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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墓碑协议书 购置墓地协议书(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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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墓碑协议书 购置墓地协议书(八篇)
2023-01-11 11:42:28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一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 的房产 ,房产总价款 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乙方出资 元人民币,占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

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分配,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若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1、购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币(房款总价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并以现金支付;

2、主贷人为乙方 先生;

3、按揭贷款的期限为 年;

4、由甲乙双方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房产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照投资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双方所购房产的实际产权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约定共有,所有权由双方共同行使。

十四、 适用法律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五、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六、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二

20xx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按照《省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县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操作运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落实执行“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20xx年省上安排我县农机购置项目资金455万元,其中:国补资金400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5万元。按照省州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全年共完成录入申请870户1045台,申请录入xx补贴资金302.778万元,分八批次兑付资金358.548万元,其中兑付xx补贴资金303.54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55万元,兑付率为78.80%(第七批次补贴资金13.561万元和报废补贴资金0.77万元正在核验兑付当中)。共购置动力机械60台;耕整地机械203台;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1台;收获后处理机械180台;收获机械15台;田间管理机114台;畜牧机械469台;种植施肥机械3台,带动农民投入资金达815.31万元。完成报废农机具4台,完成报废补贴资金7700元;完成河湟等7家合作社装备提升机具购置任务,现已投入使用。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补贴机具全程监管,及时兑付补贴资金,确保了适宜我县购置的农业机械应补尽补。20xx年结转xx补贴资金96.452万元,在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优先使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持续实施,优化了我县农机装备结构,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升了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xx“三个禁止”要求,坚持“五项制度”、“八个不得”,切实做到了四个到位:即贯彻会议精神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便民服务到位;实现了五个结合:即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设施农业建设相结合、与畜牧养殖业相结合、与农业产业扶贫相结合、与粮改饲推广工作相结合、与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相结合,农机购置补贴为全县脱贫功坚和乡村振兴中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实施。

一是成立了以县上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25个乡(镇)长为成员的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是根据省州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了《县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展。

三是制定下发了《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强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防范管理风险。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为确保购机补贴政策正确实施,集中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标语、公告等形式,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材料2万多份。并利用逢集日、“三夏”、“三秋”下乡、各类农机工作会议、农机安全宣传月等活动进行广泛有效的宣传,同时加强农机补贴手机app的宣传推广工作,农户使用农机购置补贴app申请和审核工作正常运行。通过宣传,农机补贴政策在我县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严格规范申请程序。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我中心严格按照补贴申请程序,积极引导购机群众在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目录中自主选型,购机后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一折通、发票及相关手续到政务大厅便民窗口申请补贴,经工作人员审查申请资料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申报,并现场打印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

(四)强化监管,严防疏漏。为强化对农机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

一是强化对农机经销商的监管。重点监督经销商在农机补贴政策宣传上不能误导,售机价格上不能抬高,机具质量、售后服务必须保障。我们采取调查、回访、抽查等方法,监督经销商在政策宣传、机具售价、售后服务上不出偏差;

二是强化对农机补贴项目的监管。规范农机补贴程序,完善农机补贴资料,做到见机见人、人机一致、机具型号一致,确保农机补贴程序及标准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三是强化对农机补贴机具的监管。严格审查审核购机人身份和有效证件,防止利用农民身份套取补贴资金,并明确规定补贴机具在两年内不得转卖,两年内随机抽查,如发现不实,要追回补贴资金。

(五)严格核查机制,及时兑付资金。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让农民群众及时领到补贴资金。核查工作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乡制度,做到“三见五查”,“三见”即见人、见机、见票;“五查”即:一查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二查购机人与补贴指标申领人是否一致;三查所购机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是否与《补贴机具核查花名册》一致;四查所购机具是否有永久性铭牌;五查所购机具的使用情况,入户核查全覆盖。今年我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先后6批次对补贴机具进行入户核查,做到了“三见五查”,入户核查率达到100%。同时,坚持“机具核查一批、资金兑付一批”的原则,核查审核无误后,分8批次进行资金兑付,按时完成了省厅要求的资金结算进度。

1、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

2、部分生产企业没有及时在农机补贴系统上传补贴机具信息,导致农户申请办理补贴时无法录入系统,影响办事效率。

3、农机合作社入社人员数量相对较少,总体规模小;缺乏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比较低、视野狭窄,缺乏经营管理和开拓市场的能力;

4、从事农机行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尤其缺乏中、青年人农机专业技术人才,导致农机合作社社员平均年龄较大大,朝气不足。

5、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有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有免审功能,不用审核人员在系统内审核直接到公示,有审核错误的现象发生。

1、指定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质量投诉、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及时督促相关企业做好售后服务。

2、建议省厅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及时在农机补贴系统上传补贴机具信息,提高农机补贴工作的办结率。

3、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及管理层人员的培训,规范合作社软件资料,提高合作社运作水平。

4、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合作社作用的认知度,抓好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5、建议取消有牌证补贴机具的免审功能,系统内进行人工审核,发现错误及时更正。

1、多措并举,广泛宣传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机补贴政策的知晓率,充分发挥乡镇农机站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农机补贴申请的初审工作,积极引导购机户按照补贴政策程序提交申请,切实保障农民群众享受农机补贴的合法权益,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农机合作社作用的认知度,抓好农业生产的全程机械化。

2、完善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策文件、业务知识、办事流程、规章制度等内容的业务培训,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建立政策咨询服务、申报受理登记、申请录入统计、机具入户核实等工作保障机制,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序、顺利开展。

3、加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对供货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供货企业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等方面的服务承诺,不断创新服务模式,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和购机户的合法权益。总之,今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饱满的服务意识,创新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取长补短,弥补工作中的不足,扎实做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三

新乡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兹有,申请办理《道路客运新增班线许可》申请,待公司取得《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购置以下车辆:

1;外廓尺寸(长×宽×高)车辆技术等级:;

2;外廓尺寸(长×宽×高)车辆技术等级:;

3;外廓尺寸(长×宽×高)车辆技术等级:;

4;外廓尺寸(长×宽×高)车辆技术等级:;

5;外廓尺寸(长×宽×高)车辆技术等级:;

以上车辆经交通运输部门检测合格后方投入使用。

申请人如不履行上述承诺或者履行行为不符合贵处关于“从事道路客运、货运经营”许可事项申请程序的规定,申请人同意贵处有权撤销已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甲是乙、丙之父。乙丙是兄妹关系,俩人均已成家。为改善老人居住环境,乙丙双方决定为老人购置住房一套。为确保家庭和睦,经各方充分协商现就房产出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在其家乡小区选购商品住宅一套,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甲方夫妻俩人居住,物业管理费由甲方承担。

二、该商品住宅以乙方的名义购买,房屋总价款共计万元。其中,乙方出资万元,丙方出资万元。剩余万元以乙方的名义办理按揭贷款,并由甲方承担月供款。

三、该房屋的装修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不能承担月供款时,剩余债务应由乙方承担。

四、房屋产权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交纳的月供款系对乙方的赠与,丙方的出资款系对乙方的借款。

五、两位老人过世之后,乙方始得出卖该房产,出卖所得的价款应及时归还丙方的借款。同时,乙方应将房产增值所得纯收益的三分之一作为对丙方资金占用的补偿。若乙方条件具备提前归还丙方借款时,可以仅归还本金,无需另行补偿。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自三方及其配偶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配偶(签名):

乙方(签名):

配偶(签名):

丙方(签名):

配偶(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五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双方共同投资购买物业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购买一套位于上海市 ,房产总价款 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二、 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甲方出资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乙方出资 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甲方、乙方各出资50% .

三、 产权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乙方享有共同所购物业 50% 的产权。

四、 物业考察、购买

甲乙双方共同对拟购房产进行实际考察、了解。

五、 购置物业法律文件签署、款项支付、购房手续办理及委托授权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权办理购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购置房产相关款项的支付、《房产预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签署、房产抵押按揭贷款办理、房产交接、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等所有购房相关手续。由____方依法出具经过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并详细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权监督和过问委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受托人应按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受托事项的办理情况和进展情况,如有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或通知。

六、 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所购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产权,房地产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业装饰装修由 方负责办理,所需费用各承担50% .

八、 物业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负责所购房产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业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得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房产收益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每一个月结算一次。

九、 购置物业税费承担

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正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并以现金支付;

十、 物权行使

甲乙双方共同行使所购房产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但房产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双方书面同意。

十一、 物业出卖及优先购买权行使

如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出售所购房产,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双方各自享有或承担50%.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一方决定出售房产,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产,应书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购买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产份额。如果接到出售房产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如果不同意出售房产又不愿意购买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房产,并应给预积极配合。

十二、 甲乙双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物业,具体约定如下:

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协商无果,双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并按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一次性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和执行。

十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八、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九、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律师事务所保存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国藉: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国藉: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六

今年以来,在州农业局的正确领导xx县农业和科技局的精心指导下,县农机、财政部门密切配合,规范操作,公开透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全年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显著。现将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省上下xx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万元(第一批360万元、第二批400万元),我县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操作模式创新,进一步简化程序,着力抓好培训指导、资金保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效实施。20xx年省上下xx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万元(第一批360万元、第二批400万元),我县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操作模式创新,进一步简化程序,着力抓好培训指导、资金保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规范有效实施。

截止12月20日县共完成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0146万元、补贴各类机具781台(套),受益农户742户,其中:补贴耕整地机械442台、补贴资金41.13万元;种植施肥机械2台、补贴资金4万元;收获机械74台、补贴资金256.4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43台、补贴资金130.52万元;茶叶机械49台、补贴资金20.04万元;动力机械171台、补贴资金239.435万元,完成农机深松整地作业17122.4亩,补助资金68.4896万元。

目前县财政已完成补贴资金兑付353.265万元。

长期以来,受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的影响,农民习惯用旋耕进行耕作,从而造成耕层变浅,板结严重,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明显不足,切实迫切需要改变耕作方式,为此,为保证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的顺利开展,20xx年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xx〕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xx〕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督导考核机制,抽调财政、农机等部门,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形成了分工负责、逐级负责、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并抽调乡镇中心技术员2-3人进行深松作业核实,为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

适时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培训1期共计139人参与培训,并深入勐遮、勐阿、勐混、镇、勐满等乡镇农机深松作业现场进行技术指导,目前共计核实完成17122.4亩,作业补助金额达684896元(其中:勐遮8911.9亩、勐阿4271亩、镇816亩、勐混镇500、勐满镇2623.5亩)。完成省级任务数1万亩的171.22%。

(一)、领导重视。根据云南省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县农业和科技局党委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求把这项工作当成农机部门的头等大事来办。一是及早安排部署。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之后,县立即召开了补贴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杨文新对今年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强调要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抓好试点,关注风险点。二是建立研究决策机制。进一步明确县区政府有关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资金使用计划、补贴范围、补贴对象、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重要事项,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认真制定了符合县特点的实施方案,县政府进行了严格审核。三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细化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四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责任追究覆盖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全过程。

(二)、严格操作。针对“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县农业和科技局局长在全县农机补贴工作会议上进一步强调了要严格补贴程序,明确了政策公示、受理申请、对象确认、机具登记核实、资金兑付等重点环节的具体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在补贴工作的具体操作中,从接受农民申请、资格确认、张榜公示、确定补贴对象、补贴信息系统录入、发放补贴指标通知书、人机合影、机具核实、建立补贴工作档案等环节,严格按照补贴操作流程做到一个步骤不少,一个环节不缺,一个程序不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切实把每个环节的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更加科学、合理、透明,使补贴过程更加规范。

(三)、广泛宣传。为了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变化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农机部门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了深入宣传。一是通过会议宣传。召开农机补贴专题会议,有效扩大了农机补贴工作的社会影响;二是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西双版纳报》刊发了介绍农机补贴政策又有新变化的专题文章,进一步提高知晓率,扩大覆盖面;三是深入到十一个乡镇通过挂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全县共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0份。四是在县农业和科技信息网—农机补贴专栏、网站及时公布《20xx-20xx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实施范围、补贴目录、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享受农机补贴的农户信息等相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资料。

(四)、加强监管。农机部门把监管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一是加强干部教育。一手抓工作推进,一手抓干部廉政建设,要求严格遵守国务院的“三个严禁”和农业部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纪律规定,召开腐败案件警示教育材料,印发各县区,做到警钟长鸣,防止违规违纪案件发生。二是加强牌证管理。对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8.8千瓦以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求农户必须到当地农机监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未按规定办理牌证的,取消其经销商资格。三是严格自主择机制度。由购机者自主选择经销商和补贴机具。严禁强行向购机者推荐产品,或以代收代购名义收取农民购机款。要对区域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得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四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在县农业和科技信息网上方式公布县农机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对投诉、举报认真做好记录,做到有诉必应,有诉必查、有问题必纠。

(五)、加快资金结算进度。为进一步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县农机推广站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补贴机具入户核实及材料汇总等工作,及时报送结算材料,并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协商,加快结算进度。

县农机推广站核实人员按照机具核实要求,深入农户,逐一核实,在机具核实过程中,严格材料审核、严格审核确认购机户身份证、发票号、经销企业核实表、机具的品牌型号、出厂编号、发动机号等资料信息与购机户所购农机具是否一致,确保签字手续完备,内容填写真实完整;经对机具核实无误后进行现场三合景拍照,确保所有信息一致完善。

目前县财政已完成补贴资金兑付353.265万元。

县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强化档案管理,做到规范存档。存档资料主要有:工作文件、会议记录、自检自查报告、验收总结、归档表、承诺书、人机合影、公示公布原件和影像文档等。县购机办要对所有报帐材料留底存档。

实行信息周报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农业要强、农机得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在今后工作中我县农机部门将根据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转变方式,创新驱动,强化警示教育,始终绷紧廉政风险防控这根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做“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依法推进县农机置补贴政策 “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早日实现县农机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七

xx珠穆沁旗道路运输管理处:

xx珠穆沁旗安快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计划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业务,相关的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现特向贵处申请办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

我公司向贵处承诺,在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工商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购置如下车辆:

厂牌型号:东风牌dfl5280ccqaxz

数量:20

技术等级:ⅱ

座位数:4

外廓尺寸:6810m×2500m×3700m

本公司在收到车辆投入营运前,将全部安装公司gps卫星定位系统(gps车载终端必须兼具行驶记录仪的功能,同时具备语音提醒、开关门感应、视频监控等功能)。

xx珠穆沁旗安快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xx

20xx年x月x日

精选购置墓碑协议书(精)八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行动、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20__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四、座落在蓄洪区、行洪区,或在江河岸边、低洼地区以及防洪堤以外当地常年警戒水位线以下的家庭财产,由于洪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六、行政、执法行为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七、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八条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购置价或市场价自行确定。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

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当时实际价值分项目自行确定。

不分项目的:按各大类财产在保险金额中所占比例确定,即室内财产中的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占____%(农村____%),衣物及床上用品占____%(农村____%),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占____%,农村农机具等占____%.特约财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

保险期限和保险费

第九条保险期限分别为一年、三年、五年。均自保险单约定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保险期满,保险责任自行终止。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十条被保险人根据下列规定交纳保险费:

一、保险费:基本险费率、附加险费率按费率表规定执行。

二、中途退保,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收保险费。

2、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二)

赔偿处理

第十一条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下列方式计算赔偿:

一、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室内装潢:

(一)全部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应根据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乘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二、室内财产的赔偿计算: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三、特约承保财产的赔偿计算:参照本条第一、二款执行。

四、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第十四条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先向第三者索赔。如果第三者不予赔偿,被保险人应提起诉松。保险人可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第十五条保险标的在一个保险年度内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其有效保险金额应当是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的损失赔偿金额后的余额;如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相应的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投保三年、五年期的,下一保险年度,则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第十六条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十七条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后生效。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应当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被保险人的地址发生变更或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三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二条约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解除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可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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