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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 生鲜配送管理方案(六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1 21:38:47 页码:13
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 生鲜配送管理方案(六篇)
2023-01-11 21:38:47    小编:ZTFB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关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一

1.食堂承包(承包:工厂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医院职工食堂);

2.粮油蔬菜配送中心(米、油、蔬菜、配料、冻品批发配送);

3.快餐配送(学校、商场、车行、超市、酒店娱乐场所餐饮配送);

4.食堂策划(食堂人工承包,菜谱搭配,餐费的合理安排);

5.食堂厨房设备投资(新旧工厂厨房设备添置及更新换代,我公司可免费为工厂饭堂添置厨房设备,每年折旧30%给厂方,合同满三年所以设备无尝归厂方所有。)

服务电话:阳先生

公司网址:

企业员工食堂伙食承包方案

1、贵公司提供现有的厨房、厨具设备、水电、员工宿舍供我公司使用,其它费用由我公司承担。

2、视贵厂具体情况和要求,xx膳食提供经营方案如下:

(a)员工配餐规划

餐类早、中、晚(三餐)伙食标准

员工餐(二荤二素)选一荤一素-汤+饭7元/人/天

二荤一素一汤+饭8元/人/天

二荤二素一汤+饭9元/人/天

三荤一素一汤+饭10元/人/天

7元/人/天,一日三餐(即:早、中、晚三餐)早餐1.0元/人,供应品种有(鲜肉包、蔬菜包、豆沙包、葱花卷、奶油馒头、香芋馒头、油条、芝麻丸、蛋糕、面包、葱油饼、各式粉面(炒、汤)、各式炒饭、豆浆、各式粥类等)每天早餐供应不少于3个品种供员工选择用餐。

中、晚餐各3.0元/人,我公司总结多年来经营饭堂的管理经验,为满足员工用餐时对菜式和口味多样化的需求,每餐提供4菜一汤让员工根据自已喜好自由选择一荤一素一汤,以提高员工就餐满意度,米饭任吃。每餐辣味、无味制作,并做到南北风味兼备。

8元/人/天,我公司每餐推出5个品种让员工根据喜好自由选择二荤一素一汤。(附菜谱确保份量)。

9元/人/天,我公司推出6个品种供员工自由选择三荤一素一汤。(附菜谱确保份量)。

服务电话:阳先生139294359590769-89786497

(b)国定节假日我公司可为贵公司员工免费加餐。(鸡腿、扣肉等等)

(c)每周星期三为贵厂员工提供一次水果。(苹果、西瓜、梨等等)

(d)每年炎暑夏季(6-10月份)我司每月免费提供4次糖水或凉茶。

(e)xx有成套设备可为贵司承办工厂尾芽及喜庆宴席。

(f)每年我司会为贵公司员工购买饮食责任险(200万-500万)。

(g)贵厂管理人员每天下午6点前将次日就餐人数书面提供给食堂备餐。(h)贵厂开餐方式与时间等根据贵公司要求确定。

(i)贵公司可以每日到饭堂检查饭堂原材料是否新鲜。

(j)厨房每周五提供下一周员工菜谱计划,由贵厂确认后执行。每周按菜谱及份量进行操作,讲究饭菜质量,做到卫生,美味菜式多样化。厨师实行三个月或半年一换,确保口味更新。

(k)厨房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去防疫部门体检,持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作业,

工作时间要穿厨房的工作服、戴帽、口罩、厂证、穿围裙。

3、厨房所需食材、日常易耗品由我公司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能有效的降低采购价格,控制采购成本,可以让员工吃到更实惠的菜肴。

4、厨房工作人员进驻前一周我们将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培训、考核,培训内容有入职培训、卫生管理培训、岗位培训、消防知识培训。

5、厨房工作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都是我公司承担。我方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厂方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厂方规定处理。

6、我方可预付贵厂员工一个月伙食费,上月伙食费到下月20号与贵公司核算结帐。

7、我公司为了最大限度满足贵厂员工口味需要,厨师可以定期轮调作业,做到南北口味兼备,最大限度迎合员工口味,如有员工身体不舒服,我公司可提供营养餐。

8、贵厂如需另加餐,所用食材由贵厂提供,我方人员可免费为其加工。

9、严格履行承包合约、遵守各项条款、服从并全力配合贵公司的管理。

1、合同期到自然解除。

2、合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

3、合同试用期不合格随时可以解除。

4、除上述中最常见的合同解除方式外,我们还建议一种最充分保障甲方利益的合同解除方式,即采用顾客满意度作为合同解除的标准之一,我们之所以提出这种方案是基于我们对自已持续改进能力有着充分的信心。具体实施办法如下: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顾客满意度,第一年以头三个月试用期的顾客满意度为标准(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的平均满意度为标准,+5%或-5%以内为合格),如查某一个季度的顾客满意度低于标准,则予以警告,并给与乙方三个月的改进期,如果下个季度的顾客满意仍然不能达到标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xx承包的部分工厂案例:欢迎贵公司来我厂参观考察。

1英赛特有限公司(460人)

2赛毅电子厂(814人)

3吉硕鞋业(1800人)

4童星玩具厂(500人)

5宏兴科技公司(900人)

6曼克顿酒店(450人)

7千足沐足阁、千枝花美容(350人)

8志汇表业(188人)

1、厨房卫生监控。

2、个人卫生监控。

1、冰箱和冷库管理。

2、炉灶蒸柜等烹调设备:炉灶卫生由使用人员负责,用完后要打扫干净,保持整齐,无油污,无垃圾。

3、加工设备:各种加工设备,如绞肉机,压面机等谁使用谁负责清洗,清洗后用毛巾擦干水份。(任何人不得直接用水管冲洗机器设备),做到无残物,无污水,无异味。

4、餐具:餐具卫生由洗碗班负责,要求严格执行卫生法《五过关》制度,一洗,二刷,三冲,四清毒,五保洁。

5、用具:餐车,小推车,菜筐,饭盆菜盆由用具清洗人员负责清洗,做到无饭菜杂物,无异味,无积水,菜板同使用人员负责清洗,每周集中消毒两次,熟食凉菜加工工具每天使用前消毒。

xx是饭堂承包,食材配送,蔬菜养殖基地一体化的膳食公司.

公司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先后建立了东莞、深圳、佛山、中山、惠州、广州等6个分理处,二个蔬菜、养殖基地,二个粮油、副产品批发基地,深圳、东莞、中山物流配送车队。公司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一条龙管理模式。为服务广大客户提供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有关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二

甲方:某某医院 (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某某食堂承包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食堂地点:某某医院所在地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消费方式:

甲方员工凭乙方所提供的ic卡或者饭票实行固定消费。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中途退餐当月按餐费标准计算,中途加入则按餐费标准增加餐费。员工因公请假超过一个星期(6天)则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费标准:

1.甲方现有职员200多位,为全固定就餐模式。

2.中晚餐甲方员工,管理层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员工餐费标准为:15元/天。

3.乙方为甲方病人设计各类套餐以及小炒,满足病房病人的需求。

五、供餐标准:

中,晚餐乙方提供3荤3素一共6个菜,供员工选择,饭,例汤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单甲方有权审查修订。

六、供餐时间:

中餐、晚餐的就餐时间由甲方提供。如个人员工因工延误进餐时间,乙方有义务保持饭菜的热度以方便延后用餐员工的就餐。延误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

七、结算方式:

乙方可为甲方垫付一个月的餐费,次月5日前与甲方统一办理上月餐费结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场地;

2.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乙方自负;

3. 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数适量供餐;

4. 甲方质检人员有现场取证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进行质检工作;

5. 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6. 甲方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其医院、宿舍区、食堂内的区域行使管理权;

7. 甲方员工任何投诉,须经甲、乙双方当面确认;

8. 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手续),负责甲方食堂的经营及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提供供餐服务;

2. 乙方应严格接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膳食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3. 乙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带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按供餐标准确提供服务;

4. 乙方在采购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陈大米、乱菜、私宰猪肉及过期食品等;

5.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以乙肝两对半为主),每日必须穿工作服上岗;乙方全部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包含工伤险种的社保由乙方负责。(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6. 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情况,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7. 乙方经营食堂期间,必须严格遵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操作,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食堂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8. 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不负责乙方在食堂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并追究乙方造成事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9. 如遇通货膨胀当地物价连续两周上涨幅度8%,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伙食定位标准,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

10. 乙方工作人员须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11. 经营期间,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厨师及工作人员;

12.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使用违禁物品等,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3. 经营期内乙方为甲方在餐厅内的适当位置免费设计并制作海报宣传画,以提升甲方食堂文化;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随意修改、解除合同,但确实经营不好,多次协商都无法经营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相互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承当违约责任。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十一、合同终止

1.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3次以上满意度60%)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合同期满,甲方食堂继续发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争议的解决: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 方:某某医院 乙 方:某某食堂承包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有关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共同商讨、洽谈,甲方决定将工厂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膳食及服务。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之协议事项:

一、经营方式

1、由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的场地,食堂员工宿舍、供乙方使用,食堂设备有如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食堂设备由甲方将厨房设备清单交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房厨具更新或维修,费用自理.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市场折旧添补。

方案二:食堂设备由乙方负责投资,合同期限五年。期间双方若终止合作,甲方必须购买乙方投资的厨房设备,按每年折旧20%计算,合作期满后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将厨房设备清单交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更新或维修,费用处理。

2、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承诺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二、结算方式

1、由甲方以工人每人元/天,职员每人元/天的伙食费标准,以现金方式每月10日前结付上月伙食费给乙方,如、逾期未付伙食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的滞纳金。(如需发票,税金由贵厂承担)。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⑴甲方每天18:00前将第二天的就餐人数以联络单的方式报给乙方,乙方按甲方所报人数准备饭菜,并按报餐人数与甲方结算餐费。注:(如属甲方

原因未能及时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做好食堂就餐的充分准备,从而影响甲方生产,其责任应由甲方自己承担)。

⑵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为员工供应可口的饭菜确保所采购粮油、蔬菜、调味品等原材料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⑵负责厨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餐厅内清洁及消毒工作。

⑶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厂纪厂规。

⑷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书,并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向甲方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上班时应穿工衣、戴工帽,打菜时应戴口罩。

⑸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意外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⑹乙方应对员工提出的意见积极做出改善。

⑺乙方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好记录。

⑻乙方每周六提交下星期菜谱供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公布实施。

⑼乙方负责每天做好24小时菜的留样工作,如出现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政府职能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伙食费分布情况

1、员工餐每人元/天:早餐元,有稀饭、榨菜、咸菜、馒头、米(河)粉汤、面汤等品种换着吃。中晚餐各元,共菜汤(根据厂方需求分川菜、粤菜等供员工选择),荤素,由员工选荤素。

2、职员餐每人元/天,早餐元,有皮蛋瘦肉粥、扬州炒饭、肉丝面及面点等轮换供应,中晚餐各元,从菜汤中选_____菜汤,荤素。

3、夜宵临时决定人数,费用按元/人另计。甲方在当晚18:00前提供夜宵人数作为乙方与甲方结算依据。

4、夜宵临时决定,费用按_______元/人另计。甲方在当晚18:00前提供的实际夜宵,并安实际报餐人数与甲方结算餐费。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不能按约定之期限付款给乙方,而且已超过本合约之约定的最大期限,甲方还没有书面付款承诺行动时,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本合约书约定之相关事项和服务,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负担责任,乙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甲方欠款并按日3‰,计收滞纳金.

2、市场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达一个月不能下调(以媒体公布为准,上涨幅度达到10%)时,乙方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出书面伙食费调整申请,若甲方未能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厨房的卫生和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一节结算方式,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或是合同到期。无论何种情况终止合同(以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伙食费为标准):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毁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伙食费(以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伙食费标准)。

六、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有效期为年。逾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合同各条款。

九、附件:双方盖章确认的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食堂设备清单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双方确认签署并(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关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食堂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定为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三、消费方式:甲方员工凭乙方所提供的ic卡或者饭票实行固定消费。甲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中途退餐当月按餐费标准计算,中途加入则按餐费标准增加餐费。员工因公请假超过一个星期(6天)则另算。

四、就餐模式及餐费标准:

1、甲方现有职员__________多位,为全固定就餐模式。

2、中晚餐甲方员工,管理层以固定套餐方式就餐,员工餐费标准为:_____元/天。

3、乙方为甲方病人设计各类套餐以及小炒,满足病房病人的需求医院食堂承包协议书医院食堂承包协议书。

五、供餐标准:中,晚餐乙方提供___________荤___________素一共___________个菜,供员工选择,饭,例汤任吃。所有菜式和菜单甲方有权审查修订。

六、供餐时间:中餐、晚餐的就餐时间由甲方提供。如个人员工因工延误进餐时间,乙方有义务保持饭菜的热度以方便延后用餐员工的就餐,延误时间不得超过___________个小时。

七、结算方式:乙方可为甲方垫付___________月的餐费,次月___________日前与甲方统一办理上月餐费结算,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八、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住宿场地。

2、甲方免费提供水、电,燃料费乙方自负。

3、甲方应配合乙方按月提供就餐人数医院食堂承包协议书合同范本。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人数适量供餐。

4、甲方质检人员有现场取证的权利,乙方应予以配合、协助进行质检工作。

5、甲方有维持就餐秩序、并教育员工遵守食堂规章制度的义务,甲方员工应尊重乙方食堂工作人员,不可对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提出无礼要求,非甲方指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6、甲方对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其医院、宿舍区、食堂内的区域行使管理权。

7、甲方员工任何投诉,须经甲、乙双方当面确认。

8、甲方有权对乙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食品卫生、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可以立即向乙方投诉,限期整改验收。对个别不良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甲方负责提供相关手续),负责甲方食堂的经营及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员工提供供餐服务。

2、乙方应严格接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供应膳食和管理,确保所供食品的质量与卫生。

3、乙方员工在食堂工作时,须穿工作服、佩带口罩、手套,文明礼貌,保质保量,按供餐标准确提供服务。

4、乙方在采购原材料时,不能用潲水油、陈大米、乱菜、私宰猪肉及过期食品等。

5、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以乙肝两对半为主),每日必须穿工作服上岗。乙方全部食堂工作人员购买包含工伤险种的社保由乙方负责。(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

6、乙方食堂工作人员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接触到有关甲方的情况,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7、乙方经营食堂期间,必须严格遵照《餐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标准操作,遵守国家及深圳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食堂物业进行非法活动。否则甲方可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及损失赔偿责任。

8、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负责,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甲方不负责乙方在食堂中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并追究乙方造成事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9、如遇通货膨胀当地物价连续___________周上涨幅度_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讨论伙食定位标准,适当提高员工餐费标准。

10、乙方工作人员须餐后认真清洗食具并消毒工作,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11、经营期间,乙方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食堂厨师及工作人员医院食堂承包协议书医院食堂承包协议书。

12、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如食物中毒、使用违禁物品等,乙方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13、经营期内乙方为甲方在餐厅内的适当位置免费设计并制作海报宣传画,以提升甲方食堂文化。

九、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条款,本合同一经签订,就不得随意修改、解除合同,但确实经营不好,多次协商都无法经营时,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但须提前一个月相互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须承当违约责任。

十、其它: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互相尊重,尽量不发生磨擦,更不许出现打架等事例,若有发生追究责任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理的一方负责。

3、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职工服务,如需加餐乙方负责加工,甲方买菜或委托乙方采购。

十一、合同终止:

1、乙方在进入甲方食堂开始工作后,未能达到甲方的各项标准要求,甲方员工提出强烈反对意见(甲方月民意调査结果连续___________次以上满意度___________%)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若合同期满,甲方食堂继续发包,则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十二、争议的解决:一切与本合同有关而发生的争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提交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裁决。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另行附文以作补充,附文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关深圳食堂生鲜配送方案范文汇总五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附件。

x年二月十四日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加删除线部分为删除内容;加粗字体部分为新增内容)原条款 修订内容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 东 第一节 股 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结束时的在册股东为公司股东。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若发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监事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四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的占用即冻结机制,若发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违规侵占公司资产的,公司董事会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应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的,监事会应依据事实和证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对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予以罢免。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监事会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六十七条 对于股东大会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或监事会的提案进行审核,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或监事会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六十七条 对于股东大会提案,董事会按以下原则对提案进行审核:

(一)关联性。董事会对股东或监事会的提案进行审核,对于提案涉及事项与公司有直接关系,并且不超出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的,应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如果董事会决定不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应当在该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解释和说明。

(二)程序性。董事会可以对股东或监事会提案涉及的程序性问题做出决定。如将提案进行分拆或合并表决,需征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变更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可就程序性问题提请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并按照股东大会决定的程序进行讨论。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六)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 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体内容。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七十六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七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八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九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八十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七十六条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第七十七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八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七十九条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决权;

(三)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四)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第八十条 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第八十一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

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五)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七)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八)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九)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六)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第九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

第九十四条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十年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第六节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本章节删除。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零五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一百零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第一百零八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普通债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八)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购本公司股票;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九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

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如有特殊情况关联股东无法回避时,公司按照章程规定,在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进行表决,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作出详细说明。

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及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

第一百二十五条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作为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股票的名义持有人,按照实际持有人意思表示进行申报的除外。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节 董 事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专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公司不专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

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第一百六十条 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

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五)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六)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独立董事应当就上述事项发表以下几类意见之一:同意;保留意见及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如有关事项属于需要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将独立董事的意见予以公告,独立董事出现意见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时,董事会应将各独立董事的意见分别披露。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一条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一条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和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如上述提议未被采纳或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公司应将有关情况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二名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

(二)公司应当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一百六十三条 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

必要的条件:

(一)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凡须经董

事会决策的事项,公司必须按法定的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同时提供足够的资料,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当二名或二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予以采纳。公司向独立董事提供的资料,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应当至少保存5年。

(二)公司应当提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应积

极为独立董 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 应及时到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三)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 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四)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并在公司年报中进行披露。 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一百七十三条 董事会在规定的风险投资和资产处置权限范围内,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先行评

第一百七十三条 董事会在规定的风险投资和资产处置权限范围内,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先行评审。 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七十四条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七十六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八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第一百八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审计、提名等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二百三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保存 20年。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百三十一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保存 20xx年。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百三十四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百三十四条 监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监事的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二百四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为:

(一)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

第二百四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需求和利润分配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四)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公司应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第二百四十四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性和稳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的条件下,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每年度原则上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是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1)公司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每一会计年度公司的盈利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

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情况、资金需求和利润分配规划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提出中期利

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当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意见。

(4)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

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报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意见,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公司应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满足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七)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百四十九条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某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

第二百四十九条 经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享有下列权利:

(一)查阅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和凭证,并有权要求公司的董事、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说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为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务所必需的某子公司的资料和说明;

(三)列席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大会的通知或者与股东大会有关的其他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信息,在股东大会上就涉及其作为公司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宜发言。

第二百五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和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百五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和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二百五十二条 公司解聘或者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定,并在有关的报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时说明更换原因,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二百五十三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二百五十三条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股东大会就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有权向股东大会陈述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对其解聘或者不再续聘理由不当的,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提出申诉。

会计师事务所提出辞聘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说明公司有无不当情形。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日内在本章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任一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本章程第二百六十条规定的任一报刊上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进行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二百七十八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组应当自股东大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百七十八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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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多次共同商讨、洽谈,甲方决定将工厂食堂承包给乙方经营,由乙方为甲方提供膳食及服务。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下列之协议事项:

一、经营方式

1、由甲方提供经营和服务的场地,食堂员工宿舍、供乙方使用,食堂设备有如下两种方案:

方案一:食堂设备由甲方将厨房设备清单交乙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房厨具更新或维修,费用自理.但合同期满乙方按清单交还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市场折旧添补。

方案二:食堂设备由乙方负责投资,合同期限五年。期间双方若终止合作,甲方必须购买乙方投资的厨房设备,按每年折旧20%计算,合作期满后设备归甲方所有。乙方将厨房设备清单交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双方各执一份,经营期间乙方负责厨具更新或维修,费用处理。

2、由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每周菜谱标准和承诺之服务要求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二、结算方式

1、由甲方以工人每人 元/天,职员每人 元/天的伙食费标准,以现金方式每月10日前结付上月伙食费给乙方,如、逾期未付伙食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3%的滞纳金。(如需发票,税金由贵厂承担)。

三、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⑴甲方每天18:00前将第二天的就餐人数以联络单的方式报给乙方,乙方按甲方所报人数准备饭菜,并按报餐人数与甲方结算餐费。注:(如属甲方

原因未能及时将就餐人数通知乙方,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做好食堂就餐的充分准备,从而影响甲方生产,其责任应由甲方自己承担)。

⑵甲方负责协助维护食堂的就餐秩序。

2、乙方责任

⑴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场所内,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和规定的标准为员工供应可口的饭菜确保所采购粮油、蔬菜、调味品等原材料卫生符合国家标准。

⑵负责厨房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餐厅内清洁及消毒工作。

⑶乙方食堂工作人员须接受甲方监督,并遵守甲方厂纪厂规。

⑷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应持有效健康证书,并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向甲方提供健康证明复印件。上班时应穿工衣、戴工帽,打菜时应戴口罩。

⑸乙方厨房工作人员意外事故,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自行负责。

⑹乙方应对员工提出的意见积极做出改善。

⑺乙方定期对食堂进行全面消毒除四害“蚊、老鼠、蟑螂、苍蝇”等,且要做好记录。

⑻乙方每周六提交下星期菜谱供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公布实施。

⑼乙方负责每天做好24小时菜的留样工作,如出现食堂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政府职能部门鉴定,属乙方责任,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伙食费分布情况

1、员工餐每人 元/天:早餐 元,有稀饭、榨菜、咸菜、馒头、米(河)粉汤、面汤等品种换着吃。中晚餐各 元,共 菜 汤(根据厂方需求分川菜、粤菜等供员工选择), 荤 素,由员工选 荤 素。

2、职员餐每人 元/天,早餐 元,有皮蛋瘦肉粥、扬州炒饭、肉丝面及面点等轮换供应,中晚餐各 元,从 菜 汤中选 _____菜 汤, 荤 素。

3、夜宵临时决定人数,费用按 元/人另计。甲方在当晚18:00前提供夜宵人数作为乙方与甲方结算依据。

4、夜宵临时决定,费用按_______元/人另计。甲方在当晚18﹕00前提供的实际夜宵,并安实际报餐人数与甲方结算餐费。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不能按约定之期限付款给乙方,而且已超过本合约之约定的最大期限,甲方还没有书面付款承诺行动时,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本合约书约定之相关事项和服务,因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不负担责任,乙方有权采取措施追回甲方欠款并按日3‰,计收滞纳金.

2、市场主要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达一个月不能下调(以媒体公布为准,上涨幅度达到10%)时,乙方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提出书面伙食费调整申请,若甲方未能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乙方保证厨房的卫生和质量符合合同规定,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项第一节结算方式,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5、甲乙双方终止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同意或是合同到期。无论何种情况终止合同(以终止合同前一个月的伙食费为标准):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毁约方必须向对方赔偿一个月伙食费(以终止合同前一个月伙食费标准)。

六、本合同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为年。逾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

七、本合同一式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签约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签约双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合同各条款。

九、附件:双方盖章确认的以下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食堂设备清单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一、双方确认签署并(盖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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