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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 工程鉴定现场勘验(6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19:45:24 页码:8
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 工程鉴定现场勘验(6篇)
2023-01-11 19:45:24    小编:ZTFB

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总结吗?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总结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一

德宏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境内文物古迹众多。为更好地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我州历史文物,传承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州委、州人民政府决定建设德宏州博物馆,目前建设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

博物馆是集收藏、保护、研究、教育、服务、展览于一体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肩负着保护本土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的重要职责。随着博物馆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文物征集工作也随之提上日程。

由于我州现有文物数量远不能满足地市级博物馆的陈展需求,因此急需充实和丰富馆藏文物。与此同时,相当部分的文物散落于民间,没有得到规范有效的保护,文物的价值也因缺少展示平台而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为此,我们倡议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对德宏州博物馆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向博物馆捐赠文物。具体捐赠细则如下: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各类文物实物。包括古代各类实物器具(玉器、瓷器、陶器、铜器、石器、木器、金银器、铁器、漆器等)、书画类文物(古书画、古经书、古文献、碑帖、印章、家谱等)、各类工艺美术品(木雕、根雕及手工刺绣、竹编、织锦、民族服饰等)以及动植物化石、矿产标本等。

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合法为前提,充分体现捐赠人“关爱文博事业、奉献和谐社会”的意愿。

(一)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无偿捐赠文物;

(二)复制:对特别珍贵、能反映当地历史、民族重要信息的文物标本,在双方友好协作的基础上,进行文物、标本复制,复制品赠与德宏州文物管理所,使之充分发挥社会宣传效果;

(三)征集:对于珍贵文物,以自愿出售为原则,经鉴定,以双方认可的合理价格进行收购;

(四)借展:对于高价值的珍贵文物,以自愿出借展览为原则,文物持有者与德宏州文物管理所签定借展合同,文物产权归文物持有者,展览期间的安保、展示、保管由德宏州文物管理所负责。

对于社会各界所捐赠的文物,我们将进行详细的登记,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并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我们将视捐赠文物的级别和档次,给予捐赠者相应表彰或适当奖励,并颁发收藏(捐赠)证书。

众人拾柴火焰高!传承和弘扬德宏民族传统文化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我们热切期待您的支持和参与!

捐赠工作联系人:德宏州文物管理所杨红英

电话0692-2905623,18988230778地址:芒市仙池路59号

德宏州文物管理所

20xx年5月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二

第二十五条 考古发掘工作必须依法履行报批手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发掘地下和水域中的文物。

第二十六条 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考古调查、勘探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考古发掘单位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应当向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交验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二十七条 考古发掘工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支持考古发掘工作,并依法对其进行监督。

考古发掘结束后,考古发掘单位应当向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申请验收,在验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交考古发掘工作总结和出土文物清单,并自考古发掘工作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提交考古发掘报告。

第二十八条 考古发掘单位负责保管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文字记录、图纸和影像等资料,并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提供相应的文物保护资料。

考古发掘单位自提交考古发掘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应当将出土文物移交给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博物馆、图书馆或者其他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考古发掘单位可以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为科研标本。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和擅自处理出土文物。

第二十九条 考古发掘单位保管的文物标本、暂存的出土文物,按照国有博物馆收藏文物的规定进行保护管理。尚未定级的文物发生事故的,按照《文物藏品定级标准》评定文物等级后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 媒体对考古发掘现场进行新闻报道、电视直播或者制作专题类节目,应当经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一条 基本建设工程应当避开地上、地下文物丰富的地段。工程项目在立项、选址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该项目立项审批主管部门的同级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作为建设项目重要内容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并根据文物级别,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立项和批准施工。

第三十二条 进行占地二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或者在地下文物保护区、历史文化名城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考古调查、勘探,发现文物的,由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商定保护措施。

对前款规定的考古调查、勘探的期限,由考古发掘单位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规模共同商定,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条 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的,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与文物行政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并及时向文物行政部门支付所需费用。

第三十四条 在工程建设和生产活动中发现文物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生产,保护现场,同时报告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并向文物行政部门上交出土文物。县(市、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并结合工程建设计划和文物保护需要,及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在基本建设工程中发现重要文物需要实施原址保护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可以另行安排用地或者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已交纳的土地出让金;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补偿。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三

安庆兄弟姐妹们:

"万里长江此封喉,吴楚分疆第一州"——安庆,这座经历八百多年日月风霜的历史古城,承受着岁月的洗礼,看遍了人情冷暖,似乎变得垂垂老矣,变得珠暗光锈。然而,安庆——这个我们始终热爱的家乡——是时候让她脱下老旧的粗布蓝衫,换上时尚的装扮,重新登场了!

近几年来,安庆老城区不断发展,六百多万的人口不断涌向城区,日益汹涌的车流、人流使城市中心拥堵不堪,各种交通事故、违法违规现象泛滥,丢失、偷盗情况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行安全感,破坏了城市形象,制约了城市的发展空间。

老城区改造攻坚战必须即刻打响!

旧城改造工程完成后,将大大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地下商业街、步行街的建设不仅方便人们购物,缓解了城市土地紧张,也提升了老城中心的投资环境和发展优势,促使城市经济发展更加均衡,更显商业氛围和都市气息。

旧城改造兼顾了文物古迹修缮和保护工作,创造性开发利用历史文化街区,统筹兼顾,打造高水平文化旅游景区,进一步焕发了安庆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生机活力。旧城改造将推动城市功能区资源整合,优化教育、卫生布局,同时加快了市民游园、生态停车场、街巷道路等建设,大大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努力将安庆打造为精品城市。

总之,老城区改造对于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各城区协调发展,构建和谐文明的美好安庆,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此,我们向全体安庆市民及所有热爱安庆、关心安庆发展的人们提出倡议——用我们的签名,支持安庆建设,让我们的名字,代表着我们的决心和信念,一起走在安庆青春焕发的路上,让我们共同期待着沉舟侧畔、万木争春!

倡议人:xx

20xx年xx月xx日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四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其文物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涉及文物保护的重大事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文物保护专家咨询机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制定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防范预案,督促检查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安全措施,加强对民间收藏文物流通的监管;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

国有文物保护单位门票收入和其他事业性收入,专门用于文物保护。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文物管理机构等具备法定条件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对保护文物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五

大历史,小工匠。择一事,终一生。

有一批文物修复师们静静地待在故宫幽深角落,他们与喧闹的世界隔绝,但走出故宫,又是另一个世界,他们在历史的河流里,逆流而上。

他们被人们称为“匠人”,他们有着很平凡的名字,却有着一颗不平凡的匠心。他们仔细、认真、执着。他们一生只干这一件事,每当看着修好的文物,总会为之喜悦。

在那冷冰冰的古董、几百上千岁的文物背后,有着生动的故事————像邻居家串门一样,随口说一句“我去寿康宫打个水”,在院里逗逗“御猫”的后代,给它们喂食;或在树荫下散步,穿过层层宫门……也正是这些有趣的日常生活,让这些身怀绝技的人更加鲜活。

这些匠人们能巧妙地构建一种“快与慢”的和谐,“张和弛”的有道。

我现在虽然不能像他们那样为国家做事,因为这是他们的本职。而我作为一名小学生,应该认认真真学习。为解出一道题而花上半个小时也不为过!正如王津先生一样,肯为修复一尺马车钟表花了3年时间,无一句怨言,无一声不满。他是为别人、为国家修文物,而我们学习是为了自己的美好未来,我们更应该有一颗执着的心。

不要想着一脚迈进高人的世界,脚踏实地才是做人根本!

一辈子很短,也许只够做一件事。

现在,我将这本书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步入慢生活。

择一事,终一生,每个人都应为梦想静心……

2023年文物勘探现场验收总结范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文物局《全省文物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集中整治文物火灾隐患,切实提升文物消防管理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和生命线;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不断健全文物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源头治理,持续整治火灾隐患,有效化解重大文物火灾风险;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技应用,切实增强火灾预警防控能力;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消防演练,扎实推进文物消防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行动,文物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博物馆单位管理能力得到全面提升,重大文物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文物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一)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各级各类具有火灾风险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重点排查大型古建筑群、传统村落、作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博物馆和其他文博开放单位、文物保护工程工地。

木结构和砖木结构文物建筑,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对外开放的文物建筑和大型建筑群,还要排查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博物馆、纪念馆,重点排查电气设施设备、消防设施设备、消防通道、人员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演练、人员疏散逃生演练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传统村落,重点排查文物建筑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周边防火环境、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分区隔离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文物保护工程工地,重点排查用火、用电、消防器材配备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问题。

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建立火灾隐患问题台账,制定整治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负责人员,逐项抓好整改治理。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限期整改。本单位无力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问题,要及时向属地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报告。

(二)推进文物平安工程。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的消防设施建设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掌握底数,分类推进。现有的消防设施,要加强维护,聘请专业机构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运行测试,使之始终保持良好状态,随时能够应对突发火情。方案已经批准、资金已经到位的消防工程项目,要抓紧组织施工,确保年底前竣工并投入使用。目前没有消防设施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统筹计划安排,抓紧推进项目立项、方案编制等工作。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暂无消防设施且距离专职消防救援队较远的存在较高火灾风险文物保护单位,要配备小型消防车、手抬式机动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装备和器材。

(三)健全消防专业队伍。距离消防救援机构较远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要建立健全专职消防队;各单位单位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和微型消防站。按照有关标准和实际需要,配齐专(兼)职消防人员,配备好消防器材装备。加强训练和严格管理,打造具有防火灭火实战技能的专业消防力量。

(四)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按照《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和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并严格实施定期和日常巡查制度,明确检查巡查人员及其职责,科学设定检查巡查内容、频次和路线,做好检查巡查记录,建立检查巡查档案。对检查巡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及时对账整改,不整改不销账。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组织开展重点节点检查、重点文物单位检查和年度检查,对文物、博物馆单位日常检查巡查情况进行督察。

(五)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周边防火环境状况,按照有效实用、便于操作的要求,科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针对特殊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等火灾高发期,以及可能发生山火、林火等突发性火情,制订专门预案,采取专项措施。按照实战实操要求,定期组织本单位所有消防力量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应急处置和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加强应急保障工作,做到随时能够执行应急任务。要加强与消防救援机构联防联动,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博物馆预案制订和消防应急演练进行指导,提升专业水准。

(六)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从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火灾风险评估、安全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消防设施设备维护检测、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教育培训、监督考核等方面,建立健全应急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标准化、精准化管理,规范、细化消防安全管理程序和环节,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制定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等,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七)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重要论述的宣传贯彻活动,以先进思想理念武装头脑、指导文物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法规宣贯、消防常识普及和火灾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以案说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树牢风险意识,强化安全观念。通过张挂消防安全宣传图标、发放安全警示资料、进行音像广播等方式,增强周边社区和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消防工作。要定期开展人员安全培训,及时开展新入岗人员岗前培训,消防系统操控人员持证上岗,着力培养会消防管理、会操作消防设施器材、会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消防安全“明白人”。

(一)推动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推动文物安全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加大文物安全投入,健全文物安全管理队伍,加强文物安全力量。

(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积极协调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认真研判、分析评估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火灾风险,安排部署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督办文物火灾事故,督导整改文物火灾隐患,增强文物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能力,组织做好文物消防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文物消防安全总体水平。

(三)全面夯实单位直接责任。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按相关规定和文物防护实际需要,建立健全消防队伍,落实岗位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和设备,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整改火灾隐患,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和措施。

(四)实行专项整治行动分级负责制。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负责本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自身解决不了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问题,对本辖区内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属地日常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将组织本辖区内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三级以上博物馆开展重点检查整治,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文物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和文物消防安全负监管责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至少每季度要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分析,总结工作,查找问题,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从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8月底)。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要结合实际制细化全县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全面做好全县县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按照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检查整治,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整改和措施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对照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开展火灾隐患深入整治。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会同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和突出问题。

(四)巩固提升(2022年)。重点督办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整治、消防设施建设、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教育培训等消防能力提升情况,健全完善防范化解文物火灾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全面增强文物、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治理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强化督促指导,及时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三年行动有序进行、按期完成。

(二)明确机构人员。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明确牵头领导、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有关工作。

(三)加强督导问效。各乡镇、一二九师纪念馆、娲皇宫管理处应当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三年行动取得实效。对三年行动开展不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主要安全措施不落实的,要进行专项督察、约谈或者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三年行动期间,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适时组织赴各单位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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