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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本垫付协议书(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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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本垫付协议书(精选11篇)
2023-11-21 17:02:01    小编:ZTFB

知识是人们认识事物、了解规律的宝贵财富,我们应当通过总结来巩固所学知识。注意使用具体的事例和数据支持总结的观点。推荐一些关于时间管理的总结文章,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地利用时间和提高工作效率。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一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领域。

1.1?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收益分配比例。

4.1?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5.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二

丙方:___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就投资合作经营决定设立"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__________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_____%。

1.2、甲方向乙、丙二方保证,甲方已经取得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权和控制权。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建设、经营__________公司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2三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怀化注册相应的项目公司(即__________公司)。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三方经营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股份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公司运行费用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公司前期投资按五年折旧支付给投资方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每一季度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变更登记。

5.1当三方达成股权转让协议且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5.2股权变更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前期三方的股权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四方共同决定。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怀化市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四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及公司各执一份。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领域。

1.1?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甲方责任。

3.1?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收益分配比例。

4.1?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保密条款。

5.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四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人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公司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公司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公司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公司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公司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公司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九章监事

第五十七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公司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六十五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公司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公司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公司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公司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公司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公司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人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合同修改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

三、其它约定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丙方:?????????? 代表人:

丁方:?????????? 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五

乙方: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

鉴于:________。

1、乙方是甲方出资设立的子公司,其企业性质为外商合资企业。

2、乙方由于外派人员个税事项为甲方垫付如下资金。据此,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垫付款(以下称“垫付款”)事宜,达成本协议书,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垫付款金额。

1、经甲方同意,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款外派人员境外所得需要境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总金额按实际发生额支付,该款项仅限于此用途。

2、甲方向乙方汇款时,按照汇款当日人民币对日元的汇率将日元兑换成上述金额的人民币,并汇款给乙方。汇款手续费和汇率差额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垫付款期限。

1、在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日内,甲方根据乙方的请求书,将垫付款资金分四次打入乙方指定的下列银行帐户。

2、属于专用资金的,甲方可以直接向乙方指定的政府土地管理机关、其他专款专项汇款。

3、垫付款的偿还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第三条垫付款资金的偿还。

1甲方以人民币向乙方支付代垫款项。

2、乙方向甲方还款时,偿还第一条记载金额等值的人民币及本协议规定的利息和滞纳金。如果甲方希望以日元结算的话,需按照汇款当日人民币对日元的汇率结算成日元,汇率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无法在一年内偿还本垫付款本金和利息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取得审批机关和外汇管理机关核准的前提下,可以将本次垫付款变更为股东借款,并由乙方办理外债登记。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偿还甲方所垫付款的款项,则每逾期一天,按应偿还所垫付款的万分之三计算迟延还款滞纳金。

第五条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本协议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向其所在地的外汇管理机关备案。乙方怠于备案且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适用日本法,但同时应当遵守中国的强制性法规规定。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应向一般社团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协会(仲裁地:________东京事务所)提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语言为日语。

第八条本协议用中日文各做成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中日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另外,两份本协议书提交中国政府审批机关和外汇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协议书于___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署。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六

寄存人: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保管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保管场所:________。

第三条保管方法:________。

第四条保管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_______。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

第六条保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八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

第九条寄存人(是/否)允许保管人使用或者(是/否)允许保管人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第十条保管费的支付方式与时间:________。

第十一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保管期限届满,保管人应当将保管物及孳息归还寄存人。

第十三条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

寄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保管物(交付/________)时成立。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保管人寄存人。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甲方对乙方的债权转为甲方对乙方的股权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债权的确认。

甲乙双方确认:

1、截止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对乙方的债权总额为[*]万元,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民币______万元,转股债权总额为______万元。

2、转股债权经____________公司评估作价______万元,双方均表示认同此评估价为基础,甲方以该项转股债权向乙方出资,其中,______万元列入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列入资本公积。

3、转股债权转为甲方在乙方的股权后,对于乙方对上述转股债权对应所负的债务,甲方予以免除,并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上述债权。

4、乙方全体股东已经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本次债权转股权事宜。

第二条、债转股后乙方的股权构成。

1、甲方以转股债权对乙方出资,乙方应负责完办理会计账册处理、股东名册变更及工商登记等必要的法律手续,如有所需,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上述事宜。

2、债转股完成后,乙方的股权构成如下所示:

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出资额(万元):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比例:_________________。

合计: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义务给其他方造成经济损失,应负责赔偿受损方所蒙受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争议解决。

因签订、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按该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第五条、其他约定。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提交工商部门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八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 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 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 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 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 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 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 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 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 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 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 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 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 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 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九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受伤人员亲属):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________。

1、甲方于20____年11月10日中午十二时许,驾驶车号为:___________的___车在黄河大街与崇山中路交汇的交通岗与乙方所骑乘的电动车相撞,致乙方受伤昏迷,至今尚在医院icu监护室。

2、目前交警部门对事故责任尚未认定。

3、目前乙方自行全额垫付全部抢救医药费存在困难。

4、截止到_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已垫付抢救费用人民币。

为保证受伤人员的救治,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伤者的抢救所产生的医药费垫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一、甲方同意垫付已发生的抢救费的30%,直至乙方清醒搬离icu病房,但甲方按该比例垫付的抢救费最多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二、截止_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已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为人民币,甲方已垫付的抢救费用为人民币,本协议签订时,尚需再向乙方垫付医药费人民币。

三、如果事故责任最终认定甲方不负事故责任,本协议立即无条件终止,且乙方需将超过交强险理赔额度以外甲方多垫付的.医药费予以返还。

四、乙方需将已发生的抢救费用的票据提交给甲方,经甲方确定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予以垫付。如果乙方不及时提供合法票据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票据,甲方有权不垫付。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及办案警官签章(办案警官名章)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警备案一份。

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见证人:________。

___年__月__日。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设立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名为准。

2、住所: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个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__元,包括注册资本和启动资金两部分,其中:

1、注册资本____元。

(1)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

(2)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______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_____;

(3)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2、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____元,乙方出资____元;

(2)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启动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__该启动资金在公司设立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分三年度无息偿还股东的启动资金。

3、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_____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乙方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指派一名人员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共同管理公司财务。

3、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4、甲方按月领取工资,工资金额为__元。

四、资金、财务管理。

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剩余利润的__%,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

(3)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2、退股:

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增资:

(1)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2)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

乙方(签章):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本垫付协议书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签署本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协议书,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领域

1.1共同合作出任拟到海外上市的公司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凡是乙方在境内外承揽到的拟进行股份制改造、到海外上市的企业或其它资本运作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甲方合作,共同担任该等企业或项目的投融资、财务、上市和资本运作顾问,为企业提供包括股份制改造、资金融通、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创业投资、协助股票承销等业务在内的一条龙服务。

1.2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的其它业务。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与国内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券商、中介机构、优秀民营企业接触和合作的机会,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与境外大型券商、外商投资机构、中介机构接触和合作的机会,共同开拓境内外资本市场,接受外资的委托投资国内的证券市场或接受国内资金的委托投资海外的证券市场;组织境内外资本参与国内优秀企业或项目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或风险投资等等。

1.3在内地或海外共同举办项目融资交流会。

第二条

乙方责任

2.1向甲方推介中国境内的拟海外上市项目,对项目进行筛选并就选中的项目及时、完整、准确地向甲方提供项目推介数据。

2.2与境内拟海外上市的有关公司进行接洽与前期谈判。

2.3安排甲方及其相关其它合作机构与拟上市公司进行正式谈判。

2.4向甲方提供国内相关的公关服务或咨询。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甲方承诺,与乙方在中国境内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提供乙方为开展相关业务所需的文件。

3.2甲方向乙方推荐的项目进行协助,制定计划,安排承销商及其它专业团体,跟进法律相关文件。

3.3甲方承诺及时为乙方提供海外资本市场的相关信息,以及甲方希望乙方提供的材料所遵循的文件格式。

3.4派出人员协助乙方开展相关财务顾问工作。

第四条

收益分配比例

4.1对于甲方接受的乙方推介之项目,乙方向项目方收取的财务顾问费用,甲方不参与分配;双方收益分配仅限对于甲方从乙方推介之项目方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4.2双方收益分配比例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各自所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的大小的不同,事先在工作协议中协商确定。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对对方提供的企业文件、项目数据、技术秘密、调查方案、投资方案、生产信息、财务数据、商业秘密、谈判内容、相关协议等均须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上述内容泄漏给协议以外的第三方。

5.2甲乙双方有义务要求其参加项目工作的职员及其委托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和终止

6.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于签署后即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6.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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