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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补贴发放报告范文(大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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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策补贴发放报告范文(大全14篇)
2023-11-22 16:13:15    小编:ZTFB

报告可以帮助组织和团队了解当前情况并做出决策。对于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报告中可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这份报告展示了一家企业的销售情况和市场趋势分析,对业务发展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为统筹推进城乡卫生综合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疗卫生环境,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紧密联系卫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成立了以局长吕骑铧为组长、副局长于星强、曾国宇、王丹娣、机关党委书记马露为副组长、机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卫生局干部队伍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好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召开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区、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贯彻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把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区委、区政府的精神上来,对全系统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狠抓学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行为处分规定》等,以市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情况的通报》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结合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联系各自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制度。

坚决杜绝“两好”现象,加大对卫生行政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的整顿力度。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落实到作风建设工作中,把基层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最高要求之一,把干部作风整改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好涉及卫生事业发展和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就医上。针对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切实杜绝“贪玩好耍”现象;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坚决克服在岗不敬业、工作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作风及现象,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严格执行制度,促进干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两个科室的,明确主体,实行首问负责,不断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逐项确定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告诫办法,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行政效能建设负责。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并实施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对进入窗口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重点督查。按照区委提出的“三个取向、三个能否、四个严格”要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通过严格问责,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大治庸治懒力度。通过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深化行政改革,优化审批流程。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之便,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共9个大项、51个小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集中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行以并联审批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实现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批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今年内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审核”,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须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文本等;对每个项目的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审批内容、审批时限等进行明确的设定,实行网上适时预审批,让申请相对人坐在“家”里就可实行“预申请”,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五、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加强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xx市政府网站”和“温江公众卫生信息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了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

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各种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实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计划论证、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对目标工作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切实为发展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强化纪律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护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确保卫生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根据微纪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将教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家要求的高度上,同时从各年级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定》各项规定。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体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二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我街道认真开展调查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街道工委书记段平华为组长、主任李娉婷、纪委书记宁燕、组织委员刘金泉为副组长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清理工作。

一、接到文件后,我街道迅速召开了党工委会议,指出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积极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治理工作,对照文件中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争取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检查的实施办法的要求,通过自查,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坚决执行区纪委下发文件要求的有关政策规定,自觉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使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按照区纪委文件范围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专项治理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违纪问题,清查结果在街全体干部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街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街道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违规发放津补贴,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维护党工委和办事处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三

(一)。

按照县纪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靖组发〔2016〕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了对我局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发放自查工作,现就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局共有财政供养人员54人,退休10人,在岗44人;。

二、我单位暂无因职务调整、单位变动而出现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在我单位发放领取现象;。

四、我单位人员无受党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人员;。

五、我单位已退休人员全部按照退休后的标准发放退休金;。

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对请病、事假人员,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手续;。

七、根据县委、县政府《转发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靖办发〔2016〕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认真核查,未发现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现象。

(二)。

根据市纪委(宜纪综【2016】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5月1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xxx同志为组长,副书记xxx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

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三)。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青纪发〔2016〕26号)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落实。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15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14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三、强化认识,务求实效。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四)。

按照中共大方县纪委文件《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明确责任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财经办认真按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清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经过自查,我单位除了按中央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通过县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干部个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四

根据县纪委、人社、财政等要求自查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问题的通知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查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督办,安排专人开展自查清理,现将本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分步骤逐步规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津补贴,依据每位职工的职级,其中,正科级2人(其中正科级实职1人,正科级非领导1人)、副科级1人、科员1人,严格按照分步出台的执行标准,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后统一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并且以银行代发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我局所属事业单位16人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审批的标准执行专技人员工资标准,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随工资按时发放,奖励性绩效年底经县人社局审批后集中发放。因此,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问题。

我局自xx年获得省一级档案管理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档案达标单位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局在职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档案达标单位奖。

我局自xx年起获得州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可以计发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巴纪发17号文件规定文明单位创建奖属于暂时保留的.奖励性补贴。因此,我局本年12月份一次性兑现了全体职工(含退休职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文明单位创建奖。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可以计发一个月基本工资的考核合格工资,我局在本年12月份严格按照职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兑现了一个月的考核合格工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文件(恩施州公积金管委会4号)精神,我局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按照全县统一规定,干部职工可兑现xx年物业补贴人平200元,住房补贴150元,通讯补贴100元(科级干部200元),交通补贴220元。我局在本年度内按月随工资直达兑现了住房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xx年物业补贴在在本年12月份一次性给予补发。

总之,我局在本年度内除兑现上述津贴补贴以外,没有发放任何形式的补贴、奖金、实物,正确把握省、州、县有关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四不准”的规定,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和审批制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水平,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五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现就我区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认识,精心组织部署。

省委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大会后,我区立即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布置会,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区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我区专门组织各单位负责津贴补贴工作的同志重点学习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政策。按照省、市印发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区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在x月xx日前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屯溪区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区xx(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传下达及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联系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指导所联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整改及长效机制建立等工作。单位承担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三)认真自查自纠,确保成效。

我区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照《实施方案》中整治的重点内容,各单位认真清理,截止x月xx日,自查工作已全部结束。通过自查和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各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意识提高,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各单位自查情况看,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和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其他形式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落实整改举措。

下一步,组织开展好重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并抓好落实。

(一)建立台账,抓好整改。

根据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按照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的原则,挂图作战,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联系单位的'整改工作,定期上报联系单位的整改情况。对照整改时限,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到时未整改落实的进行督查,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源头把关,规范到位。

利用国库集中支付平台和会计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严把支出关,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完善制度,履行承诺。

各单位每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严格执行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津贴补贴领导组每年组织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中央、省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明确津贴补贴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政策制度,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六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我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整治滥发津贴补贴工作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确内容。

经会议讨论研究,我镇制定了《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三权在下且经费由乡镇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含所辖机构社团)均纳入整治范围,将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发放钱物以及违反规定使用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资金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明确了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确保我镇开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成立组织,专抓专办。

成立由镇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镇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所属单位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集中办公,确保整治行动高效推进。

三、认真梳理,分步清理。

1、召开会议,自查开头。召开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办人会议,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进行自查清理,重点是清理自查违反中央、省、市、县规定超范围、超标准发放的津贴补贴,会议要求对已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采取全额退回并收缴同级财政,同时严格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

2、领导亲查,重点审核。各单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主要负责人对自查结果亲自开展重点督查,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对照政策,及时纠偏。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积极主动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政策,我镇结合实际,从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严明纪律、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着力构建“不想乱发、不能乱发、不敢乱发”的制度,制定了津贴补贴发放规定,加强源头防控,扎紧制度“笼子”,使规范管理津贴补贴发放成为常态化。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七

根据《霍邱县展整治滥发津贴补贴和公款私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霍政秘[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贯彻落实最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整治滥发津贴补贴专项行动工作自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认真自查,不走过场。

按照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6年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局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有1位同志超年龄发放独女费情况。其他无违反中央、省市规定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及公款私存问题。能够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补贴项目、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补贴。

三、下一步打算。

通过些次津贴补贴实施情况和公款私存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确保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八

根据《中共纪委监察局关于农业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通知》(宜纪综【20xx】53号)文件要求,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在7月1日的全镇职工大会上进行学习,并认真开展津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通过认真仔细的自查,没有发现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领导对此次违规发放津补贴自查自纠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张同志为组长,副书记张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还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于20xx年7月1日至2日对规范津贴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在自检自查工作中,没有违反规范津补贴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自今年以来我镇从未出现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加班费、值班费等。

2、我单位不存在私设“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我镇在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规范津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非税收入资金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镇进一步深刻领会了上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们将和上级思想行动相一致,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进行。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九

按照中共大方县纪委文件《关于转发中共毕节市纪委关于禁止滥发各种津补贴、奖金、加班费等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自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此次自查工作取得实效,我局对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切实统一思想,规范行为,明确责任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财经办认真按文件要求进行核实清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文件精神,我单位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执行。经过自查,我单位除了按中央明确规定正常发放的津贴补贴外,没有自行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从未发放过有价证券和实物,在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中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发生。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通过县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干部个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接受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

我局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市、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严格执行文件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十

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结合自身实际,对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专门召开了全委开展规范机关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的工作会议,成立了机关规范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机构,并由行政管理部具体负责自查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自查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了自查工作的落实。

按照文件的要求,对我委20xx年全年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委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了规范有序,合规合法。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自20xx年11月我委成立以后,我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等情况。

以银行卡(折)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不存在自行出台并发放值班费、加班费,自行设立奖励项目向职工普遍发放资金,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向职工个人普遍发放津贴补贴、有价证券、实物及其他福利等情况。

(三)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省、市、区相关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项目,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进行会计核算,未在其他科目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四)不存在违规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我委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机关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防止出现“先清后乱”甚至“边清边乱”的现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形成我委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的取得成效。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十一

按照《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部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滥发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成立了专门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对单位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照方案要求,全面进行自查。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于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对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我局20xx年发放相关津贴补贴包括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奖、十三个月工资、公积金、法定节假日值班补助、误餐补贴、工会慰问类等xx项,共计xx.x万元。

对照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没有自行设立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

三、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

我局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地方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以及有价证券和实物等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建立长效机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确保财务支出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十二

关于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情况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和我县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的政策规定,防止津贴补贴乱发现象的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基础,根据《xxxx县开展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纪发[2014]xx号)文件精神,我院迅速行动起来,针对院内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总结。

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规范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内容。

1、违反规定自行新设项目或者继续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2、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3、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公务员奖励的规定,以各种名义向职工普遍发放各类奖金;4、在实施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并发放补贴后,继续开支相关职务消费和福利费用;5、违反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和未休年休假补贴;6、违反《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中纪发〔2006〕17号)等规定,擅自提高标准发放改革性补贴的;7、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8、以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实物等形式发放津贴补贴;9、违反规定使用工会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发放津贴补贴的;10、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11、违反规定向关联单位(企业)转移好处,再由关联单位(企业)以各种名目给机关职工发放津贴补贴;12、其他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

三、自查结果。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事业单位。

昆明市xx局:

一、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情况。

1、我单位自2010年起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退休人员工资于2011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5、严格《昆明市市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发放改革性补贴,无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金制度。

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

我单位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均由财政拨款,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缴纳的医保、失保、工伤、生育、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等。

三、津贴补贴会计核算情况。

附件2。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超过规定的项目和标准。2.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工作补贴。3.违规发放过节费、购物卡及物资。4.违规发放各类奖金。

5.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发放的奖金和补贴。

(二)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

二、整治目标。

业单位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整治工作成果,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三、方法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0日前)。根据省、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整治方案,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7月)。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重点对2014年6月1日以来年终一次性奖金、奖励性补贴、改革性补贴有无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问题和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出的问题,要制定整改、退还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活动扎实有效、不走过场。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7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津贴补贴、福利发放情况统计表(见附表2—1,2—2,2—3)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30%。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15年9月4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上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阶段(10月初至11月底)。在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加强作风建设以及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县各部门各单位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正面清单,规范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堵塞漏洞,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防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由主管部门汇总后)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5年11月13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县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公务员局局长鲁锋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颜君臣、县人社局工会主席胡学锐任副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韩敏,县审计局副局长周明山为成员。工作专班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联络、制定整治方案、工资政策指导、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县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检查各单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并将违规资金收缴国库;县总工会负责职工福利政策指导。工作专班在县人社局实行集中办公,下设两个组:

第一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专项整治组,由县人社局工资福利股股长崔娟负责。

第二组: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专项整治组,由县总工会财务会计李道芳负责。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及时根据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政策规定。各职能部门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对已有的政策规定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政策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问题,要及时向县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汇报。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政策规定和市规范发放津贴补贴正面清单,及时请示上级部门出台文件予以规范。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整治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专项整治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在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制止,坚决查处,坚决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津贴补贴或福利发放纪律的严肃性。

工作。2015年7月至11月每月25日前,将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报表(见附表1-1)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十三

我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则每人每天6.9元。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且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如用人单位不依法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政策补贴发放报告篇十四

按照县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校高度重视,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没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

为确保此次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开展,我校对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校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同时从校务成员和教职工中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项自查小组,对我校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发放各种补贴、奖金的行为进行清理和自查,明确了责任要求,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依法依规,严格执行。

根据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规定》的'总体要求,对我校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1、我校自执行绩效工资制度,严格按校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正常发放津贴补贴,无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无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情况,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等。

2、我单位无“小金库”、非税收入现象;无利用“小金库”和非税收入发放津贴补贴情况。

3、我单位人员津贴补贴严格按照批复的相应职级津贴补贴标准执行。

4、对已发放的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无违规情况。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我校在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上,始终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规范津贴补贴的各项政策,杜绝了利用公用经费、“小金库”资金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现象,取消了以各种名目滥发奖励性补贴、通讯补贴和节日补贴。

通过此次规范津贴补贴自检自查工作,我校在今后的工作中会不断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现有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确保津贴补贴规范长效有序,并将我校津贴补贴工作机制同党风廉政建设和校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保证财务支出公开上墙,接受我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创造条件,确保规范工作继续顺利向前。

xxx。

20xx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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