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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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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汇总13篇)
2023-11-20 17:09:39    小编:ZTFB

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梳理思绪的重要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方向。总结应该具有一定的逻辑性和条理性,易于阅读和理解。总结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自己的优点和不足,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一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原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告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向法院起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起诉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

xxxx人民法院。

原告:(签名或盖章)。

xxxx年x月xx日。

附:一、本诉状副本x份(按被告人数确定份数);。

二、证据xx份;。

三、其他材料xx份。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起诉书的格式基本相同)。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二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法官如何审查虚假诉讼,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老李夫妇含泪起诉亲生儿子小李,说他们东拼西凑了50万现金借给儿子。结果小李到现在不光不还钱,还准备把一家三口唯一的一套房子卖掉。老两口眼瞅着要睡到大街上了,这才颤巍巍地去请了个律师告到法院,还小心地申请查封了这套房子。另一边,小李却不出庭,而是委托两名律师出面,当庭向老两口转达歉意,并爽快答应还钱,希望法院主持调解以免伤了家人和气。

老两口对儿子倾囊相助,却差点流落街头,实为不幸。万幸小李这一边还孝义尚存,爽快答应还钱。案情明朗,也可以当庭调解结案。但是,法官面对如此和谐的局面,竟然本能地有些不适。

不是双方权责不清,需要法院居中裁判“定纷止争”;也不是债务人恶意拖延,需要动用强制手段执行;更不是债务人无力还款,需要施加压力。而且,老李一家还为了诉讼还支付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至少花了好几万。

还有一位法官也遇到了这么个案子:张老板平素为人仗义。20xx年,他听说好友经营的诚信公司经营困难,豪爽出借30万现金以解燃眉之急,朋友也写下了。

借条。

还盖上公章,孰料这笔款迟迟未能收回,张老板不得不委托律师告到法院。朋友面对控诉连声称是,还自觉表示“不给法院添麻烦”,调解好了以后马上还款。

两个案件好像有着相同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几十万块钱不转账而是用现金交付、双方关系亲密却对簿公堂、案情简单毫无争议却还大手笔地聘请律师代理、还都要求尽快调解结案……一时间波谲云诡,案件如同迷局。

如果有可能,目的又是什么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法官庭后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小李在外欠下巨额债务,债主已多次催讨,正准备去起诉小李。至于诚信公司,早已资不抵债,随时可能宣告破产。

这种情况下,如果两案中的债权抢先获得法院确认,那么债务人有限的财产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回到“自己人”手中。通过虚假诉讼,财产转移被披上了“合法”外衣。

如果调解或判决确认虚假债权,就等于是在为违法行为背书。如果驳回诉讼请求,但被告自认债务,法院缺乏理由。所以,法官的内心确信仅仅是一种心理活动。如何挖掘背后真相、证实案件是虚假诉讼,这才是真正的难点。

老李夫妇案件中,当事人能够得逞的关键就是事先串通,但是不可能串通全部的事实,尤其是细节事实。所以只要双方隔离开来,这种彼此通谋就能被打断。于是,法官照常安排开庭,并要求当事人亲自到参加。然后将双方安排在不同法庭严格隔离,分别询问借款细节问题,包括钱款交付的时间、次数及场所布置,现金如何盛放、包装样式等。结果双方神态仓皇,陈述相互矛盾,漏洞百出。

至于张老板这个案件,苦思冥想的法官被借条上这枚历经数年仍然不失鲜艳的公章刺痛了双眼,于是灵机一动,想到公司在刻制公章前需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提出申请。顺着这个线索,法官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发现这枚公章是20xx年刻制的,却能穿越回去盖在20xx年的借条上。这显然不符合自然规律,于是张老板和他的朋友都在看守所里度过里了特别有教育意义的15天。

是的,正义女神高达的双眼用布蒙住,寓意是避免感官印象干扰理性,而不是意味着司法者应该被假象蒙蔽。“去伪存真”永远是法官的职责使命,哪怕这四个字常常意味着需要从蛛丝马迹出发。

当下,虚假诉讼在审判实务中不断变换着面具,还会随着社会生活、经济政策的变化,相应地出现一些高发领域。这无疑对于法官的智慧、观察力和责任心都是巨大的考验。

然而,挑战之所在,也正是司法者的价值之所在。毕竟,对案件事实的精确把握,对社会生活的精确洞察,永远都将是法官这个角色的重要构成。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三

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民事诉讼如何进阶,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

第一步,界定问题。

诉讼总是对争议问题的解决。律师根据自己对法律知识和事物的前理解,识别出应当予以法律救济的法律问题。

主要运用历史方法整理陈述的生活事实,对生活事实赋予可能的法律意义期待,翻译为法言法语叙述的法律事实。

第二步,寻找支持。

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同就是,解决方案是通过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予以保证的。所以,界定问题之后,需要体系化地研究适用法律,穿过法律的丛林寻找到本案最密切联系的法条。

主要运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根据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逐一检讨可能构成的法律关系,实现法律关系部门化、类型化、具体化,初步寻找到可能适用于本案的具体法条(或者是法律行为)。

第三步,规范分析。

从法条中发现、整理规范,根据法律规范分类说划分证明责任。

请求与抗辩是一对孪生兄弟,不同的请求有不同的抗辩。从请求权基础出发,运用规范理论,沿着权利效果轴查找适用于本案的权利适用范围、成立条件、生效条件、生效障碍、消灭、变更、阻止、减免责、权利抗辩等九种效果的法条,并进行证明责任意义上的划分,对双方的攻防路线了然于胸,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对请求规范进行充分性、真实性、妥当性的分析,站在对方的立场预测可能的反驳和否认,明确请求的优势与劣势。

预估对方可能运用的反对规范,明确反对规范可能对我方造成的机会和威胁。

第四步,充分性分析。

假定前述请求事实为真实,运用准入法进行分析,我方案件事实是否充分满足构成要件的要求,表明结论是以法律规范为大前提,以事实为小前提,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

这一步是通过涵摄的试配,分析事实和规范之间的涵摄可能,进一步明确小前提(案件事实)证明的方向,和大前提(请求权基础)解释的任务。

第五步,真实性分析。

围绕要件事实收集、整理证据,确保请求权要件事实能够通过证据证明,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要求。

第六步,妥当性分析。

运用法教义学来论证大前提选择的正确性,主要涉及法律渊源、法律解释、漏洞填补、法的续造等方面的法律命题,说服法官本案选择适用了妥当的法律。

第七步,对抗性分析。

诉讼总是原被告双方的博弈和对抗。在第三步规范分析之后,我们划分了请求规范和反对规范。站在原告的立场,我们进行了事实和规范的试配(涵摄,大小前提的试连接,第四步充分性分析),根据试配的结果,我们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第五步,真实性分析),对法律的选择进行说理论证(第六步,妥当性分析)。这些都是对原告证明责任范围内需要证明和说理的事项进行的单方面的分析。接下来,还需要假设站在被告的立场进行自我审查。

1.原告证明责任范围内的优势和劣势。

针对原告的证明和说理,被告可以进行否认和反驳。优势为充分、真实、妥当的满足方面,劣势为不足方面,包括自身查找的以及预判对方可能提出的两个方面。

就像你射出的箭,你首先得保证它的锋利,你不能射出一支茅草做成的或者已经腐烂的箭。在你的证明责任和论证责任的范围内,你得保证他能够满足法律的要求,不会轻易驳回。

2.被告证明责任范围内的机会和威胁。

被告除了否认和反驳外,还可以援引抗辩规范进行抗辩,抗辩需要由被告证明和说理。

在被告的证明责任的范围内,根据预估的对方事实和证据,可以分为机会和威胁,原告的机会为被告抗辩不满足的地方,尤其是我方掌握的证据和事实能够化解的方面。原告的威胁为被告抗辩强有力的因素。

我方的优势劣势和被告方对我方造成的机会和威胁,从而可以综合分析我方的诉讼方案和应对策略。

从整体上看,swot可以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为优势与劣势分析(sw),

主要用来分析内部条件,对我方主张的要件事实和证据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该方案的我方具有的优势和劣势;第二部分为机会和威胁分析(ot):对对方可能掌握的要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预判,分析该方案下,我方可能具有的机会和威胁。

利用这种方法可以从中找出对自己有利的、值得发扬的因素,以及对自己不利的、要避开的东西,要根据分析充分考虑对方可能采取的抗辩策略,并对此提出应对方案。

如果分析结果绝大部分落在so象限内,请求满足,抗辩无力,那么该方案可行性较大,但也不能以为胜券在握,要做好防范。

如果分析结果大部分在wo象限内,请求不足、抗辩无力;st象限内,请求满足、抗辩有力,这样的话,胜败在两可之间,需要我们认真分析,做好应对,不能仓促决定。

如果分析结果绝大部分在wt象限内,请求不足、抗辩有力,那么就不应贸然起诉。如果客户坚持,应将其中的风险充分提示并书面告知。

第八步,综合性分析。

在第二步,寻找支持找到的可能为多个请求权基础,多个诉讼方案。律师需要逐一进行上述的分析,从多个方案中选择最能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方案。

律师的价值就是帮助当事人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利益,也就是。

最优方案=最大利益的方案=主张利益×胜诉可能性×实现可能性-诉讼成本。

主张利益:从竞合理论、诉的类型进行确定。

胜诉可能性:运用swot估算各种请求权基础的胜诉可能性,用百分数表示。(%)。

实现可能性:根据主体责任财产、执行意愿等估算实现可能性,用百分数表示。(%)。

诉讼成本:估算各种诉讼方案下的成本。

综合上述因素,综合考量确定“向谁,请求什么”。

第九步,文书写作。

将前述的要件事实分析结果按照诉讼策略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进行加工和整理。

第十步,诉讼活动。

围绕要件事实分析表,结合诉讼程序进展,认真准确地分析争点,研讨确定我方的进攻或防守策略,实现我方主张。

传统的法学方法论多以法官为视角,本方法以律师为视角,视角的不同,决定了本方法的特色部分。

一是从请求开始还是从事实开始。

法官视角和律师视角有重大的区别。现代民事诉讼机制的核心是居中裁判。按照裁判居中的要求,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不应超越当事人的诉请范围进行审判。司法审判受到当事人处分权的制约,当事人主张什么,法官审理什么,主要是居中判断原告请求能否成立的问题。所以,人民法院在审前程序中对当事人的诉请、争议焦点加以固定,依法确定案件审理范围,以真正实现居中裁判。诉讼结果与法官无利害关系。

但对于当事人和律师来讲,诉讼结果关系重大,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可能首要的任务不是固定权利请求,而是首先研究案件事实,对当事人是否需要提起诉讼,提出何种诉讼,如何提出诉讼等提出专业意见。

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直接影响诉讼质量和成败,律师必须全面检索所有的请求权,并分析每种请求权的利益、内容、风险,提供专业意见,帮助当事人做出符合其利益的最佳判断。

所以,律师的思维是全面撒网,看哪一网能捕到大鱼,最能实现当事人的利益。而法官的思维是重点捕鱼,除了有限的释明的情况,当事人主张什么就审理什么。打蛇打七寸,法官审判第一步就从固定权利请求开始,但是律师的要件诉讼九步法却要从事实开始,从事实中全面撒网,全面分析可能的利益主张。

二是将证明责任的划分提前,法官居中进行裁判,结果与法官没有利害关系,所以找准找全请求权规范和抗辩规范之后,法官开始进行诉讼主张的检索和争点整理,庭审结束后根据心证结果和证明责任判决。而律师和当事人需要承担案件结果,这就需要找准找全规范后就进行证明责任的划分,在诉前就需要对证明责任了然于胸,以便分清敌我,收集和整理证据,准备诉讼策略。

由于证明责任是法定的,不会在当事人之间进行转移,不会发生变化,也使我们在确定规范之后立即划分证明责任成为可能。虽然划分了责任,但是却需要全盘考察,这是因为诉讼结果取决于双方的对抗。

三是将准入法的运用提前,对法官来讲,准入或者涵摄只是一种结果。而对于律师来讲,却需要按照准入的要求去积极准备证据,积极主动地进行说理论证,证立我方请求的三段论,证伪对方抗辩的三段论,所以准入法在法官视角放在最后,而在律师视角则放在证明责任划分之后。通过规范与事实的对照性分析,明确证明的重点,论证的方向。

证据规则证明的事实应该在方法论整理的事实之后。诉讼和审判不是为了还原全部的事实真相,而是针对当事人的请求和争议进行裁判,应该是在方法论指导下根据争点有针对性地查明事实。对于律师来讲,就是要根据方法论整理的事实有的放矢地收集和整理证据。

在此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种质疑,那就是“被倒置的法律推理”,也就是首先确定案件结果,然后在案情和证据的丛林中殚精竭虑的寻找论证的路径。在这个过程中,推理结论成为了推理的指南,而这个结论从何而来却又是一个黑箱。

对这种质疑有两点回应:一是区别了意义期待和确信,在后者是形成了结论的确信之后寻找正当性的包装,在前者只是初步拟定方案后考察是否能够证立。二是程序不同,后者有点类似直觉和法感情来直接得出结论,前者是通过严谨的分析建立初步的考察方案。

四是对各种法律分析方法的选择不同。综合分析方法充分糅合和吸取了历史方法、类比方法、法律关系分析方法等各种法律分析方法的优点,在不同的操作阶段侧重采取最适合本阶段分析任务的方法,以便发挥每种方法的独特优势。

首先采用历史方法理清事实脉络,整理法律事实,然后采用法律关系分析方法,全面把握其中的法律关系,确定法律查找的范围,这就是法的发现阶段。

其次,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进行涵摄和归入。在涵摄和归入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运用类比方法进行案例比较,说理论证。这就是法的证立阶段。

再次,律师可能还需要法的应用阶段,也就是文书写作和诉讼活动。法官运用法学方法主要集中在审判阶段,三段论证立之后就是判决。

而对于律师来讲,首先要进行诉前的分析,诉中的实施。在诉前对司法三段论形成确信之后,还要形成于文字,诉诸于法庭,通过一定的文书和程序说服法官,对该司法三段论进行论证。所以,本方法涵盖了法的发现、法的证立和法的应用三个过程。

1.融合,将实体法、程序法、证据规定相融合,解决了知识割裂,不能融合为一体的问题。

2.适用,以问题为导向,分析案例时实际的操作思路为主线,将讲授的知识体系整合为法律适用的体系,同时在各个步骤中将管理学的一些工具和思想引入进来,更具操作性。这对于青年律师的成长十分关键。

3.合理,充分糅合和吸取了各种法律分析方法的优点,在案件分析的不同阶段侧重采取最适合本阶段工作任务的方法,从而形成逻辑清晰、环环相扣,操作简便的方法,对青年律师法律思维的培养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4.精细,民事诉讼以要件事实为基础进行展开,这是因为所有的证据组织、举证、质证、立案、庭审、判决、上诉、再审,所有这些环节无不围绕要件事实。当事人起诉的,首先要在起诉状中列明要件事实,满足主张责任的要求。

被告除提起反诉外,或者对原告请求的要件事实否认进行抗辩,或者提出新的要件事实进行抗辩权的主张。在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时候,法官才会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分配证明责任。

法官最后根据要件事实能否归入做出裁判。所以,民事诉讼的全过程都是围绕着构成要件展开的,从构成要件的角度分析和组织诉讼能够实现诉讼精细化。诉讼可视化为表,诉讼精细化为里,表里合一,威力无穷。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四

导语:由于熟人社会的思维习惯和法律观念的缺乏,很多人无法掌握正确的借钱方式,极容易在出借和借钱时面临法律风险,落得欠款无法弥补,且朋友亲人撕破脸皮的地步。

海淀法院上地法庭法官徐星星下面通过几个案例,向大家介绍一下借钱的几个基本法律知识,帮助大家增强法律观念,降低法律风险。

小吴与小王系亲家关系。小王因生活需要向小王借款180 400元。小吴分几次向小王打款,小王承诺经济条件好转后归还。后经小吴多次催要,小王至今未归还借款。现小吴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小王归还借款180 4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小王认可收到上述款项,但不认可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主张上述款项是用于双方儿女之间用于结婚购买房屋的装修之用。庭审中,小吴向法院提交银行转账明细,小王则向法院提交向某房产公司转账购房款的证明,购房合同,装修单据等材料,经审理,法院驳回原告小吴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民间借贷具有实践性特征,出借人行使债权请求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的,应当对是否已形成借贷合意、借贷内容以及是否已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原告仅提交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交借贷合意凭证。被告就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进行抗辩,原告对此应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同时综合被告提出的抗辩事项及其证据,根据证据的`高度盖然性标准,被告的陈述更加令人信服。现原告仅依据转款凭证主张权利依据不足。

综上,大家在生活中出借金钱时,即使面临的是朋友亲人,也一定要留存相应的借贷合意凭证,即通常所说的“借条“。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相关的细节,正是这些细节决定了自身权利保护。打借条时最好标注借款用途,防止借款人提出该笔借款系赌债等奇葩理由;出借人的全名一定要写,千万不要写绰号、简称、英文名等等,要与身份证一致;借款金额一定要有大写,小心借条持有人修改金额;逾期利息和正常的借款利息不是一回事,所以要分开写;如果是银行转账交付借款的话,要保留转账凭证。现金交付的话,一定要让借款人打收条,当然建议都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然是否实际交付会在诉讼中增加维权成本。

闫先生与李先生系朋友关系。2015年3月,李先生向闫先生提出借款,用于生意周转。后闫先生向李先生转账191000元。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借款于同年4月9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届满后,李先生未按期还款。同年4月28日,李先生出具借条,载明:今借闫先生人民币贰拾万元整,本人将身份证抵押在闫先生处,此款定于2015年5月8日前还清。同年5月19日,李先生庆再次向闫先生出具承诺书,载明:欠闫先生的贰拾万元人民币会在五月二十一日归还,若还不了以面膜壹百陆拾箱抵债(暂抵),并在五日内拿钱取货。注:至今日利息20%。还款期限届至,李先生未归还借款。故闫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先生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利息。

诉讼中,李先生称出具的借条和承诺书中的欠款金额包括预扣的利息9000元,实际借款金额为191000元。且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明显高于法律规定。后原告自愿将要求被告偿还的借款本金调整为191 000元,利息的计算标准调整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经审理,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合同法》第二百条明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应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故本案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191 000元。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息标准明显高于法律规定,原告自愿将利息的计算标准调整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符合法律规定,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2014年1月11日,白先生向丁先生借款50 000元,双方约定3个月内还款并口头约定计息。还款期限届满后,白先生未归还借款及利息。故丁先生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借款期内的利息。被告辩称已经偿还过原告11000元且双方并未约定借款期内利息。原告称该11000元款项系与被告做生意支付的货款。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借款39000元,未支持原告要求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原告方主张双方当时口头约定月息3分但未提供证据予以支持,因此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并未约定借款期内的利息。

《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丁先生在确认收到白先生11 000元款项的基础上,主张其中6000元系用于双方之间的其他事项,因其未提出相应证据,法院对其该项主张不予采信,应认定白先生已经偿还本金11000元,尚欠借款本金39000元。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五

[内客提要]侵占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的犯罪的决定》新增设的一个重要罪名。由于这一犯罪同刑法典贪污罪有许多重合文叉之处,实践中较难把握,本文分析了便占罪的立法背景和一般构成,并就便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作者简介]孙国祥,男,1956年生,法学硕士,著有(中国经济刑法学》、《当代刑法专题与罪案研究》、《经济刑法原理与适用》等书,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原南京中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侵占,是指行为人将自己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我国古代刑法早就将侵占行为纳入刑法调整的范围而规定为犯罪。例如唐律《杂律》规定有“受寄财物而用”、“错认奴隶财物”、“于他人地区得物不还”、“拾遗物不送官”等犯罪,从唐律对上述犯罪规定的法定刑看,比盗窃等脏罪要轻一些。而综观现代各国刑法,几乎都将一定条件下的侵占行为作为刑法调整的对象,如日本、德国、美国等国刑法。日本刑法中的侵占罪规定较细,包括单纯侵占罪、业务侵占罪和侵占脱离占有的财物罪三个部分:单纯侵占罪就是侵吞基于委托、契约关系而合法持有的财物;业务侵占罪是指侵占业务上由自己占有而属于他人的财物;侵占脱离占有物罪,是指行为人将不是出于占有者的意思而将脱离他人占有之物加以侵吞的行为。德国刑法规定的侵占罪则概括了各种侵占行为,英美刑法规定有盗用罪,指“受物主委托的人对该财产实行欺骗性转变的行为”。前苏联刑法的侵占罪仅以国家或公共财物为对象,分为以侵占、侵用或滥用职权的方法盗窃国家财产或公共财产罪;侵吞拾到的或偶然获得的国家财产或公共财产罪。各国侵占罪的外延中有区别,但主旨是一样的,就是充分运用刑法来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

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共财产的,认定为贪污手段之一种,但对其他侵占公私财物的行为,却没有规定,其立法理由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共财物的,要按贪污罪论处,剩下的其他侵占公共财物数量一般比较有限,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后来,立法者在我国《民法通则》第117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这说明,一般的侵占财产仅作为民法凋整对象。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其他客观条件上变化,各种侵占行为日见突出。单纯用民法调整此种行为己经捉襟见肘,要求刑法增设侵占罪的呼声不绝于耳,增设侵占罪的主要理由:其一,改革开放后,私人合法财产的数量大大增加了。个体经济组织、合伙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混合型经济组织大量涌现,经济交往也日趋复杂化。与此相应,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仅发案,而且涉案财物数量不是有限,而是相当可观,巳表现出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客观上需要以犯罪化处理,其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确立了对一切市场主体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刑法典对特殊主体侵犯特定对象(公共财产)的行为按贪污罪论处,突出了对公共财产的保护,但对发生在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的业务侵占行为仅为民法调整的话,给人以财产不平等保护的'法律观念,也不足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上升势头。特别是前几年一些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内的雇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企业的财产如何处理,引起了执法者的困惑。在这种背景下,立法机关认真研究了同这类犯罪作斗争的实际精况和存在的问题,在1995年2月28日通过的《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增设了侵占罪。这一罪名的设立,是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犯罪立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突破。

二、侵占罪的概念和特征。

《决定》第10条对侵占罪的规定采用了叙明罪状。所谓侵占罪,是指公司董事、监事或者职工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这一概念,侵占罪的构成特征是:。

(一)侵占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司(其他企业)财产所有权。

[1][2][3]。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六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离婚起诉书范文。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七

一个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这个家庭中的子女。离婚家庭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应该说婚姻法充分的体现了法律人性化的一面。其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协议处理。

离婚家庭的子女随父方生活还是随母方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

协议书。

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

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

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对于成年子女随哪方生活的问题,法院则会更多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依据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权要求子女随您生活,那么无论您是在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离婚时,都请针对实际情况与您的律师协商,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您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的合法权利。

抚养关系可以变更。

子女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离婚时协商或判决所依据的双方实际情况,可能会在子女成长过程中产生很大的变化,所以法律出于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考虑,允许离婚夫妇以协议或诉讼方式变更与子女的抚养关系。

离婚后,非抚养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非抚养方应另行起诉。

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况。

出现如下情况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关系之诉: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当您的离婚子女现在的生活状况不利于她或他的成长时,希望您能及时向您的律师咨询,以法律手段解决变更抚养关系问题。

抚养费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法,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给付抚养费,例如按年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的确定,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再如,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尚未成年但已经满了16周岁,并且有了独立的经济收入,可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如果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为孩子争取更多的抚养费,那么建议您及时与您的律师沟通,以保证您和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探望权的立法基础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长久生活的感情。

新婚姻法第一次规定了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有探望权,抚养方有配合的义务。这无疑是立法的重大进步。

在以往的实践中,很多不懂法的当事人认为:夫妻离婚后,孩子随一方生活,就可以永远割断与另一方的关系,有些人甚至以不要抚养费为条件,提出与另一方永久断绝关系。事实上,子女与父母的亲缘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为离婚而受到限制。探望权的行使正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

即便非抚养方与子女于实际上并没有血缘关系(收养子女、婚内非婚生子女等),也不能影响其探望权的行使,这是基于非抚养方与子女长期生活所产生的感情,这再次说明了立法的人性化。

探望权的行使。

离婚时双方最好能就探望子女事宜达成书面协议,约定何时何地以怎样的方式行使探望权,这样既可以避免抚养方不配合探望,又可以避免非抚养方频繁探望对子女成长造成不利影响。

抚养方拒不配合非抚养方行使探望权的,非抚养方可以提出探望权之诉。但对于探望权之诉的判决结果能否强制执行,法学界存在争议,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属于人身权。例如,李某离婚后子女一直拒绝他的探望,为此他提出了探望权之诉,但由于子女不愿意被他探望,所以每月他行使探望权时都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做法违背了被探望人的意愿,所以法院最后中止了探望权的执行。

探望权一定要本着对子女有利的原则行使,如果子女愿意探望,不应阻止探望;如果子女不愿意探望,也不宜强制探望。当然这是指十周岁以上有一定辨别能力的子女。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

《婚姻法》没有提出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探望权,但是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求探望权的事情还是不少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探望权,应该从父母的探望权行使中得以行使,也就是说在非抚养方的父亲或母亲探望子女时一起探望。不宜单独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提起探望权之诉。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八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律师是如何进行法庭辩论呢?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了民事案件庭审质证与法庭辩论之技巧方略,欢迎阅读。

俗话说“理不辩不明”。诉讼也是如此,双方的观点谁是谁非,不仅要证据的支持,而且还需要明晰的语言将自己的主张进行归纳和总结,以及用有理有据的语言指出对方错误观点,以求得法院的支持。这个过程,就是法庭辩论。法院调查阶段结束后,就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

离婚案件一般有三个争议焦点,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及谁是过错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个方面。

庭审辩论应该围绕这三个争议焦点进行,并且在发表自己的意见时,对于每一个争议焦点论点的陈述,都要简明扼要,有理有据,不可进行长篇大论,否则法官也可能听糊涂了。

针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发表辩论意见,一般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五大方面来阐述自己的观点。也就是说,原、被告一方,要站在自己的角度,结合案件事实,针对以上五个方面围绕自己的主张进行辩论。

婚姻基础方面,主要指双方是否自由恋爱,以及恋爱接触的时间长短,双方恋爱期间的感情如何等方面进行辩论。

婚后感情方面,主要指结婚以后,双方夫妻的感情生活如何,是不是经常吵闹,甚至发生激烈的冲突等情况。

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主要指造成现在夫妻之间存在矛盾或裂痕的原因是什么,是由于第三者的介入,还是双方人生观念不同,还是性格的严重不和导致的。

夫妻关系的现状,主要指夫妻关系现在情况如何,是否分居,是否依然同居一室,同吃同住等。

有无和好的可能,是指导致夫妻之间产生分歧的矛盾是不是可以调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挽回夫妻感情,使夫妻重归于好。

谁是过错方,一般在离婚案件中也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照顾无过错方。离婚案件中,常见的过错有婚姻不忠实行为、家庭暴力、恶习三种。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是无过错方,而对方有过错,在财产分割甚至子女抚养方面,都可能会居于一定的优势。

子女抚养方面,在进行辩论时,主要围绕孩子判归谁对孩子成长更为有利这一个中心原则展开。比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辩论:

其一,孩子的年龄。根据婚姻法及相关规定,2周岁之内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幼儿期,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会相对大一些。

其二,从孩子的性别。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龄将近10岁,因为女方对于指导孩子的青春期更为有经验,故同等条件下,法院判归女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其三,从双方的经济条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较高,可能会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抚养条件,在同等条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将孩子判归收入较高的一方。

其四、从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爷爷奶奶带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学也在该房屋周边等,这些都是法官考虑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共同财产分割及共同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就是等分。当然,在处理具体案情时,还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等因素。这些听起来好像很简单,但在实践中却可能是极为复杂的。一个离婚案件中,如果原、被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一般要解决二个问题,或者说,离婚纠纷中,财产分割焦点中有二个关键点:

其一,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在离婚案件中,原、被告有哪些共同财产,可能是案件争议的最大焦点之一。比如说,原告可能会说被告隐匿了共同存款,再比如,对于房产是不是于共同财产或是不是全部属于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可能存在分歧;再比如,对于夫妻之间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夫妻意见相左等等,都是共同财产范围不能明确确定的表现。

其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也就是说,在明确了共同财产的范围,如何分割这些共同财产也可能会是原被告的一个争议焦点。举个例子来说,离婚分割财产就象分蛋糕,首先要解决要分的蛋糕有多大,是10寸的,还是10寸的。如果经过举证,或协商,双方一致认为要分的蛋糕是10寸的,接下来是这个蛋糕如何分切,是一人一半,还是男的小半女的大半,小半小多少,大半大多少,都可能是接下来的争议。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九

被告:(基本情况:同上)。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某某区/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十

原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被告:姓名:______。

性别:__。

年龄:__。

民族:__。

职务: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借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于____年__月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又在同年__月__日至__月__日间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元,约定____年__月__日前归还,并出具借据一份。到期后,以上借款被告未能归还。原告曾多次要求被告归还未果。故根据《_合同法》第__条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十一

对于热爱诉讼业务的律师来说,法庭是我们最大的舞台,没有出色的质证和辩论水平,很难称之为优秀。但实践中,我们都有体会,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些证据的缺失,非诉讼技巧可以弥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如何在民商诉讼中谈判,欢迎借鉴参考。

谈判看似围绕经济利益,实则与权利处分者的主观感受休戚相关。我曾办理过一起。

买卖合同。

纠纷,争议的焦点是价值422万元的产品是否退货。不退,产品砸在我方手里,一文不值;退货,对方可以回化处理,原材料再利用。按证据打,我方退货依据不足,所以,我一直与对方谈判。本来双方律师已经达成和解意向,一个偶然机会得知,原被告都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如果两位老板直接见面,定然更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于是,我方董事长请会长出面协调约见对方,对方董事长也答应从上海飞来北京。没想到,在沟通行程时,我方副总裁说了一句“我们老板很忙,可能没时间接待你们,我负责全程陪同”。对方董事长得知后非常恼火,认为我方没把他放在眼里,当即取消机票并告知律师拒绝和解。虽然后来几经周折,该案仍得以调解,但已错过最佳谈判时机,导致我方多支出几十万元的成本。

诉讼前期,原告倚仗胜算较大,气焰容易嚣张,致使谈判难度增加,要不断进行打压。六年前,我办理过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争议的焦点是3000万尾款是否应该支付。诉讼中,通过仔细梳理证据,发现对方举证的部分工程量签证我方确认手续不全,工程款计算也十分混乱,遂申请对工程款构成和结算进行审计,又提起工程质量鉴定,要求扣除质量不达标部分的工程款。案件拖了两年多,对方锐气消磨殆尽,账是愈发算不明白了,最终接受和解,我方扣除500万元工程款,余款分三年付清。

诉讼中,有些当事人缺乏证据意识,企图以势压人,结果适得其反。我办理过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对方起诉要求我方全额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00余万元,我方主张抵扣维修费用48万元,理由是对方施工质量不合格,且修了几次效果不好,致使酒店屋顶雨季一直渗漏,我方只好自己维修;对方抗辩质保期内我方在未通知他们的情况下擅自施工,他们本已做好维修方案,且我方更换的施工材料比原合同约定材料贵一倍多,未征得其同意,故不同意负担该笔费用。法庭主持调解,本来对方的意思是帮我方承担一部分,但我方工程部经理态度强硬,直言“既然你们没水平修,我们自己修,花多少你们就得担多少,惹急了,我让你们在酒店行业没活干”。对方被激怒,表态不再谈,等着判决。庭后,我找到对方总经理,开诚布公地说,我方施工程序确有瑕疵,但你方施工质量问题确实给我方造成很大损失,影响了酒店的外观和客源(给他看了照片和雨季前后的营业收入对比),如果双方谈不拢,这些损失我方也要主张;若此事能妥善解决,我们后续还会有合作,也不会影响你方在酒店行业施工的口碑。最后,对方让步50万元,并且接受我方以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付款。

不同当事人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摸准脉搏才会有的放矢,“威逼”、“利诱”均可用,要结合自身企业实际而定。以我代理过的两起承揽合同纠纷为例:一起是对方生产的包装袋存在质量缺陷,导致装满洗衣液后,在运输途中漏液,我方产品被超市大批退货、罚款,造成严重的经济和商誉损失;由于前期合同内容对我方不利,我方检验环节亦有疏漏,且损失多为间接性质,对方仅同意赔偿包装袋成本损失30万元,其他损失不予认可,并起诉要求我方支付拖欠货款340万元;经过多轮谈判,对方一直坚持“尊重法院判决”,我方一审亦败诉,二审我索性直接表态“尽管证据对我方不利,但损失确实存在,我方没有偿付能力,如果和解,可以借款支付,否则,你方慢慢执行”;对方马上调查落实,发现我所言不虚,随即同意和解,赔偿我方损失165万元,我方抵扣后将余款支付。另一起案情简单,就是我方资金周转不灵,未按期付款;对方本打算不再合作,连利息都不肯让步,考虑到如果此案败诉,可能后续会有其他供应商效而仿之,所以,坚决要把对方搞定;通过多方打探,获悉对方比较看重产品销量,我方遂提出要扩大一倍采购额度,对方果然认为有利可图,同意欠款分期支付,并提高我方压款比例。

有的案件相对方,在和解方面本身没有多少灵活余地,即使关系处理再好,也要公事公办,这种情况下,要想实现利益最大化,就要另辟蹊径。以与一位资深律师配合处理的一起担保合同纠纷为例:我方因担保不当,被诉代偿被担保人3个亿的银行贷款。我方董事局主席当然不甘心背此巨债,想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张被担保人恶意骗保,主合同无效故担保合同无效。通过分析证据,我们打消了他这个想法,因为担保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该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所以,本案诉讼空间不大,所能拖延的时间有限,银行贷款也不可能通过和解减免,况且,一旦进入银行黑名单,负面影响太大。说到这,好像已经无路可走,只能被动挨打了,但最后我们彻底打开思路,拿出一套务实的和解方案:以代偿贷款为条件换取银行融资。经过反复、多轮谈判,最终达成对方向我方发放10个亿贷款,我方拿出3个亿偿还担保合同项下欠款,其余7个亿用于运营。如此,既解决了银行急于追回到期贷款的需求,又解决了我方运营资金,而且为双方长期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综上,本文所述内容侧重于诉讼处于被动,通过谈判取得实效。实际上,在民商事诉讼中,“打”与“谈”始终相辅相成,任何时候都不要关上谈判的大门,任何时候也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谈判。要有“谈”的水平,也要有“打”的能力,以“打”助“谈”,边“打”边“谈”。两者形式不同,内在一致,吃透案件是根本,好思路决胜千里,好口才锦上添花,三位一体方能进退自如,弛骋于法庭内外。当然,如果可以选择,我们更希望“谈”出好结果,毕竟,现代市场竞争最大的诉求是“双赢”。

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十二

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

当事人申办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应当向有管辖权(即当事人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是法人的要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如还款协议、借据等;有关经济担保的文件,如抵押协议、担保书等;其他有关材料,如债务人的资金和偿还能力证明;要求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人要提供借款人未按期归还借款的证明。

按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在一般情况下,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追偿权。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通俗地说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转自互联网)

债务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

第一、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第二、调解法。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根据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l、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第三、仲裁法。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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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状范文借钱如何写篇十三

住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唐x:北京中法网维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宋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住址:身份证号:

案由:占有物返还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返还诉争房屋;。

四、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诉争房屋系通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于xxxx年经批准修建的家属宿舍。李某某的父亲原是某建筑总公司某分公司职工。xxxx年3月16日,某建筑集团总公司某公司职工李某某向单位缴纳盖房集资款贰千元整,单位出具了盖房集资款收据复印件,单位将诉争房屋分配给李某某长期居住使用,之后李某某与妻子赵某某、女李某一家三口入住,房屋由李某某一家合法占有使用。

xxxx年3月,李某某与赵某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李某随李某某生活,……所有家里的.用品(电视、电冰箱、录音机)及18平米的房屋和屋里的一切设施全部归李某使用……。

李某某与被告宋某结婚后,于xxxx年12月在某小区购买了房屋(建筑面积99.08平米),并居住使用,房屋落在宋某名下。

xxxx年李某某因病住院,住院期间,于xxxx年8月22日自书遗嘱一份亲自交给女儿李某;xxxx年9月1日李某某又自书遗嘱一份,二份遗嘱内容相同:我有一处18平米平房,我愿意将房子留给我的女儿李某。第二份遗嘱写完后当时就交给了李某某的大姐保存,并要求说:如果因诉争房屋18平米平房发生纠纷,就拿出这份遗嘱证明我已将房子留给了我的女儿李某。

xxxx年9月4日,李某某因病去世。

原告李某长期居住于诉争房屋内。在其父母离婚前,与父母一起在此居住;父母离婚后,与父亲在此居住;父亲再婚迁入新居后,自己从诉争房屋所在地应征入伍;xxxx年12月退伍后,又回到诉争房屋内居住,并重新进行了装修、安装了有线电视、添置了家俱等家用物品。

xxxx年李某工作距家较远,工作2天休1天,有时在单位倒班宿舍住宿。xxxx年3月7日,被告宋某趁原告上班不在家时,将原告居住的诉争房屋房门撬开,强行占有。当天李某进不去家后,与其交涉,宋某拒不退还,原告无奈,打110报警,某派出所刘某某等二名干警到场调解无效后,建议原告到法院诉讼解决。

现被告将非法强占原告居住的房屋出租,赚取租金,并让租房人使用原告李某的家用物品。到现在原告也不知自己的衣物还能剩下几件。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被告宋某非法占用原告的居住房屋,构成违法。

综上所述,原告李某合法占有使用诉争房屋,被告宋某非法撬门强行占有,性质恶劣,严重侵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某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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