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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苗圃合作社简介范文(优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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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苗圃合作社简介范文(优质18篇)
2023-11-22 22:19:08    小编:ZTFB

阅读是培养人的想象力和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我们应该多读一些优秀的文学作品。有效的记忆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学习和掌握知识,你知道有哪些方法吗?3、总结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个参照和借鉴的对象。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一

方城县奔小康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6年8月11日,位于方城县博望镇张庄村前张庄52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注册资金280万元,现有大型拖拉机5台,小麦联合收割机2台,玉米收获机3台,深松机2台,打捆机1台。办公用房40平方米,机库(棚)及修理区面积350平方米。2017年被评为“博望镇平安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018年、2019连续被评为“博望镇农业农村工作先进单位”。

1、帮生产,在扶贫帮扶工作中,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每年三夏、三秋期间,都出动收割机,拖拉机为贫困户免费收,耕种。平均每年免费为贫困户收割小麦、玉米200多亩。

2、教技术,方城县奔小康农机专业合作社同时进行农机驾驶培训,凡是贫困户中家庭成员来参加培训的,一律免费。

3、助脱贫,安排贫困户家庭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到合作社打工,增加经济收入。

1、深松土地,提高地力。为了改善土壤水肥环境,提高耕地生产潜力,2017、2019、2020年秋季,方城县奔小康农机合作社利用国家农机项目资金,免费为农户深松土地10万多亩。

2、实行土地流转,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合作社增益。目前合作社流转农户土地300亩,流转的土地种植小麦、花生、玉米等粮食作物。年生产销售粮食150余吨,有力的带动了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近几年来,在博望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方城县奔小康农机合作社逐渐壮大,每年组织大型收割机10-20台参加全镇麦收会战。奔小康农机合作社每年麦收秸秆有偿打捆,组织秸秆打捆机10余台为博望镇的麦田秸进行打捆回收,秋季与农户签订玉米秸秆青储协议。有利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政府满意。方便了农民耕作,群众乐意。秸秆打捆后销售增加了收入,合作社得利。秸秆得到再利用,减少了污染,保护了环境,整个社会受益。

在以后的发展中,我们将为合作社做大做强共同发展,团结合作,鼓足干劲。努力向着更高、更远、更美好的目标迈进!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二

永泰县高盖山蓝丰蔬果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泰县西部—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村,距福州约100公里、离县城33公里、离镇约3公里,是同安镇、霞拨乡、大洋镇交界处,海拨640米,冬寒夏凉,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在1228毫米,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2℃,日光时间长,无霜期长。农民合作社成立于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己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各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创造总值达二千多万元,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收,村财增收,是每位下派干部最迫切的心愿。珠洋村地理位置偏僻,海拔高,远离省城、县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海拔高,气温低,可以发展反季节蔬菜、水果,这又成了珠洋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因素。

首先是村财和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支购买菜种、有机化肥(蓝丰公司赠送)、农药等,待收成产生效率,再回收成本。让他们先富起来带动周边群众自动参与,特别是去年的经济危机,使部份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参加合作社。通过一年多的发展由当初只有十八人至今已达一百多人参与。种稙面积由当初不值五十亩发展至今累积达二仟亩。

一是使农田的价值提高,由原每亩单净种植水稻产值只有一千元左右,提高到最高达二万元,最低也有七千元左右。二是合作社实施种植、销售信息共享(蓝丰公司负责),农药﹙单价约降价30﹪﹚、化肥﹙单价约降价15﹪﹚、种籽﹙单价约降价20﹪﹚统一采购﹙据统计为社员减少投资约二十万元﹚,技术统一指导,产品统一集中出售,实现了降低种植成本,增加产出效益,提高农民收入的效果。三是使农民打开市场,了解行情,解决后顾之忧,放心扩大再生产,走向集团化,走进大市场﹙如刘其杯同志在成立合作之前夫妻俩亩年只有种二至三亩,而今发展种植马柃薯12亩、西红市53亩、大白菜21多亩、青瓜53多亩等、长年聘用当地农民工十多人﹚。四是减少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肥的成本,由其生产直接销售给农民,减少广告费。五是提高农田的作用率,发挥海拨高、气温低的优势,研究制定一年四季种植各种品种(春、夏、秋可种槟榔芋、生姜、西红市、青瓜、四季豆、等,冬季可种植芥菜、观音菜等通过冰霜冻非常吃)。六是农民合作社与福州市气象局农业研究站,共建试范基地,气象局还免费赠送合作社马铃薯种一千多斤,优良稻谷种100斤(合计总价约一万元)。马铃薯己收成,亩产达4000多斤,亩产值达5000元左右。七是聘请县农业局、县科委有关专家免费为社员讲授种植、养殖技术,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八是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免赠送给农民合作社有机肥50吨约十万元,各种种仔20斤约三仟元,各种农药50瓶﹙袋﹚约伍千元。九是在这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解决部份农民工返乡就业难的问题。﹙如陈乡长返乡种西红市13亩、槟榔芋9亩,当年净收入达8万多元,远高于在外务工。今年更加扩大发展,己种西红市约23亩、槟榔芋12亩等。就更多返乡如:张志花、余能钻等种植西红市、大白菜、槟榔芋等、余世旺返乡与其父一起发展养猪、李仕文返乡养羊等﹚。十是11月12日农民合作社参加第二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即第三届中国﹙福州﹚国际农副产品展。参展产品有;大白菜、槟榄芋、生姜﹙红姜﹚、花菜、粥鸡、煊鸭等。^v^福州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市农办严金官主任、陈水俤副主任、贸发局林厚新局长、郭水平副局长等,到珠洋村的参展点检查指导,对布置很满意。通过这次的展销会大大地提高珠洋村的知名度和对珠洋村特色产品的了解。参展四天来共出售大白菜500斤、槟榄芋xx斤、生姜﹙红姜﹚3000斤、花菜500斤、粥鸡200头、煊鸭200头等,金额达39350元。最后一天还供不应来、许多市民在问福州那里有我们的生姜、槟榔芋、大白菜等产品买,并建议我们在福州设一个专卖店。福州电视台12日晚6点40多分、9点多、11多三次报道珠洋村参展点。

农民合作社成员由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已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已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农民合作社共筹集资金186万,发展种植槟榔芋130亩、西红市150亩、席草80亩、花菜60亩、长豆80亩、四季豆60亩、青椒19亩、青瓜65亩、姜70亩、日本白皮蚕豆30亩、上海青50亩、大白菜50亩、观音菜50亩等累积共计约980亩。发展养猪330多头、养羊160多头、养鸡鸭各约xx多头,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最高社员一人净增收入六万元以上,最少社员一人也净增收入一千多元,平均每个社员净增收约七千元,全村人均平均净增收提高三百多元﹙不包括在外务工的收入﹚。特别是以来的经济危机,部份农民工还乡看到在家发展种、养的社员收入比其在外务工还多的情况促进下,部份农民工也还乡加入农民合作社,壮大合作社的新生力量,农民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至11月份共筹集资金343万元,发展种植西红市271亩、生姜93亩、槟榔芋152亩、莴笋杆52亩、大白菜130亩、马柃署11亩、四季豆12亩、黄秋葵10亩、青椒39亩、席草52亩、地瓜132亩、扁豆12亩、青瓜398亩、花菜12亩等共计1232亩,种殖水稻263亩,预计种植面积比翻一翻。发展养猪331多头、养羊80多头、养鸡鸭各约1800多头等,预计种、养数量累积比翻一翻。预计社员人均收入会比翻两翻。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三

1、从20*年起我镇先后创建了2个万亩小麦高产示范片,座落在坛城镇张圩村、母庙村、姜营村、高桥村、邓桥社区等;1个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座落在小山村、邓桥社区、大任村。为做好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全镇共成立了8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平均达11人,合作社成员最多的是蒙城县富万家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成员23人,带动农户1328户,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1030吨,统一销售小麦1120吨,统一销售玉米1340吨。

2、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面积全镇达4300多亩,其中1000—3000亩的有2个专业合作社,分别是:蒙城县富万家专业合作社和益丰专业合作社。

4、提供服务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坛城农业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土地流转等农业工作推动我镇经济发展。

5、商标注册和认证方面:蒙城县富万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局注册“富万家”商标,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专业合作社知名度。

6、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由农委统一采购良种补贴品种,每亩补贴小麦10元、玉米8元。统一采购小麦高产攻关化肥每亩20元。县农委技术指导员和镇技术员驻点到村到专业合作社,统一培训,统一技术指导,为合作社提供了政策、物资和技术支持。

7、粮棉油高产创建示范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问题:

(1)合作社发展都是几个农民组织,都存在资金缺乏现象,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2)农民惜地,土地流转价格太高,限制了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工作进程。

(3)政府扶植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少、资金少。

(4)专业合作社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利益分配、人员管理、用工制度等有待加强完善,以保障专业合作社步入正规发展。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是从事农、牧、渔、林业及技术指导和加工服务等综合型专业合作社。现有注册社员xx人,其中贫困人口xx户xx人以劳力、xx户xx人以苗木入股形式成为注册社员,注册资金xx万元。xx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顺应新时代“三农”政策破茧而立,秉承服务“三农”宗旨,致力于“激发内生动力、助力精准扶贫”理念,坚持因地制宜走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之路。

   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严格按照“五个一”要求,以xx、xx为产业,以科学复种激发建档立卡贫困户内生发展动力,通过扶贫基地苗木假植、提供就业岗位、技术服务等机制与当地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紧密联结。

   合作社拟建xx亩产业基地,现已建成标准化xx苗木假植扶贫基地36.41亩,抚育苗木xx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xx株,按xx株/户标准)。通过“镇政府+合作社+农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模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产业利益联结,采用xx管理模式,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中资金、劳力等后劲不足瓶颈,基地的建成每年可免费为全镇xx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大苗移植栽种,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科学复种xx、xx亩,预计丰产期每年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带来xx万元经济效益,户均增收xx元。根据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的条件特点,针对无劳动能力五保户、重病户、残疾户等,按自愿原则与合作社签订委托种植协议。在挂果丰产期,除去成本按30%利润比例分红返还建档立卡贫困户,让其有稳定的分红收益。与此同时,xx苗木假植扶贫基地可为xx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真正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有保障、产业全覆盖、收入稳得住,确保可持续增收目标。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五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v^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v^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六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人发起,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七

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方式实行标准化委托养殖,实现共同致富:

3、合作社基金用于配售能繁母牛,及以村为单位统一建设标准化牛舍及附属设施,由公司合作社承担贷款本息偿还。

二)委托方式。

符合条件的社员可选择三种方式开展合作:1、能繁母牛+牧草委托种养植;2、纯牧草委托种植;3、与现有养牛大户订单收购。

三)回购标准。

公司对6月龄以上的架子牛实行回购,根据膘情、体重等情况分为三个品位,按毛重回购价格分别为:一级品16元/斤,二级品13元/斤,三级品10元/斤。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八

1、经济指标超额完成,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商品购进总额62851万元、商品销售总额64957万元,分别占任务的112%、113%;实现利润132万元,占任务的102%;完成税收万元,占年任务的135%。

2、农民合作组织得到快速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家,完成全县278家农民合作组织摸底调研工作。在全市率先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审批工作,并注册和成立了聚合兴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市县电视台等媒体报道了我县的做法。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新型基层社服务、经营体系进一步规范。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供销社主办、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成了大孟镇、金店镇、镇、柳林镇、獐么乡、侯家庄乡6个新型基层供销社,在此基础上,以基层供销社为载体,整合资源在金店、大孟、獐么、侯家庄建成了四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同时积极吸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入基层供销社。今年新加入基层社的专业合作社有36个,其中3名专业社理事长进入了领导班子。大力开展为农活动服务,今年以来累计向专业合作社及农户优惠供应农资3500多吨,聘请农大教授、县科协专家及供销社植物医院庄稼医生组织科技培训300多场次,培训农民5000多人次,受到了农民群众的欢迎。

6、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常抓严管。在安全生产上,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除日常检查外,特别是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期都派出了专门检查组对各基层社和直属企业的食品安全、烟花爆竹经营、租赁经营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查出问题限期整改,有效地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信访稳定上,针对遗留问题多、企业改制造成利益调整不均衡、信访任务艰巨的实际,充分解释政策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妥善解决职工的合理诉求,全年没有发生集体访和越级访,受到县有关领导的肯定。

县社党委、理事会一班人,从干部思想作风整顿入手,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靠制度规范大家,靠自身示范带动大家,靠廉洁勤政、民主的作风感染大家。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廉政方面的文件、讲话,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到党政分开,落实监督措施。二是认真开展了“十个严禁”的落实,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自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三是搞好行xxx力监控机制建设。对机关职能、科室及个人职责、服务承诺、执法依据、办事流程等进行了规范并上墙公布。四是廉政机制建设。制定了廉政风险评估机制、廉政风险管理机制、廉政风险监控监督机制、廉政监控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等制度,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有效的防范了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主要有:一是综合改革步伐缓慢,一些企业改革调整还不到位;二是全系统历史遗留包袱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三是由于历史欠账和遗留问题,部分职工预期利益得不到满足引发的矛盾等,致使稳定工作还异常艰巨;四是干部职工队伍人员老化,基层社和直属企业负责人平均年龄在56周岁以上,后继乏人。同时干部职工的思想观念有待于进一步解放。

20xx年是我县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xxx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面盘活资产,服务“三农”,为建设“经济强县、美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九

农民是我县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目标和基础保障,培育新型农民是我县当前及今后较长时间农民培训的重要任务,也是摆在我县农民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要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必须要了解农民对培训的需求情况。因此,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新型农民培训这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深入了解我县农民对培训的实际需求,便于更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按照省农委《关于开展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培训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开展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培训需求调研工作:

我县农委高度重视此次调查、摸底工作,接通知后由县农委牵头召集农机局、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村能源办公室等与培训工作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并部署任务。要求各行业依据自身职能,围绕我县“三农”工作重点,结合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依托乡(镇)和村组深入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广泛征询村干部和农民对培训产业(专业)、内容、时间和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摸清培训需求人群和数量,确保上报材料真实、准确。

通过调查,摸清我县新型农民培训需求情况,为我县20xx年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的申报、具体实施方案提供依据,以实现培训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科学发展,为我县农业全面转型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人才支撑。

结合我县农业“十二五”期间发展规划以及我县农业发展提点,重点调查一是粮油棉大宗作物种植面积达100亩的大户;二是蔬菜陆地种植面积达20亩以上、设施栽培(包括草莓)面积达10亩以上、食用菌种植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经济作物种植大户;三是生猪年出栏达50头以上、奶牛存栏达10头以上、肉牛出栏达10头以上、蛋鸡存栏达500只以上、肉鸡出栏达2000只以上的养殖大户;四是指拥有2台套以上动力机械及配套农机具(价值10万元以上),能承担2项以上农田作业服务,年作业服务面积500亩以上,农机服务收入占家庭总收入70%以上的农机大户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五是主要作物病虫草害发生的关键时期,统防统治服务能覆盖两个乡镇以上的机防合作社的机防人员;六是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大户和其他畜牧养殖大户,原则上为种养规模是当地农户平均种养规模的3倍以上的种养大户;七是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建筑工匠、沼气工及其他农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等服务人员受训愿望进行摸底、调查;八是对村民组组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对培训的想法。

一是实地走访调查,根据我县农业区域特色及专业的不同,随机选择2-6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择1-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选择1个种养大户或农机大户,以及1个村民组组长,通过面对面交流的方式,了解他们对培训的意愿、需求等;二是进村入户调查,在实地走访调查的基础上,每个行政村随机选择农户5户,细致了解他们对培训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和方法等方面的需求和意愿;三是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特别是植保专业合作社和农机专业合作社,选择三个合作社,深入了解社员的培训需求。

根据三天的系统摸底、调查,在充分尊重被调查人的意愿基础上,结合各行业机构上报的调查数据,现将调查情况汇总成表。

一是种植大户、植保合作社社员和绝大部分农民均表示迫切需要植保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希望在三月份以前农闲期间接受技术培训,以及农作物关键生育期给予田间技术指导,尤其是田间管理和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方面的指导,同时建议多请县级专家,使得培训效果更好。

二是农机大户和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一致建议,培训时间最好在农闲时节(种植之前或收获之后),培训时间7天以上,培训内容最好是新型农机具的使用与维修知识,并有新型农机具能现场操作、故障排除指导。

三是基层农技人员要求接受更深层次的学习培训,主要形式以集中培训和参观学习;例如,在走访村级动物防疫员中,要求避开春秋两次集中防疫时间,加强学习疫病防控、法律法规,集中学习时间达5天以上、现场指导达2天以上;在走访养殖户中,要求避开农忙季节,通过分片集中培训,学习畜禽疫病防治和养殖实用技术,培训时间7天以上,饲养中遇到问题能通过邀请到现场指导或电话咨询的形式解决。

四是已建沼气池的农户中大部分不懂沼气的日常管护和沼气、沼渣、沼液的综合利用,对沼气工进行培训是发挥沼气环保的重要举措,建议分重点乡镇、分片,集中7—10天的时间对沼气工进行培训。

五是建议适当增加培训经费,为农民学员多发一些物化补助,为指导教师多发一些津贴,便于更进一步深入开展培训和指导工作。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

为加速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计划,做大做强湘西黄牛产业,在州、县政府的统一领导部署,湖南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6万头肉牛良种繁育与清真(屠宰)深加工产业化项目”已开始顺利实施。

一、公司简介。

湖南德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创建于20xx年3月,法人代表严德忠,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目前已投资6200多万元,在花垣县道二乡美惹村建成了中国西部地区集优良种牛繁育和优质配套服务于一体、高起点、大规模、现代化的中国湘西黄牛养殖示范基地,目前已培植优质牧草1亩,选购湘西能繁母牛2200头,已完成检疫进场550头。

我公司以打造安全、营养、绿色的“武陵山”等湘西黄牛国际品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己任,着力改变当地农村青壮劳动力长期出门务工、老幼空巢留守、耕地闲置抛荒等社会问题,以湖南德农牧业公司为龙头,组建德惠合作社为平台,根据自愿、平等的原则,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产业模式,在武陵山区推广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养殖,建立牛源和育肥基地,带动广大农民在家门口从事养牛业,达到长期稳定增收,实现脱贫致富。

三、入社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者经公司考察后可签约成为合作社社员:1、年龄在18-65岁之间,诚实勤恳,无违法记录;2、家庭居住在我公司考察合格的乡村范围;3、家庭居住地(村)具备能繁母牛牛舍建设条件;4、家庭居住地具有适种良种牧草的土地及放牧草场;5、具备湘西黄牛养殖经验者优先。

四、合作方式。

一)组建方式。

以公司+合作社+基地的方式实行标准化委托养殖,实现共同致富:

3、合作社基金用于配售能繁母牛,及以村为单位统一建设标准化牛舍及附属设施,由公司合作社承担贷款本息偿还。

二)委托方式。

符合条件的社员可选择三种方式开展合作:1、能繁母牛+牧草委托种养植;2、纯牧草委托种植;3、与现有养牛大户订单收购。

三)回购标准。

公司对6月龄以上的架子牛实行回购,根据膘情、体重等情况分为三个品位,按毛重回购价格分别为:一级品16元/斤,二级品13元/斤,三级品10元/斤。

五、社员待遇。

1、公司按计划向社员免费提供优质湘西黄牛能繁母牛,免费为乙方提供第一年牧草草种,指导修建牛舍、牧草培植。

2、公司团队专家协同畜牧水产部门免费为社员提供种养殖技术培训,并定期举办交流推广经验,提高种养殖水平。

3、公司为社员提供免费配种及杂交改良,负责办理相关养殖手续,确保社员的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养殖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4、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不低于市场价格回购架子牛、牛犊及达标牧草,确保及时支付回购款项。

5、公司为社员养殖实施定期巡查和协助病害防治,对第一个繁育周期不能育的母牛提供无偿更换。

6、公司以回收牛犊数量为准给予社员养殖母牛奖励每头600元,同时积极为社员争取国家扶持资金、养殖保险等政策,为社员向金融部门申请u养殖资金提供担保。

六、经济效益。

综合所述,一旦入社,社员将享受公司免费配种、提供牧草草种、技术指导培训以及能繁母牛奖励、养殖保险、不能繁殖母牛更换六大项免费及惠民政策,大大降低了农民朋友们的经营成本及风险,同时,公司回购架子牛(牛犊)及达标牧草,确保社员经济效益持续可观。合作社按村成立种养殖大户组,委托种养殖组的基准社员为20户,基准养殖标准为80头能繁母牛养殖+80亩牧草种植;纯种植组基准标准为100亩牧草种植。

一)以养殖80头能繁母牛、80亩牧草的示范养殖基地村为例:

二)以100亩牧草的纯种植大户村为例:

综上表所述,种植牧草经济价值远高于其他传统经济作物,20户种植大户组联合种植100亩牧草年纯收入达28.5万元,人均年纯收入可达1.43万元。

七、社员责任。

1、德惠合作社社员有义务根据公司管理要求,建立符合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的养殖场所、牧草种植场,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按计划配给能繁母牛。

2、社员需严格按照公司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指导,自主负责湘西黄牛及改良品种的全程保护和喂养。

3、社员不得私自配种及进行非公司提供的喂养方法,通过定期巡查,一旦发现有私自出卖、转移、隐藏、屠宰委托养殖能繁母牛及牛犊行为,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政府及金融机构配套的养殖基金须按照三方监管协定封闭性统一运作。

5、合作社社员必须按期履行与合作社、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的`除外。

八、入社程序。

1、申请报名:有意申请入社的农民朋友可在所辖乡镇政府报名,填写基本情况表。

2、条件考察:德农公司专家评审组将会同各乡镇政府对报名者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条件者将在当地乡镇政府张榜公布并通知。

3、组织培训:德农公司将分批次组织对社员开展免费技术培训养殖合作社实施方案养殖合作社实施方案。

4、计划配送:德农公司将按步骤成立社员委托种养殖小组,与各小组社员签订三方委托种养殖协议,按计划配给能繁母牛。社员开始致富之路。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一

20__年我镇农业工作在以党的xxx精神和国家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续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以扩大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科技含量、结合城郊休闲农业为方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厚实基础。

20__年主要完成指标:农业总收入亿元,比上年增长;农民人均收入7225元,增长。新增市级品牌一家,创立一家蔬菜产品研发中心,完成1500亩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提前完成畜牧环境整治工作。

一、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农民合作意识增强。

农业企业稳步发展。20__年全镇农业企业产值坚持快速增长,总产值达元,比去年同期增。农业企业经过qs认证7家。企业注重自身层次的提升,今年技改、厂房扩建投入资金325万元,新建产品化验检测室,完善各项产品检测设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三丰可味雪菜食品有限公司创立三丰蔬菜食品研发中心成功,为产品发展提升了空间;同时在西城村承包土地200亩,积极开展新品种试验与繁育。

农民专业合作社亮点突出。经过一年来的规范化建设,我镇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员人数、注册资金、带动农户增收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全镇9家合作社共有社员271人,注册资金总计227万元,联系带动农户1700多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帮扶社员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滨海蔬菜合作社对全年雪菜种植质量好、按要求规范操作的大户给予农资奖励,共奖励农资15吨;浅海紫菜养殖合作社在9月份受13号台风影响,其中一个生产组的紫菜棚受损严重,其他三组农户在理事长的带领下主动让出部分自已的养殖棚,给受损的社员,在大灾面前体现出的合作社的互帮互助;星盛合作社积极创立生态养殖园区,为解决畜牧养殖环境污染探索出路。

订单农业进一步扩展。农业订单紧密联结了企业与农户,理顺了企业与农户的关系,不但保证了企业生产资料的来源和品质,也稳定了农户生产的信心和收益,使企业和农户取得了双赢。经过近几年订单农业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户意识到农业订单的重要性,早早地与企业签订了订单,种子供应、田间管理和收购统一由企业派专人指导,农户即省心又省事。全镇今年共开展订单1278户,订单面积6500余亩。

二、产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效益农业比重增大。

效益农业快速发展。随着我镇经济、交通和环境的不断改善,农业结构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一是休闲观光农业的兴起。滨海垂钓观光园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重视品牌宣传,全年共接待游客7300人次,收入43万元,同比养殖收益增倍。

二是新品种的快速推广。今年推广“杜长大”瘦肉型生猪,覆盖率从去年的45%增加到此刻的95%,效益增加明显。

三是设施农业快速增加。今年全镇大棚设施栽培面积1700亩,增幅42%。大棚农产品覆盖面越来越广,逐步扩大到蔬菜、草莓、葡萄、柑橘等高级经济价值作物。

粮食生产坚持稳定。全面落实粮食补贴政策,不断改善农田设施,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充分调动了农户种粮的积极性。全镇今年落实粮食种植面积11300亩,后期受二次台风影响,晚稻出现了大面积的倒伏和青枯,平均亩产仍到达了410公斤,全镇粮食总产量4633吨。

农业规模化趋势明显。我镇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开展规模经营,充分发挥农业大户的示范作用,加快农业政策宣传,规范土地流转机制,加强对合同的监管。今年,全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到达6155亩,流转率,规模经营10亩以上农业大户303个。

三、无公害生产快速推进,农产品更加安全。

农业标准化生产稳步推进。继续鼓励企业无公害认证的开展,并给予必须的资金奖励。今年经过无公害产地认证企业三家,认证面积2550亩,经过无公害产品认证企业二家。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制度化建设更加完善,推行“统一供种、统一用药、统一技术指导、统一收购”的四“统一”标准。

疫病、虫、草防治落实到位。为严防畜禽禽流感、口蹄疫的发生,全年共免疫生猪41336头次,牛29头次,山羊321只,鸡鸭等禽类106253羽;并做好生猪出境检疫,共检疫生猪23000多头;配合做好松材线虫的防治,全部清理镇域内死松树;全年清剿加拿大一枝黄花草四次,共投入资金万元,清剿面积420余亩,有效的抑制了一枝黄花草的扩散。

农产品安全监测力度加强。今年新成立农残速测检验室,共抽检上市蔬菜73次,检测合格率100%;推行自产蔬菜上市证制度,共登记上市证153份。检测和上市证制度的开展,有效的提升了农户安全生产的意识。与水产养殖户、蔬菜种植户签订安全用药书166份。

四、农业基础设施全面增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农业综合开发进展顺利。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关系到农业生产本事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经济收入。今年共投入资金300万元,高标准严要求的卢一村1500亩农田的国家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经过验收。落实了20__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共计南一、岐西、唐家、岐化四个村,3800亩农田,已经过招投标,准备进场施工。

投资28万元完成周一江塘加固工程;。

畜牧环境整治任务提前完成。今年继续稳妥推进畜牧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分批分村逐一关掉。共关掉养殖场142家,其中:生猪养殖场82家,蛋鸭养殖场60家;关掉养殖棚舍面积26933平方米,其中转混结构21047平方米,棚屋1966平方米,竹棚3920平方米。至此,提前一年完成了既定的整治任务,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部停产关掉或搬迁。

林业生态显著改善。加强植树造林,调整林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全年林相改造面积370亩,栽植杨梅13000株,香樟3000株,合欢5400株。建设以名茶、用材林为主的基地造林300亩,以柑桔为主的林业结构调整500亩,开设方桥、周一、姚家等五个村生物林带公里。严格执行木竹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严禁采伐阔叶林,全年材积采伐控制在立方米以下。加强森林火险的防治,成立15支森林救火小分队,开设防火林带,全年火害率控制在‰以下。

五、农业综合服务更加健全,支农效果明显提升。

政策性农业保险发挥积极作用。农业种、养殖是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都很大的行业,建立风险稳定机制,是保证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今年我镇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共35户,其中:晚稻17户,生猪17户,钢构大棚1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保大灾”上发挥作用明显。尤其是二次台风影响,全镇晚稻受灾严重,参保的17户晚稻种植户共得到保费赔付67740元,有效的减轻的农户的损失,保障了农业生产。

农业科技服务逐年完善。今年继续抓好以“绿色证书”培训为主的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加快农业适用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加强农业科技在促进农业增效中的作用。今年共开展水产养殖、生猪养殖绿色证书培训二期,培训人数71人;开展红颊草莓种殖技术、生猪疫病防治、农民信箱操作等实用技术培训17次,培训713人次。抓好以试验为主的技术推广,开展了坛紫菜丝状体培育比较试验、晚稻品种种植比较试验、红颊草莓种植试验等农业小项目,使农业科技能更容易、更有效、更迅速地被农户理解。

农村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经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我镇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方面更加完善。

四是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各项承包、基建项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由村民代表民主表决,受村民监督。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二

随着开放搞活,膘牛和牛肉的出口量越来越大。改良牛具有体大健壮,易育肥,肉质好,易管理等优良特性。经过品种选育和肉牛改良,品种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改良后的杂交一代牛,经育肥实验,8月龄全体重达400公斤以上,屠宰率达,净肉率,符合肉牛标准,并且其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市场前景广阔,具有很好的发展潜力。自然条件非常优越,有丰富的农作物(主要是玉米)秸秆及品种丰富的饲草、饲料资源,有上千亩的草原,有发展肉牛的潜力。

我们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办公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打动客户。欢迎各位来参观指导工作,如果您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三

---山、高寒山区为一体的农业大镇,属中深山深切割山地地貌,境内山高谷深,沟壑纵横。幅员面积平方公里,最高海拔2780米(全县最高点),最低海拔850米,相对高差1930米,立体性气候突出。全镇有耕地万亩,人均占有耕地仅亩,平坝面积不足2%,林地万亩,森林覆盖率%,是耕地面积的倍。辖13个村29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61055人,其中农业人口58341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010年末,全镇农民人均有粮216公斤,人均纯收入2424元。

等特色产业种植和生猪、土鸡养殖。初步构建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新体系,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全镇农业和农村经济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2---户6户,规模养殖户生猪出栏占全镇比重的15%。沿蚂怀线和猫谢线建立毛坪湾湾滩、虎丘朝门“现代养猪项目”各一个,扶持养殖户100户;在虎丘村三寨、小苗、朝门新建“退耕还林后续养猪项目”一个,带动扶持养殖户148户。建立虎丘芦茅、小苗、三寨万只土鸡养殖示范点,示范点有上千只4至5斤土鸡已上市。目前土鸡养殖初见成效,为农民带来不错的收益。

均可增收200多元;烤烟规划种植5700亩,市级样板1000亩,7月份如没有遭受大雨冰雹灾害,烤烟将是我镇献鸡、簸以、仓盈三村烟区农民的经济支柱产业。

4---位、产业基础,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潜力,紧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科学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努力完善配套设施,有效避免低水平产业结构,确保农业产业可持续长足发展。三要注重产业规划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建设规划,杜绝农户无序发展,促进核桃产业健康发展。

发展空间。二要坚持集约利用土地。规范实施地上栽核桃,树下种牧草的复合型开发模式,辐射带动畜牧产业的发展,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单位产出率和资源环境容量。

一个好的发展环境,对产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

6---。

8---管、代管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土地零散、不能集约化生产,导致机械化程度低,劳动成本高,农业新技术推广难。

镇农业发展调研报告。

关于**镇农业现代化发展调研报告。

10---对较落后一些,导致整个现代农业基础比较薄弱。

受传统经营习惯的影响,农民的思想根深蒂固,不愿接受外来先进的现代农业技术,导致农业效益居低不下,给发展现代农业的思想阻力较大。

距离县城30公里,离**市62公里。刚好处在两者之间一个很好的物流、人流交汇处,便于各种信息技术的传播,形成较大的辐射面。

据统计,**金穗。

12---迹,走进各村屯进行宣传,充分体现出发展现代农业的惠民、富民、强民的作用。通过宣传能让更多的村民了解到现代农业是当前新时期发展农业的必然途径,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以更高、更好的热情发展现代农业。

14---。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四

2017年度中药材扶持资金重点支持的范围包括:

(一)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围绕关系全民健康的中药大品种(含中药饮片)和民族药特色品种,特别是中药基本药物和创新药的支撑性原料药材的保障,扶持27个常用大宗和11个濒危缺中药材品种的规范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基地建设。

(二)中药材供应保障平台。

在全国中药材主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建设集检测、初加工、贮存、配送、溯源等功能为一体的供应保障平台,实现生产基地与中药企业的有效对接,提高中药材原料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水平。

(三)201绩效考评优秀项目(三)20117年度绩效考评优秀考评优秀项目按照《中药材扶持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对2017,年度执行情况良好、绩效考评结果达到优秀的项目,予以滚动支持,鼓励项目单位努力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二、项目申报主体基本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须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企业、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

2.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运行管理规范;。

3.具备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技术和人员,自资金必须落实到位;。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单位法人代表,或具有独立承担项目工作能力的负责人。

三、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具体要求。

申报主体应是中药骨干企业和大型中药材专业种植(养殖)企业。鼓励中药百强企业之间一家牵头多家联合,共建同品种基地。

(二)品种及选址要求。

依据“十二五”规划确定重点扶持的100个大宗和濒危中药材品种,2012年选定38个品种予以支持(具体品种及其区域布局详见附件2)。

(三)建设要求。

1.目标。原则上每个基地新增建设面积应达到该品种全省(区、总面积的10%以上,市)或可提高该药材供应量10%以上,且生产的药材质量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

2.内容。药材基地建设分为原址扩建、择址新建两种类型。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改造、必须的生产工具及生产资料配备、药材的种植或养殖、生产加工与包装等。应明确建设基地的生产规模,拟定有针对性、可实际操作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程。建设地点必须明确到具体场地。

3.组织形式:基地建设要有明确可行的组织模式,如“公+基地”“公司+农户”“公司+生产合作社+农户”等。

(五)技术支撑要求。

申报药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有科研单位作为技术。

支撑或协作,应制订特点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生产技术规。

程,作为项目资金申报书的组成部分。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五

事项:青城草莓农民专业合作社(暂定名)设立大会。

记录人:邓彦会议由50人员。设立大会按照会议议程,达成以下目的:

1、向全体参会人员通报合作社发起的过程月30日有50户参会,大家一致认为有成立合作社的必要性。

2、学习讨论合作社《章程》草案。重点学习了合作社成员构成及入社条件;成员的权利与义务;合作社的组织结构;及财务管理。大家讨论,让有意愿加入合作社的人员自己作出决策。

3、发放入社申请表,自愿提交入社申请,产生成员,成员登记签名。经过统计,有名,其中农民身份的名,农民占超过80%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要求的农民成员比例。并向全体成员宣布成员数及组成结构。产生设立成员,并召开第一次大会。

4、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理事长。

5名理事会成员。在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后选举产生理。

(2)候选人向全体成员陈述自己入选理事会后的基本责任。

(3)推举产生记票员,并发放选票。

(4)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会成员。当选为理事会成员,见附件:理事会选举报告。

(6)推荐理事长候选人。

(7)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长。

(8)宣布理事长选举结果,当选为理事长,见附件:理事长选举报告。

6、对《章程》提出修改意见,并签名。

7、新当选理事长宣布合作社正式成立,并讲话。

8、会议主持作总结,并向社员陈述合作社成立程序和后续工作。

9、理事长宣布大会结束。附:全体设立人员对设立会议纪要签名。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六

党支部:是党组织工作的基本单位,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团结群众的核心,是教育党员的学校,是战胜困难的堡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永泰县高盖山蓝丰蔬果专业合作社位于永泰县西部—永泰县大洋镇珠洋村,距福州约100公里、离县城33公里、离镇约3公里,是同安镇、霞拨乡、大洋镇交界处,海拨640米,冬寒夏凉,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在1228毫米,年平均气温17℃,极端最高气温33℃,极端最低气温-2℃,日光时间长,无霜期长。农民合作社成立于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己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各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创造总值达二千多万元,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发展农村经济,让农民增收,村财增收,是每位下派干部最迫切的心愿。珠洋村地理位置偏僻,海拔高,远离省城、县城,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考虑,海拔高,气温低,可以发展反季节蔬菜、水果,这又成了珠洋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优势因素。

珠洋村主要以外出务工,和种植各种农作物为收入。农作物主要以种植水稻为主,每亩年产粮食一千斤右左,按照每斤一元计算,一年每亩只能收入一千元左右。当我于xx年年8月份被福州市委下派到该村以后,就深入群众、田间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村情,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用活、用好项目资金,大力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经调研可种植蔬菜、水果等面积较大,其中可种植蔬菜800多亩,种殖蔬菜年亩产值达一万多元。在调研中还发现余能涛夫妻俩利用自己的一亩耕地种植各种蔬菜年收入在一万元右、刘其杯同志也有同感。可种殖茶叶、李果、毛竹、杨梅共有1000多亩。种植蔬菜丰富,有悠久的传统,地处海拔630多米属无公害高山蔬果。但由于地理位置和农村市场的局限性,蔬果因价格问题成熟后销路难,大多数积压腐烂。在这情况下,农民久盼能通过某个组织或某个公司销售出去,我作为市挂职的第一书记听说后很是担忧。如何使在家的20﹪农民发动起来,发展种植、养殖走向致富,带动30﹪在外务工底收入人员返乡一起走向富裕。通过多次翻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上网查阅其他地区的做法。在与县农办几位领导商讨后,认为可以联合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方式与福州蔬菜公司联合起来把生产产品推销出去,是个可行的办法。为此,我专门请示大洋镇主要领导。镇领导非常支持镇党委书记张剑锋、镇长温智育还特派经管站站长檀怡敏同志协助,在市、县有关领导的协调下,在农办和工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真诚手合作下﹙特说明;潘月华总经理多次到珠洋村协调,还表示坚决无偿地为社员服务,并赠送每个社员半吨有机肥,价值1000多元﹚,在珠洋村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经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现公司,采取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民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与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于xx年年9月份成立福州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充分依托蓝丰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的人才、技术、市场优势。在商品流通、组织购销、科技服务方面开展合作,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和增加农民的农业收益。与优势企业联合开展生产、销售反季节蔬菜、水果,让生产与销售、生产与技术、生产与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12月份被中共永泰县委评为“科普工作先进单位”。省、市新闻单位多次报道过,特别是元月18日福建省委、省农业厅、省农办主办的改革开放三十年新农村发展建设,省电视台教育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状大约10分钟。福州市电视台于6月8日第一套18时40分和第三套21时,福州新闻“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发展和新农村建设”。7月1日市委副书记方、纪检书记清海同志还带领市委农办、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建设局等部门在县委书记黄忠勇、县长林强、副书记郑立等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陪同下到珠洋考察,亲自查看合作社基地、听取村第一书记叶儒有的汇报和与社员交谈,了解生产状况和产生效率等。对合作社的发展讲了,“六个很好”。7月12日19点30分省电视台经济频道还专门报道珠洋村农民合作社。

首先是村财和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预支购买菜种、有机化肥(蓝丰公司赠送)、农药等,待收成产生效率,再回收成本。让他们先富起来带动周边群众自动参与,特别是去年的经济危机,使部份外地务工人员返乡参加合作社。通过一年多的发展由当初只有十八人至今已达一百多人参与。种稙面积由当初不值五十亩发展至今累积达二仟亩。

一是使农田的价值提高,由原每亩单净种植水稻产值只有一千元左右,提高到最高达二万元,最低也有七千元左右。二是合作社实施种植、销售信息共享(蓝丰公司负责),农药﹙单价约降价30﹪﹚、化肥﹙单价约降价15﹪﹚、种籽﹙单价约降价20﹪﹚统一采购﹙据统计为社员减少投资约二十万元﹚,技术统一指导,产品统一集中出售,实现了降低种植成本,增加产出效益,提高农民收入的效果。三是使农民打开市场,了解行情,解决后顾之忧,放心扩大再生产,走向集团化,走进大市场﹙如刘其杯同志在成立合作之前夫妻俩亩年只有种二至三亩,而今发展种植马柃薯12亩、西红市53亩、大白菜21多亩、青瓜53多亩等、长年聘用当地农民工十多人﹚。四是减少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有机肥的成本,由其生产直接销售给农民,减少广告费。五是提高农田的作用率,发挥海拨高、气温低的优势,研究制定一年四季种植各种品种(春、夏、秋可种槟榔芋、生姜、西红市、青瓜、四季豆、等,冬季可种植芥菜、观音菜等通过冰霜冻非常吃)。六是农民合作社与福州市气象局农业研究站,共建试范基地,气象局还免费赠送合作社马铃薯种一千多斤,优良稻谷种100斤(合计总价约一万元)。马铃薯己收成,亩产达4000多斤,亩产值达5000元左右。七是聘请县农业局、县科委有关专家免费为社员讲授种植、养殖技术,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八是福建蓝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免赠送给农民合作社有机肥50吨约十万元,各种种仔20斤约三仟元,各种农药50瓶﹙袋﹚约伍千元。九是在这国际金融危机的情况下,解决部份农民工返乡就业难的问题。﹙如陈乡长返乡种西红市13亩、槟榔芋9亩,当年净收入达8万多元,远高于在外务工。今年更加扩大发展,己种西红市约23亩、槟榔芋12亩等。就更多返乡如:张志花、余能钻等种植西红市、大白菜、槟榔芋等、余世旺返乡与其父一起发展养猪、李仕文返乡养羊等﹚。十是11月12日农民合作社参加第二届亚太批发市场大会即第三届中国﹙福州﹚国际农副产品展。参展产品有;大白菜、槟榄芋、生姜﹙红姜﹚、花菜、粥鸡、煊鸭等。中共福州市委方清海副书记、市农办严金官主任、陈水俤副主任、贸发局林厚新局长、郭水平副局长等,到珠洋村的参展点检查指导,对布置很满意。通过这次的展销会大大地提高珠洋村的知名度和对珠洋村特色产品的了解。参展四天来共出售大白菜500斤、槟榄芋xx斤、生姜﹙红姜﹚3000斤、花菜500斤、粥鸡200头、煊鸭200头等,金额达39350元。最后一天还供不应来、许多市民在问福州那里有我们的生姜、槟榔芋、大白菜等产品买,并建议我们在福州设一个专卖店。福州电视台12日晚6点40多分、9点多、11多三次报道珠洋村参展点。

农民合作社成员由xx年年9月份当初只有十八人发展至今已达一百一十八人。种植蔬菜面积由xx年年不足50亩,发展至今累积种植面积已达2210亩﹙不包括水稻569亩﹚,畜禽养殖累积9013头,林竹面积63亩。农民合作社共筹集资金186万,发展种植槟榔芋130亩、西红市150亩、席草80亩、花菜60亩、长豆80亩、四季豆60亩、青椒19亩、青瓜65亩、姜70亩、日本白皮蚕豆30亩、上海青50亩、大白菜50亩、观音菜50亩等累积共计约980亩。发展养猪330多头、养羊160多头、养鸡鸭各约xx多头,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最高社员一人净增收入六万元以上,最少社员一人也净增收入一千多元,平均每个社员净增收约七千元,全村人均平均净增收提高三百多元﹙不包括在外务工的收入﹚。特别是以来的经济危机,部份农民工还乡看到在家发展种、养的社员收入比其在外务工还多的情况促进下,部份农民工也还乡加入农民合作社,壮大合作社的新生力量,农民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至11月份共筹集资金343万元,发展种植西红市271亩、生姜93亩、槟榔芋152亩、莴笋杆52亩、大白菜130亩、马柃署11亩、四季豆12亩、黄秋葵10亩、青椒39亩、席草52亩、地瓜132亩、扁豆12亩、青瓜398亩、花菜12亩等共计1232亩,种殖水稻263亩,预计种植面积比翻一翻。发展养猪331多头、养羊80多头、养鸡鸭各约1800多头等,预计种、养数量累积比翻一翻。预计社员人均收入会比翻两翻。大大地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一是资金不足,无法建保鲜仓库,提高收益和购买电脑,上网公开发布农民合作社的种植、养殖情况信息。二是技术人员不足,有些病虫害要带到福州请专家“就诊”、三是三名聘用专职人员都未发补助(出纳、仓管、技术和信息员)。

一是继续发展壮大合作社,扩大种植面积及品种和养殖。二是争取资金建一个保鲜仑仓库和有机化肥、农药、种子等的储存仓库。三是聘请一名专职的高级农科人员。五是争取资金修建灌溉主渠(河道清淤和加固)达到五十万一遇。六是为满足福州市民的要求,准确在福州开设一个超市专卖合作社的产品。

1、从20*年起我镇先后创建了2个万亩小麦高产示范片,座落在坛城镇张圩村、母庙村、姜营村、高桥村、邓桥社区等;1个玉米高产创建示范片,座落在小山村、邓桥社区、大任村。为做好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全镇共成立了8个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平均达11人,合作社成员最多的是蒙城县富万家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成员23人,带动农户1328户,合作社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1030吨,统一销售小麦1120吨,统一销售玉米1340吨。

2、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的面积全镇达4300多亩,其中1000—3000亩的有2个专业合作社,分别是:蒙城县富万家专业合作社和益丰专业合作社。

4、提供服务方面: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统一采购农业生产资料,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为坛城农业生产提高粮食单产、土地流转等农业工作推动我镇经济发展。

5、商标注册和认证方面:蒙城县富万家农业专业合作社已在工商局注册“富万家”商标,树立品牌形象,提升专业合作社知名度。

6、小麦、玉米高产创建工作由农委统一采购良种补贴品种,每亩补贴小麦10元、玉米8元。统一采购小麦高产攻关化肥每亩20元。县农委技术指导员和镇技术员驻点到村到专业合作社,统一培训,统一技术指导,为合作社提供了政策、物资和技术支持。

(1)合作社发展都是几个农民组织,都存在资金缺乏现象,制约了合作社发展。

(2)农民惜地,土地流转价格太高,限制了专业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方面的工作进程。

(4)专业合作社处于摸索发展阶段,各项规章制度、利益分配、人员管理、用工制度等有待加强完善,以保障专业合作社步入正规发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等______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______人,占成员总数的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____________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本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本社。本社成员中,农民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______。

第十条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__________等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______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______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前款第二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作出相应赔偿。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设立、撤消分支机构。

(十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选举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______、______等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本社每年召开______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____________负责召集,并提前______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理事长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召集临时成员大会的,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在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大会。

第二十二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______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三条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______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______人。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理事会会议邀请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经理和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社设监事会,由______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卸任理事须待卸任______年后方能当选监事。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______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一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三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月______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______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的决定,本社委托____________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它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本社的名称、住所、成员出资总额、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做出变更决定之日起______日内向本社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五十七条本社需要向成员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需要向社会公告的事项,采取______方式发布。

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由设立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条修改本章程,须经半数以上成员或者理事会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当前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载体。近年来,我乡紧紧围绕培优、培强两大工作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稳步健康发展。截止xx年底,全乡累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涉及19个村,注册社员371户,注册资金3374万元,辐射带动农户1140户,xx年合作社组织成员人均收入7125元,比非成员高出18%,具体工作如下:

1、 健全组织机构 。

xx年7月我乡即成立了东赵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组,主要负责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登记备案等工作。

2、 明确工作目标, 根据区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合作社发展实际,制定了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目标,并以村为单位,小村最少一个,大村3到5个。

3、 优质服务 。

我乡紧紧依托优质水果、蔬菜、种植,生猪、蛋鸡养殖等特色产业,鼓励种植养殖大户,农民经济人,村干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他们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合作社的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多领域发展趋势。种植合作社18家,占40%,养殖合作社20家,占44%,服务类合作社6家,占13%,村干部组织承办合作社10家,占22%。

2、 实施示范创建工程,提高做大做强的能力。示范创建工作主要围绕相关实施细则确定的合作社组织机构的建设、内部规范管理、服务模式完善、利益分配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面前有5个农民主要合作社申报市级示范合作社。

今年我乡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线,抓好示范创建活动,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快合作社成员培训进程,做好品牌培育工程,推广联合社模式,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活动,全面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

xxxxxxx合作社于2019年3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了全体成员参加的成员大会,本次会议是根据本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成员会议,并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成员,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以及会员的召集和主持均符合《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成员大会的有xxx、xxx、xxx、xxx、xxx五人,全体成员均已到会。

会议xxx主持召开,经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过并决议如下:

一、由于经营不善,属于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决定停止经营,并进行清算,清算组由4名成员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行使职权。

二、清算组由xxx、xxx、xxx、xxx4人组成,xxx任清算组组长。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3月10日。

xxxxxxx合作社。

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定。

xxxxxxx合作社于2019年3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成员大会会议,经全体成员一致通过了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清算组人员具体如下:清算组由xxx、xxx、xxx、xxx4人组成,xxx任清算组组长。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3月10日。

xxxxxxx合作社。

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xxxxxxx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于2019年3月10日召开的成员大会决议解散,并成立清算组于2019年3月10日开始对合作社进行清算。现将合作社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名称:xxxxxxx合作社。

注册号:xx。

注册时间:2012年02月27日。

成员出资总额:人民币15万元。

二、清算组成员组成情况。

2019年3月10日成员大会会议一致通过了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清算组人员具体如下:清算组由xxx、xxx、xxx、xxx4人组成,xxx任清算组组长。

三、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情况。

清算组成立后,于10日内依法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并于2019年3月12日在《齐鲁晚报》上刊登了《注销公告》,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合作社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开展工作期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未了结的业务,在支付了清算费用、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结清了税款,清偿了所有债务之后,已经办理相关税务注销登记手续。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四、合作社资产及债权、债务清算情况。

1、截止2019年5月9日,合作社资产总额为15万元。其中净资产为15万元,负责总额为0元。

2、合作社财产构成状况:财产全部为银行存款。

3、债权的清收情况:债权清理后无债权。

4、债务的清偿情况:债务清理后无债务。

五、合作社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本合作社未曾接受收国家财政的补助,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剩余资产15万元由成员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六、其它有关事项的说明。

1、合作社账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成员xxx保存十年,本成员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合作社全体成员保证合作社债务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的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5月9日。

xxxxxxx合作社。

成员大会决议。

(确认清算报告)。

xxxxxxx合作社于2019年5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成员大会,本次会议是按照xxxxxxx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成员,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有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成员大会的有xxx、xxx、xxx、xxx、xxx五人,全体成员均已到会。

成员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同意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清算组出具的《xxxxxxx合作社注销清算报告》。

二、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剩余资产15万元由成员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因此清算结束后,剩余资产15万元,成员xxx分得10万元,xxx分得2万元、xxx、xxx、xxx各分得1万元。

全体成员签字:

2019年5月10日。

xxxxxxx合作社。

成员大会决议。

(决议注销、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xxxxxxx合作社于2019年5月10日在合作社办公室召开成员大会,本次会议是按照xxxxxxx合作社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成员,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有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成员大会的有xxx、xxx、xxx、xxx、xxx五人,全体成员均已到会。

成员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因经营管理方面的原因,经成员大会决议xxxxxxx合作社解散,并已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合作社的债务、债权进行了清算,清算工作已经结束,全体成员对清算报告也进行了确认,对农民合作社的剩余资产进行了分配,现农民合作社所有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毕,决定办理合作社注销登记。

2、同意xxxxxxx合作社清算组2019年5月9日出具的《xxxxxxx合作社注销清算报告》结论:(1)债权清收情况:债权清理后无债权;(2)债务的清偿情况:债务清理后无债务。

全体合作社成员签字:

2019年5月1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___人发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名称:__________________,注册资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余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成员共同出资。具体出资方式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或由法定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成员不能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和设定担保的财产作价出资。本合作社存续期间由公共积累形成的财产,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本合作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合作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可以接受与本合作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可以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化、福利等事业。

第八条本合作社在高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第九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合作社成员。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农户占社员总数的80%以上)。

第十条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二)经本合作社成员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十一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五)对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实行一人(户)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较多或者与本合作社业务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在本合作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可以享有票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的总票数最多不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约定向本社出资;

(三)确保产品与本社进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五)维护本合作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合作社成员共有财产;

(六)不从事损害本合作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第十四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声明退出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成员主动声明退出的,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中,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退社,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

成员退出后,其出资额和量化为该成员所有的公积金形成的财产份额于该财务年度决算后二个月内退还。如本合作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担的亏损金额;如经营盈余,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员应按出资比例承担其资格终止前本合作社亏损及债务。

成员退出并终止成员资格时,与本合作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是否继续履行依照退出时与本合作社的约定确定。

第十六条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_________个月内提出继承申请,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加入手续,继承成员资格。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出手续。

第十七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二)给本合作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本合作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其出资及公积金,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合作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本合作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时,每__名成员中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议成员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及标准;

(四)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审议批准本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七)审议批准本合作社理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对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十)决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

(十一)决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作社每年召开。

次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理事长(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代表)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代表)提出;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认为必要的。

理事会不能履行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前款规定职责的,监事会可以在_________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成员(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成员(代表)大会须有本合作社成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员表决。

成员(代表)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合作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标准,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表决权数,在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_________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_________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代表)大会决议;

(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九)履行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实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理事会会议邀请监事长、经营管理负责人和_________名成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合作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经营管理负责人和财务会计负责人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等。

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监事会由_________名监事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长一人,由全体监事半数以上同意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连选连任。

卸任理事须待下一任期结束后方能当选监事。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九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合作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合作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合作社财务稽核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成员的权利及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四条成员出资总额:肆万壹仟肆佰元人民币(每亩按20元出资会费)。

第五条设立人(成员)数:12人;其中自然人:12人。

第六条本社是由主要从事烟叶生产的农民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第七条本社的宗旨: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社员的合作与联合,全面实行烟叶标准化生产,实现社会化分工,专业化服务,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维护社员利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八条本社遵循的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100%从事烟叶生产烟农;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可分配盈余主要按成员出资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本社依法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本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社主要开展下列服务活动:

烤烟及其它农产品种植、销售。

具体内容,按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二章成员。

第十一条凡是烟叶生产的农民,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本章程,经理事会同意,可以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二条本。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七

xx市农业委员会、xx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做好x年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通农财〔〕54号)精神,x年我县共建设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18个,其中规模农业园项目3个(xx县马塘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xx县曹埠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xx县岔河镇高效设施规模农业园区),中国台湾农民创业园项目1个(蔬菜加工出口示范区物流加工建设项目),造林绿化项目1个,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3个(可鑫肉鸡标准化养殖、兴洋蛋鸡现代化养殖、众兴牧业肉鸡现代化设施高效规模养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8个(马塘神王草绳专业合作社、欣埠秸秆专业合作社、兴农秸秆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社、海能秸秆专业合作社、xx县干恒山羊养殖场、天赐福生态有限公司、金海岸山羊生态养殖场、兴新山羊养殖有限公司),龙头企业直销项目2个(丝绸有限公司专卖店、xx市冷鲜肉专卖店)。

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要求和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了项目所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均已具备验收条件。现申请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我县x年市级农林牧重点项目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盼复。

xx县农业委员会xx县财政局。

x年11月26日。

(上级机关):为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拟组织职工参观(活动),本次活动预计花费x万元。因经费紧张,特申请补助经费x万元。...

一年一度的传统佳节春节即将来临,在这里我代表公司的全体员工预祝领导新春愉快,合家欢乐。x年在全体员工们的一致努力下完成工业产值930万元。完成销售收入万元,比20xx年同期增长。...

编委:根据文件精神,区编委共核定我办内设职能股室4个,行政机构5个,共核定编制38人。x年以来,随着我办工作量的大大增加,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经区政府领导同意,我办陆续在外单位借调4人,该4人现已成为我办的工作骨干,但...

根据xx市物业管理协会《关于组织会员单位策划和谐、情系物业春节文艺汇演》的通知,要求我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持赞助筹办经费。晚会联办形式为:市房管局、市物协为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为:xx集团。...

县人民政府:在县委、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县蚕丝公司、蚕种场的破产改制工作有序进行,现已进入人员安置阶段。县蚕丝公司各类人员522人,其中:在编正式职工408人,退休人员48人,退养蚕桑辅导24人,在岗蚕桑辅...

县工会: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支持下,玉屏街道办拉岜村建设了民族风情园文化中心、新村委办公楼、蜜柚集散中心等公益事业。改善我村文化活动环境、经济发展基础设施,为村民提供良好娱乐文化场所与经济快速发展的条件。...

xx市人民政府:根据《xxx城乡规划法》要求,今后所有建设项目必须在控规编制的指导下方可建设和实施,而我乡总体规划现已不适应实际发展要求。...

总工会或工会联合会:本单位成立于年月日,属性质,现有职工人,地处镇(街道)路号,主要生产经营。为适应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本单位管理体制,维护本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广大职工要求建立工会的愿望,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并经征...

x县教育局:xx镇xx小学服务于太平村十六个自然屯,全村人口3523人.太平小学座落在太平村朱家油房屯后岗,是一所完全制小学,太平小学另有一教学点在一根桩屯距总校五公里.全校有教师十三名,有一至六年级8个教学班、两个学前班,学生有123人,...

苗圃合作社简介篇十八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专业合作社的活动行为,增加入社社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结合建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同志发起,于__年__月__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法人:____。

本社地址:xx市xx路243号。

本社邮政编码:4xxxx0。

本社注册资金:____万元。

第三条本专业合作社是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原则,按照本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畜牧业生产资料的购买,畜产品的销售以及与生猪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为本社成员有偿提供生猪养殖所需的饲料、兽药、添加剂、器械;畜产品的销售及疫病防治、品种引进及与其相关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畜牧业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本专业合作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专业合作社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协助和服务。

第十条本专业合作社的主要任务:

(三)统一推荐种苗、饲料及饲料原料和药品等;。

(四)统一产品销售;。

(五)逐步统一注册商标、产品包装和市场开拓;。

(六)统一申报无公害基地、无公害畜产品、绿色畜产品等,提升产品品牌;。

(七)统一开展社员需要的法律、法规和文化、福利等其它事业服务。

第二章会费及会费筹集。

第十一条本专业合作社的经费由所有发起人筹资。

第十二条本专业合作社社员年交纳会费____。

第十三条本专业合作社须向登记机关登记注册。

第三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十四条成员资格。

(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三)凡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同类或相关产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生产经营者,自愿提出加入专业合作社申请,方可成为本专业合作社社员。本专业合作社社员主要以从事与本专业合作社相同产业的生猪生产者为主。

第十五条成员组成比例。本社的成员中,从事养猪业的农民至少应当占到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当成员总数在二十人以下时,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当超过二十人时,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十六条为了更好地带动广大农民共同致富,本社设立名誉成员。名誉成员不出资、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按与本社交易量(交易额)参与盈余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

第十七条合作社成员的权力。

(二)享有本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三)股东享有按认购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五)有权拒绝本专业合作社不合法的负担;。

(六)有权申请退出本专业合作社;。

(七)股东享有本专业合作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

第十八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以上或者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占本社总交易量(额)百分之____以上的成员,在本社________等事项(注:如,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____票的附加表决权(注: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依法不得超过本社成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20%)。享有附加表决权的成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九条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社员大会的决定;。

(五)维护本专业合作社利益,保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财产,爱护本专业合作社的设施;。

(六)依其缴纳资金额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严格本社统一的防疫、生产标准。

第二十条社员退出本专业合作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证明,并经社员大会通过。退出专业合作社后,其加入合作社资金于该年度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专业合作社经营盈余,可参加盈余分配;本专业合作社经营亏损,应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由社员大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出专业合作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专业合作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社员义务,经教育不改的;。

(三)3个月以上不参加本专业合作社组织的活动;。

(四)其行为给本专业合作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第二十二条社员退出本专业合作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证明,并经社员大会通过。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3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6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2个月内(注: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注:也可以依照退社时与本社的约定确定)。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三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三)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本社成员超过150人时,可根据本社自身实际情况,每10名成员选举产生1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选举、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决定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成员代表任期1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本社每年召开1-2次成员大会(注:至少于会计年度末召开1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或者理事会负责召集,并提前15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20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30%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三)理事会提议;。

(四)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2/3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1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2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2/3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八条本社设理事长1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第三十条本社设执行监事1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三十一条执行监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二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注:或者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六)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本社理事长或者理事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三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四条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六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的最后一个的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七条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八条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注:或者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15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九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四十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十一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1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二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三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五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注:合作社以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六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___。

第四十五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六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数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四十七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

本社的债务用本社公积金或者盈余清偿,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四十八条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注:或者理事会)的决定,本社委托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五章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九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的组织承继。

第五十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并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15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议,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成员大会决议解散;。

(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六)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二条本社因前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成员大会推举___名成员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成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后,于___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四条清算组自成立起10日内通知成员和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五条本社财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农民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其他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公积金;。

(六)按清算方案分配剩余财产。

清算方案须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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