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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 直播运营的收获(8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7:01:41 页码:13
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 直播运营的收获(8篇)
2023-01-11 17:01:41    小编:ZTFB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歌唱、表演等方面的才艺和经验,甲方系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以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示展览服务以及文化演出策划等为营业范围的公司,为各展其长,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网络表演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作事项和经营收入

1.1、甲方为乙方设立网络视频直播间账号与后台,为其指定网络展示平台由乙方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向观众展示自己唱歌、主持、表演等方面的才艺,以获取观众的支持和肯定。

1.2、甲乙双方合作经营,以观众对乙方的肯定和支持为前提,由观众在观看视频过程中进行礼物充值刷出礼物获取收益。

二、合作期限

2.1、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

2.2、协议所约定的期限届满,如甲乙双方有意续签,应在本合作协议期限届满之前30日内向对方发出通知,经协商一致,双方可重新签订合作协议,继续合作。

三、培训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合作协议后,应当对乙方进行系统的培训和帮助,直至乙方熟悉并可_____胜任视频直播,该培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收入管理和分配

4.1、合作期间内,由甲方代为收取和管理双方合作经营所获取的收益,按月结算和分配。

4.2、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合作期间的经营收入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甲方占百分之____,乙方占百分之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5.2、协议签订时,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身份情况,以确认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签订本协议。

5.3、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审查,一旦发现乙方不符合视频主播条件或者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4、合作期间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安排乙方参与相关视频活动,如无特别情况,乙方必须参加。

5.5、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积极为乙方寻找视频直播的机会,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乙方。

5.6、甲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为乙方设立进入网络视频直播间的账户以及后台,并对该账户以及后台享有所有权。

5.7、甲方应当根据市场需求以及业务发展之需要,采取有效方式对乙方进行包装和推广宣传。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订立本协议时提供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6.2、乙方只能通过甲方设立并指定的账户进入网络视频直播平台,不能自行申请账户或者通过其他形式进入该平台进行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事项。

6.3、乙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经营收益。

6.4、乙方在直播期间享有在甲方设立和指定的直播平台的直播大厅置顶不低于30分钟的权利。

6.5、在合作期间内,甲方为乙方的唯一合作伙伴,乙方不得自行私自进行本协议第一条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也不得就本协议所约定的合作事项与其他自然人、公司或者工作室进行合作。

6.6、乙方每天的直播时间不得少于7小时,每月休息4天,乙方有权根据自身需求,自行安排直播时间和休息时间。

6.7、合作期间内,乙方应听从甲方的安排,在甲方的监督与审查下进行视频直播展示,严禁在直播过程中发表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言论、_____和动作,并保证在直播过程中不_____、不涉毒、不涉赌,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作协议,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6.8、乙方应当维持视频直播间的正常直播秩序,进行歌唱、表演、主持等特长演出,活跃直播间气氛、满足观众需求。

七、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与甲方讨论、签订和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薪金收入来源、薪金收入分配、运营活动模式等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和资料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签订本协议后_______年。

八、违约责任

8.1、合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所确定之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元。

8.2、合作期间,如乙方单方面无故解除本协议或者怠于履行本协议所约定至义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前期培训费用并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

九、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为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产生争议,首先应当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二

四天在线直播教学,五六年级老师都能按照学校及教导处安排去进行,为老师们的敬业精神所感动,不愧是东光德学校好教师,班主任的负责,科任老师的密切配合,都时时刻刻为之内心触动着。

一、教师:

早上都能及时开启打卡模式,进行一天的工作。

班主任:每天按时提醒学生健康打卡,做好提前准备进直播间,分享直播链接,进行班级内部直播学习的知识落实与督促,在班级直播时能进行师生之间的良好互动,及时帮助学生答疑解惑,并及时在家校本里批阅学生作业。

语文老师:每天提醒学生按时晨诵打卡,直播打卡,作业打卡,阅读打卡,写字打卡,很是辛苦,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间。尤其是语文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学科,老师们不厌其烦,帮助学生快速掌握要领,重难点,完成每节课任务。

英语老师:原引群老师辅导年级较多,但依然高度负责,利用自己午休时间辅导学生,甚至进行直播答疑解惑。姚婷婷老师既是第一年当班主任,也是认真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两个班英语工作也是非常负责,利用中午时间帮助学生完成学习。任省苗老师,是咱们中年级较大的大姐,她的负责,兢兢业业,也积极跟上新时代步伐,每天班级内部直播讲解重点,短语,句子,给学生交代清楚。

二、学生:

大部分家长还是积极配合老师完成各项打卡任务,但也有家长不会操作,不能及时上交。

三、困惑方面:

1、老师们思考:

如何让咱们班级内部直播更为有效,为我们教学彻底服务。(像市局老师直播学习)

如何布置适合学生作业,能激起学生打卡兴趣。

个别学生不能及时进直播间或提交作业,我们老师如何沟通,起到作用。

布置作业方面:清楚明了告知家长(拍照,视频,音频等,)避免家长提交混乱。

2、校委会成员关注深入还是较少,应该掌握第一手资料。

3、如何让钉钉线上教学,激起老师工作的热情,更好服务于教学知识落实,值得思考。

老师们有什么好的建议与意见,都可以与我联系,共同为了孩子,为了教学,为了学校,努力,加油吧!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三

甲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 产品/ 品牌经营者, 乙方为 艺人全约经纪方, 甲方希 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 品牌向用户提供信 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 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 以兹共同 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 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 付的费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1)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 】”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

3)产品销售形式: 。

2、直播平台: 。

1)发布形式 / 发布位置: 。

2)发布时间: 年 月 日。

3)介绍产品时长:不得低于 分钟。

3、关于视频直播物料, 甲方有权自信息推广内容发布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进行 使用,超过上述日期,甲方如仍有需求,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使用时间及费用。

第三条 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 含税服务费共计【¥ 】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 日内(最晚不迟于 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 % 归于甲方, % 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1 )不包含中国法律法规认为是反动、诽谤、色情、淫秽或侮蔑等违法内容或 与社会公共道德准则相悖的内容;

2 )不包含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 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的内容;

3 )不得包含侵犯乙方或任何第三方公众形象或隐私的内容;

4)符合法律法规、其他相关部门及推广平台的规定。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 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 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 乙方、乙方艺人、 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 由甲方自行负责, 如因此给乙方和 / 或第三方造成损失 (包 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 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 / 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 品/ 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 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 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 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 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 甲方还应予以 赔偿。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 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 权随时终止。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甲方拒不 纠正的,视为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前述审查仅为形式审查,并不 视为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素材、产品质量承担任何的连带责任,甲方应自行承担 因甲方产品、内容引发的一切纠纷、责任。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 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 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 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 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 / 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 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 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 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 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 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保密责任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 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内容, 以及通过签订、 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任何一方应法院或其他法 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信息 (通过口头提问、 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 传唤、 调查或其他程序)时,在可能且合法的情况下, 披露方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 并做出必要说明。 除上述情况,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尽的措施挽回损失, 并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 任何一方未能保守对方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终止、中止、解除而失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 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 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 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 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 费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 件,该事件妨碍、 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或任何其他类似事件;

2 )软件、系统等服务设备维护、检修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可抗拒情况;

3)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电信线路服务(网络通讯)中止;

4)服务器或乙方渠道因遇不法攻击导致服务器临时性不能正常运行;

5)推广平台政策变更或推广平台管制等;

6)发布账号被封禁。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 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 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 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2、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3、乙方地址 :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子邮箱:

第十二条 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2、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附件 1:甲方资质文件

附件 2:甲方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四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昵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邮箱:

一、定义解释

1.1______________直播,系指甲方开发、维护并提供相应网络服务和存储空间的中文语音直播平台,包括客户端(包括但不限于android、ios、wp版本及更新版本等)。乙方及旗下主播可以通过语音、网络互动等方式与用户端进行在线互动、直播、网络表情、图片、唱歌等方式交流。【以下简称“甲方平台”】

1.2用户,是指使用甲方平台或享受甲方平台服务的人或单位。

1.3管理规则,是指甲方不定时制定的适用于主播及其演绎行为的各项规范和规定。

1.4合同履行之日,指乙方在甲方平台创建直播厅之日,以甲方平台记录显示的创建日期为准。

1.5收入,指乙方及旗下主播通过使用甲方平台而获得的虚拟货币总和。

1.6应得收入,指主播个人收入在扣除甲方服务费和相关税费后的部分。

1.7结算基数,指乙方管理的全部直播厅的所有主播在一个结算周期内获得的总收入。

1.8自然周,指周一至周日。

1.9直播厅,指用户在平台创建的用于与其他用户在线互动的虚拟房间,创建该直播厅的用户为直播厅厅主。

1.10牌照厅,指周流水达到10w钻石以上的直播厅

1.11在使用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前,您必须阅读并接受《____________直播服务协议》所有条款(见正文),否则您无权使用____________提供的视频直播服务。

1.12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公民,您须年满18周岁;如果您非中国公民,您须达到您所在地成年人的法定年龄。

1.13您不得传播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其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

4.____________平台将7*24小时对您提供的视频直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视频直播内容存在违法、违规,一直播有权采取停播、删除内容、注销账号、配合主管部门调查等措施。

二、正文

我方“____________运营方”拥有并运营____________网站()、一直播ios和android手机客户端软件以及其他各相关网站、网页、软件、____________开放平台等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下称“平台”或“我方平台”)。《一直播直播服务协议》是我方“____________运营方”(下称“我方”)和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使用者(下称“您”)之间关于____________直播平台提供直播服务事宜的权利义务电子协议(下称“本协议”)。我方按照本协议及其发布的规则、公约、办法、细则、方法等规定(以下称“运营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视频直播服务(以下称“视频直播服务”)。为获得视频直播服务,您已审慎和仔细阅读本协议,清楚理解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含义,包括免除或者限制我方责任的免责条款以及对您的权利限制条款,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除非您已阅读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您无权使用我方提供的____________视频直播服务。您使用我方的视频直播服务即视为您完全同意本协议的条款并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一条 总则

1.如果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公民,您须年满 18周岁;如果您非中国公民,您须达到您所在地成年人的法定年龄。在充分理解本协议各项条款的意思及法律后果后,才能点击确认接受本协议。

2.您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前,您已充分知悉并理解我方之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不时更新的各项平台运营制度及主播管理规则与要求(下称“平台规则”),以及国家关于该类互联网服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等。您对本协议下所有条款及定义等内容均已明确知悉,并无异议。您有条件、能力、资格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职责及义务。

3.您根据本协议和平台规则,在____________直播平台上申请成为视频主播,为我方平台用户提供在线视频直播服务,与用户互动。您在我方____________直播平台提供在线视频直播服务期间均应视为本协议期内。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相关部门另有要求,我方不会主动对您上载的或由您参与、编辑、制作的直播视频内容进行任何编辑、整理、修改、加工等。

4.您承诺并声明在我方平台上提供视频直播服务时符合中国及您所在地法律规定,不得以履行本协议名义从事任何违反中国及您所在地法律规定的行为。

5.您与我方不构成任何雇佣、劳动或劳务关系。

第二条 我方的权利与义务

1.我方有权制定运营规则、平台规则,有权对您进行管理和监督,有权根据运营情况对相应规则作出调整和变更,您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意。

2.我方有权根据您的申请或平台在线公布的规则,将主播、直播内容管理、主播收入结算工作交由工作室、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下称“主播管理机构”)负责。

3.我方和主播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平台规则对您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直播时间长度、用户观看数量、用户赠与的虚拟礼物数量和种类、用户支持度、用户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情况等),以确定您的虚拟道具和收益;如果您在直播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我方的平台规则,我方和主播管理机构将采取惩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扣减虚拟道具和/或收益,乃至直接封停您在平台注册使用的账户)。

4.我方有权对您在我方平台上所作的直播服务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您在收到我方的建议或意见后3日内进行相应的整改,否则我方有权采取前述惩罚措施。

5.我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相关部门的要求对您的视频直播内容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如果视频直播内容存在违法、违规、侵害我方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我方有权采取停播、删除内容、注销账号、配合主管部门调查等措施。

6.平台有权在您的直播内容流上标注带有网站logo(或名称)和时间的水印,您需自行根据直播效果做相应调整。

7.平台有权对您在平台进行的视频直播所生成的视频文件进行存储保留,存储保留时间60天以上。

8.您同意我方使用您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您真实姓名、笔名、网名、曾用名及任何代表您身份的文字符号)、肖像(包括但不限于真人肖像及卡通肖像等)进行我方及我方平台的各类宣传、推广、制作衍生、周边产品等。

9.您同意我方有权在您提供视频直播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非商业性广告、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和非商业信息,您必须予以配合,且我方无需要支付任何对价,但应尽量减小给您造成的不利影响。

10.我方负责提供您进行视频直播的平台,并提供平台技术服务支持。但我方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您的任何要求,不担保网络服务时刻通畅,不担保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

11.平台将通过网页公告、平台消息推送、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信件传送等方式与您联系或发送相关通知。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即视为已送达。

12.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您同意我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平台服务,如变更、中断或终止平台服务而造成任何损失,我方无需对您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我方应尽量在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之前事先以公告、邮件或系统弹窗等形式通知您。

13.____________平台不保证为向您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我方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您的权利与义务

1.您承诺不会因履行本协议损害第三方合法利益或违反中国及您所在国的法律、法规、规范性规定等,您接受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对您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亦不会使我方因您的任何直播、评论等使用平台的行为而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2.您应自行承担进行视频直播所需要的网络、支持视频和语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脑、麦克风、视频装置等硬软件)等条件以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并自行保证直播图像和语音质量的清晰、稳定。

3.您在我方平台提供视频直播服务和在我方平台上发布的所有信息、资讯、言论等均不得涉政、涉枪、涉毒、涉暴、涉黄或其他含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规定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诽谤、恐吓骚扰他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上述内容的方式。如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警察、国家工作人员等特殊类公职人群,因人群工作的特殊性,需遵守相关部门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方有权根据相关部门及国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拒绝为您提供视频直播服务。

4.您在使用平台视频直播服务时,必须向我方提供准确的用户个人资料,如您提供资料不实,我方有权拒绝提供视频直播服务;如您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并通知我方进行审核。如因您提供的个人资料等不实而造成任何损失,由您自已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为保证您提交的用户信息的真实性,您须配合平台进行人工或者系统认证,在认证过程中需要配合人工或者系统认证指令完成相关内容或者操作。

6.您承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扰乱我方平台的正常秩序,未经我方同意不发布商业广告,不从事与在线直播表演无关的活动。

7.您注册或登录的账号和密码(如有)由您自行负责设置并保管,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您应当对以您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黑客行为或您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密码遭他人非法盗取、使用或遭受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我方造成损害,则您应予赔偿。

8.您承诺不在直播或者其他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透露自己的各类账户、银行卡(包括信用卡)、第三方支付账户及对应密码等重要资料,也不会将涉及您隐私的信息发表、上传或通过平台服务提供给其他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应由您自行承担。

9. 您承诺积极维护我方及我方平台形象,您不得做出有损于我方或我方平台形象或利益的行为。本协议期内及协议终止后,您不会通过任何渠道以任何形式发布暗示或不利于我方或我方平台的言论。

10. 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您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视频、图片等)提及第三方竞争平台的相关信息,不得引导我方平台现有用户、其他主播或我方员工进入其他第三方竞争平台或为其提供任何服务、信息或便利。

11. 我方只提供平台服务,如您自行与工作室、经纪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签订合约关系,因此所产生的纠纷,均与我方无关,我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如符合相关要求,您有机会参加____________平台组织的针对主播进行的语言、形体、表演等方面的培训,以便为用户提供健康、积极、形式多样的直播内容。

13. 如涉及直播收入分成结算,请您参照____________平台公示的《提现规则》规定之标准及规则进行相关操作。如果您是公会主播,具体结算事宜由您与公会签署的相关协议执行。

14.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存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售卖各种封建迷信物品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十)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一)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的;

(十二)表演方式恐怖、残忍,摧残身心健康的;

(十三)以公益、扶助等名义开展招摇撞骗活动的;

(十四)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十五)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四条 知识产权

1.平台的服务包括我方运营的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含的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元素,我方对其服务标志、标识以及上述任何元素享有全部知识产权。

2.您不得对平台服务涉及的相关网页、应用、软件等产品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等行为。

3.您在我方平台提供直播服务期间产生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直播视频、音频,及与本协议事项相关的任何文字、视频、音频等,以下统称“主播成果”)的知识产权由您享有,责任由您承担。但您同意授予我方在全世界范围内具有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独家的和可再许可的授权和许可,以基于宣传、推广、整合目的而进行的录音、录像、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主播成果,我方无须对此额外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4.您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存在被我方及其合作方或者其他使用者进行使用的可能性,因此,您若对该等信息内容不享有相关权利,将可能面临投诉、举报及索赔。相反,若您认为其他用户或第三方发布的信息内容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应自行向该等主体主张权利或向平台反映并提供充分证据,我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五条 免责声明

1.您完全根据自身意志和意愿以自身行为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同意使用我方视频直播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完全由您自己承担;因您使用视频直播服务而产生的一切损害、损失、责任及后果也由您自己承担,我方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

2.我方根据现有技术条件和实际情况尽量提供符合要求的视频直播服务,但并不担保视频直播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全部要求,也不担保视频直播服务因实际情况出现变更、中断或终止的情形;我方对视频直播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您不得就此向我方提供任何要求。

3.对于因不可抗力或我方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视频直播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您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4.您如无法接受本协议相关约定和免责声明,有权自主决定不使用视频直播服务或终止使用视频直播服务。如接受本协议,应严格遵守相关条款。您使用视频直播服务视为用户接受协议并受协议、运营规则约束。

第六条 保密制度

1.您应严格遵守我方的保密制度,承诺无限期保守我方的商业秘密。因您违反约定使用或披露我方商业秘密或信息使我方遭受任何名誉、声誉或经济上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应当由您负责赔偿。商业秘密是指由我方提供的、或者您在使用平台服务期间了解到的、或者我方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与我方业务有关的,能为我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与我方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和文件(含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您通过我方平台获得的收益的金额和结算方式、标准、权利归属方式、授权方式、客户名单、其他主播的名单、联系方式、我方工作人员名单等不为公众所知的信息。

2.您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未经我方书面授权或同意,对我方的商业秘密不得:

(1)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或不特定的公众进行传播、泄露;

(2)为非本协议的目的而使用我方的商业秘密。

3.本协议终止后,您应将我方的商业秘密全部返还,或在我方监督下,将记载我方商业秘密的全部文件销毁。

4.本条款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我方有权在必要时变更、终止、中止本协议。

2.如果您有下列任何情形,我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

(1)我方发现您违反本协议所作的声明与承诺的;

(2)因您个人行为直接或间接给我方利益造成损害的;

(3)违反中国或您所在地法律、法规或规范性规定的;

(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它义务;

(5)以消极、不作为等不符合我方要求的方式履行本协议,经我方通知后10日内仍未改正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任何因您的行为而侵害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第三方向我方提起诉讼、索赔和/或导致我方声誉受损的,因此产生的全部直接及间接费用、损失及赔偿应由您负责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我方为此支出的任何合理费用。

2.因您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而给我方造成的损失,我方有权要求您进行赔偿。

第九条 其他

1.我方可以根据需要不时更新本协议相关条款,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旦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您需要不时在我方平台查阅最新版协议条款。若您在前述更新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全部协议条款。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冲突法)。该等适用法律与政策可能处于动态变化过程中,因此,若因适用法律与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您和/或我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有所增减,均不构成本协议的全部或某个条款自然无效或终止可执行性的依据,除非发生变化的该等适用法律与政策属于效力性强制性规定。

3.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我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五

甲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为产品/品牌经营者,乙方为艺人全约经纪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艺人在相应社交平台直播过程中对甲方旗下产品/品牌向用户提供信息推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义另作说明,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义:

1、信息推广服务:指通过乙方拥有或合作的社交媒体平台账户面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广服务。

2、信息服务费:指因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而产生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条服务内容及期限

1、合作内容

信息推广内容:信息推广内容:相关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关素材。

2、推广产品:产品名称。

3、产品销售形式:。

4、直播平台:。

5、发布形式/发布位置:。

6、发布时间:年月日。

第三条信息服务费及支付

1、服务费用(坑位费):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工作事宜,含税服务费共计【¥】元,大写人民币【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签署后的日内(最晚不迟于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项,乙方收到款项后应为甲方开具此款项的发票。

2、产品销售佣金:本合同项下销售甲方产品所得金额的%归于甲方,%归于乙方。

3、乙方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甲方开票信息:

公司名称:

税号:

开户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提供的信息推广内容符合下述要求: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务费。

3、经乙方要求,甲方应根据信息推广发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广内容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

4、甲方保证其推广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且该推广产品或发布的推广内容已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和证书。

5、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纠纷、责任与相关账号、乙方、乙方艺人、其他主播无任何关系,由甲方自行负责,如因此给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声誉损失)的,甲方应予以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损失,损失难以计算的,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予以赔偿。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众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艺人为甲方产品/品牌有代言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则,甲方应立即下线相关物料,并公开道歉,并按乙方艺人年收入的倍支付违约金。

7、甲方负责推广产品的发货、退换货,应为消费者提供顺畅的退换货通道,因发货、退换货引起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予以赔偿。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收到信息服务费后有义务依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信息推广服务,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相应费用的,乙方有权拒绝相应内容上线或已经上线的,有权随时终止。

2、乙方有权在双方确定的信息推广发布日期前至少五个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广素材。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素材进行审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进行纠正。

3、乙方有权依据推广平台的实际情况修改或调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进行加工,

修改、调整。

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图片、文字等内容,甲方保证上述内容使用时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权及所有权,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负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4、如甲方产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诉率超过20%、质量负面新闻、被相关机构认定不合格),乙方有权随时下线和/或删除相关视频。

第六条声明及保证

每一方均不可撤销地对对方声明并保证:

1、拥有合法资质从事本合同项下交易,且该交易符合其经营范围;

2、可全权订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3、其授权代表拥有充分授权签署本合同;

4、推广效果主要基于推广内容的质量及用户体验等因素,故乙方不对推广效果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推广效果亦不作为影响本合同执行及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违反在本条项下的声明和保证,违约方应就守约方的所有实际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保密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规定的付款期限内未向乙方付款,则按照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守约方声明违约方实质性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条款之约定并提出此种违反的证明,而违约方未能在收到守约方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纠正其违约行为,则守约方可经通知违约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就违约予以赔偿。

3、如甲方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以退还,甲方还应按信息服务费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不可抗力事件产生5个工作日内)、充分地通知对方,并告知该类事件对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十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通知条款

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须以本条款确认的联系方式为准,若有变更,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对方。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通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的,自电子邮件进入收件方指定之电子邮件系统的时间即视为已送达;以快递或挂号邮件形式发送的,以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之日起5日后视为对方收到该通知。

甲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地址:

授权代表:

电话:

电子邮箱: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六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鉴于甲方拟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

第二条业务定义及资费

业务定义:和商务直播业务是中国移动面向集团客户推出的包含便携式4g直播盒子、专业全媒体导播台以及电信级视频直播平台资源等多种产品及业务功能在内的商务直播解决方案。

业务资费:是指甲方使用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包括【业务功能费、现场服务费用】。甲乙双方约定的资费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享有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规定的相关服务。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使用乙方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并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具体费用标准详见本协议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甲方应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和商务直播业务引入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业务引入的前期组织、协调工作;和商务直播终端设备和业务平台的操作、管理及保障的培训准备工作,确保所订购和商务直播业务的正常操作和使用。

甲方若订购乙方的专业现场直播服务,甲方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协调现场资源。甲方须提供直播所需的音视频信号、有线网络、电力供应及其他所需物品, 如果因现场网络电源等原因引发的直播不能正常进行,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授予乙方网络直播、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直播相关内容的展现权利并提供相应版权文件。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甲方负责整个项目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甲方应以《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见本协议附件一)的形式,针对本协议约定的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向乙方书面提供业务办理的准确需求信息(需加盖甲方公章)。如甲方提供以上信息有误,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如甲方需要在本协议项下新增或变更业务,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者补充签订业务受理单/变更单进行约定。

如果甲方利用本协议进行的任何活动需要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则甲方应当在业务接入前获得相关许可或批准,否则乙方有权不给予业务接入。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其所获得的相关许可、批准手续持续有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业务,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是否具有该等许可、批准手续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有效的任何责任。

甲方承诺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视频直播相关条例规定下合理使用乙方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制作、复制和传播违反宪法和法律、妨碍社会治安、破坏国家统一、破坏民族团结、色情、暴力等的信息。甲方认可乙方有权判断本协议项下甲方从事的业务活动或甲方通过乙方直播设备或平台所发布的信息是否违法、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且乙方有权在事先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等,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但乙方的上述权利不应被视为乙方有审核甲方行为或信息内容的义务或保证其合法合规的任何责任。

甲方不应超出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乙方提供的业务,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如转租、转售等)向第三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业务进行竞争性或对比性宣传或业务使用。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将被视同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偿权力,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甲方申请开通和商务直播各项业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甲方应保证业务申请登记资料均真实、准确和合法有效,并有义务配合乙方核实登记资料。如甲方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名称、账户、通讯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前10日内将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如乙方发现甲方登记资料不真实、不正确,导致乙方无法与甲方取得联系或甲方未及时配合更正上述信息的,乙方有权暂停向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相应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收取各项费用。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应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和商务直播账号的权限配置和业务开通工作。如甲方在业务受理单中对开通时间另有要求,且业务受理单为乙方所接受,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开通业务。

如甲方定购和商务直播-专业现场服务业务,乙方需承诺成立专门项目组以保障针对本协议需求提供服务的服务质量。必要条件下,乙方需配备直播相关专业设备。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提供的业务需求受理单(附件一)评估并拒绝提供甲方定购服务能力所无法完成支撑的服务定购。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项下业务开通、变更、暂停、恢复、终止(销户)的,除直播包月功能费变更下月生效外,其余均在业务操作当时立即生效(含就同一业务变更服务套餐情况)。业务暂停或终止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恢复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业务销户当月各项费用按整月正常收取。

乙方负责其设备终端的正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重要客户保障机制和售后服务,为甲方提供7×24小时故障处理、专家客服、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工作。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满足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保障业务合法合规、资质完善、功能可靠。

因乙方进行定期设备维护、业务平台检测、系统升级改造、必要的施工、割接等可能需要临时中断业务并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使用时,乙方应至少提前【3】天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必要情况,尽可能减少对业务使用的影响,上述计划中断不视为乙方违约。

乙方有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处理网络视听与信息安全工作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客户基础资料、真实身份信息、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等。甲方应当予以配合,并对由此造成的影响予以谅解。如乙方接到投诉或发现提供给甲方使用的业务有违法行为发生,乙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甲方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4.10对于甲方的业务账单数据,乙方保留期限为5个月(系统产生客户通信费账单当月起后5个月,不含当月)。若甲方或用户对乙方收取的业务费用存有异议,应在上述期限内向乙方提出。

第五条计费和结算

乙方按照本协议附件一规定的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和商务直播业务的各项费用。

本协议所商定和商务直播业务相关费用不包含甲方的业务承载线路接入费用。

计费账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日(即一个自然月)。

账单:账单由乙方计费系统出具,账单中应包含该计费周期内各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结算金额以及其它所需的业务信息。

甲方付款方式:【□预付费方式/□后付费方式】。

预付费方式:甲方应提前预存和商务直播月租费用,若甲方当月末付费账户中预存款不足以抵扣次月的月租费时,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后付费方式:甲方的缴费周期为【 】。甲方应在每个缴费周期(业务开通当月即为缴费周期开始计算的第一个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缴清上期费用,第二个月为账款催缴期,由乙方客户经理或10086向甲方进行催缴费和逾期停机的通知,第三个月1日若甲方仍未结清账款,乙方有权即刻执行业务暂停。

甲方保证乙方为唯一的收款人,否则不能免除其对乙方的付款责任。甲方应严格按照协议确定之金额按期向乙方交纳应付的费用。

乙方全称:【 】

乙方开户行:【 】

乙方银行账号:【 】

发票信息

(1)根据电信业“营改增”相关法规要求,乙方可对20__年6月1日后与甲方业务合作产生的费用提供电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及对应税率为:

①基础电信服务(税率10%)

②增值电信服务(税率6%)

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配合提供以下文件和信息:

①根据乙方要求提供下列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

b、组织机构代码证

c、税务登记证副本

d、银行开户许可证

e、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文件(以下任意一份即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字样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发票开具

a、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勾选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信息如下:

甲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发票开具方名称(必填): 【 】

国税纳税人识别号:【 】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地址:【 】

联系方式:【 】

(备注:以上账户信息仅用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使用,不作为收款账户)

③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要求:

a、甲方如是一般纳税人资质,可以向乙方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如果需要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以集团单位名义发起申请;乙方不向个人手机号码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c、甲方如有特殊要求,预存时要求开具发票的,乙方只开具通用机打发票,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d、必须先付款,方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e、已向甲方开具通用机打发票的,甲方不得另行要求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b、甲方应在缴费期内及时通知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时间充裕。为确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请甲方指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联系人负责发票接收工作,并保持联系人员稳定。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需更换联系人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3)甲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应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处理,如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有误、认证不符或认证不通过等情况,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当月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日起180日内与乙方联系反馈。双方应按乙方税务机关发票征管规定,相互配合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更换事宜。因甲方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带来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实际存在,则应在10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则应在10日内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或说明,在此情况下,双方可以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本协议另有具体约定的,从其约定。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乙方有权暂停为甲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自甲方欠费之日起至甲方付清欠费之日止每日按全部欠费金额的3‰向甲方加收违约金,甲方任何一个月的月租费在该月结束后三个月尚未结清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取消为甲方开通的业务,并有权继续追索甲方所欠的全部费用及其违约金,由此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协议项下的业务出现月累计24小时以上的中断(计划中断、第三方攻击及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乙方检查故障点确属乙方业务范围内,乙方须对甲方业务费用进行相应的核减。核减方法为每天的减免额为当月业务费用×12个月÷365天(费用精确到小数点后面第2位,小数点后面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方法操作),经乙方核实后在下一个计费账期费用中核减。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无论何种情况,乙方对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违约金及赔偿总额之和不超过甲方向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的总和。

第七条保密条款

“保密信息”是指本协议拥有信息的一方(“提供方”)根据本协议向另一方(“接收方”)提供的信息,或接收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从提供方处获知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文件、程序、计划、技术、图表、模型、参数、数据、标准、专有技术、业务或业务运作方法和其他保密信息,本协议的条款和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信息,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所有信息、数据、资料、意见、建议等。

保密信息只能由接收方及其人员为本协议目的而使用。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对于提供方提供的任何保密信息,未经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接收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有关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是,乙方为本协议目的向其关联方(包括乙方的关联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披露保密信息不受本条约束。

双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用户的信息、资料以及交易记录,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双方均有权拒绝除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查询;同时,双方应尽合理努力将电子支付交易数据以安全方式保存,并防止其在公共、私人或内部网络上传输时被擅自查看或非法截取。

接收方的律师、会计师、承包商和顾问为提供专业协助而需要了解保密信息时,接收方可向其披露保密信息,但是,其应要求上述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按照有关职业道德标准履行保密义务。接收方应向提供方承担因己方聘请的上述专业顾问违反保密约定而给提供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接收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接收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协议项下的保密责任。但前提是,该接收方应立即将需披露的信息书面通知提供方,以便提供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且该等通知应尽可能在信息披露前做出,并且接收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保密信息不包括以下任何信息:

(1)非因违反本协议所致,已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在提供方依据本协议做出披露前,接收方已合法拥有的信息;

(3)接收方从有权披露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4)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

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款之约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保密信息合法公开之时止。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有效性及对甲乙双方的约束力。

由于保密信息接收方未履行保密义务给提供方造成损失的,接收方应当赔偿由此给提供方造成的损失。

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乙方对甲方的客户资料和通信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要求乙方提供协助和配合,乙方给予协助和配合的,不构成违反保密义务。

甲方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甲方身份或者反映甲方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乙方收集、使用甲方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甲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及其关联公司可以通过业务受理系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等方式,以提供电信服务为目的,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甲方提供的和甲方使用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甲方应当就乙方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向信息权利人进行说明和披露,如甲方未充分说明和披露的,由甲方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乙方有权依法对包含甲方在内的整体用户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向除乙方关联公司外的第三方提供甲方个人信息。甲方可以通过营业厅或乙方指定的其他渠道,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更正。

乙方应严格按照《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甲方个人信息履行保护义务。

第八条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受阻方”)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过程中遇到障碍或延误,不能按约定的条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义务的,不应视为违反本协议。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战争及政府行为。

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被排除后,受阻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并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受阻方应可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延长期应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实际造成延误的时间。

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30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协议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仅对因其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害结果承担赔偿责任,且该赔偿责任以实际损害为准,同时,乙方对下述事项不承担责任:

第三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甲方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甲方的经营损失等一切间接损失。

如因乙方难以避免、难以排除的技术或网络故障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甲方无法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但乙方应尽合理努力争取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对此双方无异议。鉴于计算机、移动通信网络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核心网调整,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等引起的事件,在乙方能够出具相关合理证明材料的情况下,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变更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或权利要求,都应由协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

如果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各方同意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将该争议提交至【 】仲裁委员会。依据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保全费和律师费。

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双方明确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规定的方式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应影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本协议争议解决条款独立存在,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通知与送达

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须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递送、特快专递、传真或挂号信件等双方认可的方式发出。特快专递或挂号信件的交寄日以邮戳为准。上述书面通知均须标明协议双方的收件人。

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方应按接收方在本协议中所列的地址发出。如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

(2)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件方发送后打印出的发送确认单所示时间视为送达;

(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发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5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10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20日视为送达;

(4)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内的,邮寄后第7日视为送达。发往国内其他地区的,邮寄后第14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邮寄后第20日为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邮寄后第30日为视为送达。

各方联系方式如下:

如致甲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如致乙方:

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

电子邮箱:【 】

第十一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时间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

本协议以中文书写。本协议中手写体与印刷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议附件与协议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协议正文为准。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如果协议条款与国家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发生冲突,以国家或行相关业管理部门的强制性规定为准;部分条款无效或变更,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涉及电信卡号业务,甲方需按相关规定配合完成实名制认证等相关手续;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及其附件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协议双方以书面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后方为有效。

本协议有以下附件:

附件一:中国移动和商务直播业务受理单

(以下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

(签字页)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七

网络直播的兴起,是近几年世界范围内的热点媒介事件。在中国,20_年被称作“网络直播元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其20_年8月发布的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首次将“网络直播服务”作为一项互联网应用,列入“中国网民各类互联网应用的使用率”统计。该统计表明,“截止20_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进入20_年,因为种.种的“乱象”,网络直播行业受到了监管的收紧,加之行业内部竞争加剧与商业模式创新的乏力,网络直播的热度有所降温,甚至被某种程度的唱衰。网络直播就像一把双刃剑,瑕瑜互见,利弊共存,如何除弊兴利,刻不容缓。

【犀利观点】

◎由于网络直播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互动性强,观众的自主选择与参与度得到了巨大的延伸。这种交互性特征使普通受众拥有了话语权,他们可以通过网络发表意见与建议,为政府的政策制定提供反馈信息。

◎网络直播以新颖的样式和相对便捷的服务给网民带来一种全新的视角体验和视野冲击,特别是网络双向流通显现出给予受众应有尊重的特性,理应受到网民的青睐。

◎在网络直播中,其政治意识可通过精神内省、价值认同、道德感化的方式,以舆论、宣传、教育的手段去影响和引导公众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

◎网络直播是一个新兴事物,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顺应网络时代发展,要让网络直播成为创造价值的助力之一,“天塌不下来”。

◎网络直播拉低了成名的门槛,但不能拉低社会的价值标准和审美趣味,更不能成为侵蚀青少年精神世界的诱人毒药。

◎在汲取互联网快速、便捷优势的同时,在内容上放宽了限制,一些粗制滥造的节目寄生于网络直播中,其直播内容过于固态化、模式化,缺乏创新,俗化了网络环境,降低了网络的安全性。

◎要想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创业大潮中活下来,则必须要对互联网思维和市场法则等生存之道给予充分尊重,对法律法规乃至公序良俗等边界底线抱以足够敬畏。

◎网络直播作为新兴的传播工具,既不要谈虎色变,拒绝使用;也不可听之任之,不管不顾。合适的方式,便是做好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发挥其正面作用,限制其负面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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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直播平台运营经验分享范文范本八

315晚会由陈伟鸿、撒贝宁、欧阳夏丹、谢颖颖联袂主持,围绕“共筑消费新生态”的主题,先后报道了网络订餐、二手车网络交易、手机应用软件、定制式义齿、网络信用评价等方面存在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与此同时,今年315晚会注重增强服务功能,展现了政府部门的行动和努力,用积极向上的正能量,倡导健康消费的正确理念和方式。

到今年,央视315晚会已经连续举办了第26届,参与主办晚会的单位达到16个,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国消费者协会等政府部门和机构。

一、直击新消费领域,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

网络订餐行业蓬勃兴起,给消费者带来十分便捷的美食体验。而订餐网站上的精美图片和店家信息,是消费者下订单、叫外卖的依据。可是,“饿了么”订餐网站在多个地区降低门槛要求,上线的餐厅地址和店面状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很多订餐网站上看得亮丽堂皇的餐饮单位,现实中却是环境卫生状况不合格的路边小店,甚至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有的还直接开在了居民楼里。记者调查中还发现,这家“饿了么”订餐平台用自己的一个营业网点就注册了五个网上销售餐食的餐厅信息,并且还存在超出营业范围,违规经营餐饮服务业的现象。

中国正在进入家庭汽车更新换代的高峰期,20_年全国二手车市场累计交易量达到了940多万辆,交易额达到5535亿元。这个迅猛发展的市场上,许多二手车交易网络平台纷纷出现。其中,车易拍网站打出了“快速、透明、无差价”的牌子,通过网上竞价帮助买卖双方便利地完成二手车交易。然而,实际交易中,车易拍工作人员通过后台操作,让买卖双方看到的却是不同的价格界面,卖方看到的价格比买方的出价低了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被截留出来的差价以“渠道服务费”的名义留给了4s店。

网店好评数量、信用等级和销售量都是消费者进行网络消费时,评价网店品质好坏的重要信用依据。然而,在网上开设虚拟网店,即使没有任何真实货品和实际成交,也可以通过购买网络刷单服务,轻易提升了客户浏览量和信誉等级。甚至还有专门机构发送所谓物流“空包”,帮助网店获取虚假的物流信息,以此来规避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在大众点评网上用虚构店名、地址注册的蛋糕店,利用网络刷单群,仅仅几个小时就能获得上百个好评,综合评价从零变成三颗红星。

网络刷单、刷信誉现在已经成为一门参与人数众多的灰色产业。在一个名叫盛世网赚创业平台的刷单群里,这里的刷单群体具有明确等级、分工和利益分配机制,大量网络刷单信息蜂拥而来,有的甚至允许未成年人参加。刷手们根据信用高低和分工不同,从刷单生意中获取自己的利益。一个网络刷单群体里流动的刷手人数高达几十万人,现在用刷手真实个人信息,实名注册网站和手机应用软件的会员,又成为获利更高的刷单新热点。

二、关注消费热点,重磅揭露侵权内幕

义齿的材质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健康。国家将义齿归为医疗器械类别,对它的生产、加工、消毒环节有着严格规定。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厂家在义齿生产中,不仅大量采用来历不明、包装不规范的所谓碎钢材料来铸造义齿金属支架,就连铸造过程中剩下的钢头,也被回炉,反复使用。加工出来的义齿产品,出厂前没有经过任何消毒程序,甚至拿工人使用过的旧牙刷刷义齿,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极大隐患。

功能丰富的手机应用软件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很多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手机意外产生增值服务费的现象。经过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检测,当前不少手机智能软件被植入了恶意程序,它们通过广告弹窗和界面图标,骗取消费者点击付费。

作为互联网移动营销服务商,道有道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借助恶意程序为一些带有意味的扣费软件做推广,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

三、创新节目形态,增加吸引力和服务性

今年315晚会针对新消费领域的潜在风险,设置了4个消费预警环节。节目采用全息情景剧的形式,揭露商业促销活动中存在盗取消费者信—用—卡(creditcard)信息,扫描二维码植入__病毒等风险,提示消费者不要被免费赠品所诱惑,放松警惕,导致个人财产和信息遭受损失和泄漏。

现场试验增强了315晚会的互动性。晚会针对红参产品掺糖造假的行为,邀请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中药民族药检定所主任魏锋进行现场检测。从市场随机采购的三种红参产品中,检测发现两种产品存在掺糖造假行为,含糖量达到50%,远远超过20%的国家标准。

晚会邀请现场观众一同参加了手机软件安全漏洞试验,通过一道道截获观众个人信息,展示手机软件安全漏洞带来的信息泄露风险。315晚会提醒消费者关注软件安全问题,使用可靠的无线网络信号,并呼吁软件开发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信息数据传输进行加密。

智能装备即将进入大量普及应用的阶段,315晚会及时关注这个引领未来的消费新热点。晚会对智能无人机、智能家电、智能楼宇、智能汽车进行了模拟黑客攻击,智能装备的控制权全都被模拟黑客所掌握。315晚会将发现的智能装备安全漏洞,都已经提交给相关厂商进行修复,呼吁厂商在设计生产智能装备时,统筹考虑,进一步提高完善智能装备的安全性。

今年315晚会还充分利用新媒体,在现场大屏幕上设置了100个虚拟观众席位。网友们可以实时收看直播,并结合节目内容发表观点,参与现场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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