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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 国际商标注册证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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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 国际商标注册证书(7篇)
2023-01-11 11:50:27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一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局

【颁布日期】 19951102

【实施日期】 19951102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37号

【名称】 商标评审规则

【题注】

【章名】 全文

第一条 为保证正确、及时地处理商标评审事宜,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定的负责商标确权评审的行政机构,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行使终局裁决权。

第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对商标评审事宜独立行使裁决权。

第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处理商标评审事宜。

第五条 当事人在商标评审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商标法》、《商标法实施细则》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约款除外。

第七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采取委员投票表决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八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实行书面审理。

第九条 当事人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也可以直接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第十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就下列事宜提出的评审申请: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

(二)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

(四)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

(六)对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的;

(七)对认为注册不当商标提出撤销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商标确权评审事宜。

第十一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组成,其中委员为十五至十七人。

第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熟悉商标法律;

(二)从事商标审查工作满三年或者从事其他法律事务工作满五年的;

(三)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务员。

第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命。

第十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行使铝兄叭ǎ br(一)主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的回避;

(三)审核签发商标评审裁决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可以委托副主任委员代行职权。

第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小组,就商标评审事宜中的有关问题征求意见。

专家咨询小组由知识产权界法律专家若干人组成,其成员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聘任。

第十六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须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三)依法提交符合规定的申请书及有关书件;

(四)有具体的评审请求和事实根据;

(五)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

(六)依法缴纳评审费用。

第十七条 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事宜的,应当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代理人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代理人委托书还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国籍。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或者参加商标评审,应当使用中文。代理人委托书和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外文书件应当附中文译本。

第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商标评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无法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日。是否准许,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注册核准前已经提出异议并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的商标,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就本规则第十条第(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

第二十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商标评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当事人的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当事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

第二十一条 对本规则第十条第(二)、(五)、(六)、(七)项所规定的事宜提出评审申请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寄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提交答辩书。对被申请人提交的答辩书,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将答辩书副本寄送申请人。被申请人不提交或者超过期限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案件的裁决。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许可,申请人、被申请人(含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材料,但涉及对方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评审事宜未做出裁决前,当事人可以撤回评审申请。

第二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商标评审事宜,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并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作出裁定。

第二十四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当事人认为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在评审裁决作出前,有权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回避。

第二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第二十六条 商标评审事宜案情复杂、事实不清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召集双方当事人举行听证调查会。

第二十七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至少于会前一个月将开会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会十日前请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到会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会的,视为放弃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举行听证调查会,应当制作笔录。当事人或者其他评审参加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不予补正的,应当记录该申请。笔录由到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委员、记录人员、当事人和其他评审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十九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评审请求、评审事实、评审理由、评审结果和裁决日期,加盖商标评审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条 对裁决书中的文字错误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已经裁决但在裁决书中遗漏的内容,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补正;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申请补正。

第三十一条 裁决书自签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需要由商标局办理的,应当移交商标局办理。

第三十三条 评审裁决对于已经执行或者处理的涉及商标财产权益的事项,不具有追溯力。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提出申请,但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范围的;

(二)评审程序违反《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细则》的;

(三)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当事人伪造的;

(四)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当事人重新提出评审申请,应当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年内提出。

第三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重新提出的评审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就是否受理作出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事由经审核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撤销已经作出的裁决,并重新裁决。

第三十六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商标评审文书的内容和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商标评审费用。具体标准和范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二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二、商标图样:___________________(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 号:_________;国别:_________。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_________。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服务的具体名称:_________。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_________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_________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 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 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该商标转让申请被商标局驳回,转让方应退回已付的全部商标转让费用。

七、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1、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_________。

2、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_________。

八、商标权转让的性质:_________(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1、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2、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九、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但如果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的,本合同自然失效;责任由双方自负。

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商标权转让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转让方将在本合同期满之日起收回商标权。

十、商标转让合同 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_________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十一、商品质量的保证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可另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 );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商品包装、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产品质量。

十二、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十三、商标权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

1、转让费按转让的权限计算共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3、付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十五、双方的违约责任

1、转让方在本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规定,仍在生产的商品上继续使用本商标,除应停止使用本商标外,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交付商标转让费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商标的所有权,并可以通知受让方解除合同。

十六、声明及保证

转让方:

1、转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转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转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转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

受让方:

1、受让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受让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受让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受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受让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 约束力。

十七、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 (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 )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二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三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四

甲方(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被许可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本合同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并生效,签约双方是(名称)(许可方),(公司的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和(名称)(被许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营业处在(地址)。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或“服务”)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适于本许可实际情况的专门术语进行描述)货物(或服务),这些货物(或服务)是与许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许可方将要使用的商标相联系的。

2.“许可商标”指的是(标识正被许可的商标),如附录a所示。

第二条 背景说明

关于其产品,许可方已经选用并正在使用本许可商标,该许可商标已经注册或已经申请注册如附录b所示。

许可方花费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财力已获得并保持着独一无二的以许可商标出售其高质量货物的良好信誉。

被许可方认识到本许可商标的价值及其有效性,希望从许可方得到非独占许可。

许可方愿意将该许可商标的非独占许可授予被许可方。

第三条 授权;所有权

1.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许可证:在附录c中充分描述的产品制造和销售中,被许可方可以使用本许可商标。

2.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证是有限制的(具体规定被许可方限定的工厂或地点生产,以许可商标销售的产品)。

3.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限于地域范围(具体规定的被许可方以许可商标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关的公司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地域范围)。

4.按第三条第1款授予的许可不赋予被许可方让他方为其制造产品的权利。(若赋予这种权利,即被许可方可以让附属或有关的公司为其制造产品,或分许可给第三方,则这样的权利应加以特别规定)。

5.被许可方确认许可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保证尊重和维护这一所有权,在许可商标的使用中被许可方保证不损害许可方的名誉和利益,被许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协议规定的许可商标的使用权外,本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任何别的权利、资格或利益。被许可方不怀疑许可方对本许可商标的所有权或本协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许可期限;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

1.若不是按规定提前终止,这里授予的许可将自生效日起持续      年。

2.如遇下列情况,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被许可方;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重大条款;被许可方宣告破产或肯定无偿付能力;被许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资产或政府当局查封了被许可方的财产;被许可方进行拍卖或甩卖;被许可方与别的企业合并。

3.协议的终止

a 这里授予的许可证应按规定终止。

b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不得以许可商标或任何易于产生混淆的类似商标的名义宣传或销售任何货物、宣传或提供任何服务、保留采用任何业务名称,或进行其他活动。

c 协议终止后,被许可方应停止一切自认为有许可商标使用权的活动,停止一切自认为与许可方相联系的活动;除了万一因被许可方违反协议,许可方终止许可外,对于终止日前收到的定单、被许可方可以照常供货。

第五条 报酬

1.当事双方确认协议关予报酬的规定是充分的适当的。

2.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天(例如10天)内,被许可方应付给许可方         美元。

3.被许可方同意因在推销产品(服务)中使用许可商标而支付使用费,使用费按被许可方销售额的    %计算。每月15日前支付,按上个月总销售额计算使用费。申报上月总销售额的同时应支付上月的使用费。总销售额不应包括附加税、营业税或由被许可方向顾客收集的其他税。因这些税款只是附加在产品价格上由被许可方收集并付给政府的。

第六条 财会帐目

使用许可商标或与之有关的货物(或服务)的销售情况被许可方应作完整而精确的记录,并加以妥善保存。唯一的目的是用于确定使用费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协议得到了正确执行。许可方或其代表有权在适当的时候及正常营业时间内审查被许可方的帐目,审查费用由许可方自己负担。若发现差错超过5%(按报告的总销售量计算),则被许可方应赔偿许可方全部的审查费用,包括旅费、伙食费、住宿费和许可方派出的审查人员工资等。

第七条 质量标准和保持;商标使用方式

1.所有使用许可商标的货物,其制造、宣传和销售必须与许可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一致,其规格列于附录c中,不过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许可方可随时予以修改。

2.被许可方同意在维持许可方的标准和控制其所销售的所有与许可商标有关的货物的质量和性能方面与许可方合作。

a.许可商标产品在初次投放市场或初次进入商业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许可商标的广告和文字材料发表之前,应将这种产品的样品或这种广告或文字材料的样本送交许可方认可,许可方不得无理扣留。许可方在收到所述样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应将认可或不认可的意见以书面方式告诉被许可方。如果不认可,则许可方应说明其理由。

b.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适当时间,一旦许可方提出要求,被许可方应及时向许可方提交许可商标产品其宣传广告的样品或样本。如果该产品或广告不符合许可方的规格和标准,许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权,被许可方则应停止销售这种被否定的产品,停止使用这种被否定的广告。被许可方必须克服产品和广告上的缺点,并再次谋求许可方的认可,才能重新开始销售该产品和使用该广告。

3.被许可方同意,仅以许可方规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许可商标,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认可前,不在许可商标上添加任何别的标记。

4.在每次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中,被许可方应严格遵守一切标记规定,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为了保护许可方在许可商标方面的权利。按照可适用的法律行事。根据许可方的书面要求,被许可方同意在使用许可商标时加上一个说明,说明本许可商标是许可方授予的许可。

第八条 保证

1.许可方保证自己是本许可商标的所有者;许可方未发现由于销售本许可商标产品而侵犯任何别的权利;许可方有权签订本协议,可以将本协议规定的权利授予被许可方。

2.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制造和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不作任何担保。

3.被许可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协议;保证不因承担本协议的义务而违反它作为当事方的其他协议;保证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明确规定的方式使用本许可商标。

第九条 订约人的独立性;赔偿

1.被许可方是一个独立订约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联合投机商的合伙人,不是许可方雇员。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自费参加综合责任保险,包括契约和产品责任保险,涉及与本协议许可商标有关的所有货物与活动,保险总额不少于       美元。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一份保险凭证副本,或其他保险证明副本,这种凭证使许可方确信其权利以及由本协议所授予的权利而产生的索赔均已得到了保护。

第十条 广告;宣传

在本许可证授权的被许可方市场内作宣传广告,当事双方都可能希望在协议中包括这样一些条款,规定各方关于广告类型和费用应分担份额。关于广告的形式、规模和布局,被许可方希望得到许可方的保证。如果许可方在被许可方的市场内作关于许可商标货物或服务广告,则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许可方的资助,例如可按照被许可方的销售总额对在该市场内许可方、被许可方和别的被许可方们的全部销售总额之比来计算。

第十一条 第三方侵权

被许可方同意,一旦发现任何未经许可而使用许可商标的行为,立即通告许可方。对侵权行为或不正当竞争是否诉诸法律是许可方独享的权利,但许可方同意对上述情况采取行动要同被许可方协商,包括诉讼费以及所得赔偿的分配等。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纠纷的解决:

2.合同的修改:

a 本协议是当事双方关于所涉及标的物的完整协议。以前关于上述标的物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的谅解或协议均由本协议代替。

b 本协议的修改必须经当事双方签署书面文件并说明修改的目的。

3.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某一条款如果被认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实施的,则该条款将终止执行,但这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尽管原协议中不含上述条款,而协议仍将继续被执行。

4.管辖的法律

不管选择何种法律来支配本协议,当事双方应熟悉该法律关于商标、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条款,以保证正确拟订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保护当事各方的利益。

5.遵守管辖的法律

被许可方同意将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必要的批准,被许可方在当局管辖范围内定居或按本协议进行活动。被许可方还同意将遵守一切地方的或国家的对本协议或按协议进行的活动有约束力的一切法律。

6.不可抗力

任一当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断或延时履行其义务或执行协议,只要障碍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该当事方的有关义务和协议的履行。

7.非自动弃权

任一当事方未能行使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者未严格坚持本协议的条款,那么不能认为它放弃了其他权利。

8.平等待遇

被许可方应特别留心在协议中加入这样的条款,即如果后来的被许可方使用费更低,则他也应享受同等待遇。许可方通常会抵制这种条款,即使答应了,一般也会坚持对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许可方接受别的许可证协议中对被许可方不利的条款。

9.通告

本协议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项或帐单等应专人递送或通过挂号邮件或担保邮件(邮资预付的)递送给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可按随时提供的地址:

若寄给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寄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支付的款项和帐单从递送日起生效,如果标明正确地址和付足够邮资后以邮寄方式递送的话,从邮寄日起生效。

作为证据,本协议一式两份已由当事双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签字使之生效。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商标授权范围

一、甲方将已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生产的产品包装上。

二、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三、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行业内普通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省内行业同类产品上,授权其他生产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八、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以及冠用《美国安伯士国际集团》《中美合作》为内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十、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生效的条件:

十一、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

十三、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费未到甲方指定账号,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十六、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

十七、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商标使用许可费没有全额进入甲方指定帐号(银行公休、假日顺延)。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六

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

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可方)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

鉴于许可方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节所述的许可方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可方有密切关系;

鉴于被许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

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可方授与被许可方,被许可方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

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

许可协议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可方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许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

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可方。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可方应立即向许可方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可方将使用后附的,由许可方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可方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可方接受被许可方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可方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可方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可方授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出购买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可方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可方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可方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支付的高时,被许可方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可方保证在未得到许可方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

被许可方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可方,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可方的所有权及许可方权利的保护

1.被许可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可方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可方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可方保护被许可方,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方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可方的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可方同意向许可方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可方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可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可方的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可方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可方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可方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被许可方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可方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

被许可方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可方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可方免受损失。被许可方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可方(同时也为被许可方)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可方将向许可方提交以许可方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可方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有权要求被许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可方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

被许可方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可方、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可方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免费寄给许可方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可方的同意。向许可方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可方在未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可方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可方,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可方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可方的要求,将免费向许可方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可方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第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可方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可方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可方的同意。许可方的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可方权力和被许可方责任的放弃。

2.被许可方同意与许可方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可方(或许可方的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可方应许可方的要求,由许可方承担费用,以许可方的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可方的要求,以被许可方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可方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可方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可方保留。被许可方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可方。被许可方将采取一切许可方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可方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可方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可方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可方发明或使用,而许可方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可方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可方的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可方或被许可方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可方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可方同意,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方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可方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可方在没有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

十一、会计记录

被许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可方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可方的要求,被许可方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可方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

十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可方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可方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可方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可方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可方无偿还能力,或被许可方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可方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可方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可方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可方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可方满意。

4.根据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可方对被许可方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

十三、竞争产品

如果协议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可方有权终止协议。许可方书面通知被许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可方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可方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可方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可方。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

十四、最后报告

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可方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可方拒绝许可方的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可方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

十五、存货处理

协议根据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可方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方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可方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可方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第七条所述许可方的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可方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

十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

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可方的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可方。许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可方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

十七、对许可方的补偿

1.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可方的损失。

2.被许可方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可方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可方的权利。被许可方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可方同意在此情况下,许可方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可方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可方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

十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可方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日视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

二十、不允许合资企业

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可方无权要求或限制许可方的行为。

二十一、被许可方不得再行转让、许可

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可方的权利、义务,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碍。许可方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可方提供书面通知。

二十二、无免责

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第六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可方和许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

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

许可方被许可方

签字人:签字人:

职务:职务:

关于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精)七

下面是小编特意准备的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样本参阅,供各位浏览,希望能对你有帮助。详细内容介绍请看下文。本协议由________公司(以下称为许)__________(以下称为被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鉴于许拥有具有一定价值并经注册的商标和服务标志,且拥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

第一节所述的许财产,其中包括商标。这一商标在广播或电视中经常使用,并出现在各种促销和广告业务中,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在公众印象中与许有密切关系;鉴于被许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销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因此考虑到双方的保证,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许可

1.产品根据以下规定的条款,许与被许,被许接受单独使用这一商标的许可权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销以下产品的使用。(加入产品描述)

2.地域许可协议只在________地区有效。被许同意不在其他地区直接或间接使用或授权使用这一商标,且不在知情的情况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区出售协议下产品的

第三者销售该产品。

3.期限许可协议自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终止,至____日期满。若满足协议条件,本协议期限每年自动续展,直至最后一次续展终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许可协议在每一期末自动续展________年,到下________年的____月____日止,除非一方在协议到期前30天以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被许同意向许支付其或其附属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协议产品的净销售额的________%作为使用费。净销售额指总销售额减去数量折扣和利润,但不包括现金折扣和不可收帐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产品时的费用均不可从被许应支付的使用费中折扣。被许同意如向其他许支付更高的使用费或更高比例的许可使用费,将自动马上适用于本协议。

2.最低限度使用费被许同意向许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费________美元,作为对合同

第一期应支付使用费的最低保证,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费将在

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协议签字时支付的预付款将不包括在内。此最低限度使用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再归还给被许。

3.定期报告

第一批协议产品装运后,被许应立即向许提供完整、精确的报告,说明被许在前一期售出的产品数量、概况、总销售额、详细列明的总销售额折扣、净销售额及前一期中的利润。被许将使用后附的,由许提供给其的报告样本。无论被许在前一期中是否销售了产品,均应向许提供报告。

4.使用费支付除上述最低使用费以外的使用费需在销售期后____日交付,同时提交的还有上述要求的报告。许接受被许按协议要求提供的报告和使用费(或兑现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发现报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错误,可以在任何时间提出质疑,被许需及时改正、支付。支付应用美元。在许可地内的应缴国内税由被许支付。

三、专用权

1.除非许可证认可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在协议有效区域内再授予别人销售

第一节所述产品时使用这一商标,本协议不限制许与其他人使用这一商标的权力。

2.协议规定如果许向被许提出购买

第一节所述产品,用于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被许有10天时间决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许在10天内未接受这一要求,许有权通过其他生产者进行奖励、赠给或其他促销安排。在这种情况下,当其他生产者的价格比许向被许支付的高时,被许有3天时间去满足生产者生产此种产品的要求。被许保证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把协议产品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一起作为奖励,不与其他作为奖励的产品或服务一起出售协议产品。

四、信誉被许承认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的价值,确认这一商标、相关权力及与该商标相关联的信誉只属于许,这一商标在公众印象中有从属的含义。

五、许所有权及许权利的保护

1.被许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其后,不质疑许就该商标享有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不质疑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许能及时收到索赔和诉讼的通知,许保护被许,使其不受仅由本协议所授权的商标使用引起的索赔和诉讼的损害,许可选择就这样的诉讼进行辩护。在未得到许同意之前,不应就这样的索赔和诉讼达成解决办法。

2.被许同意向许提供必要的帮助来保护许就该商标拥有的权利。许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义、被许名义或双方的名义针对索赔和诉讼应诉。被许在可知范围内将书面告知许就协议产品的商标的侵权和仿制行为;只有许有权决定是否对这样的侵权和仿制行为采取行动。若事先未得到许书面同意,被许不应就侵权和仿制行为提出诉讼或采取任何行动。

六、被许提供的保证及产品责任保险被许负责为自己和或许就其非经授权使用协议产品商标、专利、工艺、设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赔、诉讼或损失,就其他行为或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进行辩护,并使许免受损失。被许将自己负担费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区有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承保产品责任险,为许(同时也为被许)因产品瑕疵导致的索赔、诉讼或损失提供合理的保护。被许将向许提交以许为被保险人的已付款保险单,在此基础上,许才能同意产品出售。如果对保险单有所改动,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有权要求被许向其提供新的保险单。许一词包括其官员、董事、代理人、雇员、下属和附属机构,名字被许可使用的人,包装制造人,名字被许可使用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人,节目转播台,节目主办者和其广告代理,及这些人的官员、董事、代理人和雇员。

七、商品质量被许同意协议产品将符合高标准,其式样、外观和质量将能发挥其最好效益,将保护并加强商标名誉及其代表的信誉。同时协议产品的生产、出售、分销将遵守适用的联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响许、其计划及商标本身的名声。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被许应在出售协议产品之前,寄给许一定量的产品样品,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以取得许书面同意。协议产品及其纸箱、集装箱和包装材料的质量和式样需得到许同意。向许提交的每份产品在得到其书面同意前不能视作通过。样品按本节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许在未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能做实质变动。而许除非提前60天书面通知被许,不能撤销其对样品的同意。对被许开始出售协议产品后,应许要求,将向许提供不超过________件的随机抽样样品及相关的纸箱、包装箱和包装材料。

八、标签

1.被许同意在出售许可合同项下产品或在产品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将根据

第一节附文中商标权

五、六条的规定标明注册商标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许要求的标志。如果产品、或其广告、促销、展示材料含有商标或服务标志,应标明注册的法律通知及申请。如果产品在市场出售时其包装纸箱、集装箱或包装材料上带有商标,在上述物品上也应标明相应标志。被许在使用小牌、标签、标记或其他标志时,在广告、促销和展示材料中标明商标,需事先得到许同意。许同意不构成此协议下许权力和被许责任的放弃。

2.被许同意与许真诚合作,确保和维护许(或许授与人)对商标拥有的权力。如果商标、产品、相关材料事先未注册,被许应许要求,由许承担费用,以许名义对版权、商标、服务标志进行恰当注册,或应许要求,以被许自己的名义注册。但是,双方确认本协议不能视作向被许转让了任何与商标有关的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双方确认除根据本许可协议,被许享有严格按协议使用商标的权利外,其他相关权利都由许保留。被许同意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将其已获得的或在执行协议项下行为而获得的有关商标的一切权利、权益、信誉、所有权等交回给许。被许将采取一切许要求的方式来完成上述行为。此种交回的权利范围只能基于本协议或双方的契约而产生。

3.被许同意其对商标的使用不损害许利益,而且不因为其使用该商标而取得关于商标的任何权利。

九、促销资料

1.在任何情况下,被许如果期望得到本协议产品的宣传材料,那么生产该宣传材料的成本和时间由被许承担。所有涉及本协议商标或其复制品的宣传材料的产权应归被许所有,尽管该宣传材料可能由被许发明或使用,而许应有权使用或将其许可给其他方。

2.许有权,但没有义务使用本协议商标或被许商标,以使本协议商标、许或被许或其项目能够完满或卓越。许没有义务继续在电台或电视台节目中宣传本协议商标或其数字、符合或设计等。

3.被许同意,在没有得到许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不在电台或电视台作使用本协议商标的产品的宣传或广告。许可以自由决定同意批准或不批准。

十、分销

1.被许同意将克尽勤勉,并且持续制造、分销或销售本协议产品,而且还将为此做出必要和适当的安排。

2.被许在没有得到许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协议产品销售给那些以获取佣金为目的的、有可能将本协议产品当作促销赠品的,以促进其搭售活动目的的及销售方式有问题的批发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贸易商等。十

一、会计记录被许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关本协议项下交易活动的会计帐本和记录。许或其全权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查询该会计帐本或记录及其它所有与交易有关的、在被许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资料。许或其全权代表为上述目的可摘录其中的内容。应许要求,被许应自行承担费用,将其至许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销售活动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毛价格和净价格等以独立的、公开帐本方式,向被许提供一份详细的会计报告申明。所有的会计帐本和记录应保留至本协议终止两年之后。十

二、破产、违约等

1.如果被许在达成协议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和销售一定量的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或者3个月后的某个月未销售产品(或类产品),许在采取其他补偿措施以外,可书面通知被许因其该月未生产销售协议产品(或类产品)而终止合同。通知自许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许提出破产陈诉,或被判破产,或对被许提起破产诉状,或被许无偿还能力,或被许为其债权人的利益而转让,或依照破产法做出安排,或被许停止经营,或有人接收其经营,则此许可合同自动终止。除非得到许书面表示的同意意见,被许、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继承人或被转让人无权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经营协议产品,或相关的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广告、促销和陈列材料。这是必须遵守的。

3.如果被许违反本协议条款下的义务,许在提前10天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合同,除非被许在10天内对其违约行为做出全部补偿,令许满意。

4.根据

第十二条所述条款,终止许可合同将不影响许对被许拥有的其他权利。当协议终止时,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即刻到期需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费,且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返还。十

三、竞争产品如果协议

第一节所述的产品与目前、今后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或其下属、附属机构生产的使用该商标的产品相矛盾,许有权终止协议。许书面通知被许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据

第十五条的条款,被许在协议终止后有60天时间来处理手中的协议产品和在接到终止协议通知前正在生产的产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间,对协议产品的终止有效,被许应缴纳的实际使用费少于当年的预付保证金,许将把签约当年已付的预付保证金与实际使用费之间的差额退还给被许。上句所述的退还条款仅适用于

第十三条规定的协议终止情况,而不影响除表述相矛盾的条款外其它所有条款的适用性。十

四、最后报告在协议期满后60天内,或收到终止通知的10天以内,或是在无需通知的协议终止情况下10天以内,被许应向许出具一份报告以说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许有权进行实地盘存以确认存货情况和报告的准确。若被许拒绝许核查,将失去处理存货的权利。许保留其拥有的其他法律权利。十

五、存货处理协议根据

第十二条的条款终止后,在被许已支付预付款和使用费,并已按

第二条要求提供报告的情况下,如协议中无另外规定,被许可以在收到终止协议通知后60天内处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协议产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许未在产品,或其包装纸箱、集装箱、包装材料和广告、促销、展示材料上加贴版权、商标和服务标志注册标签后,或因被许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式样不符合

第七条所述许要求,而导致协议终止,被许不得再生产、出售、处理任何协议产品。十

六、协议终止或期满的效果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授与被许一切权利即刻返还许。许可自由地向他人转让在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过程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被许不得再使用该商标,或直接、间接地涉及该商标。除

第十五条所述的情况下,被许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销其自己的产品时使用类似的商标。十

七、对许补偿

1.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其在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未开始生产、分销一定量的协议产品,或在协议期内未能持续地生产、分销、出售协议产品,将立即导致许损失。

2.被许认识到(除另有规定外),如果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未能停止生产、出售、分销协议产品,将导致许不可弥补的损失,并损害后继被许权利。被许认识到,对此没有恰当的法律补偿。被许同意在此情况下,许有权获得衡平法上的救济,对被许实施暂时或永久禁令,或实施其他法庭认为公正、恰当的裁决。

3.实施这些补偿措施,不影响许在协议中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补偿。十

八、无法执行协议的原因若由于政府法规的变化,或因国家紧急状态、战争状态和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一方无法执行协议,书面通知对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协议的意愿,则被许将被免除协议下的义务,本协议将终止,而基于销售额的使用费将立即到期应付,最低限度使用费将不会返还。十

九、通知除非有更改地址的书面通知,所有的通知、报告、声明及款项均应寄至协议记载的双方正式地址。邮寄作通知、报告等发出之日。二

十、不允许合资企业根据本协议,双方不应组成合伙人关系或合资企业。被许无权要求或限制许行为。二十

一、被许不得再行转让、许可本协议和协议下被许权利、义务,未经许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抵押、再许可,不因法律的实施或被许原因而受到阻碍。许可以进行转让,但需向被许提供书面通知。二十

二、无免责除非有双方签字的书面契约,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不得被放弃或修改。本协议以外的陈述、允诺、保证、契约或许诺都不能代表双方全部的共识。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误行使其协议下的权利,将不被视作对协议权利的放弃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采取恰当的法律程序强制行使权利。除了如

第六条和

第十二条的规定,被许和许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体(无论是否涉及该商标),都不因本协议而获得任何权利。按契约规定时间执行协议的双方:许 被许签字人: 签字人:职务: 职务:国际商标许可合同格式样本参阅的内容已经呈现在各位面前,希望能满足大家的阅读需求。更多精彩的合同范文推荐在这里,欢迎大家来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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