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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服务方案范文(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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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服务方案范文(实用14篇)
2023-11-22 00:50:23    小编:ZTFB

5.方案的可行性是衡量其优劣的重要标准,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论证和评估。方案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要具体明确,便于监控和评估。学习方案范文时,我们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创新和拓展,加强自己的项目管理能力。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一

一、活动名称:大学生农村文化艺术节目采风大赛。

二、活动背景和意义: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的文化建设也在一步步提高,城市人在享受物质生活的同时,精神文化生活也逐渐充实。然而“三农”问题近几年来始终困扰着中国的腾飞,农民不但在物质生活水平上有所欠缺,文化生活也亟待提高。

乡镇文化工作人员还不能充分发挥文化服务的职能作用,给乡镇发展文化工作造成停滞不前的现象,加之文体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大多数是一些非专业人员,对文化工作认识肤浅、了解不深、掌握不细,对开展农村文化工作找不到有效方法和途径。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农村文化建设虽然有明显的进步和提高,但广大农村文化生活落后的现象依然存在,不少地方、特别是远离中心城镇的地方,农民群众依然还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状态,虽然物质生活上有了很大改善,但文化生活的质量仍然得不到提升,很多农村群众平时农作之余的文化生活还是停留在爬山、看电视、走亲访友、串门、闲聊、抽烟、喝酒等活动中。群众文化活动质量不高或根本没有文化活动等情况还普遍存在。

举行大学生农村文化艺术节目采风大赛,有利于增强在校农村大学生的对农村的亲切感和归属感,为以后的农村发展奉献一份力量,也有利于农村纯朴、文明的文化艺术在大学校园内的传播。同时,也展现了当代大学生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对贫苦劳动人民的关爱。

三、可行性分析:

客观上,项目选择合理,符合当代大学生的兴趣爱好,符合时代发展的潮流,人员安排充分,时间符合实际情况,经费预算合理。

主观上,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大学生的主观意志和愿望,最重要的是,农协有能力把这个项目办好。

四、活动内容:

1、活动内容主要以比赛形式展开,在活动3——7天前提前报。

名,以保证有时间安排接下来的活动。

2、比赛所报项目为农村各种文化艺术项目,体裁自由选择,宗旨必须符合主流文化,符合大学生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反映积极、健康、向上的农村文化。

3、优秀的节目会被安排到“农民之子”协会的活动基地——。

长丰县进行文艺表演,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风采,丰富农村的文化艺术节目。

五、活动时间及地点:

时间:十一月上旬。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合肥市长丰县某乡镇。

六、活动计划和安排:

1、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赛,有意向的个人或团体都有参加比赛的资格。作品内容主题鲜明,基调积极健康,能生动反映新形势下广大农民群众的新生活、新风貌、新追求,形象地展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农村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新发展,体裁形式包括戏曲、小品、舞蹈、音乐(歌曲、器乐)、曲艺、书法、手工艺品的展示。

2、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为作品的筛选,复。

赛和决赛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展开。评为老师为**大学艺术系有资历的老师。

3、比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鼓励奖若干。

一等奖奖励奖金50元+手工艺品+荣誉证书;二等奖奖励50元+荣誉证书;三等奖奖励手工艺品+荣誉证书;鼓励奖颁发荣誉证书。

4、比赛结束之后,“农民之子”协会到长丰县实践基地进行一。

场义演,义演节目包括所有获奖作品和节目。

七、活动对象:

**大学罄苑校区在校所有大学生均可参与本次活动,此次活动对象还包括长丰县部分乡镇的农民。

八、活动单位:

共青团**大学委员。

九、活动经费预算:

十、注意事项:

1、保证参与者的财产及人生安全;

2、协会成立紧急预警部门,随时可以解决遇到的突发事件;

3、若遇到突发事件,活动时间可以顺延。

**大学“农民之子”协会2010年9月2日。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xxx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落实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要求,特制定《***县乡村振兴青年有为实施方案》。

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党有号召、团有行动”是共青团的光荣传统,中心工作是共青团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舞台。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团旗必须飘扬在第一线。全县共青团组织将以“乡村振兴青年有为”为主题,积极引导全县青年争做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生力军,让青年成长在乡村,奉献在乡村,奋斗在乡村,为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贡献青春力量。

围绕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全面启动乡村振兴青年行动计划,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目标任务,主动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积极作为。使乡村振兴中青年先进典型群体逐步扩大,乡村团员先进性和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团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逐步形成健全完善的村级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使共青团参与乡村振兴、乡村治理作用更加凸显。

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前提。要聚集全县所有贫困村,注重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组织动员全县广大青年投身大扶贫战略行动,在脱贫攻坚一线展现青春风采。

(一)办好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技校。建立共青团夜校工作体系,动员各方力量参与技校建设,将技校打造成青年服务当地群众文化阵地和精神家园。组建党政领导、农技专家、各级团干在内的教师队伍,完成职业技能培训、新型农业技术教育培训,开展政策宣讲、实用技能培训等乡村教育活动,充分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二)用好青年志愿服务队。围绕脱贫攻坚、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河长制等重点工作,由各乡镇团委牵头组织由青年干部、教师、医生青年志愿服务队,在乡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贫困村村庄环境整治、治安巡防等任务。各乡镇团委要推进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化、品牌化、常态化开展,团县委每年对青年志愿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对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良好的乡镇及青年志愿者进行表彰,并拨付一定经费支持。

(三)助推青年产业扶贫。发现、引导和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为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乡村青年搭建创业平台、帮助协调金融机构提供创业贷款服务。实施“创在乡村”青年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规范化技能培训。

(四)创办共青团扶贫爱心超市。依托共青团资源优势、帮扶单位及爱心企业赞助,在贫困村创办扶贫爱心超市。贫困户通过主动参加集体劳动、家庭门前环境卫生保持整洁、邻里和睦互助、干部走访等方式获得积分兑换日用品及粮油等商品,以此激发贫困户劳动创业的热情,提高他们参与村级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一)建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队伍。推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建设,实施“领头雁”计划,培育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发挥致富带头人在产业发展、创业带富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引导青年创业者走进农村、参与农业,搭建青年企业家投资乡村产业的平台。

(二)培育乡村青年人才队伍。发挥好本土人才作用,引导本土大学生到农村广阔天地干事创业,让愿意留在乡村、建设家乡的青年人留得安心,在乡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依托团委及少先队抓好乡村教师教育培训工程,加强对乡村教师的德育教育和业务培训,培养一支农村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骨干队伍。

(三)引好用好人才智力资源。深化“希望工程”品牌,精准实施农村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服务乡村青少年公益活动。服务好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乡村支医、支农、文教、脱贫攻坚、文化公共事业等领域,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一)加强农村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xxxxxx“三农”思想,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青年精神,为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以农村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主题宣讲、志愿服务、实践锻炼等经常性、互动性活动。

(二)引导青年做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者、传承者。动员青年积极参与发掘保护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和传统乡村手工艺传承,充分挖掘具有农耕特质和地域特点的乡土文化,让本村人有自豪,让外乡人有归宿,让***的乡土文化更好地传下去。传承遵规守约、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乡村习俗,让青年成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带头人。

(一)广泛开展植树湖绿主题活动。持续开展“绿动**”系列活动,抓住植树节、环保日等时间节点,发起植树造林群众性活动,构建各级共青团造林护林的长效机制。紧扣乡村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治理、环境美化等,整合各方资源,动员社会力量种植爱心林、纪念林、清风林,厚植乡村生态屏障。

(二)大力推进“河小青”行动。认真落实河长制部署,抓好“我是河小青助力河长制”保护河湖志愿服务行动,组织动员青年担当河湖志愿者监督员、护林员。积极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着力点,打造农村环境治理示范点。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三

针对我校下午放学后存在接送难问题开展课后延时服务,是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是坚持以生为本育人理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家庭需求,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我校在课后服务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家庭所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坚持公益服务原则。学生延时服务应充分遵循公益性、服务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3、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各班、小组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有人监管、有安全措施、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

课后服务时间为学校工作日早上上课前、午间休息和下午放学后(周四教师学习除外),一般情况下冬季到17:00,夏季到17:30。

(三)服务形式。

早间以巡视看护为主,组织早到校学生开展晨间诵读;午间以午间配餐和午休为主;下午放学后以有组织的社团活动及其他学习活动为主。

主要内容有辅导学生有效完成作业,并进行重点、难点的指导和辅导;带领学生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优秀影片和学习资源;在各个开放书架、班级图书角或是图书馆进行自主阅读;带领学生参与各类科普、体育和娱乐游戏、社团等活动,也可以安排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五)课后服务程序。

我校充分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1、高度重视。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专门服务工作机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实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课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学习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4、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将制定有关课后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将管理人员、教师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五

自愿是实施课后服务的前提条件。要充分尊重家长、学生的需求和意愿,既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也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劝阻学生参与。

课后服务是一项利民惠民工程,要好事办好,从策划到实施都要把安全放到最前面,要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避免安排存在较大安全风险的活动。

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主要针对放学后家长接送困难、在家无人照料的学生,优先保障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需求。

从20xx年9月1日开始,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每天2小时,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8:3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遵循教育规律,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答疑解惑、阅读欣赏、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等教育娱乐活动。

(1)?快乐游戏课程。鉴于放学后学生刚从课堂出来,需要放松,缓解疲劳,因此要设计针对不同年级学生的游戏课程。

(2)自主学习课程。组织学生自主完成课后作业;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或充分利用学校的图书资源组织学生进行自主阅读等。

(3)社团拓展课程。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等形式多样、学校特色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和课外拓展训练。社团课程共分三大类,即艺术类:唱歌、绘画、书法;语言类:演讲、朗诵等;体育类:围棋、足球、乒乓球、田径等。

(4)社会实践:我校合理利用校外活动场所、村委会、周边农场联合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或研学旅活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课后服务师资主要由本校在职教师组成,学科辅导教师一律在本校教师中安排。出于学生特长培养需要,可以聘请外校具有相关专业特长的教师来我校走教。

调查摸底---家长申请---学校审核---合理安排服务教师---无缝衔接。

1、调査摸底。学校在6月中旬召开了家长会,向家长宣传了有关课后服务的文件精神,各班通过微信群继续宣传,班主任对学生放学无人看管、家长无法及时接学生放学的情况进行调査摸底,做好统计。

2、家长申请。家长和学生有意愿参加延时服务的,由家长书面向学校申请,学校8月24日——8月26日在家长微信群向有需求的家长和学生发放《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家长在微信群表明意愿,班主任做好统计。

3、学校审核。根据家长的申请进行审核属实后,8月31日报名期间学校与自愿参加延时服务的学生家长签订《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及《课后延时服务协议》《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延时服务的时间、形式、管理要求、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对具备条件按时离校的,要在规定时间放学。

4、合理安排服务教师。根据家长申请情况,结合学校实际在8月31日合理安排出每日服务教师,提高放学后延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5、无缝衔接:当天延时服务结束后,由第二节服务教师负责整队送学生离校,家长孩子互相确认后,才能离开校园。

学校严格依据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富平县教育局《转发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xx发改发〔20xx〕x号)精神,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最高不超过4.6元/天·生。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学后延时看管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理机制等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3、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六

工作计划是未来重要工作的最佳安排,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指导性。它是应用写作的计划风格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了达到特定的效果,决策助理需要有远见、有思想、仔细思考,并从不同的角度设计各种工作计划,供领导参考。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回应家长对小学生放学后延时看护等需求,严格按照市教委、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在继续做好“快乐30”课外拓展活动的基础上,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了解家长的困难与需求,为按时接确有困难的学生家庭提供免费看护服务,特制定方案如下。

工作日各年级放学后到下午5点的课后服务,个别学生根据家长的特殊需求,延长到6点。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庭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本校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家庭看护确有困难举例:(供班主任审核参考)。

1)学生家长为残障人士,行动不便,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2)单亲家庭,家长因工作无法看护,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3)双职工家庭,但家庭经济条件不好,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4)双职工家庭,但父母一方重病需要照顾,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5)双职工家庭,但祖辈需要照顾,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6)双职工家庭,但工作单位确实不予调休看护孩子,且无法安排亲属及其他人代为看护的。

7)因家庭突发事件等原因,临时需要学校看护的。

课后服务安排做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不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教学或补课。

采取教职工轮流排班方式提供服务。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按时接学生放学确有困难的家庭可向班主任递交申请书,写明申请参加课后服务的理由、接孩子的时间等信息,家长签字确认。班主任审核相关情况后报学校确定,学校审核确定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名单,安排课后服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总务主任、年级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将课后服务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之中,通过“家长告知书”、“晓黑板”等家校互动平台将课后服务的相关事项告知本校每一位学生家长。在充分征询家长需求的基础上,认真制定符合校情的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学校在组织实施课后服务过程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老师进行专门培训,落实每日服务考勤、监管、交接制度。

各校区后勤总务部门认真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强化安全检查、门卫登记制度,确保校内设施安全,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为参与课后服务学生建立联系档案,登记班主任电话及监护人紧急联系电话。

(一)在校长室领导下,全面实施完善课后服务方案。将相关费用纳入年度绩效方案,切实保障参与课后服务活动的教师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三)各校区每日总护导放学后,加强对课后服务看护点的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教师及时整改。总护导当日值班时间延至6:00。

(四)实施一阶段后,通过开展家长调查,听取家长对此项工作实施效果的反馈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为进一步满足新时期广大家长对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经区教委与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出台《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主要工作措施如下: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对象为本校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学校要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低保家庭儿童、孤儿、乡镇寄宿制学生和中低年级学生等群体优先参与课后服务。

(二)服务时间。校内课后服务时间为正常上课日放学后,每天不超过2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情况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离校时间冬季不得晚于17:30,夏季不得晚于18:00。

(三)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基础+特色”的思路,充分挖掘学校资源潜力,因地制宜设计课后服务项目,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建构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课后服务内容。通过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四)师资来源。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课后服务队伍,鼓励学校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鼓励学校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鼓励退休教师、高校优秀学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课后服务。

(五)参与方式。建立家长自愿申请、班级初步审核、学校审定确认、统一组织实施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学生参与课后服务必须由家长向班级提交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初步审核后报学校审定确认,学校审定确认的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名单必须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施课后服务。学校必须同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学生退出课后服务也要履行相关程序。

认真贯彻沪教委基〔201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放学后看护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17〕37号《关于在本市小学试行“快乐30分”拓展活动的通知》,以及沪教委基〔2019〕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本校原有的工作基础与资源条件,进一步地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本校的校内课后服务由“小不点社团活动”与“分段晚托看护”两部分组成。

我校自2011学年起就开始在课后开展“快乐社团”的探索,2016学年申报成为闵行区首批“快乐30分”试点学校。根据学校多年的实践基础,本校的社团活动的时间安排与组织方式如下: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放学时间。

14:45。

14:45。

一年级14:45。

二~五年级15:35。

一二年级15:35。

三-五年级16:20。

16:20。

——。

——。

在现有师资与科目的资源条件下,尽量满足学生的参加意向。

期初学生自主报名,分科目编班后,在教师指导下开展艺科体育等科目的活动;每学期的社团活动一般自第3周开始。

学校多年来始终坚持为“确有困难的家庭”提供看护晚托的服务。现根据最新文件做相应的完善与调整:

:周一-周五放学后;

普通看护至16:20结束;延长看护最晚至18:00结束。

由教务处根据申报人数,做混龄编班的方式进行编班与管理;确定师资与地点,确保学生在老师的看护下开展作业、自习、课外阅读等活动;每学期的看护晚托一般自第二周开始。

除申请参加看护晚托以外的学生,个别学生家长临时提出的看护需求,由各班班主任老师负责看护、接领及与家长联系。

三、组织与保障。

课后服务是学校“响应学生发展需求、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学校有责任基于现有的资源、师资等条件,通过适度的整合与拓展,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学校更有责任确保其“课外公益活动”的属性,不向学生、家长收费或转嫁任何费用。

无论是“小不点社团活动”还是“分段看护晚托”,学校在落实课后服务过程中都应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学校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与管理要求,根据师资条件合理组班,配齐设备与教师,强化“考勤、监管、接领交接等环节”,确保每一项活动在教师组织下有序有质量地开展。将“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纳入纳入学校的常规管理与考核中。

在校内开展加强宣传,提升全体教师对此项工作的关注与共识,为持续有效的开展形成师资保障;积极拓展校外支持力量,共同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

四、相关说明。

1.本《方案》自2019年3月20日开始实行。

2.过渡衔接的措施与安排如下:

(1)通过学校网站,向全体家长发布本《方案》;

(3)3月15日之前,接收可能出现的看护晚托的新增报名,同时明确其看护时段。

(4)3月20日之前,再次明确学生名单、看护师资、看护地点与接领细则。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积极回应当前广大家长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省市工作安排及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是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顺应教育发展新趋势,满足群众新需要的重要举措,是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是进一步提高教育服务能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学校要为有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把好事办好,让家长放心。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免费对有需求的小学阶段在校学生开展校内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不向学生家长收取。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是学校,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形式。

(一)服务对象。为刚性需求的学生家庭提供基本的课后服务,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至下午上学前、下午放学后至18∶00前两个时段。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服务时间。

(三)服务内容。学校要立足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种兴趣小组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要充分利用校内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和艺术教育场馆等资源场所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防止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四)服务方式。有校内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也可动员社区、志愿者团体等公益组织力量,到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具体活动安排由学校负责。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五)服务人员。以学校在职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同时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并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区志愿者、五老志愿者、高校优秀学生、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提升校内课后服务能力。学校对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等要严格把关。

(六)课后服务补助费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xx任组长,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为成员的xx县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工会主席xx同志担任。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要担负起校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发展和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要结合实际,主动承担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需求。

(二)健全机制,保障安全。

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县教育局要会同财政、保险等部门,全面落实中小学校方责任保险。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三)强化监管,严格考核。

学校要制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县教育局备案。县教育局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要把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定期对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内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四)加强宣传,凝聚共识。

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满足学生和家长对课后服务的需求,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基一〔2019〕329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精神,在认真总结2019年课后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暂行)。具体如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问题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落实减负为目标,积极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构建机制健全、保障完善的课后服务体系,破解中小学生“放学早、接送难”矛盾,满足学生多样化课后服务需求,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属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体,统筹管理本区域的课后服务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承担课后服务的管理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学校为主。学校利用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各项制度,确保课后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三)自愿参加。课后服务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内容、时间、场地、师资、费用等事项,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与,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或推诿学生参与。

(四)公益惠民。课后服务要坚持公益导向,不得营利。各县区根据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性质,坚持成本补偿原则,由政府和家长共同负担服务成本。要对家庭贫困学生提供免费课后服务。

(五)稳妥推进。要统筹考虑城乡差异、学段差异、地域差异等因素,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把好事办好。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是有服务需求的义务教育阶段本校在读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

(二)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一般在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进行,时间一般应控制在1.5小时以内,小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初中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所属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家长需求和季节确定。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结合学生个性特长、兴趣爱好,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中小学校要积极主动开放体育、艺术、图书等场馆,提供体育艺术器材、设施和图书等。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小学阶段以团队活动、体育艺术科普活动、课外阅读、综合实践、作业辅导等为主。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初中阶段以体育艺术活动、科技创新、作业辅导、答疑解惑、课外阅读、综合实践、团队活动等为主。严禁中小学校将课后服务办成变相集体教学或变相补课。作业辅导和答疑解惑等学习性活动时间不得超过一个课时。

(四)服务程序。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核准、统筹安排的原则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开展针对性课后服务,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1.摸底调查,征求意见。学校结合本校各类场馆、功能室、活动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资源设计课后服务项目,并向全体学生发放课后服务意向调查表,广泛征求学生课后服务需求。

2.编制目录,告知家长。学校结合学生需求和校内外资源,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编制课后服务内容目录,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将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事项、费用开支、安全措施等告知家长。

3.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家长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向班级提出课后服务申请,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加强指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课后服务项目。在审核时,对于家长申请不能满足的,要加强协调,安排其参加其他适合的课后服务项目。

4.明确责任,分类实施。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课后服务权责问题。学校依据学段和学生年龄结构,对所有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进行统筹安排,分类组织实施,并根据服务条件的变化及学生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动态调整。

5.加强研究,不断完善。学校要将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积极开发课后服务内容,创建课后服务精品课程,推动课后服务工作深入开展。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组织家长代表全过程参与,定期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推进各方面信息公开,规范和监督课后服务工作。

(五)服务组织。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师资要以本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师资力量确实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文体工作者、科普工作者、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家长志愿者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学校要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课后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市级层面将成立鹤壁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见附件1)。市委改革办负责统筹指导课后服务改革工作;市发改委负责会同教育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指导意见;市人社局负责保障课后服务师资权益;市财政局根据《鹤壁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采取财政补贴形式予以支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监管;市教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课后服务工作方案。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需收取课后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课后服务收取的服务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并适当用于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不得挪作他用。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

(三)健全机制,确保安全。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坚持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切实消除场地、设施设备、消防、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确保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人身安全。要建立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四)强化监督,注重宣传。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各中小学要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将放学后的课后服务时间作为正常教学时间集体上课或以各种形式变相集体补课,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乱收费。要加强宣传,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新形势下如何针对少年儿童成长的特点,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较强的活动能力、健康的生理和心理、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和团结合作的精神,使他们更加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是小学阶段的体育和健康教育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新任务。因而本着科学、全面、可比、可行性原则,制定本计划。

学校健康教育是学校系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学生的各种有益于自身、社会和全民族健康的行为和习惯,提高卫生科学知识水平,从而达到预防和减少儿童少年某些常见病和多发病,尽可能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发育,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基础。

1、提高学生卫生知识水平;。

2、降低学校常见病的发病率;。

3、提高生长发育水平;。

4、促进儿童少年心理健康发展、预防心理卫生问题;。

5、改善学生对待个人公共卫生的态度;。

6、培养学生的自我保健能力。

1、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学生们具有旺盛的精力、愉快的心情投入学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2、培养学生正确的饮食和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吃好早餐,一日三餐,定时定量,不偏食,让学生知道暴饮暴食的危害。

3、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浅入深,循序渐进,达到教材要求,提高健康教育课的效果。

1、通过课堂内外的教育,向学生传授卫生科学知识,培养学生生活自理能力、个人清洁习惯,使他们自幼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维护环境的良好品德。

2、培养学生有规律的生活作息制度,养成早睡早起、定时定量进食,既不偏食、挑食、也不过量进食。懂得环境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自觉地保护环境,并懂得预防接种的好处,自觉接受预防接种。

3、让学生观察自己身高、体重的变化,了解儿童期的正常生长发育,并注意生长发育期应注意的事项。知道保护眼睛、牙齿、耳朵、鼻子的重要。

4、认识到阳光、空气、水与身体健康的关系。

5、了解均衡饮食对身体发育的好处,培养良好的饮食习惯。总之,加强学生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强壮的体格、健康的生理和心里、勇敢顽强的毅力、艰苦奋斗、团结合作的精神,是学校教师的职责;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必须抓紧抓好,使学生不仅能学到知识,而且身心健康,体格健壮,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及卫生管理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义务学校,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将推进和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顺民意、暖民心”的民生工程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发挥学校教书育人的主体功能,充分利用中小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全面推进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有效减轻中小学过重的作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属地管理。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和学校要落实安全保障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规范科学。

(一)规范服务时间。2021年秋季开学后课后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学校可以结合实际提供延时托管服务,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好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有条件的初中,周一至周五可设晚自习(一般安排2小时以内,原则上不晚于20:30结束)。学校可统筹安排教师实行“弹性上下班制”。

(二)规范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劳动实践,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用好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具体服务内容由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确定。不得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考试训练,不得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三)规范服务流程。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开展课后服务,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育人活动。学校要充分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根据学校资源状况和学生、家长的实际需求,制定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通过家长告知书、学校公告公示栏、校园网、各类家校联系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为学生和家长选择提供便利,并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四)规范服务队伍。建设一支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学校要善于挖掘本校师资的潜力,充分发挥本校教师的专业和爱好特长,为学生提供丰富的课后个性化课程。在校内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区域内优秀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支持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民间艺人、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及社会热心人士、学生家长、高校优秀学生等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专业化课程服务,提升学校课后服务能力和吸引力。亦可与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具备资质、规范的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联合提供服务。

(一)落实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监督和管理,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要建立健全教育行政部门与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对课后服务工作的资源、资金、人员队伍等的保障力度和行为监督。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一校一案”制定课后服务具体实施方案,做好人员调配、服务内容安排、经费保障、安全管理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学期开学后立即启动开展课后服务。

(三)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市区、各校可根据所提供的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切实保障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效开展。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师资队伍,按照参与课后服务性质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在绩效工资以外,各级教育部门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学生实际需求规模核定财政补贴总额,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经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或其他相关人员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参加教育服务每生不高于500元/年统一发放至学校,由学校统筹,偏远地区补贴标准上浮不超过2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或提取课后服务管理费,不得从课后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他无关费用,学校课后服务费用支出情况要定期公开公示。

(四)严格规范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按规定权限批准的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列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向社会公开。各校要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在醒目位置设立固定公示牌、公示栏予以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不得收取课后服务费。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要减免费用。课后服务费必须专款专用,由各校根据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支出列支。严禁将课后服务费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课后服务费。每学期末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公示课后服务费的收支情况。课后服务费原则上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并收费。

(一)强化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工作机制,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确保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进行。各县市区要将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范围,作为学校参加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按要求提供课后服务的学校和个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建立退出机制。课后服务不能满足部分学生发展兴趣特长等特殊需要的,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适当引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第三方专业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遴选,供学校选择使用,并建立评估退出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恶意在校招揽生源、不按规定提供服务、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招生秩序等问题的培训机构,坚决取消培训资质。学校要对第三方提供的课后服务内容严格把关。不得开展学科教学。防止将课后服务变成集体教学或“补课”。

(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加强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物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课后服务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办法和补助标准。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根据当地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相应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增核的绩效工资总量,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可由双方协议确定有关劳务报酬,所需经费可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教师参加课后服务的表现应作为职称评聘、表彰奖励和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参考。

(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督导。学校要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动员,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要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服务协议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指导人员、学生等各方权利和义务,厘清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各县市区教育部门、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把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纳入经常性督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学校课后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措施等加强过程性指导和督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小学生放学后托管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结合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服务学生、家庭和社会为宗旨,着力破解学生放学后,家长下班前孩子难以接回、无人看护的问题。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吉教联〔2018〕14号)文件精神,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自愿参加。以服务学生、家长为宗旨,着力破解“三点半难题”。本着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充分尊重家长需要和意愿,由有需要的家长自愿报名,接受课后托管服务。

2.坚持以学校为主体。课后托管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在教育局的指导下和监督下进行,确保托管科学、规范、安全、有序。

3.坚持规范操作。各校在本方案指导下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操作。以学生自习、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辅导,以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为主。坚决不允许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

4.坚持以安全为主。加强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发挥学生校园保险作用,切实保证课后服务期间学生安全问题。

(一)实施范围。

从2020年秋季开学开始,在城区各小学全面实施课后托管。

(二)托管时间。

托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四(法定节假日、寒暑假除外)下午3:30放学后至5:00(夏季可延长至5:30)。每周五下午3:30放学,3:30-5:00为教师集备或者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三)实施步骤。

1.调查动员阶段:

各个学校要成立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教师大会,做好教师动员工作,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

2.工作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课后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预案等各项制度,进一步明确托管工作职责分工,上报教育局审核。结合学校实际确定特色活动科目、教师、场所等,为实施课后托管服务做好准备。

3.实施阶段:

课后托管开始实施,学校课后托管工作领导小组对托管服务全程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确保托管服务安全运行。教育局也将加强对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学校课程设置和活动安排进行规范。

(一)师资力量。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要由校内教师自愿承担,要筛选身心健康、业务能力精专的教师负责具体工作,学校和教师要签订责任状。

(二)课程内容。采取作业辅导加特色活动课的形式,其中特色活动以体育、艺术、社团活动为主,将琵琶社团活动纳入其中。不得利用课后托管时间进行集体授课、补课,不得将课后托管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

(三)管理形式。以“静态辅导+动态活动”为基本托管运行模式,主要以学校为主,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实施。

(一)托管经费来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基于我区实际,拟采用收取服务性费用的方式筹措课后服务经费。考虑我区的学校实际、教师工作量、家长承受能力等,同时借鉴其他县市的收费标准,我区收费标准拟暂定为每生每月80元,按月收取。将来省相关部门确定统一收费标准后,如有偏差再依据规定重新核算。

(二)托管经费的使用。

课后服务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产生的开支,如参与课后服务的一线教师、带班领导、后勤保障人员的补助费和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水电费、开展活动所用设备和耗材的购置、管理运行经费及集体培训等。各学校要定期公示托管经费的使用情况,经费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三)托管经费的管理。

区教育局财务科、监察室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要确保托管经费专款专用。

是否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确定后,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按照本校工作方案实施。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由副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督促检查课后服务情况,同时设定专人以年组或者楼层为单位进行监管,做到全程有效监管,确保课后服务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生课后托管服务,事关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区教育局成立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谋划、指导和监督。局相关科室、直属部门、各小学校要统一思想,切实把学生课后服务作为民生工程抓实、抓好,积极稳妥推进。

(二)强化学校主体责任。

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服务方案和管理制度,负责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组织机构,每学期要制定详细的课后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建立学生安全保障机制、家校联系制度、准入和退出机制、公示制度、课后看护日志等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做到集中有人监管,活动有安全措施、进出有统一组织,保障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要建立信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托管的科学化水平。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学校要审核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并给予恰当的指导,确保课后托管服务让学生满意。要加强对参与课后托管服务教师的在岗培训,树立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观念。

(三)加强安全管理。

要加强课程设置、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的风险预评估,同时积极协调保险公司,将该时段纳入校方责任险和学生校园意外伤害险的承保范围。各学校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建立托管服务安全管理办法,做好活动安全预案,保障师生的安全,确保托管服务顺利实施。

(四)坚持利民惠民。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贫困家庭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给予适当的费用减免政策(以建档立卡为主的贫困学生,每月按收费标准减免一半费用),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享受到托管服务,确保惠民实事落到实处。

(五)坚持家校协作。

加大宣传力度,增进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认识,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提示、召开家长会、签订托管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社会、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定期征求家长意见,及时完善改进课后服务工作质量。要建立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切实加强课后托管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帮助家长解决工作日期间按时接送学生的实际困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延市教基〔2019〕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社会参与、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健全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体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坚持部门协作的原则。市教科体局承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主要管理职责,经发、人社、综治、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统筹规划,密切配合,扎实推进,精心指导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管理工作。

(二)坚持学校主导的原则。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主动承担责任,自主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三)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根据课后服务的性质,通过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相应费用,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四)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课后服务的对象为中小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

各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课后服务的时间为在校学习日下午放学后,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当日18:00。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事先广泛征求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需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班级或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一)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进行自主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二)开展集体活动。学校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生特点,组织学生参加有意义的集体活动,发展学生兴趣与爱好,增强学生体魄。可组织学生集体进行阅读交流、电影观赏、音乐欣赏、美术欣赏、体育运动、劳动实践、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活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可根据本校设施设备、师资条件,组织丰富多样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或综合实践活动供学生选择,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1.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对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在职教职工,将服务时间计入工作量,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创设良好政策环境,动员离退休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专业人士、大学生志愿者和其他社会热心人士等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课后服务,统筹解决人员不足问题。

八、组织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对于违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生课后服务费按规定标准,由家长缴纳。严格监管课后服务经费,保证专账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

(二)明确家校责任。校长是实施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要重视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将申请程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收费标准、时间安排等告知学生及家长,便于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保证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争取社会支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取得社会各界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学校要主动公开课后服务的方式、内容、财务收支和服务质量等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维护好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使用好校方责任险。

(五)完善监督管理。市教科体局将不定期对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确保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持续高效开展。学校和家长委员会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监管,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修订学校课后服务相关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扎实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解决学生家长实际困难,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做好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排忧解难,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公益普惠,免费开展服务。小学免费对有需求的在校学生校内课后服务,不再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学校为主实施,家长自愿选择。小学生是否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由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与家长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公开服务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发展学生素质,规范服务内容。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围绕培养学生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科学合理确定服务内容及形式。

1.服务对象。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家长不能按时接送的在校学生。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群体的服务需求。寄宿生不再安排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2.服务时间。从2019年5月份开始,每周一至周五(寒暑假和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饭后入学至下午上课前、下午放学后(下午课后服务时间夏季原则上不超过18:30,冬季原则上不超过18:00)两个阶段。

3.服务内容。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围绕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阔视野、增强实践,提供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后服务。主要安排辅导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参与各类兴趣小组、社团组织或音体美劳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学校要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体育场和各类艺术类资源开展相关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不得将校内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3.服务方式。学生家长可通过咨询班主任、访问学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了解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的相关信息。有课后服务需求学生的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统筹安排,统一组织。学校要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校内课后服务原则上以一个学期为相对固定期。

4.服务人员。以学校教职工为主,鼓励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跨学科指导学生。要同时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学生家长、退休教师、民间艺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为学生提供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学校要对课后服务人员的品德、健康状况等严格把关。

5.课后服务补助费用。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积极争取人社、财政部门的支持,综合考虑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实际情况,在核定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照不高于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县教育系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改、财政、人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指导督促学校做好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校长是校内课后服务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协调开展校内课后服务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群众满意。学校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2.健全机制,保障安全。学校要把学生安全管理摆在做好校内课后服务的首位。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人员安全职责,完善学生意外伤害、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课后服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建立完善校内课后服务的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考勤、交接班、监督管理等制度,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要全面落实校方责任险,积极引导家长自愿为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3.强化监管,严格考核。学校要按照“一校一案”制定本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9月5日前报教育股备案。县教育局政府督导室、教育股、法制安全室等职能部门将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坚决禁止、严肃查处违规补课和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乱收费等行为,并将校内课后服务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4.加强宣传,关注舆情。县教。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七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满足家长接送便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是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从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出发,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报名参加,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

(四)安全有序。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课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各中小学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科学、规范、有序。

课后服务主要包括午餐服务和课后托管服务。

(一)午餐服务。午餐服务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财政局合肥市卫健委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市中小学午餐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xx〕194号)执行,到2020年底,确保有在校午餐需求学生的午餐提供率达到100%。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不断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管理,严格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做好陪餐记录。不断完善学生餐后管理,拓宽学校服务内容。

(二)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一般从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00,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规定。高中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按照《合肥市市属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管理办法》(合教〔20xx〕332号)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分为“普惠托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

“普惠托管”由本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依据实际参与学生数,按照不低于150元/学期·生标准予以保障。

鼓励有条件学校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个性化课程”。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公益普惠原则,根据参与学生数、服务内容等因素,由自愿参加的家长按照不超过600元/学期·生(不含耗材费)缴纳;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标准,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购买。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数据资源部门负责课后服务平台项目审核把关,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负责对教师取酬进行监管。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部门从教育转移支付中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挂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取得的补助不列入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发放。

(三)确保服务水平。课后服务实施前,由学校、家长、第三方社会机构共同签订课后服务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关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倡导家长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商业险。开展“个性化课程”的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搭建课后服务管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高效服务,加强对提供“个性化课程”的第三方机构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高校、社区、志愿服务等社会资源,建立前期规划、中期检查、年度考核的监管机制。提供“个性化课程”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一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解读和宣传课后服务政策,充分发挥家委会、家长学校的作用,做好家长培训和引导,鼓励家长做好子女的家庭服务工作,促进家校共育。注重总结课后服务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做法,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质量。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八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xx〕5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xx〕3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教体明电〔20xx〕422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我校课后延时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保证课后服务时间,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在正常教学日期间,每天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2小时。

2、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的教学质量。

3、对每位学生负责。以“放学后延时服务”为平台,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为确保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1、坚持家长自愿。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绝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学校公益。绝不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绝不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学生在校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不将该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进行集体补课。

1、服务对象。全体学生。

2、服务主体。校内延时服务工作,有学校安排教师值日直接看管。

3、服务时间。放学后延时服务时间原则上为学校工作日下午放学后,一般情况下“十一国庆节”到次年“五一节”到18:00,“五一节”到“十一国庆节”节到18:30。

4、服务场所。学校教室、操场。

5、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实行“1+x”形式进行,“1”为在校完成家庭作业(回家不再布置书面作业),“x”为其他服务项目,培优补差、个性化辅导、兴趣社团等,其他项目要兼顾学生综合素养培养与安全管理。

1、高度重视。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放学后延时服务作为一项分内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2、规范管理。放学后延时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延时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延时服务教师要做好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辅导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九

今年我村的党建工作目标将以20**年***镇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意见为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xxxxxx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要求,进一步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结合去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条整改。

二,切实履行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扎实工作。积极做好党建工作专项述职。

四,扎实细致做好党员排查工作,摸清党员底数,理顺组织关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提升党员队伍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切实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做好走访联系困难党员群众工作,按照《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基层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排出党组织书记、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定期联系困难群众对象,并及时告知到每位党员,经常深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村两委会定期召开周例会、月末会、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

七、做好党务村务公开工作,定期按要求更新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正确无误。台帐记录、工作资料齐全。

八、积极开展党员积分考核工作,按照镇党委下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积分考核的通知》,建立党员分类管理,实行党员积分考核制。规范党员日常行为。

九、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推进基层党组织创先争优,全年至少推出1项党建主题活动或特色工作、创新举措,落实相关措施。

十、积极培育和选树党内身边先进典型,落实具体措施,并定期开展评比表彰;争创本镇党建工作示范点,积极创建市级示范型基层党组织。

十一、认真贯彻村级管理“三规范”要求,全面推广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十二、充分利用党代表工作室平台,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受理事项及时处置率、满意率。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统一信用代码: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编号: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共赢的原则,双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加盟***县农村电商服务站发展项目,与甲方合作运营*****县镇村村级电商服务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具体如下:

一、加盟项目情况:

(一)项目简介:

*****县农村电商服务站发展项目是由县委县政府规划的第十三五重点项目之一,该项目旨在将电子商务进农村落到实处,开拓一条以信息流通和产品流通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高速公路网,为农产品上行、工业产品下行、农副产品进城打开渠道,加快农副产品的快速销售,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最终达到以工业养农业,增收致富的目标,该项目由*************公司中标,全权受理建设运营。

(4)快递物流代收代发服务;

(6)电商(产业)扶贫项目中子项目的落实;(7)就业指导。

二、加盟与合作。

(一)加盟条件及方式:

(1)********农村电商服务站以镇、村为单位,设立镇级和村级服务站,加盟区域受保护。

共4页,第1页(2)服务站点经营面积需20平方以上,镇级加盟店经营面积在50平方平方以上。(3)服务站加盟选址由乙方提出,并经过甲方进行考察及评估后确定。(4)服务站点设置具体位置:(5)区域服务范围:(6)服务站加盟商需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口碑及一定的人脉关系,服务站经营负责人应具备《***县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标准及要求》中规定的条件,并由甲方项目负责人考察后,公司才受理、授权给该区域的服务站加盟商经营。

(二)合作内容:

(1)由甲方发起建设本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并负责各项目硬件和软件配置,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进行场地选择及店面装修和经营管理。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保证服务站各项功能正常运营,并为本辖区村民提供如下便民服务:

a、代购业务,乙方通过电商平台帮助村民进行网上代购;

b、收购服务,乙方按照甲方采购标准收购当地土特产品,通过物流体系运送到甲方;

c、便民服务,乙方开通网上缴费、车票订购、就业指导等。d、快递物流件代收、代发;

e、自主经营工业日用品及烟酒副食等商品,为村民提供便利服务。

(3)乙方可自行按民意需求进行日用品销售等正常经营活动,所得利润归乙方所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授权权限,乙方为甲方特许授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享有对本协议中的农村电商服务站的自主经营权,并负责对本服务站的日常经营管理。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对“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规定统一管理,在经营场所范围内摆放、布置有关品牌标识物品及业务宣传物品。

(3)甲方负责在对乙方的选址考察及评估确定后,为乙方提供运营的基础设备,如货架、电脑、门头及制度牌等,并拥有所提供设备的所有权和监督管理权。(4)甲方为乙方提供村级服务站电子商务业务技能培训。(5)甲方按乙方需求将百货产品按代理批发价格运送到乙方。(6)为使用农村电商服务健康发展,甲方义务为乙方提供如下支持:

共4页,第2页a、培训体系建设:甲方对乙方电子商服务站及有需求村民进行各类培训服务;b、物流体系建设:甲方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物流配送体系,为乙方快递件代收代发进行物流配送服务,保证服务站代收快递及代发快递的顺畅,并且对行政村达到100%覆盖率。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服务站的经营管理权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加盟协议,甲方收回投放的所有设施、设备。乙方在协议期间,需保持持续的经营能力,在正常经营时间内要求满足客户需求。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等。(2)乙方拥有对本服务站全部的经营管理权利并负有相应管理责任。(3)乙方拥有对所有经营利润的100%分配权。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经营数据,以便汇总分析实际运营情况,探讨改进后期运营发展模式。

(5)乙方经营所需购进的货品应保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思兰商贸公司的货品,并按甲方指导价格进行百货产品销售,不得扰乱市场价格体系。(6)乙方有义务保证在甲方进货时付现发货。

(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应法律法规要求,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共4页,第3页。

五、其它约定。

(1)乙方及乙方雇员与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对其自身及其与雇员的关系和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乙方开展甲方指定的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业务,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属乙方独立经营项目。乙方对其经营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3)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服务站所在村委会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后根据公司加盟政策自动续约,在同等加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签约权。如乙方无意继续加盟,可由公司回收经营权或经公司同意后转让与他人经营,甲方收回投放的门头和电脑等设备,转投后续经营者。

六、补充条款:

甲方:

(签字盖章)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签字日期:

****年**月**日。

合同签署地:

共4页,第4页。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十一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费、工具耗材费、工具维修费及垃圾房(池)周边清理费、机械折旧费、劳动保护费、合理利润、税金及依照有关法规涉及的保障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包干。除招标范围更改,服务期间内,清扫保洁范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按实际费用予以增减。

2、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则可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清运要求。

1、将各村垃圾房(池)内的垃圾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垃圾运往规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倾倒。

2、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对各村的垃圾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别是对位于交通要道、居民集聚区附近的垃圾房(池)要增加清运频率,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对远离村庄垃圾量少的垃圾池可视情况适时清理,但要求至少每2-3天清运一次,是否需要清运的衡量标准是:一是垃圾房(池)内的垃圾不得溢出;二是垃圾房(池)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垃圾房面积的1/3;三是检查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垃圾需要马上清理的情况时。

3、垃圾清运过程中,自觉将垃圾房(池)的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扫、清洗。

4、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与调度,要求在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4:00前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登记和压缩处理。

5、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街道的调配和安排。

3.机械要求。

1、密闭自卸式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车型小巧,容量控制在3立方以内,适用乡村道路。符合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装卸要求、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

2、垃圾上车要参照垃圾房的特点,不得损坏垃圾房地面与房屋设施,垃圾清运上车后要将垃圾房周边的零星残留垃圾清理干净。

3、按照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垃圾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配置二辆,每辆车保证二人(包括驾驶员)。

4.其他要求。

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

以x青发[2005]10号《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积极的调动广大农村团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团的组织建设,进而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积极的引、帮、带活动,来践行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宗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使团员服务区活动在我市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二、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一)、确定试点及制定方案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依据《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采取召开乡(镇)、村领导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百户家庭、访千名青年”等活动,广泛争取意见后,结合本地实际和成功经验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动规划。

推进时间: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团市委。

2、选择试点乡镇。要求各县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团市委机关干部团建联系点工作选择2个试点乡镇,各地也可以根据以往成功经验选择试点乡镇。各试点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二)、试点启动及示范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建立组织机构。要求各县市成立实施团员服务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试点乡镇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团委、试点团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团委其他人员全部参加,各负其责。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启动及示范。要求各县市切实的抓好试点的启动和示范,各地要抽调专门人员深入试点,与乡镇、村领导座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贴近青年、了解青年,倾听领导、团员、青年对团员服务区活动的看法、意见以及团员服务区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团市委机关同志要将团建联系点工作和团员服务区工作相结合的,并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和督促团员服务区试点工作。

推进时间: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三)、全面铺开、推进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落实服务“十个一”。要求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落实团员在农村服务区工作内容“十个一”,各地乡镇的经济、文化、思想、人文、环境各有差异,每个团员的文化素质、所学专业、思想道德也不一样,团员服务区在开展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好实际情况。

2、全面铺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组织各乡镇主管党群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团委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到试点乡镇进行参观学习,与服务区团员、青年交流,使之进一步了解团员服务区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实施方案及目标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铺开团员服务区活动,形成当地的团员服务区网络。

3、完善图版、表、簿、册。各县市要在试点活动开展中,根据本地实际经济条件逐步完善团员服务区的图版、表、簿、册,各种表、簿、册的填写一定要如实,有条件的县市可将本地各乡镇的表、簿、册进入微机,实行全县市联网,以便工作的沟通,信息的传递。团市委将定期对各地的团员服务区表、簿、册进行检查。发现弄虚做假、虚夸瞒报、突击填写、应付了事的县市将在全市通报。

推进时间: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四)、阶段总结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阶段总结。要求各县市要及时总结每个推进阶段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联谊会、在电视、广播、宣传版等有效方式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阶段总结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结合团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层看典型、听汇报、访实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检查、督促、指导。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活动总结。

整理成档,评定档次,并定期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按好、中、差分类在《团的情况》上予与刊登,并通报当地党委主管书记。各地也要针对乡镇制订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便团员服务区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一、指导思想。

以齐青发[2003]10号《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为依据,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开展活动,积极的调动广大农村团员的积极性,全面提高农村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加强农村基层团的组织建设,进而发挥广大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以积极的引、帮、带活动,来践行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的宗旨,推动我市农村经济发展,使团员服务区活动在我市农村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二、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一)、确定试点及制定方案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制定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依据《全市农村、社区开展团员服务区活动的方案》,采取召开乡(镇)、村领导座谈会、团员青年座谈会、“进百户家庭、访千名青年”等活动,广泛争取意见后,结合本地实际和成功经验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及每年的活动规划。

推进时间:5月中旬至6月10日。各地要在6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时上报团市委。

2、选择试点乡镇。要求各县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并结合团市委机关干部团建联系点工作选择2个试点乡镇,各地也可以根据以往成功经验选择试点乡镇。各试点乡镇要根据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二)、试点启动及示范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建立组织机构。要求各县市成立实施团员服务区活动领导小组及各试点乡镇的领导小组。各县市团委、试点团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可由党委副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书记任副组长,团委其他人员全部参加,各负其责。

推进时间:6月20至6月25日。各地要在6月28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启动及示范。要求各县市切实的抓好试点的启动和示范,各地要抽调专门人员深入试点,与乡镇、村领导座谈;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贴近青年、了解青年,倾听领导、团员、青年对团员服务区活动的看法、意见以及团员服务区抓什么、怎么抓;然后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方案,适时启动。团市委机关同志要将团建联系点工作和团员服务区工作相结合的,并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和督促团员服务区试点工作。

推进时间:6月20至8月30日。各地要在9月5日前将        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三)、全面铺开、推进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落实服务“十个一”。要求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落实团员在农村服务区工作内容“十个一”,各地乡镇的经济、文化、思想、人文、环境各有差异,每个团员的文化素质、所学专业、思想道德也不一样,团员服务区在开展活动中一定要把握好实际情况。

2、全面铺开。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组织各乡镇主管党群书记、村党支部书记、乡镇团委书记、村团支部书记到试点乡镇进行参观学习,与服务区团员、青年交流,使之进一步了解团员服务区的作用。各地并按照实施方案及目标的要求,量化分解,全面铺开团员服务区活动,形成当地的团员服务区网络。

3、完善图版、表、簿、册。各县市要在试点活动开展中,根据本地实际经济条件逐步完善团员服务区的图版、表、簿、册,各种表、簿、册的填写一定要如实,有条件的县市可将本地各乡镇的表、簿、册进入微机,实行全县市联网,以便工作的沟通,信息的传递。团市委将定期对各地的团员服务区表、簿、册进行检查。发现弄虚做假、虚夸瞒报、突击填写、应付了事的县市将在全市通报。

推进时间:8月30至11月30日。各地要在12月5日前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四)、阶段总结阶段工作内容、方法、推进时间。

1、阶段总结。要求各县市要及时总结每个推进阶段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要采取召开现场会、座谈会、联谊会、在电视、广播、宣传版等有效方式宣传典型的成功经验。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阶段总结上报团市委。团市委将结合团建联系点工作,建立工作责任制,定期采取深入基层看典型、听汇报、访实情和电话沟通等方式检查、督促、指导。

推进时间:2003年5月至2004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2、奖惩机制。团市委将建立团员服务区奖惩机制,团市委将按每个阶段将各地的情况反馈、典型情况、活动总结整理成档,评定档次,并定期将各地活动开展情况按好、中、差分类在《团的情况》上予与刊登,并通报当地党委主管书记。各地也要针对乡镇制订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便团员服务区活动得以顺利开展。

推进时间:2005年5月至2005年年底。各地要在每个阶段结束后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团市委。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十三

各村: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的工作部署,根据xxx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使我镇农村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建立农村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x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建设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围绕“树廉洁乡风、建和谐农村”这一主题,在全镇各村持之以恒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借助文化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独特感召力,引导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为民办实事意识。引导广大群众知荣辱,明事理,强化反腐倡廉意识,在农村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营造崇廉、尚廉、尊廉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和民风进一步好转,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建设发展的热情,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开展。

活动内容。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和农村廉政文化建设的实际,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在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1、聘请一批廉政监督员进村。各村要发挥好支部纪检委员作用,聘请包村工作队或挂点领导担任廉政文化建设宣传监督员,对村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2、开辟一块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在村委会醒目位置设立廉政文化宣传栏,及时张贴反腐倡廉宣传资料、宣传漫画、警示材料等,保持内容常换常新。在显眼位置,制作悬挂廉政内容的宣传标语。依托农村党员活动室,配备廉政图书、报纸、杂志,供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阅览。

3、建设一个廉政文化示范村。镇里结合新农村建设,选定塔前村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村,进行规范化建设,取得成效后认真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推进。

4、挖掘创作一批廉政文化作品。各村在组织开展好上级部署的廉政歌曲传唱和廉政文艺节目演出的同时,结合各自乡土特色和文化资源,组织本村文艺爱好者,挖掘和编创一批廉政方面的歌曲、戏曲、诗歌、快板、小品等文艺作品,并组织演出。

5、开展一次廉政专题教育。以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专题辅导、作形势报告等形式,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学习等勤政廉政典型以及身边的先进典型,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典型教育。采取观看警示教育电教片,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等方式,对基层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6、开展一次村干部廉政承诺。村级换届结束后,结合村干部的岗位职责,组织村干部开展一次廉洁承诺,将廉洁承诺内容在村民代表大会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促使村干部思廉、爱廉、护廉、守廉。

7、树立一批勤廉双优典型。镇里结合年终的述职述廉,注意发现和挖掘一批勤政廉政典型,积极开展勤廉双优村官评选活动,塑造一批勤廉双优典型,大力进行宣传和表彰,为全镇干部群众树立学习的榜样,营造争先进、比廉洁的良好氛围。

8、建立一套廉政制度。通过构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五大制度,即“三资”监管制度、村民议事决策和村务听证制度、重大村务执行的村民理事会制度、村务“阳光”监督制度、廉政文化教育制度。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思想再解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村要把这项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落实责任,丰富内容。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是廉政文化“六进”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村要成立组织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保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握廉政文化建设的特点,丰富活动内容,力争在工作中创出新的特色。

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同开展正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4、强化督促,抓好考评。按照《关于开展廉洁创建工作的考评办法》要求,实行半年一督查,年终一考评,三年一总评,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送:

农村建房协议书。

农村建房协议书。

用于本工程,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注意地下管道及电缆等设施设备。如有遭损坏,后果。

均由乙方负责。八、安全施工。

准,无重大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达不到此标准且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事故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严。

格按安全、文明标准组织施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职工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及。

保护的法律法规,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和交工前施工现场的清理。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

乙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

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九、工程款支付。

自本协议签订后,工程施工至主体一层盖板完毕后,甲方支付给乙。

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工程主体封顶,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

元;工程施工至装饰阶段50%,再支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1万元;至。

工程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收方确认,结算本工程总。

款,并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补充条款:甲方:乙方:电话:身份证号:电话:年月日年月日每平方米贰佰元,总工程款为壹拾贰万陆仟肆佰元(不包括外墙贴瓷砖、卫生间和厨房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地面贴地砖、屋顶木工、现浇屋顶)。

三、工程期限:

乙方必须在201x年6月30日前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时付款贰万元;工期到甲方提供用餐地方、煤气、餐具,施工期间烧好开水。工程结束交房时甲方付乙方伙食费贰仟伍佰元。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农村拆迁服务方案篇十四

1、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结合作业地段实际和企业自身实力自主报价。费用包括:人工设备费、工具耗材费、工具维修费及垃圾房(池)周边清理费、机械折旧费、劳动保护费、合理利润、税金及依照有关法规涉及的保障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包干。除招标范围更改,服务期间内,清扫保洁范围如有增、减,其增、减部分按实际费用予以增减。

2、不得将本项目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中标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

3、服务期限:服务期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期满后,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人的各项考核目标,则可再续签下一年的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清运要求。

1、将各村垃圾房(池)内的垃圾运送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垃圾运往规定地点以外的地方倾倒。

2、结合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原则上对各村的垃圾清运要求日产日清,特别是对位于交通要道、居民集聚区附近的垃圾房(池)要增加清运频率,加强巡查,及时清运;对远离村庄垃圾量少的垃圾池可视情况适时清理,但要求至少每2-3天清运一次,是否需要清运的衡量标准是:一是垃圾房(池)内的垃圾不得溢出;二是垃圾房(池)内垃圾存量不得超过垃圾房面积的1/3;三是检查人员实地检查时发现垃圾需要马上清理的情况时。

3、垃圾清运过程中,自觉将垃圾房(池)的周围清扫彻底到位,并保证清运沿途无垃圾撒落。保证无二次污染,污水无滴漏。清运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及时清扫、清洗。

4、科学合理安排收运路线,避免噪音扰民等现象,为配合垃圾中转站的管理与调度,要求在每天上午10:00和下午4:00前将垃圾运送到垃圾中转站进行登记和压缩处理。

5、若遇上级检查或其它突击任务等特殊情况,无条件服从街道的调配和安排。

3.机械要求。

1、密闭自卸式生活垃圾运输专用车辆,车型小巧,容量控制在3立方以内,适用乡村道路。符合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的装卸要求、车体整洁无外挂、车厢密闭不渗漏、车况良好无故障,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渗漏。

2、垃圾上车要参照垃圾房的特点,不得损坏垃圾房地面与房屋设施,垃圾清运上车后要将垃圾房周边的零星残留垃圾清理干净。

3、按照本次招标区域范围垃圾量,垃圾运输专用车辆必须配置二辆,每辆车保证二人(包括驾驶员)。

4.其他要求。

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生活垃圾中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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