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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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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通用19篇)
2023-11-23 02:33:16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总结经验,提炼出有效的方法和技巧。当我们面对一些无法归类的情况时,我们该如何处理呢?真正的幸福源于内心的满足和对自己的肯定,我们应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之路。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一

第一条  依据《白泥湖戒毒康复所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中关于戒毒康复人员日常考核、星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根据戒毒康复人员在所戒毒康复时间、日常考核扣分情况,每月对戒毒康复人员进行五星级评定,实行星级管理。

第三条  各星级评定标准为:

一星级戒毒康复人员:考核不足月,或日常考核扣分超过31分的;

二星级戒毒康复人员:考核足月,日常考核扣分在16分—30分之间的;

三星级戒毒康复人员:考核足月,日常考核扣分在15分以下的;

四星级戒毒康复人员:在所戒毒康复满二个月以上,日常考核扣分在5分以下的;

五星级戒毒康复人员:在所戒毒康复满三个月以上,日常考核无扣分的。

第四条  按照星级评定结果,分别发给星级康复补贴(含200元生活费)。各星级康复补贴标准为:

一星级200元,二星级240元,三星级280元,四星级320元,五星级400元。

第五条  当月请假超过10天的,按实际考核评定星级(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康复补贴按一星级标准核发。

第六条  各星级戒毒康复人员享受的处遇:

社会自愿戒毒康复人员一、二星级接受集中管理,三、四、五星级接受自主管理。

社会适应性训练戒毒康复人员一、二、三、四星级接受集中管理,五星级接受自主管理;一星级不享受放假,二、三、四星、五星级分别享受放假2天、4天、6天、8天。

第七条  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管理考核分为扣分、黄牌警示、红牌警示三种情形。黄牌警示一次扣15分,红牌警示一次扣30分。

第八条  日常管理考核细则:

1、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每次扣2分。

2、违反作息制度、就餐规定、着装规定、卫生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功能区开放制度、急性脱毒区管理制度的,每次扣2分。

3、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损坏生产设施或劳动工具,情节轻微的,扣3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黄牌警示。

4、拉帮结伙、打架斗殴、打牌赌博,情节轻微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较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5、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劝告,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6、违规进入异性宿舍,给予红牌警示。

7、在所内私藏、携带、传递违禁物品(具有涉毒情节的不适用本款),情节轻微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8、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较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9、造谣、诽谤、恶意中伤他人,妨碍他人戒毒康复,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10、故意破坏公物,情节轻微的扣5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11、违反其他规章制度,情节轻微的扣2—5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黄牌警示,情节严重的给予红牌警示。

第九条  社会适应性训练戒毒康复人员出现《白泥湖戒毒康复所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中所列予以清退情形的,取消所有放假或退回原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十条  本办法中所列数字均含本数。

第十一条  出现可同时适用本办法和《白泥湖戒毒康复所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情形的,适用《白泥湖戒毒康复所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本办法第八条除外)。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白泥湖戒毒康复所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日常考核计分工作,准确反映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所内表现情况,根据司-法-部戒毒管理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计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工作人员直接考核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计分结果是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考核记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考核记录折算分值;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没有考核记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按基础分给予考核计分。

第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总分达到3600分,是启动首次诊断评估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计分方法

第六条 考核的内容分为遵规守纪、教育矫治、生活卫生、生产劳动四个部分,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入所当日起开始考核计分。

第七条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考核计分,分为基础分、扣分、奖分、罚分四部分,每月基础分与扣分、奖分、罚分累计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月考核总分。

第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每日考核基础分为10分,其中遵规守纪3分、教育矫治2.5分、生活卫生1.5分、生产劳动3分。

考核计分实行日记载、周讲评、月小结审定。

第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表现较好的应给予奖分,但月累计奖分不得超过30分。

第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应予以扣分,每天所扣分数从相应的日基础分中减除,直至该项基础分为零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一般违纪行为的应给予罚分,同时扣除违纪行为发生之日相应的日基础分。罚分从月考核总分中扣除,月总分为负的计零分。

第十一条 每月的计分按三十天计算。当月不足三十天的,所缺天数的基础分应计入当月考核累计总分;当月为三十一天的,第三十一天的基础分不计入当月累计考核总分,所得的奖分应计入当月累计考核总分,第三十一天所予以的扣分、罚分应从当月累计考核总分中减扣。

第十二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期间,每日基础分计满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逾期未归的,逾期未归期间的日基础分计零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探视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可视情节,给予扣分、罚分。

第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无生产任务、节假日休等原因不参加生产劳动或教育学习的,生产劳动或教育矫治基础分计满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因病、伤、残不能参加教育学习、劳动期间,教育矫治或生产劳动分计满分,但因故意致病或因自身过错致伤不能参加教育学习、生产劳动的,其教育矫治或生产劳动分计零分。

第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所外就医、住院治疗期间,基础分计满分。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在所外就医、住院治疗期间,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应按相应规定予以扣、罚考核分或罚诊断评估分。

第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违纪行为被实施隔离管理或单独管理的,隔离管理或单独管理期间的基础分计零分。

第十六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转所的,其在转出所的原有考核积分继续有效。

第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提出复核、申诉或控告的,不影响其考核得分。

第三章考核计分标准

(二)尊重工作人员,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教育;

(三)严格遵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纪律要求,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讲究文明礼貌,与他人文明交往;

(五)行为养成规范。

第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达到下列各项要求的,可以得到教育矫治部分的日基础分:

(一)学习态度端正,按要求参加各项文体教育矫治活动;

(二)遵守学习纪律,尊重授课教师;

(三)按时完成作业,考试考核成绩合格;

(四)按要求接受戒毒教育矫治。

第二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达到下列各项要求的,可以得到生活卫生部分的日基础分:

(一)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遵守日常生活规范;

(二)爱护公共卫生,遵守环境管理规范;

(三)个人卫生、内务卫生达到标准;

(四)遵守日常生活行为准则,仪表大方、衣着整洁。

第二十一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达到下列各项要求的,可以得到生产劳动部分的日基础分:

(一)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劳动态度端正;

(二)能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规定;

(三)按时参加生产劳动,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四)爱护生产设施和劳动工具。

第二十二条 对表现较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奖分情形及奖分的标准按照本办法附件一执行。

第二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予以扣分,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应予以罚分;扣、罚分的情形及扣分的标准按照本办法附件二执行。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计分考核应遵循下列程序和权限:

(三)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次奖、罚5分以上的,由大(中) 队提出建议,报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部门审批。

大(中)队应将每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扣分、奖分、罚分的情况报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扣分、奖分、罚分,应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本人签名确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拒绝签名的,由经办人注明情况。

第二十六条 考核得分应每月在本大(中)队公布。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因检举揭发等情节奖分不宜公开的,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签名确认后存入档案,不予公示。

第二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可在宣布之日起3日内,向大(中)队申请复核;大(中)队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大(中)队处理意见不服的,可向强制隔离戒毒所申请复议;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其本人。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计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及其亲属对考核计分工作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九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每半年内对大(中)队考核计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大(中)队应每月对本队考核计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第三十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或大(中)队发现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计分有错误的,应及时予以纠正,并以书面形式,向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宣布。

第三十一条 在考核计分工作中,因弄虚作假或工作失职导致考核发生重大失误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对失误予以纠正。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考核计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特别规定。

列入本办法的二个附件与本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一)附件一: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奖分细则;

(二)附件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扣罚分细则。

第三十三条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省戒毒管理局备案。

第三十四条 未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考核计分,参照本办法执行,受奖分的比例和幅度应高于成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中的“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戒毒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奖分细则

第一条 检举揭发隐瞒真实身份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经查证属实的,奖1-5。

第二条 能主动向民-警反映其他戒毒人员的异常状况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奖1-5。

第三条 民管人员、组长等负有岗位责任的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责任的,较好完成任务的,奖1-5分。

第四条 制止他人一般违纪行为的,奖1-5。

第五条 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即时报告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发生的,奖1-5分。

第六条 遭受他人打骂时,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处置的,奖1-2分。

第七条 爱护公物,厉行节约的,奖1-2分。

第八条 乐于助人,帮助他人有明显成效,奖1-3分。

第九条 拾金不昧,奖1-3分。

第十条 所在班组、寝室在每月考核中获优胜的,奖1-3。

第十一条 在体能训练、心理康复训练中,一贯表现较好的,奖1-3分。

第十二条 积极主动参加各项教育矫治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的,奖1-3分。

第十三条 参加宣传、演讲或现身说法,表现积极的,每次奖1-3分。

第十四条 帮助其他戒毒人员转化思想、安心戒毒治疗的、奖1-3分。

第十五条 在协助控制或者转化重点人员活动中起到一定作用的,奖1-3分。

第十六条 积极撰稿、投稿被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报、广播等采用的,每篇奖1-3分。

第十七条 参加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的`各种文娱体育及其他竞赛活动取得较好成绩的,1-3分。

第十八条 积极维护公共卫生且个人卫生一贯良好的,奖1-2分。

第十九条 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奖1-2分。

第二十条 生产劳动积极,服从安排,能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奖1-5分。

第二十一条 有其他较好表现的,根据情况奖1-5分。

附件二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核扣罚分细则

第一章遵规守纪方面

第一条 不能正确认识强制隔离戒毒,不承认吸毒违法,拒不承认自己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份的,扣1-3。

第三条 擅自离开规定的活动范围,情节轻微的,扣0.5-3分。

第四条 违反队列、集会、讲评等集体活动纪律的,扣0.5-2分。

第五条 擅自与外来人员接触,收受或索要财物,情节轻微的,扣1-2分。

第六条 携带、私藏、传递违禁物品的,情节或后果较轻的,扣1-2分。

第七条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使用明火或在禁烟区吸烟,情节或后果较轻的,扣0.5-2分。

第八条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情节轻微的,扣1-2分。

第九条 违反违反探访、通讯、通信、就医、购物规定的,扣0.5-1分。

第十条 不按规定着装或佩带胸牌的,扣0.5-1分。

第十一条 进入工作人员办公室不喊报告,擅自进入的,扣0.5-1分。

第十二条 辱骂、戏弄他人或无事生非,情节轻微的,扣0.5-2分。

第十三条 遇有来宾、领导、工作人员到来时不讲究礼节礼貌或路上遇见不主动靠边让路的,扣0.5-1分。

第十四条 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的,扣1-3分。

第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本章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1-9分的罚分。

第二章教育矫治方面

第十六条 不按规定参加各种学习,或迟到、早退的,扣1-2.5分。

第十七条 违反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影响课堂秩序,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2.5分。

第十八条 不按时完成作业,加学习训练不认真的,扣1-2分。

第十九条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试考核的,扣1-2.5分。

第二十条 考试作弊或者故意交白卷、考试不及格的;扣1-2.5分。

第二十一条 未按时完成作业或其它学习任务的,扣0.5-2分。

第二十二条 传阅、阅读、收藏淫秽物品,传抄非法宣传品或传播封建迷信、淫-乱思想的,扣0.5-2.5分。

第二十三条 有违反教育学习规定的其他轻微违纪行为,扣0.5-2.5分

第二十四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本章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1-7.5分的罚分。

第三章生活卫生方面

第二十五条 个人卫生不整洁,内务卫生整理不规范或责任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扣0.5-1.5分。

第二十六条 违反规定乱摆放物品,或乱写乱画,影响公共卫生、公共环境的,扣0.5-1分。

第二十七条 浪费粮食、水、电等物资或能源的,扣0.5-1.5分。

第二十八条 不遵守就餐纪律,就餐时敲击餐具、嬉闹、饭后不按规定清洗餐具或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扣1分。

第二十九条 私设小灶、私烧食物、伙吃伙喝或擅自合伙聚餐的,扣1分。

第三十条 违反就诊、住院或药品管理使用制度,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接受治疗或私藏、浪费药品的,扣0.5-1.5分。

第三十一条 私自改变统一服装式样、颜色、标记或在服装上乱涂乱画的,扣0.5-1.5分。

第三十二条 违反作息制度,就寝时间内喧哗、随意走动、不按规定回到指定位置、不按规定方位就寝,私自调换铺位,拼铺、裸睡,或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的,扣0.5-1.5分。

第三十三条 违反食堂刀具管理制度的,扣0.5-1.5分。

第三十四条 其他违反生活卫生规范行为,情节较轻的,扣0.5-1.5分。

第三十五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本章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1-4.5分的罚分。

第四章生产劳动方面

第三十六条 发现生产事故隐患,不及时报告的,扣1-3分。

第三十七条 不按时参加生产劳动、提前停止生产劳动、不按规定时间进行生产劳动,情节轻微的,扣1-3分。

第三十八条 违规使用电器、消防设施、劳动工具,违规操作生产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3分。

第三十九条 不按照生产质量要求从事生产,情节轻微的,扣1-3分。

第四十条 消极怠工、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情节较轻的,扣1-3分。

第四十一条 故意浪费或故意丢失生产原材料,情节较轻的,扣1-3分。

第四十二条 不按规定保养、维修设备,致使生产设备带病作业的,扣1-3分。

第四十三条 劳动生产中有随意走动、喧哗、睡觉等违反车间管理制度的,扣1-3分。

第四十四条 违反工具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扣1-3分。

第四十五条 擅自把生产原材料或产品带离规定区域的,扣1-3分。

第四十六条 丢弃、私藏、馈赠、买卖、偷拿劳动产品,情节较轻的,扣1-3分。

第四十七条 有其他违反劳动管理制度,情节较轻的,扣1-3分。

第四十八条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有本章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或后果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1-9分的罚分。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二

毒品是社会的一大痛点,对社会和个人都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因此,戒毒是当前社会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刻苦努力,许多有毒瘾的人已经成功戒毒。他们的经历不仅让人们意识到毒品危害的严重性,也为其他想要戒毒的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第二段:戒毒的艰辛。

戒毒是一场残酷的抗争,毒品的侵害让人们身心俱疲。在戒毒期间,戒毒人员需要承受身体的痛苦和心理上的折磨。嘴里总是有口渴得不能自已的感觉和各种各样的堵,心里总是有焦虑、不安和害怕等负面情绪。但是,他们不断地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自己的决心和毅力,在这样的抗争中不断成长和进步。

第三段:社会帮助的重要性。

戒毒人员需要得到社会的大力帮助,以便克服毒品侵害带来的身心双重折磨。社会有义务提供戒毒人员所需的心理和实质的支持,他们也需要更多渠道和平台来获得关注和帮助。支持戒毒人员重建自信心,增强他们的自我肯定和自我价值,这是戒毒成功的关键。

第四段:戒毒过程中的收获。

在戒毒的过程中,戒毒人员从最深层次了解了对健康和生命的珍视。他们学会了更好的沟通和表达方式,建立了自信并增强了自我控制能力。通过各种方式,他们体验到在生命的后半段还有很多机会和美好的体验。

第五段:戒毒的价值。

在戒毒的过程中,戒毒人员对人生的真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意识到戒毒带来的幸福与一直沉迷在毒品中的悲惨生活相比是何等珍贵。他们也意识到毒品违法所带来的罪恶和后果。戒毒不仅是对个人的救赎,更是推进人性进步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

总结:

戒毒人员的心得体会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他们的经历让我们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和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为其他想要戒毒的人提供了实用的参考和启示。戒毒不仅是个人所需要的救赎,更是社会治理的必要手段。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三

作为社会中一部分最脆弱的群体,戒毒人员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和心理压力。为了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并摆脱毒瘾,各地设立了戒毒所,并且开设了各种课堂,为戒毒人员提供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我作为一名社会工作者,有幸参与到戒毒人员课堂的教育工作中,以下将分享我在课堂上与戒毒人员相处的心得体会。

首先,树立尊重和理解的心态是与戒毒人员相处的基础。作为社会工作者,我们要始终将戒毒人员视作需要帮助的群体,而不是仅仅以“毒瘾者”标签去看待他们。在与戒毒人员交流时,我时刻保持着尊重和理解,对他们的言行举止给予耐心和包容。尊重的态度能够让戒毒人员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尊严,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对戒毒的决心产生更大的力量。

其次,启发戒毒人员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的能力是课堂教育的重要任务之一。在课堂上,我经常与戒毒人员交流,通过鼓励他们分享自己的故事和反思过去的错误,激发他们对自身问题的意识。同时,我鼓励他们积极评价自己的优点和改进的方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自我认知。这种自我认知不仅能够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绪和行为,也能够促进他们更好地适应戒毒过程,并为未来的生活做好准备。

此外,培养戒毒人员的职业技能能够提高其就业和自立能力,从而减少再次沉迷毒品的可能。在课堂上,我组织了许多职业技能的培训活动,包括电脑操作、手工艺制作、烹饪等。通过这些培训,戒毒人员可以学到实用的技能,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同时,他们通过学习、努力和实践,能够重新找到生活的目标和方向,减少对毒品的依赖。

另外,参加体育活动可以帮助戒毒人员调节情绪,提高身体素质。在课堂中,我积极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如篮球、足球、跑步等。体育活动不仅能够帮助他们释放压力,调节情绪,还能提高他们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身体素质。通过体育锻炼,戒毒人员能够逐渐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从而更好地融入社会。

最后,心理支持和心理辅导是戒毒人员课堂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课堂上,我注重与戒毒人员进行心理交流,倾听他们的内心感受,并提供积极的支持和鼓励。通过对心理压力的释放和情绪管理的培训,戒毒人员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中的挫折和困难。心理辅导的作用不仅能够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地恢复自己的心理健康,也能够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和坚持未来的戒毒生活。

总之,戒毒人员课堂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戒毒人员重新树立自信,提升职业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并提供心理支持。通过与戒毒人员的交流和开展各类课堂活动,我得到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只有从尊重、理解和关爱的角度去对待戒毒人员,才能够更好地帮助他们摆脱毒瘾,重返社会,重新获得生活的希望和幸福。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四

第一段:引言(字数:200字)。

戒毒人员课堂是戒毒人员向往的一处净土,也是他们走向康复之路的第一步。我曾作为一名戒毒人员参加了这样一门课程,而且收获颇丰。从加入戒毒人员课堂开始,我逐渐体会到了其中的真谛,收获了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改变心态(字数:200字)。

戒毒人员课堂不仅仅是一堂知识的课程,更是一所心里疗养院。在这里,我明白了要想成功戒毒,首先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过去的错误只是人生中的一部分,我们不能被过去的过错所拖累。课堂中,每位戒毒人员得到了充分的鼓励和支持,同时也学到了调整心态的方法。正确认识自己的过错,接受自己的现状,我们可以从头再来,去追求更好的生活。

第三段:学习自律(字数:200字)。

在戒毒人员课堂中,我们学习到了自律的重要性。自律是戒毒康复的基石,只有掌控好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才能避免再次陷入毒瘾的泥沼。课堂上,老师们讲解了戒毒人员应该遵守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教导我们如何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通过每日的自我反省和课堂上的互动讨论,我们逐渐培养了自律的能力,明确了未来的目标,并承诺要为这些目标而努力。

第四段:互助合作(字数:200字)。

戒毒人员课堂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互助合作。在课堂上,我深深地体会到了集体的力量。每个人的经历和思考都不尽相同,但我们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和挑战。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我们互相支持、互相鼓励。在课堂上,我结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我们共同经历着戒毒的挑战,彼此成为了坚实的后盾。互助合作让我更有勇气去迎接未来的挑战,并坚信自己能够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梦想。

第五段:未来展望(字数:200字)。

通过戒毒人员课堂的学习,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我意识到戒毒康复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持久的努力和坚定的决心。然而,我相信只要我保持自律,与他人互助合作,我一定能够走上康复之路。参加戒毒人员课堂不仅是为了摆脱毒瘾,更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新生活和新梦想。我希望将来能够用自己的经历和心得,帮助更多的人摆脱毒品的侵害,重新走向人生的阳光大道。

总结(字数:100字)。

参加戒毒人员课堂是我人生中宝贵的经历,我从中学到了改变心态、学习自律、互助合作的重要性。课堂不仅仅是一次知识的获取,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在这里,我重拾自信,找到了前进的力量。通过坚持努力,我相信自己能够战胜困难,走上康复之路,实现自己的新梦想。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五

吸毒并非一件好事情,因为它除了伤害身体外还伤害了精神,从而使人的生活变得痛苦。许多人开始意识到吸毒的危害,选择戒毒。在戒毒这条艰难的路上,每个戒毒者都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和体会。在这篇文章里,我想和大家分享我戒毒的历程以及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戒毒历程。

我开始吸毒是因为被身边的人诱导,由于没有正确认知到毒品的危害,我开始逐渐沉迷进去。吸毒让我的生活变得颠倒,甚至有时让我丧失理智,对身边的人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后来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问题严重性,决定戒毒。在戒毒的过程中,我第一件做的事就是要把身边的人远离,这是戒毒成功的关键。

在戒毒的过程中,我意识到重要的是要寻求帮助,因为戒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就像我一样,许多人在戒毒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心理上的挣扎和困惑。这些时候,我们需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同时,心态也很重要。我们不能为了别人而戒毒,戒毒成功的初衷必须是自我拯救。许多人戒毒失败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他们为了别人而开始戒毒,而不是为了自己。

第四段:面对诱惑。

面对诸如喝酒聚会等旧习惯的诱惑,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当我们真正愿意远离毒瘤的时候,我们必须要坚强。我们必须找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去寻找新的刺激并让自己更加健康。我们还必须对自己的生活产生类似于新陈代谢一样的改变,例如更加乐观,从而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加强大。

第五段:回顾总结。

从戒毒开始到现在,我认为在艰难的旅途中,最有收获的就是对自己的了解。我想说,戒毒不仅仅是治疗你的身体,还包括治疗你内心的深度创伤。因此,要做到完全戒毒,我们还需要去寻找内心的灵魂,从而让自己做出真正的改变。所以,戒毒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但它也可以让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有更深度的思考。让我们一起坚持,迈向更健康的生活。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六

第一段:新年的钟声中,戒毒人员迎来了新的希望和挑战。作为一个戒毒人员,我们深知毒品对我们所造成的伤害和对我们未来的限制。然而,经过努力和坚持,我们相信自己可以摆脱毒品的困扰,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第二段:回顾过去一年的经历,我们真切地感受到戒毒过程中的不易。在戒毒的道路上,我们经历了身心的煎熬和挣扎,面对自己曾经的错误和不良行为没有退缩。它们成为我们重新选择的动力和坚守初心的勇气。我们知道,戒毒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但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始终踏实前行,我们就一定能够成功戒除毒瘾,重拾新生。

第三段:在戒毒过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了生活的重要与美好。在毒品的迷幻世界中,我们迷失了自我,也错过了很多珍贵的人与事。然而,当我们逐渐恢复清醒时,我们才发现原来生活中的细节和人与人之间的真诚相待是如此珍贵和令人感动。我们逐渐重拾了对家人、朋友和社会的爱与责任,悔过自新,以实际行动证明自己在戒毒的道路上已经不再迷失。

第四段:迎接新年的到来,我们将会制定自己的新目标和计划,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生活和工作中。我们要凭借自身的毅力和决心,用努力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和生活状况,为自己的家庭、社会、国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们要用实际行动去证明自己已经改变,同时也要用自己的经历去帮助那些正走过戒毒之路的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鼓励。

第五段:新年的希望和挑战已经摆在我们面前,我们深信只要我们不抛弃、不放弃,相信自己,戒毒人员终将迎来胜利的曙光。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当下,用平凡的生活去书写精彩的人生。让我们携手努力,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积极的态度,共同走向光明的未来!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七

戒毒是一场激烈的内心斗争,每个戒毒人员都经历了身心的煎熬和挣扎。然而,只要他们坚定决心,正确对待戒毒过程中的挫折和困难,他们就能够战胜毒品,走上正常的人生轨道。在戒毒过程中,他们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为自己的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段:戒毒的决心与信念。

首先,一个人戒毒的第一步是有坚定的决心和强烈的信念。毒品是一种对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危害的毒魔,只有戒毒人员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并愿意为之付诸行动,才能够顺利实现戒毒目标。在过程中,他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为什么要戒毒,有时候会感到寂寞和孤独,但只要保持坚定,则会在戒毒道路上渐渐前行。

第三段:戒毒的重建生活。

其次,戒毒人员需要重新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毒瘾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通过努力与时间来打破。他们要积极参加戒毒康复活动,与康复师和其他戒毒人员交流和互助,共同激励彼此。同时,他们要调整自己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饮食规律,定期锻炼身体,培养兴趣爱好,以防止空虚的心灵被毒品填充。

第四段:戒毒的职业发展。

再次,戒毒人员还要为自己的职业发展做出规划。毒品的滥用会严重影响一个人的职业生涯,导致失业、无法找到工作等问题。因此,戒毒人员要通过学习与实践,提升自己的技能和专业能力,争取摆脱从前的阴影,重新开启职业发展的大门。同时,他们要保持积极的态度,不断追求进步,并抓住每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的能力与价值。

第五段:戒毒的人际关系。

最后,戒毒人员需要重建与家人和社会的良好关系。毒品会破坏家庭和谐,并使得戒毒人员与社会渐行渐远。在戒毒过程中,他们要积极与家人进行沟通,解释自己的选择与决心,争取到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他们也要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重塑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并重拾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感。

结尾:戒毒并非易事,然而,这段经历给我们带来了更深刻的体会和感悟。通过坚定的决心、正确的信念、积极的行动和与他人的合作,戒毒人员成功地摆脱了毒品的枷锁,走上了健康、充实的人生道路。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只要心存希望,付出努力,再大的困难都能够战胜。希望这些心得体会能够给其他想要戒毒的人一些启示和帮助,让他们找到戒毒的正确方向,重拾人生的美好。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八

第一段:引言和背景介绍(200字)。

戒毒人员管理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涉及到社会、心理和身体等多个方面的问题。作为一名从事戒毒工作多年的管理者,我深切体会到戒毒人员在治疗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困惑。通过不断总结和学习,我逐渐积累了一些管理心得体会,希望能与更多的人分享,为戒毒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一些思路和方法。本文将从个人情感管理、心理疏导、社交能力培养、身心锻炼和公益参与等五个方面展开谈论。

第二段:个人情感管理(200字)。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内心斗争和情感波动。作为管理者,我们首先要重视个人情感管理的重要性。首先,要建立起相互信任和理解的关系,通过对戒毒人员的情感倾听和情感引导,帮助他们逐渐重建信任与自尊。其次,注重与家属的沟通,为戒毒人员在家庭环境中提供更好的支持。最后,要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帮助戒毒人员解决内心的矛盾和困惑,重建积极的自我认知。

第三段:心理疏导(200字)。

戒毒人员常常伴随着自卑、焦虑、沮丧等负面情绪,而这些情绪可能会导致他们产生再次滑入毒瘾的念头。因此,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是非常关键的。作为管理者,我们要与戒毒人员建立积极的沟通渠道,通过倾听和理解,帮助他们释放内心的压力,并在遇到困难时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要注重戒毒人员心理健康的培养,鼓励他们学习放松技巧,如冥想和呼吸法,以有效应对内心的负面情绪。

第四段:社交能力培养(200字)。

戒毒人员在戒毒后需要重新融入社会,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而社交能力的培养则成为一项重要任务。作为管理者,我们要推动戒毒人员积极参与社交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等,以提升他们的社交能力和自信心。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开展团队合作和角色扮演等活动,帮助戒毒人员培养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环境。

第五段:身心锻炼和公益参与(200字)。

身心锻炼和公益参与是戒毒人员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在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中,我们可以引导他们进行适量的体育运动,如慢跑、瑜伽等,以促进身体健康和释放心理压力。同时,鼓励戒毒人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如义务劳动、环境保护等,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归属感。这些锻炼和参与不仅可以帮助戒毒人员更好地调节身心状态,也有助于他们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

结尾段:总结感悟(200字)。

通过多年的戒毒人员管理工作,我逐渐认识到戒毒工作是一项需要耐心和爱心的事业。戒毒人员管理要从情感管理、心理疏导、社交能力培养、身心锻炼和公益参与等多个方面入手,注重个体的需求和特点,真正关心和帮助他们重建自信和价值观。同时,也需要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寻求更科学和有效的管理方法,为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出贡献。希望我的心得体会可以对其他从事类似工作的人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共同促进戒毒事业的健康发展。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九

戒毒是一项漫长而艰难的过程,需要戒毒人员的努力和决心才能够成功。在这个过程中,戒毒人员必须要经历种种艰辛和挑战,而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不仅需要克服毒瘾的困扰,更需要改变自己的思维和行为模式。在我和其他戒毒的朋友们身上,我们都有着一些心得和体会,我们希望可以与大家分享这些经验,以帮助更多的人摆脱毒瘾,重拾健康和幸福。

第二段:坚定的决心是成功的起点。

获得戒毒的成功,自始至终都需要坚定的决心来支撑。毒瘾的折磨不仅仅是在身体上,更是在精神上。因此,戒毒人员必须拥有足够的信念和决心来克服毒瘾带来的不适感,才能够迈向成功的道路。

在我的经历中,我发现只有当我真正下定决心,不再向毒品低头的时候,我才有了戒毒的希望。通过坚定的意志力和对未来的美好期许,我成功地摆脱了毒品的吸引,重新拥有了健康的生活。

第三段:积极面对挑战和困难。

戒毒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反复跌倒总在所难免”,因为毒品很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性,使戒毒的过程变得困难重重。在这个过程中,一定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挑战和困难。

在我戒毒的过程中,我经历了很多次的失败和挫折,但我从来不会放弃。相反,我积极创造机会,学会如何面对挑战和困难,找到自己的盲点,并不断改进自己,让自己变得越来越适应这个全新的生活。

第四段:找到正确的支持和帮助。

在戒毒的过程中,找到正确的支持和帮助是至关重要的。毒品成瘾往往会让人感觉孤独和失落,但是,如果能够得到正确的支持和帮助,就能够让戒毒过程变得更加容易和有意义。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在戒毒过程中得到了正确的支持和帮助。我在一个很好的社区里重新融入了生活,并得到了一些真正的朋友。我还参加了一些有价值的课程,提高自己的认知和技能,从而更好地适应未来的生活。这些经验让我感到很受鼓舞,而且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第五段:结语。

戒毒过程虽然充满了艰辛和挑战,但决心、积极的态度、寻求正确的支持和帮助是戒毒成功的关键。总之,在整个过程中,我们必须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意志力的坚定,不断前进。最后,我希望我的经历可以给那些正在戒毒的人们提供一些启示和鼓励,帮助他们度过这个困难的时期,走向健康、幸福和成功的人生。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

在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街道的禁毒工作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针,认真贯彻“提高认识,教育为先,严厉打击,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落实各项禁毒责任,以狠抓预防教育、建立健全禁毒工作体制为重点,全面推进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努力促进我街道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20--年度塘尾街道禁毒工作计划》,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禁毒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针,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禁毒委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平安吴川”建设和“无毒(村)居”创建目标,不断完善禁毒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综合治理毒品问题,确保实现“无毒街道”目标。

二、严厉打击各类毒品和犯罪活动。

街道禁毒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的娱乐场所、旅馆等娱乐服务行业进行学习培训禁毒知识和法律法规,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检查,严防毒品流入本辖区。认真排查外来涉毒人员。

三、加强禁毒队伍的建设。

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作用,重点做好各单位和派出所禁毒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对禁毒专职社工和民警的培训学习、提高禁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基本素质。

四、不断加强禁毒情报信息建设。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要切实将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日常宣传工作的内容,尤其是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员工的禁毒宣教工作;要落实禁毒宣教工作通讯员,确定相关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将单位的相关重大行动及禁毒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资料,并及时上报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不断提高禁毒宣教工作效果。

五、深化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把宣传引导和预防教育作为重点来抓,把《禁毒法》纳入普法教育的重点内容,要以社区为重点,以“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不让毒品进街道”、“不让毒品进社区”、“不让毒品进我家”、“不让毒品进校园”等活动为载体,扎实推动《禁毒法》宣传“六进”活动。要在“6.3”虎门销烟纪念日至“6.26”国际禁毒日期间,集中开展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掀起宣传高潮。

六、完善机制、不断推动禁毒工作。

认真落实《禁毒法》规定的工作模式,开展专项督导。抓好社区戒毒组织机构,做好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工作,做好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教工作,认真组织各部门戒毒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禁毒办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秩序,严格按照禁毒人员相关工作职责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加大对吸毒人员的管控和收戒治疗力度。

七、依法推进禁毒工作的持续发展。

按照“街道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认真落实禁毒工作的四项制度。

1、深化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教工作。

2、不定期对社区戒毒和康复人员进行突击式尿液检测,及时发现问题。

3、严格落实对戒毒出所人员和康复吸毒人员就业安置、职业培训、低保、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等三项政策,切实帮助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八、创建无毒(村)居工作。

按照市禁毒办的要求,进一步开展无毒(村)居创建工作,力争各项创建内容符合标准,为塘尾的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平安和谐的环境。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一

8月27日——31日,省厅在北京大学举办第二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作为其中一员,自己倍感荣幸,倍加珍惜。5天的集中学习,内容丰富,安排紧凑,使自己获取了大量的信息和丰富的知识,拓宽了思路,开阔了视野,更新了观念,增进了友谊。在此,非常感谢省厅局为我们安排的宝贵机会,也非常感谢教授们精彩纷呈的授课和班委们热情周到的服务。学习归来,自感受益匪浅、收获颇多。

5天时间里,我们在红湖岸边的考古教室里先后聆听了10位专家教授的讲座,内容涉及领导艺术、心理健康、法学知识、国际形势、儒家思想、处突应对等。课堂之外,利用早晚和路途时间,我们浏览了未名湖、博雅塔、体育场、古树林、各院系等,领略了北大燕园的山水意境之美、历史文化之美、随意自然之美、包容祥和之美,博大精深之美,这里一苗一木都是美景、一房一物都是文化。在京期间,我们每天学习生活在紧张、充实、清新、愉悦的环境和氛围中,时时能感到机会的珍贵和时间的宝贵,总是在不知不觉间,就度过了每堂课、走过了每一天,心中一直在奢望着能多听一小时,多待一两天该有多好,回归现实,我想,这也许就是北大讲座的魅力之所在吧。课堂课下,通过听、看、记、思、议,进一步了解了社会、把握了形势、学到了知识,增长了见识。我认为主要心得有以下几点:

一是北大精神值得学。五天时间,通过耳闻目睹,自己感受最深的,是北大师生身上普遍体现出的一种精神,一种兼容并包、笃行示范的精神,一种勤奋严谨、博学明辨的精神,一种爱国忧民、追求进步的精神。一种求实创新、少说多做的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赋予北大人很强的爱国热情、民族气节、进取精神、担当意识,让北大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中心和“五四”运动的策源地、中国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和民主科学思想的发祥地,正是这种精神,让北大培育了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元培、鲁迅、胡适、马寅初等一批杰出的政治家、教育家,并在此留下的深深的足迹,正是这种精神,炼就了北大师生们“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学术理念、“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为民族的振兴、国家发展、社会进步做出的不可替代的贡献。教授们讲,当今时代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也是一个精神信仰正在逐渐缺失的时代。我想,北大精神也许就是治疗社会百病的一剂良药,当然也是我们最应学最有用的东西之一。

二是每课收获都很多。专家教授的授课时间是短暂的,授课的内容也是有限的。但是,他们在不经意中阐述的一些思想、观点,却值得我们仔细去感悟。就犹如面前一桌丰盛的大餐,不容我们去仔细品尝每一道菜品,只好到餐后再去回味。每位老师课前准备很精心也很充分,内容贴近实际,语言通俗易懂,大多内涵丰富、妙语连篇、诙谐幽默,课堂气氛非常活跃。韩菁教授入情入理的心理分析、活泼乐呵的语言风格,辛青峰教授诙谐幽默的精彩讲授、惟妙惟肖的肢体语言,周旺生教授丝丝入扣的推理判断、博大精深的学术思想,杨立华教授严谨求实的教学风格、旁征博引的教学方法;张辛教授亲和谦逊的大家风范、独到精辟的观点见解……,无时不刻在感染着我们的情绪,吸引着我们的眼球,启迪着我们的思维,引发着我们的共鸣。自己感觉每课都好象打开了一扇或多扇心窗,有种豁然开朗、眼明心亮之感,听讲之余不时写着笔记和感悟,在心里也不时有种激情澎湃之感,不论老师讲哪门课,自己都会联想很多而且感觉收获也很多,甚至会有一种急切在工作生活中付诸实践的欲望,我想这不仅是知识增加了信心和期望,可能也是一种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或者成就感所趋使。

三是课堂所学有所悟。教授们深邃的思想、精辟的见解、生动的教学,时常在感染和启发着我们每一名学员。培训课程安排了《领导智慧和压力管理》《语言艺术与沟通协调》《组织绩效与卓越执行力》《道·礼与和谐》《儒家精神与现代生活》《以人为本的领导科学》等,分别从认知水平、人格完善、心理和谐、为人处事等方面讲述了相关知识。通过所学,工作生活中经常纠结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得到了专家的诠释和点拨,自感不仅收获了知识、观念,更为重要的是得到了思维的启迪、理念的更新、视野的开阔和精神的升华。更多的精神和内涵,则需要我们今后去感悟、思考和探索。自己在内心深处感悟到,今后工作生活中要坚持做人与为政、修身与立德相统一,提升精神境界,培养高尚情操,以平和的心态对人对事,以豁达的胸怀处理得失,以奉献的精神服务社会,不为浮名所累、不为私利所缚、不为权欲所惑,力争在各方面都能做一名身心和谐并公众所认可的人。

目前场所工作正处在管教主体转型期和适用法律更新期,如何应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如何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首要标准”。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要务。作为所级领导干部,我们深知这次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也深知厅局党委的良苦用心和深切期望。学习归来,如何立足自身岗位,发挥积极作用,我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勤奋学习,争当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代表。要善于思考,积累经验,以本次学习取经为起点,不断加强知识储备,自觉向书本求知,向他人学习,不做得过且过的庸人,争做业务精良的能人。充分运用北大所学知识,研究工作中的问题,解决好戒毒工作面临的问题、干部思想和心理存在的问题、场所发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自己本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要创新观念,勇于探索。学习“北大精神”,站在发展的角度和时代的前沿,以新的视觉认政情、懂所情、知人情,以新的理念指导工作,坚决克服无所谓和无所为的思想。工作中要做到知实情、说实话、鼓实劲、想实招、重实干、求实效。在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前,要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扎扎实实地做实事、办好事。

二要加强修养,争当艰苦奋斗、勤政廉洁的模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筑牢思想防线。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作为所级领导干部,要把住大节,管住小节,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要本着对组织、群众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健康成长,安全着陆;要减少应酬活动,大兴埋头苦干之风。我们要把旺盛的精力用在工作上,扑下身子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在工作中寻找乐趣,体会充实的滋味,成功的喜悦;要培养健康的个人爱好,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身为场所领导,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有可能在一定范围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因而我们要谨慎选择个人兴趣,养成有利于工作的爱好,有利于自身健康成长的爱好。要爱好读书、看报,拓宽视野、提高素质;要爱好文化,陶冶情操,净化心灵;要爱好挑战困难,磨练意志,提高能力;要爱好运动,增强体质,鼓足干劲。总之,要养成积极进取的生活爱好,树立健康文明的作风形象。

三要顾全大局,争当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模范。要维护团结,服从安排。切记北大老师所讲的“要有敬畏心、要懂情理法、要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等,既不越权管事,也不推卸应负的责任,履行程序不变通,执行制度不走样;要敢于碰硬,迎难而上。遇到挫折不能退避三舍、止步不前,遇到麻烦不能踢皮球、绕道走,要勇于到困难大和矛盾多的地方去,励练自己,增长才干;要干好本职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要敢想敢干,要有张太康所长经常提的“思想想第一、目标定第一、工作干第一”的工作追求,敢为人先,不甘落后,在单位或部门形成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竞争态势,借助“北大精神”,发扬“董农精神”,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要严于律己,争当组织力强、谦虚谨慎的模范。要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坚持虚心学习,在实践中接受考验,提高谋全局、干大事的能力。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认真处理各种事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经受起各种考验;要树立踏实稳重的形象。切忌急于求成,急功近利。要一步一个脚印,坚持一个时期一个重点,一个方面一个典型,一项工作一项工作抓起,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做起,既要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又不能错失机遇、裹脚不前。要懂得白彦教授所讲的“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道,渡河不如舟”的道理,戒骄戒躁,永不满足。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通过北大学习,不仅使我增加了知识储备,明确了努力方向,更让我认清了自身差距,深入思考了使命责任。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用心学习、细心思考、热心工作,用行动来回报组织的培养,用业绩来答谢领导的信任,用不懈的努力来争取更大的进步。

文档为doc格式。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二

引言:

戒毒是一项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对于戒毒人员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次机遇。在整个戒毒过程中,戒毒人员逐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学会调整心态和生活方式,逐步重建自己的人生。以下将结合自身经历和他人的分享,总结出一些戒毒人员心得体会。

第一段:坚定戒毒决心。

戒毒的第一步是坚定的戒毒决心。在戒毒人员的心得体会中,无一不提及到要有坚定的戒毒决心才能战胜毒品。很多人对毒品的依赖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一个持续的堕落过程。因此,戒毒人员应该真正认识到毒品给自己所带来的痛苦和危害,下定决心彻底戒除毒瘾。

第二段:借助心理疗法。

心理疗法在戒毒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尽管身体依赖毒品的解除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戒毒的过程主要是战胜心理的斗争。心理疗法能够帮助戒毒人员正视自己的问题,解决自身心理问题,并且学会正确地处理负面情绪。在戒毒人员的心得体会中,有的人通过与心理医生的沟通和交流,理解了自己的内心世界,进而找到摆脱毒瘾的力量;有的人通过参加心理辅导课程,学习到面对诱惑和挫折的正确心态。

第三段:改变生活方式。

戒毒过程中,改变生活方式是必不可少的。毒品成瘾者往往陷入固定的生活模式中,无法自拔。因此,戒毒人员需要进行全方位的生活方式改变。在戒毒的过程中,有人选择了改变朋友圈子,减少与使用者接触;有人选择了加入运动或者愉快的社交活动,以消耗过多的负能量。通过改变生活方式,戒毒人员能够更容易地适应没有毒品的生活,并且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

第四段:寻求家庭和社会的关爱。

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对于戒毒人员的康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戒毒人员的心得体会中,许多人都表达了家人和社会的支持对于戒毒过程的重要性。家人的理解和支持能给予戒毒人员很大的勇气和动力,社会的关爱能帮助戒毒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找到工作和生活的希望。因此,建立戒毒人员和家庭、社会的联系,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第五段:戒毒后的积极奔跑。

戒毒只是通向康复的起点,戒毒人员需要积极地面对自己的新生活。在戒毒人员的心得体会中,许多人都提到了戒毒后的积极奔跑。他们学习新的知识和技能,并且通过创业、工作和志愿者活动找到了自己的新方向和价值。在这个过程中,戒毒人员能够真正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并且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回报。

结语:

戒毒人员心得体会总结了一系列戒毒的经验和教训,对于后来者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通过坚定的戒毒决心、心理疗法的辅助、改变生活方式、寻求家庭和社会的关爱以及戒毒后的积极奔跑,戒毒人员能够战胜毒瘾,重建自己的人生,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笔者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够激励更多的人奋起抗毒的勇气,一同走向戒毒康复的道路。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三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入所。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毒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的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医疗。

第四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药品的,由具有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教育。

第五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

第五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以及戒毒成功人员协助开展教育工作。

第五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引导戒毒人员坦白、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戒毒人员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转递给侦查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证并反馈查证情况。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予以奖励,并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动员、劝导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出所后进入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积极联系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向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术、文化教育培训。

第七章康复。

第五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进行体能训练。一般情况下,每天进行不少于二小时的室外活动。

第五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康复训练。

第五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戒毒需要和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康复劳动时间每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小时。

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强迫戒毒人员参加劳动。

第六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劳动场所和康复劳动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开展有碍于安全管理和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项目。

第六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一)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二)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三)购置劳保用品;

(四)其他必要开支。

第八章出所。

第六十二条对需要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三条对外地戒毒人员,如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变更执行场所,将戒毒人员交付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第六十五条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监管场所、羁押场所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六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以下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

(一)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的;

(二)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的;

(三)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不被接收的;

(四)所外就医的;

(五)变更为社区戒毒的;

(六)脱逃或者请假出所不归的;

(七)脱逃被追回后在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的。

第六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妥善保管戒毒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副本、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结果文书、戒毒人员登记表、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病历、奖惩情况记录、办案机关或者律师询问记录、诊断评估结果、探访与请假出所记录、出所凭证等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产生的有关文书及图片。

戒毒人员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对外提供戒毒人员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对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吸毒成瘾人员,本级公安机关没有设立拘留所或者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代为执行。

第六十九条有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接收自愿戒毒人员。但应当建立专门的自愿戒毒区,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自愿戒毒的规定管理自愿戒毒人员。

对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等级化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本级。

第七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文书格式,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四

戒毒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任务,它不仅仅意味着解救一个人的生命,更意味着为一个家庭和整个社会创造了新的希望。在经历了多年的戒毒工作后,我深深地认识到,戒毒人员管理不仅仅是一项技术活,更是一门艺术。每一个戒毒人员都是独特的,他们的心理、生理和社会背景都不尽相同,因此,我们需要细心而又耐心地进行管理,以确保他们的戒毒之路能够走得更加稳定和成功。

第二段:建立信任与理解。

与戒毒人员进行交流和沟通是管理的第一步。在这个过程中,建立信任是关键。很多戒毒人员曾经经历过不幸和背叛,他们对外界抱有戒备心理。因此,我们需要通过真诚和耐心,让他们感受到我们的关心和真心帮助他们。只有建立了信任,才能够更好地理解戒毒人员的内心世界,从而针对其个人情况制定更加有效的戒毒方案。

第三段:个体化的戒毒计划。

在管理戒毒人员时,我们不能套用模板,而是应该根据每个人的需要和特点制定个体化的戒毒计划。每个戒毒人员都有不同的成瘾原因和诱因,他们的身体和心理状况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需要对每个戒毒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他们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只有理解了戒毒人员的个体差异,才能够有针对性地制定戒毒计划,从而提高戒毒的成功率。

第四段:全方位支持和关爱。

戒毒人员在戒毒过程中需要面临身体戒断和心理恢复等各种问题,需要全方位的支持和关爱。管理者应该为戒毒人员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医疗条件,确保他们的身体健康。此外,采取心理辅导和心理治疗等方式,帮助戒毒人员重建自信和人际关系,帮助他们走出心理困境。同时,也需要家庭和社会的支持和帮助,让戒毒人员感到温暖和关怀。

第五段:戒毒后的持续关注与帮助。

戒毒并不仅仅意味着戒除毒瘾,更重要的是戒除对毒品的依赖心理。戒毒人员脱离毒品后,仍然面临很多诱惑和挑战,管理者应该持续关注他们的戒毒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建立戒毒人员的回访与跟踪制度,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和戒毒状态,给予积极的反馈和鼓励。同时,加强戒毒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公众对毒品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为戒毒人员的重返社会创造一个支持和理解的环境。

总结:戒毒人员管理是一项有挑战性的任务,但只要我们关注细节,建立信任,制定个体化的戒毒计划,并以全方位的支持和关爱帮助戒毒人员,在他们戒毒之路上给予持续的关注和帮助,就能够帮助他们实现戒毒的愿望,让他们重获新生,并为他们赢得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五

戒毒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毅力和勇气。作为戒毒人员,我经历了许多考验和挑战,但我也从中汲取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并总结一些我在戒毒过程中学到的重要教训。

段二:坦诚面对问题。

戒毒的第一步是坦诚面对问题。在我开始戒毒的时候,我必须正视自己的成瘾问题,并且承认我需要帮助。这个过程远不是容易的,因为我必须面对自己多年来的错误和失败。但是一旦我决定改变,我就开始了戒毒旅程的第一步,收获了清醒的开始和新的希望。

段三:建立支持系统。

在戒毒的道路上,一个强大的支持系统是至关重要的。经历毒瘾的我们很容易陷入孤立和自卑的状态,因此我们需要找到那些支持我们的人。我非常幸运,有一位理解和愿意帮助我的家人和朋友。他们一直支持我,陪伴我度过难关,让我知道我并不孤单。同时,加入戒毒中心和参加康复小组也让我结识了许多有相似经历的人,我们互相鼓励和支持。正是这些支持系统,使我真正感受到了自己的改变和成长。

段四:戒毒后的自我管理。

虽然戒毒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但是戒毒后的自我管理同样重要。为了保持清醒和远离毒品,我必须对自己设定明确而可行的目标,并制定有效的计划来达到这些目标。我开始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比如规律的作息时间、健康的饮食和适度的锻炼。此外,我也通过寻找新的兴趣爱好和投入社区工作来填充我的空余时间,并保持积极的心态。我发现,当我把注意力放在积极的事物上时,抵抗诱惑和继续挑战变得更容易。

段五:回顾和展望。

戒毒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不断回顾和展望。回顾过去的错误和失败可以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辨别哪些是我改变需要注意的地方。展望未来,我知道戒毒只是一个开始,而不是结束。我将持续努力,不断成长和改善自己,为更好的明天而奋斗。

总结:在我的戒毒旅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教训。坦诚面对问题,建立支持系统,戒毒后的自我管理以及持续回顾和展望,都是实现成功戒毒的重要因素。我相信,只要我们真心愿意改变,并付出努力,我们都能战胜毒瘾,重返健康和正常的生活。所以,无论你处于何种戒毒阶段,相信自己,坚持下去,胜利就在前方。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六

1、认真履行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自觉接受社区戒毒工作小组的管理,遵守社区戒毒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与社区签订的戒毒协议。

2、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的管理和指导。

3、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宣传《禁毒法》,教育帮助同伴配合社区开展禁毒工作。

4、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戒毒情况。

5、主动接受社区戒毒检测。

6、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应遵守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相关规定。

1、社区戒毒人员应如实向领导小组提供个人身份和相关戒毒信息,不得编造提供虚假信息。

2、参加社区戒毒人员,必须按照社区戒毒协议的规定,第一年每两月进行一次尿检、第二年每季度进行一次尿检、第三年半年进行一次尿检,并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交尿检检测报告单。

3、社区戒毒人员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其报告内容应包括生理脱毒反应、心理状态、生活、就业工作情况、家庭关系、人际关系等。

4、因故变更社区戒毒地点或居住地,须提前15日书面报告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并将变更后的地址(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单元号)如实说明,以便顺利移交手续,未提书面报告的戒毒人员将口头告诫,告诫后仍不提供真实情况,且态度恶劣,社区戒毒工作小组依法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6、参加社区康复治疗(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人员每月必须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如实报告服药情况,并接受相应的戒毒检测。

7、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定期对社区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告之本人。

8、对不遵守且不服从管理者,社区戒毒监护工作小组将给予1—3次告诫,严重违反规定又拒不改正者,经派出所告诫2次以上的,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将报送强制隔离戒毒。

1、社区戒毒监护小组要根据社区戒毒人员情况进行检测分类,及时通知、督促社区戒毒人员开展中心、具有检测机构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

2、社区戒毒人员要自觉、主动、依法接受社区戒毒监护小组管理和监督。

3、社区戒毒人员要按照检测要求,按时完成第一年每2个月1次共6次检测,第二年每季度1次共4次检测,第三年每半年1次共2次检测。

4、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社区戒毒人员戒毒情况有质疑的,可要求社区戒毒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测,社区戒毒人员要积极配合,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5、社区戒毒人员因外出探亲、生病住院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检测的,应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提供延期进行检测的书面申请或说明。

6、社区戒毒人员拒不接受检测要求的,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应下达书面督检通知书,派出所可强制检测。三次不按要求进行检测的,报请公安机关进行强制隔离戒毒。

1、社区戒毒人员家属应履行公民应尽义务,积极参与国家、社会及社区禁毒工作。

2、戒毒人员家属是戒毒人员戒毒康复的监护人,必须主动承担戒毒、康复人员的主要监护工作,同时配合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其进行行为管理、思想教育、心理矫正和心理治疗。3、与社区签订监护戒毒协议书。

4、戒毒人员家属作为监护人,应积极密切配合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开展戒毒工作活动,保护其亲属的身心健康、人身安全,防止和阻止外界的不良行为影响对其亲属的诱惑。

5、戒毒人员家属应积极帮助提供亲属在社区戒毒的费用,积极支持参与社区药物维持治疗的康复治疗。

6、督促戒毒人员定期接受检测,定期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报告戒毒情况。

7、若发现戒毒人员有偷吸或复戒毒品的可疑现象,要立即给予制止,并及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对行迹可疑的陌生人与其正在戒毒的亲属接触要及时给予阻止,同时报告社区戒毒监护小组。

8、在戒毒人员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受到侵害或发生民事纠纷、刑事诉讼时可接受委托代理,进行诉讼。

9、戒毒人员家属应与社区戒毒监护小组工作人员保持经常性沟通,随时将戒毒人员的情况向社区戒毒监护小组汇报。

中共拉达乡党委。

拉达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七

随着社会的发展,毒品成为了威胁人们健康的一大隐患。为了帮助戒毒人员重新回归社会并重建自己的人生,各地纷纷开设了戒毒人员课堂。这些课堂不仅帮助戒毒人员了解毒品的危害,还提供各种技能培训和心理疏导。在参加戒毒人员课堂的过程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课堂对于我们的帮助和意义。

首先,戒毒人员课堂为我们提供了有效的毒品教育。在课堂上,我们通过听专业人员讲解,观看录像材料以及真实案例的分享,深刻地认识到了毒品对人体的危害。我们了解到毒品不仅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伤害,还会影响家庭、社会关系,甚至导致失去自由。这些知识对我们在毒品面前要有足够的警觉和防范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戒毒人员课堂提供了丰富的技能培训。在课堂中,我们学习了一系列的就业技能,如电脑技术、美容美发、烹饪等,使我们能够在戒毒后顺利就业,融入社会。这些技能培训不仅提高了我们的社会竞争力,还给予了我们重新开始的勇气和希望。通过学习这些技能,我们不再感到自卑和迷茫,而是充满了对未来的信心。

此外,戒毒人员课堂为我们提供了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在戒毒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而这些都容易引发我们的情绪问题。在课堂上,我们经常会有心理老师为我们解答疑惑,帮助我们调整心态。同时,我们也能够结识到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互相支持,共同度过戒毒的艰难时刻。这种情感的共鸣和支持对于我们戒毒人员来说是无比重要的,它给予了我们坚持下去的动力。

毫无疑问,戒毒人员课堂改变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课堂中,我们通过与他人的交流、分享、思考、反思,逐渐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和思维定势。我们学习到了正确的价值观,改变了我们对待他人和生活的态度。我们逐渐明白,只有戒除毒瘾并改变自身,才能真正获得幸福和成功。这种改变不仅影响到我们个人的命运,也影响到我们身边的家人和社会。

最后,戒毒人员课堂让我们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课堂中的各种学习和经历,使我们不再对毒品和堕落的生活吸引,而是渴望着新的生活。我们开始思考自己的梦想和目标,并努力去追求。戒毒人员课堂不仅只是戒毒的过程,更可以视为一个启蒙和重生的过程。因此,我们要珍惜并主动参与到课堂之中,让自己不断学习和成长。

总之,戒毒人员课堂对于我们来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它提供了毒品教育、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帮助我们改变了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并重新审视和规划自己的人生。通过参与课堂的学习,我们逐渐重建了自信和希望,为自己的未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希望未来更多的戒毒人员能够加入到这个康复的大家庭中,共同努力,共同成长。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八

(一)思想认识上的特征

吸毒人员整日沉沦于享乐主义的灯红酒绿中,深陷于虚无主义的醉生梦死中,追求毒品所带来的短暂快感或以吸毒的方式获得替代性的满足。从早期经历来看,吸毒者进入社会早,往往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结识一些不务正业的社会朋友,经常出入娱乐场所,追求感官刺激,染上吸烟、酗酒、赌博恶习,最终沾染毒品,扭曲了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偏离了正常的社会轨道,导致了他们思想认识上偏差。

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有恰如其分的认知,才能有恰当的行为。在现实教育矫治的生活中,大部分吸毒人员思想认识“短路”,对戒治生活失去信心,对自己的未来失去希望。有的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陌生的环境,无能为力,只能被动性的去接受,消极的去适应;有的直接表现在不能正确的认识到毒品的危害,不认真的接受教育矫治活动,没有正确的身份意识,行为轻率,忽视规章制度;有的甚至行为懒散,我行我素,得过且过。这些在现实的管理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教育矫治的效果。

(二)心理异常特点

吸毒成瘾人员长时间的吸食毒品, 长期的沉浸于飘飘欲仙的生活中,心理也潜移默化的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往往表现在离奇怪异的言谈、思想和行为,过度的情绪体验和表现,自身社会功能的不完整,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等。

现实管理过程中,我们常常遇到心理异常而给工作带来的困难。思维障碍类型:1、思维迟缓,思维活动显著缓慢,思考问题吃力,语量少,语速慢,语音低沉,反应迟缓,很难与其沟通交流,不易了解其基本情况,更不能准确研判其思想动态;2、思维混乱,话语之间缺少应有的连贯性和逻辑性,言语支离破碎,毫无主题可言,所问非所答,很难与其交流,不易进入其内心世界。

情感障碍类型:1、情绪高涨,异常高兴,行为话语过多,精力充沛,内心充满幸福感,积极向上,情绪容易波动;2、情绪低落,表情痛苦、悲伤、呆滞,喜欢安静独处,自我评价过低,自信心不足,无精打采;3、情感淡漠,缺乏相应的情感反应,对周围事情漠不关心,表情呆滞,内心体验缺乏。

人格障碍类型:1、偏执性人格障碍,以猜疑和偏执为特点,非常敏感,固执己见,与同戒不易相处;2、反-社-会人格障碍,以行为不符合日常规范,具有经常违规违纪,对人也冷酷无情为特点;3、冲动性人格障碍,以阵发性情感爆发,伴明显性冲动性行为为特征;4、焦虑性人格障碍,是一贯感到紧张、提心吊胆、不安全和自卑,总是希望被人喜欢和接纳,对拒绝和批评过分敏感。

心理变-态是吸毒成瘾者的一个主要心理特征,受毒品依赖性的驱使,使其丧失了起码的责任感、人格尊严和羞耻感。

(三)性格异常的特性

吸毒人员长期沉湎于毒品的逍遥感官中,对毒品有着强烈的追求欲望。毒品对吸毒者精神的摧残,以及对人脑等神经中枢的损害作用,使得人脑中调节情绪、睡眠、记忆、思维等神经失调,特别是毒瘾发作时的痛苦使其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地追求毒品,使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恐惧、烦躁、孤独、空虚状态,思维混乱,因而形成了情绪不稳定,易于冲动发怒、且容易失控。固执任性,性情古怪,造成人的性格的改变,具体表现为,在一些小事情上采取非理性攻击性行为,有时自己不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则采取自伤自残。同时用因小事而大打出手,事后后悔自己的失误。

二、 当前教育矫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警对教育矫治工作认识不到位

部分民-警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认识不足。面对强戒人员构成日益复杂,情绪波动较大、抗矫能力增强的强戒人员部分民-警认为最主要任务是“看好门,管好人”,保证所管理的强戒人员不出事,场所不出现“五防”事故。没有把教育矫治中心任务和“首要标准”化为自己的行动。更有少数民-警“重生产,轻教育”,片面追求生产效益,扭曲了习艺劳动的真正意义。

由于民-警对教育矫治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简单地认为教育矫治工作就是机械性的与强戒人员进行教育谈话,按规定带强戒人员参加“三课”教育或组织强戒人员进行辅助教育,以完成上级规定的教育计划、教育指标。因而导致教育矫治工作常年一副面孔、一种形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矫治工作。

(二)民-警队伍素质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教育矫治工作

由于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有了显著地变化,以往简单的、灌输式的教育已难以适应新的对象。从我所来看,在岗民-警队伍老龄化严重,在繁重的工作压力下,一定程度的影响了教育矫治工作的开展和教育矫治质量的提高。民-警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与当前教育矫治工作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例如:法律型人才的匮乏。我所法律专业的民-警虽然占到了民-警总数的10%,但这部分人大多是通过党校、自考、函授等成人教育方法获得文凭的,专业知识不牢靠。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民-警则不到1%。场所缺乏专职教师。此前的劳教戒毒工作要求每个民-警都是“挽救灵魂的工程师”,都要扮演好“特殊园丁”的角色,这种大而一统的分工方式,使民-警集各种职能于一身,不仅要参加值带班,还要对强戒学员进行教育,由于民-警自身素质高低不一,严重影响了教育矫治质量。

(三)教育工作考核仅仅为了应付检查,流于形式。

教育工作考核是对教育工作成效的直接检验,它的结果将促进教育工作的良性发展,提高教育工作的水平、质量,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重形式轻内容、重记录轻效果、重结果轻过程、重所内轻所外、重外在轻内在的'表现,严重弱化、扭曲了教育考核的本来意义。如司-法-部制定的部级所全年720课时的“三课教育”、每天6小时劳动3小时学习的“六三制”,几乎得不到落实,严重挫伤了民-警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

三、如何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

(一)建立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与此前的戒毒教育工作相比,它的针对性更强、专业化更高,需要解决的关键性问题就是“戒毒”,这就涉及到专业的心理、医学、毒品知识。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一是选贤用能,尽量将优秀人才用到教育岗位上。二是按有关要求和实际需求配齐教育工作人员。三是采取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鼓励自学、选人到高校进修等切实措施,提高教育工作民-警工作能力,改善教育工作民-警工作态度。四是采取积极措施,切实调动教育工作民-警由内而发,深厚持久的工作积极性。

(二)建立以提高强戒人员素质为目的的“大文化”教育机制

文化的魅力就在于它能使人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不知不觉的情况下敞开心扉,吸取营养,接受教育,产生追求。大文化教育机制的教育内容是为提高强戒人员的综合素质而服务的,只要能够提高强戒人员素质的教育方法和手段,都应该视作大文化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如道德教育、文化教育、健康教育、习艺教育、思想教育、法律教育等等,它们无一不是为素质教育服务的。大文化教育的教育观念是立足于所内教育,着眼于所外学会生存,适应社会,学习本身所包含的内容极广,是一个多样的、开放的、综合的系统。

1、重视传统文化教育。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中国人集体无意识的组成部分,强戒人员从小在祖父母、父母、学校、邻居长辈那里听到的、看到的,无不是传统文化的丝丝牵绊,因而传统文化元素是深入其骨髓、融于其血液、帮助其思想、指导其行动的,是他们自然而然就能够接受、心理上不会予以排斥的。湖南省白泥胡强制隔离戒毒所2015年对强戒人员率先进行了《三字经》、《弟-子规》、传统文化知识抢答赛、“日诵一诗,月熟一文”等传统文化教育,突出对人的生命动力、生存价值、理想追求、健全人格和情操陶冶的关怀,贴近生活,深受强戒人员欢迎,收到了意想不到的良好效果,已经迈出了探索的第一步。

2、重视学会学习教育。学会学习是在充分发展健康人格,不断增进个体的自主性、判断力和责任感基础上开展的包括形成自信、开拓态度在内的教育。它既是一种基础教育,内容涵括对人的发展必不可少的一整套知识和技能,包括科学教育和人文教育,数学、逻辑等训练思维的学科,哲学思想和道德原理的学习和实践,以及有助于人们思想交流的文学、绘画、舞蹈等人文艺术学科,还包括卫生、营养教育、环境教育,强调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等。同时它又是一种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教育,强戒人员掌握了学习的方法,培养了学习的兴趣,在今后的人生中,他们就会自觉地学习,从学习中不断修补认识的缺陷,从而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3、重视人文关怀教育。强戒人员是“病人、毒品受害者、违法者”,这三重身份表明,他们是社会的弱势人群,需要强烈的人文关怀,“一切为了强戒人员”,应当成为强制隔离戒毒教育工作实行人文关怀教育的核心主题。我们所做的一切,教给他们的一切,他们在接受教育中所感受的一切,决定了他们在未来的生活中有什么样的精神风貌和人生境界。因此要创设一种人文关怀的境界,重视培养强戒人员的人文情怀。我们应当给他们一个基本的知识体系,一个基本的认识体系,一个基本的价值体系和一个基本的人文体系。

(三)建立以提高强戒人员认知水平为目标的针对性教育系统。

1、着力戒毒知识教育。戒毒知识教育为的是强化强戒人员的主观戒毒愿望,实现从“要我戒”到“我要戒”的认知过程。一是要开展戒毒知识宣传。利用戒毒宣传片、戒毒漫画、戒毒图片等,教育他们学法守法、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二是开展戒毒知识讲座。邀请戒毒专家、学者、社会戒毒志愿者,宣讲禁毒、吸毒、戒毒的相关知识。三是开展互动的戒毒警示教育。通过现身说法、参加“国际禁毒日”、举办戒毒文艺演出、“走进戒毒所”等活动,使强戒人员在与社会的接触中,进一步了解毒品对社会、家庭、个人的危害,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毒品对身体和精神的摧残。

2、着力意志品质训练。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是戒断毒瘾的重要保证,是实现“我要戒”到“我能戒”的信念基础。应当开展以“强我体魄,练我意志,塑我风采”为主题的强戒人员意志品质训练。可以包含军事、体能训练——增强体魄、树立集体责任感;格言警句、古诗文朗诵,太极拳锻炼——磨练意志、培养慎独修身法;音乐欣赏、琴棋书画习练——铸就品质、提升审美感受力等多方面的内容。

3、着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根据调查发现,100个强戒人员中,几乎有100个人能够认识毒品对自身的危害,并有戒断毒瘾的意愿。但同样,100个强戒人员中,几乎有99个人认为戒毒是非常困难、甚至是“不可能”的。这里既有病理学的原理,也有心理学的问题。从心理学角度来说,教育的关键在于去除强戒人员的“心瘾”,帮助他们消除心理障碍、矫治不健康的心理、恢复和重塑健康的心理。一是应当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健康调查,为强戒人员设立心理档案。二是应当营造友爱和-谐的心理氛围,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把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三是应当做好强戒人员心理咨询与指导工作,建立心理咨询机构,实施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治。四是应当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合力系统,开展强戒人员心理问题的课题研究。

贵州劳教强制戒毒工作模式转化完成,从初创走向规范#e#

从去年6月20日贵州省安顺劳教所收治第一批7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拉开了贵州省劳教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帷幕,到今天,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有了哪些新的进展,取得了什么成效?为了解这些情况,记者近日走进了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和贵州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

工作重心完成转换

去年7月22日,贵州省劳教系统的10个劳教所均加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并开始接收强制戒毒人员。到现在为止,仅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治的戒毒人员已经达到1300多人,大大超过了劳教戒毒人员的数字,是全省收治强制戒毒人员最多的单位。所党委书记、政委丁昌权介绍说,由劳教戒毒向强制戒毒模式转化的过程中,党委一班人统一认识:一是强制戒毒有法可依;二是强制戒毒虽然是一项新的工作,但劳教戒毒工作中与禁毒法不相抵触的内容完全可以借鉴;三是强制戒毒的配套法规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我们从实践中摸索。认识的统一,使广大民-警坚定了做好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信心。

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目前收治的戒毒人员达到221名,而去年这个时候只有7名。大队长徐亚芳认为现在的管理模式和劳教戒毒完全不一样了。她说,强制隔离戒毒最重要的是矫治吸毒恶习,因此教育内容要有所改变,文体活动比以前丰富一点。

一年来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运行情况表明,贵州省劳教系统的劳教戒毒工作重心已经基本完成了向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转变。

系列规章制度建立

根据禁毒法的立法精神并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实际,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制定了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收治管理规定,对收治对象、范围、要求、因病办理出所等作了规范,并与送治公安机关签订了收治协议;制定了“周讲评、月总结”的方案,从遵规守纪、内务卫生、学习教育、康复劳动表现等方面营造有序的戒治环境。

“三期教育”流程也在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前期是戒毒人员入所后为期45天的教育,主要围绕禁毒法进行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毒品危害方面的教育;中期是戒毒人员入所第3个月至第10个月,以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思想道德、劳动技能、心理矫治为主要内容;后期是诊断评估前两个月,以政策形势、回归社会前适应性教育、择业教育为主要内容。

仪表要大方,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衣着要整洁、举止要端庄,语言要文明,称呼要规范……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针对强戒人员制定了“十规范”、“六要八不准”等制度,在制定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考评细则》中,采取了量化测评的方式,考评结果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

据统计,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和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制定的各类规章制度超过20项。

自我管理互帮互助

在安顺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学员的寝室里,一张寝室全体人员的合影照摆放在显眼的位置。这是所里为了提高戒毒人员互帮互助,共克毒瘾而采取的一种方式。每个寝室的人员都拍一张合影照,上面写着“互助互勉科学戒毒”。按寝室为单位,组成互助小组,互相解决强制隔离戒毒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现有的5个强制隔离戒毒大队均成立1个由2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这个小组与各寝室的互助小组不同的是,它享有一定的“权力”:每个月在民-警对学员进行考评时,大队的互助小组要签署意见,并进入学员的考评档案。而这个互助小组成员的产生,则是由大队的强戒人员内部初选,经民-警批准后“上任”的。

在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少人有过多次劳教戒毒的经历。而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她们不约而同地感受到了与劳教戒毒的不同。

“以前的劳教戒毒,对我们以管理为主,感觉自己就像阶下囚,难免会产生抵触情绪。现在以脱瘾康复为主,我真的感谢政府用这样的好方法帮助我们回归社会,做一个正常人。”戒毒人员毛某说。

戒毒人员协议书怎么写篇十九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强制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戒毒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身体康复和法律、道德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达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教育学校化、康复劳动化、环境园林化。

第四条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铁道、交通、民航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需要设置强制戒毒所时,应当分别报请铁道部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批准后,报公安部备案。公安机关不得与任何单位、个人合资开办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所必须单独设置,床位不少于六十张。强制戒毒所选址应当尽量远离机关、学校、居民区、托幼园所及其他人群密集的繁华区域,远离环境嘈杂、污染的地方。

第五条强制戒毒所的管理由设立强制戒毒所的公安机关负责,强制戒毒所的名称统一称为“××公安机关强制戒毒所”。

第六条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床位数配备民警:床位在一百张以下的,一般不少于十五人,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民警一般应按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配备,其中,医护人员不得少于床位数的百分之五。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女民警和相应数量的工勤人员。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强制戒毒所的民警必须秉公执法,严守纪律,清正廉洁,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打骂、体罚、侮辱戒毒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索要、收受戒毒人员及其亲属的财物;。

(三)挪用、损毁或者自行处理没收或者代为保管的财物;。

(四)违反规定为戒毒人员提供药品。

第八条强制戒毒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报由同级人民政府计划部门、财政部门列入本级基本建设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九条强制戒毒所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应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对其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收入强制戒毒所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出具健康检查结论,退由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限期所外戒毒的决定:

(一)患有急性的传染病(不含性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婴儿的;。

(三)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前款规定的情形消失后,被限期所外戒毒的人员尚未戒除毒瘾、需要强制戒毒的,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强制戒毒的决定,将其送交强制戒毒所继续戒毒。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一条强制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应当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及必须遵守的规定。

第十二条强制戒毒所。

接收戒毒人员入所时,必须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财物由强制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对检查中发现的毒品和法律规定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应当逐件登记,予以没收,并开具《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一式二份,一份由强制戒毒所留存,一份交戒毒人员。对于没收的物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戒毒人员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强制戒毒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强制戒毒人员违禁物品没收清单》、戒毒人员病历、谈话教育记录、《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决定书》、《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解除强制戒毒呈批表》、《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和其他需要保存的材料。

戒毒人员在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将《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未经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戒毒人员档案。

第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教育制度,寓教于管,管教结合,教育挽救戒毒人员。

第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按照性别、成年和未成年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情况,按生理脱毒、心理治疗、身体康复等分区管理。

第十六条强制戒毒所戒毒治疗区实行封闭式管理。除管教、医护、工勤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所长批准,不得进入戒毒治疗区。

第十七条强制戒毒所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戒毒人员逃跑、自杀等事故和其他危害强制戒毒所安全行为的发生。

第十九条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采取专人看护或者隔离等保护性措施,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第二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教育戒毒人员遵守《强制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和强制戒毒所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治疗,接受教育。对违反所规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属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吸毒危害以及性病、艾滋病知识等教育。对女性戒毒人员的谈话教育,应当由女民警或者二名以上民警进行。

第二十二条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讲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阅读书报、参观学习、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活动,活跃戒毒人员生活。

第二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实行规范化管理。管教民警对戒毒人员应当实行面对面的直接管理,应当熟知所分管的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的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

第二十四条对于主动坦白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于举报、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给予奖励。强制戒毒所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处理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报经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发给《强制戒毒人员限期所外戒毒通知书》,让戒毒人员在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的监督管理下,限期所外戒毒。限期所外戒毒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限期所外戒毒期满,经检查已经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为其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

第二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强制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捎带或邮寄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必须经强制戒毒所检查,确认无违禁品并登记后,才能交戒毒人员本人。

第二十七条办案单位询问戒毒人员,应当出示办案单位证明及办案人员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经所长批准,在所内指定地点进行。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暂时离所的,由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写出书面保证,经所长批准并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后,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不得超过三日,离所时间计入强制戒毒期限。

第二十九条对于已办理刑事拘留、逮捕手续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收容教育所的被收容教育人员,确需在强制戒毒所进行生理脱毒治疗的,由看守所和收容教育所提出意见,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在指定的强制戒毒所治疗。治疗期间的监护工作由原监管场所派人承担,生理脱毒后立即押送回原监管场所。

第三十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戒毒所应当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验后,填写《强制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于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强制戒毒所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拍照后处理。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死亡鉴定等有关情况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戒毒人员对强制戒毒决定不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材料送交有关部门处理。对于戒毒人员举报、揭发和控告强制戒毒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材料,强制戒毒所应当及时送交有关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对症药物治疗措施,建立治疗档案;对艾滋病、淋病、梅毒等传染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应当实行隔离戒毒治疗。

第三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使用戒毒药品,不得使用未经审批准许临床使用或者试用的戒毒药品。

第三十四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严格的戒毒药品管理制度。对用于戒毒的药品,应当由专人管理,并分别建立专用收付帐册、专用处方和专册登记,由专人保管。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戒毒药品的,应当由医生开具处方,并监督戒毒人员当场服药。

第三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防止戒毒人员在脱毒治疗期间发生事故。

第三十六条强制戒毒所应当组织经脱毒治疗的戒毒人员开展有益于身体康复的文体活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所内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第三十七条对强制戒毒期限将满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对其进行是否已经生理脱毒的检查。对仍未生理脱毒的,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填写《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呈批表》,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十八条强制戒毒所应当设立办公区、戒毒治疗区、文体活动区、生产劳动区,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健身器材。戒毒治疗区应当设有戒毒室、观察室、治疗室、药房、检验室及值班室。戒毒治疗区药房应当具备贮存药品和医疗用毒性药品的条件。治疗室应当具备诊治戒毒常见并发症的条件及其他应急设施。

第三十九条戒毒病室的面积每人平均不得少于三平方米;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寒、防暑、防潮。

第四十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当有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定期消毒;绿化美化强制戒毒所环境。

第四十一条戒毒人员在戒毒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戒毒人员确实无力交纳的,由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强制戒毒所拟定预算计划,报请当地财政部门解决。戒毒人员的生活费、治疗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商物价部门统一制定,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四十二条对戒毒人员或者其家属交纳的生活费、治疗费,强制戒毒所应当开具收据,单独立帐,单独管理,伙食帐目每月结算公布一次。严禁截留、挪用和以其他方式侵吞。戒毒人员食堂应当与工作人员食堂分开,单独设灶,保证饮食卫生。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要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四十三条对强制戒毒期满后,经检验已生理脱毒的戒毒人员,由强制戒毒所所长批准后办理出所手续,发给《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领回。戒毒人员凭《强制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领取入所时所存财物。

第四十四条戒毒人员因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批准刑事拘留、逮捕或者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终止其在强制戒毒所内戒毒,办理出所移交手续。

第四十五条对戒毒期满出所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应当通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调查和回访,配合戒毒人员及其家属、所在单位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暂住地派出所落实帮教措施,巩固戒毒效果。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出所时,强制戒毒所应当进行出所登记,填写《强制戒毒人员出所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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