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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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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汇总18篇)
2023-11-22 06:04:35    小编:ZTFB

不同的问题可能需要不同的方案,因此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方案制定的过程需要充分的思考和讨论,不可草率从事。阅读范文可以提高我们的分析和思考能力,为自己的方案制定提供更多思路。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一

展望过去10华中,世界银行对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构想和策略框架,反映了对各国颇有价值改革经验的系统总结,反映了世界银行与学术界和相关组织的长期对话与合作,以及国际社会对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深入探讨与评估。无疑促成了一个富有创新意义的三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构架的出现:(1)强制性公共管理的非基金制确定给付层次;(2)强制性私营管理的基金制确定缴费层次;(3)自愿性退休储蓄。该构架正被扩展为五层次的框架系统。即:基本层次(零层次),基本目标是减少贫困。非缴费的第四层次,涵盖着更为宽泛的社会政策,如家庭保障、保健和家政服务等。

在应对养老保险改革的严峻挑战和对改革实践作长期不懈努力的过程中,调整单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日趋凸显。各国的经验表明,多层次的设计有助于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多重目标——最重要的目标是减少贫困与实现和谐消费——追求更有效地处置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经济、政治及人口老龄化风险。新设计的多层次养老保险模式更富灵活性并更有效地实现对老年人口的保障目标。选择预提积累的基金制仍然被认为是非常有效的政策主张,但基金制的局限性在某些情形显得格外突出。目前,世界银行支持各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信念并没有发生动摇,相反,过去10年的改革经验使之更为坚定。世界银行发现,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没有充分体现既定的社会政策目标,而是在市场经济机制的影响下出现了严重的扭曲。此外,多数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根本无法实现财务上的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回顾和最初改革理念的演化。

从1990年代初期以来,总结各国实施养老保险改革的一系列宝贵经验与教训,促使世界银行去反思和改进其引导各国改革的思路与策略。世界银行有关思路与策略的改进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对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和具体措施进行更深刻、更全面的领会。包括:(1)突破养老保险改革旨在解决其面临的财务压力和人口老龄化挑战这两大因素,进一步将养老保险改革的必要性拓展到化解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风险,以及有效应对经济全球化的挑战;(2)全面了解养老保险体系中的强制性计划的局限性及其带来的相关后果,特别是低收人群体面临的远比人口老龄化更为严重和迫切的若干社会风险;(3)进一步认识预提积累制养老保险计划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优势和局限,尤其是关注其增加劳动力市场供给和延期退休方面的积极效应。

2.突破三层次的传统多层次养老保险构架而形成五层次模式,并走出既有的仅关注第一和第二层次养老保险框架的误区。根据众多低收入国家的经验,如果要想将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面有效扩展到所有老年群体,就必须注重构建旨在缓解贫困的非缴费型的零层次或基本层次。而根据中低收入国家的经验,必须强化第三层次的自愿性养老保险计划,因为该层次能为高收人群体带来可观的收入替代水平,并且不会挤占过多的财政资金。另外,无论是何种收入水平的国家,都应该认识到第四层次养老保险的重要性,有必要塑造与强化第四层次的保险并明确将其纳入一国的整体养老保险体系予以考虑。第四层次养老保险涵盖了一系列宽泛的养老保险方式,包括:非正式的养老保险方式(如家庭保险),其他正规的社会保护项目(如健康护理计划),以及其他私人的资金性与非资金性资源(如家庭财产)。

3.有效整合各个层次的养老保险资源,实现最优绩效。包括整合层次的数量、实现各层次间的相互关联与平衡,以及根据具体的情况和需要对各个保险层次进行安排。一些国家的养老保险体系仅仅由零层次(采取普遍保险的社会养老金形式)和第三层次的自愿储蓄组成,实现了较高的运行效率。而另一些国家在引入强制性的第二层养老保险计划之前,需要获得公众对第一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认同。还有一些国家基于自身的政治经济条件,考虑将改革后的强制性非基金制层次(第一层次)与自愿性储蓄(第三层次)相结合,成为改革的现实选择。

4.更深刻地认识养老保险制度构建的若干初始条件,以及改革进程中面临的各种潜在问题和局限性。人们日益深刻地认识到,一国的养老保险改革路径选择内在地受制于该国原有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经济、制度、财政和政治环境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对推进平稳和现实可行的改革思路尤其重要。

5.对于由国家主导的、有关养老保险体制设计和改革实践方面的创新,世界银行均予以关注并提供大力支持。这些创新点包括:(1)非基金制的或名义账户制度,如引入非基金制的第一层次或对其进行改革;(2)构建旨在降低基金制私营养老保险计划交易成本的清算中心;(3)整合失业保险和为退休金储蓄账户提供服务性支付;(4)众多高收入国家实施的改进和完善治理结构条件下的公共的、预提积累的养老保险制度。每项改革创新均需紧密结合国情进行评估,不应轻易套用其他国家的做法。

养老保险改革的若干关键原则。

世界银行认为,尽管各国制定重要的改革策略需要充分认识到本国特色的情况,在具体实施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时也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但是以下的几项基本原则对于任何一次成功的改革来说都是必须遵循的。

首先,所有的养老保险体系都应遵循提供基本收入保障和减少贫困这一基本原则。这意味着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各国都应该构建基本保障层次,以便能够为低收入者和仅仅参加了有限经济活动的人在老年时提供一份基本的收入保障。这一保障层次可以采取社会救助、或者低水平的并需要接受收入调查的社会养老金、以及面向高龄人口的(如70岁以上的老年人)普遍享有的养老金等形式。养老保险目标的实现形式——保障的具体方式、水平、资格和支付——将取决于弱势群体的规模、财政预算上的可行性以及设计养老保险体系的其他相关因素。

第二,如果条件允许,预提积累(基金制)养老保险改革不论在哪一层次实施,都将在经济和政治方面产生重要的积极效应。从经济上分析,基金制养老保险计划需要在当前积累资金,可以改善未来的政府财政预算约束,进而对经济增长和发展产生积极的贡献。预提基金积累是否有利,主要取决于是否引起净国民储蓄的增加。从政治上分析,基金积累制能够具备更好地履行和兑现养老金责任的社会能力,因为这一机制确保了养老金债务有合法财产权保护的资产来偿还,而不论积累的基金是采取政府债务形式还是其他资产形式。然而实施基金制需要精心考虑成本和收益,因为净收益不会自动得到保证,积累的基金也在相当程度上可能受到政治干预而陷于破产。此外,能否实行基金制还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实施与管理能力。

第三,在计划实施预提基金制的国家,可以考虑建立强制性完全基金积累的第二保障层次,但是应首先提供一个实用的具体标准(而不仅是一个蓝图)来评估设计的方案。上述标准既能作为政策选择与制定的依据,也可用于评估改革可能带来的社会福利的改进水平,以及评估一国是否具备从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过渡所需的财力。另外,该标准也可用于评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对退休储蓄是否具有积极的效应,如在大力发展自愿性私人养老金计划或职业养老金计划之前,应该首先利用该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

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目标。

养老保险的政策框架既反映了养老保险体系所应坚持的一系列核心原则,也考虑了各国改革在特定制度环境下取得既定社会经济效益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勾画出一项改革计划的大致框架,或是指定改革的执行机构,或新体系的运行方式。着眼于实践层面,需要确定一系列目标和制定标准来评估各类改革建议。当某国以一种合适的方式推行福利改进计划时,养老保险改革的首要目标是提供有足够保障水平的、可负担的、可持续的和具有稳定退休收人的保障制度,具体表现在:

1.有足够保障水平的养老保险体系能够有效地为一国所有社会成员提供保障,防止老年人陷入绝对贫困状态,并且提供有效的方法来引导人们和谐消费,合理支配不同生命阶段的生活安排。

2.一个可负担的养老保险体系是将制度的运行成本控制在个人和社会财力限度内,不影响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利用,力求避免难以维持的财政危机。

3.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具有稳定的财政基础,并在充分估计各种因素条件下具备较强的调控能力和预测能力。

4稳定的养老保险体系能经得起巨大的冲击,包括应对来自经济、人口变化和政治等诸多方面的挑战。

养老保险体系的设计或养老保险体系的改革必须充分认识到养老金的支付需求同未来经济发展水平密切关联。养老保险制度为了实现主要的政策目标,必须对未来经济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因此,养老保险改革应当基于支持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目标进行设计并实施,尽可能减少对资本市场和劳动力市场造成的不利影响。养老保险改革的次要目标——通过尽量减少养老保险制度潜在的消极影响,积极创造有利于发展的格局,即通过增加国民储蓄和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发挥的杠杆作用,养老保险体系完全有可能在劳动力市场和宏观经济稳定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评估标准。

世界银行设定了四个针对改革内容的标准借以判断改革设计的优劣。

经验表明,养老保险改革进程必须得到充分的关注,需要关注的制度条件包括:

2.是否具备现实的可行条件和有效的管理决策机构?如果没有遵循国情和未能获得大多数人的信任,养老保险改革即使在技术上准备得再充分也一定会失败。要达到这个目标,养老金改革必须主要依靠各国自己,通过本国政治家和专家的通力合作,并与社会公众进行充分的交流,为他们所接受。外界机构如世界银行,可以通过提供相关建议和技术上的支持来加以协助,但是改革的主导权和公共支持必须来自各国内部。

3.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进行保险计划的设计和实施?养老金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法律调整,而是涉及到退休收入调整等一系列复杂而敏感的利益分配问题。特别需要在完善治理结构、缴费的征收、档案记录、信息登记、资产管理、监督管理以及养老金发放等方面,实施全面的综合改革。为改革提供立法准备仅是一小部分工作,重点是要强调自身能力建设和提高基金投资绩效,并辅之以基层机构的不懈努力。当然,国际和双边机构在改革项目和调整贷款方面的帮助也应予以考虑。

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和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通过参与当事国养老保险改革实践和其他机构的相关工作,世界银行已经对有关养老保险改革许多方面的最佳操作方案有了一个清晰的理解,这涉及到改革的设计和实施中的大多数领域。然而,许多其他领域存在着诸多尚未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总结,并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和解决思路。

可行的改革选择。

从总体的范围来说,相关项目包括:在原来的制度框架内进行的调整,一方面维持原有体系的给付结构、公共管理安排和现收现付的制度框架,并调整制度框架内主要变量。包括:(1)维持现收现付的财务机制,提高交费水平,并将给付养老金的替代率提高;(2)调整给付结构,推行名义账户制或相似的方式,但保持公共管理和现收现付的制度框架;(3)在私营管理框架下实施市场化运营管理方式,采取完全基金积累(db或dc模式);(4)公共管理框架下实行预提基金制的db或dc模式;(5)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思路,即在给付结构、管理和筹资方式等方面实施分散化管理。

上述选择体现了养老保险的首要和次要目标的不同层面。世界银行主张多层次养老保险的构架(特别是包括一个零层次,以及适当的强制性和自愿储蓄安排相结合的形式),并认为无论是否采取名义账户制,第一层次的改革思路都是许多国家实现养老保险政策目标所必需的,尤其对终生贫穷人员、非正规部门和正规部门的员工更为适合。

改革的相关选择依赖于各国特殊的国情和制度条件,特别是现行养老保险计划的特殊改革需要,以及管理能力和金融市场发展方面的条件和制度环境。这些因素与一国的发展状况和收入水平密切相关。经验表明,以减少贫困为导向的养老保险体系在低收入国家具有很大的政策效应。从实现和谐消费的政策目标分析,一个实行公共管理的、现收现付的收入关联型保险计划在高收入国家的多层次构架中举足轻重。可行的改革选择和实际的改革选择往往都是由既有养老保险制度和从非基金制向基金制转换的交易成本共同决定的。

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缓解贫困和再分配。

每一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对于贫困救助的作用和能力、和谐消费和高收入者向面临老年贫困风险的群体再分配,不仅依靠制度设计本身和相关激励因素,也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管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在不同保障层次间进行协调和平衡,力求避免负面效应出现。在多数发达国家,任何一个层次的措施都有首要和次要的目标,尽管原有体系的惯性作用对改革中可供选择的层次有较强的限制。相反,发展中国家很少受限甚至完全不受限,而缺乏成熟的金融市场和执行管理新系统的能力很低,至少在短时间内是众多发展中国家必须正视的不利条件。对于养老保险制度而言,有三个重要的建议值得考虑:

第一,构建基本收入保障层次(零层次)以减轻老年贫困,应该是任何完备的退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低收入国家,养老保险体系的筹资压力将是一个挑战,同时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弱势群体如儿童、青年、残疾人等的保障需求,而整个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面临的挑战同样十分严峻,需要给予密切关注。这些包括制定合格的管理标准,以及有效地向尚未拥有各种正式经济保障体系的众多农村人口支付小额养老金。

第二,强制保障系统应当控制规模使其易于管理。在很多低收入国家,可以考虑构建一个基本的或者零层次,并通过第三层次的自愿性计划提供补充收入保障。如果强制的缴费型层次(无论是否采取基金制)能够有效运营,需要设计适当的替代率和适中的缴费率。

第三,在覆盖面较低的情况下,收入关联的保障体系应该弱化再分配功能,强化自我缴费机制,而不能过度依靠财政转移支付。应力求避免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与职业养老保险计划分别管理的格局,因为这可能阻碍劳动力的正常流动,而且对于部分人口群体而言,可导致成本的高昂的和制度运行的不可持续。各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通常是一国最早建立的保障计划,应该与常规养老保险体系进行整合,实现一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整体和谐。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应严格按照基金制方式构建。

养老保险制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

养老保险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增强制度的财务可持续能力。即根据设立的缴费水平筹集的资金足以支付当期和未来的养老金给付,而不是随意提高缴费水平、降低待遇或由政府财政预算弥补赤字。总之,养老保险制度财务稳定计划必须充分考虑近期和长期的资金流量和积累资产存量,以及投资营运绩效与评估。对于基金制而言,合理估计预期的收益率、国外投资分散风险及收益管理等三个方面的重要建议值得充分关注:

第一,养老保险改革建议如果没有根据现有的体系进行可靠的费用估计就不宜推行,也难以得到世界银行的支持。遵循这一原则,各国可以且应当采取多种模型进行评估(包括世界银行改革选择模拟模型——toolkit—prost模型)。评估项目在各国实施的差异性也应该得到理解并给予充分考虑。对一系列评估模型的使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不同模型假设前提的敏感性,进而更好地理解与改革结果关联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问题。

第二,评估财务的可持续能力(对非基金制至关重要)需要一种长期眼光并综合考虑流量与存量。对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的计划,存量反映了养老金隐性债务。考虑到概念和数据方面的原因,一般情况下应该精确到每日的债务水平进行测度。对于确定缴费体制,需要在科学设定账户缴费积累额和相应投资收益转化为年金产品换算机制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不同个体的目标养老金给付水平的多样性。而且需要在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的基础上,设定能够满足养老金给付目标的缴费率指标,同时根据养老金总体给付水平预测结果的变化幅度进行及时调整。同样,基于人口因素和经济发展需要调整指标水平,对于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也非常必要。

第三,对于部分和全基金制计划,正确地估计资产和可持续的具有风险调控性的收益率非常必要。公共管理的养老基金在保持合理的投资收益率方面业绩欠佳,这导致了三种选择:(1)如果财政性的工具运行较差或者不具备应付政府随意干预的能力,那么将调整成非基金制计划;(2)保持基金制模式,容易调整为私营化管理和分散化管理方式;(3)改进集中管理模式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多的实证研究显示,对于决定投资业绩主要方面的投资策略而言,治理结构尤为重要。

管理和实施方面的限制。

对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实施问题需要给予更为广泛的关注,然而即便是进行简要的归结也相当困难。

新型养老保险体系管理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引入个人身份识别系统和账户系统(尤其是dc模式),以及统一的缴费系统。最大的困难在于养老保险基金流在全国范围内的整合。从社会保障制度的视角分析,现金流应该注重分散化,然而数据方面应该强调集中处理。不论选择什么样的方法,在实施之前,制度构建需要技术上的支持,否则由于不当的原因,改革的路径可能受阻。有关数据流的集中处理需要设置一个信息清算中心,使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与第一层次管理机构或任务部门实现更好的协调和信息共享。信息清算中心的作用非常宽泛,这个宽广的领域包括运用国家机构或者半公共的管理机构来征收第二层次的缴费,并在第二层次计划内部分配基金。

养老保险的账户管理费用问题是一个明显充满争论并需要深入研究的领域。有三种策略应予以关注:首先,通过一个中央清算中心的设置,力求降低管理费用以限制总费用的增长,如降低费用征收和账户管理的成本;其次,通过限制在投资基金中的任意转换来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最后,通过限制个体的选择来限制资金管理费用,包括使用被动的投资产品管理,由雇主替员工统一选择投资管理者,并在有限的账户管理者中展开竞争性的投标。

金融市场的制度环境和监管问题。

并非所有的国家都计划建立基金制养老保险层次,而且二些国家也不具备相应的条件。不过,基金制层次的引入不需要太苛刻的条件,既有的金融机构和产品都可以发挥作用。建立基金制层次的理想安排是分步骤引入,以便能够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然而,基金制模式的成功需要具备一些最基本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1)稳定的银行体系架构和其他金融机构,以提供可靠的常规管理和资产管理服务;(2)政府追求优化宏观经济政策的努力,以及实施金融领域的改革;(3)强调围绕基金制计划的运行而构建的监管系统,并立足于长期战略促使监管体系的可持续发展。

拉美和中东欧众多国家最新的养老保险改革案例,以及经济合作组织成员国的长期发展经验表明,金融市场的制度建设对于改革的成功有着重要的决定作用。金融市场的各项监管规则应该尽早实施。(1)养老金计划营运机构必须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和前瞻性,以及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专业人士组成的团队;(2)对执照申请的严格审查;(3)专门的监管机构与其他监管机构的协调合作。而存在争议较多的监管问题是:建立单一型监管机构还是复合型监管机构(如在智利率先采用的),或是对多个领域的监管机构如保险、证券、银行和共同基金进行整合;如何划定提供养老金产品的运营机构范围;如何在监管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如何建立监管者的高效服务和责任机制等。

具有一定开放的经济体如中美洲、中欧和非洲的许多国家正在实施基金制养老保险改革。在金融市场欠发达条件下实施这一改革,机遇和挑战并存。挑战包括:本国特殊的资源密集型发展和监管能力的提高;国家总体经济规模不大,而养老基金机构数量很少而管理的资产额相对庞大,形成很高的营运风险;有限的金融工具使投资风险难以分散。机遇在于:各国融人全球经济的一体化程度加深,为分散退休者的养老风险创造条件,并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会。然而,前进的道路并不平坦,面临的选择包括:构建区域性基金制养老保险计划(该思路在理论上有很好的预期效果,但在实践中则很少被采纳),也可以参照众多国家的现行方式,采取中央统一集中管理(操作上很可行但并不令人信服);向外国机构开放金融市场,并使政府影响远离投资决策,但必须承担相应的机构设置、规则制定和实施监管所带来的较高成本。

养老保险政治经济问题的重要性。

任何国家若要成功推行养老保险改革并实现制度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就需要对政治经济问题有更深刻的认识。目前,世界银行从各国的养老保险改革中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是,高效的改革进程对于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可以借用政治学的概念来界定养老保险改革的三个重要阶段——改革辩论阶段、改革理念形成阶段和立法与实施阶段,这些界定适用于众多已经推行养老保险改革的国家。

第一阶段,改革辩论阶段。通常是耗时最长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需要各界人士参与对关键问题进行讨论,充分吸收各方观点,即便有严重分歧,也会在争论过程形成重要成果。需要对其他国家已有的改革经验进行介绍,普通公众和对政策制定有关键影响的群体都应获得有关这方面的充分信息,如议会、工会和新闻媒体。然而,将这一阶段的分歧公之于众,有助于在下一阶段达成共识。

第二阶段,改革理念形成阶段。该阶段开始于政府决定提出一项改革的理念。判断是否进入改革理念形成阶段的关键是看是否出现了实力强大的政治利益集团,强调改革的必要性,并将自己的政治前途与之相关联。在这一阶段,政府仍然接受各方意见,对改革理念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但主要的框架与思路基本不会发生改变。改革理念设计的合理性非常重要,它必须最大限度地反映已得到检验的有关改革的信息与规律,并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的改革经验。改革理念必须具备一种长期的战略思维。形成的改革理念必须与民意测验的结果一致,并充分考虑将改革理念纳入现有保障体系中的社会公众的利益。改革理念的核心内容必须通过专门的渠道公之于众。这一阶段的结束表现为改革理念的传播,以及形成向国会提交的具体立法方案和建议。

第三阶段,立法与实施阶段。具体改革方案在立法程序上通过,使改革设想的实施成为十分重要的一环。几乎毫无例外,管理能力对于推行的改革方案往往比预期的还要低。实践经验表明,高层政策制订和实际管理操作方面的不同步往往不可避免。当合适的政治氛围出现,并且能够预期较理想的改革效果时,就可以推出具体的改革法案。然而,只有当相关的管理机构准备充分,关键的问题预期可操作时,才能真正实施这项改革。不仅如此,积极的政策支持必须贯穿于任何一项改革的整个实施过程,直至改革进程的完成。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二

养老不“并轨”,扩面难“入轨”

为完玉成年社保扩面使命和征缴方针,临连年末,多地开启了“行为式”的征缴扩面。不外,跟着参保人数增添拐点光降,扩面空间缩小,“行为式”征缴扩面已难再大比例地进步包围人数。

究竟上,就企业而言,养老保险扩面空间正在缩小。加之缴费率偏高,参保人受益程度不高,倒霉于增进养老保险吸引力。再者,这会增进企业的用工本钱,倒霉于晋升企业竞争力。诚如专家所言,这种“行为式”的扩面征缴,能暂且办理一些资金支出题目,但从久远来看,难觉得养老金缺口“兜底”,反而会起到不留余地的浸染,会抹杀掉许多中小企业。出格是,今朝社保制度透明度较差,权益计较太伟大,参保人预期恍惚,进而导致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存在道德风险,参保起劲性受损。

与之相对应的是,构造奇迹单元,至今仍游离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跟着改良开放的不绝深入,养老“双轨制”的破绽越来越明明。为此,公家要求废除养老“双轨制”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可见,晚改不如早改,实施养老“并轨”,已经到了必需高度重视,采纳法子办理的时辰,不能再拖下去了。换言之,一旦实施“并轨”,构造奇迹单元,将成为社保征缴扩面的“主沙场”。

因此,养老不“并轨”,扩面难入“正轨”。固然构造奇迹养老保险改良最终方案还未出炉,但公事员和奇迹单元职工必要像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保险这一原则已经确定,这是废除养老保险双轨制的重要符号。同时,除了构造奇迹单元实施职业年金制度,担保养老金更换率即退休金不会低落外,企业应全面奉行企业年金制度,城乡住民则应该实施财务津贴制度,逐渐缩小并消除差异人群之间养老金更换率的差距,使大家都可以或许通过领取养老金,欢度幸福的暮年。只有这样,才气真正到达征缴扩面的目标,实现公正养老。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三

摘要: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仍处于试点阶段,全国无统一政策和要求。笔者以安徽省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为例探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理由并提出相应措施和倡议,希望对广大同行起到参考与借鉴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过多年试点运转,一些地方日趋完善。但由于各地试点开展时间不一,发展水平参次不齐,改革中存在着许多理由亟待解决,尽早制定和统一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势在必行。

(一)参保基金短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改革的进度较慢,与参保资金短缺有着密切关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金的筹集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经济发达地区,地方财政资金充足,养老金征缴压力较小,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范围较大。而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吃紧,养老金筹集压力大,无法全面铺开该项工作。比如笔者所在安徽省阜阳市,启动之初,仅有90多家经济效益较好的事业单位参保,一些由财政负担工资的单位根本拿不出启动资金,而地方有限的财力更不能充分跟上社会保障体系进步的步伐。历经近的发展,参保率覆盖率不到20%。参保资金的短缺限制了参保范围的扩大,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日渐增大。

(二)参保对象有限。

当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覆盖面狭窄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改革的进程。以安徽省阜阳市为例,19启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时,是全省第一个试点,在全国都是走在前列。而目前仅市直200余个事业单位20000人参保,另有3500个机关事业单位近10万人都未参保。公务员体制人员不愿转变原有的`财政养老体制,经济效益差的事业单位没能力参加养老保险,这种机关事业单位内的养老双轨制,是国家机关养老保险改革指导进程中政策不统一、不衔接、不明确的产物,影响了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质量。

目前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待遇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拨款支付。若国家财政资金吃紧,首先削减的就是机关事业单位资金,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如何合理规划,运筹资金,同时将原由财政部门支付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的职能剥离出来纳入国民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全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一步。

我国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以致我国各个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参保的对象与参保的范围,部分地市参保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但有的地市仅仅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参保,还有的地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也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二是社会保险费征收与缴纳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凸显在征收基数、方式、比例等。有的地区是双基数缴费,有的地区是单基数缴费,有的地区是固定额度缴费,有的地区是按比例缴费。第三个方面是个帐户记入、转移、接续政策不统一,导致机关事业单位流动人员到新的工作单位后,养老保险无法有效衔接,损害了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统筹层次比较低,缺乏风险的抵抗能力。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中采用的是分级统筹模式,这种统筹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养老保险政策的良好实施,但也会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整体抵抗风险能力的缺失。以阜阳市为例,目前实行的是市本级统筹,累计收入养老金16363万元,而累计支出养老金17315万元,历年基金累计结余仅3065万元。若无高层次的统筹支持,未来无疑会形成巨大的支付缺口。

(一)将缴纳养老保险金与职工待遇挂钩。

目前阜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标准仍依据人事部门工资福利科审批的标准执行,和没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待遇执行标准一致。全国多数试点地区都是这种情况。笔者认为这是非常不公平的,违背多缴多得,早参保早受宜的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借鉴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将退休职工的待遇、缴费情况挂钩,先行试点地区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得到除了退休工资之外一定额度的补贴。当然也要做好新老制度的过渡衔接,对于中年职工来说,缴费时间相对较短,会对其薪资待遇造成较大的影响,因此国家在制定制度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其薪资待遇。

(二)扩大筹资渠道,充实养老保险基金。

政府可以指定优惠措施,也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拓宽筹资渠道,形成由政府、社会、单位、个人等共同负担,社会捐赠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的格局,同时提高养老保险金的统筹层次。只有扩大了筹资渠道,充实养老保险基金,才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良好的实施。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是一项简单的工程,未必能一步到位,这就需要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分步骤有效地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理由。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更好地推行,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安全的养老保障。

参考文献: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四

《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事实上,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作出了过渡期的安排,对改革中的“中人”,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目前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对此,专家表示,通俗来讲,“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改革不是一蹴而就,毕竟有很多人在机关工作多年,如果一下退休金少很多,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同时也会给改革带来更大阻力。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可以充当平滑剂的作用,填平改革前后养老金待遇鸿沟,实现平稳过渡。”上述专家说。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发中提出设立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过渡期内,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各类人群的养老待遇也将平稳过渡。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较大,今后新人退休待遇更多地会与工资水平、基金运营等因素发生关联,制度公平的实现将为以后进一步消除待遇差距提供可能性,并为最终实现养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础。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五

延迟退休方案一直是公众的关注点,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养老保险延迟退休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延迟退休的问题已经成为了社会上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对此,尹蔚民表示,采取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主要是针对目前我国法定退休年龄偏低这么一个实际提出来的。我国法定退休年龄是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1978年,国务院104号文件再次明确,就是女工人退休年龄是50岁,女干部55岁,男职工60岁。我们现在人均的预期寿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是74.8岁。也就是说,建国6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数量、人口结构、人口预期寿命,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建国初期制定的退休年龄政策,很显然和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所以有必要作出调整。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目前社会上对这个问题没有形成共识,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建议。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但是从2019年开始,16岁到59岁劳动年龄人口已经开始下降。再往未来看,虽然还有较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但是和过去已不可同日而语。所以,这项政策是“一举数得”的政策,但还需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

第一,我们会根据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的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第二,肯定是“小步徐趋、渐进到位”。就是说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经过相当长的时间达到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第三,会有一个社会预告。就是先把这项方案公布出去,但方案的实施时间至少要在5年以后,给大家一个心理的预期。比如现在公布了这个方案,5年以后才可以实施。在这个方案正式出台之前,会把这个方案的要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过程也是凝聚社会共识的过程,我们会把各个方面的意见吸收了之后,使这个方案制定的更加完善、更加稳妥、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渐进式的退休年龄政策是世界各国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政策,有一些发达国家目前的退休年龄已经是65岁甚至67岁,而我国现在已经领取退休待遇的8000万企业退休职工退休时的平均年龄只有54岁。

尹蔚民表示,今年能够把这个方案制定出来,明年在报经中央同意以后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修改完善,应该是在后年正式推出。但是实施,还是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

在问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问题时,尹蔚民从三个方面回答称,第一,养老保险目前总体运行是平稳的。2019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总收入是2.33万亿元,总支出是1.98万亿元,当期的结余是3458亿元,累计的结余是3.06万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收支情况去年的总收入是2315亿元,总支出是1572亿元,当年的结余是743亿元,累计的结余是3843亿元。所以,无论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是收大于支,不仅确保了待遇的发放,而且还略有结余。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目前是省级统筹,地区之间是不平衡的。

第二,养老保险基金未来收支平衡面临巨大的压力。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不仅涉及到制度内一些因素,比如参保人数、待遇水平、抚养比。同时也涉及制度外的一些因素,其中,人口老龄化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影响巨大。据测算,我们国家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达到了14.9%,到2020年将达到19.3%,到2050年将达到38.6%,而在这个过程中,劳动年龄人口的绝对数是在下降。与此相关联的,就是抚养比。目前,职工养老保险的抚养比是3.04:1,也就是3个人养1个人,到了2020年将下降到2.94:1,到2050年将下降到1.3:1。随着人口预期寿命的增加,老年人领取养老金的年限也相应的增长,而且养老金待遇是刚性增长的。所以,养老金的支出面临巨大的压力,特别是在人口老龄化的情况下,养老金基金的收支平衡有很大压力。

第三,养老金收支平衡需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一是加大扩面征缴的力度。现在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的人数去年年底已经达到了8.4亿,符合参保条件的人数大约是在10亿多一点,现在还有近2亿的人没有纳入到养老保险的制度范围内,这是我们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二是要实施职工养老保险的全国统筹。按照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实行全国统筹以后,我们可以在全国的范围内调剂余缺、分散风险。全国统筹方案力争在2019年出台。三是采取渐进式的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的核心点,就是要延长缴费的年限,相应缩短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四是要多方面的筹措养老保险基金,除了企业、个人缴费以外,还要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保障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同时,我们还要做大、做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到来时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五是做好结余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能够使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这些措施如果都能够有效实施的话,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就是可持续的,也是安全的。大家的养老是有保障的。

尹蔚民表示,在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上我们采取非常审慎的政策,按照目前的规定,只能够买国债、存银行,好处是保障了基金的安全,但问题是没有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从前几年的情况来看,收益率还低于cpi,实际上是处于一种贬值的状态。对于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所以在xx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要投资运营,并且指明了方向和重点。《社会保险法》对此也有原则性的规定,我们按照这个要求,一直在研究、论证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问题。经过多年的努力,现在我们已经形成了基本的方案,有望于今年下半年按程序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审定。

在做这个方案的时候,有一些基本的考虑,最主要是要保障基金的绝对安全,不能让老百姓的养老钱受到损失。在这个大前提下,坚持这样几条:一是市场化的原则。充分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由专业的投资机构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投资运营,使基金能够得到支撑。二是多元化的投资方向。除了继续购买国债、存银行以外,我们会选择一些效益比较好的、有升值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特别是注意规避风险。也不会像有些人士说的,只要是一投资就全部进入股市,对进入股市肯定有比例的限制。三是相对集中的运营。中央制定大的规划,大的投资政策,适当地集中委托给专业的投资机构来进行投资运营,避免投资所造成的一些风险,而且也更有利于选择投资的项目。四是加强监管,就是在市场投资运营方面,政府也要加强监管。因为我们最终的目的是要确保基金的安全,这是我们在投资运营方面要遵循的最重要的原则,在这个前提下,来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从成立以来,十多年的业绩足以证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是可以保值增值的,平均收益率达到了8%以上。但是要说明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所做的战略储备,单独有一个机构,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来操作运行。人保部管理的是社会保险基金,是由企业和个人缴的。除了现收现付之外,有部分的积累,目前养老保险累计结余有3.06万亿元,可以拿来投资运营的主要是这一部分资金。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党委书记皮德海在“中国社会化养老爱晚工程2014版纳论坛”上表示,对于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社会反应很强烈,20要拿出方案,继续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据皮德海介绍,截至年底,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19亿人,覆盖率为79.7%,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计划是世界上覆盖人数最多、最大的养老保险计划。

皮德海表示,“无论从总收入和总支出算账,还是从增缴收入算账,都是没有缺口的。”他透露,20职工养老保险数据显示,职工养老保险总的收入将近2.25万亿元,支出1.84万亿元,当期结余是4000多亿元。

皮德海坦言,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国还有两亿多人游离于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离人群全覆盖还有很大距离。2013年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交不起费而中断的有36043人,去年中断人数为近年来最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还不高,难以在省与省之间调剂。如果按省来计算,2013年有19个省的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收支缺口合计达到1702亿元,全国算账没有缺口,分省算账有缺口”。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皮德海表示,要实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解决双轨制问题,2014年将要拿出方案。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应保尽保,尽快把没有纳进来的两亿多人纳进来,使我国的养老保险能够更公平、更加具有可持续性。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七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后,青海、四川等地陆续出台贯彻意见,湖北、青海等地还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更是率先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山东之所以有条件率先实施改革,是因为山东社保比较健康,到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0亿元,在全国排名前几位。

为了确保地方落实执行好这项改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文件发布次日,人社部便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在今年5月底前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向两部委备案。经两部委备案批准后,方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以东部省份福建为例,按照部署,福州市已于7月初基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财政测算、政策宣传等,预计10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革。

在西部省份贵州、陕西,这项改革都被列入了下半年任务清单中,要求“尽早推进和完成改革,确保年底前按时“销号”。

这意味着,以山东率先启动实施改革为序,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完毕后,呼吁10余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将真正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八

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已经全部出齐,办法除确定改革范围和缴费基数外,还提出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向“中人”发放过渡性养老金,部分地区明确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根据国务院去年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后,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办法,对缴费和待遇、改革的范围、改革前后待遇衔接、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等政策进行了明确。

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对于资金的筹集问题,各地的方案表述基本一致,均要求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提供相应的经费保障。云南等地更进一步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需财政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不过,由于各地实际情况的差别和省级以下地区具体贯彻意见拟订进度的不同,启动改革实施工作的时间也将有所差别。

“中人”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事实上,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过程中,相关政策也作出了过渡期的安排,对改革中的“中人”,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过渡性养老金。目前随着“中人”逐渐退休、“新人”越来越多,过渡性的政策安排逐步弱化,新制度逐渐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了平稳过渡的改革方针。

对此,专家表示,通俗来讲,“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多地设立过渡期“保低限高”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发中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过渡期内,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未来随着改革推进,各类人群的养老待遇也将平稳过渡。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过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与职务职级关联较大,今后新人退休待遇更多地会与工资水平、基金运营等因素发生关联,制度公平的实现将为以后进一步消除待遇差距提供可能性,并为最终实现养老金待遇公平化奠定基础。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九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前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顺利实施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努力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劳有所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我镇户籍,年满16周岁,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6月1日-9日)。

1、通过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方式,让城乡居民知晓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工作的重要意义,使他们自愿、自觉配合调查摸底工作。

2、6月8日在镇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选调人员,明确每个村、社区经办人员及工作职责,对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完成业务培训。

(二)摸底登记(6月10日-30日)。

经办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工作,以家庭为单位,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对于部分城乡居民尤其老年居民没有身份证或者没有户籍的情况,要抓紧动员这部分人员补办身份证和户籍手续后再做登记。

(三)信息录入和资料整理归档(7月1日-5日)。

7月5日前将全镇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汇总数据(纸质报表、电子报表)、总结材料报市人社局社保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成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督察全镇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摸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全镇参保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分工。

镇财政分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统筹和拨付工作;

镇公安分局:负责参保居民户籍认定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五保、低保、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身份认定工作;

镇计生办:负责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等以上)认定工作。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

按照人社部的计划,2017年将出台延迟退休方案,而2022年将正式实施延迟退休。记者获悉,今年底,延迟退休初步方案将会出台,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参与方案讨论人士透露,第一批退休者延迟退休的期限或将在3至4个月之间。

延迟退休不会“一刀切”

“延迟退休的方案进展还是比较顺利的,最晚年底前,会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位参与人社部延迟退休方案讨论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

此前,人社部曾对外表示,2017年将出台延迟退休方案,而2022年将正式实施延迟退休。

对于目前讨论最多的热点,前述人士表示,“对于不同职业的人,延迟退休不会‘一刀切’”。

针对延迟退休一事,社会给予了巨大关注。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社部高层人士向记者透露,在制定延迟退休方案中,面临最大的难题就是,不同人群对延迟退休的接纳程度不一样。

前述参与延迟退休方案讨论的人士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延迟退休方案一直纠结的就是这个老问题。”

第一批或延迟3到4个月。

对于延迟退休启动时期的方案设想,“目前讨论是3到4个月。”

人社部发言人李忠曾对外表示,总的考虑是,根据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劳动力状况,把握调整的节点和节奏,“小步慢走,渐进到位”,即每年只会延长几个月的退休年龄,同时提前向社会预告,给公众以心理预期。

但是,由于退休金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增长,导致社会对延迟退休的积极性并不高。

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改革司人士透露,“我们去调研,有的地方特别是地市一级的人,出现了退休年龄54岁的现象。”

“因为很多人感觉到退休以后收入更有保障,按照国家政策,退休收入每年增长10%左右,而政策对在职的人激励不足,所以肯定不愿意工作。”该人士透露:“我们收入的增长赶不上现在养老金的增长,这对在职人员也是一个刺激。”

延迟退休应对老龄化。

对于延迟退休的原因,人口学家有众多思考。

发改委人士透露:“劳动年龄人口实际上从2012年开始就已经出现了下降,劳动力的成本持续上升,对养老制度提出了挑战,有关这个方面已经做出预测,现在大数是3个人养一个,2025年的时候大数是2个人养一个,到2050年几乎是1.11人养一个人,所以人口的年龄结构对我们养老制度的影响非常明显。”

面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临近和未来劳动力总量的减少,延迟退休成为了必然之举。

“除了劳动力总量和人均寿命延长这些因素,排在第三位的因素是社保基金的支付压力。”一位社保专家解释目前延迟退休的原因。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曾表示,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之一,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

为什么要延迟退休?

1.劳动力供给总量逐步减少。

据调查显示,2012年首次出现劳动力资源总量绝对下降的现象,比上年减少345万人,劳动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下降0.6个百分点。

2.老龄化高峰加速到来。

有关研究报告显示,至2030年左右,中国的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30%左右。王丰说,延迟退休年龄对整个社会都是有好处的,应该允许仍能工作又不占用社会行政资源的人继续工作。

3.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大。

关于养老金缺口的估算最近一个数据是2012年发布的《化解国家资产负债中长期风险》,报告称,到2013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达到18.3万亿元。

4.早退休是人力资源巨大浪费。

许多专业技术岗位(医生、教师、科研人员等),五六十岁正是经验丰富、技艺纯熟的阶段,而且这种高端人力资源的替代弹性较低。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一

根据省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和《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民生工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6〕3号)要求,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标任务为:当年参(续)保人数达2910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2000万),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二、实施内容。

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4号),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持续缴费,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资金筹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1.个人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个档次。

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

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

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中央财政按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贴,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

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可适当提高养老金水平,提高的部分由各地财政承担。

(2)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每人每年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补30元、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省级财政目前承担20元,其余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市、县承担比例由各市确定。

有条件的市、县可在省里规定统一补贴标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补贴,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负担。

(3)对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各地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三)保障水平。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为每人每月70元,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工作。

各地要继续广泛宣传国发〔2014〕8号和皖政〔2014〕84号文件和本地区配套政策,充分展示“十二五”以来城乡居保工作取得的成效,着力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以推动参续保缴费、提高参保质量等为重点,以低档次缴费人员、断保人员、外出务工人员为重点对象,广泛深入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基层经办人员特别是乡村兼职人员宣传政策的能力水平,不断增强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严格落实财政补贴资金。

各地在管好用好中央和省相关补贴资金的同时,及时落实本级补贴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所有政府补贴资金用在城乡参保居民身上,绝不允许截留或延期拨付,更不允许挤占挪用。

同时,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积极发挥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鼓励这些组织通过各种渠道补助城乡居民缴费参保。

(三)全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大力推进经办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全面实施《城乡居保经办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强力推进业务档案达标,不断扩大视觉识别系统行业标准试点范围。

完善城乡居保业务、财务信息系统,推进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和统计工作信息化。

加快业务系统向村(居)联通和村(居)金融网点建设,扩大“四不出村”服务范围,方便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四)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严格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确保专款专户、专款专用。

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管理的内控、稽核制度,规范业务流程。

严格实行保费预存代扣制度,加大个人账户检查力度,对基金使用管理重点环节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基金安全。

严格基金收支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的约束力,提高基金收支的执行力。

强化生存资格认证工作,健全数据比对体制机制,遏制重复、冒领养老金问题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落实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合理分解任务。

各地要严格按照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科学测算相关数据,合理分解任务,不得层层加码。

要高度重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相关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三)协调配合推进。

人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建立切实可行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公安、民政、计生、残联等部门配合人社部门做好人口信息比对、资源共享等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要坚持定期报告和指导检查等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

要加强平时督查,重点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对发生违规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要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要深入调查研究,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二

2015年1月14日xxx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至此,我国实行了几十年的公务员由“公家”养老的制度正式宣告结束。

一、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

根据国际社会保障协会(issa)的统计数据显示,全球近80个国家对公务员实行了单独的养老保险制度,占已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国家总数的45%。由于每个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传统上的情况各有不同,社会保障制度也各有其独特的模式。从总体上来看,公务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可分为单一型、复合型、统一型以及过渡型。1.单一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单一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方式、给付标准和条件都与职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公务员并不参与针对其他职员的商业养老保险,而是由政府为公务员制定相对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公务员个人是否需要缴费,又可以分为现收现付型和基金积累或部分积累型。(1)现收现付型。现收现付型的代表国家是法国。法国为公务员设计的保险制度称为特殊保险制度,主要为公务员、职业军人、地方公共机构人员、矿工、海员等提供服务。其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国家财政,养老保险不要求公务员个人缴费。但是,这类国家的养老金给付会给国家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2)基金积累或部分积累型。在这种类型中,会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养老基金,实行完全积累和部分积累,公务员个人须按比例缴纳一定费用。比如美国纽约、加利福尼亚等州的公务员养老基金,这种类型在治理、投资以及筹资方面不受联邦政府的直接管辖。2.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复合型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公务员除了参加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外,还有专门的补充职业年金,这种部分统一的制度模式被很多发达国家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所采用。例如英国采取补充养老金的制度,为退休公务员提供额外的养老保险待遇。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民年金制度和共济年金制度共同组成,其xxx济年金是在由国民参与的国民年金的基础上提供给公务员所独有的同收入相关联的养老金。3.统一型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与其他就业者实行完全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大多在上个世纪进行了养老金结构的基本改革,建立了由私营机构管理强制性的个人养老金制度。其中以智利为代表,国家的公职人员参加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与企业雇员的养老制度没有本质的差异。4.过渡型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以美国为代表,是由单一型养老保险向复合型养老保险过渡的一种制度。美国的公务员退休金计划建立于1920年,而全社会养老金制度大约在1935年左右才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跑在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面,大多数参加了公务员退休金计划的政府雇员因此没有加入社会养老金制度。1986年美国制定了新的公务员退休制度,主要是由政府社会保障养老金、公共部门退休金计划、联邦节俭储蓄计划三部分共同构成。自此改革后,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架构与美国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架构基本趋于一致。

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情况。

2015年1月,xxx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要求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3月,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下发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出台养老保险工作实施办法,为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纵观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有如下特点:1.参保范围与国外将公务员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仅界定为公务员不同,我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参保范围除了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以外,还扩大到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2.缴费基数及年金政策按照国外养老保险基本类型的划分,我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是介于“单一型”与“复合型”之间的一种养老保险体系。一方面,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游离于现行的企业保险之外的一套单独体系,有专门的基金来统筹,并且要求职工个人缴费,因此,从原则上讲,它应当属于“单一型中的基金积累或部分积累型”的养老保险。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在参加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还必须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且职业年金要求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即属于“复合型”养老保险的范畴。据此可以推断,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在形成之初,是综合考虑我国的现实情况,结合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先进经验而建立的一套完备的体系。3.改革前后养老保险政策的合理衔接与美国的“过渡型”养老保险体系不同,我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仍要求与旧有的保险体系(如企业养老保险、原有试点政策)合理衔接,确保政策的统一规范。4.改革前后待遇水平的合理衔接“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是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总体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参加工作的时间不同,将全体工作人员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并制定相应的养老金计算办法。5.延长退休年龄的政策目前国际上通用的做法是,退休年龄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而延长,如美国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到67岁,德国从60岁延长到65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2015年xxx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延长女性县处级干部及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想要通过政策手段延长退休年龄,将养老金的支付风险转嫁到后代身上,缓解基金支付压力。

三、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启示。

1.合理筹资,共担责任政府、机关单位和个人三个主体共同筹资,共担责任,这是能保障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财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现今大部分国家是由多方联合筹集资金,提倡责任共担的原则。在美国,联邦公务员按工资总额的6%缴纳养老保险,同时还实行账户积累制,公务员本人按不超过工资10%的比例储蓄,政府则为公务员个人储蓄帐户提供补贴,最高可以达到5%。目前中国的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开始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起共担责任的筹资机制。这种机制一方面减轻了财政的负担,另一方面提高了个人的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实现权利与义务的结合,使之更加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在正确的道路上继续前进。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从国外公务员养老金待遇来看,大多数国家的公务员养老金待遇要高于普通雇员。例如日本、加拿大等国的公务员养老金水平比企业要高得多,另外一些国家公务员的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程度地高于企业职员。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实行标准化缴费,即根据岗位和薪级确定缴费基数,并按照当地平均工资实行300%的限高和60%保底政策,奖励性绩效并未纳入缴费基数。这个政策有助于保障不同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相同层次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的平衡。但由于目前企业保险的缴费基数实行的是全口径收入,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的是部分工资纳入缴费基数范畴,这势必会造成企业保险的缴费基数比机关事业保险的缴费基数高,这也就意味着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虽然机关事业保险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但由于职业年金没有统筹基金的调节,企业保险的退休待遇必然会高于机关事业保险。对此,各国都推出例如适度降低替代率,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等相应的措施来平衡公务员与普通职员之间的待遇差别,努力实现不同职业群体之间的公平性。所以,在后一阶段中,如何在养老保险改革中促进效率与公平的有机结合,是决定我国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成败的重要因素。3.制度并轨,多层融合一方面,我国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行全社会城镇劳动者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样有利于劳动力在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自由流动,维护社会公平。另一方面,公务员的职业年金制度可以自行分离,建立有别于企业的职业年金制度,体现公务员制度的稳定性和特殊性。这样做可以减少改革的阻力,有利于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参考文献:

[1]李陶:《“老龄化”社会下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出路》,《领导科学论坛》2015年第4期。

[2]鲍艳秋:《国外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学位论文。

[3]金赟:《养老保险双轨制历史沿革与改革路研究》,《浙江学刊》2015年第1期。

[4]介燕菁:《浅谈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科学论坛》2015年第5期。

[5]龙玉其:《不同类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以英国、德国、新加坡为例》,《保险研究》2012年第7期。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三

时至8月,距离年初国务院发文终结养老保险双轨制,已过去将近半年时间。而随着地方实施方案的逐渐成熟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养老保险并轨将正式迈入实施阶段。

7月29日,山东省率先发布《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而早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就被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列为了年度任务。

与之同步,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其实不是涨工资,实际是变为当期工资加未来延期支付的薪酬,是针对养老保险并轨做的一次结构调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并轨揭开了中国养老金深入改革的序幕,先行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有利于为后续实施改革铺路。但此次并轨只是实现了起点公平,三大群体合并为两大群体:职工一个计划,居民一个计划,但后续遗留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并轨后的结构缺陷亟待解决。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四

(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人社部日前发布通知,就跨省流动就业人员在何地领取养老保险,进行了分类说明。

依据此次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根据4种不同情况,规定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首先我们要明白,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他们的缴费情况是这样的:

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进入社会统筹张华;个人缴纳工资的8%,进入个人账户。

2.居民养老保险:按照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的平均收入的20%缴费,全部个人负担,其中12%进入社会统筹帐户,8%进入个人帐户。

而养老金的领取也有一定的条件,必须达到退休年龄、缴费时间必须满、领取前提为生存在世。再加上我国要延长男女职工的退休年龄,实际们领取养老保险的时间是不多的。

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是不是意味着个人交养老保险就不划算了呢?这要看您具体是哪种情况。

1.没有工作的人:不划算,可不交。

对于没有工作的消费者来说,个人交养老保险显然是不划算的,这意味着自己每月缴纳的一部分钱要进入统筹账户,等到退休后才能享受。所以没有工作的消费者不如选择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不但更加灵活,而且保障性更强。

2.中途辞职的消费者:可继续交。

对于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而又辞职的消费者来说,还是可以选择个人交养老保险的。当然如果只工作几个月几年的,也可以选择不交;而已经工作十几年的消费者,可继续缴纳,直至满15年,这样退休后即可享受养老金了。个人交养老保险划算吗?这主要还是看消费者的个人经济状况,以及是否在职。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五

2019年底,备受关注的养老破除“双轨制”的改革终于破冰: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提出,我国将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也将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

目前,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亿大关,占人口总数近15%。在日益迫切的养老需求下,相对滞后的养老保障制度让改革势在必行。打破“双轨制”无疑是一项重大突破。但是,我国养老制度改革仍有不少“硬骨头”要啃:

首先,待遇水平不高。虽然城镇职工养老金从2019年以来一直大幅增长,但是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的比重在逐年下降,低于55%的国际警戒线。

其次,统筹层次偏低,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认为,统筹层次太低导致地区间不公平;不同地区跨区转移很困难,为劳动力跨省自由流动带来阻力;同时,统筹层次低还为养老金的财务可持续性带来困难。

第三,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同时,我国即将打破二元户籍制度,如何整合城乡养老保险、为农村老龄人口提供合理的养老保障,也需要有关部门认真研究。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做了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中首次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据报道,报告称,由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起步晚,待遇水平仍不高;由于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和基金结余分布不均,且统筹层次仍偏低,社会保障互济功能发挥不够,导致地区之间待遇差别较大;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双轨”运行,待遇差距矛盾突出,社会反响强烈。

由于我国社保体系建设采取先城镇后农村、分人群渐次推进的方式,再加上农村社保制度实施时间不长,而且实行自愿参保政策,目前全国还有1亿多人没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是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员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以及部分农村居民等。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六

央视动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4日召开消息宣布会,先容第三季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变盼望环境。

有记者在会上问及,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收入增速低于支出增速,有专家说,假云云刻的职工养老保险继承运行下去,会在年底呈现收不抵支。人社部消息讲话人李忠暗示,,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的基金收入是20790亿元,比上年增添了14%。支出是16699亿元,比上年增添了20%。本年前三季度,基金的运行照旧根基沿用了这一态势,企业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是16310亿元,增幅是12.6%,支出是14635亿元,增幅是19.6%。固然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可是总收入如故是大于总支出,可以或许确保当期养老金的发放和付出。

李忠暗示,造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首要缘故起因,是这些年国度加大民生投入,养老保险受益人群的范畴更广了,同时保障的程度更高了。这些身分城市造成养老金支出明明增添。可是按今朝基金出入状况,不会呈现有些专家担忧的环境。虽然,下一步各级当局和有关部分还将通过扩大养老保险包围面、核实根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强根基养老保险费征缴,整理企业欠费,固定省级统筹,严酷节制违规提前退休,加大财务投入等多种本领,不绝加强基金的出入均衡手段,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员根基养老金的定时足额发放。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七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以下统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发展,做好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根据《__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__府发[201_]_号)及《__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__府发[201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统筹考虑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统筹兼顾、稳步实施,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从制度上解决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二、基本原则。

二是个人、集体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三是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居民普遍参保;

三、

总体目标。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和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_年7月1日启动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阶段目标任务是:201_年底前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要达到70%以上,201_年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80%以上,201_年对全县城乡适龄居民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基本政策。

(一)参保范围。

凡具有本县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和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方式筹集养老保险资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城镇居民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在不同的缴费年度根据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政府将依据经济发展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基本缴费档次标准。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对参保农民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同时,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缴费提供资助。

3、政府补贴:

(1)养老金补贴。政府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每月全额支付55元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

(2)缴费补贴。省、县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30元财政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8∶2负担(即省财政负担24元,县财政负担6元)。

对选择600元至1000元档次的超基本补贴30元的缴费补贴所需资金由省、县财政按2:8负担。

参保对象按年缴费,必须在每年10月31日之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因经济困难等个人原因应参保而未参保或参保后缴费中断的,可自愿补缴,但停缴期间的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

4、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以所持有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依据),由省、县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代缴资金由省、县财政按8︰2负担(即省财政负担80元,县财政负担20元)。

(三)建立个人账户。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为每名参保的城乡居民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和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政府对参保人的财政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由省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公布),利息记入个人账户。

(四)养老金待遇和调整。

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

为鼓励中青年城乡居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在规定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每超过一年,每月增加1元基础养老金。

今后,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适时调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

(五)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我县城乡户籍居民,可享受养老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

同时,鼓励和引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的子女按规定参保缴费。

2、在本方案实施时,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当按年缴费至年满60周岁,自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同时,距领取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允许补缴,补缴部分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的标准享受政府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含补缴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3、在本方案实施时,45周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应按年缴费而中断的,允许补缴中断年度的缴费,补缴中断的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4、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每年定期开展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未参加资格认证的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其通过资格认证后再补发养老金。

(六)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和个人账户继承。

1、参保人员户口迁居外地,迁入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纳其养老保险关系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连同个人账户累计基金转入迁入地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若迁入地尚未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暂无法转移的,养老保险关系可以保留,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员户口在本县内转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2、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可将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含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从死亡的次月起停发养老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并将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含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一次性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七)制度衔接。

1、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已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领取对象,可在原领取标准基础上,再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每月增加55元基础养老金。

2、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领取对象,可继续领取老农保养老金,但必须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继续参保缴费,待达到领取待遇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前,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缴费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参保的低保、五保对象的缴费提供资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低保、五保对象,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的养老金。在审批或复核低保、五保资格时,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十二五”时期暂不计入家庭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16-59岁符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条件、有缴费能力的优抚对象,应按规定参保缴费,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缴费困难的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已经自愿参保且年满60周岁并符合规定条件的优抚对象,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其优抚待遇标准不变。

5、参保人参保后如户口性质发生变化,其养老保险关系将随户口性质转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允许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只能选择其中的一项参保。

(八)基金管理和监督。

1、加强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按国家的相关规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实现保值增值。基金实行县级统筹,实行预决算制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会同县财政局编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并将年度决算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服务网络健全、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的商业银行来代理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为广大城乡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

2、加强基金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履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财政、审计、监察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九)经办管理服务。

各村(居)委会、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组织和对象落实等工作,每个行政村、社区要落实至少1名协管员的经费,确保基层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十)法律责任。

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或其他手段多领、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追回多领、冒领的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镇劳动保障所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居)委会协管员要协助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搞好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调查,及时发现和上报情况。

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201_.2.1--201_.5.31)。

1、成立领导小组。县政府成立“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人保、财政、农工部、宣传部、发改委、民政、农业、人口计生、统计、公安、国土、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

总结。

推广,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统一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兼任。各乡镇也要成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各行政村、各社区要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平台,指定专人办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务,方便参保群众。

每村(居)配备1名协管员。县、乡两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安排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网络信息系统建设、宣传动员、业务培训、资料印制等开展实施工作所需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启动。

3、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政策性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上报__省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_.6.1--201_.7.31)。

1、召开动员大会。6月初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动员大会,由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各乡镇、各村(居)委会相应召开动员大会。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并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各经办窗口都要摆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单,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充分调动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参保氛围。

3、开展业务培训。由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举办业务培训班。培训的对象为乡镇领导、劳动保障所(站)工作人员,村(居)委会书记、主任、会计及经办人员,使其熟悉掌握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明确任务和职责,同时发放各类表格、宣传册,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4、入户调查摸底。各乡镇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做好本辖区内的城乡居民的入户调查工作,认真填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入户调查表》,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并由乡镇劳动保障所汇总后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建立基本信息数据库。

第三阶段:全面铺开阶段(201_.8.1--201_.11.30)。

1、开展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居)民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参保缴费档次,填写《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根据乡镇上报的资料,及时为参保对象建立个人账户,发放《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将参保资料建档归存。

2、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实行村(居)委会集中收缴与金融机构代收代缴相结合的方式。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初期,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收缴,村(居)委会收齐后缴交乡镇劳动保障所,再由乡镇劳动保障所统一缴交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一次性缴清当年的养老保险费。实行金融机构代收代缴时,参保人员应在每年的10月31日前到金融机构代办网点将当年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足额存入指定帐户,由金融机构每年的11月1日足额划转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专户。对未及时缴费的参保人员,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通知所在村(居)委会,由村(居)委会负责统一收缴。

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城乡居民提供的集体补助资金必须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缴纳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财政部门要做好财政补贴预算,在每年11月2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位。

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收缴参保人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资金后要及时为参保缴费人建立和记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核定和支付待遇。对年满60周岁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参保城乡居民,由村(居)委会协管员通知本人办理申请手续,村(居)委会、社区要对每位申报对象的领取资格进行初审和公示,所有资料经乡镇复核后报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审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要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人员填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待遇领取证》,金融部门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提供的人员、发放金额等信息,办理待遇领取存折,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养老金。

财政部门要做好基金及财政补贴预算,及时将基金和补贴拨付到位。本制度实施前,已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其基础养老金力争在10月底前发放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全面覆盖阶段(201_.12.1--201_.12.31)。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资料及相关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总结成绩、交流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和流程,适时召开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工作总结会,不断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配套政策,为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确保201_年底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民生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惠民政策。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真学习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法规,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对历史负责的使命感,以对广大人民群众负责的责任感,切实把这项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__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并督促检查政策的落实,总结评估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将实施工作列入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并将其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各乡镇要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列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本乡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对本辖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做到责任到岗,量化到人,并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是基金运作的责任主体;

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是监督主体;

县公安、统计部门负责提供城乡居民人口数据和家庭基本信息数据;

县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张旗鼓地做好宣传工作;

县残联要做好城乡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

县民政、农业、人口计生等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省、市对我县考核的乡镇,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大力宣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城乡居民带来的实惠,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要通过广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要宏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美德,引导子女依法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七、本方案自201_年7月1日起实施,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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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气。

养老保险转接方案范文范本篇十八

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终于在世纪之交出台了《xxx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xxx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上为社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制度)、《xxx中央、xxx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特殊时期的特殊制度)等一系列法规文件,构筑了一个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骨架的中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形。

一、现阶段养老保险的制度缺陷。

养老保险制度的现行模式是“统账结合”。制度设计的目标是把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与储备积累制的个人账户结合起来,既体现社会共济,又体现自我保障。这样设计主要出于两个考虑:一是为了应付预计在2025年前后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高峰;二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配合国企改革,在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形成合理的责任分担格局,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存在着误区。

1.为了推行“统账结合”,中国实行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退休的老职工,仍沿用现收现付的办法给付养老金,并且保持原来的水平不变;对尚在劳动年龄的职工则要建立个人账户。这就使正在工作的这一代,不仅要为已经退休的上一代人缴费,还要为自己未来的养老金向“个人账户”缴费。

2.中国企业养老全的平均工资替代率目前高达80%以上,几乎是世界上最高的。追根溯源,是因为中国的退休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镇职工的工资只够吃饭穿衣。到退休时,仅维持本来就很低的生活水平。

表面看来,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在向“三良柱”的方向努力。其实不然。一是我国政府承诺的基本养老保险目标过高,包揽过多,责任过大,甚至引发了兑现承诺的危机。另外职业退休金和个人养老储蓄缺乏立法保障,无法规范操作。归根结底,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一个支柱———政府保险。

在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仍然只有政府一家有积极性,企业和个人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引导,都还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社会团体更是要耐心等待政府的号令。但是,如果没有全社会的积极参与,保障的社会化就不可能形成,所谓社会保障最终也只能是政府保障。

二、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对多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有多种解释。具有普遍意义的解释来自世界银行专家,即三个支柱的设计。第一支柱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建立,通过税收或缴费筹资的,现收现付确定给付的,广覆盖(全体就业人员或全体公民)、低水平(工资的15%-25%)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二支柱是国家依法强制推行,依靠企业和个人缴费筹资,通过个人帐户管理的,养老金待遇与缴费挂钩的(工资的40%-50%)完全积累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支柱是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性的养老保险,用以改善老年生活。

从目前国家改革的方向来看,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和趋势均是以企业为载体推动和发展第二支柱的养老保险制度。

1.改进现行的现收现付制度。通过降低支付标准,取消过度保障,增加各种税收,以维持现行体制的运转。

2.从“现收现付”向部分积累模式转变。尽量在人口深度老年化阶段到来之前,保持养老基金的盈余状态,并通过投资使之不断增值。

3.从社会统筹向“个人帐户”模式转变,减少政府在养老保险基金上的财务责任,最终建立一个多支柱的养老保障制度。

企业退休金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的退休金采取非强制方式,缴费与给付计划由雇主和雇员共同商定。政府退休金采取强制方式,由政府确定交费与给付比例。与基础养老金不同的是,这部分的资金储蓄采用完全积累制记到每个人的账上。总体而言,这部分在退休后的所得大约占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要高于基础养老金的总水平,是支持退休后老年生活的第二根支柱,也是最重要的支柱。它的目的是为在职职工退休时,保障他们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为不能工作而降低得太多。这项制度目前被称为补充养老保险。不过,对基本养老而言,它是补充,对保障个人老年生活水平而言,它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政府在第二支柱中的作用与第一支柱不同。政府的责任是制定整个制度运营的基本框架。这个框架应该包括资本运营服务的需求者———企业和职工,资本运营服务的提供者———信托公司、基金投资公司、中介咨询服务公司,资本运营服务的监督者———信托公司及基金投资公司的行业工会、证券监察委员会,以及专门为职业退休金计划成立的监管机构。

三、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动个人帐户的发展。

庞大的、需要xxx承担的社会保障债务直接制约了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的实施。因此从当前一些企业集团着手,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推进以个人帐户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模式是比较适当的改革思路。

之所以选择一些大型的企业集团,是基于以下一些理由:

(1)政府对于政府机关、不同形式的企业、城市和农村等不同单位的职工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承诺本来就存在差别。从政府对于社会保障的承诺强度看,可以说是从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依次减弱的,企业集团作为国有经济的主导性力量,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对企业集团的承诺是较强的;从企业集团着手推进个人帐户制,能够获得各个方面的认同。

(2)政府在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将“减人增效”作为一个重要的措施;在实施“减人增效”的改革中,国有企业为安置下岗人员已经承担了不少成本,这些成本中可以说主要就是社会保障成本;从企业出发建立个人帐户制,可以说是对这些支出的规范化。

(3)目前一些企业集团的经营状况较好,还有相应的实力来承担推进社会保障改革的成本,可以考虑划出这些企业集团中的国有资产的5%-10%,来专门建立这些企业中的职工的社会保障个人帐户。

(4)以企业集团为突破口,比较容易获得企业的支持和配合,进而在整个改革的推进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示范效应。而在当前正在实施的“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中,由于社会保险费率上升、负担不合理等,欠交、少交社会保障基金的企业明显增加;社会保障负担重的企业出于甩包袱的倾向,参加所谓社会保险的态度十分积极,而一些社会保障负担轻的企业则设法逃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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