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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实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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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实用9篇)
2023-11-21 14:08:25    小编:ZTFB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不足,从而更好地改进。一篇完美的总结应该简明扼要,言之有物,重点突出,不拖泥带水。以下是一些精心筛选的总结范文,它们包含了丰富的内容和独特的观点。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一

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事项时使用的文种,其主要特点是知照性、专业性、约束力。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车辆停放的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现就车辆停放通告如下。即日起,凡进入公司的二轮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等),均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越过黄线进入生产区。对车辆的停放规范由门卫负责监督和告知。

因运送货物或大件物品而必须进入生产区域的二轮车,由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登记并电话确认后给予放行,同时需告知限速及停留时间不得过长,车辆离开公司时必须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

公司将不定期对进入公司的车辆停放进行例行检查,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仍有车辆违规进入或停放在生产区的,公司将对车辆所有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元/次的罚款。

若车辆在公司内造成安全事故,除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以外,在生产区内的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告中车辆所有人包括公司内员工及外来人员,相关责任人包括门卫及工程承包商。公司员工受到处罚的,罚款在工资中体现;若外来人员受到处罚的,当场到公司财务部交款或在工程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门卫凭财务部罚款单据或工程扣款单给予放行,否则门卫有权扣留车辆。

特此通告。

九月二十九日。

各位车主:

为规范生活区车辆停放工作,人事行政部已将车棚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车辆分区停放。现生活区共有三个车辆停放区,分别为摩托车(含电动车)修停放区、自行车停放区、临时车辆停放区。请所有车主注意将自己的车辆按区停放,严禁混停现象,如发现乱停或违规停放(如占用通道),人事行政部将采取措施对车辆进行扣留,事后请车主至西门岗办理违规停放整改单(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将公布明确)。

二、区域停车规定。自行车停放至黄线内,严禁将车辆停放至黄线区域外,如果黄线区域车位不够,请将车辆停至临时自行车停放区(篮球场西侧)。摩托车(含电动车)停放至黄线内,车主分别从东西两侧通道内将车辆停至内线内,车头方向分别朝南北方。车辆通道禁止停车(如果占用车辆通道,将会导致车辆堵塞,车位不足,影响他人停放)。

人事行政部。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依据贞丰县“整脏治乱”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xx年4月2日起,全镇所有载客营运的中巴车一律停放在客车站候客。

2、以新发街路口为中心50米以内的交通道路和空地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3、禁止车辆在董箐路口停车。

4、各种车辆需要在沙坡路口及集镇内其它区域停车的,必须把车有序整齐的停放在镇城管办指定的区域内。

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6、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并可以依法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自20xx年4月2日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相镇人民政府。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二

各科室、车间:

为确保楼道内安全、畅通、有序、文明,公司决定:严禁在楼道内停放各种车辆。自公布之日起,楼道内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等所有车辆限于七月三日12:00前撤出楼道区域,企管部将于七月三日16:00进行检查。对违反该规定的',公司将把车辆强行撤出楼道,对车辆所在科室、车间通报批评,并对车主处以五十元罚款。

特此通告。

20xx年xx月xx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三

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维护学校正常办学秩序,学校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及人员考勤管理的通知》(校党办字[20xx]33号)、《关于公示每月考勤情况的通知》(校人字[20xx]55号)等通知,对加强劳动纪律,强化考勤考核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从目前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教职工能严格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绝大多数单位能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但仍有少数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擅自不在岗工作,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弄虚作假、对教职工违反劳动纪律隐瞒不报的现象,在群众当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解决少数单位管理不严问题,经请示校领导,决定对各单位擅自离岗人员予以核查清理。请各单位仔细核实本单位擅自离岗人员情况(包括擅自离岗人员数量、擅自离岗人员是否仍在享受学校工资待遇等),如实填写《江西师范大学擅自离岗人员情况表》,并于20xx年5月9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至人事处人事调配办公室(先骕楼531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至人事处王科oa邮箱。如本单位无擅自离岗人员的,亦请以邮件形式予以回复。如发现有瞒报、漏报等情况,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人事处。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四

各位车主:

为规范生活区车辆停放工作,人事行政部已将车棚卫生进行彻底清理,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车辆分区停放。现生活区共有三个车辆停放区,分别为摩托车(含电动车)修停放区、自行车停放区、临时车辆停放区。请所有车主注意将自己的车辆按区停放,严禁混停现象,如发现乱停或违规停放(如占用通道),人事行政部将采取措施对车辆进行扣留,事后请车主至西门岗办理违规停放整改单(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将公布明确)。

二、区域停车规定。自行车停放至黄线内,严禁将车辆停放至黄线区域外,如果黄线区域车位不够,请将车辆停至临时自行车停放区(篮球场西侧)。摩托车(含电动车)停放至黄线内,车主分别从东西两侧通道内将车辆停至内线内,车头方向分别朝南北方。车辆通道禁止停车(如果占用车辆通道,将会导致车辆堵塞,车位不足,影响他人停放)。

人事行政部。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城镇交通秩序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有序、文明、畅通,依据贞丰县“整脏治乱”办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对城镇车辆停放作相应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20xx年4月2日起,全镇所有载客营运的中巴车一律停放在客车站候客。

2、以新发街路口为中心50米以内的交通道路和空地一律不准停放车辆。

3、禁止车辆在董箐路口停车。

4、各种车辆需要在沙坡路口及集镇内其它区域停车的,必须把车有序整齐的停放在镇城管办指定的区域内。

5、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车辆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6、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由交通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并可以依法将该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7、自20xx年4月2日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相镇人民政府。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六

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

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

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七

为了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特发布了校园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停放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校园车辆停放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校各部门:

由于市政建设,学校当前停车资源严重不足,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停车秩序,经学校研究,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停车秩序进行专项检查,针对乱停乱放和未登记的车辆进行整治,望广大教职工按照要求有序停车。现将停车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园车辆停放的要求。

1、学校采取服务职工、保障通畅的原则;除学校公务车辆外,每位教职工在校内停放私家车限1辆。

2、学校停车区域分为东校区(北区、南区)和西校区。

3、工作日期间,家住学校以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南区”,家住学校以北的教职工应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除学校公务车辆,东校区一般不得停放过夜车辆。

4、三菱电梯、餐厅、超市或工程施工人员应将车辆临时停放于学校西校区。

5、除工作日外,因公到校的教职工可将车辆停放于学校“北区”,临时停放过夜车辆应在学校保卫组登记备案。

1、家住学校以北的人员(39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北区”(综合楼南、北两侧停车场)。

2、家住学校以南的人员(37辆私家车)统一停放于学校“南区”(公寓楼以南停车场)。

名单所涉及人员均有固定车辆停放,如有增加应到保卫组登记备案。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年2月24日。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了保障我院特色院校建设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特对校园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星海楼东环路口为消防应急通道,为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此路口禁止停放;。

4、为保障垃圾清运车正常施工,五号学生公寓门口车辆统一停放至专家楼北侧停车场;。

5、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在相应位置停放时,摆放整齐、车头朝向统一。

依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自即日起保卫处将对违停车辆开具校园违停罚单并对相关车辆《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查收注销。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年11月21日。

由江苏省教育厅主办、我校承办的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校“校长杯”乒乓球比赛将于20xx年10月17日—19日在校体育中心举行。为保障比赛期间校园交通顺畅,决定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10月18日7:00—19日14:00,机动车一律凭专用通行证进入校园。教职工车辆原则上只出不进,请自驾车来校的师生,改乘其他公共交通工具。

二、10月17日早上7:00开始集中清理、腾空理科楼前广场和东南角、逸夫楼北面、老体育馆门前和新建体育中心周边的机动车,用于比赛期间停放参赛队车辆。17日早上自驾来校上班的机动车统一停放在原牧场停车场,下班后驶离。

三、确需在教学区停放过夜的车辆,17日早上7:00前请将车辆停放在玉兰路、樱花路、紫竹路、中央路以北、主楼以西的区域(校园西北角)、教四楼至校医院道路一侧,17日上午金陵路以南至南大门区域禁止停放私家车辆。

希望广大教职工予以理解、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的有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保卫处。

年10月12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车辆停放行为,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有关部门出示了具体通告。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停放通告,供大家参考!

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

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

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

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

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为进一步深化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城市品位,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文明交通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自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依法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二、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四)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必须在站点停靠,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停放车辆的道路、区域内停放车辆的,将依法进行查处;造成道路拥堵或影响他人通行的,依法拖移违法停放机动车。

四、请广大驾车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本通告自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四日。

尊敬的业主及物业使用人:。

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业服务中心接到业主反映部分业主存在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全体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区的服务品质,而且极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车辆丢失的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中心虽多次与相关业主沟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1、请购有私家车位的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权属车位上;。

2、请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车辆;。

3、为了您的出行方便,车辆停放时车头统一朝向通道;。

4、为了您爱车安全,请勿将停车卡及贵重物品存放在车内;。

xx物业服务中心。

x年x月x日。

车辆违法停放通告范文简短篇九

尊敬的各位老师:

为了保障我院特色院校建设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特对校园车辆停放进行规范。具体要求如下:

1、星海楼东环路口为消防应急通道,为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此路口禁止停放;。

4、为保障垃圾清运车正常施工,五号学生公寓门口车辆统一停放至专家楼北侧停车场;。

5、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等在相应位置停放时,摆放整齐、车头朝向统一。

依据《郑州城市职业学院校园交通管理规定》自即日起保卫处将对违停车辆开具校园违停罚单并对相关车辆《校园车辆通行证》予以查收注销。

特此通知。

保卫处。

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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