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阅读

最新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优秀17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18 04:54:34 页码:7
最新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优秀17篇)
2023-11-18 04:54:34    小编:ZTFB

总结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事物的规律性,提高我们的认知水平。在写总结时,要注重事实和数据,避免主观臆断和夸大夸张。总结范文可以启发我们对于问题的不同角度和思考方式。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一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监管已经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信息化社会中,网络监管既是技术手段的问题,也是政策法规的问题。作为网络从业人员,我们应该如何看待网络监管呢?下面我将分享一些我的心得体会。

网络监管不可或缺,它可以确保网络的安全和健康发展。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不良信息、谣言和盗版资源等问题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监管的存在,网络将会变得越来越混乱,甚至可能引起社会动荡。因此,网络监管的存在可以促进网络的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监管虽然有其必要性,但面临的困难也是不容忽视的。不同国家、地区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相关问题的看法差别很大。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技术环境下,如何制定合适的政策和法规,如何平衡自由和安全,如何防止滥用权力和维护公正性,都需要深入思考和探讨。

第三段:网络从业人员对网络监管的责任。

在网络监管中,从业人员肩负着很重的责任。他们不仅需要负责自己的行为,还需要关注和引领行业发展方向,促进行业的自律。他们需要理性客观地对待网络监管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推动网络监管的发展与创新。

网络监管的发展需要不断创新。我们需要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用科技手段来消除网络信息污染。同时,我们也需遵守并执行政府和监管机构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规范,并通过自律和协作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

第五段:个人建议。

作为网络从业人员,我认为抵制不健康和有害的信息,理性表达主张、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和舆论引导是我们的基本责任。同时推进网络健康发展更为重要,各类网络企业应该积极参与网络环境治理,加强内部管控,维护公众利益。我们需要倡导“绿色互联网”的理念,努力营造一个优美、健康的网络环境。

总之,网络监管虽存在着一些难点,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在网络空间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我们需要积极拥抱网络监管,以开放、包容、创新的精神拥抱未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透明的网络空间。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合同项目。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1甲方对所注册的通用网址拥有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nsi和/或cnnic,下同)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2.1.2甲方可以在注册成功之后的任何时候,将通用网址保留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或者转移到其他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1.3甲方所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应该没有侵犯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如果该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侵犯了乙方或者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2.1.4甲方承担此次通用网址注册全过程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及违反2.1.5所可能产生的后果。

2.1.5甲方认识到通用网址注册申请的成功与否是由申请本身及申请时间等因素决定的,乙方仅以代理身份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对通用网址能否成功注册不提供任何担保。在未与乙方核实之前,甲方不得对外声称自己是该申请通用网址的所有者,也不得断定通用网址注册成功或者注册不成功。

2.1.6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2.1.7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足额交费,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所注册通用网址,甲方应承担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通用网址管理机构取消该通用网址的注册)。

2.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2.1乙方为甲方办妥第一条所注明的通用网址的全部申请注册手续,乙方不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担保甲方申请注册的通用网址能够成功注册。

2.2.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有关的查询和注册申请。

2.2.3乙方提供如下的注册后服务:向甲方报告查询和注册结果;代甲方支付internet通用网址管理机构所需的有关费用;用乙方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为甲方的通用网址提供通用网址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甲方的通用网址直到甲方具备使用它的条件;如果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为甲方设立电子邮件转发帐号和不可编辑的建设之中的网页;在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时,将通用网址转移到甲方指定的通用网址服务器上。

2.2.4乙方按照约定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合同金额和代甲方缴纳的有关费用及按照规定标准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合同金额。

本合同涉及到的国际国内通用网址注册的收费标准和注册数目如下:

本合同全部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四条服务期限。

在本合同中,对于保护性通用网址注册,乙方的服务期限为:通用网址为_________年_________。

第五条付款方式。

在本合同签订之同时,甲方将注册通用网址的全部款项共计_________元支付乙方。对于后续服务所需的费用,甲方在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之前_________个月内支付乙方,本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第六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第七条合同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7.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甲方将通用网址转移到除乙方以外的其他通用网址服务器,本合同即告解除。

7.2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结束后,如没有接到甲方第二次付款,本合同自动失效。

7.3如果甲方所需的通用网址未能注册成功,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将全部款项扣除有关费用后退还甲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

8.1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8.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地方法院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9.2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解释,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效力。

10.2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计算机行业的规范。

10.3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据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10.4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5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理解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10.6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0.7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10.8因乙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

10.9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10.10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保留的除外。

第十一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三

省局市场规范管理处:。

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逐步规范、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建立网络商品经济户口为切入点,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新方法、新经验,扎实推进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保障,夯实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基础工作。

(一)明确责任,强化组织保障。20xx年网络市场监管是全省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紧跟省局的部署,把这项工作列为市场监管的重点,精心组织,严密部署根据有关法律这法规和省市局的部署要求,制定了《嘉峪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行为实施方案》,将网络市场监管列入全局的重点工作之一。成立了由主管局长任组长,市场监管科牵头,其他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科,具体负责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工作健全领导组织架构。

(二)强化督导,抓好落实。为确保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工作的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了对推进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开展检查。对工作进展快,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进展明显落后的予以通报批评,以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二、积极探索多措并举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一)深入调查摸底,完善网络经济户口。根据辖区企业经济户口的信息数据,通过日常巡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市场主体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和网络服务经营主体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网络经济户口建档,夯实监管基础。通过走访联通、电信、移动等网络运营商,获取更多的网络主体数据,进行搜索审查后建档。截至目前,已经建立网络经济户口平台1个,网店66个。

(二)加强网络市场巡查,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充分发挥日常巡查的作用,深入开展网络市场巡查。将网络市场主体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其是否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商品,是否利用网站进行扩大经营范围、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网上巡查90余次,实地检查网站2个,查处无照经营网站案件1起,超经营范围1起,罚款6000元。

三、下一阶段工作打算。

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监管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紧跟省局的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局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继续积极探索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好网络市场秩序,努力促进我市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网络市场监管能力。继续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管业务培训学习,建立健全网络市场的“经济户口”档案。各分局要认真分析网络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有效的监管方法,确保网络市场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继续完善更新经济户口建档工作,及时更新录入情况。利用日常巡查,网上巡查搜集更多的企业网络数据,在日常巡查监管中,对于新发现的网络经营主体,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录入,及时更新,以使网络经济户口建档工作更加全面。

(三)继续加强网上巡查,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结合辖区实际,加大网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网络市场日常巡查,认真做好记录,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网络交易监管机制,密切监测发现网络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督促整改和查处。

二0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四

甲方就利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网(www.__________________)的网络平台,向乙方网络平台用户资源进行产品和企业宣传,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乙方的网络媒体上投放发布甲方广告。总计________个月。

二、广告规格。

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广告图形文件:甲方在广告开始刊登3日前,将其广告图形以gif、jpg或swf文件格式提供给乙方。

2.在广告刊登期限内,甲方按需要更换广告图形文件或是文字及文字连接。

3.付款:甲方先将广告发布费共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整)付给乙方,付款方式:汇款或现金。

4.本合同传真有效。

5.对于因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双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本广告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五

网络是当今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监管也逐渐成为了各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在过去的几年中,我作为一名网站管理员,也深刻体会到了网络监管的必要性。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对网络监管的心得体会,以及我认为应该如何在保证网络自由与网络安全之间取得良好的平衡。

网络监管的意义在于,它可以提高网络空间的管理和控制,遏制网络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我所管理的网站中,我们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建设防范和抵御网络攻击的体系,加强对用户的信息审核和清理,努力为用户营造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网络交流空间。这些举措不仅维护了网站的正常运营,也为网民提供了一个安全、畅通的上网环境。

网络监管虽然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一定要注意其限度,不能泛滥无度,影响到网络自由和公民的合法利益。由于信息时代的特殊性,网络监管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存在很大的矛盾,如何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展开网络监管,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此,我们要注意必须依法行政,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网络监管的范围和方式,同时要加强网络安全法规的制定和完善,促进网络空间的健康有序发展。在网站管理中,我们不会故意干涉用户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只有在出现明显违法和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才会采取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第四段:建立公共信任的网络治理。

网络治理的目的,在于建立对网络空间的公共信任,让网络成为一个安全和谐的信息交流平台。针对网络上出现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会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人民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处理相关问题时,我们也会注重公平公正,充分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给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同时,我们也致力于搭建用户与网站之间的有效沟通渠道,采取公开透明的网络治理模式,促进网站和用户之间的良性互动,提高网络治理的民主化和参与度。

第五段:结论。

既要保持网络自由,又要进行网络监管;不仅要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安全,也要保障个人权益和隐私。这是一个既困难又重要的问题,需要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才能达到良好的网络空间治理效果。在此,我希望通过本文的分享,能够引起更多人对网络监管的重视,进而形成共识,共同推动网络环境的健康、安全、和谐发展。我们也希望在此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方法,不断完善网络治理和监管的法规制度,更好的维护网络空间的稳定和安全。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六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四、附则。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七

职责——提供乙方代销网店网上产品的权限(包括产品图文资料,报价)和零售代发货的信息。

乙方:(注册信息为准)职责——负责【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批发网网站的推广,通过电子商务形式或者零售形式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互惠互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一、乙方需填写《代销大使申请表》备案个人信息,并会分配到唯一的大使编号。

二、和网站上的产品,和网站上进行自主选择和搭配所代销的产品种类和数量,也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灵活下订单,避免囤货危机。

三、甲方提供标准资料:包括产品图片,产品介绍,产品清单和产品价格表,快递到达地区以及快递费用表。

四、和网站上的现有商品及商品数量为准,若产品断货,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乙方及时更新和调整所发布的产品信息。

五、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标准资料,丰富生动的将产品资料上传到乙方自己的代销网站上,并回答客户咨询。乙方可自行定价,超出甲方供货价格的利润部分归大使。

六、乙方需预存300元开通代销会员资格(此费用为预存款并非加盟费,等甲乙双方产生订单交易时以此做抵扣,首次预存款用完后,如需继续享受代销服务,需再续存300元,续费300元起),预存款300元只做为货款,可提货但不退现。甲方提供乙方一件起批代发货服务。

七、售后服务:依照《【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批发代销网售后服务条款》实施[《【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批发代销网售后服务条款》(见附件一)]。

二、货物包装及运输:甲方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另货品包装按照现有零售产品包装规格。

八、乙方应将每天卖出的产品、发货地址列表发给甲方,并将对应的款项直接汇到甲方帐户中,或支付宝。

九、甲方确认收到款项后,开始包装产品,产品会在当日17点前发出,并反馈物流单号给乙方。

十、经甲乙双方的同意,可解除合同。

十一、本合同及全部附件。附件1:《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产品具体说明》、附件2:《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包装、运输、运费等具体说明》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保密义务: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

十三、其他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用户,凡注册起或经本网店系统发送交易关系,即被视为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自注册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

十四、不可抗力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水灾、叛乱、爆炸、罢工、运输中断、政府禁令等)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双方按事件对本协议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部分免除义务,或延期履行协议,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予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责任。

附件一。

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产品具体说明。

产品图片:我们提供标准的产品图片,请自行加工修改,如需像素更大的图片,请联系我们来提供,义乌地区的大使可到我们公司自行拍摄产品。(提供相机)。

产品说明:我们准备了简洁的产品说明,但还不够,需要大使自行丰富。

产品价格:建议定价在我们提供价格的120%—160%之间,严禁低于110%(一旦查到,取消网代资格,谨记!),并应参考淘宝上同类产品价格来进行定价。(禁止我们的代销大使之间互相攻击以及价格竞争,如发生此类行为,应服从我方进行的协调和管理)。

无条件退换政策:产品到货15天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无条件退换货,寄回产品的费用由卖家承担,再次发货的费用由我方承担。

附件二。

晨轩文具商行十字绣包装、运输、运费等具体说明。

如何发货:我方每日下午17点发货,代销大使应在当日发货三小时以前,就是14点前,将当日发货清单(产品、发货地址、价格、运费)填写清楚,发送到我方,发货地址应尽量详细。同时,大使应将相应当日汇总金额直接打入我方诚信通帐户,如支付宝结算,应使用直接购买商品功能。支付后通知我方,确认无误后当日发货。

运输方式:由于时间和服务等原因,我们仅发送航空快递,拒绝发送邮政包裹和其他方式。

快递公司:我方会从签约的顺丰、圆通、韵达、中通等快递公司自行选择发送。

到达区域:非偏远地区均能到达,如不确认,请自行登陆快递公司网站查询。

顺丰http://中通http:///。

达到时间:江浙沪区域的发出后24小时内到达,除江浙沪跨省的在24-48小时内到达,全国偏远地区的各类快件72小时送达。(注意,此时间只快件发出后的到达时间,从代销大使支付到我们打包这些时间并未计算在内,所以请预留时间)。

运输费用:运费需要直接向买家收取,拒绝运费到付(运费到付时,快递公司的运输成本会上升,导致不乐意发送此类快件)。

运费组成:运费组成包括我们的包装成本:小纸箱、胶带、人力成本等。

运费标准:江浙沪5元/公斤,江浙沪外其他省份10元/公斤,新疆内蒙海口等15元/公斤。请代销大使注意计算包装的重量。

包装标准:各种尺寸的标准纸盒,内部用填充物填充,外部胶带封箱并贴封条。保障非特殊情况不会产生运输损耗。

运输保障:我们和快递公司签约中均有约定,丢失和路途中破损的快件(几率非常小),由快递公司照价赔偿,所以请通知买家,在收到快件后,请注意检查包装是否破损或者被严重挤压,可以先拆开包装检查,如发现问题请拒收。

后续发展。

一:我们会不断组织更多的产品,并且不断调整产品价格。

二:如销售火爆,代销大使可根据网站的批发价格进货自行包装销售。

三:提供销售指导。

四:如有合适的淘宝推广软件,会免费提供给代销大使。

五:我们有专门的淘宝、qq客服来帮助到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解答。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八

网络技术的发展让人们生活变得更加便利,也让社会变得更加开放。但同时,网络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如虚假信息、网络欺凌、色情诱惑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网络监管成为当下的热点话题。作为一名从事互联网工作的人员,我深刻认识到网络监管的重要性,也有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对网站的规范管理。

作为一个网站的管理者,首要的任务是确保网站的内容健康、合法。为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网站的规范管理,尤其是对敏感信息的关注。比如,色情内容、反动言论、欺诈信息等,我们都应该采取严格的审查机制,确保这些信息不会出现在我们的网站上。同时,我们还应该在内部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不会冒进发布不经过审核的内容。

第三段:加强对用户的信任管理。

投资人、用户是我们网站存在的原因,如果他们对我们的信任被打破,那么我们的网站也将失去生存的价值。加强对用户的信任管理,应该从多个层面考虑。首先,我们应该在产品开发过程中遵循合法合规性原则,确保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同时,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严格保护用户隐私,防止用户个人信息被泄露。此外,应该建立快捷的用户举报机制,让用户有台阶下,让他们在遭受不当言论、意见攻击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处理。

第四段:加强对网店的管理。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为网店的经营者,我们应该加强对网店的管理,提高网民的购物信心和安全保障。首要的是经营者应该按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不得含有虚假、误导宣传。同时,加强对商品的质量监控、售后服务的质量和速度,解决消费者的疑虑,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第五段:加强对自身的管理。

网络监管不仅局限于对外,对于一个企业内部的管理也有着重要的意义。企业自身的规范性建设应该予以重视,确保员工文化健全并遵规守纪,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同时,应该建立风险提示机制,帮助员工更好的意识到企业的风险,提高安全意识,从而减少潜在的损失。

总结:

网络监管是随着网络产业的不断发展而日益重要的认识。在网络监管中,加强对网站、用户、网店和自身的规范管理,成为企业防范一切网络安全风险的关键,以此不断提高用户的体验感和信任感,谋求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九

乙方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台租用、internet主机托管、以及多媒体和互联网软件增值服务,甲方作为乙方业务的代理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签定以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3.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流程与其发展的用户签定统一的业务申请表;

4.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后续升级工作(即负责用户在

________上所使用服务项目的增减);

5.甲方应负责其发展用户的基本技术支持工作,工作范围详细说明如下:

1)更改密码

2)修改集团电子邮箱名称

3)设置url转发

4)设置邮件转发

5)设置邮件自动回复

6)网站空间使用状态

8.甲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9.甲方应执行乙方规定的统一资费及服务标准(资费及服务标准以乙方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浮动范围不能超过50%,否则必须经过乙方同意。

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增值业务系统安全可靠的运行;

2.乙方保证对邮局数据进行每周备份,对web及数据库数据进行每天备份,并保存一周内的备份数据。

4.为甲方及其发展的用户提供免费培训(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负责制定相关的资费标准和服务标准;

6.乙方为甲方开据相应金额的发票,并承担相关税费;

7.乙方在收到甲方业务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开通相应服务(不包括域名注册服务时间);

8.为甲方建立网站提供优惠(按甲方获得的代理价格),并提供必要的宣传。

二、违约责任

1.甲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因乙方原因,而非电信部门检修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黑客攻击,政府部门由于某些原因封锁机房线路,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虚拟主机服务中断或开通不及时,由乙方担负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时间超过1天,补偿客户一个周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3天,补偿客户一个月的'租用时间。 一个月内,虚拟主机停机超过1个周,免除客户1年的费用。

三、免责条件

1.因电信部门检修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四、乙方信息

________________多媒体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信用卡汇款方式

招商银行一卡-通: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银行长城卡: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卡:________________

《网络代理协议范本范本》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

甲方就利用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网(www.__________________)的网络平台,向乙方网络平台用户资源进行产品和企业宣传,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乙方的网络媒体上投放发布甲方广告。总计________个月。

二、广告规格。

尺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三、

数量。

位置/首选位置。

价格。

参展商同意支付以上广告费用为:

四、预定广告项目条件。

_________的销售人员将会把以上的表格在贵司签订"预定合约"(第一页)后的'_______天内发给贵公司。为了给贵公司预留所需要的广告项目,请在_______天内把此协议发给_________。在_______年_______月,当您所要求预定的项目安排好后,我们将为你开出发票,您需要在_______天内付款。如果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号后需要取消已所预定的项目,我们将扣除贵公司以上签订的价格的100%金额。以下是公司代表的签名,代表同意以上条款。

五、公司参加展览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六、请把此协议书发回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成以下协议: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四、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七、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八、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双方调解无效,可向有关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应。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经双方签章生效。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

订立本协议旨在建立跨地区的经营架构的同时,使网络配送服务的价格趋于合理化,并真正成为大多数消费对象所普遍认可的一种消费形式,从而架起传递情感的桥梁。

双方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及互惠互利的合作原则,就乙方成为_________地区代理商一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协议,并就有关合作事项,签订协议内容如下:

一、双方权责:

7.由于付货方所提供的各地花市价位上的区别,订货方有权在同一地区选择不同付货方签订合作协议,不属违约行为。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服务期为_________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在结清有关费用后签定延续合同。

三、合约的修改、解除及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一方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以书面做出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协议继续有效。解除和约时,须由解约方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双方停止新业务往来,同时清理完已合作业务的款项,本协议自动终止。

四、条款的完整性:

甲、乙双方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协议,并同意:本协议为双方关于合作事宜的所有协议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双方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协议加以变更。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五、争议解决: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应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六、附则: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期限届满前30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协议在到期后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三

《网络监管细则》20xx年全文,最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帮助,以下内容来源网络,供参考,如有变动,以官方公布为准,最新消息,请关注本站。

多数从业者对于《意见稿》最看好的则是“负面清单”的设立。根据《意见稿》的规定,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划定了p2p行业的边界红线,一共分为12条,被业内人士称为“十二禁”,这其中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台归集用户资金、禁止提供担保、禁止对项目进行期限拆分、禁止向非实名制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禁止发放贷款、禁止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禁止为投资股票市场的融资、禁止从事股权众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

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五条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四)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第十七条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十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章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五条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第二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四)成立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七条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20xx年最新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20xx年7月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7号公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广告,是指通过网站、网页、互联网应用程序等互联网媒介,以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前款所称互联网广告包括:

(一)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含有链接的文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形式的广告;。

(二)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

(三)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付费搜索广告;。

(五)其他通过互联网媒介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

第四条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引导会员依法从事互联网广告活动,推动互联网广告行业诚信建设。

第五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以及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第六条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第七条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

第八条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

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第九条互联网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互联网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

第十条互联网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主发布互联网广告需具备的主体身份、行政许可、引证内容等证明文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广告主可以通过自设网站或者拥有合法使用权的互联网媒介自行发布广告,也可以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

互联网广告主委托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发布广告,修改广告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可以被确认的方式通知为其提供服务的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第十一条为广告主或者广告经营者推送或者展示互联网广告,并能够核对广告内容、决定广告发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互联网广告的发布者。

第十二条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对内容不符或者证明文件不全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应当配备熟悉广告法规的广告审查人员;有条件的还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广告的审查。

第十三条互联网广告可以以程序化购买广告的方式,通过广告需求方平台、媒介方平台以及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等所提供的信息整合、数据分析等服务进行有针对性地发布。

通过程序化购买广告方式发布的互联网广告,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应当清晰标明广告来源。

第十四条广告需求方平台是指整合广告主需求,为广告主提供发布服务的广告主服务平台。广告需求方平台的经营者是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

媒介方平台是指整合媒介方资源,为媒介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提供程序化的广告分配和筛选的媒介服务平台。

广告信息交换平台是提供数据交换、分析匹配、交易结算等服务的数据处理平台。

第十五条广告需求方平台经营者、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的成员,在订立互联网广告合同时,应当查验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身份证明文件、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对其明知或者应知的违法广告,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

第十六条互联网广告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利用虚假的统计数据、传播效果或者互联网媒介价值,诱导错误报价,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他人利益。

第十七条未参与互联网广告经营活动,仅为互联网广告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明知或者应知利用其信息服务发布违法广告的,应当予以制止。

第十八条对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广告发布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异地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有困难的,可以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违法情况移交广告主、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广告主所在地、广告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先行发现违法线索或者收到投诉、举报的,也可以进行管辖。

对广告主自行发布的违法广告实施行政处罚,由广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第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广告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询问涉嫌违法的有关当事人,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

(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五)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或者隐瞒真实情况。

第二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互联网广告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对违法的互联网广告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措施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广告推销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或者提供的服务,或者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违反第二款的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烟草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互联网广告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广告,未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并确保一键关闭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违反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管理制度的,或者未对广告内容进行核对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媒介方平台经营者、广告信息交换平台经营者以及媒介方平台成员,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互联网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依照广告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广告法和本办法规定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四

为了推动中国互联网事业,促进合作双方的企业发展,更好地为广大金融界互联网用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原则,甲方版权所属网站与乙方版权所属网站,经友好协商,在合作意向上达成一致,结为合作伙伴,甲方以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乙方免费提供金融界的人才职业信息,乙方完善频道建设,充分保证双方的权益。现就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及双方的权力与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职责。

1.为乙方提供金融界人才职业相关的信息内容,并积极开发金融界用户所需的人才职业信息,及时提供给乙方站点,人才职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有关人才、人力资源、就业、培训方面的新闻;。

有关职业选择、职业发展、人际关系、职业评测等方面的特写等文章;。

有关行业比较、企业文化、企业用人哲学、人事经理访谈等方面的文章;。

有关出国发展方面的文章;有关培训计划、培训须知方面的文章;。

有关人才、职业方面的网友争论及原创文章等;。

上述文章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仅可在本协议规定范畴内使用;。

4.甲方在首页“合作伙伴”中加入“”的文字链接。

5.提供甲方的旗帜(banner)广告,大小为468×60象素的图象文件,具体发布事宜由双方商定,按协议附件规定执行。

6.上述所有图形logo均由乙方自行设计,版权归乙方所有。

7.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二条:乙方的职责。

2.在所有由甲方提供内容的页面下方标注版权说明,版权归属单位为甲乙双方。

第三条:商业秘密。

1.甲乙双方应对其通过工作接触和通过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其他人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之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商标、标志、商业信息、技术及其他资料。

第四条:声明。

1.甲乙双方之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甲乙双方信息资源互享,各自保证其网站内信息来源的真实性、准确性与时效性。

3.甲乙双方在网站或频道的推广和宣传过程中同行共勉、紧密合作。

4.甲乙双方就各自的经营和提供的服务内容承担责任,享有收益和版权。

5.如果由于网站版面更新或改动。原来的链接位置不再存在,双方必须将新的链接摆放位置调整至保证与原本效果相当的位置。

6.本协议期限满,双方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7.双方的合作关系是互利互惠的,所有内容与服务提供均为相互免费。

第五条:协议执行期限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为本协议商定合作方案的执行期限。

第六条:协议的终止。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的条款范围内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等造成双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双方通过书而后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即告中止。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五

为保护乙方的通信权利,维护甲方合法的通信经营权,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依法使用电信的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甲方依法开办的固定电话通信业务。

3、有对甲方执行的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的知晓权。

4、应当在约定的时限内(全月)缴纳电信费用。

5、登记办理固定电话业务须提供真实、无误的乙方资料,并对乙方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乙方名称、结算方式发生变更时,应在一周内办理变更确认手续,因未按时办理变更手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使用的用户终端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

8、使用电信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及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9、配合甲方实施的固定电话服务变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各项费用。

2、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向乙方提供固定电话服务。并在营业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资费标准,并为乙方缴费提供方便。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火警(119)、匪警(110)、医疗急救(120)、交通事故报警(122)等紧急电话的接入服务。

4、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长途话费详细清单查询,并为乙方保留话费信息半年。

5、根据国家关于电话交换设备技术规范书、国家计委和信息产业部对电信计费的有关规定,固定网本地电话不提供详细话单。

6、乙方对缴纳的电信费用有异议的,甲方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协助查找原因。

7、乙方逾期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对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仍不缴纳电信费用的,甲方可以暂停向其提供服务,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8、乙方因欠费暂停服务60日内仍未补缴电信费用和违约金的,甲方可以终止提供服务,原电话号线不再保留,并依法追缴欠费和违约金。

9、因电信业务发展需要更改用户电话号码的,应当至少提前10日告知用户改号时间和更改后的电话号码,号码更改后,至少应在20日内连续播放改号提示音。

10、乙方因欠费停话的,在结清欠费和违约金后,24小时内恢复通话。

11、为建立与乙方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甲方可以使用本协议提供的乙方资料。

12、因甲方原因造成通话阻断,甲方应相应减免乙方在通话阻断期间的基本月租费,减免月租费计算方法为:月租费×中断服务时间(天)/30(天),阻断时间以甲方接到乙方投诉或甲方查出阻断的时间起至恢复通话时止。

13、因甲方原因逾期未能装机开通的,甲方应当每日按照收取的安装费、移装费或者其它费用数额百分之一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一)乙方在结清所有电信费用后方可办理拆机或过户手续,本服务协议相应终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暂停向乙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服务:

1、乙方提供的资料被发现为不真实的;。

2、乙方私自移机(室内移机除外)、转让电话租用权或擅自改变电话使用性质的;。

3、超过收费约定期限30日以上90日以内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乙方登记使用_________部及_________部以上固定电话,其中1部电话的通信费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甲方将暂停或终止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拆机并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缴各项电信费用和违约金:

1、利用固定电话进行非法电信业务经营的;。

2、逾期90日以上未缴纳电信费用的;。

4、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法采取诉讼途径解决。

(一)同意本协议后,双方经协商签定的其它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与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签定的涉及固定电话租用权的协议,对甲方概不发生效力。

(三)如国家或甲方上级企业发布新规定,导致本协议内容变更的,双方均同意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本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六

甲方(总部):

乙方(区域代理人):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区域(网络)销售代理甲方xx牌系列松花粉产品进行区域(网络)营销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xx牌松花粉系列。

二、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区域(网络)销售代理商,负责本区相关的销售洽谈。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代理区域销售的信息,由甲方在确认货款到账后给客户发货。

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若乙方操作违规,甲方有权进行劝导,若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并收回代理权。

三、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壹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_年_月_日止,双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或者解约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后,与乙方签订续期或者解约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全部商品款项;

四、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若购买者给付货品运费,甲方按市场价的4折供货,若需甲方给付货品运费,甲方按市场价的折供货。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其他无理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五、商情报告

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六、监督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售后服务工作由甲方进行处理。

3、下订单时,由乙方注好客户的收货地址,支付好相关款项,由甲方直接给乙方的客户发货,发货人名字、电话等信息一律留乙方的,不留任何关于甲方公司的信息。

七:退换货政策:

以下情况我们将为您办理换货:

1、发货错误:收到的商品与所订货物不同;

2、所收到商品有明显的质量问题;

3、调换货期限:所订商品有质量问题,请在货到三天内用快邮发回(以发货邮戳为准),我们将及时调换(注:商品调换需提前联系工作人员,请用户在收到货后立即验货,并在三天内和我们联系确认,否则将不保证成功换货);所调换商品要求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配件、调换货原因的说明。

4、如因商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退换货,运费由本公司承担,不接受到付,按照正常价格补入货款。

以下情况不属于可退换范围:

1、因顾客主观原因的退换货要求。

2、退回商品影响第二次销售。

4、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

5、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我们提前取得联系;

6、下单错误。从签收日起算,7日内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无条件包退换。

八、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7天内告知乙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十、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一、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自_20诉年月日至20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网络监管协议书通用篇十七

:网络安全协议的应用可以有效保护计算机通信的正常工作,对于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传输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本文简述网络安全协议在计算机通信中的作用和应用。

1.1提升安全水平。

计算机通信技术中网络安全协议的应用能强化自身安全水平。原因是计算人员在增加自身安全水平的过程中能清晰的了解到,现在部分网络安全协议是处于持续完善的状态,该过程不容被忽视的内容是网络安全协议自身的不足和缺陷。技术人员在检测网络安全性的过程中,重视利用攻击自身进行防御[1]。如,计算人员可以对网络安全协议的不同方法开展对应防护工作,从不同角度强化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安全水准。

1.2控制设计成本。

计算机通信技术中网络安全协议的应用主要作用是控制设计的成本控制。网络安全协议主要的应用目的为营造网络安全环境,在建造安全网络技术的同时,设计网络安全协议的安全性,让其能从根本上保障网络的安全性能。这就能避免网络安全等级不够的情况下出现的网络数据信息丢失或者相关文件损毁的状况。计算机网络中的网络安全协议自身有着优越性较好的特性,为更好的控制设计成本效果,就要求计算机人员网络安全协议设计期间,预测协议面临的困难和将要遭受的攻击,多方面考虑到协议自身设计中产的成本和后期运营中需要的成本[2]。

1.3增强适用价值。

计算机通信技术在网络安全协议中的应用能强化自身的适用性。当前随着internet的发展,更多的人借助于internet开展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还是十分广阔和诱人,而其安全性问题也日益突出,所以技术人员在增强适用价值,要重视网络协议对攻击的有效防御。另外,技术人员在强化计算机通信技术适用价值的时候,要对用户不需要的或者过时的信息开展恰当的处理,避免部分网络违法分子利用网络系统开展攻击,以提高网络安全协议的等级和强化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可靠效果。

2.1arp协议在局域网中的应用。

主机的运行状态能够直接影响网络安全,因此需要对主机进行安全防护,在主机接入网络中时,需要通过安全协议进行有效的数据信息传输控制。网络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很多事情。譬如当主机的工作状态处于网际层下时,必须有相应的ip地址对应每一台接入网络的主机,当ip地址出现重复状况时,一定会产生很多的问题,很多数据将产生冲突和错误,使网络的部分功能处于混乱中而无法正常工作。网络管理员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arp进程的帮助,在系统中运行进程,使局域网中的每一台主机都能接收到与自身独立ip相对应的数据信息,并且还需要对相同ip地址的主机进行跟踪,找出问题主机的真正ip地址,将其更正过来。很多情况下,应用假ip的主机都是有问题的,或许是操作人员在进行工作时进行了错误的更改,也可能是恶意攻击。arp进程的运行也会对mac地址的映射给予应答,以此来完成相应数据信息的解析和处理。如果主机接入的具有制定ip地址的解析请求是从局域网广播处接入的,就可以收到arp应答。当能够收到arp应答时,就说明这个接收信息的ip与其相对应的主机处于活动状态。

2.2ssl的协议分析。

ssl协议能获悉,在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应用中推进internet的传输,最终使其传输性能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这样就能让传输的数据可靠性得到保障。第一,先要使用ssl协议对计算机通信技术的无线视频监控开展对应分析。我们知道ssl协议经常被应用到无线视频监控系统内,其中较为常用的系统分别是服务器、客户端模式组网和硬件采集控制系统等。不同的控制系统功能性不同,尤其是服务器是整个系统中的关键构建,在基于ssl协议视频通话采集中进行播放和转发,能构建更好的信息资源,然后让所有的信息经由通道传输到数据库内;客户端方向,能够获悉ssl协议的支持下,所有的'管理人员选择对应的视频通道,然后将其传输到服务器端,确定视频流的信息;硬件采集端方面,先要以ssl协议的视频监控系统为信息采集的不同阶段分段点传输信息,通过建立对应的服务器,将所有的采集点都发送到服务端上。综上所述,在ssl安全协议的支持下,所有的计算机通信系统能否与客户开展对应的连接,让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能得以保障是我们要探究的问题。另外需要详细说明的是,在以ssl安全协议为依托的无线视频流中建立对应的传输模块,并对不同的信息开展分类,形成命令对应函数接口,此过程中,要对所有具备的函数接口开展对应的api后,让所有的ssl加密通信传输得到发展。第二,分析ssl安全协议以后先要对其网络中的技术进行分析。(1)网络通信技术使用。ssl安全协议先要将tcp、ip协议为依托,建立“socket”的系统化通信机制,该通信机制主要是借用应用程序提供统一的编程接口,然后将下层的通信协议与其他的物质介质进行屏蔽,这能为后续系统的深入开发奠定坚实的技术支持。另外,socket该通信机制主要是为计算机的无线数据连接提供服务,这项服务能支持双向数据流的传输,也能保证数据传输的真实与可靠性。(2)多线程技术。以ssl安全协议为前提基础的多线程技术主要是在信息传输中构建对应的资源信息,并在资源信息构建期间避免其他的非法资源入侵。其实所有的多线程计算机均具有硬件支持能力,在同一时间内通过执行多项线程活动,能在ssl安全协议支持下,确定线程情况后,让操作台通过多项线程的执行,以提升信号的辨识精度和效率。

计算机通信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在应用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安全协议来保护网络安全。所以需要相关技术人员加强对安全协议的改善和研究,使安全协议在使用过程中能够获得更好的应用价值。

[1]马玉红.网络安全协议在计算机通信技术中的作用与意义[j].无线互联科技,20xx(06):14~15.

[2]许纲理.数据加密技术在计算机网络通信安全中的实施要点分析[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xx(11):12~13.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