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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 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标题(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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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 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标题(8篇)
2023-01-11 18:02:39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一

(一)优化服务,加强指导,充分发挥了职能科室的联动作用。职能科室根据职能把培育创建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加强了创建的服务力度。一是引导企业增强了争创的主体意识,在创建中,树立了新的质量理念,不断实现管理创新,导入了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二是引导企业积极采用了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及时为企业提供最新的国内外标准信息,帮助指导企业开展采标工作;三是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限度地发挥计量工作在节能降耗中的作用;四是切实帮助企业做好了产品的申报、推荐及辅导工作,及时为企业提供法规、政策等相关信息服务;五是依法保护,加强行政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了对产品的保护力度。

(二)结合实际,重点培育,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县产业优势,围绕重点产品的资源条件、产品竞争力、市场影响力、品牌发展潜力和对同行业及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发动企业提高争创产品的意识。

(三)落实相关奖励政策,确保获产品企业得到相应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市产品奖励政策,助推县区政府出台了相关产品奖励措施。

(四)强化舆论宣传,营造培育创建的良好环境。继续做好了实施战略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有关培育创建的相关政策和信息,组织指导相关企业开展产品宣传策划和展示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强业、强企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争创的新思路。为创建、经营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通过深入实施培育质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了在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全县规模以上企业质量管理基础工作得到了加强,产品质量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助推县政府部门出台了产品奖励政策,落实了产品奖励措施;创建的质量和数量有新的提升;正在逐步形成以产业、特色产业为中心,辐射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二

作为今年上半年关注度最高车型之一的别克新君威,是目前国内同级车的新标杆。2.0t更是大幅度提高发动机的功率和扭矩,有着强劲驾驶的动力。此款车采用涡轮增压汽油缸内直喷技术,搭载2.0turbodi发动机,是当今世界最顶尖的sidi汽油缸内双模直喷技术。在b级车技术方面,新君威2.0t可谓傲然群雄。

20xx年上半年,上海通用为推广其新产品别克新君威2.0t,在全国20个城市公开选拔试驾s弯高手,个赛点优胜者齐聚云南挑战天下第一弯。别克新君威不仅担负着本来的品牌使命,更要通过新品推出,最大程度的展现通用优越的汽车性能,树立新君威的品牌形象,提升中国老百姓对通用公司的信心。

一)swot分析

优势(s)

作为在中级车市场里面横行多年的老牌健将,君威无疑在消费者心目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加上上海通用这个金字招牌,其竞争力也不容小窥,新君威外型时尚,价格合理,性价比高,很具竞争力。

劣势(w)

中国汽车市场与国外不太一样,中级车消费群体主要还是以公务和商务人士为主,他们看中的是大气的外形以及舒适的配置,像动力以及操控性则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新君威的定位则是和新马6、迈腾、致胜这样的偏运动车型,而我们不难发现迈腾、致胜的销量始终难以跻身第一集团,由此可见强调私人动感座驾的定位就已经注定新君威不会有新雅阁、凯美瑞、新天籁三大日系商务车的万辆销售业绩。

机会(o)

与新君威同样主打运动路线的致胜与迈腾在销售上面都没有取得传统商务用车的高销量,说明这个细分市场还处于一个正在培养的过程,所以新君威最大的突破就是与致胜、迈腾抢夺更大市场份额。不过从别克遍及全国的经销商网络和较好的售后服务来看新君威的销量很可能超过迈腾和致胜。

威胁(t)

新一代君威必须面对入门级公商务车型凭借价格、配置等综合性能强劲挑战的时候,与新一代君威在产品整体定位似乎处于同一档次的马自达6睿翼车型也有着相同的车型、性能参数。虽然自达6睿翼由于定价、配置尚未明确,但对于新君威的市场前景构成了威胁。

二)现有市场分析

老君威上市之初可谓让通用在中国占尽了风头,凭借其大气造型、豪华内饰和偏重舒适性的调校,更是登顶过国内公商务车市场销量冠军。面对快速发展的汽车市场以及日本和韩国对手的步步紧逼,上海通用的美韩混血产品似乎有点难以招架。而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却越发突显,因此根据通用汽车的全球战略,上海通用提出了欧美技术,全球平台的概念,与国际同步跟新换代车型。

上海通用新君威上市,其私人动感座驾的市场定位相比以往的对手更加直接也更加精准,直接表明新君威就是一款针对私人用户的中高级车型。新君威将在中高级运动车型的细分市场中确立自己的地位,为国内中高级汽车划分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细分市场,形成分庭抗礼之势。

上海通用在新君威的产品定位上,放弃了与大众2.0升发动机在上世纪就开始称兄道弟的动力配备。全新的几款发动机无论动力输出还是油耗表现上都得到了与时代相符的提高。

搭配全系标配的6速手自一体变速箱,动力更是超过了蒙迪欧致胜的145马力与迈腾的116马力,新君威所用的1.6t发动机,来源并不神秘,它就是雪佛兰科鲁兹那台1.6发动机的涡轮增压版本,同样具备气门正时可变技术,但增压后带来的动力数据不可小觑,在国内甚至已经超过了大众的1.8tsi发动机。可以说在中级的入门车型中,新君威还是非常具有竞争力的。

不仅如此,新君威配备的这款2.0lturbodi缸内直喷涡轮增压发动机,集全球领先的动力技术于一身。最大扭矩为350nm,可在20xx-4000rpm的宽阔平台内输出,并且从1400rpm时,涡轮就开始介入工作,扭力输出源源不断,由此带来7.7秒的百公里加速时间;最大功率为162kw/5300rpm,升功率达到了惊人的81kw,最高时速232km。而同级别2.0l涡轮增压车型的最大功率通常都在150kw以内,升功率很少有超过70kw的,而最大扭矩则在280-320nm之间,百公里加速时间通常在8.5-9秒之间。新君威2.0t无疑要领先对手一筹,说它是史上最强的turbo车型,并不为过。

如今,中级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2.0l排量的新车不断冲击车市。新车型频繁上市和来自蒙迪欧、雅阁的降价,让君威逐渐失去固有的优势。虽然今年1-4月份,君威的单月销量平均在4000台,但是与雅阁、领驭过万辆的销售相比却黯然失色。31.8万元的价格分布相比,显得非常单薄。没有君威的支撑,上海通用在中级车市场就不会获得与雅阁、领驭全面竞争的机会;三是因为上海通用在中级车型中缺乏新的替代车型,所以君威车型的生命周期需要延长,而不该退出市场。新君威以17.58万元低价上市,是上海通用今年1月调价以来最大的市场动作。新君威是改款+降价有机结合的市场策略,借助新君威的上市,上海通用划清了君威和君越品牌的界线。新君威为何突然上市今年中级车市场竞争异常激烈,2.0l排量的新车不断冲击车市。

新君威的具体价格:2.4l旗舰版24.59万元、2.4l舒适版19.99万元、2.0l精英版19.99万元、2.0l舒适版17.99万元。我们可以看出2.4与2.0都有一款定价为19.99万元,它提供给消费者的选择比较简单而固定,2.0l精英型动力一般但配置上更丰富,相反2.4舒适版型则更突出了动力性,因此对于动力和配置有不同需求的消费者可以很直接的选择自己需要的车型。新君威入门级的17.99万元的定价体现了通用的决心,相比迈腾的19.28万与致胜的16.98万,在安全配备方面要超出对手一大截。而2.4l旗舰版在配置丰富的同时体现了其性价比,因为在中级市场各个车型的顶级别车型大都定价在25万元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新君威的定价虽然只有4款但却非常有针对性,而且相比其它品牌具有明显的性价比优势。

与此同时,此次价格策略不仅理清了君威和君越品牌的价格界线,而且扩大了上海通用在整个中级车市场的竞争力,并且巧妙的消除了凯美瑞上市可能带来的调价危机。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三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丙方 (房东):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住址: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立、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所拥有的 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 等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市 区 街(路) 号的店铺(原为: )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

二、丙方与甲方已签订了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租金为每年交付一次,并于约定日期提前一个月交至丙方。甲方将租金交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止。店铺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铺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三、转让后店铺现有的装修、装饰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

四、甲方自愿将其所经营的 店铺及其相关的品牌、 等转

五、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六、如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金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30日未交转让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转让中止,甲方承担相同的违约责任。

七、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郑州市 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四

目前秋冬是服装干洗的旺季,拿衣服去干洗店干洗的顾客都是我品牌的潜在目标顾客,利用干洗店这一阵地做好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使得顾客留下较为深刻印象,从而使得顾客有购衣需求时,想到步森。从而提升进店率;进而提升购买率。

洽谈对象——大中型规模生意较好的,直接是老板坐堂经营的干洗店(不是老板坐堂经营的大型连锁干洗店可以不用联系,一般都是员工负责,请示汇报,事情繁琐,不利于快速布点。)

洽谈内容——给干洗店老板谈:“我们在做一个干洗店推广活动---‘你的顾客洗衣,步森来买单’,具体为---凡是到你这里来洗衣服的顾客(不论男女,任何衣服)都可以到步森专卖店购物后,凭干洗票报销最高20元/次的干洗费(具体按票面实际金额报销,最高不超过20元/单),同时我店将凭票每张返5元给干洗店。这样顾客洗衣也不要钱了,干洗店额外也有一笔介绍费。开票时请你在开的小票上注明我们店的地址,电话,方便顾客找的到、报得了;或者给我们几本票我们盖上步森店章就不用再麻烦写了。同时我们在你店张贴一张40厘米*60厘米的告示牌,方便给顾客介绍。”

后期预判——此方案要联系多家干洗店(县级城市要在20家以上,市级城市30家以上为宜)普遍的布点,每个点保守预计每月贡献1个顾客,一月下来也是对业绩有一定帮助。哪怕一个顾客没有,对品牌宣传也是百利无害的。

对进店购物顾客如提出在哪家干洗店看到了宣传的,也可灵活给他报销干洗费,不仅限持票来报销的顾客。记录是哪家干洗店来的,月底返介绍费给他,做到诚信,反而该干洗店还会更认真的帮我们推广。

后期干洗店维护——因为所有干洗店反馈来的客人都会集中到步森来,但返回到每个干洗店的介绍费通常会很少或没有,需要各位不定期走访有布点的干洗店查看步森告示牌有无遗失,店家有无在做口头宣传。同时对客流较大,宣传意义较大的干洗店,如店家提出异议可给予一定的宣传费,维护好该网点。

目前已在富顺和阆中已实施了本宣传方案,在给干洗店介绍时没有遇到任何阻力,也没有让我们先向他付宣传费的,并且还有干洗店把干洗小票本让我们带回来盖步森专卖店章来帮我们宣传的。例如,富顺的赛维干洗店。

富顺店当天早上花15分钟在喷绘店制作告示牌,上午和下午出去联系了25家干洗店。第二天上午到广告部取告示牌,利用上下午全部布置到位。总共用了2天完成布点工作。

此方案前期、后期投入的费用都非常低(前期就是制作告示牌的费用,后期报销干洗费和返介绍费加在一起还没有给顾客打一个折多),起到的影响确是无形而巨大的。

近年来开设的专卖店----宜宾柏溪、威远、乐山、华阳、安岳、邛崃、绵阳塘汛、南江、巴中、三台,请尽快实施。其他老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

没有那一种方法会对业绩提升有立杆见影的效果,只有找准了方向,坚持的去做,强调的是不折不扣的执行力。需要去掉浮躁心态,磨练沉稳心智。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烟台街客三站店(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名称为准)转让事宜达成协议签订本转让合同。

第一条 乙方转让经营位于三站的街客奶茶店,乙方可以更改甲方的经营范围。

第二条 店面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店面位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站市场内的街客加盟店(具体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 三站兴业路1号xyl—11号)达成以下协议。 2.该店面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乙方使用。

3交接。

4. 甲方负责教会乙方人员街客所有产品的调配方法,教会为止。 5. 街客奶茶店的工作人员甲方协助协调继续在店里工作。

6. 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转让金用支付方式

1. 该店转让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街客公司收取的店面门头字样和店内logo押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2. 转让金支付方式:自本同生效后当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金 元。店面押金___________元将于日前交付甲方

3. 交接过后 ,乙方资金全部交付甲方后,街客公司出具的押金单据甲方要交与乙方,

4. 如乙方不经营街客店时甲方负责与街客奶茶公司协调并将街客奶茶公司押金___________元退还乙方。乙方如需更改甲方和上海街客品牌所有人签订的合同上的被特许人名称,甲方愿意协助办理,但是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店面交付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门店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设施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并协商解决

3. 甲方交还乙方的店面及附属设施应保持完好的状态,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权随处理

4. 在转让以后,甲方负责店面房租合同的转让到乙方名下事宜。一同协助乙方以后房租到期的后续房租的价格协调,房租由乙方支付。由租房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租房税、租房押金等)均由乙方支付甲方将不从中获取利益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生效之后乙方将完全拥有街客三站店烟台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乙方将拥有自主经营权利,甲方将不得与无故干预正常的经营。未尽事宜时,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六

甲方:

地址:

乙方:

住址: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决定充分利用双方各自的优势,资源互补,在中国酒店经营管理及品牌加盟的项目上进行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开发项目和范围

按甲方要求发展酒店客户加入酒店品牌的托管。

第二条 、合作期限

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合作方式

1、 双方各自承担开发项目的费用。

2、 乙方对外洽谈项目,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名片,乙方无权利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有法律责任的文件。

第四条 、利润分配

1、 利润定义:管理费收入。

2、 分配方式:甲乙双方利润按5:5分成。

第五条 免责

如因第三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不负法律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合作任务,若任何一方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义损害,违约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七条 终止通告

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不需陈述理由,但应该在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

第八条 保密条款

有关本次合作,甲乙双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只能用于本次业务,甲乙双方应将对方提供的资料视为机密文件。

第九条 透明化

具体合作项目进行期间,所有的交流、对话、协议、成交等均需甲乙双方进行或在对方知晓的前提下进行。在另一方不知晓的情况下,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对外签订任何协议与达成任何交易。

第十条 其它

未尽事宜将由本协议、甲乙方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在甲乙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乙方:______

时间: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七

甲方:

乙方:

为保障双方的根本利益,寻求共同发展,本着互利互惠的诚信合作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经销区域

甲方作为“ ”品牌内衣系列产品广州办事处,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专卖(专柜)经销“ ”品牌系列内衣产品。

二、 乙方加盟经销制度

1、 乙方特许经销权自本合同签订、并向甲方缴纳信誉保证金贰仟元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2、 甲方以“ ”全国统一零售价之4折供给乙方。乙方要以专卖店(柜)的形式进行销售,首次进货金额在_________万以上,以保证货源的充足(首批货由甲方统一配发)

3、 形象配合推广总公司为把“ 品牌”打造成最具竞争优势的品牌,为了长远的发展和获利,要求乙方有义务和责任积极配合总公司新形象推广。

(1)加盟店必须是品牌统一形象标准。

(2)加盟店必须无条件配备品牌的标准形象柜,

(3)产品陈列专柜形象必须与总部要求一致,各种形象用品要配套齐全(形象柜、及各种宣传用品)。

4、 乙方所进的六月玖瑰系列产品必须是在自己店内零售销出,不得以批发形式售出,不得进行网上销售。乙方在经营“ ”的品牌中,必须按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打折销售(持有贵宾卡顾客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一经查证,视影响程度对信誉保证金进行处罚,直至完全扣除,取消经营资格。

5、 乙方对甲方和公司要求做的各种促销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6、 乙方必须保证店内干净、整洁、明亮、光源充足,新品上市时按总公司统一要求操作。

7、 乙方必须有专职人员负责 产品销售工作,并配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工作。必须定期派导购员参加甲方的各种培训活动,以便提高销售业绩。

10、乙方所进 品牌产品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经营。

三、 销售目标任务

1、 合同期内,乙方应完成最低销售任务______元(指回款金额)。

每月进货量应达到合同规定额度(见附表)。乙方如连续3个月未达到规定进货量,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在本地区发展第二家经销商。

附:销售任务分解表:(单位:元/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2、 新签约客户首批进货量按地区等级应过到以下最低标准:

(1) 县级以上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品种数不少于70%;

(2) 地级市所在地:不低于人民币壹万伍千元,品种数不少于80%;

四、 乙方权利

1、 获得品牌授权区域独家经营权;

2、 获得品牌年度销售返点奖励;

3、 获得品牌经营培训、指导权;

4、 获得公司品牌广告宣传、促销支持。

五、 乙方义务

1、 乙方有责任和义务维护本品牌在该地区的发展,维护品牌信誉和树立品牌形象,全力宣传推销本品牌产品,不能做出有损本品牌声誉和形象的行为。

2、 严格按照“某某品牌”全国统一零售价。

3、 根据的品牌经营思想和销售政策在自己所经营区域内积极配合甲方提高品牌知名度主维护品牌形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政策及促销活动。

4、 每周最少一次向代理总部提供有关产品销售情况及竞争产品情况;每月25日前盘点库存、填写报表,传真至代理总部,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库存及报表,严格控制库存比例,即a类不低于50%;b类不大于30%;c类货控制在20%以下。

六、 优惠政策

1、 甲方帮助乙方设计店面形象(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及免费配发广告喷画等宣传资料,合作结束后甲方有权收回上述广告宣传资料。

2.按产品1:1比例配发小手提袋。

3.每个终端商免费配发150个形象衣架,包括裤架在内。

4.按公司标准上形象柜交押金500-1000元/柜,完成年销售任务可以退回(安两万元一个形象柜计算)。如2次发现形象柜上陈列有其它产品则将扣除押金。

2、 广告及促销支持

(1)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统一的门头(喷汇)和每年两季的宣传广告画(一般情况要求每家终端店春夏、秋冬季各配两张宣传画,及促销宣传品的按比例发放,如有特殊情况可向代理总部申请)。

(2) 经过总公司和甲方多年的经营经验得出各地市、县最好的内衣广告方式是路牌广告及报纸杂志广告。本着长期品牌的稳定经营宗旨,甲方支持乙方在当地经销区域或黄金位置做路牌广告。

a. 广告费用为乙方向甲方申请批准后,户外及路牌广告画由甲方向公司申请,免费提供给乙方,广告发布费用由甲方与乙方各分担50%(年底结算)

b. 对于一些特殊区域需其它的宣传方式的,申请后经甲方审批同意后,费用也同上,即各分担50%。

七、 换货制度

乙方所进首批货品,在销售一个月后,两个月内如不好销售,甲方50%的换货(有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换,但吊标要保存完整,特殊情况可协商处理;乙方收到货后,应立即进行清点,如发现实物与所开单据不符,应于收到货物的两日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该批货物收妥)。

下列情况不予退换: a. 乙方未向甲方书面提出退换货申请的。

b. 产品包装没有按甲方发货时的标准包装方式包装(含混色码包装或每包数量不齐);

c. 产品被污染,有污点或有破损现象。

八、 为了有效地管理市场,维护双方的利益,乙方在合同签定时必须向甲方缴纳合同信誉保证金20__-4000元不等(贰仟元整),合同期满后,在乙方没有违背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情况下,原额退还。

九、 乙方必须以现金向甲方进货,款到发货。任何拖延逾期付款,都将导致甲方停货,甚至解除合同。

十、 甲方可以为乙方代办托运,托运费由乙方支付,由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货品丢失等现象,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十二、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手中剩余货品(破损、 旧除外)

十四、在合同期内乙方因遵守经营政策,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市场信息和营销资料。(如发生此类情况对甲方造成相关损失,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十六、合同签定地点:

十七、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司电话: 联络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推荐品牌西餐投资咨询简介范文通用八

甲方:______(品牌)加盟总部

乙方:加盟者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焙烤食品专卖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独立的经营技术,是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特许加盟店。“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无锡市崇宁路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附:品牌授权书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本公司品牌的店铺。

3、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店铺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4、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提供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5、加盟店应按成本支付总部进行上述调查等的费用。

第七条:追加建店

1、还要新建公司店铺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5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

4、前款加盟管理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合同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八条: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九条:经营指导及帮助

1、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这次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月以外,总部每月向加盟店派遣营运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加盟店的商品库存。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佣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条: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店铺结构和内外装饰必须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装修队选择可以由乙方负责,店铺设计、装修监督指导,由总部派人执行。

3、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4、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具、招牌等物品。

5、对于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6、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票单、封口袋、提货袋、标签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7、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一条: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宣传、促销活动。

2、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他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二条: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合同书,缔结长期交易合同。

第十三条: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加盟管理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当日向总部支付加盟管理金,以后每年同日向总部支付。

2、加盟管理金_______万元,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用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市场调查、开业指导、培训教育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五条: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的保证金。

2、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_______万元,不计息,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向总部支付全部款项。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可以没收加盟店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六条: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十七条: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管理金、加盟保证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3%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八条: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加盟店要保持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员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十九条:物品的保养和维修

1、加盟店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5日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条: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票据和表单。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1项所列的账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相关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一条: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工作,准确把握经营情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库结果、盘点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要随时通知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第二十二条: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所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式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所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知后也必须将通告同式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按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的应得利益,则必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三条: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的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他经营项目。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和营业时间从事经营。营业日为一周七天制,无休息日。开店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_______点以后。每天的营业时间应在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

第二十四条: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于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他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二十五条: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时,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3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总部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2、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加盟店须再支付加盟管理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加盟管理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受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6)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经营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他刑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一年以后仍未开业。

3、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两周以上的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实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其他违约行为。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1)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的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商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7)法院、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一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3个月通知解约,并付清了加盟管理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和其他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由总部代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一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无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1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他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无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合同终止后,须及时消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三条: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本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经营权归还加盟店。本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本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四条: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三十五条: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合同。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三十七条: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他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即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三十八条: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合同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合同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合同不能继续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保证金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合同剩余期限不足一年时,本条第2、3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保证金的月平均数计。

5、在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下,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四十条: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合同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一条: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和保金投保。

第四十二条:受理法院

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院审理时,总部所在地法院为初审专属受理法院。

第四十三条: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商的充分理解。

加盟商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四条: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乙方:______(品牌)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部甲方:加盟者

地址:

电话:

法人:(盖章)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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