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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协议书案底 纠纷协议范本(三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09:05:41 页码:13
纠纷协议书案底 纠纷协议范本(三篇)
2023-01-11 09:05:41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写纠纷协议书案底(精)一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__________、王__________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______________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______________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______________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肯定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审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__________

答辩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如何写纠纷协议书案底(精)二

立协议人:

____建筑工程公司(下称甲方)

____百货公司(下称乙方)

____建筑工程公司诉____百货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__区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调解结案,调解书已于__x年10月16日送达。调解协议规定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26元,于__x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逾期不付按银行货款的有关规定承担利息;双方互不追究其他责任。现因乙方目前经济方面有困难,提出分期付款。经甲、乙方反复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同意变更__区人民法院(__x)x法经字第190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乙方欠甲方建筑工程款83209.6元,于__x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决定。

(二)乙方于__x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26ig;于20__年3月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协议。乙方如不履行协议,每期拖欠的款额,每拖欠一日按30%计算滞纳金。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__建筑工程,a公司(公章)乙方:__百货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x(章)法定代表人:__x(章)

20__年__月__日

如何写纠纷协议书案底(精)三

离婚纠纷代理意见尊敬的审判员:

________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本案原告_______的委托, 指派我担任其诉________离婚纠纷一案的代理人,我在接受委托后,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工作,根据刚才的庭审情况,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原被告之间的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法庭应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1、原、被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础薄弱。

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年____月,由于当时双方年龄尚轻,只经历了____个月的沟通、了解、相处,就草率登记结婚。双方在结婚时,对于对方的牌气、性格都不十分了解,导致了婚后矛盾重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举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之第(2)款:“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如符合规定中的一种情况,当事人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就本案而言,原、被告双方符合这一规定,应判决离婚。

2、被告脾气暴躁,是双方婚姻走向灭亡的根本原因。

从双方共同生活开始,被告长期因生活琐事无端对原告以及其他家庭成员进行辱骂,为了顾忌邻里之间的影响;期望孩子在完整的家庭成长,原告数次都选择委屈承受,也寄希望原告会随年龄的增长,心智的成熟性格会有所改善,但原告一再的忍让,换来的却是被告变本加厉的折磨。目前,原告的精神已遭受严重创伤,搬出了共同居住地,双方也再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再勉强维持这段名不副实的婚姻,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痛苦,对原告来说更是一种伤害,恳请法庭考虑这一实际情况,依法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二、原、被告之子_______应依法判决由原告抚养。

1、从孩子出生以来,原告与其子便形影不离,为了避免母亲被父亲的伤害,儿子________时时充当起母亲保护伞的角色。____年____月,原告搬离与被告共同生活地时,________也随原告一并离开了父亲随母亲共同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第(2)项“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之规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原告绝对比被告更适合抚养________。

2、目前_________已年满十周岁,并明确表达过父母离婚,愿随母亲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法庭应当将婚生子________判决归原告抚养。

3、参照被告每月的工资收入,结合目前我市的生活水平,原告认为被告应每月支付____元抚养费,_________的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由原、被告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平均分摊。

综上所述,目前,原、被告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无任何再和好的可能,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应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考虑,应依法判决原告抚养婚生子_________。作为原告的代理人,就本案发表以上代理意见,供法庭充分考虑并采纳。

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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