须完成的刚性任务,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各乡镇(办)及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求实的态度,按照“决心不变、目标不变、责任不变”的要求,把污染减排工作作为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通过严格执法、主动服务、综合施策、坚决控制污染增量,完成减排任务。具体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对症施治,务求实效。

一要做好化学需氧量的削减工作。一是以“一河两渠”退污还清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强滏阳河市区段、班曹店排干渠、胡堂排干渠沿线企业的污染治理,对能够稳定达标的企业要加强监管,防止偷停治污设施、偷排污染物现象的发生;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必须进行整改治理。二是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程项目的落实。责任书中的污染治理工程必须按期完成。市政府要求20xx?20xx年完成的5项工程目前已有3项完成。赵圈镇和工业促进局要分别加大对华兴养猪场和东风化工公司的废水治理项目的督办力度,克服困难,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逾期不能完成,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三是严格控制新增污染,把排污总量削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没有总量削减的项目,环保部门不得批增加污染的项目。四是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治理。华兴养猪场、格林养牛场等规模养殖单位,今年要建成废水处理综合利用设施,实现达标排放。要加快促进养殖模式由散养向养殖小区转变,发展规模化养殖,实现集中养殖、集中治污。五是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通过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推广低能耗、少排污的清洁工艺,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借此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要做好二氧化硫的削减工作。一是下大力推进列入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以工程项目落实减排任务。分期分批进行限期改造,到20xx年底所有燃煤锅炉必须配套使用脱硫除尘设施,实现烟尘、二氧化硫达标排放。二是严格实行煤炭管制,推广清洁能源。所有企业禁止使用高硫煤,市区内禁止原煤散烧,对用煤大户要跟踪监测,对违规者要依法从严惩处。三是严格环保执法、严惩违法排污企业。对污染严重,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治理或关闭。

(二)严格实施环境准入制度,切实抓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既要治标又要治本。要抓住新建项目这个重点环节,从严格环境准入做起,突出抓好三点:

一是要把规划环评摆在突出位置。目前,规划环评已成为开发建设的前置性要件,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后,对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区域开发战略和规划,都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没有做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区,要尽快完善手续,做好基础工作,避免出现无法补救的环保后遗症。按照省环保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今后新上化工、制革、电镀等工业项目必须在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工业园区内建设,工业园区必须具备集中污水处理、集中供气等环保基础设施,否则不得批准增加污染项目进入园区。

二是要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保部门既要严格审批,也要强化“三同时”监督管理。对未落实“三同时”的,要责令停止生产或运行。要严把项目竣工验收关,对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运、久拖不验、超期试生产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对整改不合格的,不再受理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的环评审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环保部门一律不予审批。

三是引进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要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在优先考虑的位置,在引进外源性项目时严格把关,充分征求环保等部门的意见,多上一些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不得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规划和环保要求的项目。环保部门要认真负责,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设内容和批准内容不符的项目要坚决叫停。

(三)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加强自然生态保护

建设生态区,规划是前提,关键在落实。目前,区政府成立了生态建设领导小组,《桃城区生态区建设规划》初稿也已完成,要抓紧通过省环保评审,报区人大批准。省评审过后,要立即对规划任务进行分析,年内全面启动建设工作。各乡镇(办)也要本着“立足实际、着眼全局,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统筹规划、务求实效”的原则,抓紧开展生态乡镇建设活动,赵圈镇要抓紧修订小城镇环保规划,争取明年建成省级环境优美城镇,力争到20xx年我区30%的乡镇完成国家级优美乡镇创建,完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验收。

(四)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

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是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双赢”的有效途径。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快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政策效应的充分释放,有效解决“瓶颈”制约,增强循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环保部门要在环保专项治理资金项目申报中,对清洁生产和“零排放”的治理工程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科技部门要在科研资金和循环技术研发上,给予倾斜和支持。要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示范带动、加力推进”的原则,在重点行业、领域、产业园区和城市形成一批循环经济样板,为全区发展循环经济积累经验。今年重点抓好赵圈循环经济园的建设工作,桃城助剂、精信化工、中冀化工3家企业要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从今年开始,区政府将对污染减排工程、环境优美城镇建设、系列绿色创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等给予支持和奖励。

(五)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打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是加强环保执法的重要载体。今年是开展这一活动的第五年,要继续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实现突破”的原则,集中力量,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使环保执法真正严起来、硬起来。

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开展引用水源保护区整治活动,对污水治理设施擅自停运、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二是对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履行相关程序而擅自开工建设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开展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进行整治,主要是涉铅、造纸企业及“小电镀”。围绕这三个方面,要加紧创新监管方法,建立和完善污染源动态管理系统,实施企业环境管理信用制度,加强公众、媒体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继续落实各部门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和案件移交制度。要认真落实监察部、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环境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切实加大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力度,无论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不管是一般公职人员,还是领导干部,违法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三、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目前,环保工作的大政方针和目标任务都已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升环保事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环保领导责任制,把环境保护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严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环保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环保知识、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在掌握政策、运用政策中抢占发展先机。要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成为环保工作的行家里手,善于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乡镇、各部门,都要就本乡镇和部门如何加强环保治理,做到有规划、有步骤、有措施、有行动、有效果。

(二)明确目标,严格考核。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要求,要严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完善环保目标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坚决实行“四挂钩”,即:将考核结果与提拔升迁挂钩,对完不成环保工作目标、造成污染事故的不予提拔和重用;与评优创先挂钩,对由区里组织的评优评先活动,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暂停增加污染项目的审批;与奖惩挂钩,对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环保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抓好环境规划、执法监督和信息发布等工作。要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各相关部门特别是发展改革、公安、司法、财政、建设、水利、卫生、工商等部门要搞好协同配合,真正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广大企业要自觉遵守环保法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社区都要自觉参加环保活动。要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弘扬环境文化、倡导生态文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环境保护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区经济发展的全局,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德政事业。我们要在科学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桃城、环境友好桃城,全面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三

同志们:

这次全县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是在全县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加快科学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生态崛起,打造“美丽紫金”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刚才,县环保局土雄同志传达了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我县20xx年环保工作,部署了今年工作,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

过去的一年,我县坚持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保障了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在此,我谨代表县委、县政府向全县为环境保护工作付出辛勤汗水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我再谈四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党的,作出了历史性的重大决策,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第一次单列一个部分加以论述,实现了党的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贯彻精神、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文件,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市委六届三次全会,提出了建设“广东绿谷”,全力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活动,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框架和总体规划之中。因此,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从讲政治、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真正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力度,全力推动环保工作实现新发展,努力实现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措施,切实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一)强化环评管理,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一要进一步健全环评制度。严格按照《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配套文件要求,加快环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建设项目环评报批与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实行“并联”审批。二要严格环境准入制度。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制度,全面推行重大经济发展战略和区域开发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开展综合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努力从决策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完善环保前置审批和联合审批机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规划、不符合重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清洁生产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和核准立项、批准建设用地和发放营业执照。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强化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切实把各项环保措施落到实处,防止项目建设和建成后产生新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坚决叫停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建设内容和批准内容不符的项目。

(二)强化环境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当前,环境污染事件已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重点,环境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环境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由此引发的群体事件对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巨大冲击。为此,我们要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和评估力度,把环境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要坚持实行环境保护属地管理。各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明确责任,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发展与环保并重,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二要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全面推进监测、监察、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用能力。同时,要深入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培育壮大环保志愿者队伍,引导和支持公众及社会组织开展环保活动。三要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有案必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只有执法监管到位,环保工作才能树立威信、说话才有力度,工作要求才能落实到位。

(三)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环保意识。保护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当前,随着富县强镇工作的不断推进,工农业快速发展,各类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显,对我县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相关部门和企业没有牢固树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战略思想,没有明确以保护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基本定位;二是部分企业和群众的环保法律意识淡薄,新上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动工建设,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三是部分群众环保意识不强,没有养成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习惯。为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一要创新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探索环保、司法和新闻媒体等多部门联合普法的工作机制,大力普及环保法律法规;二要多组织环保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各镇、各单位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的环保法律意识,使其牢固树立“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发展理念;三要扩大环保宣传范围,向镇村和企业延伸,切实形成家喻户晓、全民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完成今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

一要大力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去年,我县大力开展了全县治水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治水工作,专题部署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由谢春森副市长任组长的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直有关单位抽调专职人员成立了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由市长助理赖小卫同志亲自兼任办公室主任,每周通报全市水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派出市政府督查组到各县区督查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全市东江水环境综合整治期间暂停受理审批规模养殖项目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区全力整治畜禽养殖业,在整治期间不得新上畜禽养殖项目,对禁养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地规模养殖场一律实施关闭。

同志们,水是人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源,更是生态系统平衡发展的重要维系者,对于保护城乡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生产规模化的快速发展,生活污水和工业、农业面源、畜禽养殖场(点)等污染源明显增多,绝大部分污染最终汇集到水流域或地下水,水环境承受着越来越重的压力,使水环境对生态的调节能力越来越弱,甚至起反作用,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系统,是当前城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水环境的好坏,已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生态环境的最重要指标和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环境保护热点之一。水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事关紫金长远发展。我县是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作为城镇化、工业化后发地区,目前最大的优势就是环境优势,保护好水环境,就是增强紫金发展后劲。按照彭建文市长提出“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河源发展”的要求,为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目前我县已制定并下发了我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养殖业暨一级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治理主要河流水浮莲实施方案、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县有关单位和各镇职责分工、整治目标和工作要求;同时,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浮莲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细化了整治工作措施,提出了科学整治的方式方法。刚才,县政府与各镇签订了《水环境综合整治责任书》,这是县政府下达的必须要完成的硬任务。请县有关单位、各镇务必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到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当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出发,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工作,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目标任务。从本月起,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县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到县有关部门、各镇进行工作督查。县有关单位、各镇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周及时向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如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不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的,县政府将进行严肃问责。县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全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要如期完成“创模”和污染减排工作任务。上个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暨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动员大会,印发了《河源市20xx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方案》和《河源市20xx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县政府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请县环保局会同县有关单位尽快制订我县实施方案,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印发,请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县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部门的职责,主动制订本部门管理职能范围内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具体实施方案。今天上午,我县收到了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面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由农业、畜牧部门具体实施,环保部门配合,为此,请县农业局、畜牧局按照上级要求,主动牵头组织,会同县环保局,制定我县农业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扎实推进工作。

三要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约8.06公里的配套截污管网已建成投入使用,并通过了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的检查考核,初步解决了县城秋香江北岸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为我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金发大桥至安居花园段的截污管网浮出水面建设,其沿河堤数米间距部分容易积存垃圾且难于打捞,影响了县城秋香江景观。因此,请县环保局会同县有关设计部门,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河道截污管网建设的先进设计方案,认真研究,结合我县实际,优化县城秋香江截污管网的设计方案,尽快启动建设县城秋香江南岸截污管网,确保建成后的截污管网不再出现积存江面垃圾、影响河道景观的情况,并加强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今年底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建设古竹污水处理厂,是被列入国家污染减排责任书的项目,是上级下达的一项政治任务,必须按照国家、省、市、县的要求,于今年底建成投入运行,否则,将对古竹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严厉问责。临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是我县申报省产业转移园的重要内容,也必须于今年底建成使用。为此,请古竹镇、临江工业园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摆正责任主体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按要求如期建成使用。

四要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提高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市政府在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县政府在县xx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均把“县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各镇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转运站”列为20xx年全力为人民群众办好的十件民生实事之一,我县还将此项工作列入“镇长工程”项目,要求年底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将进行严格考核、问责;同时,也是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中下达我县的一项重要建设项目,必须要在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目标任务,请县有关单位和各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如期完成,提升集中治污能力,绝不允许出现因我县未如期完成工作任务而影响全市“创模”工作的情况发生。

四、优化作风,推动环境保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环保责任。各级政府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主体,各镇、各单位要强化环保工作组织领导,把环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切实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求,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或企业,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落实环保“问责制”,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依法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县发改部门要在项目立项上严格执行环保政策规定;县国土部门要在土地、矿产等资源环境上强化监管;县经信部门要在工业污染源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关停或淘汰落后产能;县林业部门要在规范桉树林监管和生态建设上下工夫;县农业部门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理;县畜牧部门要强化养殖业的管理;县监察部门要依法大力查处涉污案件。总之,所有负有环保责任的单位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树立环保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合力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良好的机遇,环保部门也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加强环保自身能力建设,特别是强化基层环保队伍能力建设是推动环保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因此,县环保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环保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从完善机构、规范管理、提升能力、配备装备、强化素质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信息、宣教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环保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着力实现环保工作“三个转变”,工作过程上要从重视污染治理向加强源头控制转变,工作领域上要在继续加强工业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向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转变,工作手段上要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同时,要不断强化廉政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强的环保队伍。

同志们,环境保护工作极富挑战,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加强环境保护,既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为民谋利、造福子孙的民心工程。各镇、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抓环境保护就是抓发展”的思想,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紫金的决策部署,真抓实干,统筹推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构建幸福紫金、建设美丽紫金、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有关暂停城乡居民医保申请书简短四

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构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如何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完善我县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立新型城

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我县已建立了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主体,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为补充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并取得积极成效。截止20xx年底,在全县11.14万名常住户籍人口(城镇居民2.03万人,农村居民9.11万人)中,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有8334人,占7.48%;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2674人,占2.40%;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有4620人,占4.15%;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18928人,占16.99%。上述制度的建立,解决了部分居民群众的养老保障问题,化解了一批影响我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社会问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全县还有约8.15万名城乡一般居民(占全县常住户籍人口的73.16%),缺乏系统性的养老制度保障;同时,由于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计思路不尽合理,致使农村原参保人员的养老问题实际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加上这一块,相当于全县实际上有90.15%的居民群众没有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保障。因此,在不断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并充分发挥其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有必要加快探索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思路,尽快解决广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问题。

第一,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注重社会公平,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使全县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养老保障方面,只有实现广覆盖,使城乡居民群众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才能体现公平,才能实现共享,才能使社会更加和谐。目前,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只覆盖到城镇从业人员和农村部分居民,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又缺乏应有的保障功能。因此,探索建立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使然。

第二,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表现。一方面,受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城乡大批青壮年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人口地域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农村老年农民的日常生活较为困难。另一方面,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广,越来越多的城乡家庭呈现上养四位老人、下养一个孩子的“四二一”结构,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功能受到严重削弱,城乡家庭养老功能逐步淡化和弱化,靠代际供养已经难以解决养老问题。再一方面,随着老龄社会的提前到来,加上目前推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由于覆盖面窄、参保人数少、保障程度低等缺陷,无法满足参保人员养老的需要,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导致我县城乡社会养老所面临的问题日趋突出。因此,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推进,这几年来,城乡居民要求解决养老保障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社会各方面的呼声越来越高。针对这种情况,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过程中,抓紧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扩展到全体城乡居民,这一方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了他们的实际需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从而缓解广大居民因老致贫、因老返贫等问题,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时代要求。

第三,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依据统计学上的“大数法则”,各类保险只有不断扩大覆盖面,才能提高保险基金的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十五”期间,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基金支付能力越来越强,覆盖范围从国有、集体单位扩大到了非公经济组织,从正规就业人员扩大到了灵活就业人员,从城镇从业人员扩大到了进城务工人员。在这种情况下,将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符合养老保险制度自身的发展规律,是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

第四,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度,是构建大社保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标志,也是一种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近年来,我县相继出台实施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新制度,扩大了社会保障的受益面,也受到了广大居民群众的欢迎。在此基础上,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全体城

乡居民的养老之忧,正是坚持探索、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丰富了大社保体系的内涵,必将推动大社保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二、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及现状

1、发展历史及沿革

根据国家"七五"计划关于"抓紧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民政部早在1986年就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探索。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办发〔1992〕2号),并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广。

我县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过程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试点探索阶段:1995年发布实施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浙政发〔1995〕4号)规定,从1995年起,由各级民政部门负责为非城镇户口的农村各类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根据《暂行办法》精神,我县出台了《关于建立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云政办〔1995〕16号)和《云和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云政办〔1995〕21号),并于1995年4月在云和镇红光、沙溪两个村进行了试点。二是全面推广阶段:1996年底,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县铺开,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及1个零散户。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上不封顶(浙政发〔1995〕4号文件规定的月缴纳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元等十个档次);农保基金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实现保值增值,同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三是整顿规范阶段:1998年,国务院将此项工作从民政部门划归劳动保障部门。1999年,受宏观经济影响,国务院要求停止接受新业务,对“农保”进行整顿规范。我县的农保工作以保持稳定为原则,做到“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基金不丢”,并于20xx年9月把该项工作从县民政局下属的农保处整体划入县社保处管理,顺利完成了农保机构的职能划转。

2、工作现状

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探索,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目前已达到一定规模,在农村也有一定的影响面,但成效一般。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4个乡镇、170个行政村、11家福利企业和1个零散户开展了农保工作,参保人数有18928人,参保率为20.77%;积累基金341.54万元,累计支付待遇1.49万元;在目前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286人中,享受待遇最少的每人每月只有0.21元,最多的每人每月也只有21.42元,月平均待遇为2.20元,月领取额在1元以下的有194人,20元以上的只有2人。由于缴费起点低、待遇标准低,目前我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没有新保及续保人员,实际上已处于停滞状态。为维护农保政策和业务的稳定性、连续性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我县农保工作处于不宣传、不发动,上门参保不中止的状态。

三、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内容

我县现行农保制度的主要政策依据是1992年由民政部制订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199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其主要政策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参保对象范围:60周岁以下农村户籍公民,包括务农务工经商人员及乡镇招聘干部、应征入伍青年、民办教师、医生和其他各业劳动者等。

2、资金筹集方式:坚持农民自我保障为主和自助与互济相结合的原则,采取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和储蓄积累式的办法进行筹集;最低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3、资金积累方式:缴费建立个人账户,属于个人所有,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国家让利)均记在个人名下。

4、待遇享受规定:我县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待遇标准按达到领取年龄时个人账户的积累总额确定,并根据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调整情况来确定参保人员的养老金水平。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十年。

5、基金管理方式:基金以县为单位统筹,并按国家有关金融政策运营管理,主要依靠银行定期存款和购买国债的方式实现保值增值。

(二)现行制度设计存在的主要缺陷及分析

现行农保制度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规划制订的,符合当时国民经济状况和农村特点,也曾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是,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农民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我县农保工作出现了因缺乏激励机制和扶持政策而“扩不出”、因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而“保不齐”、因制度衔接性差而“流不动”等问题。现行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下列方面:

1?稳定性和适应性差。首先,我县现行的农保制度基本上是在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省政府印发的《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因缺乏应有的法律效力而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导致本来就心存疑虑的农民更加不愿投保。其次,在城镇社会保险体系日趋完善的今天,将乡镇企业职工、私营企业主和雇员等有劳动关系的群体继续纳入现行农保制度有失公平性。第三,缴费机制设计时尽管考虑到了农民收入季节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但是明显缺乏弹性。如按1995年我省暂行办法规定,按月缴费标准一直维持在6—20元之间,但十年前的缴费标准是无法适应如今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的。第四,现行的养老金计发系数按8.8%的利率测算,具有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经济高利率和高通胀的鲜明特征。但是随着国家连续降息,如此高的利率已经是“可望而不可及”了。

2、基金保值增值困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基金以县为单位统一管理,主要以购买国家财政发行的高利率债券和存入银行实现保值增值。”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缺乏合适的投资渠道和投资人才,都是将基金存入银行进行管理。但是,由于银行利率不断下调(如一年期存款利率已从1995年的10.98%下调至现在的4.14%),再加上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要实现保值已经相当困难,更不用说增值。这就造成政府的包袱加重,出现了参保的人越多而国家赔得越多的尴尬局面。

3、保障功能弱。一方面,由于实行自愿投保,大多数人员采用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总额普遍较低。同时,基金积累类似于银行存款,靠自我积累模式,而养老金待遇则仅靠自我缴费的个人账户积累总额来确定。加之,当时是在预定利率12%的情况下制订政策的,较少考虑到金融风险,结果在政策推出后,银行利率接连下调。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使资金能够平衡运行,国家原先承诺的农民养老保险帐户的利率只好下调(1997年1月下调至8.8%,1998年1月下调至6.8%,1998年7月下调至5%,1999年7月起更下调至2.5%),造成参保人员的保障水平不高,实际收益明显低于按过去高利率计算出的养老金,使人们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信心更是大打折扣。另一方面,待遇享受没有设计增长机制,几十年同一标准。随着物价水平的变化,养老金事实上是在不断地“缩水”之中,不仅难以吸引农民参保,更难以真正起到保障老年农民基本生活的作用。

4、政府责任缺位。原民政部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制定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上坚持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的原则。但是,一方面,由于在制度设计中没有硬性规定政府责任的具体机制,而变成了完全依靠个人积累和基金自身的增值来实现保障和收支平衡。面对增值渠道不畅通的现实,以理论上较高的支付系数和实际中缺乏政府投入的事实,基金明显孕育着较大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由于大多数集体无力或不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绝大多数普通农民得不到任何补贴,这种资金筹集方式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储蓄或鼓励性储蓄,缺乏社会保障应有的社会性和福利性。

四、我县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条件分析

(一)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具备了一定的基础条件。

1、较高的养老意识为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思想基础。

由于多年来各类养老保险宣传以及社会高度信息化,广大城乡居民对养老保险有了基本认识并产生较为强烈的要求。一是城乡居民的养老意识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要求出台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或完善现行“农保”政策)、依靠养老保险实现养老的意愿较为强烈。二是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的广泛传递,广大城乡居民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比较羡慕,从而增加了对养老保险制度的认识和要求。三是商业保险公司的大力宣传,使广大城乡居民多了一份比较。绝大部分居民感觉商业养老保险有吸引力但缴费额较高,希望政府能承办低缴费额的“政府福利型”养老保险业务。这都为尽快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又适应广大城乡居民缴费能力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基础。

2、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了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走向。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党的xx大早已经明确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除了继续重点“关注”农业保险外,还以农村人身保险为突破口,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

(3)党的“xx大”报告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之一,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同时,要求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时,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浙委〔20xx〕28号)提出,要“围绕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加快建设覆盖广泛、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管理规范方便有效、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水准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按照“个人养老储蓄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适当补贴”的原则,加快建立面向农业劳动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5)20xx年云和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把“重视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列入今后五年要抓好的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之一,提出要“继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障制度”。

3、多年实践所积累的管理经验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我县现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织比较健全,队伍比较稳定,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规范,经过十多年的实践和探索,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这为下一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奠定了基础。

(二)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

建设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除了要考虑社会认同程度、制度发展方向、现有工作基础等方面因素外,重点要考虑地方财政支持能力、城乡居民承受能力以及制度本身保障功能及其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据统计,从20xx年到20xx年,全县生产总值从8.01亿元增长到22.41亿元,年均递增11.9%;人均生产总值从7530元增长到20xx8元,年均递增11.7%;农业占三产结构的比重,已经从24.6%下降到12.5%。然而,从目前情况看,农业占有生产总值的比重仍然较大,农业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高达82%,同时,财政收入只有2.82亿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只有1.6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4556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只有4267元。因此,我县经济社会仍将以发展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离“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政府财政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能力还不够强,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仍然较弱,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必需的物质基础还较为薄弱。

五、建立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以上分析表明,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思想认识基础和工作经验,制度建设的政策走向也已经较为明确。虽然目前的经济条件还比较薄弱,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执政为民和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我们应主动创新,稳妥谋划,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适应民生需求的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组织引导、群众自愿参加的原则,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建立以储蓄积累与享受待遇调整机制为核心的“低门槛、多层次、广覆盖、可接轨”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模式,为新型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提供必要的支持与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从近期看,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进入二、三产业,或者季节性、阶段性地从事非农产业。因此,当前这个阶段要有所侧重,重点解决好大龄农村人员(男45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养老问题,对此年龄段以下的人员,可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将其逐步纳入城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长远看,随着政府财政和农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提高,养老保障体系的容纳能力会不断增强。所以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要从适应户籍和职业转移的需要、适应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角度来设计,以利于今后的沟通和衔接。

2、保障水平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原则。从我县实际来看,首先,区域之间也还存在着经济不平衡,各乡镇以及同一乡镇的各个村之间的经济情况存在不小的差异性,由此造成城乡居民的收入和消费支出存在着较大不同。其次,城镇居民的生活方式与农村居民毕竟有所区别,农村居民或多或少还拥有着可以作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源的土地,相对而言,他们的生活费用中需要由现金支出的比例相对低一些,而城镇居民的衣食住行基本上都要用现金来获取。同时,这两个群体的医疗需求也存在较大距离。因此,当前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要着眼于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通过养老保险来为他们年老以后的生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助,同时继续立足于土地保障、家庭保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多层次、多方位地解决其养老问题。

3、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的原则。设计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时,必须弥补原先制度设计中缺乏政府投入机制的不足。缴费可以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自身经济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明确政府缴费补贴的具体比例,并对经济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倾斜。

4、简洁直观、便于接受的原则。居民群众是最讲实际的群体,需要的是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因此,新制度的设计必须简单直观,具有灵活性,让城乡居民真正感觉到实惠,这样才易于群众的接受和参与。

(三)具体设想

1、制度定位。新制度应该定位在建立我县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而不是对现行农保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新制度出台后,应该明确暂停受理老农保业务,通过制度衔接,逐步消化老农保,以利于推进新型养老保险。

2、范围对象。新制度的实施对象界定为在云和县行政区域内16周岁至60周岁、具有我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由于生产经营方式的转换,城乡居民中已经有部分参加了现行的各类政府性养老保险,所以重点解决对象是除已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以外的其他城乡居民中的大龄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3、缴费标准。考虑到城乡居民收入不稳定的特点,参保时年龄未满60周岁的人员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缴费,缴费金额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首先,根据我县城乡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县财政的支持能力,同时考虑到有关统计数据的公布时间有一定的滞后性,一方面,缴费基数可按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另一方面,缴费以个人为主,村集体视其自身经济状况给予适当补助(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同时县财政可按不低于上上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标准进行补贴,并向经济困难的群众适当倾斜(县财政按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补贴)。其次,为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也为了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意识,可确定缴费年限为20xx年。再者,参保时年龄已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由于年纪较大,逐年缴纳不现实,所以可采取一次性缴费方式,缴费金额按缴费时上上年全县农村居民月人均纯收入或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规定的比例和缴费月份确定,缴费月份具体标准视年龄增长情况逐年递减。

4、帐户管理。为确保养老金计发基数的确定性,可将个人缴纳部分和村集体补助部分用来建立个人缴费帐户。同时,为提高基础养老金的计发水平,可将县财政补贴中的一部分用于建立参保人员补贴帐户(比如县财政补贴5%,其中3%补贴到个人),并按规定与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合并计算养老待遇。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可将县财政补贴部分的其余部分(比如县财政补贴5%中的2%部分),用于建立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借以逐步提高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

为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也为了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补贴账户和统筹帐户每年可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帐利率标准计息一次。参保人员自领取养老金之月开始,其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再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规定办理。

参保人员异地(跨统筹地)迁居,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能转移的,转移迁入地社会保险机构;不能转移的,可一次性退还本人。

5、待遇享受。设计待遇时要把握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待遇计发办法采取缴费确定型,根据缴费账户积累总额确定待遇标准;二是设置养老金调整机制,养老金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付能力及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所需资金从统筹基金中列支。

具体来说,月养老金起领标准为缴费账户积累总额乘以待遇计发系数。假定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20xx年,则年满60周岁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为1/156;60周岁以上人员的待遇计发系数则与其缴费月份保持固定的比例关系。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账户储存额本息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6、制度衔接。本着平稳过渡、操作方便的原则,新制度可以与原农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一定条件内衔接,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账户和补贴账户储存额本息可以按有关规定折算过渡,以利于今后城乡保障方式的融合。

(四)费用测算

鉴于我县实际,在设计我县建设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时,一方面,城镇居民的保障水平应低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一方面,鉴于大部分农村居民的生产和生活还可以借助耕地来实现基础保障,其保障水平可略低于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从目前情况看,我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707.8元(其中单位缴纳2648.4元,个人缴纳1059.4元),月平均养老金享受标准为1164.32元;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四个档次的平均缴费标准为每人2.7万元(其中 政府补助1.375万元,个人和集体缴纳1.325万元),月平均享受待遇为150元。

按照上面的具体设想,如果我县在20xx年开始实施新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个人和村集体经济的缴费比例不低于8%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97.3元和1025元;按政府补贴5%测算,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得到的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85.8元和640.65元;经过20xx年,也就是到20xx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90.2元和311元。 据统计,全县未参加政府性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有3000多人,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的农村居民有6.3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约有1.2万余人。按以上标准,要让全县所有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障,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9300多万元的配套补贴资金,约年均投入186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0%,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14.8元和395.9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1.86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3600万元;如果将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15%,则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可以享受的月养老金分别为139.4元和480.7元,今后5年县政府约需支出2.79亿元的配套资金,即年均需投入5580万元。到底以何种方案为妥,需根据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的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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