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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范文阅读笔记初中(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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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范文阅读笔记初中(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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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习做语文题可以提高我们的文字规范和逻辑思维能力。在总结中要注意突出重点,给读者以启发和思考。总结是一种积累和沉淀,通过它,我们可以更好地成长和进步。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一

《水浒传》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水浒传》读书笔缉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从小至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故事耳熟能详。他们一个个有着不同的本领,都因不同的经历被逼上梁山,但当他们联合起来,就成了一支忠义之军,除暴安良,维护着百姓的利益,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正义。

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对祖国的一份忠诚与热爱,他们不惧胁迫,也不被利益所诱惑,对祖国忠心耿耿,为人民拿起了手中的武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战争,一次次化险为夷,激起了广大青年心中的热血。可结局却是被奸臣所害,一百零八条铁铮铮的汉子仅留下不灭的精神烙印流芳百世。而凶手却逍遥法外,这也让人为之愤慨。

梁山好汉们英勇无畏,见义勇为,不怕困难的精神是我们现在最稀缺的,是需要我们去学习、掌握的。现在的人们大多数都安于现状,只是默默的看待平静的生活,失去了以前那种。

作文。

奋发向上的激情,虚度着光阴年华。只有小部分人还坚持着自己,拥有着拼搏的意志,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可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也许只是一朵朵昙花芬芳一现,即使这种精神终究还在传承,却仅仅是一小股清流。所以,这是作者暗藏在讽刺之中的一个道理。

而更多的,是要让我们把对祖国的热爱,用行动表达出来。为何他们被政府所逼揭竿而起,最后又归顺朝廷,这一切都是基于他们对于祖国的热爱,那份从出生就烙印在骨子里的国家的印记,时刻燃烧的祖国魂。他们的大无畏牺牲精神足以让人潸然泪下。我们也许无法接触到如此深层次的东西,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坚持着一颗爱国的心。

祖国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东西,他就在我们身边,他也许不需要我们的完全献身,但他一定需要困难之时我们的一臂之力。

随波逐流的是浮萍,风中摇摆却不迷失的一定是大树。——题记。

北宋末年,社会动荡,朝廷腐败,奸佞当道,百姓涂炭,社会黑暗,一群有能有义之士揭竿而起,打着“替天行道”的大旗,聚义水泊梁山。《水浒传》作者以他独特的视角反映了农民起义军从小到大,逐步发展的过程。

孝忠的宋江,仇恨黑暗势力、坚持反抗到底的鲁智深,秉性刚烈、嫉恶如仇的武松,水功了得的张顺,耿直忠诚的李逵等各具特点的英雄好汉。在这篇充满着豪情壮志的文章中,108个英雄好汉纷纷走上梁山,为了小家,更为了大家而战斗。可是结局却不是我所想的那样,宋江对于朝廷过于信任,可以称之为盲目效忠,也是因为好汉们的“忠义”,盲目的跟从,导致最终的结局不是死就是伤。

盲目的服从并不是正确的观点,还会害了自己,所以我们要有自己的主见。在小组合作的学习中,我深刻体会到了这点。

刚一进入初中我们就进行了课改,六七个同学围成一个小组,共同交谈,共同学习。并且每个小组还有三个师傅三个徒弟进行一对一的辅导,我们在课改下共同进步,共同学习。然而我们小组也存在着一些缺陷:程度差的同学在小组讨论时表现不太积极,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参与讨论,并且只要知道一个答案就自我满足,他们心里并不想知道这个问题是如何解决的,下次遇到类似的题目我该怎么办。在大展示时展示给全班同学的答案,都是实现小组讨论后正确的,老师并不知道程度弱的同学是否掌握,所以小组长这时候有自己独特的主见是很重要的。

比如我们小组,小讨论时每个成员都能够发表自己的想法。特别对于较弱组员,讲得不正确的地方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是一个优秀的组长该随时掌握的。而不是人云亦云,或者为了大展示的效果随便找一个有正确答案的人上去展示。

当然,我的执着也影响了我们组里的同学。我算是一个比较粗心的人,每次都是在一些细节方面出现问题,在同小组同学一段时间的监督下,虽然我是行政组长,掌控着小组的一切,但每次小展示,都像是我的一次错误show,每个组里成员都能积极的发表自己的观点,渐渐地我也能发现一些自己的小错误了。同学们的主见也给了我很大启发。

如果路选对了路,即使前途坎坷,坚持自己的选择,终有一天会实现目标;但是如果路选错了,即使前路一片顺利,也很难达到自己的内心所想。不要盲目的服从,人云亦云。

人需要的是自己的想法。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水浒传》,想必大家都知道吧。它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一部以北宋末年宋江起义为主要故事背景、类型上属于英雄传奇的章回体长篇小说。

在《水浒传》中,有着一百零八位古代英雄,他们都有着相同的气概和不同的性格。书中刻画了许多英雄,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武松和宋江。

武松赤手空拳地在景阳冈打虎,为他赢得了深广的名声,也为他赢得了都头的职位。在店家喝酒可以看出武松坦白直爽、争强好胜、不拘一格的本性。

至于他为什么会上梁山呢?是因为他先前杀了西门庆和潘金莲,他主动到衙门自首。后来又杀了蒋门神、张都监和张国练十几口人之后,甚至在墙上用血写下了:“杀人者,打虎武松也!”这可以看出武松敢作敢当的性格。但他这一次并没有自首,而作文是去了梁山。这就是武松一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富于正义感和反抗精神,尽管也曾被人利用,但终究从残酷的现实中,从迷失的自我中醒悟过来,一步一步克服自己的弱点,渐渐地走向成熟。

宋江是梁山好汉们的“头头”,他的性格主体是忠义,但他的性格是比较复杂的。他豪情仗义,所以兄弟们非常信任他。因为宋江想“招安”,导致整个梁山被利用,一百零八名好汉被派出压制农民起义,只剩下了三十六位好汉,朝廷就趁机灭掉了大部分的好汉。是宋江壮大了梁山,也是他亲手毁掉了梁山。

梁山好汉聚集在一起是因为官逼民反,他们只想过上平静的生活,他们与朝廷的对抗反映了当时统治阶级的黑暗和腐败。《水浒传》使我更加深入地认识当时社会的复杂和老百姓生活的艰难。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揭竿起义,最后却走向失败的故事。身为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的内容的确是博大精深,洋洋洒洒一百万字,将作者丰富的情感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个月的时间,我只是草草读了一遍,自然不敢对全书发表什么观点,然而许多的细节,却给了我不小的感触。

“……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这是二十三回武松打虎前的一个插曲,初读水浒,心中最大的好奇便是,无论是改聚义厅为忠义堂,还是请招安,征方腊,平辽乱,在做这些决定之前,宋江的耳边总会听到反对的声音,然而每当这位大哥下定决心,他的兄弟们便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宋江究竟有什么魅力,使其他人甘愿为他效力?当“武松堕泪”,我的疑问也随其堕下,一个领导者,他可以样样都不如手下,但他必须能够发现人才,任用人才。武松呆在柴家庄里,众庄客疏慢于他,只得借酒消愁。然与宋江初遇不久,辞别时,宋江便亲自送他到十数里外,一名连死都不在乎的八尺男儿,为了报答宋江的知遇之恩,竟甘愿下跪,足以说明,对于一个空有才华的人来说,一分知遇,有多重要。

写到这里,脑海中不由浮现这样的景象:一名年轻文人,头戴纶巾,身穿麻布宽衫,腰系茶褐色銮带,丝鞋净袜,右手执笔,左手扶纸,神色忧郁,一气写下千古名篇——《马说》,落款韩昌黎。

我想,如果韩愈生于宋代,他或许也会成为一百零八将的一员吧,不为别的,单是宋江那对人才的赏识,变足以让这位无奈喊出“其真不知马也!”的才子为其抛头颅,洒热血了。然而,生不逢时,注定了韩愈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君主的赏识,空有政治抱负却不能眼见它实现,只得留下一篇篇传世名作抒发苦闷之情。由此可见,“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懂得用人,便不愁无人可用。刘备文有诸葛,武有五虎,便是经典的例子。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答知伯的赏识,豫让两次刺杀赵襄子,甚至不惜涂漆吞炭;方孝孺为了感谢建文帝的重用,面对凌迟全然不惧。而周文王赏识姜尚得以平天下;商汤破格任用伊尹得以兴殷商。

一个人要想成功不仅需要有人赏识,更重要的是本身富有才华,因此对于如今的我,恐怕只有学习才是王道吧。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二

想带孩子们读经典,上次读了《城南旧事》,学生阅读兴趣浓厚,感悟很深,这次带他们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呐喊》。

《朝花夕拾·呐喊》分为两部分,《朝花夕拾》是鲁迅创作的以回忆童年和青少年时期生活为主的散文集。它是关于鲁迅生平史实的第一手资料,我们可能从中看到早年鲁迅的完整形象。《呐喊》是鲁迅19至1922的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青年时的鲁迅充满壮志,希望中国能摆脱旧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但遭受的挫折却令他逐渐感到绝望和寂寞。

《阿q正传》向我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文中塑造了愚昧、无知、欺弱怕强的阿q和赵太爷,正是封建统治下国民的缩影。作者把阿q的得意症结归究于“中国精神文明冠于全球”,从而滋生了一批愚昧、无知、妄自尊大的国民。当时的国民,被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所奴役,一旦得势,便恃强凌弱;一旦挨打,便用“精神胜利法”来疗伤。鲁迅先生不愧为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其以笔为刃,一生都在思考国民性问题,解剖中国人的灵魂,对民话精神的消极方面给予彻底地揭露和批判。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三

《摆渡人》在列车意外脱轨中死去小女孩的灵魂在黑暗中看不见任何光亮,她不明白自己已经死去,挣扎着爬出列车,然后她看到了唯一的一个人,来带领她的灵魂到另一个世界的人----摆渡人。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摆渡人》。

读书笔记。

供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题记。

「迪伦,你不是事故中的唯一幸存者,你是唯一一个没有逃出来的人。」。

意想不到的事太多太多,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作者笔下的女主迪伦在缺乏亲情与友情的环境中成长,在面对人生的荒原时出乎意料的从容淡定,穿越荒原,摆渡自己的灵魂。

男主崔斯坦成为了迪伦的灵魂摆渡人,带领她克服困难,恐惧,绝望,走向属于她的地方。可故事并没有这样戛然而止,就在他们并肩前行的道路上,也触发了各自内心深处的情愫,带着对崔思坦的思念,迪伦毅然决然地重新选择走向那片让她曾经窒息的荒原,她也曾犹豫,只是当想到崔斯坦钴蓝色的眼睛,及带给她的浓浓温暖与希望,她选择了出发,选择了爱与守护。

穿越荒原,她要面对的是死亡,是魂飞魄散,但同时,她人生的荒原开始照进了一束光。迪伦的心中有一轮太阳,只是那阳光被冷漠所遮挡,现在,爱与信念的阳光终于冲破障碍,使荒原可以肆意长满绿色。

爱,本就是一个无限大的话题,它可以源于理想,源于救赎,源于生存……它既可以让我们变得渺小,也可以让我们强大到战胜一切恐惧,打破定局,在黑暗中点亮一盏灯。

初读之下,感觉这是一部关于爱情的小说,细细咀嚼,它是一个女孩的心灵成长史。因为爱的匮乏,她的心是一片无尽的荒原;读后感·穿越之后,因为爱的丰盈,她蜕变为一个勇敢坚强的摆渡人,讲自己的爱人引领回家,脱离无形的控制。犹如书的封面,无论如何黑暗,有了爱的阳光,恰如黎明破晓。即便满目荒原,也会绿色丛生。

嘟嘟很佩服迪伦的勇气,在这条充满艰难的路上,在崔斯坦的陪同和关心下,她所依赖的勇敢是他,她极清楚自己想要的是和崔斯坦在一起,她也敢于为她所爱之人重新回到未知的荒原,不惜一切代价…而崔斯坦,作为一个摆渡人,这不是他唯一的名字,在漫长引领灵魂的路途上反复直至麻木,直到他遇见了迪伦,他又重新找回了自己,跨越了命运的腐朽,获得了新生,当他作为一个人,慢慢地走到重生的迪伦身边。

其实,我不是个爱阅读的孩子。从小到大,我真正能阅读下来的整本书籍少之可怜,我仔细回想了一下,大概不会超过40本。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在社会中的摸爬滚打,随着整个社会弥漫着的浮躁气氛,我渐渐觉得,能够静下心来学会阅读,或许对自己来说应该是件幸事,也是能够沉静自己的最好方式。于是,我在看到青岛金融团工委推荐的书单后,首先选择了《摆渡人》这本书。

这是一本你想放手却无法放手的书籍,从一开始故事情节的设置,到最后故事的结尾,你总是想知道接下来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忍不住跟着这本书的思路在走,你总是在思考这本书的主题到底在给大家讲述着什么。

故事讲述了一个叫迪伦的小女孩在去看往父亲的火车上突遇车祸,全车的人只有她不幸遇难,但她并不知道实情,直到她碰到了自己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崔斯坦告诉她,她已经不在人世,需要跨越荒原才能达到极乐世界,否则就会被恶魔拖入无底的深渊;于是崔斯坦带领着她冲破种种阻碍和困难,艰难跋涉终于跨越荒原,帮助她安全到达极乐世界;但这期间迪伦与崔斯坦暗生情愫,迪伦爱上了自己的摆渡人,所以已经跨越荒原的迪伦决定再次返回到荒原中寻找崔斯坦;迪伦执着地找到崔斯坦后,她带着崔斯坦穿越荒原折返回到出事地点,当迪伦再次登上火车跌跌撞撞寻找到自己的尸体时,让人惊奇不已的是迪伦竟然活了过来,故事就在此画上了句号。

乍一看像一个魔幻故事,又像一个爱情故事,但是通读全书后,你会发现这是一本以爱为基础的著作,这种爱贯穿全书,也是全文的主线,它支撑着女主角的执着,支撑着女主角在穿越荒原时保持乐观向上的心态,遇到困难不抱怨、不妥协,哪怕明知前途困难重重,哪怕自己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自己也勇敢地跟着爱前行;在我看来,这种爱是一种超越爱情的爱,是一种大爱,不仅是爱情,也是对生活的热爱,这种爱指引着我们前行,为我们带来了光明与感动,所以作者设置灵魂摆渡人的意义就在于此。

所以有人会说,不要忽略人生中每一个让你意想不到的时刻,那是你的灵魂摆渡人在向你告密,也正如书的封面上的一句话写的这样,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是一部关于心灵探索的小说,我认为《摆渡人》表达得更多是迪伦内心的探索。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对我有教导意义。

荒原是迪伦的心灵世界,乌云等阻碍是迪伦内心的恐惧。在迪伦意识到荒原的天气,随自己的心情改变的时候,她勇敢面对,以积极的态度,克服困难;再加上崔斯坦的帮助,迪伦走出荒原,即迪伦真正认识自己。

迪伦映射的是我们自己。就像封面那幅画一样,黑暗笼罩大地光明,光明坚强透过乌云,困境不是绝对的。只要有一丝生机,我们就要勇敢克服困境。

摆渡是什么?我认为摆渡是自己凭借勇气克服困难,探索自我认清自我的过程。

谁是真正的摆渡人?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因为崔斯坦帮助迪伦走出荒原。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因为迪伦帮助崔斯坦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读后感·与此同时,迪伦和崔斯坦又是他们自己的摆渡人。迪伦认清自我,重回荒原;崔斯坦也是如此,摆脱束缚与迪伦在一起。所以真正的摆渡人,人人皆可为之,拯救他人,拯救自己。

同时我也在思考着作者写这本书的用意是什么?我想这大概是描绘作者内心渴望的社会。就像陶渊明的桃花源,古人所渴望的大同社会一样。作者内心渴望的社会,每个人都坚强、勇敢,同时也乐于助人、不求回报,社会充满了爱。古人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但现实很残酷,这种理想社会很难实现。可我内心和作者的内心一样,同样渴望一个充满爱的社会。愿人皆为摆渡人,愿社会和谐发展。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的世界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经常受到同学的捉弄,唯一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都让迪伦感到无比痛苦。

小说的最后,男孩摆渡了女孩的灵魂,而女孩也用真诚与爱中摆渡了男孩,让男孩万年冷漠孤独的心上了岸,男孩终于在爱情中得到了救赎。

摆渡人读后感:

渡人者,人亦渡之。我们生活在繁杂的世界里,会收到鲜花和掌声,也无法避免荆棘和泥泞。世上所有人都会遇到挫折,碰到烦恼。很多时候,我们满怀善意地伸出手去帮助那些暂时困于苦难之中的人,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去摆渡那些挣扎与苦海的人,我们便都是这大千世界里的摆渡者。

如若我们始终秉承一个信念——渡人者,人亦渡之。那么,我相信,留给我们,留给世界的,定会是无限的鲜花和掌声。

花了两周时间,利用自己的碎片时间,终于将《摆渡人》看完。我没有看过电影,只是在书单上正好看到,我以为它会是一个讲大道理的书籍,夹杂着一些成功故事的缩影。

然而,它并不是,这是一部讲爱情故事的小说。其实看完,略有虐狗,但还是给予人美好的期待。迪伦在去看望自己的亲生父亲时,火车出了事故,她被撞击的濒临死亡,此时,她的灵魂踏上了一场冒险且幸福丛生的旅途。

她遇见了崔斯坦,一个本该冷酷无情,久经沙场的摆渡人,却无法自拔的做了一件又一件道不清说不明的事。从任务转为由心而发的保护,这便是爱吧!

迪伦是内向且脆弱的,但她却又是天真无邪的。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倒不如说迪伦是崔斯坦的摆渡人。

就像我们总说,情侣在一起,总要历经磨合,共同学习,不求共死,但求共生,人生的齿轮不停的转,但因为有你,我便有了停下脚步与你共赏风花雪夜的勇气。

崔斯坦完成了任务将迪伦送至天堂的边界,然后迪伦却固执的返回荒原,寻找到崔斯坦,将他带往人间。故事的结局真的特别的美好,甚至有点迷幻。

现实生活中,人们好像总是缺乏勇气,去尝试别人想法,总是固执的单方面认为对错,思想的碰撞,以及你不问,我就不说的模式,拆散了一对又一对,但如果坚持一个人,翻一座山,估计会另有一番景色吧!但这种坚持也是需要感情反馈的。

anyway,人生的道路上,你终将会遇到你的摆渡人,带你走向另一个世界。佛言有云:人与人的遇见,都是前世注定的,在某个不经意的拐角,无需铺垫,无需修饰,自然纯静,寂然喜欢,没有猜疑,无需伪装,笃定不移,干脆简单。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四

李智华在小的时候,她妈妈得了精神病,所以她妈妈有时候会发作。有一次,她妈妈失踪了,爸爸去寻找,爸爸居然把孩子丢在家里,就去寻找了。

爸爸找到妈妈后,把妈妈带回了家,回家之后,爸爸看见家里突然失火了,在家里的李智华被火烧掉了手,我觉得很恐怖,心想:这么惨!太吓人了。爸爸看见了,立刻把李智华送到医院,到医院时,医生们都说:“孩子小,不容易治疗。”爸爸听了,更加伤心,我又在想:如果李智华家中有保姆,那该有多好,失火的时候,保姆带着李智华出门,那不更安全。

渐渐地,李智华长大了,她觉得自己很奇怪,为什么和别人不一样,别人都说:“智华,是个可怜的孩子。”李智华每次看到别人玩得时候,觉得很快乐,李智华也想站起来玩,可是每次都摔在地上,她又爬起来,又摔倒,这就是自信。她回家和爸爸说:“爸爸,我要读书。”爸爸说:“老师没空,明天再说吧!”李智华等到了今天,她又去问:“爸爸,我要读书。”爸爸又照样说。李智华去找学校的校长,校长说:“你没手怎么写字,读书呢?”她坐到了教室门外,拿了根树枝在写,我也觉得很奇怪,她怎么会写字呢?”原来她是用脚在写。李智华每天晩上拿着笔和绳子,绑在脚上,等习惯了,就可以用脚写字了。她又坐在教室门外,这时,被老师发现了,老师问她:“你为什么坐在教室门外呀!”她哭着说:“校长不给我上学,不给我到教室里。”老师说:“我们帮你保密,你进来吧。”李智华每天都不缺课。

李智华长大了,去学习,她去了一个地方,学打字,老板说:“如果你能在1分钟内打完100字,我就收留你。”结果,李智华一分钟打了202字,老师收留了她。

我觉得李智华很可怜,也很坚强,我真想去看看她。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五

这篇动物小说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它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正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沙走石的大雨中,失去了伴侣黑桑的母狼紫岚在与猎狗厮杀周旋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余下四只狼崽了。但这个不可思议的经历只是故事的开端,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和她的狼崽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紫岚悲痛难当,但它也不落魄,因为还有一只同样优秀的蓝魂儿,蓝魂儿身上也流着紫岚优秀的血,拥有黑桑强健的体魄,也不比死去的黑仔差,还比黑仔多一股不服输的气概。经过紫岚精心喂养,蓝魂儿已经快成为一只优秀大公狼了。春天来了,狼群快解散了,等冬天狼群再聚集时,就可以篡夺王位了。

一场暴雪让狼群又多聚集了几天,如果没有这场雪,狼群的王就是蓝魂儿了。

狼群在饥饿中徘徊。突然在前方出现了一只被肢解的羊,蓝魂儿第一个冲上前去叼起死羊,哪知这是猎人的陷阱。狼是铜头铁腿麻杆腰,巨大的铁夹夹住了蓝魂儿的腰,钢锯都锯不断的铁夹,狼牙哪对付得了。为了不让蓝魂儿受到猎人残忍地杀害和猎狗肮脏的奚落,紫岚被迫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管,迅如疾风快如闪电,使蓝魂儿在被母亲安抚的温馨中,毫无知觉地死去了。然后,紫岚把蓝魂儿咬成两段,叼走了。

当紫岚把目光落到到双毛身上时,不由得叹了口气。双毛瘦弱干小,眼里没有狼应有的冷峻与孤傲。更可怕的是,双毛在幼年时被黑仔霸道蹂躏成一副天生奴仆样。但经过紫岚的种种“上等食材”喂养,双毛的体魄也可以和黑仔和蓝魂儿媲美,但最难解决的还是:自卑。于是紫岚想出了一整套训练双毛的方法。

整个冬天紫岚都把这个家扩大成狼群:自己是头狼,而小母狼媚媚是坐第二把交椅,双毛就是只低下的狼。每次捕猎,双毛最疲倦,也尝不到滋味最好的内脏。即使猎物很大,鲜嫩的部分很多,紫岚和媚媚,宁愿让食物腐烂也不让给双毛。双毛就在饥饿和忍气吞声中熬过了许久。一次次在屈辱中的双毛终于爆发了,母狼紫岚是斗不过膘肥体壮的双毛的。紫岚被双毛弄成了跛脚狼,而双毛则成了家中的头狼。

冬天,狼群又聚集了。在做头狼的甜头中浸泡过的双毛不能再忍气吞声,于是向头狼洛戛发起了攻击。

衰老的洛戛斗不过年轻的双毛,胜负已见分晓。但在最后一刻,洛戛突然仰天悲号一声,这一声充满了狼王那种盛气凌人的气质,同时也唤起了双毛幼年时的自卑。双毛被狼王洛嘎咬死了。与其说它死在了头狼手下,还不如说死在了自己的自卑手下。

媚媚和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其中有两只公狼崽,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

阅读反思笔记狼王梦模板2。

《狼王梦》是妈妈给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书,我读着读着便深深地喜欢上沈石溪的作品。于是妈妈又给我买了他的好多书。假期我终于有大量的时间多读书,于是我又重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

《狼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场飞砂走石的大暴雨中,失去了伴侣的狼妈妈紫岚在与猪狗的厮杀搏斗中艰难产下了四只小狼崽。紫岚为了把其中的三只公狼崽培育成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然而紫岚没有成功,最终抱憾离开世界。

书中讲道:狼儿们长大后,不必像我们人类说的“礼道”、“孝道”等来回报父母,反而要奴役它们,甚至可以杀掉他们。因为据“狼道”来说,敢于咬死父母的狼才可以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用我们的“人道”来说,“狼道”也未免太残忍了,但动物也是讲感情的,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狼。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儿女而与狡猾可怕的鹰中之王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没什么两样。

这本书我都读了好几遍,但假期我还是再读了一遍。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主人公紫岚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所感动。为那伟大的母爱所打动。读完这本书。我下定决心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还要更加喜欢我的父母,因为世界上所有的父母都是一样的:深深地爱着自己的孩子!

阅读反思笔记狼王梦模板3。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狼王梦》,这是个非常感人的故事。

《狼王梦》主要讲了主要讲了一个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个狼崽,可有其中一个狼崽被洞外的寒冷掠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她的4只狼子,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只狼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就是媚媚。媚媚是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媚媚生下了5只小狼,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被寄托在了他们身上。

《狼王梦》让我了解了狼,知道狼是有智慧的动物,紫岚为了自己的儿女,可以放弃自己的婚姻,不再寻找新的伴侣,到了生命的最后为女儿敢与狡猾可怕的大金雕玉石俱焚,表现出母亲至高至大的一面,这一点无异于们人类。

阅读反思笔记狼王梦模板4。

这部小说让我知道了所有的母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能付出一切,不图回报!母亲永远是孩子的后盾,失落的人回到母亲的怀抱又能重振信心!我长大后会好好做人。不让父母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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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你眼里是什么?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手?还是凶猛异常的怪物?或是恐怖的恶魔……翻开词典,关于狼的词语有这些: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心狗肺……在故事书里,有《狼与小羊》、《小红帽》等写的狼都是最坏的,恨不得斩尽杀绝。再看这“狼”与“狠”两字,只有一点之差,是不是只要狠一点,就是狼了?在人们眼中,狼比过街老鼠更可恨,可怕。

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子女培养成狼王而付出努力的故事。

紫岚是一只身怀六甲的母狼,她原本应该在狼王的关怀下哺育五只小狼成长的。而她的丈夫,那头本该成为狼王的黑桑,却在与野猪搏斗中死亡。在无狼王陪伴的夜晚,紫岚被迫去鹿场捕鹿,遭到大白狗袭击,在半路提前分娩。当她将五只狼崽带回石洞时,最后一只已经被冻死了。她忍着伤心,将死了的狼崽吃掉,用奶水来喂养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儿一女)。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让后代当上狼王,紫岚开始给孩子进行超前教育。第一个培养对象是黑仔。结果这只被培养得过于大胆的狼崽,趁妈妈外出捕食时独自提前踏出洞穴,被金雕抓走了。二仔蓝魂儿在捕猎中,误入猎人陷阱而死亡。紫岚在最后一个儿子,充满奴性的三仔双毛的狼格上不断加码,使他的狼性彻底爆发,在狼王争霸赛中,三毛差点就赢了。却在最后关键时刻,被狼王洛戛的王者之气所震撼,死在爪牙之下。紫岚只好寄希望于后代,她还剩一个女儿,叫媚媚。在媚媚分娩时,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她装作死了,将金雕诱向自己。在空中,她与金雕斗智斗勇,一起摔死在乱石滩上,用自己的生命唱响了一曲母爱悲歌。

读完后,我思绪万千。一头狼的梦想是什么?它是怎么向着梦想努力的?也许没人知道。紫岚的三个幼崽都在逐梦路上奋斗了,也牺牲了。而作为母亲的她,却依然不屈不挠,这是一种可贵的坚持,还是一种可怕的固执?无人能回答。但我能读懂那份无私的深沉悲凉的母爱。

不过转念一想,父母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他们自己,而是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更加优秀,以后生活的更好。他们收获了什么?索取了什么?什么也没有。父母只是一味的付出,不求回报,无私的奉献,也是没有错的。关键在于互相理解与沟通吧。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六

《水浒传》是第一部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全书围绕“官逼民反”这一线索展开情节,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水浒传》读书笔缉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水浒传》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他在艺术上获得的杰出成就不容否定,百年来屹立文坛不倒。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壮大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黑暗,以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全书围绕了“民逼民反,替天行道”这个主题,歌颂了书中英雄人物的正义、勇敢和热情。

书中人物个个形象鲜明。一百零八位好汉逼上梁山大聚义,有些人是因为正义,要替天行道,而有些人却是因为政府的昏庸统治,使他们不得不反抗。在这场轰轰烈烈的起义中,在厮斗与血拼中,我看到了忠义。

这些好汉也是与我们一样的普通人,也会怕死,可是他们有强烈的正义感,为了不违背自己的内心,做出正确的事,他们可以奋不顾身,可以舍生取义,他们的生命是为了奋斗、为了维护正义。为了正义,为兄弟们两肋插刀、赴汤蹈火;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在邪恶面前宁死不屈,置生死于度外。为自己内心的那份信仰忠心耿耿,去付出一切,难道不是现在我们所缺失的吗?如今的社会,忠义已经在不断地流失。是的,科技很发达,生活很富足,可是这又能怎样?人与人之间的猜忌、怀疑、利用,朋友之间相互迫害、口蜜腹剑,只为了满足自己对物质的需求。那千百年前普通老百姓就懂得坚持正直的忠义去了哪里?这些人可能一无所有,可能不得不颠沛流离,可只要他们的信念还在,就会给予他们一种安定感。故事到了结尾,还是失败了,大家各奔东西,死的死,伤的伤,令我不禁有些伤感,掩卷深思。

时代不同了,正义已经不能用武力解决了。在法治时代,我们不能像书中一样野蛮残酷。实力是维护整体、替天行道的基础,而这个实力,需要我们努力学习,运用从聪明才智去开拓创新,尽力为社会做贡献。适当的隐忍,厚积薄发,抓住机遇去追求心中的信仰,还要培养自己宽广的胸怀,敏锐的洞察力,全面发展自己,去执著坚守忠义!

“大河向东流呀,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不少人都会想起施耐庵的名著《水浒传》。

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中,三国过于理性,西游过于浪漫,红楼过于晦涩,只有水浒,称得上是老少皆宜。农忙时到乡间看看,儿童们在街上扮演者水浒中的角色,;老人们在树荫下谈论着水浒的片段,就连妇人们,也会哼几首与水浒有关的曲子。而在我们的课堂上,有关于《水浒传》的课文,人们的口中,也不时会蹦出一些出自水浒的。

成语。

……可见,《水浒传》这部名著,已深深进入到了中国人的心里。

人生在世无再少,莫将白发唱黄鸡,有生之年,我们即使不能像梁山好汉那样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也应该珍惜生命是自己不枉活一生,使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一百单八将,个我们人生的启迪实在是太多太多。

少不读水浒,老不看西游,怕的是少年们树立不正确的人生目标,想要落草为寇。可水浒想告诉我们的,是梁山好汉们得侠义精神与社会现状,读读水浒,能让少年们树立英雄梦,为了成为英雄而努力,这样来看,读读水浒,何乐而不为呢?水浒,是一部人生哲理录,幽默社会史,不得不读的文学巨著!

从小至今,梁山一百零八好汉的故事耳熟能详。他们一个个有着不同的本领,都因不同的经历被逼上梁山,但当他们联合起来,就成了一支忠义之军,除暴安良,维护着百姓的利益,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一份正义。

在他们身上,我看到了对祖国的一份忠诚与热爱,他们不惧胁迫,也不被利益所诱惑,对祖国忠心耿耿,为人民拿起了手中的武器。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战争,一次次化险为夷,激起了广大青年心中的热血。可结局却是被奸臣所害,一百零八条铁铮铮的汉子仅留下不灭的精神烙印流芳百世。而凶手却逍遥法外,这也让人为之愤慨。

梁山好汉们英勇无畏,见义勇为,不怕困难的精神是我们现在最稀缺的,是需要我们去学习、掌握的。现在的人们大多数都安于现状,只是默默的看待平静的生活,失去了以前那种。

作文。

奋发向上的激情,虚度着光阴年华。只有小部分人还坚持着自己,拥有着拼搏的意志,在茫茫人海中脱颖而出。可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也许只是一朵朵昙花芬芳一现,即使这种精神终究还在传承,却仅仅是一小股清流。所以,这是作者暗藏在讽刺之中的一个道理。

而更多的,是要让我们把对祖国的热爱,用行动表达出来。为何他们被政府所逼揭竿而起,最后又归顺朝廷,这一切都是基于他们对于祖国的热爱,那份从出生就烙印在骨子里的国家的印记,时刻燃烧的祖国魂。他们的大无畏牺牲精神足以让人潸然泪下。我们也许无法接触到如此深层次的东西,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坚持着一颗爱国的心。

祖国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东西,他就在我们身边,他也许不需要我们的完全献身,但他一定需要困难之时我们的一臂之力。

这个暑假刚刚读玩水浒传,感觉不错,发现以前的作者文笔很好嘞,写得非常精彩,华美,能够引起人读下去的欲望,总觉得和现在的有些不一样。

在水浒传了运用了大量的诗句,以诗句来做总结或描写一人的外貌。大多数词语易懂不是特别深奥。贴近平常的百姓,但词语有有一种朴素的美,所以说诗是浓缩,而浓缩就是精华呢!其中的人物的对话更是体现出梁山好汉的豪迈与霸气。其中我最爱的还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武松打虎、武松斗杀西门庆、梁山好汉劫法场…因为从这些情节中更突出了梁山好汉的勇猛无畏、义字当先。武松打虎那画面是多么的雄壮。斗杀西门庆更是没得说。熟话说的好“长兄如父”。为“父”报仇天经地义士孝义之举。梁山好汉劫法场是我个人最最喜爱的片段。看书的时候就想这那画面就像是万马奔腾图,好不雄壮。正所谓脱缰之马,谁人能挡。这里写出李逵的嗜血和武艺高超,又写出张顺的水上功夫了得,更写出了梁山伯诸君的舍生取义的精神和在重重包围中的谈笑风生。

读完《水浒传》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1。作者的写作技术高超,人物刻画很成功,每个情节和言行举止都霸气时足。2它和现在的小说不同,现在的小说只有言情、黑道并不能给人带来什么最多就是当时刺激点无真实意义。现在写小说都是玄幻等不需要什么文学功底的,自己想到什么写什么,而这种古代小说是要功底的。3。《水浒传》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性、官逼民反,没得选择,当官就可以踩在你头上。

以后有人问我什么片子好看,讲义气的,我不再说古惑仔,而是水浒传!

中国有四大名著,其中之一便是《水浒传》。虽然有“老不读三国,少不读水浒”的话,但出于对名著的兴趣,好歹也是名著啊这么想,我还是闲暇之时阅读了一下。

《水浒传》之中有许多较为血腥的场面,例如鲁提辖三拳打死镇关西,血溅鸳鸯楼之类的桥段。

而“少不读水浒”恐怕就是为了防止年轻人年少气盛,读了水浒后被其中的血腥场面,书中人物性格所影响,做出后悔终生的事来吧。

但作为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其中的一些写作手法确实也是值得我们欣赏和学习的。

如书中智取生辰纲一章,便是先写杨志运送生辰纲途中被夺的过程。以杨志的角度描写。最终被夺后,留有悬念,最后再揭示主谋们的智取的计划,这种写法就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人物的性格也写得相当逼真,让人们觉得很真实。如鲁智深出家后看寺中菜园之初与菜园周围的那些泼皮打斗到后来的倒拔垂杨柳两个片段便写得栩栩如生,仿佛这些片段就发生在眼前。

虽然《水浒传》中有许多血腥,冲动的片段,可能会影响青少年。但是其中的写作手法,表现人物的方法却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七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十篇散文。其实,《朝花夕拾》很难读懂。没想到小小的一本书,会让人头疼那么久。但读过之后,让人确实也有了很大的成就感。读过《朝花夕拾》后,我最大的感触是:要正派。想要一辈子快乐,首先学会做人。然后,还要注意生活中的细节。

这里回忆了他从童年到中年,从家里富裕的小时候,在百草园里和三味书屋里、和插画本的山海经与二十四孝图度过的时间,到长大后鲁迅来到日本求学,和自己的老师同学度过的时间,都在描述自己不同的生活状态时,对当时一些“伪君子”的言行进行了嘲讽。这本书说与英国作家夏洛特所著的《简·爱》里有些相似,简所处的那个时代是最以阶级地位分割人的时期,也是最用地位看人的时期,我想简与鲁迅先生对违背自我精神的人进行嘲讽,揭下那些虚伪的面具。

1)鲁迅先生身边的人们。

日子是繁琐的,一个人,一个举动,可能就会让我们感动很久,回味很久。《朝花夕拾》中,大都是写爱与回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是反抗旧势力的散文《狗·猫·鼠》了。这篇文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鲁迅讥讽他们散布的“流言”、表面上戴着的面具,实际上只是为了自己的好处罢了,只为了自己的好处假装成一幅正义的化身的样子,也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恨,表现了鲁迅先生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阿长与山海经》中的长妈妈是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一个人物。长妈妈是鲁迅的保姆。长,并不是她的姓氏,只是鲁迅家人改不了对以前保姆的称呼。这个到现在人们仍不知她叫什么的人,就是我在读《朝花夕拾》中,印象最深刻的人。若要问为什么。我自己都不知道。长妈妈身上的气质,我想是无人能比的。并不是说抬头挺胸像天鹅。而是她身上那些繁琐的规矩,以及对于孩子的爱。

长妈妈是很典型的妇女。头脑里没有知识,规矩却比谁都多。个性啰哩叭嗦。我相信鲁迅一开始是不喜欢她的。从她踩死隐鼠开始。或者可以说,我也是不喜欢她的。直到她买了“三哼经”。她的简单纯朴的话语,让我开始喜欢她。她说:“哥儿,有画儿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鲁迅以为,对她说了与没说无区别。但殊不知,细心的长妈妈,竟给他买了。

十三岁时,家里发生一场很大的变故,经济状况渐入困顿,以及父亲的病,使他饱尝了冷眼和污蔑的滋味。医学报国到文艺报国,他始终有一种忧国忧民的情怀。他在异国他乡看见同胞为中国人被杀欢呼雀跃,感到疑惑并且愤恨,他不满于这些“华夏子女”,气愤他们背叛祖国的行为,这些墙头草和落井下石的人,他的心不甘于他们为伍。在日本,他遇到了一位令他尊敬的日本医学教授,这位藤野先生必是一位热心的医学传承者,他无私地教授学问给鲁迅,“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就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鲁迅对教自己解剖学的教授道别,“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他的性格,在我的心里是十分伟大的。虽然他并不为许多人所知道。

2)鲁迅先生对理念的坚持。

初一时学过的课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也在这本书里,文章反映的是鲁迅小时候与大自然共度的乐趣和在书屋里烦闷的讲学对比。他提倡了当时要给孩子足够玩的时间,让我们会玩,会自己动手,看样子鲁迅不经意间预见到了如今——一个充斥着可悲教育——的时代,相信所有的小孩子都是像他那样冀望的。

让我感觉比较难理解的就是《二十四孝图》了,里面描写的是那个封建时代禁止儿童看“不好的书”,所谓不好的书就是那些插画本,那些“绅士们”尽力阻止白话(普通话)的流传,要使孩子的世界中没有一丝乐趣。鲁迅说“妨害白话者的流毒却甚于洪水猛兽,非常广大,也非常长久。”在《二十四孝图》里的一个小故事老莱倒是让我哭笑不得:莱子已经老了,但手里还拿着一个拨浪鼓。鲁迅觉得他是装的,侮辱了孩子。老莱子已经七十,但又“言不称老”,经常穿着五彩缤纷的衣服。令人最反感的就是“诈跌仆地”,让人觉得更可笑不解的是后面的“以娱亲意”。让人反感的部分在假,无论男女老少,都不会从心里喜欢假的东西,这让人觉得虚伪难受。

我想鲁迅的被人敬重,直到如今,确实是因为他尖锐的笔触、流利的措辞,但我认为还会有他对自我的坚持,对自己理想的尊重。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受到政府的压迫、“学者”们的排挤,又历经战乱后写下的回忆。作者在这样纷扰中寻出一点空闲来,委实不易,目前是这么离奇,心里是这么芜杂。一个人到了只剩下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算是无聊了,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对往事的回忆,只是现实生活的一点安慰,而每一个美好的回忆又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百草园和绣像摹本卖掉了,长妈妈也匆匆告别了人世,本应是激发人们的爱心的《二十四孝图》背后,却隐藏了谋人性命,教人看的丑恶祸心。去留学,并且碰到了一位令自己敬仰的师长,却因为感受到医治人的精神比医治身体病症更重要而离别了,在学校办事兼教书,实在勤快的可以的老友范爱农,终究摆脱不了贫困潦倒落水而逝的命运。

在对这一连串苦乐参半的事件的记叙中,作者还追究了自己的一些思想根源,例如仇猫,小小的,带给作者遐想的隐鼠的失踪,只是个象征的意念: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充填以报仇的恶念!这才是作者仇猫的动机:它在夺人所爱。从鲁迅先生一生的经历看:嫉恶如仇,不过是对缺乏爱、失落爱、痛惜爱的一个自然反应罢了。

对这个细节下作者又给自己开了个伤心的玩笑:他的仇猫是毫无道理的,虽然猫吃老鼠,但他的隐鼠却不是猫吃的,而是被长妈妈踏死的,那么是否要恨长妈妈呢?在下一节回忆中,长妈妈也确实有些让人生厌,睡觉时占领了全床,满脑子的穷规矩和愚昧的信念,就是这样一位长妈妈,却把作者日思夜想的,别人都不能重视的渴望化成了现实,不懂识文断字的长妈妈把她自己都叫不出名的《山海经》买来,送给了“我”。正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记起她,追念她。

在朝花夕拾的回忆中,作者多次写到封建教育的失败和狭隘。

小时候,长妈妈的故事里说:“倘若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以免那是害人性命的美女蛇,提防陌生人,并假想他就是坏人的逻辑。

在朝花夕拾之间,我随作者一起,回到“我”的童年时代,重新回味那些人和事。走过留学的日本的求学索过程,一起追忆失去的老友。沿着这条线索,我看到二十纪初,以“我”为中心的一个个生活场景,人物心理历程,读着每一个寓意深远,回味无穷的结束句,我的心也随着作者一起潮起潮落。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八

《红楼梦》这本小说把人物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柔弱的林黛玉、性格泼辣的王熙凤、红颜薄命的晴雯、心地善良的平儿……。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一首《葬花吟》唱响了一篇中国文学名著《红楼梦》,一场波澜曲折的梦,在曹雪芹的笔下开始了。荣国府近百年来都繁华富贵,而凤姐为了一时的贪心,偷放了高利贷,被朝廷发现,从此一个团圆的大家庭被搞得支离破碎,真是“花落人亡两不知”,我想曹雪芹一家一定有同样的遭遇吧,他把自家由盛到衰,自己的痛苦都写进了长篇小说《红楼梦》里。

小说把人物的形象表现的淋漓尽致,柔弱的林黛玉、性格泼辣的王熙凤、红颜薄命的晴雯、心地善良的平儿……。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的是王熙凤,她是大观园的管家,将大观园管理的井然有序,但是最后却因为自己的贪婪,害了荣国府一家人,从此荣国府开始衰败,贾母病死、宝玉出家。最后,家破人亡。

这让我想到了现代社会许多贪官,可能开始的时候,为国家与人民做了许多好事,但师成名就后,贪婪之心开始滋生,终于失去了自控力,贪污国家与人民许多血汗钱,到处花天酒地生活,最后国家遭受了损失,害了自己和家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再看看刘姥姥,她虽然是一个平平凡凡的农家老妇人,但是她整天粗茶淡饭生活的自由自在,不需要像凤姐那样整天装着笑脸,提心吊胆地生活,今天的许多老百姓就像刘姥姥一样,虽然吃的不是山珍海味,穿的不是绫罗绸缎,但他们心灵是善良的,生活是充实的,他们用辛勤劳动挣钱,不用提心吊胆地生活,所以他们生活是幸福的。

曹雪芹写的《红楼梦》或许也是讽刺当时腐败的清王朝,统治者昏庸无能、贪婪、不理国家大事,社会风气败坏等等,他把对朝廷的悲愤与不满,也写进了《红楼梦》里。“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句话读起来让人感到悲怜,值得人们反思。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九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子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使他成为拉丁美洲的骄傲。也让他获得了世界级的声望。《霍乱时期的爱情》使他得到了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

在他沉着冷静地讲着一些令人毛骨悚然或者幽默荒谬的故事的时候,他的背后也有一个人,一个如他笔下所写的那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中,坚定地站稳现实主义大地的乌苏拉,她永远不会像她疯狂的丈夫奥雷良诺布恩地亚那样想:“咱们很快就会有足够的金子,用来铺家里的地都有余啦。”——对乌苏拉来说,地就是土地,不是金子铺成的。正是这个朴素的理念支撑着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天空。马尔克斯的妻子也是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是她,为马尔克斯魔幻现实主义之笔注入了墨。正如作者所说:没有梅塞德斯,我永远也写不成这本书。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

10天后,我读完了这一本书。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想起了许多许多。高尔基那悲惨、令人怜悯,令人感叹,令人同情的童年故事,顿时把我吸引住了。

故事发生在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在这样一个充满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肮脏和丑恶,那幼小的心灵因受到许多许多次的沉重打击而深深震动。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甚至可以说成算是阿廖沙的亲人,保护和支持了阿廖沙讽刺那些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阿廖沙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那些老百姓身处在一个黑暗的世界里,而又无人能帮助他们。

其实,阿廖沙就是高尔基本人,他借助阿廖沙来写自己的童年。

我的童年和其他人一样那么幸福。

但是高尔基,他却不同,高尔基非常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一想到高尔基,我的心里有着一丝丝愧疚,愧疚父母,没有认真读书。

我们要做一位不畏艰难、持之以恒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精神。

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我从来就不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童年。同非常多的的人一样,童年都是在父母的宠爱、溺爱下度过,直至自己长大,然而,在这过程中,殊不知自己已经走过了童年。但我清楚在这过程中,拥有的,不只是父母的宠爱、溺爱。

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但是自幼丧父的他,从未对人生失望。

“我非常害怕外祖父,总觉得他的绿眼珠无时无刻不在盯着我看。”外祖父的种种行为,只有读过《童年》的都会清楚,会有一种莫名的愤怒。晓得时候,严厉的慈祥的婆婆与严厉的外公总是吵吵闹闹。虽然,外公非常少给我好脸色看,但是他从不会打我,会在我受伤是用他特别的方式关心我。

“在她没来之前,我像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用一根不断的县把我周围的一切连接起来,织成五光十色的花边,她马上成为我终身的朋友,成为最知心的人,成为我最了解,最珍贵的人——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了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高尔基的外祖母是一个乐观、慈爱的老人,虽然生活并不好。外祖母喜欢讲故事给阿廖沙听,而且特别疼爱他。外祖母就像一个朋友是的关心他,鼓励他。一直就非常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这个幽默、乐观的人。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一

在路遥《人生》这部作品中,很明显偏爱巧珍,我也很欣赏她,欣赏她对爱情认真付出的态度。路遥是仁慈的,在高加林人生最失意的时候,安排巧珍来到了他灰暗的人生,就像一米阳光照进了潮湿的心灵小屋,使他的生活还不至于彻底绝望。巧珍用她白杨树般美丽的身影,水灵的大眼睛,温柔且痴心绝对的心,抚慰了高加林民办教师被撤的失落受伤的心。

巧珍是美丽善良的,没看过这本书之前,我觉得“善良”二字适用很多农村妇女,而且很多人也总喜欢将这两个字泛泛落于这些人。可是看完这部小说,我却发现似乎这词不能随便乱用,用在像巧珍一样的一类人身上才合适。同时,我也惊讶于这样一个事实,原来爱情竟也能用“善良”来加以附丽。巧珍的爱情是善良的,尽管高加林最终没能兑现他当初的承诺,巧珍虽然怨却不恨,她没有文化,但是在爱情面前心与心之间是没有卑微与高贵之分的,她和一代才女张爱玲一样,情到深处内心满是慈悲,可她没有张爱玲倾城转身后的冷漠。在得知高家村民办教师的名额增加后,在拦截姐姐巧英准备在高加林回来路上羞辱他后,说服了姐姐一起到高明楼为高加林求情谋职。

悲哀的是,每个人心里都明白,一段感情等到可以用善良来修饰,结局已明了。路遥最终将自己钟爱的巧珍这一人物嫁与了懂得执着追求和珍惜如初的刘拴,而这一切又恰好安排在高加林重新被贬为社员回来之前。感慨之余,不免心痛地承认这就是人生,如果你不够珍视你所有,如果你轻易放弃你所有,就要承担失去后永远不会回来之痛。冯小刚在《童梦奇缘》有这样一句经典的台词:生命是一个过程,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可悲的是它不能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来。爱情又何尝不是这样,虽然一个人的一生之中或许会有很多次爱情,但是我想真正的从内心里爱的也只有那么屈指可数的几次。如果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你将自己的前途、利益与之交杂,你会破坏这份爱情的纯洁,不管它进行的时间或长或短,最终都会与你擦肩而过。高加林就是这份爱情的主角,不管是为了自己能够到大城市去发展而抛弃巧珍也好,还是利用爱情企图推动事业顺风顺水,选择和黄亚萍在一起也罢,他都亵渎了爱情的美好,加以爱情于瑕疵。可悲时间不能倒转一次,让爱情再重来一次。高加林最终明白自己的心,抛弃一切浮华,他爱的就是那个傻傻爱他的,在黄亚萍口中是农村妇女的女子,一个能包容他所有,一个为了他黄昏时分仍然执着等待他黯然提馍而归的女子,一个最终选择不拖累他的女子,一个他爱的女子。同时我们也庆幸爱情不能重来,奖励像刘拴那样执着的人拥抱了她,给了巧珍稳稳的幸福,不用再担心高加林有一天会离开自己。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二

3.当有一天阿长为“我”买到绘图的《山海经》时,如果“我”想对她说句话,会是什么话?请写几句话描述它。

4.以《我熟悉的一个人》为题,写一篇文章,不少于500字。

五、检测题设计:

下面哪些句子是表现长妈妈的性格特点的?

(1)她生得黄胖而矮。

(2)最讨厌的是常喜欢“切切察察”.向人们低声絮说着什么事。

(3)又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要告诉我母亲去了。

(4)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

(5)我也知道这意思是要她多给我一些空席。她不开口。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三

《百万英镑》这部脍炙人口世界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书中收藏了他创作的二十一篇幽默文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万英镑》的。

读书笔记。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本书讲述了一个流落伦敦的美国人亨利·亚当,在被确定是一个诚实但贫穷的人后,受到一对奇怪的兄弟为了打赌而“借”给他的一百万英镑。他的遭遇也十分有趣,人们先是从穿着上看不起他,当他拿出一百万英镑希望别人找钱时,人们不但对他点头哈腰,卑躬屈膝,而且就连对亨利来说比较昂贵的一些费用也不需要他马上支付,甚至有些人都愿意直接不要钱,因为他们不但找不开钱,而且坚信这位百万富翁,一定不会在意这点“小”钱的。最后亨利不但如获至宝地得到了一位如花似玉的妻子,还获得了三万英镑的利息。

虽然,这样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也许不会发生,但作者却用这样夸张的手法,讽刺了现代社会对“金钱万能”的理念。衣店服务员见了衣衫褴褛的人置之不理,可当他看到了那张百万英镑钞票的夸张的表情,甚至说无期限的等着付款与先前的表现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拜金主义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更不应该!其实作者讽刺的就是现代社会上的状况,对富商们点头哈腰,而对穷人却是那样的瞧不起。金钱难道就是万能的吗?当然不是,世界上还有许多东西比金钱更重要!

有很多门金钱是打不开的,只有好好学习,努力奋斗才能获得知识!

读了百万英镑着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好。因为本书以一个身无分文,漂泊异乡的穷小子,因机缘巧合,得到一张百万大钞从而时来运转,呼风唤雨的荒诞故事为主线,用幽默和谐,又充满讽刺意义的手法,描写了不同人物在金钱面前的的种种丑态,展示了生活中人们丑恶的一面。

虽然这本书我只看了几篇,但是我觉得这是一本不错的书。

这本小说中,作者发挥了极度夸张的想象,采用幽默、离奇的手法,塑造了众多老实、天真的小人物,对社会上拥有恶行的人给予辛辣的讽刺。

《百万英镑》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不管如何爱钱,不要丢掉做人的诚实本性;不管怎么爱钱,不要抛弃道德、良知;不管怎么爱钱,不要伤害别人;不管怎么爱钱,必须通过正当途径来获得。

钱,可真是一个神奇的东西。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有点人为了钱杀人放火,有点人可以为了钱失去性命,还有的人见钱眼开是一个十足的吝啬鬼。可是,再想一想,仅仅几张长方形的纸条就会让这么多的人着迷于他。钱还真有点神奇。

一样的金钱用在不同人的手里效果也是不同的,有的人会用他横行霸道,有的人会用那济贫。有的人会到至高无上的权利。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当然金钱也不例外。如果处理的恰当就会带来好处。

我从中也体会到了每一个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有好处也有坏处,有时候坏事会变成好事。有时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这就在于从什么角度来看待问题了。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百万英镑》的书,它使我明白了钱不是万能的,而且还让我了解人生除了钱以外还有许多东西是珍贵的。它令我知道了钱不是人生的主旋律,令我悟出了人生的真谛。

这天,我读完了《百万英镑》这篇文章,读完后,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深刻的道理。

《百万英镑》是美国的著名幽默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篇文章,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名叫亨利·亚当斯的美国人流落到英国,变得身无分文,两个富有的英国兄弟给了他一张一百万英镑的钞票,并以他在三十天能凭这张钞票活下去并且不出任何事情来打赌。结果亨利不仅活了下来,而且凭借这一张钞票赢得了世人的尊重,利用它发了一笔财,还找到了自己的真爱。

马克·吐温以幽默风趣的笔调揭露了整个社会的丑态,在当时的那个金钱至上的社会,金钱就是用来衡量一切的,它代表一切,甚至可以说没有钱就什么也做不成,还会被排挤、被嘲笑,有钱才是万能的,没有用钱办不到的事情。当周围的人看到衣衫褴楼的亨利时,都不屑一顾,当他拿出巨额钞票时,所有的人都想变了一样,对他点头哈腰、阿谀奉承,所有的人简直对他百依百顺,他说白的就是白的,说黑的就是黑的,甚至把月亮说成星星,也一定会有人赞同和支持。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钱就真的那么重要吗?有钱就真的可以得到一切吗?有些人为了钱可以不惜出卖自己的灵魂,可以背叛他的家人、他的祖国以及他的一切,可以宁愿让别人来践踏自己的尊严,不仅是在那时,就是现在的社会也存在着这种人,并且不在少数,这种人唯利是图,往往会众叛亲离、遭人唾弃、遗臭万年的。

也许钱对于人们来说真的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可是请人们无论如何也要控制好自己,千万不要丢掉做人的本性,否则一但掉入那个深渊,将再也无法自拔!

最近一段时间,我读了好几本书,如《野性的呼唤》《悲惨世界》。其中,我感悟最大的一本书是《百万英镑》。

《百万英镑》这部脍炙人口世界名著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书中收藏了他创作的二十一篇幽默文章。其中,《败坏了赫德莱堡的人》这个故事给我的启发最大。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外乡人,为了报复赫德莱堡,想出了一个办法。他送给赫德莱堡的一个人160盎司金元,相当于四万元钱,但他不知道当初是谁给了他20元钱和对他说了一句特殊的话。镇上的十九户人家都想出了那句话,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人20元钱。其实这是一个圈套,那160盎司金元是假的。最后经州议会商定,将赫德莱堡改名,他已成为最最臭名昭著的小镇。

读完后,我陷入了沉思。那十九户人家为了得到那“4万元钱”,都谎称自己给过那个外乡人20元钱。赫德莱堡的人们在金钱面前都丢失了“诚实”,他们都不知道诚实比金钱更重要、更宝贵。

记得在我小的时候,我经常撒谎。有一次,我偷偷的拿了家里茶几上的十元钱去买东西吃。爸爸发现钱“不翼而飞”了,立即来盘问我:“儿子,你是不是拿了茶几上的十元钱?”我结结巴巴的回答道:“没……没有。”那时,那十元钱已经买了零食进入到我的肚子里了。爸爸又问了两次,我很害怕,回答的声音越来越小:“没……没有。”爸爸抓住了我的破绽:眼神不坚定,严厉地说:“这十元钱肯定是你拿的,如果不是你拿的,为什么你说话声音那么小,眼神那么不坚定?”我承认了。爸爸长叹了一口气,对我说:“人无信不立,一个不诚实的人是不会得到别人的信任。”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对别人撒谎过。

一个人不诚实,别人会看不起他;一个社会不诚实,这个社会会腐败;一个国家不诚实,这个国家将可能会灭亡。让我们都做个诚实的人吧!

人们常说:“钱不是万能的!”可好有人说:“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而我认为这两句话都是对的,钱买不到亲人但没有钱却什么都做不到,但只是意见不同理由不同而已。我读过《百万英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的人都十分虚伪我都不例外。他们都一个个说:“钱不是万能的!”可到最后还不是用到钱,而马克·吐温这位语言大师用那幽默风趣的语言讽刺了社会的人们那“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丑恶面容。

这篇《百万英镑》主要讲述了:一个美国的一位办事员亨利·亚当斯不小心飘泊到了伦敦,他在那里狼狈不堪毫无亲友。可因为两位富商兄弟的打赌将他的一生瞬间改变。他们俩打赌说用一张无法兑换的的一百万英镑能否活上一个月还不会进监狱。而亨利·亚当斯却用这一张钱是自己摆脱困境一举成名,还得到了一位小姐的芳心。从而揭发了当时人们那种金钱至上的想法。这件事令我想起了许多新闻,那些人为了钱什么事都能做出来杀人、放火、绑架、抢劫。他们为了钱愿意放弃生命铤而走险。

我们不要做一个拜金的人,钱再多有什么用,你又不会快乐。我们可能并不能成为世界首富,但是你可以成为一个节约的人。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四

那可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马尔克斯带着一家人准备去旅行,就在旅行的路上,他突然恍然大悟,他应该像他的外祖母讲故事那样写一本书,写一部拉丁美洲百年孤独的历史,跟着他这个想法而来的就是《百年孤独》著名的开头: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然后,他们放弃旅行,一家人的车停在马尔克斯写字台上。

马尔克斯为了写《百年孤独》,把几个月前买的一辆小车抵押了出去,把钱如数交给了妻子梅塞德斯,心里想着还够六个多月的——他认为他六个月时间能写完这本书。结果,马尔克斯用了一年半时间才写完这本书。钱用完了,梅塞德斯一声没吭。马尔克斯不知道妻子是怎么让肉店老板赊给她肉、面包师赊给她面包、房东答应她晚交九个月房租的——梅塞德斯瞒着丈夫把所有事情都承担下来了,每隔一段时间还给丈夫送来500张稿纸。——少了什么也不能少这500张稿纸。

梅塞德斯当然没有亲笔写《百年孤独》,但她和丈夫一起经历了写作的过程,马尔克斯写完让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死掉的那章,浑身哆哆嗦嗦地走上三楼,梅塞德斯正在那儿。她一看作家的脸色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上校死了”她说。

马尔克斯一头倒在床上,整整哭了两个钟头。

正如人们评价《百年孤独》中那些拉丁美洲的妇女们一样:妇女们不仅保证了这个家庭的不断香火,还保证了这部长篇小说的连贯性。面对《百年孤独》,梅塞德斯也应该得到这句话。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五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冷峻”外表下的鲁迅,却又散发着人性的灵光,如《阿长与《山海经》中的女佣人阿长,让人感到浓浓的暖意。文中先抑后扬,首先交待阿长长得过于肥胖,睡态不佳,并谋害我了隐鼠导致我对她的厌恶。但大字不识的她为给我买《山海经》却费尽了周折。由此而使我对她充满了敬意。阿长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妇女。善良、苦命、愚昧,但对鲁迅却给予了深深的爱。文中用深情的语言,表达了对这位劳动妇女的真诚的惦念以及对年幼无知的时光的深切怀念。

《呐喊》交待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缘故及作者创作的心路历程,即通过文字来唤醒麻木的人们,挽救沉睡的祖国,字里行间体现了作者的孤寂、彷徨、觉醒、奋起。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六

人生就像一本书,需要我们去仔细地阅读它,细细地品味它其中的道理和含义。漫漫人生路,既有悲欢离合,又有失败与成功。

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熟悉的一幕出现在我面前。那时我还很小,常和小伙伴们拿着自己心爱的玩具来到村口的大杨树下玩耍。我们像刚升起的太阳,充满活力与生机。当我再次想起那个场景时就仿佛回到了童年时光。

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们渐渐地长大,自然也少了父母双手的帮助,一切事情都要靠自己完成。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因为成绩不理想而难过。我非常失落,但我不甘心,我坚持努力地学习作文,终于有了成功的果实,拿到了奖杯。从那次中我知道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我不能放弃。

平日妈妈的唠叨,爸爸的责骂,在别人看来只是对子女的不满而惩罚,在我看来应该是父母对我的关爱,是家庭的温馨。不只这些,像朋友的真诚的告诫和鼓励都是亲切的话语。

在一次和爸爸在玩足球时,我摔了个大跟头,头上脚上都摔出血了,坐在地上哭鼻子,爸爸连忙把我抱起来送我去包扎,还不时的安慰我,这更让我感到温馨。

一次阿姨带着她家的宝贝儿子来到我家玩,因为阿姨有事跟妈妈说就把她的宝贝儿子交给了我照看。弟弟在阿姨走了不停的哭,这使我很不耐烦,但是我还是努力的去安抚他,他终于不哭了,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接下来我和弟弟玩的很投入,快走时弟弟依依不舍的叫了声哥哥,这使我感到很欣慰,也第一次感到做哥哥的幸福之处。

人生是一本充满悲欢离合又含夹着失败与成功的书,它是我成长的见证!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七

《摆渡人》是一部畅销33个国家的书籍,非常的优秀的一个作品。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摆渡人》。

供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如果你没有听过《莫扎特》、《神秘园》的心灵治愈音乐,没有读过心灵治愈的书,可以读读《摆渡人》这部小说,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每当痛苦失望或消沉时,就需要抒缓情绪,寻找心里的平静和安慰,每当勇敢时,就会冲破层层压力,走向光明,这块藏在每个人内心的土地,就是“摆渡人”。

最近读过很多小说,生活环境会影响人的性格,《摆渡人》中的单亲女孩迪伦,她和父亲从未见过,生活中母亲的冷漠、同学的嘲弄,造就了迪伦孤独而无助性格。生活环境的压抑,让迪伦变的心中留下了阴影,变的胆小懦弱。

在去见父亲的路上,火车出了事故,迪伦不幸身亡,在山坡上有位小男孩正在等着她,她的灵魂遇到的命运的摆渡人—崔斯坦,他的任务就是要护送人死后的灵魂穿过有魔鬼的地方,在沼泽地里艰难的跋涉,穿过峡,渡过惊涛大浪的黑湖,被魔鬼疯狂的追杀,是最惊心的时候,安全屋是最好的安全所,路上的环境就是迪伦的心象,面对魔鬼不敢去抗争是迪伦胆小懦弱的表现。

迪伦和崔斯坦的爱,把迪伦的性格慢慢改变,从柔弱到坚强,迪伦在到达天堂,和崔斯坦分开后,她感到生活中没有崔斯坦不行,她爱他,迪伦打开了天堂的门,返回荒原,去找崔斯坦,没有崔斯坦,她也能战胜魔鬼,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迪伦灵魂附体,回到了人间,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每个人都有自已不同的经历,在困难面前不要胆小怕事,要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抬起头,在难的事、在痛苦的事,也会变成小事,阳光总在风雨后!

被推荐说是20xx年最值得阅读的几本书之一,所以就先挑了这本题目上蛮有神秘感的《摆渡人》看了一下,结果感觉上没有评价的那么好啊,不知道它为什么会如此受推荐呢,畅销33国?要说这本书,剧情简单,对话平淡,场景更是低成本,人物更是寥寥无几,描写上更是毫无手法,简单说就是一趟灵魂之旅的流水账,看到前60%时我觉得这就是一个超级无聊的言情戏,但本着从一而终的态度还是坚持看完,当看到这趟灵魂之旅又按原路反回时,我真是无语了。。。这一去一回两个人占了全书90%的内容,还能比这更枯燥些吗,也许作者也不想这样单调乏味,所以途中安排了很多”困难险阻“,但这些所谓的困难也太容易了些,与恶魔的战斗单纯的拖拽就糊弄过去了,恶魔的水平太烂了,有保护人时抓不到灵魂也就算了,但面对独自的一个灵魂时还让人家那么轻松的逃掉了,真不知道恶魔们是靠什么活下去的。这本书的剧情就是一个女孩在一场车祸中灵魂被摆渡人带走,翻过一座山到一个安全屋,又翻过一座山又到一个安全屋,然后又是一个又一个安全屋后到达了灵魂归属地,但这期间小女孩和她的摆渡人之间发生的爱情,所以到达灵魂的归属地后她想她的摆渡人,然后就又回去寻找他的摆渡人,过程你完全可以想得出来,没错,就是来进的一座座山一个个安全屋,她又走了一遍,然后相逢最后一起将小女孩的灵魂送回他的肉身,她活了过来,奇迹的是,她的摆渡人最终也出现在她的世界里,这就是整个过程。

书的封面上这样写的:iexistbecauseyouneedme.我并不是很清楚这句话和书的主旨有多大联系。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爱情故事,或者说根本就不是。

故事很简单,一女孩经历车祸之后在生于死的边缘遇到了摆渡人。然后一起穿过荒原,最后,此间两人不对是两鬼产生了感情。迪伦不接受现实,在爱的呼唤下有再次穿过荒原回到人间。故事并不是很精彩,作者只是想把他要表达的东西生硬的赋予这个故事之上。换句话说,这个故事之所以诞生,是因为作者有很多道理要说。有点类似《遇见未知的自己》这种。

什么是摆渡人,崔斯坦这样说的:我引导灵魂穿过荒原,保护他们免遭恶魔毒手。我告诉他们真相,然后把他们送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其实这就是在表达现实,说现实中有很多恶魔,我们要不被腐蚀,就必须成功的穿过荒原,荒原是什么,荒原就是我们自己。因为作者也在表达一个哲学问题,我们所见,所感都只存在于你主体意识里。作者还有试图去解答,爱情,孤独,生死,命运是怎么回事,比如荒原中的小屋就是家的象征。或者说作者更想表达的是我们该用什么样的心态去面对这些,我已经不再会为作者给出的答案感到激动,因为答案我已经见过。故事读来有点像放了调料的鸡汤。

最后我只想说:我的生命里没有摆渡人,我也不是任何人的摆渡人,我也不会因为任何人需要我而存在,我存在只因我已经存在。

这是一个关于摆渡人和被摆渡人的故事,一个关于灵魂摆渡的故事,一个关于生存、死亡和爱情的故事。

15岁的单亲女孩迪伦独自踏上一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生父,不料遭遇一场火车事故,当她爬出火车残骸时,却发现世界已经变成一片荒原,她以为她是唯一的幸存者,但她却是唯一的逝世者。

走出火车残骸的仅仅是她的灵魂而已。

在一片荒原的世界里,迪伦见到了她的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带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越茫茫荒原,护送她的灵魂到达应该去的地方。

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被摆渡的灵魂,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的接受了死亡的事实,她在崔斯坦的引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勇敢抗争,从最开始的依靠,信赖,慢慢变成了纯洁的爱恋。

被摆渡的灵魂爱上了灵魂摆渡人!

可是这份爱注定不被允许,迪伦有自己的归宿,崔斯坦有自己的使命,当迪伦跨越摆渡的终点边界线时,却没有看到答应与她一起离开的崔斯坦,痛苦欲绝的迪伦最终决定冒险尝试任何灵魂都没有做过的事情返回崔斯坦的世界,去寻找自己的灵魂摆渡人,自己的爱人。

又是一条充满未知和艰险的路,为了爱,迪伦选择了一场可能让自己灵魂灰飞烟灭的豪赌,尽管前途未卜,可她依然步履坚定。

上天还是眷顾了这对有情人,在茫茫荒原,迪伦找到了朝思暮想的崔斯坦,她极力劝说崔斯坦跟随自己回到另一个世界,一个属于她的世界,尽管这是一件从未有过的事情,尽管一切都充满未知和风险,一切都有悖常理,但崔斯坦愿意冒险尝试,只因他曾答应过迪伦绝不会失去她,一定要保护她!

这一次,迪伦成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带领着他义无反顾地找到了自己身故的那列火车,去寻找自己的身体。为了不再一次失去崔斯坦,迪伦在进入火车残骸后就紧紧抓着崔斯坦的手,可行走在错乱不堪,漆黑一片的车厢时,不慎摔倒的迪伦还是丢开了崔斯坦的手,再次醒来的迪伦如愿地回到了人间,满心却是失去崔斯坦的痛苦,她为丢开崔斯坦的手而懊悔不已,却看见向自己走来的崔斯坦对着她说:原来你在这里。iexistbecauseyouneedme。因为迪伦的需要,所以崔斯坦一直存在和陪伴,陪伴她的灵魂,陪伴她的人,用陪伴守护她一生。

迪伦是幸运的,因为她有崔斯坦,摆渡了她的灵魂,摆渡了她的人生。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摆渡你的灵魂,陪你抵达幸福的彼岸。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今天看完了由英国文坛实力作家克莱尔.麦克福尔的作品《摆渡人》,真的爱到不行。这部荣获苏格兰图书大奖,布兰福博斯奖等五项世界文学大奖,版权销售33个国家,是令千万读者灵魂震撼的心灵治愈小说。单亲女该迪伦,15岁的世界一片狼藉,与母亲总是无话可说,在学校里经常被同学捉弄,谈得来的好友也因为转学离开了。这一切都让她感到无比痛苦。她决定去看完久未谋面的生父,然后火车突发交通事故,等她拼命爬出火车残骸,却惊恐地发现,自己是幸存者,面前是一片荒野。此时,迪伦看到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个男孩的身影。男孩将她带离了事故现场。但是,很快迪伦意识到男孩并不是突然出现的路人,他似乎是特意在此等候。命运,从他们相遇的那颗开始了。

原来男孩是一个摆渡人,将那些死后的人的灵魂带到一个特殊的地方,一路护送她们摆脱妖魔鬼怪的侵害,只有在天黑前到达安全屋才能拜托那些魔鬼的纠缠,才能安全。这个男孩叫崔斯坦,他一路保护着迪伦,经过荒野,高山,充满恶魔的野湖。在日复一日的接触后,迪伦和崔斯坦都爱上了对方。可是他们不得不分开,因为崔斯坦要把迪伦送到一个所有灵魂都要去的地方,去那里等着和未来的亲人相见。而崔斯坦却不能去,因为他有他的职责,他是摆渡人,要摆渡更多的灵魂。他也是身不由己,不能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当她把迪伦送到了那个“”目的地”,迪伦却因为思恋崔斯坦,居然冒险又回到原来的荒野,她努力的与恶魔做斗争,因为她相信爱,她心里有爱。她太渴望见到崔斯坦和他在一起,哪怕最后魂飞魄散。此时崔斯坦正在摆渡另一个刚死的灵魂,他不知道失去了迪伦这一切还有什么意思。当迪伦历经千辛万苦站到崔斯坦面前时,他惊愕地说不出话来,又惊又怕,他们依偎着,亲昵着,满是失而复得的开心和幸福。然而崔斯坦还是要把迪伦送到她该去的地方,迪伦不愿意,她太想和崔斯坦在一起了,去那里都行,只要和他在一起-----她灵魂的摆渡人。

故事发生在这里,后面的事情又让人意想不到。迪伦问崔斯坦愿不愿意冒险,她想回到出事的火车站,她想和崔斯坦一起去这个地方,她想永远和他在一起。崔斯坦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他从来没有这样做过。然而他也爱着迪伦,他希望迪伦是对的,他陪着她冒险,他们回到原地,最后迪伦发现自己在救护车上,正被送往医院,而崔斯坦,他也回来了,他正和消防人员交流着。崔斯坦紧紧地握着迪伦的手。

这是一个让人欲罢不能的故事,与其说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教她学会爱,学会勇敢,学会了坚强。不如说迪伦也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崔斯坦无法改变自己作为摆渡人的命运,可是因为爱,迪伦却勇敢的带着崔斯坦回到了原地,把他带回了他们的同一个空间。以后可以永远在一起!因为爱!爱可以让人勇敢,不顾一切去努力尝试,最后靠着坚定的信念他们终于如愿了!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八

《水浒传》映照当时时代的昏暗,人民不得不揭竿而起的故事。小编为大家带来几篇《水浒传》读书笔缉大家阅读。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

第一次打开《水浒传》原著,我一片迷茫。那时,我很多看不懂,也有许多字不认识。我查了。

字典。

似懂非懂的看了起来。单单第一回。我看了好几遍都没看懂。书里有很多都是我从来没见过的语言。没办法第一次看原著我急了。但是当我认真进入书的世界时我竟然奇迹般的有点理解了书里的意思。我为自己的“成就”而感到吃惊自豪。

《水浒传》中的108将,都各有各的风格,各有各的脾气。就如:黑旋风李逵,花和尚鲁智深,小李广花荣,豹子头林冲,及时雨宋江,母夜叉孙二娘,一丈青扈三娘……但我最敬佩的,还是上山打虎的行者——武松。武松,这样一个人,就能战胜一只大老虎。我真为他的勇气,而感到吃惊。也为她的能耐,而感到自豪。108将,数数有59个战死沙场,他们真伟大。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平等和社会的黑暗。但同时也讲述了108将的故事。看出作者施耐庵,对那108将的赞美,敬佩。

“大河向东流呀,天上的星星参北斗啊~~”听到这熟悉的旋律,不少人都会想起施耐庵的名著《水浒传》。

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中,三国过于理性,西游过于浪漫,红楼过于晦涩,只有水浒,称得上是老少皆宜。农忙时到乡间看看,儿童们在街上扮演者水浒中的角色,;老人们在树荫下谈论着水浒的片段,就连妇人们,也会哼几首与水浒有关的曲子。而在我们的课堂上,有关于《水浒传》的课文,人们的口中,也不时会蹦出一些出自水浒的。

成语。

……可见,《水浒传》这部名著,已深深进入到了中国人的心里。

人生在世无再少,莫将白发唱黄鸡,有生之年,我们即使不能像梁山好汉那样做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也应该珍惜生命是自己不枉活一生,使自己的价值发挥到最大!一百单八将,个我们人生的启迪实在是太多太多。

少不读水浒,老不看西游,怕的是少年们树立不正确的人生目标,想要落草为寇。可水浒想告诉我们的,是梁山好汉们得侠义精神与社会现状,读读水浒,能让少年们树立英雄梦,为了成为英雄而努力,这样来看,读读水浒,何乐而不为呢?水浒,是一部人生哲理录,幽默社会史,不得不读的文学巨著!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民的习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两岸。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这个暑假刚刚读玩水浒传,感觉不错,发现以前的作者文笔很好嘞,写得非常精彩,华美,能够引起人读下去的欲望,总觉得和现在的有些不一样。

在水浒传了运用了大量的诗句,以诗句来做总结或描写一人的外貌。大多数词语易懂不是特别深奥。贴近平常的百姓,但词语有有一种朴素的美,所以说诗是浓缩,而浓缩就是精华呢!其中的人物的对话更是体现出梁山好汉的豪迈与霸气。其中我最爱的还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武松打虎、武松斗杀西门庆、梁山好汉劫法场…因为从这些情节中更突出了梁山好汉的勇猛无畏、义字当先。武松打虎那画面是多么的雄壮。斗杀西门庆更是没得说。熟话说的好“长兄如父”。为“父”报仇天经地义士孝义之举。梁山好汉劫法场是我个人最最喜爱的片段。看书的时候就想这那画面就像是万马奔腾图,好不雄壮。正所谓脱缰之马,谁人能挡。这里写出李逵的嗜血和武艺高超,又写出张顺的水上功夫了得,更写出了梁山伯诸君的舍生取义的精神和在重重包围中的谈笑风生。

读完《水浒传》这本书我有很多感悟。1。作者的写作技术高超,人物刻画很成功,每个情节和言行举止都霸气时足。2它和现在的小说不同,现在的小说只有言情、黑道并不能给人带来什么最多就是当时刺激点无真实意义。现在写小说都是玄幻等不需要什么文学功底的,自己想到什么写什么,而这种古代小说是要功底的。3。《水浒传》讽刺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性、官逼民反,没得选择,当官就可以踩在你头上。

以后有人问我什么片子好看,讲义气的,我不再说古惑仔,而是水浒传!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北宋年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梁山好汉揭竿起义,最后却走向失败的故事。身为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的内容的确是博大精深,洋洋洒洒一百万字,将作者丰富的情感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个月的时间,我只是草草读了一遍,自然不敢对全书发表什么观点,然而许多的细节,却给了我不小的感触。

“……看看红日平西,武松便道:‘天色将晚,哥哥不弃武二时,就此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宋江大喜。武松纳头拜了四拜,宋江叫宋清身边取出一锭十两银子,送与武松。武松那里肯受,说道:‘哥哥,客中自用盘费。’宋江道:‘贤弟不必多虑。你若推却,我便不认你做兄弟。’武松只得拜受了,三个出酒店前来作别。武松堕泪,拜辞了自去。宋江和宋清立在酒店门前,望武松不见了,方才转身回来……”

这是二十三回武松打虎前的一个插曲,初读水浒,心中最大的好奇便是,无论是改聚义厅为忠义堂,还是请招安,征方腊,平辽乱,在做这些决定之前,宋江的耳边总会听到反对的声音,然而每当这位大哥下定决心,他的兄弟们便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宋江究竟有什么魅力,使其他人甘愿为他效力?当“武松堕泪”,我的疑问也随其堕下,一个领导者,他可以样样都不如手下,但他必须能够发现人才,任用人才。武松呆在柴家庄里,众庄客疏慢于他,只得借酒消愁。然与宋江初遇不久,辞别时,宋江便亲自送他到十数里外,一名连死都不在乎的八尺男儿,为了报答宋江的知遇之恩,竟甘愿下跪,足以说明,对于一个空有才华的人来说,一分知遇,有多重要。

写到这里,脑海中不由浮现这样的景象:一名年轻文人,头戴纶巾,身穿麻布宽衫,腰系茶褐色銮带,丝鞋净袜,右手执笔,左手扶纸,神色忧郁,一气写下千古名篇——《马说》,落款韩昌黎。

我想,如果韩愈生于宋代,他或许也会成为一百零八将的一员吧,不为别的,单是宋江那对人才的赏识,变足以让这位无奈喊出“其真不知马也!”的才子为其抛头颅,洒热血了。然而,生不逢时,注定了韩愈终其一生,也没有得到君主的赏识,空有政治抱负却不能眼见它实现,只得留下一篇篇传世名作抒发苦闷之情。由此可见,“伯乐常有,而千里马不常有”,懂得用人,便不愁无人可用。刘备文有诸葛,武有五虎,便是经典的例子。

俗话说:“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答知伯的赏识,豫让两次刺杀赵襄子,甚至不惜涂漆吞炭;方孝孺为了感谢建文帝的重用,面对凌迟全然不惧。而周文王赏识姜尚得以平天下;商汤破格任用伊尹得以兴殷商。

一个人要想成功不仅需要有人赏识,更重要的是本身富有才华,因此对于如今的我,恐怕只有学习才是王道吧。

范文阅读笔记初中篇十九

这是—篇纪实性的文章。文章真实而亲切地再现了鲁迅童年时与长妈妈相处的情景,表现了长妈妈的性格特点。作者通过对儿时往事的回忆,表达了对长妈妈这样一个劳动妇女的深深怀念。

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这篇文章讲的是鲁迅对儿时保姆“阿长”的回忆。她不识文字,又有些迷信愚昧,连真实的姓名都不为人知。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阿长”这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却变得不普通、不平凡了,甚至“拥有伟大的神力”了!

读了这篇文章,知道了阿长的什么样后,我很失望,在我印象中,阿长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很温柔的、纤瘦的形象,可是,却偏偏是一个胖而矮,唠唠叨叨的老妈妈。就是这样一个朴实的形象,才让我感到这篇文章是真实的。

长妈妈有些习惯招人烦:唠唠叨叨,“大”字形睡姿,种种古怪礼节……全文并没有介绍阿长怎么怎么好,呈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这样一个真真实实活在现实的阿长。慢慢地,她开始让我又恨又爱。她相信许愿,相信梦想,带着一颗纯真的心在这个复杂的世界中生活。

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她买《山海经》那段了,作者没有写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是怎么买这本书的——识字的人都很难买到的书的,谁又知道她走了多少路,问了多少人,去了多少店?她竟然把“山海经”念成“三哼经”,她是怎样向别人打听这本书的?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答案,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长妈妈。这个长妈妈有很多缺点,像个小孩子,但这都无关紧要,因为她有一颗到死都善良的心。

我们应该学阿长的善良和热心,更应该学习鲁迅先生,要有一双善于发展的眼睛。

今天,我看了鲁迅先生的一篇文章——《阿长与山海经》。我的心深深的触动了。

文章是讲述鲁迅先生与“阿长”的故事。“阿长”就是“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先生家一哥做工的。文章先是说“‘长妈妈’,已经说过,是一个一向带领我的女工,说得阔气一点,就是我的保姆”我认为这是鲁迅先生在评价“长妈妈”的地位。读到下面时,我又有了新发现,“阿长”这个名字别的女工也用过的,我可以体会到“长妈妈”在鲁迅先生家的地位有多么低下,因为连名字都可以用别人的,而且是为了省事。

又往下读时,我发现鲁迅先生十分憎恨”阿长“,因为阿长经常会告状,我却认为”阿长“虽然会告状,但她是出自于真心想带好鲁迅先生的,阿长不仅会“切切察察”还知道许多风俗。但鲁迅先生却不领情。

“阿长”的性格不仅善良、热心,还会关心人,我知道她对鲁迅先生的心是好的,但是那时鲁迅先生还小,并不愿听。可她却不知厌烦的传授她所知道事情。还为鲁迅先生买了一本《山海经》,别人不愿做,她却会去做,她小时候没读过书,从“哥儿,有画的‘《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中,她连字都记不住,可以想像到她买这本书有多么艰难,于是鲁迅先生又对她产生新的敬意。

所以,鲁迅先生为何三十年后还要专门写一篇关于“阿长”的一篇文章。

我可以想像,其实鲁迅先生是很同情“阿长”的。因为,她为这个家做出了许多的贡献,最后,却连名字都没落下,我认为鲁迅先生是有后悔和内疚的。

最后,我想说我也很同情长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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