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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贷诉讼请求范文(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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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借贷诉讼请求范文(汇总12篇)
2023-11-20 20:25:57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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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诉讼请求篇一

__x人民法院:

我司诉____公司____纠纷一案,我司原委托__x律师事务所__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现我司申请将诉讼代理人变更为云南恒鑫律师事务所刘江律师,__x律师不再担任我司的诉讼代理人。

刘江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即代为向法院提交证据,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起上诉,签收相关法律文书。

刘江律师联系电话:15987166410.

对以上申请,请予准许。

此致

敬礼!

借贷诉讼请求篇二

申请人:mm,19xx年xx月xx日出生,男,31岁,汉族,系zh科技有限公司大区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楼204。

被申请人:zz,19xx年xx月xx日出生,男,25岁,汉族,系gg有限责任公司员工,现住:北京市昌平区楼901。

请求事项:

1、请求增加赔偿二次人身伤残等级鉴定的鉴定费用1800元;

2、请求变更残疾赔偿金数额,由原《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元变更为元。

事实和理由:

1、申请人原《人体损伤致残等级鉴定书(即北京通达首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原鉴定书”)无论是鉴定结论,还是鉴定适用法律/依据等均无不当,但是申请人为了配合法庭的审理,主动按照法庭的安排进行了二次人身伤残鉴定,二次鉴定结论与原鉴定书鉴定结论完全一致。

申请人认为,两次人身伤残鉴定均因被申请人的故意伤害行为所致,浪费了申请人不必要的时间与金钱,理应由被申请人承担前后两次的鉴定费。

2、申请人于20xx年2月17日进行了二次人身伤残鉴定,20xx年2月22日获得二次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人身损伤致残程度为十级伤残。

20xx年2月21日北京市统计局发布了《北京市20xx年暨“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北京市20xx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申请人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应当依据二次鉴定结论及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20xx年度数据来计算,具体赔偿数额为(即元*20年*10%)元。

鉴于上述变更,请求人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额由原来的47元变更为.47元。

综上所述,申请人增加及变更的诉讼请求均与诉争的赔偿请求具有不可分性,不是独立的诉讼请求,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

20xx年3月7日。

·

借贷诉讼请求篇三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xx月生,苗族。

现住开发区烟草局宿舍,联系电话:xxxxx申请人诉被申请人离婚纠纷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判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婚后所生孩子xxx(男,苗族,xxx年3月6日生)的抚养权归申请人所有,被申请人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

变更理由如下;

1、孩子是由申请人从小带到大的,为了孩子,申请人付出了全部的`情感与精力,孩子与申请人的感情也十分深厚,而被申请人很少照顾孩子,孩子与他的感情十分淡薄。

2、申请人是一名小学教师在施秉县城关一小上班,孩子龙虹江也在一小读书,在生活中,申请人更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在辅导孩子学习上申请人比被申请人更有优势。

3、被申请人在烟草局上班,经常下乡,经常在外应酬,经常深更半夜不回家,他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加上被申请人性格粗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以上申请望贵院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7月26日。

借贷诉讼请求篇四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x市xx区路公寓x号楼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村人,住x村xx街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一审法院在明知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误。《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上诉人:

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借贷诉讼请求篇五

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省________镇_______________村________号。

被申请人:________,男,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巷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县________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现变更诉讼请求如下:

二、判令两被申请人共同返还货款人民币450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变更理由如下: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与________有限公司签订《废橡胶、废塑料油化设备生产线技术转让及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当日,申请人依约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定金20万元。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给付被申请人王某某合同款125万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要提供给申请人的设备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生产燃料油的标准,根本实现不了合同的目的。特此申请!

此致

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贷诉讼请求篇六

负责人:xx,职务:行长。

被申请人: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请求判令申请人(本案原告)对被申请人(本案第二被告)质押的保证金及利息享有优先受偿权。

事实与理由:

贵院受理的申请人诉xxx物资有限公司、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申请人xxx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lxx3的《最高额保证金质押合同》,合同约定被申请人以其开设在申请人处的保证金专户账号为xx(笔号为1)中的人民币100万元保证金及利息提供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支付的其他款项、贷款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等)。

被申请人涉及重大法律纠纷,且上述质押保证金账户被无锡市xx区人民法院法院冻结,已经危及申请人债权,申请人有权依照贷款合同的约定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要求行使质权,同时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将为了便于本案的审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申请人特向贵院提出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恳请贵院批准!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借贷诉讼请求篇七

申请人:国营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林______,厂长。

责令被告陈______拆除在______化工厂土地上所建之新楼房和旧平房,退回被其侵占的土地计63。45平方米。

事实和理由:。

在我厂诉陈______侵权纠纷一案中,我厂已提出了诉讼请求,列举了事和证据。为了维护我厂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财产不受侵犯,彻底解决纠纷,根据新增加的诉讼请求,现列举以下事实和证据:。

我厂(原告)新建27楼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申请规划,同年______月份正式破土动工。被告陈______的新建楼房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批准,开始动工兴建。当我厂27#2层施工完毕,正准备动手盖3层的时候,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上午______时,被告陈______以我厂27#楼影响其住房采光为由,窜入我厂工地,强行将我厂电源箱锁住致我厂建筑工程被迫停工。在我厂工程停工期间,被告陈______的新建楼房竣工。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而被告陈______新建之楼房,未经我厂同意,强行占用土地40。77平方米。

在建之前,被告在新楼房侧建有旧平房1座,也侵占了国营______化工厂的土地。应当说明的是,我厂新盖27#楼地基是50年代盖的小平房。当时职工子女多,其中分给的宿舍的房前屋后大都盖有小伙房。陈______系我厂退休职工,当时居住在河西宿舍原粮店内,也盖有小伙房。我厂宿舍管理室对职工私自盖的小伙房用地,曾明文规定,厂里什么时候用,职工什么时间腾出。由于被告的小伙房是盖在屋后,所以我厂在______年______月新建河西宿舍以北围墙时,才发现被告的侵权行为事实。为此,我厂与陈______曾就此问题达成协议,协议中规定被告陈______拆除侵权土地上的旧房。

旧平房占用工厂土地22。68平方米;楼房占用我厂土地40。77平方米,项合计,被告陈______共侵权占用我厂土地63。45平方米。

综上所述我厂27#楼申批施工在前,被告陈______的新建楼房申批动工后。在借口影响采光强行锁住我厂施工工地电源箱之后,被告陈______的核施工竣工。被告新建楼房中也有申批手续,但地基超出了城建部门批准围,侵占了我厂的土地。因此,被告陈______超出批准范围所盖楼房是违法建筑,理应责令其限期拆除。旧平房的侵权行为,亦为我厂于______年______月份建围墙时发现,亦在诉讼时效之内,亦应一并依法责讼被告陈______拆除。我厂在原诉讼请求的基础上,特作以上补充,请人民法院合并审理。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国营化工厂。

(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2份;。

2。书证2件。

借贷诉讼请求篇八

原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

借贷诉讼请求篇九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____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不欠被答辩人借款本金____元及利息,法院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借被答辩人款项属实,但不是借了______元,而是只借了_____元,且已全部归还。

____年__月__日,答辩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向被答辩人借款_____元,约定月息_分,借期__个月,并向其出具借据一份。

由于答辩人当时着急,双方又是朋友关系,故答辩人只在借条上写了小写的“_____元”而未写大写“_万元”。

借款到期后,答辩人已经如期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归还给被答辩人,答辩人索要借条时,被答辩人推脱借条找不到,说给答辩人出具一份收据即可,于是,被答辩人向答辩人出具了一份“今收到____归还借款本金壹万元及利息叁百元”。

并向答辩人出具收据一份。

故答辩人已经将欠被答辩人的款项全部归还,请求。

答辩人:华北电力大学。

住所地:北京市昌平区朱辛庄北农路2号。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职务:校长。

委托署理人:王学棉,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西席,接洽方法:139xxxxx89,

李献东,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换中心副总司理,接洽方法13xxxx782。

因我校国际交换中心与北京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的处事条约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第一,被告主体不适格。

原告在告状状上所列被告为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告状书副本送给的是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不是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因此,原告所告主体有误。

第二,我校国际交换中心与赛音助乐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于4月28日签署《饭馆预定条约》及厥后的一系列增补条约系无效条约,故没有法律效力。

原告依据无效条约向被告主张违约金于法无据。

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第412下令宣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存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容许的抉择》,个中第36项明晰划定旅店业属于特种行业。

1987年9月23日国务院核准的《旅店业治安解决步伐》第四条划定:申请创办旅店,应经主管部分检察核准,经内地公安构造签定意见,向工商行政解决部分申请挂号,领取业务执照后,方准开业。

华北电力大学国际交换中心系内部迎接,并没有治理特种行业容许证,也没有领取业务执照,因而不具有对外签署提供客房处事条约的民事举动手段。

按照《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划定,民事法律举动该当具备下列前提:(一)举动人具有响应的民事举动手段;(二)意思暗示真实;(三)不违背法律可能社会民众好处。

华北电力大学既然没有对外签署客房处事条约的民事举动手段,故与原告所签署的《饭馆预定条约》及厥后的一系列增补条约系无效条约。

第三,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署的条约有用,被告也是按照北京市昌平公安局昌等分局的要求终止此条约的推行,此乃不行抗力。

被告实时关照了原告,推行本身应尽的任务,故不该包袱当何责任。

第四,假设原告与被告之间签署的条约有用,条约中签署的高达200%,300%的违约金,也已经远远超出了原告的丧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约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之划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丧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可能仲裁机构予以增进;约定的违约金过度高于造成的丧失的,当事人可以哀求人民法院可能仲裁机构予以恰当镌汰。

原告的诉讼哀求也不应当获得支持。

基于上述究竟,我方以为原告要求被告付出违约金缺乏法律依据。

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哀求。

此致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华北电力大学。

法定代表人:刘吉臻。

委托署理人: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借贷诉讼请求篇十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1.判令被告立即腾出所租赁的房屋;。

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元整;。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因双方对有关约定事项发生异议,于是经双方协商,在20__年__________月初,对原合同有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从新签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原合同作废并已销毁。被告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第十条第7款(即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为无明火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押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a:_________________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的。)的约定,使用明火和进行无照违法经营。20__年2月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达了《告知书》,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不予理睬,拒不接受。20__年3月__________号,物业向被告送达了《通知函》,要求被告停止使用煤气罐,被告仍然不予理睬,拒不接受。

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双方的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起诉至贵院,恳请贵院能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致

北京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__________。

附:_________________本诉状副本一份;证据材料五份。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贷诉讼请求篇十一

近年来,民间资金较为充裕,民间借贷服务中介机构数量大幅上涨,加之民间借贷手续简便、操作灵活,民间借贷市场日益活跃。由于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大规模出现已经难以避免。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民间借贷审诉讼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要点中,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就是诉讼时效问题。

所谓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诉讼时效制度就是这一精神的典型体现。即使法院查明债权债务关系真实存在,但是若出借人未及时主张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才提起诉讼,那么法院也不会支持出借人的债权请求。为了防止这种不利后果发生,避免遭受巨大经济损失,出借人必须充分认识到诉讼时效的重要性。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2年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2年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法律没有限制中断次数,以最后一次中断的证据为准,但必须注意,诉讼时效不管中断多少次,都不得超过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xx年。

在实践中,出借人往往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因素,不愿意起诉或不具备起诉条件,面临这种情况,律师建议,应充分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定破解2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本平台小编根据实践经验和法律规定整理出中断民间借贷2年诉讼时效的若干技巧及注意事项与大家分享。

在实践中,民间借贷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同的借款方式而采用不同的计算标准,实践中大致可分为三种情况。

1、未约定还款期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借款人在出借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但若出借人从未向借款人主张过权利,则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从债权债务关系发生之日起计算20xx年,超过20xx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约定还款期限。

(1)约定一次性还款。

借贷关系当事人之间约定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约定分期还款。

借贷关系当事人之间约定同一借款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在实践中,出借人通常利用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规则来实现延长诉讼时效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举例】20xx年5月,张三向李四借款人民币10万元,约定于20xx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这样就可以确定正常情况下诉讼时效截止于20xx年12月30日。但如果在20xx年10月5日,李四向张三发出书面的催款函且张三进行签收,则诉讼时效在张三签收催款函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重新开始计算的诉讼时效仍然是2年。

1、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递送催款通知等文书。

这一技巧关键是保留对方签收的凭证。出借人向借款人递送主张权利的文书,借款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借款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若对方主张未收到该文书,而出借人又无证据证明已签收,则法院可能认定为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关于签收人,如果借款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借款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注意:出借人还可以发送数据电文或者信件的方式主张权利,数据电文或者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借款人的,应视为诉讼时效中断。但注意确认对方身份且对方已收到并保留证据。

2、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签订。

承诺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同意履行义务”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出借人应注意承诺书的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

3、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出借人应注意保留提交的材料回执和立案受理。

通知书。

等相关书面文件。

小技巧:实践中,当事人一方考虑到高额的诉讼费或对方已经明确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可以向法院起诉后,以不交诉讼费的方式按照撤诉处理,届时法院会出具撤回起诉的裁定书,这样操作既简易又便于证据保存。

4、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等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出借人应注意诉讼请求的内容并保留相应书面记录。

5、在2年诉讼时效内签订还款协议或补充协议。

这一技巧要注意如果补充协议关系到保证人的利益,应让保证人对补充的协议予以确认,否则保证人可以不知情为由豁免保证责任。

6、出借人可将债权转让给信赖的第三人。

借款人在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上签字或盖章的,诉讼时效中断。但出借人应注意,应将债权转让给可信赖的第三人,以免落得鸡飞蛋打的后果。

7、在媒体上发布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

在借款人下落不明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在全国或者借款人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发布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该公告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8、向司法机关报案或提出控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提起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出借人需注意一定要司法机关出具回执或法律文书以证明其曾经报案或提出控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一)申请仲裁;(二)申请支付令;(三)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四)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五)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六)申请强制执行;(七)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八)在诉讼中主张抵销;(九)其他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项。

(三)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出借人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可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的债权最终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补救措施: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后,可向借款人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此外,还要提醒债权人注意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不同,它不适用诉讼时效方面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一旦保证期间届满即发生实体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所以为了更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权益,出借人更应给予重视。

担保方式一般分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

合同。

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

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

特别提示:小编总结以上技巧,并不是希望大家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相反小编建议,对于民间借贷纠纷,如没有特殊的情况,出借人应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庭前调解,是整个案件调解的最佳时机。原因在于庭审活动有强烈的对抗性。为查明事实,庭审通过当事人举证、质证、法院认证而展开,在这个过程的每一个环节无不充满着激烈的对抗。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最终法院判决债权人胜诉,判决执行也将成为一大难题。(关于如何保证判决有效执行的问题,将在以后的文章中涉及,本文暂不作讨论)。

债权人诉讼的首要目的是收回欠款,而开庭审理时间长、成本高,还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所以,债权人要在分析费用和利益以及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的基础上衡量利弊得失,决定是否进行庭前调解。

注意:若庭前调解成功,债权人最好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制作调解书,确保当事人签收并生效。这样一旦借款人违反调解协议,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原告提交起诉状及相关材料,经审查,人民法院决定立案的,应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材料。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不影响法院审理。法律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异议成立的,法院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实践中,在受案法院明显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经常出现被告仍主张管辖权异议的情况,这就是所谓的恶意主张管辖权。其目的主要有:钻法律漏洞,取得有利诉讼条件;拖延诉讼时间,增加对方诉讼成本;促使对方放弃部分利益,以达到不正当目的;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

恶意主张管辖权异议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在起诉时不可不防。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对被告财产信息进行调查,在起诉时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考虑在起诉前申请做诉前财产保全;另外,为防止被告利用恶意主张管辖权,以使债权人感觉到实现债权遥遥无期,不得不接受其不合理的“调解方案”,债权人一定要对此种情况进行分析,不要落入圈套。

法院在确定开庭时间后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可缺席判决。

(一)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其他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具有审理期限较短短,受理、庭审程序简便等特点,可以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

(二)是否公开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若民间借贷案件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但是否准许,需要法院裁定。

(三)普通程序审理过程。

2、进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顺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4)宣读鉴定意见;(5)宣读勘验笔录。

借贷诉讼请求篇十二

申请人:、女、汉族、19---年12月--日出生、住址:-xx区前-房。

代理人:郭律师。

被申请人:--、女、汉族、40岁、住址:呼和浩特-。

请求事项: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从x年1月1日起至归还房屋止侵占房屋造成的损失(按照每月1000元计算现在已经为13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鉴定费(待鉴定机构收取后确定)、诉讼费、和交通费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侵权纠纷一案已经由贵院受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以前是申请人的弟媳,后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兄弟离婚,申请人一直念在双方曾经的感情因素让被申请人暂住在本案所争议的房屋中十多年,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让被申请人腾出房屋的诉讼时只是要求被申请人交还房屋则可,而且还向法院提出调解申请,只要被申请人搬出房屋诉讼费甚至都可以不予追究。但被申请人把申请人的宽容当做软弱,而且一直对法院的正常审理工作不予配合,提供虚假信息拖延审理,并且多次对法院和申请人进行欺骗,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不被进一步的扩大和继续侵犯,现在申请人向贵院提起以上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的项目和数额,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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