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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 关于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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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 关于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九篇)
2023-01-11 18:16:39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一

我校是一所民办学校,实习场地开阔,室内窗明几净,教学设备齐全,是为理想的办学之地。学校基本具备了办公室,多媒体电教室、阅览室、活动室、机械展厅等5个功能室。为满足现代教学的需求,教室内安装了多媒体教学平台,从而为教与学搭建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一年来在改善办学条件的基础上,以提高办学水平和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抓手。学校共有硬化实习场地10000多平方米,教室20xx多平方米。其次是用于教学设施设备建设,置备了5台教练车以及各种模型教具6套,示教板及教学挂图7套,主要教学零部件4套,图书资料1500余册,以及其他教学设备700余件。教室内安装了多媒体教学平台,为学校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管理是关键,只有规范管理、精细管理,学校才能赢得发展机遇,才能有效提升社会影响和竞争力。一方面:我们利用管理杠杆加强队伍建设,以人为本,聚心、聚智、聚力,完善管理文本、落实管理责任、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创新工作思路、追求工作绩效,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管理平台。另一方面:将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家校联系和扩大社会影响作用为一体,学校有学员宿舍500多平方米,教学楼四楼还设有活动室,利用群体活动来丰富课余生活。

1、教学管理注重绩效: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质量乃立校之本。一是学校除按要求开齐开足课程外,教学处应以常规教学为抓手,在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同时,指导学科教研组要积极开展示范课、实验课、指导课的研究活动,不断优化以教为主导、学为主体,以课堂的高效促进教学高质。教研组创新管理,规范活动,每一次教学活动必须做到目标明确、形式多样、人人参与、讲求实效。以构建学生喜欢的课堂,建设学生喜欢的学科为抓手,优化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效率的应对措施,规避教师教学的偏差行为。

2、是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坚持教学研究、以人为本的原则,把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作为研究重点,把促进教师专业成长作为归宿。突出教师基本功训练,组织教师教材解读等的培训活动,切实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其二要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在教学与研究、示范指导中提高成效。

3、德育教育立足实效:加强德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骨干作用,建立健全德育工作管理制度和考评细则,明确德育工作重点。一是坚持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常态化,本着以日常行为规范抓起,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师生行为规范。

4、安全工作扎实有效:我们深知安全工作对于学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保驾护航。其具体:

一是着力加强学校、教师班组及保安门禁安全管理,互动联防的责任管理体系,落实安全工作层级管理责任制。

二是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和预防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对校园内的设施、用电等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

5、后勤保障讲究成效:加强学校后勤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后勤是保障的理念,确保教育教学的正常运行。

一是严格校产登记、保管、使用赔偿制度,使物尽其用。

二是严格财务制度,按规定标准收费,定期清帐理财,做到开支合理、账目清楚,充分发挥有限资金在教学中的最大使用效益。

通过自查,我们不难发现学校管理建设及运作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1、学校办学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设施设备有待充实,为教学提供有力的保障。

2、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整体素质仍有上升空间。

3、加强校本教研,构建高效课堂,着力解决各种教学问题,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回首往昔,我们一路艰辛勇开拓。放眼今朝,我们与时俱进谱新篇。极目未来,我们志存高远创辉煌。当然学校工作还有其他的不足,我们将认真思考量化评估的结果,寻找差距,查清原由所在,将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重点对以上问题进行解决,争取使学校的整体水平再升一个台阶!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二

甲方(用人单位):

地 址:

电 话:

乙方(应 聘者):

身 份 证 号码:

联 系 地 址:

电 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二)双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 月为见习期(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地点、部门、职务): 。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职责: ,

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岗位、任务认真履行职责。

三.工资报酬

(一)乙方见习期(试用)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见习期(试用)满后,甲方根据本单位的依法制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的基础工资标准为 元/月,其他结构性工资及寒暑假工资按本单位工资制度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资,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本/次)月 日(寒暑假的工资发放时间按本单位规定执行)。

(四)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有价证券等形式替代货币支付。

(五)甲方与乙方可以依法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状况,物价指数情况,经过双方协商或者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工资正常增长的具体办法。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节日假、公休日假、婚丧假、产假和计划生育假有薪假期。

2.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应以自愿为原则并给予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按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

1.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双方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后,其教(职)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社会保险部门的有关规定转移。

2.乙方因工负伤,治疗期间或医疗终结后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工伤保险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正常工作时,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疾病救济按甲方的工资制度规定执行。

(二)福利待遇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做好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方因签订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必须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变更聘任合同,双方应签订《变更聘任合同协议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符合条件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失效;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见习期(试用)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师德败坏、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妨碍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情节恶劣的;

4.经上级教育部门及学校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不合格,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5.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办理解除聘任合同手续:

1.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与乙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六)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以上第(五)项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七)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无理由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的;

2.甲方无理扣发乙方工资或不落实法定假期的;

3.乙方得不到应有的人身尊严,人身自由,人身安全的。

(八)乙方在正常情况下要求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甲方,超过三十天甲方应当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九)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发放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违反本合同的赔偿责任: 。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办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可以当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讯地址履行送达任务。一方如果迁址或变更电话,应当在五天之内书面通知另一方。

十一.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和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十三.本聘任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三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幼儿园法定名称:育才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占地面积:730平方米第四条幼儿园园址:齐海街邮政对面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学校投资:35万元.

培养目标:2岁至6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举办者:杨桂兰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第二章办学范围第八条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2-6岁的健康幼儿及3-7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齐海乡周边自然村第十一条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150余人。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二条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幼儿园的监督第二十二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的要求,二期课改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考、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育,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促进幼儿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获得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和学会学习的实践者。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地址: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其中新聘用教师的试用期为 2个月。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量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第三条 工作量为每周5个工作日。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工作条件与劳动保护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课时及坐班工作制。在保证完成规定课时及坐班时间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教学用品,建立健全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确保乙方教学工作的正常安全进行。

第六条 乙方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的权利。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补课,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补课费。

四、工作报酬、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八条 甲方确定工作报酬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甲方于每下个月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为除试用期外,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寒暑假期间的基本工资。

第十条 甲乙双方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工作纪律、奖励与惩处

第十一条 乙方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护甲方财产;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

乙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教学改革、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勤工俭学等方面成绩优异的,甲方予以表彰、奖励。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甲方可依据本校的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直至解除本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2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十七条 甲方办学效益极差濒临关闭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经向学校工会或者全体教职员工说明情况,并向教育、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在不影响甲方正常教学工作前提下;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扣押有关证件等手段强迫从事教学工作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七、经济补偿

第二十一条 甲方违反和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违反第十五条中的任一款,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负责发放给乙方自解除合同之日前的薪金。不再发给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第二十五条 甲方以下列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海阳教师行为规范》;

2.《职工守则》

3.《班主任工作条例》

4.《海阳私立学校教师工作纪律及奖惩办法》

5.《滦县海阳私立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6.《滦县海阳私立学校工资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与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五

国家税务局启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以来,第三直属税务分局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以总局实施教育实践活动“扎根工程”为指引,结合我市出口退税业务的实际情况,紧紧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的宗旨,全方位开展市局关于三项清理简并,三项清单公布,以及首责、减负、增效的重要行动内容。现将以上活动的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规定,并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20xx年第10号)为指导,对全市涉及进出口税收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清理。目前相关工作完全依照国务院许可的行政审批框架下执行,其中总局公布的1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也按照一年过度期的计划进行逐步简并,目前不存在变相审批或超越清单范围审批的情况。

(二)认真落实进户执法的规范和清理,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20xx年第15号)的要求,分别清理了涉及出口退税的3项入户检查,具体包括:涉及出口退税审核中特别关注信息(国税函〔20xx〕65号)、出口退税审核中第一批特别关注信息(国税函〔20xx〕143号)、以农产品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的入户核实(国税函〔20xx〕685号)。在清理过程中编制了《实地核查登记备案表》和《实地核查企业反馈单》,进一步规范了入户执法的标准和要求,在防范和打击骗税风险的基础上,保护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多头执法问题的发生。

(三)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20xx年第21号)的要求,取消了原《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12号)的申报要求。并积极联系市局货劳处共同商讨政策变化带来的管理模式的改变,做好出口免税业务的征退税衔接工作。

在开展春风行动的过程中,我局不以文件要求的规定动作为局限,在深入剖析北京外贸出口哑铃型经济结构特点的基础上,实施两项管理办法,将减负、增效的行动理念贯穿于出口退免税管理的实践,在打击和防范骗税风险基础上,不断拓展春风行动的特色内容。

北京外贸出口哑铃型经济结构特点是由首都经济中心地位及内陆地理区位共同作用产生的结果。一方面集中了央企级别的重量级走出去外贸企业;另一方面依托国际化都市的小微出口企业群体发展活跃。据此,我局有针对性地实施两项管理办法,一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一是快捷服务管理办法;实现了出口退税提速和刹车的双向调节功能,科学化管理职能,让减负、增效的举措落在实处。

狠抓退税质效,将出口退税管理疑点信息化、制度化,建立分类分级管理办法。在原有“出口退税办公流程管理系统”的基础上优化、提升为“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流程管理系统”,详细记录每条申报数据从接单到办理退库的全过程,分级分类反映疑点问题滞留的状态,以及关联岗位的处理进度,以系统管人、以制度管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员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出口退(免)税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的推行,既清理了长期未办结的企业申报,也将退(免)税办结率维持在较低的正常水平。管理办法推行前,共遗留了20xx、20xx两年度20xx个申报批次,涉及应退税额6。3亿元的长期未办结业务。管理办法推行至今,日常保持有223批次,应退税额5333万元的未办结企业申报,审核办结率达99。71%,疑点问题分类分级管理效果得到了进一步体现。“审核办理平均用时”也由此前的每批次67天,缩短到目前的每批次25天。

出口企业快捷服务管理办法是市国税局与市商务委共同推行的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重要举措。对享受快捷服务的外贸型企业,实施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对享受快捷服务的生产型企业,实现当月申报,当月审核审批。

为进一步完善快捷服务管理办法,我局从出口企业遵从管理着手,强化企业退税风险内控。联合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财税专家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借鉴国内、外企业内控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共同拟定了《企业出口退(免)税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指南》,该《指南》与国际上通用的coso管理接轨,包含了5方面17大项,为企业进行内控管理指明了方向。

快捷服务措施推行后,退税周期明显缩短,直接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有力支持了全市出口企业发展。20xx年北京国税累计办理出口退税216亿元。其中74户快捷服务企业的出口退税总量达102。7亿元,占全市出口退税额的比例为47。5%,基本实现了全市一半外贸出口10天内退税。

急纳税人所急,办纳税人所需。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业务辅导和政策咨询工作,以“九项内容”全面贴合春风行动为纳税人服务的宗旨。

(一)根据总局首问责任制要求,及时发布更新《致纳税人的一封信》,统一告知,统一规范办税流程和标准。

(二)根据总局相关政策管理要求,及时拟定并发布《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电子信息申报须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逾期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等通知公告,帮助企业迅速响应政策变化,顺利度过政策调整期。

(三)积极拓展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的使用范围,着手开发单证申报、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的相关应用,有效减少企业往返税务机关次数。

(四)加强内、外网站建设,增设了“退税率文库”、“退税政策解读”、“退税指南”、“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视频讲堂”等个性化模块,强化服务型网站功能。

(五)积极利用信息化宣传手段,开通了微信服务平台“北京国税出口退税”,及时发布退税政策、关注退税热点、解答纳税人问题。

(六)开展出口退(免)税业务辅导和培训,并将培训课程制作为视频资料,通过微信、外网等渠道,进行常态化的宣传辅导。

(七)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及税法宣传月活动,启动申报高峰期应急预案,增设窗口审核岗,调和出口退税申报周期性峰谷矛盾。

(八)积极解决了数十项区、县局出口退税部门反映的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工作,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

(九)多次组织“退税大讲堂”等内部业务培训,以政策、系统、管理为切入点,着力提高全员业务水平。

(一)根据市局要求,积极有效地落实春风行动各项内容。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税文书报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安排一次全市范围的出口退税自制文书报表清理工作。

(三)进一步梳理非行政许可清单事项,做好过渡期后取消和保留项目的清分管理。

(四)进一步规范全市出口退税相关流程和企业报送资料标准,更新退税指南的各项内容。

(五)继续开展出口退税明察暗访工作,多角度了解出口退税业务的进展和问题,赏戒并举,扫除管理死角。

虽然近两年外贸出口形势严峻,我局出口退(免)税总量也有所下降。但是在春风行动的方针指引下,我局采取的一系列服务措施,既是退税流程的优化,也是退税服务的提速,直接降低了出口企业的各项成本,切实体现了以行动为纳税人减负的目标。而其中我局一贯坚持的简政放权与风险管理并重的退税政策在营造良性出口企业生态环境中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六

1.民办学校党组织是党在民办学校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确保民办学校按照党的要求办学立校、教书育人。突出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在办好民办学校中加强党的建设,通过加强党的建设保障民办学校健康发展。

2.加大民办学校党组织组建力度,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面覆盖。坚持应建必建,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并按期进行换届,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采取联合组建、挂靠组建、派入党员教师单独组建等形式建立党组织。批准设立民办学校,要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变更、撒并或注销民办学校,上级党组织应及时对民办学校党组织的变更或撤销作出决定。

3.按照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原则抓紧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民办中小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党组织关系统一隶属于市教育局党组织。

4.明确选配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党建工作,懂教育善管理、有奉献精神的要求,选优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坚持好干部标准,注重选拔党性观念强、专业素质强的“双强型”民办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

5.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出资人或校长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民办中小学校,应配备专职副书记。

6.抓好党组织书记培训和管理。按照分层分类原则,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全覆盖,确保不落一个支部、不落一名支书。强化党组织书记考核,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负责任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7.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进入学校决策层和管理层。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应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办学规摸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符合条件的专职副书记也可进入董(理)事会。稳步推进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学校章程。推进党组织班子成员与行政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8.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涉及民办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党组织要参与讨论研究,董(理)事会在作出决定前,要征得党组织同意;涉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事项,要由党组织研究决定。建立健全党组织与学校董(理)事会、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以及党组织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

9.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从聘用环节开始全面掌握教职工党员身份,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加强党员日常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青年教师入党,注重把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培养成党员,把优秀党员教师培养成学科带头人,注意培养和吸收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出资人入党。从严教育管理党员,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设立党员教学管理服务示范岗,推行党员承诺制和党员星级管理,引导他们充分发挥在教书育人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10.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头脑。督促民办学校加强教材、教师、教学体系建设,实施思想政治课“名师工程”,安排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综合素质高的教师授课。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形势政策课。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抓好学校教室、寝室和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11.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日常管理,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引导教师恪守职业道德,自觉为人师表。对个别散布错误言论的教师,党组织要敢抓敢管。

12.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辅导员、班主任、思想政治课教师等工作力量,思想政治课教师的平均收入,应不低于学校其他专业教师平均水平。推进民办高校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打通职业发展和专业晋升通道,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13.落实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作为基层党建重要任务。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市委组织部加强统筹协调和宏观指导,市教育局负起直接责任,强化指导和督促,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协同做好工作。对履行党建责任不力,民办学校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长期薄弱的,要严肃问责。

14.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的原则设立党务工作部门,按照不少于师生规模的1‰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确保党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要将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按照党员人均每年不少于150元列支。学校党员交纳党费可全额返还。

15.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要把党建工作情况作为民办学校注册登记、年检年审、评估考核、管理监督的必备条件和必查内容。做好民办学校出资人思想工作,促使他们主动支持党建工作。对不重视不支持党建工作的,要教育引导、督促整改;对办学出现严重问题的,要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直至撤销办学资格。要高度重视民办幼儿园党的建设,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七

捐赠人: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为筹设民办________学校,捐赠人与受赠人就财产捐赠订立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捐赠人自愿无偿将下列财产捐赠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

1.捐赠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和用途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采用表格式)

2.捐赠财产兴建学校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其财产构成为:________________。

(也可以采用表格式)

3.捐赠________等不动产,该不动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价值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 捐赠的目的与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本捐赠合同不是附义务的捐赠合同。

第四条 捐赠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与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捐赠人捐赠的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由受赠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并组织施工(或者由受赠人和捐赠人共同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竣工后,受赠人应当将工程建设、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向捐赠人通报。

捐赠人可以(或不可以)为捐建的________命名,但需报_______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

第六条 双方应当依法履行本协议。捐赠人应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第七条 受赠人接受捐赠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将受赠财产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受赠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

受赠人对于不易储存、运输和超过实际需要的受赠财产,可以变卖,但所取得的全部收人,应当用于捐赠目的。

受赠人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

第八条 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未作规定的,按照《_____》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捐赠人:_______(盖章) 受赠人:__________(盖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附:

1.民办学校校产捐赠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公益事业捐赠法》和《_____》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签订捐赠协议之前,双方都必须了解这些法律法规,以避免协议中出现有悖于法律法规的条款。

2.捐赠标的必须是捐赠人所有的或者捐赠人有权处理的财产。捐赠人不能把不属于自己或者自己无权处理的财产捐赠给民办学校,否则,构成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捐蜡的标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货币;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为了明晰产权,处理有关产权的移交问题,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利用捐赠财产设立学校的,除了要向审批机关提交捐赠协议外,还应提供关于捐赠财产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表明财产确系捐赠人所有,捐赠人愿意或已将财产用于民办学校的设立。

3.捐赠的财产的所有权的转移需要经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在协议中写明。例如,捐赠人捐赠校舍的,就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其捐赠没有法律效力。

4.民办学校可以设立基金接受捐赠财产,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监督。民办学校可以依法以捐赠者的性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捐赠者对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经_____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其他民办学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批准,可以以捐赠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作为学校校名。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八

20xx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精神,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河北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等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诚信、自我约束,规范、健康发展,

年终开展工作总结,就我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评定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单位以后的发展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二、不断的完善自身条件,通过各方面来提高家长的满意度。比如家长回访制度,家长休息室建立,微信平台和群的建立等,这一年来我们的家长口碑获得了进一步增长。随着我单位的发展,家长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何满足家长的需求已经是我们单位发展的重点,而这重点当中,服务质

qq量、环境、硬件软件设施是重中之重。为了朝这个方向努力,我们开展了教职人员礼仪培训,从家长来我单位第一个接待环节开始,从家长来校到离开,让他们能在舒适的服务环境中。三、继续整合社会的良好资源,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在去年去居委会、广场为儿童免费服务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拓展了服务方式和范围,充分利用好各种载体,创新服务方式,在给学生上课的同时为他们的家长开展家长讲座,让家长们掌握最基本的教育孩子的能力,共同协力教育好祖国的花朵。四、财务状况:收入和支出,基本持平,但由于

20xx年我校对校区进行了装修、并购进了许多桌椅及先进的教学设备,加上物价成本和人员开支的上涨,收支基本持平。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因为我单位是属于民办的,又是非营利性的,自收自支,并根据总体的收入,合理、有计划的安排费用开支。20xx年,我们是进步的一年,是收获的一年,在前进的道路上我们获得了更好的口碑,吸引了更多的学员,单位的业务在增长,我单位的教职人员将继续努力,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努力创新,为广大家长提供更好更优质的服务,为秦皇岛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篇220xx年,在拱墅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医院认真贯彻执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成功的上了一个新台阶。

20xx年度工作情一年来,医院正在茁壮健康的成长。现将况汇报如下:

一、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根据章程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定期组织理事会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作用,结合每月的党员活动日,认真梳理问题,解决问题。按规定变更了企业法人代表,由詹庄锡变更为詹振宇,院长兼任法人,能更系统的提升医院的管理水平。认真遵守印章、银行账户、财务凭证等管理规定。

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强化质量管理,不断促进内涵建设。自从成功创建“二甲”荣誉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建设标准》为规范,全面提高医院教学管理、设备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在不断的学习与实践中寻找差距,提升医院综合实力。从

20xx年1月份开始,医院执行了新的绩效考核方案,并且积极的加入了以药品零差率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项目。通过积极有效的管理举措不断提升医院综合质量。医院的发展得到了各上级部门领导的高度肯定,拱墅区政协主席钟丽萍、拱墅区民政局局长王一平、副局长汪思、拱墅区委组织部部长李炜、副部长黄淑萍、杭州市爱卫办主任张导来我院调研。对我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肯定。

三、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院硕果累累。业务量达到xxx万,门急诊人次xx年均有较高幅度的增长xxx人,住院病人xxx人次;医院20xx年?尹等多位领;5月份增设了一个康复病区荣获了杭州市民政局颁布的社会组织信用等级4a级;詹新宇副院长当选拱墅区政协委员,荣获拱墅区“名中医”称号党建微视频《梦想青春》获得浙江省两新组织创意党组织;党建工作获得浙江省“党建好生活微视频大赛“入围奖”声音”第45期新闻报导;成功加入杭州市“两新组织协会”成为会员,实现了与阿里巴巴、哇哈哈、吉利集团、传化集团等面对沟通交流的机会,同时也获得了协会第一期十五位特聘“内训师”的荣誉;安排优秀党员参加了清华大学与杭;党支部参加区卫生系统星;针灸推拿科成功创建浙江省;手术室成功州市委组织部“杭商学堂”培训级“微党课”评选获得三等奖“青年文明号”;医院获得区“文明单位”荣誉创建“巾帼文明岗”称号;“让骨骼年轻;詹振宇院长荣获拱墅区“创业先锋”5岁”公益创投项目荣获拱墅区公益创投项目比赛二等奖等等。

四、公益事业一如既往的开展,坚持定期去下城区水漾苑社区开展“健康加油站”服务以及定期去拱墅区相符街道映月社区的“三送服务进社区”公益服务。一年来,共开展公益服务活动xx场,受益人群超过xx人次。

五、财务状况收支

1、收入:全年完成收入xxx万元,其中提供服务收入xxx万元,比上年增长%;商品销售收入x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非医疗服务收入xxx万元。

2、支出:全年费用支出合计

xx万元,其中:业务活动成本支: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管理费用支出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其他费用支出:xx万元

3、资产:总资产的增加额为净资产增加xx万元,比上年增加额为xx万元。

4、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因为我院是属于民办的,又是非营利性的,自收自支,并根据医院的业务收入,合理、有计划的安排费用开支。把结余的资金用来添置设备和扩大医院的经营规模。

六、下一步计划。以创建国家三级中医骨伤医院为更高的目标,脚踏实地的做好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按照《执业医师多点注册管理办法》加大中高级人才的引进,提升医疗技术。 %,其中:非限定净资产增加xx万元,比上年增加xx%,

2、积极争创浙江省健康医院,全体提升综合水平。

3、继续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党建带团建,通过开展各项党团活动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

精选民办中小学生助学金申请书简短九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举办者、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办学性质、层次等相适应,必须有中文名称,同时也可以有外文名称)。

学校地址(应当载明详细地址:如西安市××区××街××号)。

第三条 学校的性质(应当载明“民办”字样,指明办学层次、学校类别、学制等,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学制×年。)

第四条 学校宗旨(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d校训:

d校风:

d教风:

d学校的办学目标:

d学校的育人目标:

d校歌、校徽:

第五条 学校不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的出资者可以依法取得合理回报(或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六条 学校由 出资举办,学校设立时总资产为 ,其中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 ,占总资产的 %,……。

出资方式(具体载明出资方以货币、实物、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何种资产出资)。

第七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规模、形式等。

第八条 学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成立,办学许可证签发之日为学校成立日。学校成立后,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九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管理机构,下同),由 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由举办者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总人数一般为奇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理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理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首批理事由举办者推选,以后的理事按照理事会章程推选。理事长、理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

(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的组成人员联名提议时。

第十二条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其指定的人应当在会议召开5天前将会议内容、时间、地点等通知全体组成人员。理事会组织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或其他的人代为出席进行表决。委托书应当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十三条 理事会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组成人员参加才能召开。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讨论一般事项时,组成人员的简单多数同意即可通过。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学校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和作出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不同的表决意见应当予以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对理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理事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如以校长作为法定代表人,则在第十七条中规定),理事长由理事会全体组成人员选举产生。理事长的任期与理事的任期相同,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三)作为学校法定代表人时,代表学校签署或授权校长签署有关文件;

(四)理事会决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学校设校长,校长人选由理事会确定,报审批机关核准后由理事会聘任。

学校校长的任职条件,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校长任职条件执行,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第十八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执行经理事会审核通过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提出学校内部组织设置方案;

(七)学校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教职工大会)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议学校教师在30人以内的,成立教职工大会;教师在30人以上的,成立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为30人左右,教师人数特别多的学校,代表人数可相应增加),加强学校的民主监督和管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

第二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

审查通过教职工聘任制和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方案,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纪律要求、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学校所有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决议,应当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教师和其他职工有权依照工会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学校聘用教师和其他职工,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学校教师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规定的义务。

学校其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确定。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学校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二十五条 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受聘用、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学校对教职工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教职工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学校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六条 学校按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凡按有关规定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学校的学籍。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对招收的学生,根据其类别、修业年限、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

第二十八条 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违反《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学生行为规范的学生,学校按照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的奖惩规定,予以处分。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学生对所受处分不服的,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第二十九条 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工作,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三十条 学校的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完成教学计划,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

第三十一条 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效益。

第三十二条 学校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三十三条 学校加强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第三十四条 学校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接受人民政府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十六条 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八条 学校的经费来源:

(一)举办者出资;

(二)在业务范围内收取的学费等的收入;

(三)借贷;

(四)接受政府的资助;

(五)接受社会的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受赠的财产、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四十条 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

第四十一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不要求合理回报学校)或者净收益(要求合理回报的学校)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四十二条 每个会计年度学校办学有结余时,出资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学校理事会决定。

第四十三条 学校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学校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四十四条 学校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校长时,应当进行离任财务审计。

第四十五条 学校分立、合并、变更名称、办学层次、类别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批准。

学校举办者、校长、内部出资比例的变更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学校理事长、理事或董事长、董事变更、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招生简章和广告、修改办学章程的变更,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六条 学校的合并、分立,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办学期限届满,经理事会决定不再继续办学的;

(二)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无法实现办学目的,经举办者提出,理事会通过,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三)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四)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第四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

第四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对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其中用于返还举办者的部分,按照举办者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条 学校终止后,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于××年×月×日表决通过后生效,学校应及时向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修改本章程,由学校理事会表决通过生效,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本章程及修改后的章程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理事签名:

1.作为教职工代表的理事签名:

2.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理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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