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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优秀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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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优秀9篇)
2023-11-23 00:19:58    小编:ZTFB

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发现问题、改进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合理规划时间,对每个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是写一篇完美总结的重要步骤。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一

上报行:

年3月15日。

中国建设银行景宁支行(盖章)。

声明与保证。

我们在此声明与保证:此报告是按照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楼盘审核有关规定,根据开发商提供和本人收集的资料,经我们审慎。

调查、核实、分析和整理后完成的。报告反映了开发商及项目最主要、

最基本的信息,我们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所作判。

断的合理性负责。

直接调查人签字:

调查审查人签字:

调查审定人签字:

*一、开发企业资信情况。

1、开发企业基本情况。

开发资质等级肆级信用等级未评。

注册资本500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总资产万元总负债万元。

基本结算帐户行工商银行。

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

其中:xx银行/万元xx银行/万元。

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82-7-1至1990-9-30在高碑店市。

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担任技术负责人,1987年负责公司承建的`河北省。

-6-30在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担任副经理,1995年组织承。

建了河北省衡水市国家税务局办公楼工程;2002-7-12至今在北京润。

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开发河北省。

高碑店市“水榭花都”小区;至今开发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

县“融金广场”小区;209月至今在北京润通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在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开发“景融家。

园”小区和“景融时代广场”小区。

2、开发企业经营情况。

(1)开发企业近二年主要开发项目的运作情况:开发的主要业绩和。

主要开发的项目(对滚动开发项目特别应介绍上期开发项目的有关销。

售情况)、信誉状况:

该开发商属于政府引资重点支持企业,同时市场评价较好,取。

得很好的销售经营业绩。该项目位于景宁县城花岗石总厂、人大花岗。

厂地块,总用地面积934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73.12平方米,

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7703.8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1930平方米。

共规划设计5幢,均为多层。项目总投资11027万元,建设资金由股。

东筹,已全部落实。(2)开发企业与我行合作关系(以前楼盘项目合作情况,主要介绍。

合作金额、客户违约及开发公司履行阶段性保证情况):

该开发企业属于20新成立,目前所开发的“景融家园”项目。

属于其第一个项目,今年开始预售,也是第一次与我行合作。

在他行的开发项目借款、客户违约及开发企业履行阶段性保证情。

况:

*注:我行重点客户(包括一级分行级、二级分行级重点客户)。

或当地综合实力较强的客户开发的住房项目、以及他行贷款支持的信。

用等级a级(含)以上客户开发的住房项目以外需要进行准入审批的。

其他住房项目、以及纯商业用房、写字楼、高档住宅和别墅等项目需。

要调查。

二、申报楼盘基本情况。

1、楼盘概况。

楼盘名称景融家园楼盘性质商住。

项目占地9341.8平方米土地取得方式公开拍卖土地使用年。

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总投资11027万元总建筑面积16573.12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8。

东北两面与环城北路相邻,南面与景宁县消防队相邻,北面是正建设。

的景宁县入城景观公园。位置较优,是理想的居住之地。

2、本次申报楼盘情况。

本期项目开工时间2012年8月20日预计建设周期24个月。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二

职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需带以下资料:

1、;

2、单位对个人的证明;

3、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4、借款人户口复印件(原件);

(3)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需带安居工程住宅(经济适用书)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

6、借款人已交购房款30%以上的收款收据复印件;

7、单位应将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交、支取、贷款情况以及售房款帐户帐号写一总证明。

借款人所在单位应注意三点:

1、本单位所有借款人借款总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借款当月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2、个人借款不得超过购房款(100%产权或33%产权)的'70%,最多不超过两万元。购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可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3、贷款金额保留到100位整数。如某职工需贷款17872.33元,应为17800元,剩余72.33元可由职工个人自筹交足。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 单位的职工,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 路 号 第 栋 单元 层 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价为 元。现已交房款 元,尚缺 元。根据《乌鲁木齐市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 元,期限 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 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借款申请人:

年 月 日

证 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系我单位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其中男方(女方) 元,该同志已参加我单

位房改,并已交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帐号为 ,截止年月公积金余额为 元。我单位愿为该同志担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单 位 证 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 年 月住房公积金余额 元,已有 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 元。现有 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 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 元,占购房款总额的 %。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帐户,售房款帐号为 。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借款申请人:

年月日

证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系我单位职工,夫妻双方月收入其中男方(女方)元,该同志已参加我单位房改,并已交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帐号为,截止年月公积金余额为元。我单位愿为该同志担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单位证明

乌鲁木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我单位截止年月住房公积金余额元,已有名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元。现有名职工需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元,借款人已自筹购房款元,占购房款总额的%。以上借款人的贷款金额可转入我单位售房款帐户,售房款帐号为。同时,我单位保证职工个人贷款总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总额的80%。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三

xxxx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是____单位的,经批准购买本单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____路____号____第____栋____单元____层____号住房一套,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房价为____元。现已交房款____元,尚缺____元。根据《xxxx市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修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本人符合申请贷款条件,现申请购房贷款____元,期限____年,本人愿以按月等额均还方式按期还本付息。每月由单位从工资中扣还贷款本息____元,并以所购房产作抵押,由我所在单位提供担保,请审查批准。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四

本人是________(单位)人员____,现任职务____,家庭平均月收入____元,为购买____________(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___套,房产编号为____________,特向贵行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____万元,期限____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____套住房。

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____(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及手印):

有效身份证号:

___年___月__日。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五

11月20日,央行披露第四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利率为4.15%,5年期lpr利率为4.80%。

此前10月21日披露显示,1年期lpr利率为4.20%;5年期lpr利率为4.85%。

小王了解到,此前央行于11月11日公布了10月份的金融统计数据报告。报告显示,10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194.56万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与上月末持平,比上年同期高0.4个百分点;狭义货币(m1)余额55.81万亿元,同比增长3.3%,增速比上月末低0.1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0.6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余额7.34万亿元,同比增长4.7%。当月净回笼现金734亿元。

同时,10月份人民币贷款增加6613亿元,同比少增357亿元,其中住户部门贷款增加4210亿元。

另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至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数据显示,1至10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0.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增速比1至9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8.07万亿元,增长14.6%,增速回落0.3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1至10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45151亿元,同比增长7.0%,增速比1—9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

其中,国内贷款21288亿元,增长7.9%;利用外资131亿元,增长63.2%;自筹资金46996亿元,增长3.3%;定金及预收款49163亿元,增长9.4%;个人按揭贷款22137亿元,增长14.1%。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六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第六条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条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___日至____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从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6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七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__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

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

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____区(县)____街道(镇)_____路(村)_____弄_____号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__%(月利率___%)。

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

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

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账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

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万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账户或信用卡账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

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

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合同公证。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

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甲方在执行本合同期间,未按月偿还贷款本息为逾期贷款,乙方按规定对其欠款每____天计收万分之_____的罚息;并由甲方在活期储蓄或储蓄卡账户内存入一个月的贷款数,保证按时归还乙方贷款。

甲方如连续六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或被发现申请贷款时提供资料不实以及未经已防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换,赠与等方式处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直至处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偿还欠款的没有继续向甲方追偿欠款的权利。

甲方未将乙方贷款按合同约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对挪用部分按规定每天计收万分之十二的罚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略)。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订后生效,丙方保证责任至甲方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和《房地产其他权证证明》交乙方执管后终止。

甲,乙双方承担责任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公证机关,房地产登记机构个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其中:送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私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八

甲方:

乙方:

受权委托人。

借款单位。

贷款银行。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立合同单位: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保证用于。借款期限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年月日万元年月日万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

十三、补充条款:

贷款单位(印鉴)贷款银行(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

担保单位(印鉴)。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住房贷款申请书通用篇九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应直接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八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大于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

第九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四章贷款期限与利率。

第十条贷款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第十一条借款人应与贷款银行制定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第十三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年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年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抵押。

第十五条贷款抵押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不得抵押的财产,不得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七条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并于放款前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第二十条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的约定,解除设定的抵押权。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权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质押和保证。

第二十一条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应当办理登记手续。质押合同的有关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生效日期按第七十六条至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执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第二十二条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坏、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账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四条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第七章房屋保险。

第二十五条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

第二十六条抵押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因借款人过错的毁损,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八章借款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第二十八条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财产合法继承人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第二十九条保证人失去担保资格和能力,或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时,借款人应变更保证人并重新办理担保手续。

第三十条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终止。

第九章抵押物或质物的处分。

第三十一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的,贷款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第三十二条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其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贷款人应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三十三条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的价款,在依法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项后,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十四条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追究违约责任:。

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已经或可能造成贷款损失的;。

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的;。

五、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六、借款人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的;。

七、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质物明显减少影响贷款人实现质权,而借款人未按要求落实新保证或新抵押(质押)的。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贷款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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