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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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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大全11篇)
2023-11-18 10:24:46    小编:ZTFB

家庭是人们生活中最温暖的港湾,是人们心灵的归宿。写总结首先要明确总结的对象和范围。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人的成长经历和思考方式。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一

6、月末根据本月计提折旧记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无偿使用的住房应该分配折旧费1000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dd非货币性福利10000元。

贷:累计折旧10000元。

7、30日,职工报销培训费2000元、外聘教师授课费5000元(取得发票),现金支付。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dd职工教育经费7000元。

贷:库存现金7000元。

8、31日,现金支付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经济补偿金30000元。

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30000元。

贷:库存现金30000元。

9、月末根据本月工资薪金总额,计提3%的职工福利费36000元(根据去年开支水平测算本年每月暂时按照3%计提,年末按照实际开支额进行调整)、计提2%工会经费2.4万元、计提2.5%职工教育经费3万元。三项费用的计提与分配(省略)。

计提三项费用的账务处理为:

借:管理费用dd职工薪酬22500元。

销售费用dd职工薪酬7500元。

开发间接费用dd甲项目dd职工薪酬26250元。

开发间接费用dd乙项目dd职工薪酬30000元。

在建工程dd自建办公楼3750元。

贷:应付职工薪酬dd工会经费24000元。

应付职工薪酬dd职工教育经费30000元。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二

学院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为了管好、用好教职工福利费,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行政按全年全体教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的2.5%拨给,

福利费主要用于全校教职工的'集体性福利活动。

1、教职工重大疾病或因病去世、特困职工、教职工直系亲属病逝的慰问。

2、全体教职工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和教职工生日的慰问。

3、全体教职工每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

4、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

5、校外居住教职工的网络交通补贴。

6、其它用于教职工的福利支出。

三、慰问补助标准。

1、教职工因病住院(每年一次),标准为200元。

2、教职工个人因病去世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父母、岳父母)病逝,慰问费标准为300元。

3、重大疾病教职工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800元。

4、特困教职工的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500元。

6、校外居住教职工网络、交通补贴:网络25元/月,交通25元/月。

7、重大节日慰问费和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全会讨论确定。

1、学校行政每年按季度足额将教职工福利费拨给工会帐户,由校工会统一管理,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2、福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帐册齐全。每笔福利费的支出必须记帐登记,票据和审批手续齐全。

4、工会福利工作委员会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完成本年度职工福利费的决算工作,同时编制次年福利费支出预算计划,做好次年福利费的核拨工作。

5、学校工会原则上负责城区内正高以上职称、市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处级以上干部的因病住院、病逝的慰问。基层分会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因病住院、病逝的慰问。

6、重大疾病和特困补助由学校工会负责。凡申请重大疾病和特困补助的教职工,必须由个人申请(重大疾病要有医院诊断证明),所在基层分会审核,报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批。

7、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按鄂职院字zxx{25号文件执行。

8、校外居住教职工网络、交通补贴,按鄂职院字zxx{26号文件执行。

五、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自通过执行。

六、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三

答: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范围。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题,但企业也可以先提后用。通常,企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在会计年度终了经调整后应该没有余额,但这并不意味着职工福利费不允许存在余额,在会计年度中间允许职工福利费存在余额,如企业某月提取的福利费超过当月实际支出的福利费,则职工福利费就存在余额。

福利费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福利费,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四

为了加强员工归属感,体现人文关怀,进一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根据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福利计划.

人力资源部,必要时由工会、公司办公室等机构组织配合实施。

所有福利实行无偿发放,部分福利实行强制使用监督强制参与,发放范围根据类型与性质,实行同类型全员普及发放。

具备合法用工手续,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有完整人事资料的正式员工。一般福利的发放需工作年限达到一年以上的职工,特殊工种福利的发放需即上岗即发放。部分贵重福利,针对新员工,可采取押金发放,等工作达到一定期限,具备稳定工作条件,再退还职工押金。

1、医疗福利:

公司每年规定时间为员工组织一次体检,体检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统一组织,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在人力资源部备案。针对职业病防治,对于工作环境和条件恶劣的工种,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职业病专项体检。

2、节日津贴:

按照我国的民族传统习惯,每年的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三八妇女节,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在节日为职工发放一定的过节费或实物,作为节日津贴。

3、娱乐活动:

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增加员工对公司的认同感,公司根据各类节日习惯,适时举办各类文化娱乐活动、联谊会,以及文体活动等户外活动。

4、旅游:

公司可依据一定的规定,组织一部分职工外出旅游,适当放松心情,解除疲劳,增加阅历和见识。

5、培训学习:

公司应该根据不同专业和工种,及时组织各类学习培训活动,提供员工工作能力,增强企业技术文化水平。包括组织各类专题讲座、专业知识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技术新课题培训、管理制度和日常文化建设培训等。

6、工作服及特殊保护设施:

根据公司统一规定,需给员工分发统一规格的工作服。一般保证春秋装各两套,冬装两套。若无特殊更换或变动,一般服装每隔两年下发一次。

(1)一线普通员工:除分发一般工作服外,需针对具体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工种和工作内容,分发下井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口罩、安全帽、耳塞、橡胶手套、水鞋、眼罩等防护鞋工作用品。夏季高温期间应分发防暑降温物品、驱蚊蝇防疫情药物等。

(2)特殊工种:根据特殊工作劳保福利要求,针对性的下发各类工作服、比如:电工:下发绝缘手套、绝缘胶膝、绝缘服装和绝缘工具;电焊工:防辐射电焊服、电焊手套、防辐射眼罩等;包括建筑工安全防护等。

(3)安全设施福利:各类危险工种和高危行业,公司需根据需要及时分发各类安全保障设施,如安全绳、安全网等常用安全设备。

(4)取暖保温福利:冬季职工保暖、冷环境职工工作取暖等福利发放。

7、通讯费、交通费等福利:高管人员、活动范围复杂的销售人员、驻外工作人员需报销一定数额的话费、交通费等。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五

依照法律规定任何个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现在疫情虽然有所控制,但是在疫情还没有完全消除的情形下,每个人还是不能放松防疫的意识,如果因为一些原因需要配合防疫人员的工作时要积极的配合,不要拒绝抵触,这也是为他人和自己的人身健康负责。

黄码、红码不按规定“隔离”

违法!

20___年7月22日,吴某从北京返回河源市后,健康码显示为黄码,吴某无视社区工作人员告知其需居家隔离的要求,继续经营披萨店,7月28日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吴某拒不执行卫生防控措施,造成多人隔离的严重后果,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核酸检测应检不检。

违法!

2022年3月13日至17日,在泉州市丰泽区城东某超市上班的员工王某连续多次拒不执行丰泽区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通告,未进行核酸检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巧”借生活物资采买外出、聚集。

违法!

2022年8月30日,彭某、杨某夫妇两人驾车从成都市返回隆昌市,未落实居家隔离措施,仍外出购物、加油、逗留,且流调工作人员对其进行电话问询时,故意隐瞒行程轨迹,给该市防疫工作带来巨大风险隐患。9月4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疫情防控期“任性”活动不听劝阻。

违法!

2022年5月,某省a市政府发布其居住区域静态管理后,张女士组织8人在小区内跳广场舞,小区物业告知疫情期间不能聚集,容易导致疫情传播,张女士等人以居家封闭10天了,不跳舞就难受为由,继续开展聚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每人150元的罚款处罚。

私自外出不报备。

违法!

2022年8月31日,山东省济宁市某小区疫情封控期间,小区业主李某明知封控要求暂时不许外出的政策,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私自越墙外出,造成疫情传播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李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聚集”引发传播危险。

违法!

2022年8月31日,徐某自成都市武侯区(划为有中高风险地区区县)返回犍为,未按照犍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返犍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管控,仍邀约亲友杨某某等8人进行聚集聚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公共场所拒不配合佩戴口罩。

违法!

2022年9月3日,张某未戴口罩,在某省市r区某防疫检查卡点被防疫人员劝阻,经多次教育劝说仍拒不佩戴口罩,并采取辱骂、撕扯等方式阻碍防疫人员正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人员张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有关场所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等。

违法!

20___年11月某省d市居民李某某,在当地发布出现疫情病例后,在进出其居住的小区时,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告知其需要出示核酸检测报告和通行行程记录信息,李某某拒不出示,并强行进入小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流调”

违法!

2022年3月28日,某市居民张某(男36岁)作为核酸筛查阳性病例的密接人员,在区疾控中心流调过程中,以记不清、喝醉酒为由故意隐瞒行程,拒不配合流调工作,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疫情期间“造谣”“传谣”

违法!

近日,某省a市刘某某(男,33岁,网名“ellie爸的观察视角”)、佘某某(男,37岁,网名“热带雨林”)为吸引关注,分别在网络公开平台编造发布涉疫不实言论,在网络群组中发表寻衅滋事言论,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干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以刘某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予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以佘某某寻衅滋事,予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企图“串门”、拒不执行防疫政策。

违法!

2022年9月4日下午,浙江省余姚市某小区保安罗某(化名)因试图离开居所,与保安队长起了冲突,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亮明身份并予口头警告。罗某不服从民警指令,试图违反“不串门”等防疫规定,且多次动手推搡民警,甚至做出挥拳动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罗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六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自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文章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出自,请保留此链接!。

2.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享受?

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主要有: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方式:预缴时享受,年度备案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备案资料:

a.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b.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投资创业。

享受方式:汇算清缴时享受,年度备案。

备案时间:不迟于汇算清缴申报时。

2016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优惠政策。

自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享受优惠企业范围。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三、享受优惠企业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四、享受优惠手续。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在2016年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修订之前,小型微利企业预缴申报时,暂不需提供“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情况。

五、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优惠。

(一)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本年度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当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本年度按照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二)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按照原办法征收。

(四)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七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莲山课 件 ]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如何激励员工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激励的手段,不外乎两种——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但具体的形式则多种多样,如目标管理员工参与决策、工资制度福利制度等等,薪资管理制度是其中最重要的激励措施,包括工资福利和奖金。科学的薪资管理制度能体现公司企业里每一个员工的贡献和价值,使每一个员工都感到劳有所得,自己的工作得到了承认,因而激励他们更加努力地工作。具体做法包括:

一、公司薪给办法

二、员工待遇办法

三、薪金保密管理办法

四、员工核薪及升迁细则

五、机动加薪办法

六、职务工管理制度

七、职能工管理制度

八、奖金激励管理制度奖金是现代公司激励员工的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方法,奖金激励本质上是一种物质激励,有利也有弊。而员工参与公司管理则属于精神激励措施,如何使奖金激励更具科学性,如何让员工通过参与企业管理更加发挥积极创造性,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是现代公司奖金激励管理制度的目的所在。现代企业奖金激励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奖励制度

二、员工出勤奖金办法

三、全勤奖金给付办法

四、从业人员年终奖金发给办法

五、从业人员各项津贴给付办法

六、年终奖金发放核计细则

七、责任奖金的计算及分配暂行办法

八、经营绩效奖金核发办法

九、效率奖金核发办法

十、绩效奖金发给办法

十、一员工参与公司管理规定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八

(五)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汇算清缴环节享受优惠政策问题。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七、相关文件和总局解读。

1.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抓紧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反映,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5〕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发展和创业创新,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释放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红利,根据国务院决策部署,税务总局决定围绕四个方面,采取10项有效措施,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

1.持续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各级税务机关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载体,持续性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普及性宣传。在税务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编制和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目录,自动链接并及时维护。

2.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结合税法宣传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今年3月底至4月上旬,各级税务机关开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周”活动,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等方式,加大小微企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各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编印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手册,免费送达每一户小微企业。

3.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抓好税务干部税收优惠政策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二、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

4.将专门备案改为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自动履行备案手续。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修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使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有关栏次自动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报送专门备案材料,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办税负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全文。

2.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最新版)。

3.201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最新版)。

4.2016关于调整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正式出台!

5.2016最新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6.20最新关于工资扣税标准规定。

7.2017最新颁布印花税试行新的规定。

8.十三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全文)。

9.20税制改革后,未来有望以家庭为纳税单位。

10.2016最新个税改革方案或明年出炉!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九

为完善公司的福利体系,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提升企业凝聚力,表达公司对员工的一种关心和爱护,满足员工在不同方面的需求,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氛围,提高员工的归属感,使员工能够愉快地工作和生活,保障员工利益,减少员工的后顾之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原则

本管理制度执行岗位匹配、绩效挂钩与灵活变更原则。

第三条、福利类别

公司福利分为经济性福利和非经济性福利两部分。

第四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经济性福利待遇

一、社会保险福利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互助、安康险及企业年金等。

二、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带薪休假福利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职工可享受以下带薪休假福利:国家法定节假日、婚丧假、产假与计划生育假、探亲假、工伤假、工龄休假等。

四、其他经济性福利

公司在工作期间为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冬季取暖费、保健津贴、交通补贴、医疗卫生费、回族补贴、独子费、妇女卫生费和节日慰问物品,并提供生日福利、体检福利、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等。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非经济性福利

1、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的机会;

2、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办公场所;

3、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4、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社会保险及企业年金福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基本福利和保障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逐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保障待遇。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云锡集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每月为员工按一定的基数和比例交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大"社会保险费用及企业年金,使员工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所保,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各项保险的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缴费比例也将随相关政策及公司的发展变化而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七条、住房福利

公司每月为员工按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数额进行一比一的住房公积金配比。员工可在购房、装修时进行公积金提现或在购房贷款时进行公积金置换,以减轻员工的利息负担,或在退休后进行一次性提现。

第八条、带薪休假福利

按照国家与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员工可享受第四条所规定的带薪休假福利,员工在享受公司带薪休假福利时,因工作缘故未能享受休假者,公司按一定标准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执行办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其他经济性福利

一、节日慰问费、节日慰问物品和冬季取暖费发放标准和时间

为表示公司对员工的关心,公司每逢节日(法定节假日)来临前夕,为在职、离退休员工发放节日慰问费或提供慰问物品,以示祝贺。

1、节日慰问物品以员工生活中的日常生活用品为主;

2、节日慰问费在每个节日前夕发放,取暖费在每年的12月中旬发放。

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和形式

根据不同的工作岗位及环境设立两类保健津贴标准,保健津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及环境的变化而作出动态调整。

1、职能管理部门(水电、维修工除外)、信息中心(档案管理员除外)、市场营销部等部门员工执行一类保健津贴标准,事业部、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部门员工执行二类保健津贴标准,职能管理服务部门的水电工、设备维修工、档案管理员参照二类保健津贴标准执行。

2、保健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三、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由于公司地处偏远,交通不便,而公司目前未开交通车,公司每月发放员工一定标准的交通补贴,缓解员工上下班交通不便的问题。

1、发放标准:根据当地公交设施条件及年度员工交通平均成本,制定交通补贴发放标准。

2、发放形式:交通补贴每月根据员工的出勤情况随月工资发放。

四、医疗卫生费的发放标准及形式

1、发放标准:医疗卫生费是对员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一项补充福利,是公司在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年终财务决算后,在公司有支付能力的前提下,根据员工业绩考核情况,按一定标准发放的与公司及员工绩效挂钩的福利项目。

2、发放形式:医疗卫生费结合员工的出勤情况在年终绩效工资中一次性发放。

五、生日福利

为了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员工关系及工作氛围,建立良好的企业归属感,让每一位职工都体会到企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与关怀。公司设立了生日福利项目,主要有以下内容:

1、温馨生日祝福:人力资源部将公司领导签名的生日贺卡转达至过生日的职工,并表示祝贺。

2、流行大片观赏:发放电影票,员工可以选择观看电影院上映的流行大片。

3、共享甜美蛋糕:公司为过生日的每一个员工发放蛋糕票,员工凭蛋糕票领取生日蛋糕一份,与同事或家人共享生日的快乐。

六、妇女卫生费的发放

正式聘用的女员工每月按照一定标准发放卫生费,卫生费每月随工资核发。

七、独生子女费的发放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有年满14周岁以下子女的员工,每个子女每月可享受一定标准的独生子女费,独生子女费每月随工资发放。

八、回族补贴的发放

凡公司回族员工每月可享受一定标准的回族补贴,回族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

九、体检福利(含妇检)

为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司定期为员工提供一次免费体检,其中女员工定期为提供的妇检。

十、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设立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福利,即劳保福利,劳保福利分为基本劳保用品费、补充劳保用品费、夏季清凉饮料费和劳动防护用品四部分。

十一、福利中餐的发放

由于公司地理位置的特殊性,给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为了弥补周边环境给员工带来的这种不便,公司工作日期间为正常出勤的员工设立了福利中餐。

第十条、非经济性福利

一、教育培训福利: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职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教育培训福利包括:职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公费进修等。具体规定见公司《培训管理制度》。

二、良好的办公环境及企业文化氛围:为了使员工工作更加轻松和愉快,公司从人性化管理出发,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并积极创造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三、精神激励:通过授予员工各种荣誉称号,使员工得到精神上的享受,达到激励员工不断进取,努力工作的目的。

第十一条、本制度将根据需要进行适时修订。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同时适用于昆明贵金属研究所,公司其他控股单位可参照执行。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十

为了完善公司福利制度,规范公司假期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假期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假期包括:法定假期、年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调动假。

3.1法定假期: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妇女节:半天(仅限女性员工)

国际劳动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备注:以上假期为法定假期,是带薪假期;当期放假通知具体时间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2年假:

3.2.1员工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年假;

3.2.2年假期间薪资照发;

3.2.3年假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决定.具体如下:员工在本企业工作累计工龄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2.4年休假可用于抵冲事假,不兑换现金、并不累计。

3.2.5在确保完成部门工作的前提下,休假时间的安排由个人与所在部门协商后可连续休完,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间断累计休假。原则上在当年度使用(即入职满一年后,第二年开始使用并休完),若工作难以安排,当年无法完成休假,经公司领导审批,可延期至2个月内休完。过期后,假期不再保留。

3.2.6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年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3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3病假:

3.3.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须治疗休养可以申请病假,请假时间须在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的15分钟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和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病假结束后且应于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病假手续;;需出示深圳市社保指定医院病假证明、病历本、药物清单及缴费发票,经人事行政部认定后,可享受病假待遇。以病假为名弄虚作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3.3.2病假工资:员工每月病假2天以上、20天(含)以内的,公司按照正常工作时间薪酬总额的60%支付员工病假工资;超过20天以上,但在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按深圳市医疗保险福利待遇有关规定制定。

3.3.3假期届满不归,又未履行补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3.4事假:

3.4.2员工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每年请事假不得超过20天(含)。

3.4.3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工资。对事假未经批准或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3.4.4事假按工资100%扣发。

3.5婚假:

3.5.1法定年龄结婚可获得3个连续日

3.5.2婚假期间薪资照发;

3.5.3如员工的结婚证书非本单位工作时取得的,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3.5.4适用于转正员工;

3.5.5婚假必须于结婚证书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6丧假:

3.6.1此假为带薪假期;

3.6.2全职员工可依据以下定义分别获得带薪丧假3个连续日。

3.6.3定义如下: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3天)

3.6.4丧假期间,公休日、节假日不顺延。

3.7产假(此假为带薪假期):

3.7.1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准生证、计生证、病例等):

3.7.1.2如员工超过24周岁(第一胎),可再增加连续15天假期;

3.7.2流产假:如员工出现流产,则:怀孕4个月内流产的,可给假14天;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可给假42天。

3.7.3产后哺乳假待遇:女员工生育后一年内,员工可向公司申请产后哺乳假,哺乳时间每天一小时。

3.8陪护假:

3.8.1此假期为带薪假期;

3.8.2男员工因小孩出生可获得连续10天带薪假期;

3.8.3护理假应以“婴儿出生证明”为依据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用完。

4.1员工请假、出差超过1天,应指定职务代理人,并于相关单据上注明。

4.2当事人确定职务代理人后,应清晰、完整的进行工作交接,便于代理人开展工作。

4.3代理人于当事人不在期间代行其职务,应确实执行各项事务,不应有推脱、敷衍行为。

4.4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于签名后加(代)字。

4.5代理人应于被代理人返职后,立即将代理期间所处理或知悉事项向被代理人提出详实的书面或口头报告。

4.6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不应同时缺勤。

4.7代理人因处理当事人业务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时,代理人与当事人应同受处分。

5.2带薪假期,须提前三日办理申请手续,原则上申请假期不得与法定节假日连续;

5.3《请假申请表》由人事行政部留存;

5.4员工休假结束后,须于返回工作岗位的第一时间办理销假手续。

6.1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公司设立节日福利。

6.2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凡在岗员工均享受公司节日福利。

6.3三八妇女节,凡在岗女员工均享受节日福利。

7.1结婚礼金:员工结婚,凭结婚证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7.2生育礼金:公司员工凭子女出生证明于1个月内呈报人事行政部,公司将给予贺仪。

每年9-10月份,公司人事行政部组织满一年员工进行体检,当年度入职的员工,参加公司下年度组织的体检。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为在岗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和住房公积金,所有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均由公司统一代缴代扣。

根据广东省高温津贴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每年6月至10月,凡在岗员工均享受高温补贴。补贴额度根据政府规定制定并调整。

11.1凡在岗员工每月享有不定时聚餐、员工生日会等其他福利。

11.2每年度公司将不定时举行员工旅游、年会等大型活动。

12.1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订、解释、修订。

12.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福利院疫情规定范文汇总篇十一

财政部于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财政部此次下发的通知是明确了单位经常性的补贴像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等都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财政部本次出台的《通知》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企业职工福利费还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通知》还特别指出,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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