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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服务协议书通用 教学服务协议书(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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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程服务协议书通用 教学服务协议书(二篇)
2023-01-12 02:14:03    小编:ZTFB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2023年学校课程服务协议书通用一

以上海市中小学生两纲教育指导纲要精神为指导,围绕区学校德育教育工作重点,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为引领,坚持“以德树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不断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系统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提升学生的品德修养,增强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加强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努力将鞍山初级学生培养成阳光健康、文明守礼、和而有长、文理兼备,追求高尚道德素养的好少年。

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实践活动。加强对学生干部的培训与培养,发挥学生干部的榜样作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深化德育队伍的建设,丰富德育内容;丰富班会和校会课的形式,为青年教师搭建各种平台,加强练习基本功和师徒带教;提高班主任自身理论水平;深入开展德育课题研究;加强与家长及社区的联系,充分发挥“三位一体”合力育人的功效。结合学校“人和校兴”核心办学理念,开展各项教育工作。

(一)培育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系列化的德育教育活动。

1、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创全的宣传力度,校园内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让学生随时随处可见,牢记于心,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

2、积极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相关活动,增强班主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同时弘扬优秀班主任的先进事迹。

3、组织开展孝亲敬老活动,充分挖掘传统节日的浓厚文化内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让学生深切地感受到文明校园、传统节日的魅力。

(二)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抓实学生行为规范训练。

1、各班根据本班实际不断完善切实可行的班规、班纪,完善班级微信群管理制度。

2、认真做好新“班主任工作手册”和“行为规范养成手册”的使用。

3、加强对学生仪容仪表、言谈举止的检查和训练,努力使学生的行为规范外化为行为、内化为素质,逐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文明礼貌习惯。落实行为规范常态检查,规范考核细则,提升鞍初学生文明素养。

4、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自我教育,构建校、年级、班级学生自主管理网络,完善“文明岗”、两操学生督查队伍建设,从进校仪表礼仪到、再到广播操、室内操、眼保健操,实施全方位自主管理。本学期将加强大课间队伍管理,将在学期中进行评比,以评促建。

5、根据不同年级同学特点,通过分层、多途径渗透,逐步形成行为规范教育的立体网络。六年级做好小初衔接教育;七年级巩固六年级德育成果,继续加强行规教育;八年级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积极开展青春期心理教育与引导;九年级着重进行理想教育。

6、专题研讨:开展德育工作专题研讨,会诊班主任工作中所遇到的困惑和难题,取长补短,共同提高。通过参加市、区班主任基本功大赛,达到以训促建、以研促建的效果。

(三)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架构德育梯队。

1、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培训: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才具有极大的挑战性,一个优秀班集体的管理需要班主任工作的艺术和水平。

本学期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抓好班主任的培训工作:

(1)每二周召开班主任工作会,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学生管理、班级管理新途径。

(2)定期组织班主任学习新的教育理论、教育方法,并要求班主任在工作中随时记下工作札记,使教师树立终生学习意识。

(3)组织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不断提高班主任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益。

(4)辅导、帮助班主任加强班集体建设,要求每位班主任结合本班实际,研究出适合本班特点的班级管理经验,学期末写出班级管理经验或论文。

2、架构德育梯队:配合科研处定期对35岁以下青年教师开展班青年主任培训,落实班主任学习教育理论和班级管理知识的工作。做好新、老班主任传帮带教工作;关心师徒带教情况,尤其关注新班主任所带班级。

3、完善相关制度:包括班主任管理体制和考核机制,在严格量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其工作实效性和各方面的满意度。

4、落实一日常规:班主任重点抓好学生行为规范和卫生工作、特色班集体建设。

(四)做好团队常规工作,凸显团队工作特色。

1、组织每周一升旗仪式:选报与训练学生主持人;鼓号队每周保证一次训练,选拔护旗手、升旗手,并于每周一早晨进行训练;安排好每周的国旗下讲话人员与内容。

2、做好本学期的入团工作和团员档案汇总。

3、开好少代会,组建新一届少先队大队委员班子,积极开展少先队各项工作。

4、六年级同学换戴大号红领巾活动。

5、结合各节日、纪念日开展丰富的主题活动。

(五)加强校园环境文化建设,发挥“一草一木”育人功能。

以“温馨教室”建设为抓手,形成生动丰富的班级文化;利用校园电子屏、政教处宣传大屏幕和宣传橱窗以及教室板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进行好宣传,并通过校班会课、升旗仪式等教育途径广泛宣传,营造浓郁的教育氛围。

(六)开展生命教育实践研究,关注学生身心发展。

1、将生命教育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利用课内课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教育,对生命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积极探索与推进。

2、充分发挥安全体教室的功能,通过组织学生参观使用,对学生进行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同时充分运用与学生密切相关的事例作为教学资源,利用多种手段和方法开展生命教育活动。

3、积极参加户外生存课程教材的开发及课程的展示。积极准备参加区running baby——生命定向越野活动。

(七)有效开发和利用社区、家庭教育资源的优势,发挥“三位一体”合力育人的功效。

1.与大连消防中队继续做好军民共建工作,开展走进军营、消防安全常识校本培训以及消防安全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全校师生的消防安全能力和意识。

2.结合区教育局的工作计划,与江浦街道综治办、江浦派出所、周边社区居委会共同携手,进行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努力创建良好的校园环境。

3.成立新一届家委会,认真做好家委会、家长学校的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家庭教育策略的探索,学生社会实践资源的开发,家长开放日活动等工作,彰显学校教育的特色和成果,提升家长的家教意识和能力,有效发挥家校协作育人的作用。

4.本学期将开展家长学堂,请家长走进教室,结合自己的专长,为学生们上课本上学不到的拓展知识,充分利用家长的资源进行外出的参观和拓展活动。

5.依托社区、大学等社会资源,丰富德育教育内容,拓宽途径。

(八)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引导班主任重视并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2、发挥心理咨询室的功能,在团体辅导、个别咨询和沙盘训练等方面,不断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和规律。

3、积极配合《初小教育衔接可持续发展的实践研究》课题的开展

(九)树立安全第一观念,加强法制教育,建设安全文明校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管理基本要去》的相关规定,持续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利用校会、班会、讲座、板报、橱窗、外出参观等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各类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及校园防欺凌相关知识。通过组织观看《法制教育》录像、讲座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充分利用好《安全伴我行》公共安全教材、学校安全体验教室、禁毒科普馆、大连消防中队等多种资源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本学期将继续开展逃生演练,定期通过广播宣传民防知识等提高学生自救技能。

2023年学校课程服务协议书通用二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 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 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二)办学形式:学校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教学采用(全日制、业余)等形式;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五)办学规模;

(六)其他。

第八条 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制定学校章程;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理事会或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和教职工代表组成。成员为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 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 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 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 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

第十三条 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 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 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 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 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 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 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 25% 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 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 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 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 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和劳动合同,并对教职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 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 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 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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