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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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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模板18篇)
2023-11-22 20:03:52    小编:ZTFB

总结是归纳经验、提炼核心的重要工作。总结的关键在于找到问题所在,并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掌握一些写总结的技巧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撰写一篇高质量的总结。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一

为明确企业管理要求,规范员工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结合本公司在考勤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现针对考勤管理制度部分资料进行重申如下:一、考勤规定:。

(一)本公司正常工作时间为冬季:上午8:30,下午17:30共打卡两次,夏季:上午8:30,下午17:30共打卡两次。如有特殊状况的部门及员工根据需要向公司提出调整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另行拟定。调整后的.作息时间须交综合部进行备案,以作考勤的依据。

(二)本公司所属全体人员应根据拟定的工作时间进行考勤,上、下班时间以当事人打卡时间为准。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且在3天内在出勤异动本登记备案的,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未在出勤异动本上登记)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公外出办事不限制次数,需在异动登记本上备案,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未登记者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扣除相应工资。

(三)指纹不能识别者,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在本部门负责人处签到。每月由各部门造表签字确认后交由综合部。

2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五)对拒不履行指纹打卡,情节严重者,可思考开除处理。二、请假管理(一)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提出的申请,经批准的休假。办理请假手续的人员,须本人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根据所属岗位及请假的时间逐级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及人员签核批准。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不到岗者,视为旷工。(二)审批权限:(适用部长级以下人员)。

请假天数1-2天2天3天以上(含3天)归档审批人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总经理综合部(三)审批权限:(适用部长级人员)1.部门负责人的请假由分管副总签名核准。(四)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本人交到综合部文员处备案归档。三、本通知即日起执行。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二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确保会议质效,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会议是各级党政机关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方式,是各级党委、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手段。良好的会风是确保会议质量、实现预期效果的重要保证,是干部素质、精神状态及单位形象的重要展现。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认识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良好的会风推动各项工作部署高效落实。

(二)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凡县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参会对象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本人必须提前按规定程序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请假或调整人员,并向县政府办公室说明情况。未经批准,不得缺席或安排他人代替。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与县政府会议冲突的,一律服从县政府会议安排。

(三)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各地各部门参加会议人员要按照限定的时间和地点签到,严禁代签、漏签,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如未履行签到手续又不及时说明原因或代签、漏签的,视为缺席会议。

(四)严格遵守会议纪律。(1)参会人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擅自调换座牌和位置;(2)参会人员进入会场后,须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或玩手机;(3)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随意走动或长时间滞留会场外、无故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离会的,需经会议主持人同意;(4)有通知要求做好发言准备的应事先做好发言准备;(5)参会人员与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确因工作需要需将涉密文件(资料)带走的,必须经会议承办单位批准,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对涉密会议在进入会场前要按要求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存放指定地方或交工作人员保管,不得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录音录像或拍照,不得将文件或资料带离会场;(6)代替他人参会的,在会后要及时把会议精神传达给应参会人员,应参会人员要按要求做好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工作。

坚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精减会议,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县政府办公室要加强会议统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能够合并召开的尽量合并召开,能够套开的尽量套开。会议承办单位要按相关要求提前拟定会议方案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批,报送方案同时要将参会人员名单、疫情防控方案、需研究的议题或汇报(或发言)材料一并送审,不得分批送审。会议结束后,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贯彻,扎实、有效、迅速地开展有关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严禁不传达、不汇报、不贯彻、不落实等失职渎职行为。

县府办、目标绩效办将加强会风会纪的督查考核,建立参会情况通报制度,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讨,并将干部遵守会议纪律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凡被通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向会议主持人书面说明原因;凡被通报2次的单位,责成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县政府书面检讨;通报3次以上的,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同时加强对县政府各类会议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汇总办理情况并通报全县,切实推动会议各项安排部署高效落地落实。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三

通知指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对20xx年因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20xx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为优先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到基层。

通知要求,近期各地要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抓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强各级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水平稳步提升。同时,也存在部分保障政策衔接不够、保障水平与群众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高效有序应对了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各地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对20xx年因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20xx年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准确识别,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挥好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为优先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到基层。各地区要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近期,各地要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抓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强各级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1月26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四

一、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项目员工的纪律观念,以《__公司员工日常管理规定》、《__公司项目经理部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以及参考《__分公司第十项目金桥劳务派遣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同时结合十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的考勤管理由综合室负责实施。

三、各部门主任、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义务。

四、项目考勤实行签到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签到(共计每日2次),不得帮助他人签到和接受他人帮助签到,罚代签人100元/次,被代签人100元/次,累计三次,当月工资另扣10%。

第二章:具体规定。

五、上班时间。

1、每日工作时间以八小时为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下午上班时间(5月1日-9月31日):14:00-18:00;下午上班时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13:30-17:30。

3、每日考勤请在8:00前和18:00后20分钟内完成,超时未签者无理由者视为旷工。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项目领导请示并补办相关手续(需出示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六、满勤及缺勤:出勤工资是项目员工在每月26天出勤的情况下,以每人600元标准给予的出勤工资补贴;对于出勤少于26天,以150元/天标准进行扣减出勤工资,并扣减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各二十六分之一/天。

七、出差:根据公司、项目部需要安排出差,均需提前3天填写《职工出差审批单》,提请项目经理签字;临时出差,需出示事由,及安排领导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八、迟到、早退。

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当月累计,次月重新计算,当月第一次迟到或早退,罚款10。

元/次,第二次迟到或早退,罚款20元/次,当月罚款或早退按照“公式:罚款数=次数x10元/次”进行计算(当月累计,次月重新计算)。若当月迟到或早退次数共计达到6次,另扣本月工资10%。

3、超过6次或者以上者,扣当月绩效,通报批评。

4、若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项目领导请示并补办相关手续(需出示短信图片或通话记录)。

九、加班(值班)。

1、根据项目部情况,加班仅针对混凝土浇筑的夜间值班人员。

2、为了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5次,同时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3、加班:不足1小时,不视为加班。夜间值班员工,值班工资为100元/天。

十、各种假。

各种休假的前提是不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运行,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的前提下进行。

1、请调休假。

2)两个月一次调休假:5天。

2)事假:每月不足26天的假期,除调休假及特定假期外,一律记为事假,事假按缺勤工资计算。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天。

3)婚假:根据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并结合分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员工本人结婚,享有3天婚假;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本人结婚,另享有7天奖励假。婚假期间,工资奖金待遇不变。(晚婚:晚婚是指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员工。)。

4)产假、陪产假:

1)产假:根据国家、集团公司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只发放岗位工资,其他奖金、津贴不予享受,超过3个月,按照缺勤计算工资。

2)陪产假:因配偶生育,男方享有陪产假10天,陪产假期间工资奖金待遇不变。

5)病假: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凭医院病休证明,方可批准病假,病假按缺勤工资计算。

2)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执行。

6)年休假:年休假原则上合并到春节或调休假一并使用。享受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待遇不变。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4)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

2、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丧假:结合分公司施工情况,丧假为10天,假期工资待遇不变。超过10天按照缺勤计算工资。

九、请假手续。

1)各类休假均需提前3日上报《职工休假审批单》,待休假单填写齐全、签字齐全(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交给综合室(或者资料室),才可离岗休假。

2)2天内的请调休假单项目经理栏由所在项目的执行经理签字即可,2天以上至5天的请调休假单项目经理栏需项目经理签字。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五

通知指出,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通知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各地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对因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要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和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为优先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到基层。

通知要求,近期各地要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抓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强各级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

以下是通知全文:

国办发〔〕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健全、水平稳步提升。同时,也存在部分保障政策衔接不够、保障水平与群众需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通知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近年来先后出台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及临时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政策措施,全面实施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高效有序应对了各类重特大自然灾害,有效保障了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防止冲破道德底线的基本要求,也是补上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和谐的内在需要。尽管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但是对困难群众的保障水平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工作不能放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政策要托底的部署要求和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力度,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各地要加大受灾群众困难排查力度,调整完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政策,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加快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对20因遭受特大洪涝灾害仍住在临时安置住所的受灾群众,20要全部帮助解决住房问题。进一步落实临时救助制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做好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好群众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活动。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比例,将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规定的残疾人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统筹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改善孤儿和贫困残疾儿童等群体的保障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各级财政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要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优先位置,确保政府投入只增不减。中央财政已拨付的救助补助资金要抓紧到位。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编制困难群众生活保障资金预算,增加资金有效供给,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防止物价波动影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推进资金使用管理公示公开,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救助对象准确识别,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衔接和工作衔接,共同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发挥好全国社会救助部际联席会议等机制的作用,强化资源统筹、部门联动。各级政府要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作为优先安排,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国各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由政府负责人牵头,民政部门负责,发展改革、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扶贫、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本地区各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更好地落实到基层。各地区要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

近期,各地要进一步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精心组织、广泛开展春节期间对困难群众的'走访慰问活动,切实解决低保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困难优抚安置对象等困难群众生活的实际问题。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抓紧发放救灾救助款物。加强各级福利院、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时机,引导外出务工父母切实履行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监护责任和抚养义务。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在露宿人员集中地区设立开放式救助点和临时庇护避寒场所,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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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六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七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目前,我镇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依然存在,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人数众多。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全镇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根据《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1号)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困难群众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行动。为此我镇成立以镇长谯锋为组长,副镇长何开立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镇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牵头领导工作;成立检查工作督导组(附件1),负责督导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卫东任办公室主任,朱成芳、刘存建负责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工作内容。

(一)各村(社区)准确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状况。进村入户全面调查掌握贫困对象、散户“五保”、留守病残老人、留守儿童、失独家庭等各类群体基本情况。建立健全救助台账,切实做到底数准、对象明。

(二)各村(社区)制定完善安全温暖过冬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困难群众危旧住房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住房确实不能居住的帮助解决临时安置场所,加强重点场所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认真贯彻落实《**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86号),切实做好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要认真落实各项优惠、补贴政策,适时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在春节前将第一季度低保金发放到位。

(四)注重营造温馨和谐社会氛围。各村(社区)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活动,走访看望城乡困难群众、军烈属和老党员。

三、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要将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检查,台账电子档于12月31日前上报社事办。

(二)镇督导小组对保障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工作严格督查,对工作不力人员严格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八

各县市区xxx,市政府各部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xxx大气污染防治法》、《xxx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宜昌城区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禁燃区,是指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区域。该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

本通告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以下非车用的燃料或者物质: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各种可燃废弃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等)、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轻柴油、煤油、人工煤气、蜂窝型煤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

二、禁燃区范围: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昌高新区全域,夷陵区小溪塔街道、龙泉镇全域。

三、禁燃区内燃煤锅炉(达到环保要求的城市集中供热锅炉和电厂锅炉除外)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市政府已明确在此之前应淘汰的燃煤锅炉按有关要求执行。

禁燃区内除燃煤锅炉以外的其他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应在20xx年6月30日前,按照要求予以淘汰或者改用清洁能源。

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用清洁能源之前,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自本通告施行之日起,禁燃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从20xx年1月1日起,禁燃区内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

五、在禁燃区内集中焚烧处置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须按照环保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各区xxx、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在20xx年3月1日前完成经营性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不含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对按期或提前改用清洁能源的,清洁能源供给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对报装改造等费用给予优惠。

七、各区xxx、宜昌高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改造过程中的规划、道路开挖、现场施工等事项,相关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

八、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禁燃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予以处罚。

九、各县市xxx参照本通告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禁燃区,并组织开展好相关工作。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宜昌市xxx。

20xx年10月23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九

公司各单位:

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巩固和保持优良工作作风,使公司员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投入到工作新常态中,确保我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规范本单位全体员工劳动纪律。

二、岗位劳动纪律方面

1、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业务知识和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公司员工要服从部门领导的日常工作安排,听从指挥,不得无理取闹;要团结同志,搞好员工之间、班组之间、部门之间的协作,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对不服从部门领导安排无理取闹人员或不能胜任工作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再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潞安集团集体合同》,公司有权请示集团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及交接-班制度。科室作业时间:夏季执行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由于工作性质不同,生产业务部室跟班人员作息时间服从部门领导安排。

必须有单位负责人批准,部门领导由分管领导批准。

5、公司员工要杜绝在岗吃零食、干私活,在办公室闲谈、喧哗等现象,严禁携带小孩上岗,不妨碍他人工作。

6、公司机关员工上下班要做到一日四签到,由员工亲自签字,不准他人代签。

7、公司员工工作期间要实行文明用语,以矿为家,时刻维护企业形象。

8、公司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执行工作任务时,遵守有关法令法规,遵守社会公共秩序,不赌博,不斗殴,不参与其它违法活动。

9、井下工作人员完成本班任务后方可升井,安全监察员、现场跟班队干必须与员工同上同下,科室管理人员下井时间不少于三个小时。

10、工作中严禁干私活,工作场所不得戏耍打闹,要害岗位严禁外人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须登记并签字。

11、严格执行“中午禁酒”制度,严禁酒后上岗,否则科室管理人员报公司纪委进行处理,基层队组人员报安监处进行处理。

12、工作期间,禁止上网聊天、打游戏,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考勤制度方面

1、各单位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考勤表要如实填报、实事求是,不准弄虚作假。

2、各单位考勤工作要由专人负责,考勤人员要认真、准确、及时地反映每一位员工的出勤、休假情况。

3、各部室的考勤表必须由考勤员与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并在每月月底前3日将当月考勤表及时报人力资源部。

四、请、销假制度方面

1、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人员,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员工请事假半个月以内者,由本单位批准,超过半个月者,需经分管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必须由单位或个人申请,医院出据诊断建议,经公司安全监察处认定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

4、病假:必须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并加盖医院公章,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5、婚、产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领导签字,计生办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6、丧假:出具相应证明,经工会劳保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方可按规定休假。

7、探亲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档案组审核后,报工资组审批执行。

8、如遇特殊紧急情况可依规定办理补假手续。

五、处罚规定方面

1、未按规定时间报考勤的,罚单位负责人、考勤员一次各50元。如发现各单位考勤有漏报、错报、瞒报现象,扣罚第一责任人300元,填表人100元。

2、对员工迟到、早退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月累计4次以上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

3、串岗,在岗吃零食,干私活、上网聊天、打游戏,看与本岗位无关的书报,在岗闲谈、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扣绩效工资50元。

4、井上、下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脱岗、睡岗,按《安全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5、酗酒上班者,发现一次扣绩效工资200元,并报纪委进行处理。

6、无故旷工一天者,扣罚100元,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员工无故不上班或超假的按旷工处理。

7、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公司将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予以除名,对连续旷工低于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低于30天,给予相应处分。

8、在6s考核中不合格员工,严格按潞矿劳字[2003]341号文件及潞矿劳字[2017]292号文件执行,具体考核由企业文化办监督执行。

六、其 它

1、人力部、矿办、党办、纪委和企管部不定时对地面、井下各单位劳动纪律进行巡查、抽查考核,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2、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劳动考勤制度,并加强日常考核,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劳动纪律的考核工作。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劳动纪律意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同时也希望广大员工振奋精神,再接再励,为公司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司马煤业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公司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

全国“两会”将于2017年3月3日和3月5日在北京召开,按照油田部署要求,公司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加强两会期间干部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和检查,增强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自我约束能力,确保“两会”期间生产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油田及公司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落实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认真遵守《胜利油田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天然气销售公司请销假制度》、《天然气销售公司中层干部外出请销假暂行规定》,切实做好干部员工考勤记录,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干部员工行为管理,确保油田和公司的稳定大局。

二、加强在岗人员劳动纪律管理

(一)严格执行岗位劳动纪律。教育员工遵守作息时间和交接-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内睡岗、脱岗、窜岗、酒后上岗;不得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要加大岗位劳动纪律巡查力度,特别是夜班期间的岗位纪律检查,严肃劳动纪律,确保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劳动定额或工作任务,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二)严格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员工请假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说明外出地点、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返回工作岗位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缺勤或未办理续假手续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三)严肃员工违规违纪处分。认真贯彻落实《胜利油田员工处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对违反劳动纪律人员进行处理。执行《天然气销售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将职工日常考勤与效益工资、月度兑现奖绩效考核挂钩。

三、实行请假外出登记备案制度

各单位、部门要提前对本单位员工、家属、退休人员做好稳定教育,认真做好内部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两会”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批准请假外出,确需外出的一律实行登记备案,并落实相关责任人。其中,退休人员、家属、遗属报思想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其他人员报人力资源(组织)科登记备案。

四、强化劳动纪律监督检查

公司人力资源(组织)科、思想政治工作科将在全国“两会”期间对各单位和部门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查出的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将给予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

人力资源(组织)科

2017年2月29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

第一条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适用本办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法律、法规、规章对征收土地的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以下统称征地补偿费),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和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统一负责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

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测算、参保业务办理和就业促进工作。

市、县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收支管理。

市、县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征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情况的监督和有关纠纷的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民政、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做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相关工作。

第五条省国土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农业等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细则或者实施意见,加强对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综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并公布全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征地的区片综合补偿标准或者统一年产值标准(以下统称征地补偿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市、县征地补偿标准不得低于全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

市、县人民政府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应当进行综合评估,采取听证、座谈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占有土地量、区位、地类、产值以及相邻地区之间的平衡等因素。

市、县征地补偿标准和全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应当每2—3年调整一次;确实不需要调整的,也应当重新公布。

第七条被征地农民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其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应当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八条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主要由政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个人三方出资构成,包括下列部分:

(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及其增值收入;。

(三)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及其增值收入。

第九条本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的出资低于该条第(一)项规定的出资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其差额从土地总收益等财政性收入中提取资金,充实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

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年度用地计划、征地规模、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等,将征地补偿费、政府安排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应当提取的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等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交通、能源、水利等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及被征地农民的相关社会保障费用应当足额列入工程概算。

各项补偿费用和保障资金及应当提取的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应当及时足额到位。保障资金及应当提取的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征地补偿费按规定足额到位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按期交付土地。

第十一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在核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用款计划后,定期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划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支出户,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第十二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主要用于下列范围:

(一)支付第十六条规定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二\\\)支付第十九条规定的生活补助费;。

(三)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不足。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支付能力不足2个月的,由本级人民政府通过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支付等方式及时予以补充,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

第十四条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由个人账户、社会统筹账户组成。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资金进入个人账户,第(二)、(三)项规定的资金进入社会统筹账户。

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被征收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数量和对应的人员,确定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对象。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对象的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确定,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公示、确认后,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部门。

未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民一次性发给其应得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纳入基本生活保障。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自女性满55周岁、男性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第十七条基本生活保障金由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按照筹资比例分别支付。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本息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指导,创造就业条件,拓宽就业渠道,促进被征地农民的就业。

第十九条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经就业培训后仍未能就业,生活确有困难的,其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的标准、发放期限以及具体发放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已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其他社会保险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及其享有的社会统筹部分权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衔接和折算。

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家庭,可以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未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被征地农民,可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农村社会保障。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发放征地补偿费应当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

留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应当纳入公积金管理,用于村民社会保障、公益性事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对相关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协调、裁决。协调、裁决争议的具体程序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弄虚作假,冒领或者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在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办法建立和实施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

(二)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发放的;。

(三)未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障费用而批准征地的;。

(四)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

(五)其他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一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

根据集团公司已制定并执行的“员工考勤制度”第六条、第八条、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有效执行该制度,特对相关条款细化后,作出如下补充通知。

一、凡外出办理各种业务的公司员工,须先到公司指纹打卡后,可视为上班;上班期间外出办理各种业务时,需首先请示部门经理同意,并报行政办(赵小利处)备案;特殊状况不能打卡者,须经部门经理书面签字批准并于当日报行政办(闫柯宇处)备案,业务完毕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批准手续,视为有效上班。

二、凡公司员工漏打上下班卡的,除在次日内出具书面有效说明并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批的外,一律以迟到、早退论处;按月度统计时,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以上的按旷工一日论。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每月度统计上报)。

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中对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每月度考勤统计时,累计迟到、早退超过两次以上者,从第三次算起:员工扣罚30元/次、中层管理人员扣罚50元/次、高层管理人员扣罚80元/次;每月度考勤统计时,旷工一天者,扣罚当月2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两天扣发当月3倍日均上班工资;旷工三天,扣罚一个月出勤工资;旷工时间不足一天的按小时计算,扣罚金额为当月日均上班工资除以8小时乘以2倍旷工时间。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提来源理决定)。

四、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

并在当月工资中体现(扣发金额按次累加)。

2、若以外出办理公司业务为名,从事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他事务活动等,一经查实,一律以旷工论处,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由行政办负责每件核实,并按月度上报处理意见)。

本通知从2013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相关条款行政部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严格执行。

xxxxx公司。

2018年03月14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二

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公司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就进一步严肃会场纪律通知如下:

一、与会人员提前五分钟进入会场,准备好会议材料,因特殊情况迟到或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报批,无请假者按无故迟到、旷会处理。

二、参会人员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

三、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四、坐姿端正,不得随意走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入座后保持安静,同时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六、未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七、处罚:无故迟到、早退,罚款200元;无故旷会罚款500元。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员纪律观念,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加强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会范围,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在外学习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所在部门要提前将人员名单报会议组织部门。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到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要自觉签到,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因故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之《会议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结合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以良好的会风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部门自身建设。

综合管理部

2012年5月18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三

各部门:

为强化公司会议管理,理顺办会程序,提高会议质量,降低会议成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级会议,如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年度总结会及公司各类综合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协调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纪要。

二、公司各类专业会议,如项目建设专题会、调度会、研讨会、交流会、汇报会、审查会、对外协调会等,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召集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或纪要。

三、公司各部门会议,如部务会、学习会、工作会等,由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公司级会议和公司各类专业会议由相关主管部门填报一周会议申请表(见附表),于每周一上午9:30前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汇总申报和核批后的下发。

五、涉及会议用车,会议召集部门须提前一天填制用车申请单,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用车申请。

六、涉及会议设施和会议服务,会议召集部门须提前一天与综合管理部联系落实,并在会后及时做好会议设施的'收拾归整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室卫生打扫和桌椅摆放。

七、各类临时性会议使用会议室须办理登记手续,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1

公司一周会议申请表

(2017年 月 日至 月 日)

2

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协调,现将各部门主管例会、高管例会和商混站会议统一规范如下:

一、各部门主管例会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人员纪律观念,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加强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会范围,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在外学习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所在部门要提前将人员名单报会议组织部门。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到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要自觉签到,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因故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严格按照《行政管理制度》之《会议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结合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以良好的会风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推动部门自身建设。

综合管理部

2012年5月18日

各部门、各全资、控股子公司:

为严明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保证公司会议的质量和效果,就进一步严肃会场纪律通知如下:

一、与会人员提前五分钟进入会场,准备好会议材料,因特殊情况迟到或确实无法参会的人员,须提前向会议召集人报批,无请假者按无故迟到、旷会处理。

二、参会人员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否则按无故早退处理。

三、进入会场前,与会人员应修整自己的仪表,做到衣冠整齐,精神饱满;会议期间要求集中精力,认真听取发言,不得交头接耳。

四、坐姿端正,不得随意走动,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五、入座后保持安静,同时关闭手机或调为静音状态,不接打电话,如必须接听电话,到会议室外接听。

六、未经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七、处罚:无故迟到、早退,罚款200元;无故旷会罚款500元。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xxxx:

为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决策及制度的`贯彻落实。现将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到会时间:县区会议需提前5分钟,市公司会议或视频会议需提前10分钟。会议考勤责任人需提前15分钟准备考勤签到。

二、严格会场纪律: 保持会场安静,手机必须关机或设置为静音状态,严禁接打电话。

三、会议考勤责任到人:全体会议考勤由xx负责,主管会议考勤由xx负责。

四、加强会议考勤督查:严格按照会议制度进行监督。否则扣罚考勤责任人、相关部门主管、综合部主管绩效各1分或10元并进行县区通报。

五、违反规定的相关处理:

迟到扣1分 或罚款10元 早退 扣 1分或罚款10元

特此通知

xx部

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纪律观念,改进会风、严肃会纪,提高会议质量,现就加强会议纪律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要求参加会议。各部门接到会议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及参会范围,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更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明确规定参会对象的,原则上不得请假。因出差、在外学习或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所在部门要提前将人员名单报会议组织部门。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一律视为缺席。

三、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应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到会议室,进入会议室后主动关闭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头接耳、接打电话或擅自离开会场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务。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场,因故确需提前离会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能离开。

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会议纪律,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结合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以良好的会风进一步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

邹城市城前镇土门小学 

2015年1月12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议制度,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经2016年5月29日部门经理会议一致同意通过,现将总经理会议、部门经理会的会议纪律重申如下:

一、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参加会议,不得缺席或擅自安排他人代会。参加会议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如因病住院、工作需要等),必须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会议请假规定:

(一)未请假或未经领导批准无故缺会

年度内,缺会1次,扣年终业绩分1分,并在部门经理会上通报批评;缺会2次,扣年终业绩分2分,并给予警告处分;缺会3次,扣年终业绩分3分,并劝退,劝而不辞的予以开除。

(二)非因公请假(重病住院除外)

年度内,请假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的,从第四次起,第四次扣年终业绩分0.5分,并在部门经理会议上通报批评;第五次扣年终业绩分1分,并给予警告处分;第六次扣年终业绩分2分,并劝退,劝而不辞的予以开除。

以上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红河州和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31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五

公司各部门:

因近期公司员工正常上下班做息时间存在纪律松散现象,对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产生了必须的影响。为了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像,根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现将有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工作时间。

1、每周实行五天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为正常休息。

二、考勤执行范围。

公司各部门按照实际状况记录员工考勤。

三、监督与管理。

各部门员工务必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员工上、下班务必打卡,行政部将依据员工打卡状况及《请假单》计算员工出勤。若因故不能打卡的需填写未打卡说明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送行政部备查。如因外出办事不能打卡的,需事先将状况告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考勤负责人,并回公司后填写外出登记表。

2、员工上、下班执行打卡制度,每一天打卡两次,上班时间前30分钟内、下班后打卡为有效打卡;无效打卡务必执行签卡程序,否则视为旷工。

3、有下列情形者,分别给以警告、记过和辞退。

(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乐捐20元;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乐捐当天工资)。一周之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或者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五次的给予扣除当月全勤奖,七次以上的,予以辞退。(特殊状况除外)。

(2)无故缺勤30分钟以上,回到公司上班后当日内未补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视为旷工处理。

(3)代替他人打卡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给与通报处理。

4、请(休)假。员工请(休)假须履行请(休)假手续,实行逐级申请、复核、审批手续(所在部门—-行政部---总经理室)(三天以上的请(休)假须提前2天报总经理室审批)。

(1)请假:。

a)员工到行政部领取《请假单》,注明休假日期及原因;

b)部门经理根据员工需要给予审批意见;管理层人员由上一级领导签署意见;

c)不论请假是否批准,员工均需将《请假单》于休假日期前行政部;

d)《请假单》由行政部统一管理,经理随时能够抽查员工在岗状况;

e)请病假务必于上班时间前2小时内,致电所在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且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公司带给规定医务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病假期间扣除当日福利补贴。

(2)批假权限:

a)员工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b)员工请假2天以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行政部审核;

c)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由总经理室审批;

5、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务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加班,则由本人提出加班申请,填制《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一联交行政部备案,以便人事专员查岗。如不能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则视为无效加班。

(2)员工加班,参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加班时应实行打卡制度,打卡时间按照公司规定或依照加班申请单注明的加班起止时间为准。

(3)员工平时加班及节、假日上班,其工资核算方法参照《薪酬管理制度》。

(4)因参加社会活动请假,需经领导批准给予公休,薪金照发。

(5)如赴外地出差,应填写出差单交行政部备案。

注:1.以上资料,特殊状况除外。

2.员工乐捐款项不计于公司财政收入,月底经由行政部统计,组织安排活动,作为活动经费,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承担(金额视状况而定)。

四、本通知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请各部门相互转告,严格执行。特此通知。

________有限公司行政部。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六

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二)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

(1)(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

(2)(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

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三)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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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七

各处室、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校园考勤制度,理顺教职工请假、消假程序,保证课时计划的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校园校委会研究,特制定《高密市崇实小学关于教职工考勤制度》请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全校教职工要自觉遵守《高密市崇实小学教师工作一日常规》,做到按时到校,不无故早退,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落实工作日签到制度,每周抽查一次下班登记制度,值勤领导负责当天的教职工考勤,靠班领导每周协调落实一次下班抽查制度,每月20号由分管校长协同课程部进行一次教职工出勤汇总,并将结果纳入当月绩效工资评估,考勤分数累计纳入学期末教师工作评估。末按时签到者视为迟到,末签到而又没有及时补签者,视为旷工。

3、教职工请假两节课以内由处室主任、各办公室主任批假,须开具出门证明,并注明外出原因,对于末注明原因的一律视为私假;如有课,原则上一律不准假,特殊状况的外出教师的任课须由各处室、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好;如果没有调好课而外出的,一律视为旷课。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由课程部主任进行批假,艺校教师请到艺校办公室请假(课程部副主任),请假半天以上1天以内(含1天)由副校长批假,请假1天以上由校长批假。要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累计满6节视为1天,考核依据处室开具的出门证明。

4、请假批准后,无论由谁负责审批,务必由请假人到课程部进行代课或调课安排,持课程部签发的调课单或工作交接单到各办公室或处室主任处进行登记,所有工作全部落实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对于无调课安排、工作未交接的请假教职工,导致出现空堂、分配工作无人管时,经查属实,一律视为旷工、旷课处理,严格执行处罚制度。班主任老师须准确把握本班课时计划落实状况,如出现空堂、空岗现象,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课程部汇报,并协助做好代课安排。

5、原则上校园领导及办公室主任一律不理解电话请假。对于极特殊状况,需进行电话请假时,须先向处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请示自己的调课安排,并由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在第一时间向课程部主任进行调课说明,对于没有进行课时安排而末到校的电话请假教职工,校园领导一律不准进行批假。

6、教职工外出学习、开会或参加上级业务部门举行的活动时,需持有关文件、通知到校长室进行审批,持批假条到课程部填写调课单,直至自己的课时调整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的电话通知,原则上由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向校园办公室请假,由校园办公室做好电话登记,报校长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再到课程部办理调课手续,一切完毕后方可离校。对于上级业务部门活动召集人给于教师个人的电话通知,校园一般不予批假,同时,请我校教职工向其说明校园考勤制度。

7、教职工因病请假时,需持医院或诊所诊治证明,对于实在不能到校履行请假手续的教职工,要电话向处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说明自己的课时安排,并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调课安排,由课程部登记好教职工请假时间。同时,要按照请假审批权限向分管领导请假。对于无故不到、病后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病愈而没有及时到课程部消假者,视为旷工处理。

8、校园在休息日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学科研讨等活动,教师集会、群众升旗、大学科组教研活动(含班主任会议、培训等)等活动,一律作为工作时间进行考勤。

9、教职工请假一天,扣结构工资20元,旷课1节扣结构工资10元,旷工为迟到,一天扣结构工资40元,迟到1次或早退一次扣结构工资2元,迟课3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迟课3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对于教职工旷工、请假期间的课时代课、工作安排等,由课程部负责协调并进行详细登记,并在月底进行公示,以代课每节补贴2元,代办全天工作每一天补贴10元记入教师当月工资。对于确实因公外出而需安排代课的,由课程部协调外出教师返校后与代课教师进行课时调换,原则上不要出现失课现象。对于校园值勤领导抽查到的迟课、上课期间离开课堂等现象作为迟到处理。

10、本制度自2018年3月14日始执行。

关于加强会议保障的通知范文汇总篇十八

各位同事:

为加强公司用车及会议室管理,更合理、充分的'利用公司车辆及会议室资源,实现公司用车及会议室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现将相关要求规定如下:

1、 会议主责中心应提前一天向综合管理中心提出会议申请,

并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单》(详见附件)进行审批,综合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会议室,并做好相关会议准备。

2、 员工公务用车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用车前一天填制《用

车申请单》(详见附件)进行审批。公务用车审批人为公司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综合管理中心行政主管负责分配出车任务,并通知司机确认。

综合管理中心将根据相关申请单安排公司车辆及会议室的调度使用,请各位同事严格遵守上述管理制度。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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