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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行政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行政许可撤销告知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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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行政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行政许可撤销告知书(3篇)
2023-01-11 12:23:34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证申请书范本一

法定代表人:李,组长(村长)。

被申诉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xx市人民政府。地址:xx市xx街道文明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市长。

原审、上诉审第三人:xx市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路苑203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

申诉人因土地权属行政登记纠纷一案,不服湛江市霞山区人民法院x年1月6日作出的()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于x年1月16日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依法撤销霞山区人民法院()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及撤销被上诉给第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字[]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该证项下的土地权属上诉人。而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上诉人曾于x年3月1日,提出《关于请求对原案号()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上诉案延期审理的申请》,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审理,(附该申请于后)。当场得到主审法官的允许。但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未经传召上诉人到庭,便于x年3月23日,以[]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程序违法。申诉人因此不服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x年3月23日[]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特提出申诉。

申诉请求事项:

一、撤销霞山区人民法院()霞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

二、撤销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湛中法行终字第46号行政判决书;

三、撤销被申诉人给第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字()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判决该证项下的土地权属申诉人。

四、被申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法错误、程序违法、依法应撤销。

一、一、二审判决对第三人非法受让上景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事实,没有查明。上景公司取得出让土地后(姑且不评判该出让是否合法),未符合转让条件,将之转让给第三人,是无效的。本案第三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属来源是不合法的。

原审称:“x年1月13日,被申诉人向上景公司核发吴府国用()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1月15日上景公司将土地转让给第三人,转让金500万元,同年1月20日,双方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判决书第7页第五行至十五行),这是正确的。”这正确的事实凸显了原审对下列行为的非法性没有查明:1、争议土地全部种有林木,该林木是由申诉人种植管护(系争土地自申诉人村民世居以来连续不间断耕种收益至x年6月份)。上景公司既没有取得土地,更没有对土地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景公司不符合转让该宗地的转让条件,第三人受让该宗地是不受保护的,不能办理变更国土使用权至其名下。2、从时间节点和转让价款上,表明炒卖土地行为(国土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取得出让土地没作任何投入即转让牟利属炒卖),是违法行为。显然,一、二审法院认为“上景公司对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转让权的,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也是有效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一、二审认为“基公司与上景公司共同向xx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上述土地的变更登记,依照《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提交了相关的资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判决书第8页倒数第8至11行),该认为与事实相悖,没有理据。

《土地登记法》第九条规定申请登记应当提交七项材料,其中第五项: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第三人和上景公司明知地上的林木是申诉人的,故意隐瞒。何谈资料齐全,何谈符合法定形式(有关资料特别是被申诉人的调查表、审批表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形和内容,我方律师在庭上和代理词中已指出,不再赘述)。

三、原审认为“第三人是善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受法律保护,故对土地征用及补偿是否违法的请求不予支持”这是错误的。二审则认为“原审法院在行判中直接确认基公司在涉案土地的民事转让行为中属善意取得不当,应予纠正。(二审判决书第7页倒数第二行至第一行及第8页第一行)。

在民法上,第三人不是善意行为。善意,须符合两个要体;无过错和支付相应的对价。500万元价款受让近50亩商位用途的土地使用权,是否合理是否为相应的对价,在此不予评判。但,显然的是,第三人不仅存在过错行为,而且是与上景公司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第三人明知系争土地种有林木,且该林地不是上景公司的,明知该地属于申诉人所有(明知该地存在权属争议),明知该地的权属、地上附着物现状和土地开发条件不符合转让的法定条件,而仍与上景公司非法转让,不是善意取得。

请申诉审重注:被申诉人的25号文足以表明未依法足额采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依法就不应予登记。

在行政法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依法进行,应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有关政策实施行政行为。而对土地管理,更为严格征地涉及农民命根子,须严格依法进行,不存在善意保护(何况不是善意)。全国人大法工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无论以何种形式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再转让的行为都是非法转让土地,不受保护。

四、被申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下称国土证),对土地来源的违法性,没有查清。系争土地,不管是最初的x年2月3日的《征用土地协议书》,或x年1月5日的《征用土地协议书》,以至第三人受让的行为等,征地行为及其后的转让行为,都是非法的。

1、被申诉人(前身名xx县人民政府), x年2月3日统征申诉人所有的49.27亩耕地,属非法行为,因此没有实际履行。

被申诉人x年6月16日《关于征用到村49.27亩土地遗留问题补偿方案的决定》(吴府[]25号)(下称25号文)称x年1月5日,根据县规划部门的安排,由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分别与到村在原总征用土地协议书的基础上,又分别补充签订十七份《征用土地协议书》,并报xx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这是极不真实的,是违法的。

所谓“原总征用土地协议书”,即征用49.27亩耕地的总征用协议,由塘尾区村镇建设办和塘尾乡到村于x年2月3日签订。该协议无到村印章,无责任人签名,签订时对征地方位、四至、面积、补偿单价、总价及支付方式都无约定,是空白的(事后伪造补签,无效)。协议从签约主体、到协议内容,及签约程序、审批程序(第3条约定遵守政府批复,但自始至终都没获得政府批复)。此次的征地行为,不管是依据当时的《国家建设用地条例》(x年5月14日起施行,至x年1月1日被废止),还是x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现行的法律法规,该协议没有生效。

最重要的是,x年2月3日的《征用土地协议书》没有履行。没有将协议送交审批机关审核,没有上报县政府正式批准,征地单位没有支付分文费用,申诉人更没有将地交付使用。特别是村民极力反对征地,地权属申诉人所有。

2、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的征地协议违法。(1)x年10月5日,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在同一天与“申诉人”签订的《征用土地协议书》,不是申诉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书无村集体组织的印章,其中签字的:“吴土兴、天祯礼、康 瑞、康盛章”,实质是吴土兴和康 瑞两人冒该两人签了他人名字,是虚假行为。(2)签字的吴土兴是在时任塘尾镇委书记王旭的误导下,以及王旭等人推毁其在建房屋的欺压下,违背自己的意志不得已才签字的。(3)村民成员和村民小组事前、事后均不认可吴土兴、康 瑞的行为,且强烈反对征地(被申诉人也没实际进行征地)。(4)被申诉人先是在一个统证耕地49.27亩的“总征用土地协议书”基础上,又分别签订十七份《征用土地协议书》,无论是前者或是后者,都是违法的。这印证两个违法事实;一是将征地化整为零,规避征用耕地的审批权限,违反《国土管理法》(x年,下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是越权行为,也属欺骗组织审批行为,二是用途违法,《国土法》第二条规定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进行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才可以征地,而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的征地行为,没有经过政府规划和批准,是没有效力的行为。

3、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的征地协议,没有实际履行。十七个单位既没有支付土地补偿费用,申诉人更没有将土地交付征地单位。系争地一直由申诉人村民连续不断耕种管护使用收益。在取消农业税前,申诉人一直按系争地亩数交税。系争地由村民收益到x年6月份,《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no.10102099)是铁证。

根据《国土法》第四十三条“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有土地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第四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可见,系争地依法属于申诉人所有。

五、被申诉人将权属申诉人的49.27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xx县工贸实业发展公司(下称工贸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使用,是违法的,严重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被申诉人明知征地手续没有依法办理,诸多遗留问题没有处理,仍然强行划拨,是无效的。

1、被申诉人将地划拨给工贸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使用,适用法律错误。

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征地协议,既无合法性,又没有实际履行,土地使用权为申诉人拥有,所有权亦为申诉人,县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对系争地没有使用权,没有任何权利,不存在政府收回使用权。而且该地一如既往由申诉人耕种,不存在“闲置三年多”。退一步,即使收回,根据法律政策规定“该幅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回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何况,该地并不闲置,一直由申诉人村民耕种,政府收取农业税。可见,被申诉人收回地、安排给工贸公司,是极端错误的。

另外,被申诉人作出《关于收回工商局等十七个单位到村后背岭大坡土地使用权的决定》(吴府[]73号)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x年5月19日施行)已施行,根据条例规定,xx县工贸实业发展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不属于划拨用地主体。

2、被申诉人作出73号文,程序违法。

从73号文内容即确认,系争地被征用仅是xx县国土局非法批复,没有xx县政府和湛江市政府依法批准,被申诉人就应当知道征地行为违法、无效;从文件内容对征地款的处理,即明知征地协议没有实际履行,土地权属仍为申诉人拥有。因此,被申诉人对地权的收回及处理,依法应告知申诉人,由申诉人行使相应的权利。但被申诉人没有这样做,既违反行政程序,又剥夺了申诉人的合法权利。

六、被申诉人非法将权属于申诉人的集体所有耕地49.27亩,强行划拨给工贸公司,工贸公司未经国土部门批准,擅自以划拨土地抵债给工商银行,是违法的。

姑且不论工贸公司对49.27亩土地权属来源的非法性。单评判其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以划拨地抵债的非法行为,就可决定该宗地后续转让行为及变更登记的违法性。

1、抵债行为发生在x年10月18日,甲方工贸公司与乙方工商银行xx市支行(下称工行)签订《以场抵债协议书》,约定甲方将“完全属于甲方所有的”,“甲方转让32.913平方米的地皮所有权、使用权、处理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这一约定违背了该地属于申诉人村集体所有(退一步说属于国家所有,绝不会属甲方所有)和土地所有权不能转让的规定,该协议是无效的。

2、根据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工贸公司以划拨地抵债的转让行为,既无国土部门批准,更无政府审批,是非法的。

3、国务院x年5月19日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除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转让、出租、抵押”。第四十五条规定要“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并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而本案、工贸公司非法取得的划拨土地,是单纯的土地使用权,无建筑物、附着物,未领土地使用证,更没有获得国土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以物抵债的转让行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自始无效。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明确“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企业对其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处分权”。可见,工贸公司无权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何况实质上该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归属申诉人)抵债。

5、特别是,工贸公司与工商行明知该地有纠纷,明知该地的权属仍归申诉人拥有,在抵债协议书中约定“若纠纷无法解决,致使乙方无法对甲方转让的地皮进行使用和处理时,则作转让不成处理”。事实上,该地一直由申诉人耕种管护使用收益,也就是说,工贸公司和工商行的以地抵债转让协议没有成立。

七、被申诉人x年核发的吴府国用()字第特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认定事实不清,适法错误,程序违法,是无效的。

工商行x年12月4日申请登记,以《场地抵债协议书》为依据,而被申诉人在地籍调查表填写土地权属来源是处分抵押,该地根本就无抵押;在国土部门审批表中对“土地权属界线是否清楚、有无争议”填写的“清楚无争议”,是违背事实的。一直以来,该地权属为申诉人所有,亦为申诉人实际管用、耕种。该表填写无附着物,是无视地上农作物的客观存在。x年12月4日界址调查时,无指界人在场亦无指界人签名,却由林明光在x年12月5日代签名,发证机关xx市府无负责人签章,仍由国土局张帝振盖章,行政程序违法。

八、被申诉人给广东上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景公司)所发的吴府国用()第000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亦是无效的。

工商银行非法从工贸公司取得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也不能“打包”将债权转让给华融公司,转给上景公司。工商行、华融公司将划拨地和债权捆绑转让,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划拨土地不得擅自转让”禁止性规定的。另外,被申诉人给上景公司发证将土地权属的“初始登记”当作“变更登记”,违反《土地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

九、被申诉人给第三人核发的吴府国用[]第0005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认定事实错误,适法错误,程序违法,应予撤销。

被申诉人核发系争国土证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在《土地登记申请书》的“调查附记”栏,无调查员签字,更无调查意见,证明被申诉人对系争地未有调查,对是否存在纠纷等重要问题没有查明。在土地审批表“初审意见”栏,无直接调查单位公章;在“发证机关批准意见”栏,既无政府负责人签章,也无具体意见。有关审批程序是违法的。

另外,第三人申请登记存在虚假行为,被申诉人存在认定事实不清的错误。被申诉人在原审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证据15)是x年1月15日签订的,而在x年12月22日存在了完税证明(证据14),而申请表(证据12)的卖方意见为x年12月24日签署,审批表(证据12)于x年11月6日就交易鉴证,这些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必有假证。

十、系争地登记时,第三人(包括其前手)未缴清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他费用,土地的权属争议未解决,依法不予登记。

由被申诉人的25号文和庭审中的证据表明,系争地应确认自申诉人村民始居以来,世属村民所有。若认为被申诉人地已征,则自征地以来,就对权属发生争议。村民一直反对征地,且连续不断地耕种管护这块土地,另外,若硬说已征地,则证地的有关费用未有支付或未付清。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土地权属有争议的;(三)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税的,……”因此,被申诉人发系争证给第三人违法的,应予撤销。

十一、一、二审没有审理认定征地行为及其后的转让行为的违法性,既是认定事实错误,也是程序错误。

一、二审判决对申诉人提交的1至8证据,既没认定又没阐释,违反程序;而对相关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没有查明认定,显为认定事实不清。

十二、一、二审适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解释》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是错误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精神,对本案审理,应依法查明认定土地权属来源的非法性,适用《行诉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最高院关于执行行诉法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支持申诉人的申诉请求。

综上所述,一、二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依法应予撤销。恳请贵院依法支持申诉请求,保护农民集体的权益不受侵犯!还我们农民的一个公道。

此致

申请人:xx市xx街道塘尾居委会

到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李呈

x年五月十四日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证申请书范本二

我是x年8月从市长电话中心到市行政便民中心办公室主持工作的。一年多来,在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和各窗口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协作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较好地完成了x年工作目标,现将一年来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

x年,我积极参与中心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特别是到办公室工作以来,我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职责,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边学习边熟悉工作,把学习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带着问题学,开动脑筋学,努力向书本学、向领导和同事学,力求学以致用,推动工作。通过学习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x年,根据工作分工和自身承担的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抓好市长便民公开电话工作,充分发挥市长电话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方面的作用。x年8月份以前,我作为市长便民公开电话受理中心副主任,负责市长电话工作。在抓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我注重从多方面提高市长电话运行质量。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先后邀请公安局、教育局、房管局、劳动局等多个单位负责人为工作人员讲授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切实解决了市长电话受话系统和转办系统的技术问题。针对市长电话系统陈旧,故障多发、群众打电话难等实际情况,租用联通公司呼叫平台,并开发了网上转办系统,使49个网络单位实现了网上转办和反馈,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加大了对网络单位的协调和督办力度。在工作中,市长电话中心注重调动网络单位工作积极性,通过现场协调、跟踪督办、专项督办等措施,为群众解决了大量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四是继续坚持社会各界代表接听市长电话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代表走进市长电话中心,直接倾听群众呼声,零距离感受市长电话工作,很多代表对市长电话忙碌的工作情景印象深刻,称赞市长电话为群众解决了很多实际问题,切实发挥了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的作用。

2、认真做好办公室文字材料的起草、修订和审核把关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的文秘工作,x年起草制发中心行政文件49个,党组文件23个;编发行政便民服务工作通报5期,行政便民信息20期40多条,以及各种工作总结、汇报提纲、工作反映、考察报告、领导讲话、领导署名文章、会议交流材料、通知、信函等文字材料60多篇,总计40多万字,及时总结反映了中心各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并有多篇文稿被省、市政府信息采用。同时,认真做好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的来文、来电、来函的处理和拟办工作,全年共处理各类来文1100多件,保证了机关政令畅通和工作的高效运转。

3、精心筹备和组织好各类会务工作。x年,中心先后组织召开了各类座谈会、征求意见会、工作通报会、总结表彰会、主任办公会、党组会议以及行政便民服务工作总结会、推进会、部署会、检查考核会等大小会议50多个,对这些事关中心形象和发展的大事,办公室都坚持做到会前精心筹备、会上全程服务、会后抓好落实,保证了会议的胜利召开和工作的顺利推进。

4、积极做好后勤保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x年,办公室认真落实优先保障窗口福利待遇、优先保障窗口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理财,节能降耗,严格管理,在财政部门取消各种补贴后,积极做工作想办法,协调各方支持中心工作,全额解决了窗口人员的服装费,按月兑现了窗口劳保用品和生日蛋糕,如期改造了供暖系统,购置了大量办公用品,为中心各项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保障。

特别是在创建和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工作中,办公室同志全身心投入,从最基础工作做起,整档案、抓环境、清理卫生死角、开辟文体活动场所、协调上下关系,在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参与努力下,连续两年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创建活动的开展,使中心办公条件不断得到改善,中心文化建设日益丰富多彩,增强了中心凝聚力和向心力。

5、全力筹建中心食堂,解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问题。根据主任办公会议决定,办公室承担了筹建食堂的工作任务。为办好食堂,我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广泛深入调查了解了其他单位食堂筹办和管理经验,并多次进行试餐、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了解情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二是做好餐厅基础设施建设和餐具的购置工作;三是做好厨师的选聘工作,经多方面筛选比较,综合考察,最后选定五彩香饭店厨师作为中心食堂的承包商;四是做好食堂管理和餐票发放工作,确保食堂正常营业。目前,大部分同志对食堂还是满意的,没有提出具体的批评意见。

6、加强办公室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办公室承担着沟通上下、协调左右、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中枢和保障功能。除了大量文字材料外,还承担着保密、档案、人事、财务、卫生保洁、安全保卫、值班管理、车辆管理、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采购、保管、发放、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等多项职能,任务十分繁重,任何工作疏忽都可能影响到中心的全局工作。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我和办公室的同志抱定不干则已、干就干好的决心,坚持学习各种业务技能,不会就学,不懂就问,实行分工合作,一人数职,一职多管,用工作的高效率、快节奏、高标准来弥补人员的不足。在工作中坚持按制度办事,公平、客观地处理日常工作。在全科同志的共同努力下,x年办公室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实现了无安全事故、无泄密现象,信息采用、提案办理、年鉴编写受到上级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环境卫生更加优美。

回顾一年的工作,总体感受是一个字“忙”。接不完的电话,写不完的材料,加不完的班,干不完的事,其中的酸甜苦辣只有身在其中才能真正体会到。但我深深知道,这是工作的需要,是肩负的职责,是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如果说有一点成绩的话,应归功于中心党组的正确领导,归功于中心各科室的大力协作,归功于窗口同志的鼎力支持。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自己水平有限和条件的制约,还有许多事情做的不尽人意,希望能得到同志们的理解和支持,我也将以此为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瞄准目标,自我加压,埋头苦干,锐意创新,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中心的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证申请书范本三

述职人:_,男,汉族,中共党员,大专文化,生于1965年11月,现任_乡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

五年来本人在市委、政府和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农业稳乡、劳务富乡、商业活乡、科技兴乡、平安立乡”发展思路和乡党委、政府年初工作目标任务,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拼搏精神,积极履行好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届期的工作、思想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认真履行党员权利义务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参加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第三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特别是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二是坚持学以致用,注重融会贯通,理论联系实际。在日常工作中,注重业务素质的提高,系统学习了三代领导人关于国防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全面学习了《国防教育法》、《人民防空法》以及《征兵工作条例》、《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财政法规。

通过学习,对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也更足了。在广泛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基础上,把学到的东西用于指导日常工作的实践。三是提升认识层次,强化宗旨意识,精神状态更加饱满。通过对党建理论的学习,使我加深了对中国共产党的认识和了解,更加坚定了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信念,政治敏锐性明显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在工作中,我深切感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也就能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树立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好形象。

二、踏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按照分工,届期自己分管农业、林业、畜牧、统计、农业服务中心、会核中心、武装部工作。主抓茶叶、旧院黑鸡和新农村建设。一是农村经济增长较快。农村经济总收入从20__年的4299万元增长到20__年的6605万元,增长35%,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__年的2731元增长到20__的3436元,增长21%;二是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各年度全面兑现了粮食直补、水稻、油菜良种补贴、农业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资金、家电、汽车下乡补助等惠农政策;三是农业生产稳中有增。

20__年粮食总产量5221吨,各年度农业生产上突出一个“早”字,早宣传、早发动、早实施,达到以早夺丰收,每年3月下旬就召开春耕生产动员会,掀起一年的春耕生产热潮。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要求各村必须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生产,通过宣传发动和外出参观学习,我乡农业机械从无到有,到20__年全乡有微耕机5台,茶叶修剪机4台,机动喷雾器6台,沼气抽渣车1部,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

各种自然灾害给我乡农业生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特别是20__年初的低温冰雪灾害和20__年的“7.17”特大洪灾,农作物和农村基础设施损失严重,每当自然灾害来临时我乡本着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抗灾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每年乡政府都要购回萝卜、白菜、洋芋种及时下发到各村重灾户手中,确保农业收入不减收,第一时间抢修农业基础设施,每年都要大规模地组织群众维修塘、堰、库和村道公路,累计恢复公路堡坎7200方,除公路垮方34000方。组织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加大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届期中依托市农业局、就业局和乡农业服务中心对农业新技术进行培训,培训人次达2530人,群康科技招工13人次,拓宽了我乡农民工就业创业门路。加强农业政策性保险,降低化解农业上的风险,近几年群众在育肥生猪、能繁母猪上得到了大量的理赔,保障了饲养户的利益。

积极发展特色经济作物增加群众收入,先后发展过白肋烟、粉葛、茶叶、蜀源米椒、高粱等特色经济作物,白肋烟发展至20__年因总体布局的调整才取消发展,发展期烟农增收明显,烟叶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20__年种植蜀源米椒,先后组织召开了米椒育苗和大田移栽现场会,根据不同时期组织米椒技术人员深入种植村进行技术指导。在种植第一年里,在前期缺苗,后期遭受多种自然灾害的不利自然条件下,我乡收购米椒5万斤,农民增收7.5万元,在全市10个种植乡镇中位居前列。狠抓茶叶生产,茶叶是我乡骨干特色经济作物,有茶园面积4500亩,近几年重点对老茶园进行了改造新茶园进行了管理,每年改造老茶园不少于3500亩并组织专业队伍对重点村的茶园进行低改,新发展茶园500亩。

从20__年全乡出现茶叶“军配虫”的危害,在虫害来临时,及时组织防治工作专题会议,统筹安排周密布置,下发药品在全乡进行了防治,每年都集中防治两次以上,因“军配虫”迁飞性强,食物链多,不易彻底解决,但通过近几年的有效防治,虫害基本得到控制,为打造富硒茶乡夯实了基础;四是畜牧业发展有较强的势头。重点发展生猪、旧院黑鸡和肉牛,养殖大户逐年增加,20__年旧院黑鸡饲养量达17万只,生猪存栏12000头,出栏14700头,动物春防、秋防面都达100%,自己多次组织召开乡、村畜防人员会议,督促安排防疫工作,各年度无任何重大疫情发生,上级抽查的各种指标均达到要求,五是林业工作有新的突破。从20__年起乡上严格控制商品材的上报审批,除群众建房自用外不审批任何申请用材。

加强林政管理,建立绿色生态_和红色旅游_,坚决打击乱砍滥伐,20__年初市林业专案组来我乡调查处理违犯“森林法”的人和事,对重点人员进行了打击,有效地遏制了过去屡禁不止的私拉盗运现象,加之各村从属地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有情况及时上报,乡政府林政执法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同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取缔了_乡场镇2家无证木材加工厂,林政管理成效显著,现在基本上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现象,森林植被得到了有效保护,从长远利益上保护了林农的收入。严格预防森林火灾,各村均明确了专职巡山人员,各村民小组也确定了义务巡山人员,要求做好轮流值班和作好巡山日记工员,重点地张贴了林业公告,同时加大群众安全用火管理的宣传,除20__年和20__年3月出现了几处火警外,全乡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组织村、组对退耕还林地进行了复查核实,凡有复耕的和达不到要求的一律要求补植补造,并对退耕户的资金有错、漏进行了纠正,化解了社会矛盾。从20__年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__年全面完成此项工作,`我乡共有林地面积65404亩(其中公益林14127亩),确权65404亩,确权率100%。下发林权证3004本,各种档案资料完善,由于组织安排合理,加之全体参与林改工作同志们的艰辛工作,我乡林改工作多次得到市林改办的表彰,并代表全市迎接了省上检查验收合格。

六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以治理农村“六难”为突破口,按照科学规划、广泛发动、打造亮点、夯实基础稳步推进我乡新农村建设,届期完成了中河村、大桥村的新村建设,无论是村容村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精心组织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工作从20__年8月份起至11月份结束,无论是户籍整顿、普查前期准备、业务培训和普查登记各环节精心组织安排,在全体指导员、普查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这一艰巨任务。全乡共2591户,户籍人口10324人。七是认真完成农村沼气池建设。20__年至20__年共发展国债沼气池500口,在多种不利因素的情况下,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和层层分解任务的办法,最终实现了任务的全面完成,在建设中自己经常深入村、组宣传发动和规划设计,常年做好材料的调运,技术人员的分配等工作,并成立了沼气协会确保了后续管理和服务。

八是认真负责地做好人武工作。通过民兵整组,充实了基干连队干部,把基干连队打造成政治素质高,思想作风硬,军事素质突出的民兵队伍。九是通过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掌握了全连的基本状况,为战时后方支援,平时应急抢险做好了相应准备。十是做好征兵工作,做到早打算、早谋划,年初就调查预征对象,为征兵任务的完成打下基础,我乡从20__年至20__年共输送优秀青年33人到部队,同时作好征前征后的思想工作,让现役士兵能安心服役,经常和他们保持联系,掌握思想动态,每年都有较多的人获“优秀士兵”奖并有大批人员转干和转士官。本人也多被市人武部的表彰。

三、密切配合,驻村包片工作成绩显著

每年自己无论联系那个村的工作,都做到分管工作在忙也要同驻村同志一道协助支部、村委搞好村上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引导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增加群众收入,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服从大局,听从安排,20__年四季度乡财政所缺人员时,安排我接管财政业务工作,虽然自己感到工作压力大,不能较好胜任此项工作,但个人要服从组织,还是接管了业务工作,完成了年终各种决算报表任务,本级各项收支业务,确保了政府正常运转,各项事业的发展,使财政工作平稳过渡。

四、严格要求,搞好廉洁自律工作

我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一切从严要求,从点滴做起,不折不扣地执行组织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当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我始终以集体利益为重,以大局、以事业为重,不惜牺牲个人利益,自己始终以一个普通党员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廉政知识学习,以一个公仆身份办事,无任何向群众“吃、拿、卡、要”事发生,公务办事一切从简,一切从节约行政成本出发。

总之,届期做了一些工作,成绩是大家的,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自己在分管领域中只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但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一是行政工作经验方法不够;二是部份分管工作还管得不够好,表现在农业上“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还没有真正形成,农业机械化推广缓慢;三是言行不够严肃,原则性差,随意性大,爱开玩笑,不免带来一些负面引响。这些都有待于以后加以改正和提高。农村工作面宽量大,要求高,我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虚心学习,知难而进,努力完成以后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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