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 劳动纠纷法院立案流程(九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08:24:50 页码:9
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 劳动纠纷法院立案流程(九篇)
2023-01-11 08:24:50    小编:ZT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一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红旗丹公路工业园6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020-37410868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广东省的有关劳动用工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为其员工,双方同意按以下形式确认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 5 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自 年 月 日终止。

2、试用期 3 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普工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岗位职责,乙方应严格遵照岗位制度工作。

2、甲方有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按乙方的工作能力与表现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职责,如在甲方调整岗位后乙方仍然未能胜任工作内容,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劳动合同。

三、工作时间

1、时间为: 8小时 ,甲方可根据不同岗位需要,对乙方具体工作时间做出规定和调整。

2、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如确有需要也可向甲方申请加班。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要求或批准而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外工作的,视为乙方自愿超时工作,甲方无需就此支付加班费用。

3、鉴于甲方行业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工作班次、休息日进行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安排。

四、工资薪酬

1、乙方的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4500 元,转为正式员工后,每月保底工资为人民币每月 4750 元。另外,公司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计发绩效奖金。如有加班费、加班餐费、补助、津贴、补贴、绩效奖金等薪酬条目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2、甲方于每月的 22 日至 28 日发放上月工资,如遇假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发放。

3、甲方可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况,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绩效记录、岗位变化等,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但不可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为税前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依法代扣。

五、劳动纪律

1、甲方根据需要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等),甲方将在

办公室、工作场所等区域采取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须认真学习并承诺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重违反上述各项制度而造成公司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公司制度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3、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保守秘密。否则,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赔偿。

六、合同变更、解除、终止及续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内容,但须办理相应书面变更手续。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合同。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并履行交接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3000 元的赔偿金,从甲方应付款中予以扣除。

3、合同期限届满则合同终止,双方是否续订须另行协商签订劳动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的《入职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乙方自身情况的说明均属真实。乙方自身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其学历、学位、技能,工作经历、家庭情况、婚姻状况、身体状况、联系方式等。若乙方就上述自身情况作不实陈述,则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甲方可以据此解除本劳动合同,并且不负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如因乙方的不实陈述,或上述自身情况发生改变未及时告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

4、甲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为本合同附件,甲方依法对《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文件进行修改的,一经公示生效,即视为本合同附件之变更。

5、乙方在此确认:甲方已向其出示甲方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公司日常制度、岗位制度、劳动纪律、薪酬标准等),乙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无异议,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甲方亦已告知。乙方承诺遵照甲方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6、甲方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就具体事项之决定作出书面通知、文书、文件,依据乙方向甲方登记的联系地址送达乙方的,乙方自收到相关文件7日内不提出异议的,即视为同意。

7、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二

编号:

(劳务派遣)

甲方:xx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签 约 须 知

一、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合同书为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的条件,依法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四、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派遣在校学生实习。

五、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履行劳动合同有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六、本合同期限不得低于二年,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七、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使用本合同书订立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不需协商之处可写“无”或划掉。订立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劳动者需本人签字。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张。

九、本合同应使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妥善保管,乙方的劳动合同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

第一条 甲方基本信息

甲方(劳务派遣单位)

全 称:xx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住 所:xx区新闻大厦西塔三单元1504室

注册地址:xx区新闻大厦西塔三单元1504室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编号:xx140015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穆怀民

联系人及电话:xx201811

第二条 乙方基本信息

乙方(被派遣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现 住 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签订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在用工单位符合法律规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岗位(工种)在合同附件中明确。乙方应当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的工作需要在相应的工作地点工作,但仅限于范围(所在市),具体工作地点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六条 乙方同意由甲方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并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已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执行相应的工时制度,具体工时制度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将许可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将工时制如实告知乙方。

第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法律规定,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与身心健康,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乙方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当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乙方补休。

第九条 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办法由甲乙双方与用工单位共同协商确定。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应监督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乙方的具体工资标准在合同附件中明确。

第十一条 甲方于每月 日(节假日、休息日提前到最近工作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二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十三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在劳务派遣期间患病、休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照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有关工资分配办法执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待遇。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按规定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甲方跨地区派遣乙方的,应当为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休息休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二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

第二十四条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五条 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七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一、违约责任及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按本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事项

第三十五条 甲方应当如实将其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乙方。乙方已知晓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且无异议。

第三十六条 因乙方派遣期满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对其重新派遣,乙方同意重新派遣的,双方应当协商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内容,并以劳动合同附件形式予以确认。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甲方代为保管。甲方应及时将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交给乙方,并由乙方签收,甲方对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证人:(签字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安徽省、合肥市的有关劳动政策及法规,于_____年____月___日订立了《劳动合同》,在此基础上,就《劳动合同》中未约定的有关劳动关系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1、工作考核的相关规定

1.1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职位、工作地点的决定。

1.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工作成绩考评,并通过考评结果给予相应的职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是否对乙方进行晋升、加薪等奖励或降职、降薪等处分。

2、保密条款

2.1下列内容属于甲方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

2.1.1乙方从甲方获知已经或将要用于行业或业务中的技术信息与经营、管理信息。

2.1.2甲方的业务模式、操作流程以及与业务、管理有关的合同、客户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标准、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等业务相关资料。

2.1.3甲方依照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2.1.4乙方不得打听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甲方商业秘密。

2.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中已经包含了保密费用,员工离职后承担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不得以任何额外补偿为条件。

3、公司制度执行

3.1乙方承诺遵守甲方公司已发布或今后将发布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规定标准、流程及权限操作执行,不越权或违反流程处理任何事情;乙方有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行为的,须接受各项制度、流程配套考核办法考核,甲方视其严重程度有权无条件解除乙方劳动关系,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3.2乙方是否越权或违反制度流程处理事项的依据,除留有乙方签名的书面依据及其他证明是乙方所为的有效证据外,还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统中的处理记录。乙方有义务保护其各系统中使用的用户密码,如有密码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统中处理相关事务的,则其责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担。

3.3乙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忠于甲方公司,维护甲方利益,始终贯彻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得收受业务单位或结算人员的礼品、钱财,不得发生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无论收受金额大小,乙方的月度奖金、年终奖全部取消,同时甲方公司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4、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4.1除《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⑴乙方在应聘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虚假的。

⑵乙方在职期间自营或在其他与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单位从事第二职业的。

⑶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职位、岗位、工作地点,乙方不服从甲方公司调动或安排的。

⑷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

4.2《劳动合同》终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

4.3乙方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约或主动提出辞职的,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严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资源部要求办理的有关离职的其他各项手续。保证积极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职务持有或保管的财物,在得到甲方确认后正式办理离职手续,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离职的,甲方有权不予发放剩余未结算所有工资,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且乙方未结算工资不足以赔付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违约责任

5.1乙方应在合同期间内及合同期满后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乙方若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相当于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资收入,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甲方均有权解除与乙方的聘用关系。

5.2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甲方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⑴甲方招聘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

⑵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

⑶甲方出资配备的相关设备以及各种用具器材等。

⑷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用、仲裁费用。

6、免责申明

乙方自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即承诺与原单位已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续约,今后若有劳资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与甲方无关。

7、处罚与赔偿

7.1甲方根据公司的奖惩制度的规定,可以给予乙方警告、能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7.2乙方违反甲方公司规章制度或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8、甲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乙方已经充分了解本补充协议所有内容并自愿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9、本补充协议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本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分。

甲方:乙方:

代表:身份证号码: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日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五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刘进贵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经营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燕丹村北侧3号楼407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街道(乡镇)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年 月 日终止。

第四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五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六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

标准。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第九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或按 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 元或按 执行。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六条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六

甲方:物业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现住址: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移动电话)

紧急联系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基于甲乙双方现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作为双方履约依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按照以下第 项执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_____工作完成时终止。

(3)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甲乙双方同意试用期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共__个月,试用期工资为:___.

第二条 录用条件为:

1.学历文化:______.

2.身体状况:______.

3.工作技能:______.

4.团队精神:______.

5.其他:______.

第三条 乙方同意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从事___工作,该岗位工作任务与职责如下:

该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为:

第四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作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组织机构设置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五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3个月内),乙方应当服从。如甲方需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单位工作(3个月以上),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书加以确认,该协议书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岗位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乙方的工时制度:

第八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九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得劳动报酬。乙方岗位的薪酬制度双方约定为:

第十条 双方约定加班加点计发工资基数为___元/天,事假扣除标准为___元/天,病假扣除标准为___元/天,旷工扣除标准为 元/天。

第十一条 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甲方按月将工资打到乙方帐户上,乙方在指定银行领取。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随意、无故克扣乙方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代扣乙方工资:(1)甲方代扣代缴乙方的个人所得税。(2)甲方代扣代缴的应由乙方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因乙方本人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甲方可从乙方本人的工资中扣除。(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三条 甲方应按规定及时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按规定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应享受的假期及相应待遇,按生育保险、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的待遇及医疗补助费发放,均按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甲方为乙方另外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

2、_______.

3、_______.

第十七条 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告知员工,乙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八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九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条 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乙方确认,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要求穿戴劳防用品。

第二十二条 甲方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履行中,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可以就工资、岗位、工作内容等事项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未经与对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对本合同约定事项进行单方变更。

第二十四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可即时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双方约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1.因乙方未能在5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其他相关手续的。

2. 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包括但不限于:离职证明、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体检证明等是虚假或伪造的。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及其它严重影响工作的疾病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受到其它单位记过、留厂察看、开除或除名等严重处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迹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应聘前曾被劳动教养、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等。

3.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规章制度。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1000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5.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100

0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7.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8.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9.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

10.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除甲方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下列行为为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的行为,乙方具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补偿:

1、连续旷工3日或一年累计旷工6日以上。

2、对别人恶语中伤、辱骂,造谣生事,诋毁公司或他人的名誉、信用的。

3、对主管和同事使用恐吓、胁迫、暴行及其他不法行为,危害人身安全的。

4、挑拨是非,教唆、煽动他人怠工或者罢工,参与打架斗殴的。

5、私自接受业主和客户馈赠的。

6、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的。

7、盗窃公私财物的。

8、连续两次在群众测评被排在后三位或被公司处理两次以上仍不改正的。

9、利用社会不良力量解决公司内部问题的。

10、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的。

11、其他:

第二十七条 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自身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三天的工资作为补偿。

试用期满解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如未能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的,应当按乙方当年正常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对方作为代通知金。

第三十条 具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情形的,合同终止。

第九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下列情形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因自身主观过错,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导致本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2)本合同订立时,其尚未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使甲方承担连带责任的。

(3)本合同履行中,因乙方主观过错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主动提出与甲方解除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

(5)乙方因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6)乙方因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规定而造成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

第三十二条 除按本合同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法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三十三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中做相应的扣除,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三十四条 甲方与乙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应该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好工作、办公用品、财务和其他交接手续,甲方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款项后支付乙方的剩余的工资。甲方应在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出具离职证明和办理各种关系转移。

第三十五条 如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应补充订立培训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双方应补充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本单位(或甲方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不愿调解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八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下列规章制度作为属本合同的主要附件,与本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如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变更而不一致的,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前双方签订的任何《劳动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自动失效。

第四十二条 乙方同意,在其处于联系障碍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丧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时,委托合同首部的“紧急状态联系人”作为乙方的受委托人,该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与调解,代领、签收相关文书的权限。

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家庭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另行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时工作制度、劳动报酬标准无异议,并保证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不再就月工资金额和加班工资标准再追究对方的责任。

2、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四条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的内容,并完全了解本合同各条款的含义。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七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同意将其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为明确双方责任,就档案保管事宜商订如下:

一、 甲方:

1、 负责乙方档案的保管以及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来函单位的要求出具乙方档案中有关的证明材料。

2、 负责办理乙方有了新接管单位后的档案转递手续。

二、 乙方:

1、 在合同签定时,按合同期(每月 元)一次性向甲方交纳档案保管费共 元(中途终止合同,保管费不再退回)

2、 应及时把合同期内形成的各种书面材料交给甲方整理归档。

三、 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原身份、各种福利保险(如:待业、医疗、养老等)以及本合同以为的其他管理责任。

四、 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不续签时,乙方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将档案转出;逾期从第二个月起按月倍收保管费,逾期壹年甲方不负保管责任。

五、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

七、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短期工劳动合同范本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来劳动力就业管理办法》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 岗位担任 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 元,每月工资 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自治区和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章)鉴证人(签章)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协议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食堂岗位担任临时性做饭工作。协议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1.按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的要求,乙方自觉履行工作任务。2.保证食堂及饭菜的卫生,并做好对食堂的定期消毒工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督促、检查乙方的日常工作;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 元。)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协议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协议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协议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五、聘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协议,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协议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乙方因病确实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协议: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天的;

(三)协议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协议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协议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行终止:

1.协议期限届满;

2.协议期内乙方死亡;

六、补充说明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放弃除工资以外的一切福利待遇含“五险一金”。

七、违反协议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协议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协议条件单方解除协议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协议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八、其 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劳动官司法院立案申请书(精)九

劳动者的选择权只能行使一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劳动者在选择了其中一项主张后,在今后的司法程序中不能随意变更。劳动者在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应慎重选择是继续履行合同还是追索赔偿金。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所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争议,是指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劳动者不同意接受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要求用人单位撤销解除劳动的违法决定,并要求继续恢复和履行原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各方当事人都应当严格依法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作出如下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时,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决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等规定的要求,提出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第二种选择是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作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辞退决定,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在律师处理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活动中,因劳动者的第一种选择而产生的劳动争议占绝大多数。大多数劳动者认为,既然用人单位已经将我辞退,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意义不大,受“好马不吃回头草”的传统思想影响,一般均主张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对于主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诉求,劳动仲裁机关或者审判机关处理起来也相对简单,适用的法律依据也较为充分。在执行方面属于支付义务的履行,执行方面也没有太多障碍。对于第二种选择,在司法实践中较为鲜见,处理起来较为复杂,而且还存在适用法律依据欠缺及难以认定等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被违法解除以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根据该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此条为劳动者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于劳动者提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后,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诉求并没有做出更明确和更具体的规定;对于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也没有更具可操作性的规定;对于裁决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实际履行裁决内容如何处理也没有具体规定。这些立法上的欠缺,必然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争议和混乱,不利于劳动争议纠纷的解决,也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除上述规定以外,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以及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对于用人单

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劳动者的赔偿问题,以及劳动仲裁委或法院裁决撤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决定后的工资补发问题等,也作出了一些规定。

原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xx】238号)规定:“《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33号)第三条第一项中的“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是指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损失的工资收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几个问题的复函》(1997年1月31日劳办发[1997]15号)第二条规定:“在处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时,如果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撤销了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企业应从决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发职工工资。”

原劳动部的上述部门规章或者批复,仅适用于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赔偿事宜,以及用人单位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被撤销以后关于工资补充的事宜,但是对于前面所提及的在什么情形下裁决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什么情形不支持劳动者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诉求,以及如何认定“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等问题,并没有提出相应的标准答案或者法律依据,问题依然会存在,继续履行劳动的争议依然无法得到法律适用上的妥善解决。

因为立法上的欠缺,对于同样的诉求和事实,不同的裁决者会因为对法律理解和认识的不同,而作出不同甚至完全相反的裁决结果。

现举一案例,来说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争议的实务处理.

劳动者刘某(女,上海人,19**年**月**日出生),因与用人单位**生物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于20xx年4月12日向深圳市南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刘某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显示: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入职**公司,双方于20xx年6月25日签订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6月20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自20xx年6月21日起至20xx年9月20日止;刘某的工作内容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为6000元/月,试用期工资为4800元/月。20xx年1月30日,**公司向刘某发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违法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刘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公司应继续履行与刘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按月平均工资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及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以及缴纳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据此,刘某主要提出了如下仲裁请求:

1、撤销**公司关于违法解除刘某劳动合同的决定/通知,裁决继续履行刘某与**公司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标准向刘某支付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待遇损失,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3、裁决**公司按7130元/月的基数为刘某缴纳自其违法解除刘某的劳动合同之日(20xx年1月30日)起至恢复双方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4、裁决**公司向刘某支付律师费5000元。

刘某同时还就提出了支付拖欠的工资、违法延长试用期的赔偿金等诉求。 **公司针对刘某的仲裁请求,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

**公司辞退刘某属于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合同已于20xx年1月11日17:30分正式解除。刘某要求撤

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通知,并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诉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刘某于20xx年6月21日**公司处,刘某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为省区销售经理(上海),刘某的工作地点为深圳、上海。

刘某作为销售经理管理人员,负有开拓上海业务市场的义务。但是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公司发现刘某工作能力与其自身所描述的能力相差甚远,不能胜任销售工作。为此,**公司才依法与刘某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与刘某已达成解除劳动合同口头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向其邮寄出《离职交接表》及《劳动合同解除通知》。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