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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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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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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欢笑,是对你付出的肯定;在总结中可以提出问题和建议,以期引起读者的思考和关注。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以下总结范文,希望能在写作中找到一些灵感和创意。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一

)

2006。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通过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主体,界定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本行政执法责任,分为厅执法责任、各执法处(室、局、站)执法责任及执法人员执法责任三个层次,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省林业厅所有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循本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职能到岗,责任明确,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省林业厅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周金中厅长任组长,主管法规及综合执法的副厅长任副组长,人事处、造林绿化管理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果树蚕桑与林业产业管理处(省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保护处、省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监察处)、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省林木种苗管理站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处(室、局、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部署、协调、检查、考核等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承办行政执法责任制具体工作。

“三定”规定等共计。

83。

件。其中,公共法律规范。

22。

件,含法律。

8

件,行政法规。

5

件,地方性法规。

2

件,省政府规章。

7

件;林业专业法律规范。

50。

件,含法律。

6

件,行政法规。

14。

件,地方性法规。

4

件,省政府规章。

6

件,部门规章。

20。

件;其他专业法律规范。

4

件,含法律。

2

件,省政府规章。

1

件,部门规章。

1

件;“三定”方案及其他。

7

件。具体内容如下。

1.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

行政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3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4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

5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3.

地方性法规。

1

)河北省行政许可条例;

2

4.

省政府规章。

1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

2

)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

3

)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

4

)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

5

)河北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规定;

6

)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7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1.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6

)全国五届人大会议《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2.

行政法规。

1

)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2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3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4

)森林防火条例;

5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7

)植物检疫条例;

8

)城市绿化条例;

9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13。

)退耕还林条例;

1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3.

地方性法规。

1

)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

2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

3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

4

)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

4.

省政府规章。

1

)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

2

)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

3

)河北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4

)河北省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管理办法;

5

)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定;

6

)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

5.

部门规章。

1

2

)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3

)林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4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5

)林业行政许可听证办法;

6

)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办法;

7

)国家林业局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

8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

9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10。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

11。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12。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14。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15。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16。

)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

17。

)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8。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19。

)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

20。

)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

1.

法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2.

省政府规章。

1

)河北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3.

部门规章。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考核办法。

1.

三定方案。

1

2009。

66。

号);

2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林业厅更名为省林业厅的通知(冀机编〔。

2012。

10。

号);

3

)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林业厅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冀机编〔。

2011。

220。

号)。

2.

其他。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的通知(中发〔。

2015。

36。

号);

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

2002。

17。

号);

3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发〔。

2016。

24。

号)。

4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

(

冀政发〔。

2015。

12。

)

“三定”方案的相关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荒漠化防治和林业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拟订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综合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省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标准和规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河北省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

承担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省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

4.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湿地保护的有关地方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省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和规定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

6.

组织指导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及调整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并监督实施,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及省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工作。

7.

负责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和省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8.

承担推进全省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9.

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拟订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赴境外森林资源开发的有关工作。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10.

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工作,承担河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省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省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

负责全省果品、蚕桑、花卉行业的管理工作。监督实施果品、蚕桑、花卉的结构调整和基地建设,组织指导果品、蚕桑、花卉的品种改良、品质提高和标准化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果品质量安全,负责果品质量安全监测及信息发布工作。

12.

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和森林资源资产,管理省级林业资金,指导监督全省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核申报或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并监督实施。

13.

组织指导全省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14.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林业厅为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省级主要执法主体,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执行的,由厅政策法规处协调。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其他部门为执法主体,需要由林业部门配合执行的,由厅政策法规处协调。

11。

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执法机构。省林业厅所属的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未经省林业厅委托不得以省林业厅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凡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权涉及到多个处(室、局、站)职责的,按各处(室、局、站)职责分工执行,主管与分管处(室、局、站)应积极配合,不得重复执法或相互推诿。

1.

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实行厅长负责制,厅长是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2.

坚持依法决策,建立并落实依法决策的工作机制;

3.

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召集研究依法行政的重大问题。

1.

行使分管执法处(室、局、站)的行政执法管理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按照规定,对于需要由省林业厅主管领导审批的重大行政许可权进行审批;

3.

4.

完成厅长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省政府批准的。

167。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25。

项行政许可权、

88。

项行政处罚权、

20。

项行政强制权(其中。

4

项代履行行政强制权)、

3

项行政征收权、

2

项行政给付权、

2

项行政奖励权、

12。

项行政监督权、

10。

项行政确认权、

5

项其他行政权。行使这。

167。

项行政执法权共涉及。

11。

个处(室、局、站)。具体内容如下:

1

项行政执法权,为。

1

项行政奖励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1

项)。

1

)行政奖励权(共。

1

项)。

授予河北省林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称号。

依据:《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

2011。

2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办字〔。

2012。

28。

号)、《关于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报》(冀办字〔。

2012。

45。

号)省级以下评比表彰项目表第。

81。

项。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人事处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奖励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对本处行使行政奖励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8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5

项行政许可权、

1

项行政奖励权、

1

项行政监督权、

1

项行政确认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8

项)。

1

)行政许可权(共。

5

项,其中第。

2

项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第。

5

项委托林业项目管理中心实施)。

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四条。

营造林工程监理员职业资格审核。

2014。

5

号)第。

45。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更审批。

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四条。

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建立省级森林公园审批(由省林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依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十五条。

2

)行政奖励权(共。

1

项)。

授予河北省绿化奖章。

依据:《河北省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冀办发〔。

2011。

28。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办字〔。

2012。

28。

号)、《关于全省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通报》(冀办字〔。

2012。

45。

号)省级以下评比表彰项目表第。

80。

3

)行政监督权(共。

1

项)。

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监督。

2009。

66。

号)。

4

)行政确认权(共。

1

项)。

营利性治沙验收(由省林业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实施)。

依据:《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造林绿化管理处(河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许可权、行政强制权、行政奖励权、行政监督权、行政确认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以省林业厅的名义按照厅内职权划分委托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和省林业项目管理中心行使上述相应行政执法权。

对本处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奖励权、行政监督权、行政确认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对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和省林业项目管理中心执法岗位按照委托的范围和权限行使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审核或审批。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除委托之外的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4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1

项行政许可权、

1

项行政确认权、

1

项行政监督权、

1

项其他行政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4

项)。

1

)行政许可权(共。

1

项)。

省级及以下果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

2

)行政确认权(共。

1

项)。

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重点合作组织的认定。

依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

2014。

9

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推选和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

(

办规字〔。

2013。

164。

号)。

3

)行政监督权(共。

1

项)。

果品行业管理和果品质量安全监督。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

2009。

66。

号)。

4

)其他行政权(共。

1

项)。

农业部果树项目申报与实施。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

2009。

66。

号)。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果树蚕桑与林业产业管理处(河北省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许可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监督权、其他行政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对本处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确认权、行政监督权、其他行政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11。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4

项行政许可权、

3

项行政监督权、

3

项行政确认权、

1

项其他行政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11。

项)。

1

)行政许可权(共。

4

项)。

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审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批准。

临时占用防护林或者特种用途林林地面积。

5

公顷以下,其他林地面积。

10。

公顷以上。

20。

公顷以下的审批。

省属国有林场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木材运输证核发。

2

)行政监督权(共。

3

项)。

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以及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

2009。

66。

号)。

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监督。

2009。

66。

号)。

建设工程占用林地异地恢复植被造林工作监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

3

)行政确认权(共。

3

项)。

地方重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林种划分确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八条。

采伐更新验收。

依据:《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采伐作业质量验收。

依据:《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4

)其他行政权(共。

1

项)。

森林采伐限额调整。

依据:《国务院批转林业局关于全国。

“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

2016。

3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木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行政确认权、其他行政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对本处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行政确认权、其他行政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本处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1

项行政执法权,为。

1

项行政监督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1

项)。

1

)行政监督权(共。

1

项)。

2009。

66。

号)、《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省林业厅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冀机编办〔。

2011。

220。

号)。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政策法规处(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监督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对本处行使行政监督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4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2

项行政征收权、

1

项行政给付权、

1

项行政监督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4

项)。

1

)行政征收权(共。

2

项)。

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

2

2002。

73。

2008。

105。

2012。

9

号)。

育林基金征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八条,《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冀财综〔。

2013。

73。

号)。

2

)行政给付权(共。

1

项)。

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给付。

依据:《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农〔。

2014。

9

号)。

3

)行政监督权(共。

1

项)。

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

依据:《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冀政办〔。

2009。

66。

号)。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处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行政监督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对本处行使行政征收权、行政给付权、行政监督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8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7

项行政许可权、

1

项行政监督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8

项)。

1

)行政许可权(共。

7

项,其中第。

3

项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第。

7

2

个子项部分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或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批准。

猎捕、驯养繁殖、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产品许可。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采集标本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主管部门实施)。

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

建立狩猎场批准。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修筑设施审批。

子项。

1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其中:进入除省级林业部门直接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已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2004。

16。

号)下放管理层级第。

28。

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5。

11。

号)下放管理层级第。

47。

子项。

2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其中:进入除省级林业部门直接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已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局实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

167。

号)第二十七条、《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

)行政监督权(共。

1

项)。

湿地保护、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监督。

2009。

66。

号)。

2.

岗位职责。

1

)处长岗位。

负责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区保护处的全面工作,是本处行政执法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上述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的行使负全面责任。

以省林业厅的名义按照厅内职权划分委托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主管部门行使上述相应行政执法权。

对本处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监督权的有关具体行政行为结果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厅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2

)其他行政执法岗位。

对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林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岗位按照委托的范围和权限行使上述行政执法权的审查、审核或审批。

本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具体负责上述除委托之外的行政执法权的审查或审核等具体执法管理工作。

承办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指导全省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1998。

年国家林业局令第。

1

102。

项行政执法权,其中。

86。

项行政处罚权、

15。

项行政强制权、

1

项行政监督权。

1.

行政执法权(共。

102。

项)。

1

)行政处罚权(共。

86。

项)。

对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处罚。

对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处罚。

对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批准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二条。

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第四十三条。

对毁坏森林、林木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条、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采伐林木的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规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含加工)木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对擅自开垦林地尚未毁林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对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对运输的木材数量超出木材运输证所准运的运输数量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对运输的木材树种、材种、规格与木材运输证规定不符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对使用伪造、涂改的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对承运无木材运输证的木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将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改变为其他林种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

对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对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处罚。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

对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处罚。

对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处罚。

对非法捕杀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非法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处罚。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二条。

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

对假冒授权品种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三条。

对生产经营假种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

对生产经营劣种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条。

对侵占、破坏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二条。

对抢采掠青、损坏母树或者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种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三条。

对未经批准收购珍贵树木种子或者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四条。

对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造假行为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六条,《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对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检疫性有害生物接种试验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七条。

对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八十八条。

对伪造林木良种证书的处罚。

依据:《林木良种推广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对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破坏植被活动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八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三十九条。

对违法进行营利性治沙活动,造成土地沙化加重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条。

对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一条。

未经治理者同意,擅自在他人的治理范围内从事治理或者开发利用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第四十二条。

对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条。

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八条。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实弹演习、爆破等活动的处罚。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一条。

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二条。

对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发生森林病虫害不除治或者除治不力,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隐瞒或者虚报森林病虫害情况,造成森林病虫害蔓延成灾的处罚。

依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六条。

对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违规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

对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

对销售授权品种未使用其注册登记的名称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对在退耕还林活动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的处罚。

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五十七条。

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条。

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六十二条。

对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对假冒授权品种(植物新品种侵权)的处罚。

对伪造、变造、涂改林木、林地权属凭证的处罚。

依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依据:《河北省封山育林条例》第二十二条。

依据:《河北省湿地保护规定》第三十条。

对违反义务植树法规、破坏绿化设施的处罚。

依据:《河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批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活动或者建立森林公园的处罚。

依据:《河北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办法》第四十一条。

对猎捕、买卖国家和省保护的野生鸟类,以及捕杀、买卖青蛙的处罚。

依据:《河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四十二条。

依据:《河北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依据:《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依据:《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第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对在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内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处罚。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二

2015。

11。

4

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16。

1

1

2016。

6

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宣传贯彻落实新的种子法实施方案如下:

2016。

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来抓,认真学习领会,更新观念,深化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种子法》的新要求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各项法定制度和职责落到实处。

二是各级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更加重视和支持林木种苗工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种苗监督管理能力得到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是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种子法治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积极向全社会普及新《种子法》,全面增强社会公众的种子法治意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是切实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监督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新《种子法》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种子专业人员和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业务素质,保障新《种子法》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2016。

3

20。

日前,各县(市、区)林业局将宣传方案报市林业局备案。

一是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局各科站办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学习领会新《种子法》;

二是制作宣传板报和悬挂横幅等方式在局机关大院宣传,并结合防火宣传、

3.15。

”宣传等活动加大对《种子法》的宣传范围;

三是通过局网站不断更新《种子法》系列解读文章,对新《种子法》进行集中解读和宣传;

五是在造林季节集中开展新《种子法》宣传,并结合。

3.15。

”活动周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执法检查,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项行动,对典型林木种苗违法案例进行查处和曝光,在检查和执法中普及法律。

通过举办培训班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新《种子法》的学习培训。

1

.林木种苗管理人员全员培训。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安排,积极组织市级林木种苗专管人员和各县(市、区)林木种苗分管副局长、股(站)长参加自治区林业厅组织的管理人员培训;自治区培训班后,我局组织开展对县(市、区)其他林木种苗管理人员的培训。

2

.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培训。组织人员参加林业厅举办的林木种苗技术人员技术培训班。各县(市、区)林业局负责面向所在地科研单位、企业、经销门店和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开展培训,夯实全行业懂法守法、依法从业的基础。

各县(市、区)林业局对新《种子法》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

2016。

12。

10。

一是为了保证宣传贯彻落实《种子法》取得实效,林业系统领导要带头学,广大林业干部和职工都要认真学习和宣传《种子法》,尤其是林业种苗机构的工作人员,更要准确把握《种子法》的条款和内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是要多形式、多渠道向全社会宣传。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辐射作用,扩大宣传面;要组织法规下乡、法规赶集、法规宣传车、专题会、培训会等,加大宣传力度;要在城镇、村庄和苗木生产经营集中地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版、张贴宣传画、发宣传材料等,营造宣传氛围。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意识,提高苗木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生产、经营苗木的自觉性。

一是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新修订的《种子法》明确了种苗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各县(市、区)林业局要用好种苗管理机构这支队伍,加强监管,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要依法开展种苗执法工作。

二是要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机构建设。没有成立种苗管理机构的县要依托新修订的《种子法》向党委政府汇报请示,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成立种苗管理机构,不断改善林木种苗管理条件,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的整体水平,切实履行新修订的《种子法》赋予的各项职责。

三是研究制定执法规范,完善工作制度。新修订的《种子法》在处罚手段上和强制措施方面有了明确规定。要按新修订的《种子法》的要求,以落实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审定、质量检验等制度为抓手,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制度、行政许可制度、专项检查制度、办案制度、奖惩制度、宣传制度等管理制度。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运用好相关规定,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加大对假冒伪劣种子的打击查处力度。新修订的《种子法》在处罚手段和强制措施方面有较大突破,我市要认真按照林业综合执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森林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全面做好我市林业种苗执法工作。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三

1、行政处罚告知书。

2、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3、听证告知书。

4、听证会通知书。

5、听证笔录。

6、听证会报告书。

7、案件处理呈批表。

8、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

9、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10、罚款催缴通知书。

11、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12、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

13、文书送达回执。

14、强制执行申请书。

15、结案审批表33由于准备不充分,不当之处请包涵34。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四

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制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林业资源,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是林业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组织管理形式等方面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在生态保护尚未受到重视或者说生态破坏尚未达到严重的程度的年代,我国的林业是以木材生产为主的行业部门,经济发展是其主要目的,因此,其相应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设置也是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未能很好地保护森林的生态系统。而生态文明提出后,虽然距离其真正得到实现还很遥远,但是至少说明现在的生态危机己经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并引起了广泛的重视。在这种形势下,对我国林业行政执法体制的研究就不能不考虑到生态保护的问题。以生态文明为视角也是因为生态文明与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正是这种联系使建设生态文明和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互相促进。

印江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北、铜仁市西部,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6.8℃,日照时间长达1255小时,无霜期近300天,年降雨量1100mm左右。国土总面积19.6万hm2,林地面积11.6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10.6508万hm2,灌木林地1.5872万hm2。森林覆盖率为61%。森林植被有天然林和人工林2种,分为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次生针阔混交林、次生常绿针叶林、人工针叶林和人工阔叶林。主要分布马尾松、柏木、栋类、杉木和柑橘类等。在进行印江县林业管理的过程中发现传统的林业执法体制己经成为制约印江县林业发展的瓶颈。如何制定科学、有效的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成为了印江县林业管理人员所关注的问题,下面进行详细的分析:

3.1构建政企分开的执法体制。

政企分开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有效地发挥了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使经济长期、稳定、快速地增长。同时,也使企业摆脱了不必要的束缚。由原来计划经济下的政府职能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转变。一方面,林区国有资源营运系统要将目前由企业承担的政府性职能剥离出去,另一方面,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尽快将本属于企业的职能归还给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竞争行为的主体。

所谓综合行政执法,就是要全面贯彻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机构,精简人员,遵循“两个相对分开”、权责一致的、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来对行政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归并为由一个机构来统一行使。具体地讲就是要将一个政府部门下设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原则上归并为一个机构,实现政策制定职能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职能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其实质上是权力在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优化配置,重新整合。

3.3设立国有林重大风险救济基金。

林业基金属于“基金”,是单独存放或单独设立账户记录并且具有专门用途的一项或一组资产是通过政府行为和有关方式筹集的,专门用来扶持、补偿和维护林业发展的一种资金。目前,我国的林业保险制度并不完善,尤其当部分集体林逐步转为林农承包林后,对于个人所有的林木更加难以建立相应的保险制度。本文在这里仅讨论国有林的风险救济措施。为了避免在发生重大的林业风险事件时遭遇不可抗拒的经济损失,而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建议把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对属于林业重大风险的适用范围进行科学合理的界定,在能够保证可操作性的前提下,针对重大林业风险事项设立风险基金,并规定对其进行专项使用,当保险公司无力应对理赔时,该项基金可经申请审批而动用。

3.4规范执法行为。

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统计制度、档案管理及备案监督制度、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大案要案议案制度、罚没款物登记制度,使日常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与行政处罚工作有章可循。行政执法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应的政纪、法律责任。

3.5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是造就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关键。在执法过程中,根据《行政处罚法》、《林业行政处罚管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规规定,对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门考核,严格标准,择优录用。在实际工作中,采取定期集中培训与单独学习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优化执法队伍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保障林业依法行政。

结语: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社会对林业的需求发生了变化,林业的观点必须改变。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要真正能从林业的实际出发,合理推进各项林业改革,以改革推动林业发展,适时地提出符合自身规律的办法和措施,并且有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去实施。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五

二0xx年黄金坳林业站在黄金坳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主管局和当地政府下达的各项工答作务,现就黄金坳林业站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去冬今春我站完成各级造林任务亩,其中:工业原料林造林完成亩,三边绿化完成补植补造亩,完成20xx年至20xx年幼林抚育亩,完成今冬明春工业原料林造林规划练山任务600余亩,主要分布在仇家村和败泥冲村。

我镇林权发证工作从20xx年7月份全面铺开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全镇各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历时三年基本上完成了产权明晰工作任务,全镇应发总面积76005亩,已完成现场核实5433宗地,面积73400亩,发放林权证2564本,对所有已打证的林权宗地全部进行了规范建档,已完成林权卷宗档案5128份,建档率达到100%。

1、主要做法。

(一)林权换发证工作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头等大事,直接影响到我镇林权的成败与否。我镇始终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全区林要换发证工作统一部置和安排,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工作,基本实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

(二)坚持五个到位,确保林权换发证全面落实。

1、组织领导到位,镇里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各站所等相关部门的同志为成员的林权换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村级建立了专门的林权换发证工作队伍,从而形成镇、村两级一体的林权换发证工作体系。

2、培训学习到位。一是对参加林权换发证工作所有的外县技术人员以及村干部参加踏查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人数60余人次,二是即制定了《黄金坳林权换发证工作手册》工作人员人手一册。

3、宣传发动到位。一是镇、村、组层层召开宣传动员会议,把政策贯彻到每一个工作人员,每一户农户;二是发放各种宣传资料5000余份,基本上做到一家一份,为我镇林权发证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4、责任落实到位。一是镇、村两级签订了《林权换发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明确了各村的任务要求及完成时间,奖惩措施,落实了村支两委一把手负总责。并把林权换发证工作考核列入年终目标考核。二是镇政府与林业站签订了《林权换发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状》,将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考核工作直接挂钩。

5、严格督查到位。镇党委、镇政府将督查工作始终贯穿林权换发证工作的全过程。成立林权换发证工作督查组:由分林业的领导直接负责,对各村组织领导情况,工作班子落实情况,人员的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结果进行公布评比,限时督办。为林权换发证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1、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非常重视,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由镇长任森林防火总指挥,镇班子领导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还成立了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配置了专业的防火工具,投入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经费壹万余元,使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2、野外用火的管理:对辖区内造林农户签订了炼山用火保证书,派出工作人员对造林的炼山进行,用火安全指导,确保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3、黄金坳地形复杂,老百姓的用火防火意识淡薄,林业站组织工作人员在街上及各村部显眼处贴粘了各种防火宣传标语,向群众宣传野外用火安全,讲解防火意识,安排工作人员下村到山头地块巡查,减少和杜绝黄金坳境内的森林火灾。

加强我站的组织领导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工作衽责任制,分村到人,各负其责,狠抓工作重点,在工作中实行及分工又会做的工作方法。对个别林农的林权出现的问题及时纠错,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六

20__年度,我局信访工作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v^的大力支持下,以实现林业持序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强化信访责任目标,采取各种有力措施,积极做好稳定工作。一年来,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__年度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局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局党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布置排查任务和研究解决本单位信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强化措施,确保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向本单位广大职工广泛宣传《信访条例》,增强干部职工对《信访条例》具体内容的了解,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到信访工作中来。

二是精心组织,努力完成信访各项工作。首先严格按照规定对各信访事件认真进行登记、告知、受理和处理。对县^v^转来的信访事项,及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县^v^报告;其次认真办理县领导批示信件和县^v^交办的信访事项。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信访事件办理程序进行办理。

三、注重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我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上访人员绝大部分是农牧民,可以说他们是社会群体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群体,也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我们自己要了解上访事件的最基本情况,要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对广大农牧民又要“说清楚”,让他们感到这样做是有道理的也有依据的。

我局规定,对于农牧民上访“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到我们这里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要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会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会告知农牧民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非法开垦林业两个方面。经过我局和当地政府多方协调努力,把林业部林业监理中心调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到了实处。

四、狠抓落实,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做好思想工作。对个别上访户,局里及时派出领导和工作人员赶卦现场作好思想工作,并妥善处置及时劝返。

二是抓好摸底排查。在重大节日、会议、活动之前,认真布置做好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了重大节日、会议、活动期间的社会稳定,全年没有因失控而造成影响的事件发生。同时,为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还制定了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工作方法,发现有不稳定因素及时向汇报。

三是畅通信访信息。我们加强信息报送,严格信息报送内容,保证了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我们及时发现苗头,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提供了有效保障。通过开展工作,预防群体性事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过去的一年里,林业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少数同志对群众上访苗头和隐患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等。这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__年我们将继续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忠实实践,以实现生态市建设和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宏伟蓝图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信访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切实开展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而努力奋斗。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七

xx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对标“重要窗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定厉行“x之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三城三地”^v^署,统筹推进林业疫情防控和重点工作落实,加强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xxxx年荣获“国家公园创建及森林x建设”综合考核第一名,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继续保持了林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抓生态建设,擦亮林业发展底色。

一是涉林垦造耕地复绿工作。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工作是xxxx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局坚决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整改工作要求,采取“一项目一专班”、“一地块一方案”等有力措施,迅速落实人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运行机制,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全力做好苗木保障。我县涉林垦造耕地问题整改项目xxx个,其中涉及生态复绿项目xxx个,共复绿xxxx亩,种植苗木万株。全部通过市级验收。二是新增国土绿化工作。xxxx年超额完成绿化造林任务。成功创建“一村万树”示范村x个,省级森林城镇x个(xx镇)、省级生态文化基地x个(xx镇xx区)。三是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作。xxxx年完成美丽林相建设,从省局争取到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工程项目资金xxxx万元,计划在壶镇建设xxxx亩美丽森林,打造xx高标准国土绿化美化标杆。已编制《xx县高标准国土绿化和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完成城镇休闲林以及省道生态防护林施工图。

(二)抓产业发展,增强林业发展实力。

一是推动木本油料项目。xx油茶基地xxxx亩,香榧基地xxx亩。为更好地打响xx香榧品牌知名度,邀请专业制作团队拍摄xx香榧宣传片,同时,成立了xx县香榧产业协会,有效助推xx香榧产业发展。成立竹产业发展专班,结合我县竹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关于加快推进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二是推进林下经济项目。积极开展“一亩山万元钱”林技推广行动,xx“一亩山万元钱”基地xxxx亩,辐射推广xxxx亩,巩固提升xxxxx亩;建成毛竹林下生态种植竹荪示范基地xx亩、套种多花黄精示范基地xxx亩、套种灵芝项目基地xxx亩。特别是套种灵芝项目,每亩收益达到x万多元,被全市树为林下经济的典范。三是办好三产融合项目。积极向省局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对全县的古道进行修复,括苍古道被列为x耀眼明珠培育对象。协助乡镇街道办好“笋文化节”“香榧节”等活动,同时建设了一批森林康养基地,形成“观光休闲-养生住宿-消费购物”三产融合林业经济的新业态。

(三)抓依法治林,落实资源监管责任。

(四)抓灾害防治,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一是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标“双下降”。我县的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一直走在全省前列,实施“围剿控”战术,开展综合治理。xxxx年至今,已连续四年实现了疫情发生面积和枯死树数量“双下降”,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xxxx年推出了绩效考核机制,评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档次,分别给予乡镇(街道)x-x万元的绩效奖励,推动松材线虫病除治工作从被动向主动转变。xxxx年获评x省松材线虫病防治突出贡献集体。二是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灭火工作职能进行了重新分工,林业部门主要负责预防工作,我们做到分工不分家,把预防工作做到位,连续十年来,未发生有严重负面影响的森林火灾,连续三年未发生一般性森林火情。三是建设好护林队伍。xxxx年在护林员队伍管理上进行创新,在全省首推护林员持证上岗,对全县xxx位护林员进行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实行持证上岗。开展“十佳护林员”评选活动,调动护林员工作积极性,县林场职工李锦华被评为全省“最美护林人”,成了广大林业干部投身林业事业、以优异的绿色答卷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助力的优秀典范。

(五)抓改革创新,增强林业发展动能。

一是林业融资平台。全县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亿元,xxxx年新增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xxx万元,新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x笔xxx万元。二是林地流转平台。积极引导林地流转,xxxx年完成林地经营权流转面积xxxx亩,办理《x省林地经营权流转证》x本,面积xxxx亩。三是林业创业平台。xxxx年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x家、省示范家庭林场x家;公益林万亩森林火灾保险全覆盖,林木综合保险面积万亩;林地流转活产权促增收xxxx万元。

(六)抓队伍建设,强化事业发展保障。

一是提升理论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局党组开展了“三学三提”作风思想大讨论活动,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学政治理论、提升政治站位能力;学党史知识、提升思想作风能力;学业务技能,提升解决问题能力。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开展业务知识全方位培训,邀请了省局专家开展针对性培训,组织干部到x市委党校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同时在系统内开展“兴林讲堂”活动,每个星期以局内业务骨干为老师,给全局年轻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将林业干部专业水平提高到新台阶。三是提升服务水平。全面加强林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及林业规划财务队伍建设,广大干部职工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衡量工作成果的“一把钢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乡村振兴,为实现共同富裕做好服务工作,xxxx年获评x省林业规划财务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xxxx年,全县林业工作将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以开辟生态文明新境界为目标,以林长制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发扬“实干争先”精神,高扬“x之干”旗帜,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林业碳汇能力,提升产业富民水平,弘扬森林生态文化,努力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持续推行林长制。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八

为500立方米,实际采伐数量为立方米,其中:自用材实际采伐量为立方米,商品材(受灾林木)立方米。

1、认真做好采伐调查工作:对农户申请采伐林木申请,我站工作人员到达需采伐林木现场进行认真调查,填写调查表并上报。并在采伐时做好监督工作和伐后督促工作。

2、认真做好四旁树采伐的建档工作:对于需要采伐的四旁树,农户申请并由我站开出证明后,我站工作人员亲临采伐地进行监督采伐,落实采伐株数。

3、全面完成乡辖区古、大、珍稀树木登记挂牌工作。对全乡408株古、大、珍稀树木树木进行登记挂牌,完成时间在全县位于前列。

4、认真做好林政案件处理工作:继续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xx年我站处理林业行政案件48起,其中:无证运输木材23起、没收木材、处罚违法人员25人,处理乱砍滥伐林木行政案件37起、处罚违法人员42人,移交林业刑事案件1起。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九

为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行政执法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镇xxxx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效能政府、诚信政府,为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健全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行政执法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不定期地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的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及时解决。加强我镇的法治工作机构建设,配备得力干部,充实法律专业人才,明确专、兼职的法制工作人员。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的需要。

(二)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镇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等基本程序,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确保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双零”(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撤销)考核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工作实际,将行政执法工作任务、目标和责任层层化解,逐级量化到每一名具体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促进工作人员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工作人员行为的制约和规范。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行为。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一系列权利,以及规范政府机关的自由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的重点,减少执法行为的随意性。通过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为,解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问题,做到履行职责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相结合。

(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虚心听取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有效地开展行政内部监督,加强专门监督,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应诉和答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做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三、工作要求。

(一)镇机关各办、所要根据计划,结合本部门情况,制定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意见,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工作中予以组织实施。

(二)镇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三)镇机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参加专业培训和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理论和行政执法业务水平,根据岗位行政执法实际开展理论调研和行政执法业务探讨。在处理具体行政事务时,要严格执法、遵章办事,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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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

为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行政执法检查,是指市林业局对所属部门、单位及其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

市林业局各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

市林业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政策法规与宣传处负责组织实施。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理:

应责令其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处理,并追究部门负责人或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凡作出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必须制作行政执法监督文书,并及时送达被监督部门。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行行政执法报告制度,林业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要了解掌握各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执法情况。

本制度自。

2016。

8

1

日起实施。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一

(一)公益林资金及档案管理:

3、分配方案xx-xx年集体、联户公益林分配方案及分配表全面完成,所有资料按要求已装订归档。

4、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工资按月足额发放;

(二)公益林管护:

1、管护合同xx年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人员全面落实,合同已签订完成;

2、规章制度完善了公益林、天然林管护制度和管理办法;

3、公益林界定xx年上级下达我乡新增国家级公益林界定面积1554亩、省级地方公益林界定任务5212亩,我乡分别完成亩和亩,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和,超额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二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行为,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国土生态安全。根据陕西省xx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开展为期2个月xx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总结如下。

为了切实开展xx区“绿盾xx”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我局成立了以xxx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xxx任副组长,xx公安局、xx站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xxx具体办公。下设两个执法行动小组,执法一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x个镇、办事处苗圃和涉木单位;执法二组由付站长xxx带队,负责城区花卉市场、建材市场、公园、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涉木、涉苗单位。成员由区森防站和各镇林业站执法人员组成,全区共召开执法会议x次x人次。

为了更好的开展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我们根据省厅文件要求,从实际出发,制订了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并以xxx发〔xx〕96号文件发布实施。实施方案明确了行动的时间、检查的内容、组织的形式、整治的重点,确保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有序开展。

5月21日,我们组织xx站等执法人员x人进行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培训。会上,区xx局传达了陕西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和《商洛市xx局关于开展“绿盾”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xx发[xx]50号)文件精神,解读xx“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通报了前期对各加工企业、育苗户的调查摸底情况。局领导强调,在统一执法行动中一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二要突出重点,抓出成效;三要形成制度,加强监管。针对商州区大量外来苗木、花卉、木材、包装物流入的现状,要求联合执法队伍重点抓好松木运输、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运输、违法收购、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确保无疫木流入,防止松材线虫病在我区发生,全区共举办执法培训班3次72人。

1、建立木材加工企业合法经营承诺制度。

我们对全区所有木材加工企业进行规范管理,采取合法经营加工承诺制度。目前全区x家涉松加工企业、x家木材经营销售单位均已签订了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书签订率100%。承诺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国家的植物检疫法规,严格执行《陕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治办法》的各项规定;凭《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收购松木及其制品,并报请区森防站复检;不收购、销售、存放、携带、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未经检疫合格的松木及其制品;不收购来源不明的松木及其制品;建立松木及其制品出入台帐制度,并确定专职报检员负责报检和台帐登记工作;承担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建立涉松企业购销加工台帐。

我区对涉松经营加工企业购销台帐已执行多年,今年以来我们更加重视了这项工作的监管力度,督促各加工企业严格执行。全区x家涉松经营、加工企业均已建立购销加工台帐,建帐率100%,并要求进行逐批登记,规范经营、合法经营,每年将不定时检查其执行情况。

3、实行木材加工企业许可证年审制度。

我们对全区木材加工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核制度,每年1—2月份要求全区木材加工企业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和证件、公章到林业局进行年审,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备案管理,全区涉松企业的营业执照备案率100%。

4、对涉及电缆盘企业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

我们除了区政府同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以外,还以xx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为甲方,同电力、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局、公园、木材加工营销等单位签订了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中组织执法人员对各单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在xx区“绿盾xx”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中,我们整合了xx执法部门进行30天联合执法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x人次,检查木制加工企业x家,经营木材x家,检疫木材x立方米;检查育苗户x家,面积x亩,苗木x万株;检查摩托车、家具市场x家,包装箱x立方米;检查花卉营销单位x家,x盆;香菇带料x万代;检查电力、移动、电信、联通4家,木制电缆盘x只x立方米,电柱x立方米;检查公园绿化单位3家,绿化面积x亩,绿化树木x万株;查验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x份;签订责任承诺书144份。在联合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木材市场管理秩序,增强了木材加工企业主和涉及电缆盘企业领导的法律意识,达到了预期效果。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三

20xx年,我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在高县林业局正确领导和高县森林公安局指导下,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公正执法,服务林业发展。严格按照《^v^森林法》和《^v^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大力宣传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森林资源意识,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使我所森林资源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20xx年,我所查获盗伐国有林木案5起,收回木材立方米,收损失费1080元;依法协调解决林权纠纷2起;协助来复林区派出所破获森林火灾案件2起;在来复林区派出所的支持下制止了业主在黄水口国有林内非法开采石英砂矿石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林区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有效地保护了我所管护国有林万亩森林资源的安全,促进了森林资源保护和林业发展。

我所把保护森林资源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所长为组长,分管副所长为副组长,林政执法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林业政策,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力度等工作。

1、积极开展活动,大力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宣传。

加大对林业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特别是^v^湿地日^v^、^v^爱鸟周^v^、^v^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v^、^v^森林防火宣传月^v^及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活动中,利用广播、设点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向全社会宣传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依法治林的重要意义,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注重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全体林业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把学习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除常规抓好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上岗培训外,我所多次请高县森林公安局对我所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

3、认真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的各项规定,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依法实施处罚,尤其注重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对于不依法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执法过错的,要追究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确保了办案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为了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我所根据县林业局组织发动的^v^春季森林防火^v^、^v^春季行动^v^、^v^打击违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v^等专项行动和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严打整治行动,对乱砍滥伐严重的区域实施重点打击,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林区治安稳定。

1、执法理念落后。

存在重处罚、轻防范的思想,认为执法就是处罚,成绩就是破案率,缺乏如何降低发案数,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法律,自觉地遵守法律的思想。树立执法是为人民服务,执法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加强。

执法人员都是从事林业技术推广工作,对林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较少,缺乏行政执法所必备的法律知识及相关的执法技能,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懂法甚至是执法违法的现象。许多执法人员不会制作执法文书。原因有几个方面:一是发放执法证件前的岗位培训、考试流于形式;二是有些执法人员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不注重政治学习和自身修养,忘记了^v^执法为民^v^的宗旨,把执法权当作谋取单位和个人利益的工具;三是平时林业行政执法的学习培训不够,对执行的法律、法规不熟悉,有的一知半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另外还有不能做到持证上岗,拿着过期执法证件进行执法的问题。

装备落后由于没有林业行政执法专项经费保障,物质装备落后,缺乏必需的物质手段,导致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和实施处罚困难,严重束缚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手脚,影响了执法水平和质量的提高。如在查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时,偷猎者有船只等工具装备我们执法人员因工具装备落后或不齐全而束缚手脚,不能接近现场取证,无可奈何。

4、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深入,缺乏应具的法律权威。

自《森林法》公布以来,虽然多次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但往往限于帖标语、发资料、办专栏、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而深入基层讲法、以案释法的较少,结果是声势大收效小。据调查,目前,全县干部中有13%、群众中有52%的人不了解甚至不知道《森林法》。特别是一些不识字的农民,对《森林法》知之甚少,有的只知道《森林法》就是不能随便砍别人的树,认为只要树是自己栽的,想怎样处理就怎样处理,因而违了法也不知道。有的村干部认为集体的林木属集体管理,砍几棵树自己有处理权,砍集体的树给社员解决困难没什么不对。有的社员认为山林是分给自己的,自己房前屋后栽的树,砍树办不办手续、砍多砍少是自己的事,别人管不着。另外,在《森林法》的宣传中,存在讲大道理、喊口号的情况多,对有关的具体规定和具体的配套法规讲得少的问题,如占用使用林地、木材采伐申请、苗木种子检疫、木材凭证运输等一些具体规定,有很多群众不知道,待违法后处理时,受罚人感到很委屈,不服以至造成诉讼。

5、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现象仍然存在。

林业案件有法难依、执法不严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对涉及人情关系的案子,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违法的案件,由于受到各方面的干扰,以至林业行政执法相当困难,阻力较大,很难做到严格秉公执法。如有的领导干部明知是违法采伐或运输的木材,却碍于情面和关系,打招呼,暗示执法人员开绿灯放行或轻描淡写作一般林政案件处理了事。由此而来,促使一些已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不能及时依法移送司法部门立案处理,其结果是该追究没得到追究,该处罚的没得到处罚,由此而来,损害了林业行政执法的威信,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是个别执法人员存在工作方法简单,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对案件处理不作深究细查,图省事而轻处罚,一律以教育了之。如对群众的乱砍滥伐问题,感到法不治众,一般只作象征性的口头教育处理,因而,助长了一些人的毁林歪风;三是执法程序不严,调查取证简单化。在办案调查取证中,个别执法人员存在^v^以嘴代卷^v^现象,忽视证据材料的充分有力与相互印证,收集的材料不齐不力,不充分的问题。四是执法力量不足,对盗伐滥伐林木、无证运输木材、非法收购林木行为难以做到有效监控和取证,使很多案件无力查处。五是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造成执法困难。如涉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路政工程建设、电力工程建设等,需要对树木进行砍伐时,有些部门忽视林业部门的存在,只根据自己部门的规定和建设的需要擅自砍伐树木,或先砍后补手续,将违法变成合法。

1、彻底转变执法理念。

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利用各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电视讲座、报告会等,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理念的教育,要彻底改变^v^重处罚,轻防范、轻服务^v^的执法理念,牢同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开展一次^v^为谁执法,执法为谁^v^的大讨论活动,由比谁的罚款多,到比谁的服务好,让^v^文明执法,执法为民^v^的思想理念成为每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座右铭。加强服务意识,增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树立良好的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形象。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3、规范执法程序及文书制作。

在林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认真执行,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避免因执法程序违法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等问题。把工作中的一些细节都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提高公民认识一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让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和广大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都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既有利于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更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监督执法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是结合查处的案件,公开曝光以案示法,起到震慑作用。

5、有个别林政执法人员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存在着畏惧心理。

担心弄不好会当被告,因而在执法中畏首畏尾,不敢大胆执法,这是由于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缺乏正确的认识。要树立敢于打破^v^人情关^v^的勇气,对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应向相关部门领导作好汇报和解释,求得他们的支持,当地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不能知难而退,放纵违法。同时,在林业行政执法中要做到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手续(文书)完备,处罚适当,这样我们就能在工作中始终处于有利地位,有效地维护林业法制的权威和严肃性。

6、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初次违法的,可以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度处理,情节显着轻微的只教育,不处罚,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建立违法人员卡当案,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行政相对人,则从重处罚。处罚的原则、处罚的标准都对行政相对人公开,做到让违法人员心服口服,从根本上解决处罚的随意性,杜绝办人情案的现象。

7、建立健全制度,加强执法监督。

确保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林业行政执法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重大案件审批、查处、备案制度、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人。依靠制度,强化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改变目前林业行政执法等同于林业行政处罚的现象。严格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行为合法、程序合法。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明确执法机构负责人及执法人员的责任。二是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向外界公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投诉电话,接受管理相对人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和社会舆论监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四

随着国家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不断推进,林业改革也进入了攻坚阶段,林业生态建设任务日益繁重。林业行政执法和案件管理如何适应新时期林业工作的新要求,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保驾护航,成为我们广大林业执法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为此,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研究决定举办本次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旨在全面提升林业行政执法和案件管理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强化责任担当和履职意识。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系列讲话精神及国家林业局党组有关工作部署;学习和研讨林业行政执法、应急管理等相关知识;回顾2015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交流这项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一段时期全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要求。主要讲4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

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管理工作不可缺少的关键环节,是整个执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林业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实施依法治林的重要手段。目前,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工程建设项目广泛实施, 森林资源消耗过量,乱砍滥伐林木现象屡见不鲜,林地流失严重,违法运输、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活动加剧,非法猎捕和采挖珍稀野生动植物案件仍在增加,林业资源管护任务越来越繁重,这给我们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带来了严峻挑战,同时,对做好基层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其重要意义进一步突显。

(一)确保资源安全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目的

第八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森林资源进入了数量增长、质量提升的稳步发展时期。但我国仍然是一个缺林少绿、生态脆弱的国家,森林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改变。同时,我国湿地资源面积减少、功能退化的趋势还在持续,保护管理形势堪忧;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急剧恶化,资源数量明显下降。人民群众期盼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宜居,造林绿化、改善生态任重而道远。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少数地方政府追求短期利益,一些人员受利益驱使,不同程度地违法违规蚕食和破坏林业资源,危害生态环境与安全的问题时有发生,林业行政执法形势依然严峻。保护好现有林业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维护林区和-谐稳定是广大执法工作者的神圣责任。时代呼唤我们本着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震慑、遏制违法行为发生;历史赋予我们承担为子孙、为民族、为全人类竭诚奉献的重任,充分认识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政策、专业技术和现代知识,不断提高林业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如期实现“双增”目标,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保驾护航。

(二)忠实履行职责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必然要求

党的以来,就依法治国提出了许多重要思想观点。强调要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我国林业行政执法力量总体薄弱,而且分散。基层林业执法队伍作为保卫林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最前沿的先锋队,是林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力量。这支队伍素质的高低、作用发挥得充分与否,事关整个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做到忠实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首先要端正执法态度。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执法,切实纠正以权代法、以罚代法的行为,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严格执法程序。在日常受理林业行政案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案件,收集证据确凿,调查事实清楚,手续完备,裁决准确,确保办案质量。第三要强化源头管理。加大各项林业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保护林业资源意识,防患于未然,减少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掌握理论知识是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前提条件

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除了需要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热情外,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各项林业政策规定。这些知识的获得,首先是靠个人平时学习积累;其次就是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通过专家教授的讲解传送,获取新知识,更新旧知识;再就是通过互相交流,共同学习,取长补短。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另一方面就是要把学到的各种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做到学用相长,运用自如,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实际工作能力,从而,成为具备理论自信和实践自觉的合格执法者。所以,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实际工作中,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往往是一岗多责,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参加培训和学习的机会相对较少,所以,希望大家珍惜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机会,认真听讲,积极思考,扩大知识面,交流业务经。并以此为新起点,确定更高的目标和要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2015年度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情况通报

2015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为巩固和扩大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成果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林业行政案件统计结果

2015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26.90万起,较2012年减少0.54万起,下降1.97个百分点。案件涉及林地9924.89公顷,林木蓄积71.97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02.81万只。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6.71万起,查处率为99.28%。共收回林地2585.95公顷,没收苗木1063.23万株、木材41.53万立方米、种子1.11万公斤,挽回经济损失共计14.57亿元,责令补种树木1257.95万株,行政处罚28.95万人次。中南、华东、华北和西南地区案发总量较大,分别为7.05万起、6.59万起、4.65万起和4.47万起。中南、华东、西南地区平均发案量较多,分别为1.18万起、0.94万起和0.89万起。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共造成损失林地7338.94公顷,林木30.44万立方米,竹子1193.43万根,种子2.76万公斤,幼树或苗木6101.50 万株,野生动物41.43万只。

(二)林业行政案件发生特点及原因分析

统计结果显示,2015年全国林业行政案件发生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个别案件类型发生数量出现反弹上扬现象,西部地区案件发生总量持续增长。案件发生主要特点和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林业行政案件发生总量连续5年下降。2015年较2015年总体减少2.86万起,下降9.6%。二是非法收购、运输木材案件大幅下降原因复杂。与2012年相比,减少1.33万起,下降10.56%,是林业行政案件总量下降的主要因素。分析发现,一方面,有些地方加大打击力度,确实使得发案数量有所下降;另一方面,高速公路网络化、木材检查站设置不尽合理、林业行政执法机构队伍弱化等原因,使许多非法运输案件难以截获。三是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明显上升。2015年全国共发生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案2.44万起,比2012增加0.51万起,增长幅度达26.79%,呈大幅上升趋势。占用林地的原因也较多,有政府方面、政策方面、还有个人行为等多种因素。少数地方政府本位思想严重,只顾眼前利益;城镇化快速推进,地价飞速上涨;种粮补贴大幅提高导致弃林种粮,在农林交错区域扩地边、拱地头等行为时有发生。这些原因导致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发生。四是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有所增加。与2012年相比,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产品案分别增加320起和835起,增长25.44%和48.57%。时下,人们热衷于对原生、绿色野味的追捧,把食用野生动物作为时尚,推高了野生动物的经济价值,使得案件发生量持续上升,而野生动物栖息地偏远,点多、线长、面广,执法难度大,查处十分困难。五是西部地区案件发生总量继续增长。内蒙古等14个西部地区案件发生总量较2012年增长6.61%,损失林地3065.96公顷,增长6.48%,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据了解,该地区执法机构建设相对滞后,人员配备不足,尤其是基层执法部门普遍存在无专项经费保障、无专职人员负责、无专门办公设备、无专用执法车辆等现象,难以适应当前执法需要,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提升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水平

2002年3月,国家林业局印发通知,决定成立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以下简称稽查办)。稽查办设在国家林业局林业工作站管理总站,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业务归口资源司。主要职责为:“参与拟订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和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举报的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稽查和督办工作;提交中央和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查处的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督办和查处结果的报告;调查群众举报的破坏森林资源事件;负责全国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汇总、统计和分析报告工作。”

目前,林业部门承担着保护管理建设森林、湿地、荒漠三大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职责。为此,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稽查办公室与时俱进,承担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的稽查与管理工作。我办正式成立12年以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和管理。2015年,按照局党组的总体工作部署和资源司的具体指导,我们稽查办紧紧围绕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主题,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在各省林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除认真组织开展两次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之外,还做了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做好日常群众举报受理工作

2015年度,稽查办共受理群众举报林业行政案件86件。其中:举报政府行为违法案件10件,企业法人违法案件14件,村组负责人违法案件33件,其他行为主体人29件。按案件类型分:盗伐林木案件13件,滥伐林木案件6件,毁坏林木和苗木案件47件,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14件,非法收购加工木材案件3件,其他林业行政案件3件。受理的林业行政案件绝大多数批转到相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我办受理的林政案件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问题:一是案件数量略有上升。与2012年同期相比增加了2件;二是举报毁林、非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较突出。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了12件和2件;三是各省举报案件数量有差异。举报案件较多的有:江西11件,山西9件,内蒙7件,黑龙江6件,辽宁、吉林、福建各5件,河北、河南各4件;四是举报件查处反馈率较低,值得引起重视。本年度要求各地反馈查处情况的举报件65件,尚有19件逾期未反馈,占要求反馈数量的29.23%(具体的省份这次就不点名了)。

(二)认真制定《林业行政案件受理与稽查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林业行政案件受理与稽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办讨论制定了《林业行政案件受理与稽查办法》。该办法共7章30条,对案件的受理、批转、稽查、督办、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侧重明确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既是对我办全体工作人员行为的约束,也是我办开展“两转变、两服务”活动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成果,同时对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更好地开展林业行政案件受理与稽查工作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积极组织编写《林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

为全面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我办组织编写了《林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一书。该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引用最新条款和规定,采取条目问答的形式,力求用简明扼要的描述,解释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或存在的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其内容丰富翔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权威性。该书包含绪论、林业行政许可、林业行政处罚、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行为的认定及处罚、林业行政复议、林业行政诉讼等6章共248个条目。张建龙副局长为本书作序,他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该书的出版发行,对于保护林业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有助于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者准确把握和运用现行法律法规和林业方针政策,也可作为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参考工具书。希望全国各级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者认真学习和运用该《手册》,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林、依法行政,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进而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天我们已将《林业行政执法实用手册》发送给大家,希望认真学习和运用,相信对大家的工作有所指导和帮助。同时,在使用《手册》过程中如果发现了什么错误和问题、或者有何意见与建议,请及时给我们反馈,以便将来修订时吸纳。

(四)基本完成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升级

目前使用的《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为1998年创建、2015年更新改版的系统,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系统自身也存在一些漏洞,影响了正常的统计分析工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新形势下林业工作的新要求,原来的系统已经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急需更新和完善。为此,我办与原设计单位对正在使用的《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力争使系统更加完善,操作界面更加友好,更加简便易行。目前,升级工作已基本完成,新系统正在调试过程中,预计下半年投入使用。

(五)认真开展林业行政案件深度分析,努力探索其发生发展规律

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自1998年开展以来,已有16个年头,期间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和相关资料。为充分利用这些资料,探索林业行政案件发生规律和发展趋势,我办联合有关专家开展了《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数据分析研究》。旨在运用科学手段对数据进行系统、全面的深度分析和研究,探索案件发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找出案件发生规律和趋势,为强化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林业资源管理提供有力参考,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六)主动强化业务培训,着力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2015年5月至11月,我办先后在云南省普洱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浙江省杭州市和福建省福州市,分别举办了 “西南片区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培训班”“东北片区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和稽查人员培训班”和“全国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人员培训班”。其中,前两个片区班将培训对象延伸到基层林业单位的执法人员,是我们创新培训工作的一种探索和尝试。目的在于通过培训带动各级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基层林业工作者有机会与较高层次的专家直接交流、对话,实现上下互动、互通有无、深化交流、形成合力。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普遍反映这种培训形式非常好,既学到了新理论、新知识,又解决了长期困扰大家的一些疑难问题。

四、守护生态红线,扎实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生态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2015年9月发布的《国家林业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划定了林地和森林、湿地、荒漠植被、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一是全国林地面积不低于46.8亿亩,森林面积不低于37.4亿亩,森林蓄积量不低于200亿立方米;二是湿地面积不少于8亿亩;三是治理宜林宜草沙化土地、恢复荒漠植被不少于53万平方公里;四是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严禁开发,现有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全面保护。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是守护林业生态红线的第一梯队,是最前沿的巡逻队和消-防-队。2015年,我办将紧紧围绕守护林业生态红线的总目标和总要求,认真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管理与稽查日常工作,并针对林业行政案件的高发地区和高发类型,组织力量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加大林业行政案件稽查和现场督办力度。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特别是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机构要守护“生态红线”,保护和管理好林业资源,坚决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当前,要扎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增强爱林护林意识

宣传工作是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宣传工作做好了,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各地应予高度重视。首先要广泛宣传林业在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人们自觉保护林业资源的意识,努力引导人们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其次要重点宣传林业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第三要大力宣传林业的各项方针政策,让林业的好政策深入人心,使广大林农经营森林时做到心中有数,并凝聚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培育和发展森林等林业资源。

(二)增强林地保护力度,遏制林地非法流失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生态保护的艰巨任务对新时期林地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要严格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坚守林地红线。同时,要采用疏堵结合的方法,采取提前介入、积极协调、主动指导林地占用征收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做好林地使用监督和林地收回工作,加强林地保护管理,遏制林地非法流失屡禁不止的势头。

(三)掌握案件发生主因,严堵管理漏洞

统计显示,非法运输木材案件仍是案件发生总量变化的主因,而该类案件的频发、多发,与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密切相关。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分析研究非法运输木材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对策措施;要结合开展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调整执法检查方式,加强与森林公安、林业工作站和高速公路执法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消除盲点,加大打击力度,努力做到应查尽查,坚决遏制此类案件的多发态势。

(四)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高综合素质

切实提高基层林业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是强化林政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地尤其是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为执法人员创造条件、搭建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不同方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并重,切实加强林业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满足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更新的渴求,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五)重视案件统计分析,落实责任制度

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工作是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此,各地要有清醒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案件统计分析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统计人员特别是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案件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扩大“林业行政案件统计分析系统”推广应用范围,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案件统计工作的总体水平。

同志们,党的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林业生态建设,等中央领导多次对林业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为林业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林业建设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林业行政执法工作也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乘势而上,进一步做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用实际行动为保护发展各类林业资源做出更大贡献。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五

20xx年上半年,我们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纪检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v^理论和^v^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林业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林业建设的发展和稳定。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我们把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坚持从抓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入手,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一是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生活会,领导干部总结汇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并接受组织监督和大家的批评建议;二是借“红船杯《^v^章》知识竞赛”这一活动不断开展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学习活动,抓好形势和政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反腐必胜的信心;三是巩固保先教育活动成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宗旨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自觉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我们先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v^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坚定了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

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贯穿于业务工作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班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年初的工作会议上,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一起布置、一起落实,在平时工作中同检查、同考核。局党组与林业系统各单位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留坝县林业系统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留坝县林业系统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览表》,把各项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各有关责任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了工作标准和责任要求,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列入年终工作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使责任追究有章可循。对落实责任制不力或不抓不管出现问题的进行追究,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为了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工作,我们本着“加强监督、预防为主、严肃处理”的原则,对重点部门、岗位采取跟踪督察、教育引导的管理方式,加强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产生。一是加强了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项目的有效监督,特别是加强了对基建工程、设备和物资采购等各类招标、投标工作的监察、监督,先后对青桥驿检查站、委托闸口石林场修建的二沟管护站按规定进行了工程议标,使我局政务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充分发挥了纪检工作的整体功能;二是加大了财务监管力度,坚持专项资金的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凡重大开支必须按规定提出预算方案报局务会研究审批,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林业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保持长期与县检察院密切配合,在林业系统范围内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并对各种不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有效地维护了林业系统的组织廉洁性。

我们把抓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以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有效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一是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完成了定期谈话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考核等制度的建立,切实加强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了权力运行;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四个不准”以及加强政风建设的“五个禁止”“四个坚决制止”等规定,主要领导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件小事做起,带头执行并管好班子成员、管好下级职工和亲属子女,为广大干部职工起到了良好的表率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其他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简化机关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不断增强服务意识。通过努力,机关工作纪律得到加强,服务态度得到进一步改善,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中的主体作用,我们着力把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

林业行政执法范文修订怎么写篇十六

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确保及时推进各项任务,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原则,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罚款、乱检查、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有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长治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安全保障。

二、任务措施。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通过门户网站,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

1、健全公示制度。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

2、加强事前公开。主要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部门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动态调整。)。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予以动态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

3、规范事中公示。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一律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要主动亮明身份,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4、推动事后公开。主要是按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行执法文书电子化,明确执法案卷标准,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文书制作。

2、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

1、落实审核主体。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中心稽查队。按要求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制审核人员,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2、确定审核范围。结合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积极探索,逐步创造条件纳入法制审核范围。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三、

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1、制定方案。根据市政府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开展培训。根据市政府安排,制定推行”三项制度”培训计划,提高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实施。

1、规范实施。创新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及时。

总结。

出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2、接受监督。接受市政府组织的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市政府在制度建设、信息报送、实施过程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完善提高。

3、优化提升。及时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稳步推进完成按照司法局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不断完善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到2020年“三项制度”落实到位。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改革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重要作用,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领导小组。

(二)强化统筹衔接。要把推动“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与今年开展的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着力解决执法领域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营造浓厚氛围。将“三项制度”工作全程置于阳光下,宣传一批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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