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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放假补贴方案范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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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放假补贴方案范文(通用8篇)
2023-11-24 03:24:50    小编:ZTFB

制定方案时,我们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风险和变数,并预先制定对策。方案制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有序推进,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方案的实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困难,需要有解决方案。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一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央和省、xx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清理规范,消除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实现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原则是: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xx市有关政策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归并的归并,该保留的保留;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按照省、xx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

(三)对市直不同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采取行政手段消除,实现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四)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市、乡镇(街道办)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一)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项目。改革性补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发放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统一归并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两类,不再细分具体细目;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三)规范津贴补贴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原有自行设立的其他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今后也不准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国务院和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近期水平。综合考虑我市现有津贴补贴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财力状况,近期全市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总水平掌握在xx市津贴补贴近期调控线水平,从xxxx年x月开始起步。

(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结构和职级标准确定原则。在职人员生活补贴与工作津贴的比例确定为x:x。各职级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津贴补贴标准之比)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市的副厅级以上人员的津贴补贴与最低职级人员的比率参照xx市级水平确定。起步阶段在职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见附表一。

(三)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和职级标准。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分别按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的一定比例且离休人员高于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按照垂直压缩率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各职级人员补贴标准。起步阶段离退休人员各职级补贴标准见附表二。

(四)提前离岗人员津贴补贴执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长期病休人员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新的津贴补贴时间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今后,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将按照省、xx市政策规定报xx市批准后,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水平。

(一)资金来源。起步阶段,全市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按照规范后的标准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通过压缩其它开支予以解决。

(二)发放办法。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由市财政统一以银行存折形式发放到个人,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执收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并按照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履行职能的需要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确保各单位正常工作的需要。

(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对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有所下降的单位职工,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宣传引导,不得随意发挥,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三)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预算内外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征收并足额上缴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少收、缓交和截留挪用。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二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员工。

2.目的。

降低办公成本,增加员工福利。

3.申请条件及补助办法。

3.1申请电脑补助条件:。

3.1.1本办法仅适用于公司经理级以上员工个人购买的全新笔记本电脑。

3.2电脑补助办法。

3.2.1符合申购资格的员工可申请购买手提电脑,申购数量以一部为限;

](如附件)后下一个月凭发票由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逐月发放。补助期未满离职的,离职当月起(含离职当月)补助自动终止。

3.2.4购买人名称为本人姓名的购货发票、货款收据方可做为购买凭证,其它凭证(包括本办法正式公布实施前取得的发票或收据)本办法一律管理手册不适用。

4、补助申请办法。

4.1提交“手提电脑补助申请表”(已在oa系统中有电子表单),批准后提交购买凭证复印件至公司财务部,经核准后下一个月开始发放补助。

4.2申请补助流程如下:

4.4所购电脑为个人财产。公司每月所发放电脑补助款已包含维修费用补助,不再另行支付任何维修或升级费用。私人电脑之配备、扩充、升级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

4.5申请电脑补助者,公司不再另外配给电脑,电脑使用过程中仍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软件相关使用规定,不得使用非法软件。

5、注意事项。

5.1所购笔记本电脑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及出借。若有转让及出借,公司有权停发补助。

5.2若员工离职,应将公司资料刻盘留存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因公在集团内部调动的,补助款改由新公司承担。补助期间继续使用原手提电脑,不再提供其他设备。

5.3补助期满,因工作需要确需更换手提电脑的,经电脑部认定后可另行申请。

6、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公告实施,修正时亦同。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三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该方法是在案例之前提出的,则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确保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顺利进行,逐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奠定基础,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持稳定有序。既要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又要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缩小地区差距。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三)消除部门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四)体现合理公平。以公务员职级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档设置发放标准,兼顾离退休人员利益,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一)规范项目。

1、取消违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企业(或其他方面)集中收入、违规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备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改革性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中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津贴补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规范方案说明中要详细反映取消违规津贴补贴的情况。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负责对清理取消违规津贴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取消违规的津贴补贴后,将他津贴补贴项目(不包括改革性补贴)归并为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两项。在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比例,生活性补贴所占比重应适当高于工作性津贴。工作性津贴应按职级适当拉开档次,生活性补贴中体现职级的因素应尽量少一些。各县区和市开发区在设计职级标准时,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之和的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的比率)各县区原则上控制在1.8:1以内,市开发区控制在2.0:1以内。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后,各单位原有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离休人员生活性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

3、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改革性补贴。清理津贴补贴时,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已经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根据规范职务消费和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需要而发放的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医疗改革补助等),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以外,暂时予以保留,不纳入归并范围。改革性补贴的规范另行布置。在省、市规范改革性补贴前,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行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

4、规范奖励性补贴。凡属各县区、各单位定期或普遍向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一律纳入归并津贴补贴范围;凡属各级政府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予以保留,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确认,其他一律予以取消。

5、规范特殊岗位津贴。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市、县区对现有各项特殊岗位津贴进行规范,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外,省、市、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以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二)调节地区差距。

1、遵循调控线管理规定。省对市及其所属区、县分别设立津贴补贴调控线。2007年津贴补贴调控线,市及其所属区采用二个调控线为4.5万元;县采用一个调控线为3万元。今后,省里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调控线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2、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凡津贴补贴(剔除改革性补贴)超过6.5万元的地区,在实施工资制度改革时,其公务员月人均200元的增资部分,从按规定归并后的津贴补贴中纳入,并相应调减其津贴补贴水平。要按照高职级人员多纳入、低职级人员少纳入的原则,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具体纳入办法,由有关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方案报市审批。

3、实施分档调控。省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的地区,按照分档累进办法征收津贴补贴调节金。相关县区和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津贴补贴调节金具体征收档次和比例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印发的《江苏省津贴补贴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苏财行(2007)18号)执行。

市、县区在规范本地津贴补贴时,一律不另设调控线,不得征收调节金。

4、严格控制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的增长。今后需要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的,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申请,县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区和市开发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2005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省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1.5倍的地区,规范期间一般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1.5倍但高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的当年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时可根据财力的可能适当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但提高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本地区的平均增资水平。

(三)消除部门差距。

同级政府不同部门要逐步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超过规定水平的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在规范的当年一步降到规定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规定水平的部门,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提高至规定水平。

(四)严格管理制度。

各县区和市开发区要建立津贴补贴发放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津贴补贴方可发放。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确保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l、实行专户管理。要设立津贴、补贴专户,以此专户来核算本地区及各单位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将各单位津贴补贴资金划入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统一发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做到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

2、实行银行卡发放。在此次规范范围中的全市所有单位的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统-会计科目核算。上述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财库[2006]48号)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给个人的津贴补贴。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央和省、xx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清理规范,消除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实现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原则是: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xx市有关政策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归并的归并,该保留的保留;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按照省、xx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

(三)对市直不同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采取行政手段消除,实现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四)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市、乡镇(街道办)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一)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项目。改革性补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发放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统一归并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两类,不再细分具体细目;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三)规范津贴补贴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原有自行设立的其他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今后也不准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国务院和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近期水平。综合考虑我市现有津贴补贴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财力状况,近期全市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总水平掌握在xx市津贴补贴近期调控线水平,从xxxx年x月开始起步。

(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结构和职级标准确定原则。在职人员生活补贴与工作津贴的比例确定为x:x。各职级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津贴补贴标准之比)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市的副厅级以上人员的津贴补贴与最低职级人员的比率参照xx市级水平确定。起步阶段在职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见附表一。

(三)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和职级标准。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分别按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的一定比例且离休人员高于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按照垂直压缩率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各职级人员补贴标准。起步阶段离退休人员各职级补贴标准见附表二。

(四)提前离岗人员津贴补贴执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长期病休人员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新的津贴补贴时间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今后,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将按照省、xx市政策规定报xx市批准后,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水平。

(一)资金来源。起步阶段,全市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按照规范后的标准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通过压缩其它开支予以解决。

(二)发放办法。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由市财政统一以银行存折形式发放到个人,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执收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并按照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履行职能的需要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确保各单位正常工作的需要。

(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对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有所下降的单位职工,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宣传引导,不得随意发挥,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三)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预算内外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征收并足额上缴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少收、缓交和截留挪用。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指导思想是:根据中央和省、xx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通过清理规范,消除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不合理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实现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原则是: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xx市有关政策规定,该取消的取消,该归并的归并,该保留的保留;需要报上级审批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按照省、xx市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规范工作,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

(三)对市直不同部门、乡镇(街道办)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采取行政手段消除,实现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公务员津贴补贴项目、标准、资金来源和发放办法的统一。

(四)加强津贴补贴管理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行为。

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市、乡镇(街道办)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一)暂时保留改革性补贴项目。改革性补贴经费由原渠道解决,发放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统一归并其他津贴补贴项目。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生活补贴”和“工作津贴”两类,不再细分具体细目;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离休人员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退休人员补贴”。

(三)规范津贴补贴后地方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原有自行设立的其他各种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今后也不准自行设立津贴补贴项目。国务院和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一)近期水平。综合考虑我市现有津贴补贴水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我市财力状况,近期全市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总水平掌握在xx市津贴补贴近期调控线水平,从xxxx年x月开始起步。

(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结构和职级标准确定原则。在职人员生活补贴与工作津贴的比例确定为x:x。各职级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津贴补贴标准之比)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市的副厅级以上人员的津贴补贴与最低职级人员的比率参照xx市级水平确定。起步阶段在职人员各职级津贴补贴标准见附表一。

(三)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和职级标准。离退休人员补贴水平分别按照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水平的一定比例且离休人员高于退休人员的原则确定;按照垂直压缩率不高于x.x的原则确定各职级人员补贴标准。起步阶段离退休人员各职级补贴标准见附表二。

(四)提前离岗人员津贴补贴执行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经过批准的长期病休人员参照退休人员标准执行。

新的津贴补贴时间从xxxx年x月x日起执行。今后,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将按照省、xx市政策规定报xx市批准后,逐步提高津贴补贴水平。

(一)资金来源。起步阶段,全市原来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的资金作为规范后的津贴补贴资金来源,按照规范后的标准不足部分由我市财政通过压缩其它开支予以解决。

(二)发放办法。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由市财政统一以银行存折形式发放到个人,各单位必须按照《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津贴补贴。

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执收的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包括预算外收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市财政统筹安排。市财政局要编制综合财政预算,实现政府税收和非税收入统筹安排,并按照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履行职能的需要合理核定预算支出标准,确保各单位正常工作的需要。

(一)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工作小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策解释工作。对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有所下降的单位职工,要引导他们正确对待,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要严格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宣传引导,不得随意发挥,确保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

(三)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预算内外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严格按规定及时组织征收并足额上缴各项政府非税收入,不得少收、缓交和截留挪用。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四

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员工对公司的.凝聚力、向心力,加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心,体现公司人为关怀。特制订如下方案:

总监级人员:工龄礼品+现金红包800元/人。

(与销售沟通,“xx有限公司”,可与我司置换礼品,客户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提供普票)。

方案1、一年以内人员(人数截止到xx年1月29日,总人数226人,不含xx年入职人员,217人)。

总计金额:1.4802万元。

人力资源部xx年2月3日。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五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幼儿园在它之前就已经建立起来了。一般来说,6-12岁的儿童是小学年龄。目前,小学教育年限为6年少数地方为5年。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2012年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特制订考核办法。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文化中心具体工作,着重考核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考核发展提示年建设的完成情况,同时考核二级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突出考核局机关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树立服务观念,改进和优化服务质量,增强效率意识、责任意识和落实意识。确保机关工作协调、高效运行。

(一)实事求是,效率优先。对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工作进行分解量化,合理确定重点工作目标,通过综合考核反应和评价各部门工作风貌和工作实绩。

(二)有效有用,鼓励创新。以目标考核促进工作落实,设立创新工作项目和加分项目,倡导鼓励各部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激发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奖励结合,激励促进。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先进和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在局机关建立有效有序的竞争激励机制,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责任心、凝聚力、创造力。

局下属单位及单位负责人。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文化队伍建设、领导组织管理、制度创新建设工作共五大项内容,基本分为100分,采取分项打分的方法,具体考核项目和标准如下:

1.思想政治工作(15分)。

各单位组织健全工作思路明确、党建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平时能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平时能积极开展创建文化活动,能真正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确实取得实效得15分。

2.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50分)。

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局机关工作思路,并充分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出色完成局机关下达的各项文化工作任务和目标,积极落实局各项文件。发展提升活动建设,重点文化建设,顺利完成各项文化组织管理等工作目标。

3.文化队伍建设(10分)。

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工作,做到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有规划、计划、考核措施得力,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队伍素质明显优化、重视文化领域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措施、有投入,并取得明显成效。

4.领导组织管理工作(15分)。

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做到廉洁自律,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团结协作好、凝聚力、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思想统一、工作目标明确、整体作用发挥好、能带领干部职工出色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督查、有考核,促进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不断提高,能够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的得15分。

5.制度创新建设(10分)。

对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服务态度、服务标准、廉政建设等事项做到严谨认真,下属单位根据各自特点确定1—2项创新特色工作,报局同意后实施,完成创新特色工作目标任务。

六、程序和办法。

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具体方法和程序如下:

1.自评申报。下属单位根据年初工作目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进行自评申报,并将年终总结、自评表和各事项说明材料一并上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核实打分。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由局考核小组对各单位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照局里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逐项进行打分。

3.加分项目。本单位在年度内获得的各项荣誉逐级给予加分。

4.综合上述评分,由局考核小组进行汇总评分。

5.结果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以公布。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虚报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全年考核视为不达标,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

(一)结果通报。考核结果在考核工作结束后的10日内由局办公室负责通报,考核得分不封顶。

(二)先进评比。单位考核总分前三名的确定为先进集体。

(三)被考核单位当年未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取消年终评比先进集体的资格。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促进基层治理方式转变,激发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行积分制管理创新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银党农办发〔2019〕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推行积分制管理模式,通过正向激励,凝聚群众、引导群众、调动群众,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乡风文明实践中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探索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农村基层治理缺抓手、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的新路径,努力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自治、德治、法治”乡村治理工作格局。

扶持一批积分制管理示范村,引导社会全面参与、农民自治管理,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实现乡村治理积分制的全覆盖。

——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提高乡村依法依规治理、服务群众、引导自治等能力,使乡村治理回应群众诉求更灵敏、提供服务管理更完善、开展群众工作更扎实、维护和谐更有力。

——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鼓励农民参加人居环境治理“赚”积分,“兑”出乡村环境新面貌。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

——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安定有序的乡村治理新局面。

——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规民约成为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充实,农村文明程度显著提升。

(一)资金安排。

安排资金50万元,在各村积极申报的基础上,遴选出推行积分制管理成效明显的10个村予以奖补。

(二)申报条件。

1.基础条件完善。按照“面积适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原则,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区域合理选址,能够容纳生活用品、衣服、文具、粮油等物品。

2.管理体制健全。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两委班子战斗堡垒作用,把推行积分制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具有完善的积分申报、评定、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

3.积分设置合理。结合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设置动态管理、可操作性强的积分体系。

4.群众发动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积分制管理全过程,让村民成为主要参与者、最大受益者和最终评判者。村民积分兑换人数占本村总人数比例原则应达到30%以上。

5.实施效果明显。各类主体参与积分制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增强,作用充分发挥,通过积分制管理,乡村治理能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风文明水平等取得明显成效。

6.积极探索创新。通过电子化信息平台,有效运用智能化分析、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技术,使积分制管理更加高效、便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7月22-8月5日)。各村按照申报条件自愿申报,填报项目申报表经所在乡镇公示审核报送至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2.初审(8月6-8月12日)。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村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至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每个县(市)区推荐示范村不得超过3个。

3.评审(8月13日-8月31日)。银川市农业农村局采取实地调研、竞争性评选、综合评定等方式对各县(市)区申报的村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一)加强组织管理。组成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落实及项目的申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要抓好落实,选树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示范村要建立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实现积分项目全覆盖、积分对象全参与、积分过程全纪录、积分奖励全公开,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三)加强资金监督。积分制管理示范村要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一经查出存在虚报、挪用、未按方案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学校学生食堂管理,规范学生食堂经营行为,提高学生餐饮服务水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委《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学生食堂,是指具备卫生安全基础条件的学校为满足学生就餐需要,依法准予开办的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及幼儿园。

第四条。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学校学生食堂日常管理工作,推进学生食堂建设、建立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全面履行本校学生食堂管理责任,对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成立学校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堂管理,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

第六条。

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由学校分管食堂的副校长(园长)牵头成立由学生、学生家长、纪检监察人员、任课教师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分管食堂的副校长任膳食委员会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原辅食材质量、供餐质量、食品安全、检查评议等工作。

第七条。

坚持基本原则。一是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学校条件、就餐需求,合理设置午托、午晚托、寄宿制等形式的学生食堂;二是公益性原则,严格遵循“非营利”要求,降低食堂运行成本,保证质价相符,收支平衡,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从学生食堂牟利;三是自愿性原则。尊重学生、家长就餐意愿,原则上寄宿制学校所有寄宿生在学生食堂就餐。

第八条。

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建立和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的食堂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购买食品安全保险制度。二是建立和落实陪餐制度,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教师应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陪餐产生的餐费作为工作经费纳入食堂费用解决。学校主要负责人陪餐每周至少2次。三是建立满意度测评制度。学校要制定学生食堂满意度测评标准,每学期组织学生和膳食委员会对学生食堂饭菜质量进行不少于2次的满意度测评,公开测评结果。四是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根据营养食谱,按公益性原则合理确定供餐价格,确保学生餐费明显低于社会同类餐饮价格。学生食堂饭菜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将每天主、副食菜谱及原材料来源、价格进行公示。

第九条。

实行自主经营。具备条件的学校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食堂供餐原则上以包餐为主(即以营养套餐为主,营养特色餐为辅),在校生规模大、就餐人数多的自营学生食堂,要结合学校情况选择2家“厨师团队”,通过比服务、比质量等方式进行竞争,提升食堂满意度。

第十条。

没有食堂且无条件建设食堂的学校,确有供餐需求的,可以选择经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具备餐饮配送资质并在教体局备案的中央厨房或供餐机构集中配送餐食。

第十一条。

制定营养食谱。学校食堂应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和营养需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发布的《学生餐营养指南》,优化配餐方案,制定每周带量营养食谱并公布执行。推广使用冷鲜肉,不使用调和油与冻品、香肠、肉丸及带馅料等加工制品,严禁食用热干面、四季豆、豆浆、发芽土豆、转基因食用油等进入学校食堂。要严格遵守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采购制度。

第十二条。

加强监督管理。禹州市教体局会同市场管理、卫健委等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控制度,抓好从业人员和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制度,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要利用“明厨亮灶+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方式,公开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供膳食委员会代表查看,实现食品安全管理全时段、全过程、可追溯的工作目标。学校食堂一律实行“6s”管理模式。

第十三条。

规范信息报送。学校一旦发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事件,要科学分析研判,审慎判断定性,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第一时间通报属地政府、食安办和教育主管部门,并由食安办研判把关,不得随意定性、上报。

十四条。

学校自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供餐。学生食堂新建、改建、停办或变更经营模式,应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十五条。

学校自营的学生食堂,其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收支平衡。学生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并予以公示,学期末应据实结算。

十六条。

学校应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学生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水电天然气、人工、厨具、餐厅小型维修等成本,不得将应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的费用计入食堂支出。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65%。

十七条。

学生食堂收支结余实行月度结算,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月结余款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支出。

十八条。

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出入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严格出入库的检查验收,严禁变质、过期食品出库、入库。建立采购制度,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

十九条。

现正在实行托管服务的学校,根据卫健委、市场管理等部门的专业要求,合同期内,继续完善托管服务合同,遵照食品安全相关规范;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不再签订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经营合同。学校应收取托管企业一定数额的食品安全保证金,托管合同到期后无食品安全事故,无息退还给托管企业。

二十条。

要在银行单独设立餐饮企业和学校共管账户,餐费由膳食委员会统一收取后在学校和餐饮企业监管下全部缴入共管账户,食堂各项费用一律由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支出,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食堂账户禁止列支现金。

二十一条。

托管企业应严格遵守大宗食材采购制度,托管企业每天把需要采购的原辅食材清单提前报送学校,由学校与配送企业对接,按时把原辅食材配到学校食堂。

二十二条。

各学校应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制定完善食堂托管服务项目监管具体办法,加强对食堂物资采购、供餐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与考核。托管食堂直接成本(即原辅材料成本)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60%,托管企业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二十三条。

社会餐饮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要与其终止合同:

(三)食品安全、卫生和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

(六)发生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

(七)管理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或因管理原因影响食堂正常供餐的;

(八)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做假账、套取学生餐费的;

(十)私下转让、分包、挂靠经营的;

(十一)企业及企业法人年检不合格的;

(十二)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业管理规定行为的;

(十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二十四条。

在由教体局相关股室组织的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由局相关部门对第一责任人及学校食堂采取以下措施。

(三)对于整改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由局监督审计股进一步处理。

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通过虚报、冒领、套取等手段,挤占、挪用、贪污学生伙食费或食堂经费的;

(二)强制学生搭餐,或者通过食堂向学生乱收费的;

(四)以收取管理费、折旧费等名义从学生食堂牟利、增加食堂成本的;

(五)在食堂管理中为他人谋利、搞利益输送或以权谋私的;

(六)学生食堂采购伪劣食材、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

(七)有其他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十六条。

对疏于管理、失职失责、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堂用餐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务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章附则。

二十七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食堂及经营企业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制度,及时将相关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二十八条。

全市为学校送餐的中央厨房或供餐机构的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二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由禹州市教体局统一负责。

三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山东省委《党委(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等职业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办好我校中等职业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各部门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部门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部门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校报、广播站、新媒体平台、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学术沙龙、社团组织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讲坛管理。

(一)课堂讲坛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积极发挥课堂讲坛立德树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冠县职业教育中心关于加强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冠县职业教育中心教学检查条例》等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相关科室和专业部要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讲坛,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主题性教育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推进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部门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各单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健全舆情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组织保障机制、舆情搜集机制、分析研判机制、应急预警机制、应对处置机制和总结评估机制等,切实提高对网络舆情的引导应对能力,提高对网络的管控能力。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宣传部上报。

第七条讲座论坛意识形态管理。

(一)举办讲座论坛(含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牢牢掌握领导权和话语权。

(二)举办讲座论坛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校的利益和师生的合法权益。报告人要对自己的报告内容负学术、政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举办面向全校的讲座论坛实行分级分类归口管理,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申报、审批、备案制度,坚持“一会一报”制。

第九条对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校外新闻单位需作宣传报道的,必须征得主办单位同意,并经学校党委宣传部批准,报道时要注意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对未经批准召开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一律不作宣传报道。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在校内举办讲座论坛。特殊情况由校外机构或个人租借校内场地(报告厅、会议室、教室等)举办的报告会和讲座,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本单位(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报表;。

(二)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负责审批;。

(三)申请人所属单位(部门)于审批后3个工作日之内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部门)邀请校外人员举办讲座论坛的,必须认真审查报告人身份和报告内容,必须向报告人明确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二条我校师生到校外举办讲座论坛,报告人必须经所在单位(部门)批准。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报告人提出明确的政治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主办讲座论坛的单位(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在校内指定位置张贴海报,公布报告人、报告内容、举办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实行社团成立和年度检查制度,由团委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发布管理,建立出版质量监督检查体系,由社科处负责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校报、校园广播、校园网、新媒体平台、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海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党委宣传部和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给学校造成影响的,对相关单位(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发生责任事故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追究处理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广大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和县委《关于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全面落实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强党性、提素质、严纪律、树形象,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评激发党员队伍活力,进一步唤醒党员党性意识,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促使广大农村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村党支部管理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对行动不便、常年卧病在床的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党员关爱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党员关爱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不再纳入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

对流动党员,度假区党工委设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本着自愿原则,经个人申请、支部请示、党工委批复,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流动党员党支部,由度假区党工委统一管理,制度单独积分制管理办法。

对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参照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做法进行管理。

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三部分构成,基础积分80份,民主评议积分20分,贡献加分不设上限。

(一)基础积分80分。

1、参加组织生活情况(35分)。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三会一课”、“议事学习日”等活动,年内满勤的记35分,每缺一次扣2分。

2、缴纳党费情况(20分)。年内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记20分,不及时缴纳的,每次扣2分。

3、发挥作用情况(25分)。认真完成党支部安排工作任务的记25分。不按时完成任务的酌情减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村党支部一般于每年12月底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由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计入党员积分。

(三)贡献加分。

党员立足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村集体和党员群众作出积极贡献,给予享有加分。

1、积极向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助推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的加5分;

5、积极参与村集体义务劳动和公益活动,为村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的,加5-10分;

6、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加3-5分;

7、带头维护和谐稳定,主动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加3-5分;

8、其他贡献加分事项。

基础积分和贡献加分具体事项和积分标准,各村党支部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并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员积分制管理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为每名党员发放党员证、挂“共产党员户”牌,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践诺以及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党员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党员积分制管理以1个年度为周期,具体程序为:

1、个人申报。党员每季度一次向村党支部申报积分,村党支部对党员申报实行以及群众反映情况要及时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做好记录。统一组织的各类活动,由村党支部及时进行登记。

2、组织审核。村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对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情况逐一审核确认,可吸收部分村民代表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党建指导员要到会指导并审核签字。党员季度积分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并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群众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村党支部反映,村党支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反馈。

3、积分汇总。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村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加分进行汇总,确定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党员年度积分结果通过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并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议后报度假区党工委备案。

1、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结果和一贯表现,村党支部评定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基本合格党员和不合格党员。

党员出现以下情形的,不论积分高低,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2)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3)违反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4)在村级换届、发展党员及其他各类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5)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6)其他违反党的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严重行为。

2、对评定为优秀党员的,将大力表彰和宣传,并作为其他评先树优、组织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优先对象。对评定为合格党员的,由所在党支部对其谈心谈话给予鼓励引导,促使他们比学赶超、晋位升级。对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的,度假区党工委派人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专人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经度假区党工委调查核实、集体研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置,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退或除名。党员违法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村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季度积分、年度积分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教育。

3、对预备党员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转正,积分较低的按照有关规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较好、积分较高的,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接收为预备党员,积分较低的给予谈话戒勉、限期改正,直至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农村党员积分制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创新举措,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村党支部要把党员积分制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好责任,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度假区党建办要认真做好统筹和指导工作,各社区要明确人员具体抓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

2、坚持务实管用。各村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务求实效,结合村庄实际,认真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项目,并注意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和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积分制管理措施。

3、严格督查指导。对推行积分制管理的村和党员要建立台账,度假区党工委每月开展一次督查,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并不定期随机抽查暗访,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推进严重滞后,特别是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促使员工养成良好道路交通安全行为习惯,强化员工的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在公司深入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活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重点突出员工上下班途中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有效杜绝一般及以上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一)公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二)员工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100%。

(三)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知晓率达到100%。

(四)员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深化全体员工的交通安全宣传,员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行为明显减少。

为保证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形成“责任落实、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以人为本”的局面,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安全领导小组。

(一)、对公司现有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数量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登记;查看驾驶摩托车员工是否证照齐全、是否年检、是否脱保;对员工是否驾驶带病车上车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二)、每月必须安排一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通报一个月以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项。

(三)、每月安排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得少于两次,向员工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员工给合自身实际谈体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安保部组织对教育效果进行不定期抽查。

(四)、利用横幅、挂图、局域网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广泛宣传交通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刊登交通安全法律常识及相关信息。

(五)、邀请片区交警到公司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组织全体员工分批次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选择有针对性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组织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问卷答题活动,检查员工对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做到让员工知法、懂法,更重要的是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六)、制作发放一批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做到人手一份。进一步加深公司员工对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

(七)要求公司员工驾驶摩托车、电瓶车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头盔方可上路行驶,如发现不配戴头盔将不允许其车停住入住宅区内。

(八)定期、不定期对员工在上下班途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厂通报,并对违法、违规员工进行处罚、通报批评、罚款。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党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相关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分工,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上报通报制度。党支部每半年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随时报告。党支部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一)加强理论武装和理论建设工作。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好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学习目的,建立每周一学习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好用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必修课,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开展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召开会议、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参与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创的氛围。同时,充分利用网站、手机等媒体,积极宣传活动动态和好的做法,提升干部职工参创热情。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关键在人。一是有宣讲团队,广泛开展领导干部宣讲和百姓微宣讲。二是强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确保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顶得住、冲得上、打得赢。

(一)建立考核制度。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检查考核的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真实、准确地反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二)明确考核方式。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年底进行。可以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也可以进行专项检查考核或者抽查。检查考核工作可以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检查考核通过听取汇报、召开述职会议、组织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座谈或者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等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

(三)落实考核责任。党支部将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督促整改落实。

(四)强化责任追究。党员、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五)对党员、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为扎实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2020〕x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原则,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践行“为民市监、奋斗先锋”要求,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创城任务,为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贡献力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制定《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组,成立攻坚队,对照工作任务和标准,细化分工,召开动员大会,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微信公众号、每周简讯等内部载体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按照全县统一安排,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工作,促进全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赢得群众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7月)。各工作组、攻坚队按照职责分工和全县统一安排,严格对照标准,梳理排查责任范围内的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工作。不折不扣落实技术标准中的各项要求以及全县统一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任务,重点做好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及包保区域的集中整治,同时做好宣传及资料收集建档工作,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整治到位。

(三)迎接验收阶段(2020年8月—9月)。集中整治结束后,持续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建立巡查、反馈、整治机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对全县集中巡查反馈的问题,迅速反应,扎实整改,确保整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所负责区域和分工责任事项持续符合标准,以优异的成绩和崭新的面貌迎接全国爱卫办的暗访检查。

(一)农贸市场整治。

1.农贸市场中的“三小”。督促业户醒目位置亮证经营;规范设施设置,食品加工、熟食经营有防蝇、防尘设施和防腐设备;加强卫生管理;杜绝店外经营现象;严厉打击加工、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霉烂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2.农贸市场信息公示。督促做好营业执照、卫生管理制度、功能分区平面图及健康教育宣传等信息公示,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内容;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做到划行归市合理,商品摆放规范有序;做好农药残留检测公示,公示内容要符合实际并及时更新。

3.农贸市场卫生。配备充足的保洁车、保洁人员、垃圾桶,每个摊位要有垃圾收集容器,产生的垃圾达到日产日清;市场公厕要达到二类以上建设标准,设施维护良好,内外环境整洁;水产区要做到设施完好,卫生整洁。

(二)食品安全。

1.基本信息公示。为食品生产、经营业户重新设计安装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醒目位置亮证经营、量化分级管理、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等。

2.设施与管理。做好卫生管理,做到内外环境整洁,经营场所内基本无蝇。按技术标准配备消毒保洁设施、防尘防蝇防鼠设施以及垃圾收集设施。做好从业人员卫生管理。

3.小饭店、小熟食店、小食品加工店。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醒目位置亮证经营。按技术标准配备基本设施和防尘、防蝇设施。做到内外环境整洁。

4.流动商贩管理。做好散装食品摊贩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措施,杜绝现场烹饪菜肴现象。

5.早夜市卫生。做好餐饮摊点亮证经营,规范食品经营业户管理及卫生状况。

(三)其他方面。

1.控制吸烟。主管行业及包保责任区域的公共场所全部做到有醒目禁烟标识。坚决杜绝城区内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八小”行业整治。在信息公示方面做好证照齐全并亮证经营专项整治。配合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我局包保责任区内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八小”行业整治工作。做好我局主管及包保责任区域的“八小”行业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做好鼠防制和蟑螂防制,有防鼠设施,毒饵站设置规范,做到无鼠迹,无蟑迹。

3.门前三包落实制度。落实以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为重点的包保责任制。在包保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活动,做到门前干净整洁规范,协助绿化管理部门管护好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禁止各类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

4.商场类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宣传。城区内各大商场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每两月更换一次,设立卫生防病宣传公益广告,电子屏幕有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宣传标语及口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是当前全局的中心工作,局党组研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服从大局,按照统一安排,不折不扣完成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此次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由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对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各工作组、各攻坚队进行明确责任分工,将创建任务逐条落实到相关单位,做到定人、定责、定任务、定目标、定时限,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建立完善转办、督导、检查、通报等制度,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和宣传工作,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按照全县统一安排,把握时间节点,经常性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督导检查、问题攻坚和转办通报等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卓有成效。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作业管理的意见》和市县教育局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坚决扭转部分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低、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学校作业管理和控制工作计划。

学校要掌握作业育人的功能。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学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作业教育功能,安排科学、合理、有效的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准确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进行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其他年级平均每天完成书面作业不超过60分钟;。

中学每天的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总时间。

(二)创新作业类型。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和能力,合理安排书面作业、科学探索、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和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的作业。鼓励分层作业、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作业和实践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作业。切实避免机械和无效训练,严禁重复和惩罚性操作。

第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应以作业设计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选择、改编、创作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作业。教师应提高自主设计作业的能力,根据学生的不同情况准确设计作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的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组织教师培训和教研活动,设计和实施作业,定期组织优秀作业评选和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的共建和共享。教研机构应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和实施的研究和指导。

(4)分层次布置作业。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和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地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知识,反思学习的收获和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无选择地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安排作业的现象。分层作业要注重学生的性格差异,在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防止等级无形中越来越大,造成群体歧视和学生自尊心损害。

第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应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在学校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学校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六)认真批改反馈操作。教师应全面改变学生作业的安排,不要要求学生自我批改,加强作业批改和反馈的教育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价要合适。通过作业准确分析学情,采用集体评价、个人解释等方式及时反馈,特别是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指导和帮助。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不要额外安排其他家庭作业。

不能安排繁、难、偏、旧的作业,不能安排重复作业,不能通过增加作业量来惩罚学生。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和评价的领导,以作业管理为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善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作业控制领导小组,制定作业控制办法,明确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的职责,层层压缩责任。

第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作业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各种方式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新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的成绩和作业,明确家长在家庭作业中的督促作用。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关注学校的长远发展和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为有效减轻中小学生过度课业负担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的体育习惯,进而提高学生体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实施方案。

一、组织与管理。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组员:xx。

xx。

xx。

xx。

xx。

xx。

xx。

1.学校制定《学生体质管理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纳入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学校专人负责,实行岗位责任制,校长为实施第一责任人。

2.按照上级要求开齐各年级体育课程,一、二、三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四、五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规范课程内容,规范教师行为,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二、实施内容。

1.上足体育课一、二、三年级每周四节体育课,四、五年级每周三节体育课。

2.体质健康测试。

根据学生的生长发育规律,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分年段进行测试。

一、二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

三、四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五年级项目: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50米跑、400米跑、1分钟跳绳、1分钟仰卧起坐。

3.由学生与家长共同设计多项体育项目,包括长跑、跳绳、俯卧撑、仰卧起坐、健身操、呼啦圈等等。

4.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三、具体要求与措施。

1.做好学生、教师、家长的宣传教育工作,让学生懂得增强体质健康的重要性,让教师重视学生体质健康,让家长支持学校开展学生提高体质活动。

2.加强对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3.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4.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两操,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

5.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合理制定学生家庭体育锻炼的计划与内容,做到科学、合理、易操作、安全性强。

xx学校小学。

2021年x月x日。

一学期即将结束,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下,以学校工作计划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学校教学工作这个中心,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以素质教育为中心,依据课程改革要求,严格执行"新课程标准",顺应时代发展,更新观念,使我校的教育教学成绩更上一个台阶。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六

为确保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顺利进行,逐步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为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奠定基础,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持稳定有序。既要有利于保持公务员队伍稳定,又要有利于从制度上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二)缩小地区差距。控制过高地区的津贴补贴发放水平,逐步将不同地区津贴补贴水平高低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

(三)消除部门差距。以行政手段为主,消除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差距,逐步将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与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和掌握的行政权力彻底脱钩。

(四)体现合理公平。以公务员职级高低、责任和贡献大小,分档设置发放标准,兼顾离退休人员利益,合理确定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标准。

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范围为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一)规范项目。

1、取消违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利用“小金库资金、通过摊派向企业(或其他方面)集中收入、违规使用政府非税收入等发放的津贴补贴;一律取消备单位超过规定范围和标准发放的改革性补贴;一律取消各单位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中未按要求如实上报的津贴补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规范方案说明中要详细反映取消违规津贴补贴的情况。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负责对清理取消违规津贴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取消违规的津贴补贴后,将他津贴补贴项目(不包括改革性补贴)归并为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两项。在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比例,生活性补贴所占比重应适当高于工作性津贴。工作性津贴应按职级适当拉开档次,生活性补贴中体现职级的因素应尽量少一些。各县区和市开发区在设计职级标准时,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之和的垂直压缩率(最高职级与最低职级的比率)各县区原则上控制在1.8:1以内,市开发区控制在2.0:1以内。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后,各单位原有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项目一律取消。离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离休人员生活性补贴,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归并设立为退休人员生活性补贴。

3、暂时保留并另行规范改革性补贴。清理津贴补贴时,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的已经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即根据规范职务消费和推进福利待遇货币化改革需要而发放的补贴(住房补贴、取暖补贴、医疗改革补助等),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以外,暂时予以保留,不纳入归并范围。改革性补贴的规范另行布置。在省、市规范改革性补贴前,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一律不得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项目,不得提高现行标准或扩大实施范围。

4、规范奖励性补贴。凡属各县区、各单位定期或普遍向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一律纳入归并津贴补贴范围;凡属各级政府根据工作绩效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励性补贴暂时予以保留,但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重新审核确认,其他一律予以取消。

5、规范特殊岗位津贴。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市、县区对现有各项特殊岗位津贴进行规范,除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外,省、市、县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以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二)调节地区差距。

1、遵循调控线管理规定。省对市及其所属区、县分别设立津贴补贴调控线。2007年津贴补贴调控线,市及其所属区采用二个调控线为4.5万元;县采用一个调控线为3万元。今后,省里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调控线水平适时进行调整。

2、将一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凡津贴补贴(剔除改革性补贴)超过6.5万元的地区,在实施工资制度改革时,其公务员月人均200元的增资部分,从按规定归并后的津贴补贴中纳入,并相应调减其津贴补贴水平。要按照高职级人员多纳入、低职级人员少纳入的原则,确保较低职级公务员实际收入不降低。具体纳入办法,由有关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方案报市审批。

3、实施分档调控。省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的地区,按照分档累进办法征收津贴补贴调节金。相关县区和开发区要严格执行,津贴补贴调节金具体征收档次和比例按照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印发的《江苏省津贴补贴调节金征收管理办法》(苏财行(2007)18号)执行。

市、县区在规范本地津贴补贴时,一律不另设调控线,不得征收调节金。

4、严格控制规范后津贴补贴水平的增长。今后需要提高津贴补贴水平的,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申请,县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区和市开发区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执行。2005年各县区和市开发区上报省津贴补贴水平高于调控线1.5倍的地区,规范期间一般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1.5倍但高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的当年不得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调控线的地区,规范时可根据财力的可能适当提高津贴补贴水平,但提高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时本地区的平均增资水平。

(三)消除部门差距。

同级政府不同部门要逐步实行统一的津贴补贴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超过规定水平的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在规范的当年一步降到规定水平;对年人均津贴补贴水平低于规定水平的部门,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提高至规定水平。

(四)严格管理制度。

各县区和市开发区要建立津贴补贴发放审批制度,由相关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发放津贴补贴进行审批,经批准的津贴补贴方可发放。各级纪检机关、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部门要切实加强监督,确保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l、实行专户管理。要设立津贴、补贴专户,以此专户来核算本地区及各单位津贴补贴的发放情况。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直接将各单位津贴补贴资金划入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统一发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创造条件,在2009年7月1日前逐步做到通过财政部门工资统发专户集中发放。

2、实行银行卡发放。在此次规范范围中的全市所有单位的津贴补贴一律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统-会计科目核算。上述所有单位都必须按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财库[2006]48号)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专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给个人的津贴补贴。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为统筹推进城乡卫生综合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构建和谐医疗卫生环境,加强“四好”领导班子建设和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紧密联系卫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以局长吕骑铧为组长、副局长于星强、曾国宇、王丹娣、机关党委书记马露为副组长、机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卫生局干部队伍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齐心协力共同抓,为扎实、有序地开展好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召开了局机关中层干部及区、镇(街道)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卫生系统作风效能建设动员大会,贯彻传达了区委、区政府、区纪委、区组织部的相关要求,把卫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区委、区政府的精神上来,对全系统开展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深入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行为处分规定》等,以市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情况的"通报》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大讨论,深入开展自查活动,结合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联系各自科室职能和岗位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行政效能。

坚决杜绝“两好”现象,加大对卫生行政机关及医疗卫生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行政效能的整顿力度。把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贯穿落实到作风建设工作中,把基层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作风建设的最高要求之一,把干部作风整改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好涉及卫生事业发展和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看病就医上。针对干部职工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大胆管理,严格要求,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切实杜绝“贪玩好耍”现象;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坚决克服在岗不敬业、工作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作风及现象,扎实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严格执行制度,促进干部依法行政。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贯彻执行“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对同一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或两个科室的,明确主体,实行首问负责,不断完善首问登记、首问接待、首问考核和保障监督等有关制度。严格落实限时办结制,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逐项确定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环节。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明确行政效能责任追究的告诫办法,明确“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对分管科室的行政效能建设负责。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制订并实施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对进入窗口的行政审批项目办理情况实施重点督查。按照区委提出的“三个取向、三个能否、四个严格”要求,加强行政效能监察,通过严格问责,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大治庸治懒力度。通过政务环境评议评价和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等活动,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办事之便,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共9个大项、51个小项全部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集中办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行以并联审批为核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变以前行政审批单位按序逐家进行行政审批的模式,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审批办理的事项,实行由一个中心(部门或窗口)协调、各责任部门同步审批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做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实现卫生局窗口受理审批项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率达100%。今年内将全面推行“网上预申请审核”,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法律依据、申办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须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文本等;对每个项目的每个审批环节的责任人、审批内容、审批时限等进行明确的设定,实行网上适时预审批,让申请相对人坐在“家”里就可实行“预申请”,更加方便群众办事。

加强推行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全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通过“xx市政府网站”和“温江公众卫生信息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在医疗机构全面落实了向社会公开、向患者公开、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各项内容,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及时、有效。

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各种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实施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计划论证、政府采购工作,强化对招标投标行为的监督。

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投资软环境建设执行情况的督查,加强对目标工作运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强化公仆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切实为发展服好务,为群众服好务,为基层服好务,努力提高行政效能。

通过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行为,强化纪律要求,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医疗救护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确保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确保卫生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员工放假补贴方案篇八

县文广新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精心部署,明确责任,落实专人抓落实,确保学习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得到落实,确保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于9月2日召开了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解释》和《规定》,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掌握了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的自觉性。提高了干部职工守纪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全局干部职工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县委“二十条规定”,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认真开财经管理专项治理等,提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1.完善制度。

对照贯彻执行《解释》和《规定》及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全本系统行业特性,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进一步完善,重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规范化。

2.规范管理。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清理本单位与发放津贴有关的规定,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龙游县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借口违规发放津贴补贴。

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每年组织一次内部审计,杜绝“小金库”;并按要求公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员干部职工监督。

下一步要以加强监督,切实履职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局纪检组要加强督察,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自觉遵守《解释》和《规定》,廉洁从政。切实加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营造干净干事、规范干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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