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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会议制度范文(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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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会议制度范文(大全19篇)
2023-11-22 01:29:17    小编:ZTFB

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与我们学习和工作无关的琐事。总结应该突出重点,避免冗长和罗列式的描述。这些总结范文综合了个人和集体的成果,是学习总结的一个好素材。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一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为了提高县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适用本制度。

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驻县各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文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要实行挂牌上岗,阳光办公,诚实守信,公开去向和联系电话。接待服务对象和来访来电群众应文明、热情,做到个个有回复,件件有落实。

第三条办事效率承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时,能够当场办结的,必须当场办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有时限幅度的应在最短时限内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办理时限。

第四条延时服务承诺。承办事项主办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内,当正在办理事项临近或者到达下班时间,短时间内能办理完毕的,必须为服务对象提供延时服务。延时服务期间,工作人员应当公平、公正执法,遵守服务承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应耐心、细致地给予答复,暂时不能答复的,应作好登记,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特事特办承诺。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凡涉及履行承担办理事项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工作日发现办理事项较多时,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预约,在中午休息时间照常上班,受理其服务事项。在节假日遇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供服务的,或办理事项的,应在节假日延时工作,为其提供服务,能够办理的,给予办理;不能办理的,受理后并与之约定时间。

第六条首查先行责令改正承诺。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行政相对人发生轻微违规行为,依法可以不予以处罚的,先行责令限期改正违规行为,不实行停产、罚款等影响生产和涉及金钱的处罚,第二次检查仍未改正违规行为的再依法处罚。

第七条检查、评比报批承诺。凡是没有法定职能可对企业实行检查、评比的部门单位,在组织各种检查、评比前必须报县优化发展环境及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公室审核,确有必要开展的应以县政府名义实施,必须经县政府审核同意才可实施,严禁部门自行组织开展。同一法定执法部门对同一企业进行多项检查的,必须合并检查。

第八条“一门式服务”承诺。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证、收费职能的部门(单位)必须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其服务窗口一律实行首席代表制和领导定期审批制。对不需集体讨论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由首席代表核准审查办理;对不宜授权首席代表办理或者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由部门(单位)领导每周抽1-2天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定期审批办理。

第九条投诉快查直处承诺。部门单位要设立专门投诉电话,建立了网站的要在网上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到企业或群众投诉,要即接即处,并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投诉查实的要根据《××县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县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暂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监察局、县公共政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二

一、准时参加各种会议,态度端正,自觉遵守纪律,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二、学习有关文章或文件时应认真听或阅读,并结合本园实际吸收其精华,学习其经验。三、讨论时畅所欲言、各抒已见、态度诚恳、意见中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四、认真倾听对方发言,不随便插嘴,虚心接受意见,取长补短,做到“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冕”。五、讨论问题应从工作出发。以全局考虑,放弃个人利益得失,真心诚意,如遇不同意见,也应心平气和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求意见的统一和看法的一致,也可保留意见,待事后个别商议。六、遵守会议规定,严守组织纪律,不在会后乱说,不搬弄是非。对违反会议纪律及会后泄密者,发现一次警告,发现二次,取消参加会议资格。七、学习会议时间一般不同意请假或调休。八、做好会议纪录。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三

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镇政府食堂设在敬老院,内设管理员和饮事员2名。

二、上班时间提供职工中餐就餐,值班人员可提供晚餐。镇政府按每季度补助敬老院2万元经费。

三、食堂来人接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凡会议需要安排用餐的,会议主办部门凭会议签到表或会议通知,经领导同意后在食堂安排就餐;若领导临时不在,可电话请示,经分管领导通知食堂管理员后安排就餐,过后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四、个别村干部因公到镇政府办事需用餐的,由食堂管理员统一记录在帐。食堂管理员每月底与职工就餐一同结算。

五、本办法自2016年1月4日起实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四

为把组织部门建设成“学习型”部门,切实提高组工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

坚持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党性教育,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学习。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一系列重要文件、政策;认真学习及组织工作相关业务知识;有计划地组织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同时,鼓励干部积极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

二、学习方式。

1、对与党建、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中央、自治区、州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讲话、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理论法规及部领导要求学习的文件,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的方式学习。

2、采取科(室)负责人轮流授课的办法,对干部进行组织工作业务知识讲座。即: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业务范围,选定一个专题,自行准备授课内容,向干部讲解相关业务知识和开展工作的方法、措施,达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的效果。

3、对一些必须掌握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如党建、干部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干部任免审批程序等,采取集中学习、督促自学、组织测试的办法,提升学习效果。

4、定期组织干部收看与党建、组织工作相关的优秀电教片及各类警示教育片。

5、赴区内外考察、学习和培训的干部,要将自已的学习、收获形成报告,在机关学习会上交流,达到“促学”的目的。

6、对一些政策法规性强、理论层次深、专业要求较高的内容,邀请党校老师和教授、学者或外单位专业人士等进行专题讲座。

三、学习要求。

1、要树立良好的学风。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养成勤谆书、勤思考的习惯,克服浮躁情绪,挤出时间学习,静心用心学习,进一步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

2、要严格学习纪律。坚持周一下午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实行学习考勤制度,制定学习考勤表,每次集中学习前点名,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许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或早退。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学习出勤情况。实行学习笔记调阅制度,定期不定期调阅学习笔记,检查自学情况。实行考学制度,定期不定期对政治、业务学习情况以笔试形式进行考核。调阅笔记、“考学”、“述学”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评优定等的一项内容。

3、突出学习成效。机关党支部制定年度、月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体内容,增强学习的针对性。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提高学习的效果。干部要在认真做好集中学习、自学笔记的基础上,每季度写一篇。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五

一、机关各科室的办公室内要做到窗明、墙洁、地净。及时擦拭桌面、文件柜、沙发、茶几、窗台、玻璃等,确保桌椅、地面、电脑、墙面、墙角等干净明亮,无积灰、无挂尘、无丝缕、无纸屑、无死角,无乱贴乱挂现象;及时清洗茶具、烟灰缸等,做到干净无垢;文件、资料、纸张、报纸、文具、杂物等尽量堆放有序、整洁美观;灯具、电扇等无积灰;及时开窗通风,室内无异味。各工作人员要保持公共场所及工作环境的整体卫生。

二、科室卫生每日清扫一次,机关每周五下午进行卫生大扫除,重大节假日安排集中大扫除。

三、办公时间要注意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四、机关卫生实行考核制度。每月由办公室牵头,从每室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不定期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对机关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评分考核,并公开评比结果。根据评分结果设立一等奖1个,二等奖1个,三等奖2个,对获得一、二等奖的科室分别给予奖励。

五、机关干部要管好随带家属和小孩,严禁在院内随地大小便,办公、休息时间不许戏闹、吵架、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六、厕所的.卫生大家要共同维护,做到大小便入池,严禁乱扔纸屑和烟头,保洁人员要保证每日清扫,保证厕所卫生.

范文二、

三、机关卫生监督由主管机关领导主抓,处行政科负责,每周由行政科负责组织机关各科室对全处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并安排专人不定期检查值日情况。全体人员自觉保持本科室卫生区域卫生。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六

1、机关干部、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并采取签名方式。

2、上班签到时限按、县府规定时间延长十分钟,下班按规定时间签退。

3、上班期间如遇开会或出差,应由分管领导或带队领导向人教股报告,并由人教股在签到单、工作人员去向牌中标明。

4、县局由局领导轮流、人教股、监察室、办公室人员参加不定期查岗。

5、每月天数迟到三次,按旷工1次论处;凡发现查实代为签到(退)一次扣发双方当天中餐补贴,并给予批评教育;累计发现查实3次,双方以旷工论处,按《请销假制度》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6、凡发现不在岗(因公外出除外)均以旷工论处,一个月脱岗超过三次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7、每月5日前由人教股将上月出勤情况进行统计,由人事教育股、办公室负责奖惩实施,经局长审批,由办公室执行。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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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根据人事管理有关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录用调配

(一)机关公务员编制出现缺额需补充正科级(含主任科员,下同)以下工作人员时,采取公开招考、内部调配或外部选调的方式补充。公开招考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择优录用;内部调配时,遵循发挥业务专长、符合轮岗要求、形成梯次结构等原则;外部选调时,必须从岗位要求出发,在具备相应学历层次、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中筛选,由办公室组织考察,按照有关选调规定实施。

(二)机关工勤人员编制出现缺额或确因工作需要需补充工勤人员时,参照前款办法,择优选调或招聘。

(三)机关原则上不使用临时工作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选聘或借用工作人员时,必须由用人委(室)填报《临时工作人员选聘审批表》或《临时工作人员借用审批表》,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人大会党组同意。

(四)凡录用调配或临时选聘、借用到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在考核或考察合格、所有规定的选用手续完备后再到机关报到,不得未录先用。

二、晋升考核

(五)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的原则、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

(六)机关工勤人员晋级,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对所属工作人员坚持经常性的管理、考察,全面掌握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机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把对工作人员的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情况作为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八)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岗位轮换

(九)进一步推行干部交流制度,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在认真落实“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岗位上任职五年以上,原则上要实行轮岗”规定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正科级以下干部的岗位轮换,每名正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在同一职级上必须至少从事两个以上岗位的工作,但在从事第二个岗位工作之前应该在第一个岗位上工作至少一年半以上。

(十)轮岗人员要及时做好工作交接,不准直接或变相转移公共财物。

(十一)在同一职级没有轮换过工作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能提任上一级职务。

四、请假休假

(十二)认真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各专门委员会、会工作部门于每年一月十日之前将本委(室)年休假计划送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在此基础上拟制机关年休假计划,经秘书长同意、分管领导审批后,呈主任办公会通过。工作人员年休假原则上按此计划实施,如需变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工作人员按计划申请年休假时,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正县、副县级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会分管主任批准、会主任审定;正科级以下人员请年休假须经委(室)领导同意、分管主任审定。

(十四)工作人员请事假三天以上,按照请年休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执行;请事假三天以下、一天以上的,由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内的,由委(室)领导批准(委室领导请假由会分管主任批准)。请事假一天以上的,须填写《请假审批表》按权限审批。请事假时间累计达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规定的天数的,不得再请年休假。

(十五)请年休假和一天以上事假的,均由本人填表、委(室)领导签批后,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逐级呈批、登记备案。请假人员在假满后及时办公室到人事教育科销假。

(十六)一般情况下不得无故不休或不安排休年休假。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须经会主任批准,并按规定请领未休假补贴;如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不予请领、发放未休假补贴。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服务规范

1. 仪表:公司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3. 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谨大声喧哗;

4. 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响铃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谨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谨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电话。

二、 办公秩序

公区域禁止吸烟;

3. 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三、 业务管理制度

2. 已审核,签发的文件由业务员按不同类别编号后归档;

5. 所有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7. 各业务所用的专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业务统一按格式使用表格;

8. 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转移他用或私用;

9. 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12. 每个季度进行季度考评(方式由陈经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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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业务文件统一一式两份,正文文件应交经理保管。

四、 考勤制度

2. 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经理同意;

3.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6. 当月内可允许三次以内的迟到次数,超过三次,每次将罚款50元;五次以上迟到按旷工处理。

7.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 无故缺勤,不请假的,除特殊原因,公司将自动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关系并扣除所有薪资。

五、 保密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制定本制度。

2.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a.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b.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c. 专有技术;

d. 客户信息,合作渠道和重要的合同,单据;

e. 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f. 产品的具体材料成分。特殊制-作-工-艺,产品的生产成本;

g. 其它的保密事项;

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处罚,直至予以除名,公司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六、 差费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着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要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因出差支领旅费的员工;

员工出差报支表的处理程序如下:

4. 差旅费标准:住宿费上限150元/日,伙食补助30/天。交通费以经理核准的交通方式依票据实报实销。出差地交通工具原则上以公交车、地铁为主。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但回公司后须向经理讲明。

6. 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 薪金制度

1. 基本工资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酬,付薪日期为每月( 15 )日,支付本月薪酬。若遇节假日,顺延至最近工作日发放。

2. 奖励性薪金晋级。其对象为在本职岗位工作中变现突出,在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八、 假期制度(正式员工)

1. 假期:五一、国庆各放假三天;其他节日,例如清明、中秋、元旦等各放假一天;春节年假时间为15天左右。

2. 年假:正式员工享有一年三天的年假。当年年假必须在当年年度的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

14天(含休息日)的有薪婚假;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一天起)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九、注意事项

1. 因工作需要,如有其他需求,请务必提前与陈经理(电话:18719360714)进行沟通。

以便及时准备。

3. 请大家务必在每周六下午把本周的工作总结(周报)以邮件的形式发送给陈经理

4. 考勤周期为自然月;

5. 出差费用以经济为前提,实报实销,同一次出差费用,不得分次报销;

6. 个人信息(包括联系电话、学历、工资卡账号等),如有变更立即通知人事行政部。

十一、 惩、奖制度

1. 惩罚方式按照(关于迟到处罚通知)(行政管理纪律)

2. 奖励方式:按照公司人事行政制度上要求,连续三个月内无迟到、早退现象,业绩突出,积极性强的员工,将给与( 500 )元奖励。

3. 请各位员工自觉减少办公室消耗,随手关灯,杜绝水资源浪费,违反者将给与50元罚款处理。

2015年01月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八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组织性、纪律性,严明劳动纪律,并妥善解决好工作人员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请假类别和期限。

(一)病假:凡因病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以请病假。

(二)事假:凡因私事必须本人办理的,可以请事假。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领导批准,可以不算事假,但要记入考勤本,以便考核:

2、工作人员凭学校通知书参加学生家长会的;

4、女工作人员进行产前检查的;

5、女工作人员有十个月以内的婴儿需要亲自哺乳的,每天所给的一至二小时的喂奶时间。

上述4、5两项不适用于非婚生育和非计划生育者。

(三)婚假: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

(四)丧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和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五天。

(五)探亲假:工作人员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条件的,可以请探亲假。探亲假的假期和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育假:女工作人员的产假、节育、绝育、人工流产等假期,均按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的规定执行。非计划生育的产假,仍按国务院过去的规定办理,即:可请产假五十六天,难产或双生增加十四天。

(七)工伤假:工作人员因工负伤,必须治疗和休养的,可给予工伤假(关于因工与非因工的界限划分由市人事局另行规定)。

工作人员到外地结婚(不包括旅行结婚)、奔丧、探亲,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

第三条 假期计算

病假、生育假、路程假、探亲假、工伤假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婚假、丧假、事假均不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四条 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一)病假:按一九八一年四月六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

(二)事假:全年事假累计在十五天以内的工资照发,超过十五天的可酌情扣发超假期间的工资。

(三)婚假、丧假、探亲假、工伤假、路程假工资照发。

(四)生育假期的工资待遇,按国务院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计划生育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 请假手续

(一)工作人员请假须提出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有效。请假三天以上的要填写“北京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单”(式样附后)。如因重病、急事不能事先请假时,可委托他人代为请假或办理补假手续。

(二)凡请病假、工伤假,均须有合同医院证明,领导方可准假;工伤假、病假需延长休养期,产假期满需继续休养的,均根据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审核批准。

(三)请假期满因故不能上班的,可以申请续假。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

(四)请假或续假期满上班后,应即销假。

第六条 批准权限

区长、请假,报经批准。市属各局局长请假,报经主管副批准。副区长、副、市属各局副局长请假,由区长、、市属各局局长批准。区、县属各局局长请假报经主管副区长、副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处长、科长请假,由上一级行政领导批准。副处长、副科长请假,五天以下的分别由处长与科长批准,五天以上的由上一级行政领导批准。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五天以下的在处室工作的由处长批准,在科室工作的由科长批准,五天以上的由上一级行政领导批准。

第七条 旷职旷工和待遇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旷职旷工论:

(一)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

(三)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岗位报到的。

旷职旷工期间原则上不发工资。对旷职旷工人员,除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第八条 本办法的实施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各单位应建立考勤制度,设置考勤本,定期公布工作人员的出勤、迟到、早退、请假、旷职等情况,要对工作人员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对遵守纪律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和奖励。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用模范行动为广大工作人员做出表率。

第九条 市、区、县属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一九五五年一月八日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修正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请假规划》同时废止。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九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食堂管理,给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提供卫生、方便、节约、高效的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食堂工作人员管理。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竖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树立全心全意为机关服务的思想,全力保证机关干部职工用餐,不断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

1、食堂管理员工作职责:

(1)灵活掌握市场动态,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采购米、面、油、肉调味品等必须确保质量并及时入库登记。

(2)每日应按炊事员所列菜谱进行采购,不得盲目采购,更不能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品。

(3)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3日前公布上月帐务,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4)定期征求就餐人员对食堂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强化整改提高。

(6)做好储藏室物品管理。随时查看,及时增减,并对入库、出库及库存物品做好登记。

(7)注意安全,提高防火、防盗意识。每次下班前例行检查水、电开关,阀门是否关好,门窗是否关、锁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炊事员工作职责:

(1)保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言语文明,讲究卫生。

(2)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保证准时开饭,如工作需要,应延长开餐时间。

(3)本着极端负责的态度,努力做到饭菜味美,式样品种多变,原则上一周不得重复饭菜。

(4)严禁采用霉坏、变质的食品原料。

(5)米、菜、肉等要清洗干净,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食堂、餐厅及周边区域的卫生要每餐一清扫,餐厅内要做到干净整洁、窗户明亮,通风良好,定时喷洒消毒防蝇药液,做到室内无蝇无尘。厨房、操作间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下水畅通,垃圾及时清理。

(7)各种炊具和灶具每次用后必须及时清洗,随时保持清洁。

(8)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厨艺,做出的饭菜尽量满足不同干部职工的口味,争取色香味俱佳。

二、物资采购及用具管理。

1、食堂实行据实报销制度,不搞经营创收。日常零星采购由食堂管理员负责,采购结束后交炊事员确认后使用;大额采购由党政办并财政所提出申请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再由食堂管理人员进行采购。

2、严格执行财务、采购、出入库制度,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月底由党政办与财务人员对当月采购的物资进行审核和核销,并办理报账手续。

3、根据机关用餐情况,积极联系物资供应渠道,保证食品新鲜、卫生、价格合理公道。

4、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堂用具负有管理义务,用具损坏的要负责维修,丢失的照价赔偿,报废的需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妥善处理,防止公有资产流失。

三、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就餐人员的饮食卫生。

2、坚持厨房、餐厅每天清扫、擦净,保特卫生、整洁。

3、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体格检查。

4、食堂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勤减指甲,操作前必须洗手。

5、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6、保持餐具、厨具和操作间卫生。坚持餐具用后洗涮,流水冲洗,严禁使用不洁餐具,经常清理厨具污渍,保持清洁干净。

7、经常检查食品质量,防止菌变或事物中毒。

四、厨房防火管理。

1、安全使用煤火、液化气,对燃气灶具开关、液化气瓶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注意液化气使用情况,发现漏气或损坏立即更换或报修,搬运液化气钢瓶时严禁撞击或挤压。

3、熟练掌握液化气灶、电器的操作方法,工作时严禁离开岗位。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

为进一步抓好分局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建立分局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结合实际工作,紧跟社会发展步伐,侧重学习党的基础知识、政治理论、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行政管理、业务知识以及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1、要处理好与工作的关系,每周至少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3学时,每年记学习笔记六万字,每月读完一本书,每天读书一小时学习时间应保证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2、参加学习的人员包括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

三、学习组织。

1、集中学习由局党组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局党组要每半年以考试或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以巩固所学知识。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一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系教职工会议,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会议召开的时间。系教职工大会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时间一般为星期一下午。根据实际情况,系领导可以对会议的召开时间作出适当的调整。

1.学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

2.传达上级文件、会议、指示精神;

3.布置教育教学、学科科研、人才建设、分工会工作等事项。

第四条参会人员。全系教职工没有特殊情况,都应参加会议。

第五条会议主持。会议由系主要领导主持;系主要领导因公因事不能到会时,指定副职主持会议。

第六条会议的通知。系办公室通常应于每次会议当天上午10时前用群发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向全系教职工通知具体的会议时间。

(一)实行签到、签退“双签制度”。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签到,会议结束时签退,否则以迟到或早退处理。

(二)会议开始后十五分钟未到会的视为迟到,提前十五分钟退会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半小时者视为不到会,按无故缺席处理。三次迟到或早退折算一次不到会。

第八条会议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向系领导请假并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的视为缺席。

第九条会议缺席通报制度。每次开会结束后,由办公室主任将本次会议的到会、请假、缺席情况张帖在系公示栏上,并在下次正式开会前由会议主持人通报上次会议的'出席情况。教职工对通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一周内向系提出书面异议并说明情况。

第十条系办公室应认真作好会议主要内容的记录,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在会议开始前将手机关闭或保持静音状态;

2.维持会议正常秩序,会议期间禁止吸烟,停止办公和办理与会议无关之事;

4.会议期间不得会客,会外人员不得进入会场找人或交谈。

第十二条会议奖惩。

1.与会人员无迟到早退的,每次予以20元补助;无故迟到或早退的,每次仅发10元补助;既迟到又早退的,没有会议补助。会议补助于年终集中发放。

2.教职工在一年内,如有一次无故不到会的,不能参加学校综合方面先进个人的评选;如有二次无故不到会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2014年2月20日起执行。

文档为doc格式。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二

1、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印制考勤表由专人登记,定期通报。出勤情况作为平时和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

2、县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需要请假的,均应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以旷工论处。

3、工作人员所请假期已满,要按时上班工作,并主动向准假领导和办公室销假。

4、机关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按管理权限审批。办公室、专委会主任请假,由主席审批;办公室、专委会副主任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委室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的由委室主任签署意见后,秘书长审批;五天以上七天以内的',由秘书长签署意见后,主席审批。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请假五天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机关工作人员连续请假7天以上的,经主席同意,单位加注意见,按干部管理范围分别报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

5、机关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婚假、产育假等。年休假由单位调剂安排,主席审批。婚假、产育假等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

6、机关人员请假、休假,经领导批准后,都要告之办公室登记。请假1天以上的,均应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的请假、休假报告一律交办公室登记备查。不履行请假、休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超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一定时限的,按《公务员法》和组织、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

8、出勤情况由负责此项工作的办公室文书每季度汇总通报一次,并报主席和秘书长查阅。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三

为维护市政协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政协机关干部职工请假(含病事假或休假),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时应写出假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假条由各委室管理。

第二条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休假等,先由本人递交申请或假条,各委室领导签署意见并报政协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准假,准假天数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副处级以上干部请假需经政协分管领导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条科级以下人员请假在三天以内的由各委室领导审批;超过三天的`由各委室领导提出意见,报政协分管领导同意。

第五条请假人员假满后必须按时返回单位上班,并及时向各委室领导报告销假。若遇特殊情况,一时难以返回的,应及时申请续假,经同意后方可续假;销假时应在请假条上注明超假原因及天数,未经同意无故超假的视为旷工。

第六条无故不上班或请假未获批准就擅自离岗的,均以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但事后必须及时补上假条说明理由。

第七条考勤工作统一由各委室办公室负责。当月考核情况在下月5日前报老干人事科汇总,考勤结果半年通报一次。全年考勤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国家公务员法》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从2015年8 月1 日起执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四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考勤制度是加强干部职工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人员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各干部职工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四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 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第六条 干部职工请销假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由本人写请假条,级部门领导同意,分管主任批准,然后交综合部备案。干部职工请假期满必须按期返回,未经批准不准超假。确因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当在返回的当天或第二天补办续假手续。请假权限:所有干部职工需请假一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第七条 干部职工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病假:1.干部职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领导批准,报综合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诊断书。

2.伤人员要有医疗和鉴定部门的手续,经领导班子研究认可,休假期间一切待遇不变。

3.年累计请病假超过半年者,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事假:1.干部职工因合理原因请假须要本人亲自履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并经部门领导批准休假。

2.请事假的`干部职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八点半以前请示主要领导),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4.请事假年累计30天以上的、因直系亲属有病,请假半年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

第八条 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但超出的天数均按事假对待。

第九条 未向部门和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相关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终不予评优评奖:

1. 凡请假不备案的。

2. 未经批准无故不上班的。

3.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4. 无请假条,不履行请假手续的。

5. 超假又不进行补假的。

6. 不按请假审批程序进行请假的。

7. 旷工超过2天的。

8. 以办公事为由不打招呼的。

第十一条 其它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为了进一步增强机关组织性、纪律性,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规定

(一)严格按照规定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上班时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

(三)上班时间不准喧哗吵闹,不准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或中途外出办私事。

二、请销假规定

(一)个人因公开会、出差、外出办事,应按提前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请假并获批后方可离开。

(二)个人因事、因病请假,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超过3天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交由办公室存档;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填写请假审批条的,可先通过电话按以上规定请示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

(三)请假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衔接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请假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四)请假期满到期上班,应及时向请假批准人销假。因特

殊情况期满未回的应及时续假并说明事由。

三、考评办法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对因旷工误事或对本单位造成负面影响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底评先树优资格。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能,健全考勤长效机制,结合本系统实际,特制定九江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如遇特殊情况,科室工作人员须向科室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科室主要负责人须向分管局长说明原因。

二、局机关设置出勤公示牌,工作人员应做到牌、岗一致。

三、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上网炒股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工作原因不得串岗。

四、除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离开工作岗位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按《机关工作人员请、休假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假期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经准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五、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每月不定期查岗2次,并将督查结果进行通报,通报情况计入科室年终目标考评评分。对第三项情况查实一次予以通报,查实二次进行诫勉谈话,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借用人员或临时工作人员将予以退回或辞退。

六、各科室每月须填写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登记表,并报人事教育科备案。如填报与督查结果不符者,科室主要负责人将负连带责任。

七、机关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与年终第十三个月奖励工资挂钩,有旷工行为以及休假超过有关规定的按天数扣发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的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九条给予处分。

八、本制度由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各县(市、区、山)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参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日

考勤登记表

科室: 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1、各科室于每月的最后一天将上表报人事教育科;

2、批准领导由领导本人签名,未经领导批准的视为无故迟到早退。

为加强对局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机关借调人员)的出勤考核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机关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规定。请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机关干部自觉执行,共同遵守。

一、建立工作日和会议、集体活动考勤制度,考勤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出勤率和工作质量、效率等。

二、局设立考勤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政领导任组长,成员为各副职局长、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党委办公室主任。

三、对机关工作人员出勤实行考勤机签到与抽检相结合的方式。机关人员每天早晨上班、中午下班及上班、晚间下班应在考勤机上录入指纹,如因公出、外出办事等特殊事由未能录入指纹,由各科长、主任到行政办公室说明情况,并由行政办公室记录注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或迟到、早退。日常抽检由主管副局长组织行政办公室主任和党委办公室主任采取定期、不定时的方式对机关各科、室人员出勤情况进行抽检。

四、每月3日前由局行政办公室将机关各科、室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向局考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张榜公布。

五、凡召开会议或组织集体活动时,实行点名和会议签到制度。因事不能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的必须事先向党政主要领导或主管副局长请假。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会议或集体活动者,一律按缺勤一天处理。

六、考勤计算标准

1、出勤日以半天为计算单位。

2、请事假(或病假),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

3、缺勤四小时以内的算半天;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的算一天,超过一天按实际天数计算。

4、事假、病假、产假、婚(丧)假、年休假、探亲假等应在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遇紧急情况,不能亲自到单位请假,可事先委托他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报告,事后补办手续,并说明原因),请假一天以下由科、室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由分管副局长批准,请假3天以上由党政主要领导批准。

七、奖励与处罚

1、对出勤率高,工作认真,积极肯干,完成任务好的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2、对出勤率低,工作马虎,散漫懒惰,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完成任务差的机关工作人员在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并依照《国家公务员条例》和《粮食局机关工作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3、对于全年无故缺勤3~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无故缺勤5 ~1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无故缺勤1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无故缺勤15天以上的,待岗学习一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4、年请事假累计5~10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0 ~15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15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5、年请病假累计10~15天的,取消其评先资格,同时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累计15 ~30天的,取消其享受的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累计30天以上的,取消其年终岗位责任制奖。

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市局机关所属各单位参照本规定执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为优化发展环境,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属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以及上述机关或组织设立的派出机构和服务窗口(以下统称行政机关),应实施限时办结制度。

县属其它机关、团体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并予以答复。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并参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同类事项办理时限,确定标准办理时限。

第四条行政机关办理本制度所列事项应当编制《行政机关办理事项流程时限表》,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监督部门电话,并在办公场所xx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限时办结的时限以工作日计算,其办理时限从收到相关文件、材料或指令的次日起计算。

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按规定一次性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其办理时限从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行政机关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补正文件、材料有遗漏的,其办理时限从其第一次收到补正文件、材料的次日起计算。

第六条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由同级政府确定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由牵头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并明确每个部门的办理时限。

第七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或予以答复、需要延期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原因和理由,并同时告知办理时限。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的,依照《xx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xx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六

一、需求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需要提出物资采购申请,详细列明需求原因、对采购物资规格型号的具体要求、预计价格、物资到位时间及物资使用后对公司效益的影响等内容,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行政部门领导。

二、行政领导对需求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物资采购的必要性,预计价格的合理性及对公司整体和长远效益的影响,以及是否适宜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如果无异义,签字确认,对单笔价值超过10000元大额物资采购还需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然后转回交行政管理部。

三、行政管理部接到经相关领导签字后的物资采购申请单后与需求部门经办人一起首先寻找供应商,需求部门把我司要求告知对方,主要包括反映供应商实力的简介、采购物资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期要求、服务要求、付款方式等,并明确对方回复时间,供应商需要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

1、 对我方要求的回复,必须做出书面回复;

2、营业执照传真件;

3、 税务登记证传真件;

4、 其他相关资料。

四、行政管理部和需求部门一起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2、采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交期和售后服务等;

3、根据需要可以去供应商处实地考察也可以把供应商请到公司来了解情况;

5、根据每批采购物资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需求部门领导和财务总监参加考评;

五、由业务需求部门编写审核结果报告并经所有参与审核的人员签字后上报行政与财务领导,由财务总监从合格供应商中确定最终质、价均优的供货单位,并签字确认,对金额超过rmb10,000元的采购事项,还需提交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将经过批准的招标结果报告交财务管理部。

六、行政部通知业务需求部门和供应商确定合同内容,并审核合同的内容与招标结果是否相符,无疑义后告知需求部门通知供应商将盖章后的.合同送到公司,需求部门填写《合同盖章审批单》连同合同一起交财务领导审批,审批后由业务需求部门责任人拿到办公室盖章,需求部门复印两份,两份复件分别存档于行政部和需求部门,并将原件交财务管理部。

七、业务部门根据合同约定填制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报销单后附发票和有当事人签字确认的验收合格单(如果需要安装验收),经本部门和行政部门领导批准后交财务财务部审核,财务管理部审核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上的付款单位、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期和付款条件等内容是否和合同一致,如果一致在报销单和付款申请单上签字,并将合同原件及经过领导审批签字的结果报告附在报销单后提交财务总监审核。

八、财务总监审核签字后,由财务管理部交相关会计人员进行帐务处理和办理付款事项。

九、集团所在地之外单位的行政物资采购流程中财务部的职能由各单位财务部经理代行,需要财务总监或公司总经理签字的文件,一律通过行政管理部代为请示办理。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七

为提高全局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了解和掌握工作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局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及会议精神。

(二)各分管领导、各单位、各科室汇报本月所开展的主要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三)对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布置下一阶段的重要工作。

二、会议时间

定于每月月底最后一星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会人员

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能到会的,除按程序请假外,应指定一名人员代会。

四、具体要求

(一)要认真总结情况,做好准备,汇报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二)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有操作性的措施、办法。

(三)要把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与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及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本单位全体人员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四)每次例会办公室要认真作好记录,并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为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成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副职。

(3)讨论决定报请市委、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的重要事项;(4)研究、决定公司贷款、投资问题;(5)研究加强公司自身建设问题;(6)讨论决定公司重大项目开支;(7)研究确定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的重要议题;(8)讨论决定有关干部职工奖惩事项;(9)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廉政建设、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等;(10)讨论需要由行政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要负责人或公司主要负责人所委托的副职确定,尽可能提前通知与会人员;(3)凡各部室需要提交行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问题,首先报分管副职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时间、地点;(4)行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头组织落实;(5)行政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根据需要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查办。

四、议事原则:(1)坚持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原则。公司重大问题经行政办公会议充分讨论研究、协商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决策。(2)不搞临时动议的原则。会议议题一般应与会前提前预知的议题一致。(3)严格保密纪律的原则。会议讨论和决定的问题,凡属不应公开的内容,都要严格保密,任何成员不得擅自向外传播和泄密。凡属需要落实办理的事项,应由责任人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及有关要求予以落实。

五、日常工作按分工负责处理:副职按照分工可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一些专门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为规范公司行政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

(一)会议内容

1.总经理办公会议为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讨论或决定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机构设置、干部任免等重大事项。

2.通报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根据股东的要求向股东报告。

3.交流、通报生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处理经营、生产计划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4.讨论和审定向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和情况汇报。

5.其他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策的事项。

(二)会议组织

1.会议由总经理负责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主持会议。

2.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如需扩大参加会议人员时由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3.总经理工作部是总经理办公会的管理部门,负责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会议服务及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资料的编制打印。

(二)时间、地点

1.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经总经理或者其他有权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提议,可以

召开临时会议。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受总经理指示负责收集并报总经理审定,或由总经理决定。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或由总经理指定。

第二条 考核会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公司各项工作月度、季度、年度计划完成情况。

2.考评公司各部门月(季、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3.形成考核决定。

(二)会议组织

1.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

2.考核会议由公司副总师及以上公司领导以及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如需扩大参加会议人员时由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3.规划发展部是考核会的事务部门,负责会议通知、会议纪要和考核决定编制打印。

(三)时间、地点

1.考核会议实行例会制度,每月上旬召开一次。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第三条 专题会议

(一)会议内容

讨论-公司性的生产经营计划、基本建设和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专项或专题工作。

(二)会议组织

1.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

2.专题会议由主管会议议题工作的公司主管领导、上级部门参会领导、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的有关人员参加。

3.相关业务部门是专题会的管理部门,负责专题会的组织计划、过程管理、及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资料的编制打印。

(三)时间、地点

1.会议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总经理决定并事先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议题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收集和安排并报总经理审定,或由总经理决定。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第四条 在重要来访或外事活动过程中组织的公司级事务会议

(一)会议内容

1.向与会领导汇报公司有关情况。

2.听取与会领导对公司有关工作做出的意见、要求、指示。

3.组织安排来访人员现场视察工作。

(二)会议组织

1.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

2.公司级事务会议由主管会议议题工作的公司主管领导、总经理工作部主任以及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的有关人员参加。

3.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级事务会议的管理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计划、过程管理、及相关会议纪要、会议资料的.编制打印。

(三)时间、地点

1.会议不定期召开,具体时间由总经理决定并事先通知总经理工作部,议题由总经理工作部受总经理指示负责收集和安排并报总经理审定,或由总经理决定。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或由总经理指定。

第五条 会务管理

(一)会议通知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级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通知,考核会、专题会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通知。

(二)会议室准备

1.所有行政会议均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协调安排会议室。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的会议,须根据会议要求,提前1-2天通知总经理工作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的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场布置、会标制作及悬挂等工作,相关业务部门配合。

(三)会议材料的准备

1.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主持的专题会议和公司级事务会议由议题相关部门提交公司领导审议后,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材料的校对、印刷和分发。

2.副总级高管主持的专题会议,会议材料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印制和分发。

(四)会议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发

1.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主持的专题会议和公司级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记录和纪要的编发。

2.副总级高管主持的专题会议,由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会议记录并提供纪要内容初稿,总经理工作部校对后编发。

3.会议纪要一般应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

(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各类会议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并组织实施。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的会议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督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的会议以各业务部门为主督办。

第六条 会议规范

(一)各类会议会期原则上控制在半天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二)内容涉及其它部门,并须由会议决定的议题,承办部门必须与有关部门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趋向一致意见后,连同有关部门书面意见一并提交会议讨论。

(三)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到达会场,严格遵守开会时间,不允许迟到、早退、中途离席,因事不能到会应事先向有关领导请假。

(四)会议期间,须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状态,不许随意交谈和走动。非会议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会场。

(五)参会人员要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随意泄漏会议讨论的事项和未公开的决定。

(六)参会人员应自觉爱护会议室内的设施和办公用品。在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清理会场。

第七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负责解释。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八

为更好地进行会议管理,现将管理人员会议制度确定如下:

1、每周二、周四召开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例会,要求各部门主任级以上管理人员(厨房部、工程部、电脑部、收银部管理人员除外)必须参会;每周六为各部门管理人员扩大会议,要求各部门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全体参会。

2、会议当天规定签到时间为17:45止,其余日期签到时间为18:45止,其他会议签到时间以总经办通知为准。

3、各部门必须服从公司的会议安排,坚持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尽量避免会议时间的冲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者,须在开会当日17:55之前知会总办,并委派部门其他人员替代参会,以保证部门工作的.交接顺畅。如部门无任何人员参会,应得到总经办或会议主持人的批准;会议所要求的内容如有脱节,将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参会管理人员必须于开会当日17:55准时抵达会场就坐,并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等待开会,不得无故迟到。

5、除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副总级)外,所有参会男女管理干部按规定着西装、衬衣,系好领带参会,女管理干部需化淡妆。人事、工程、总控、电脑各部管理人员须着装整洁,佩带工号牌参会及工作。

6、会议进行期间,参会人员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如长时间接打电话及交谈),保障会议的顺利进行。

7、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工作,并针对相关问题逐一进行书面记录。

8、厨房部、工程部、电脑部管理人员除每周六管理人员扩大会议外,其他日期每日签到时间为当日18:45止。收银部管理人员除每周六管理人员扩大会议外,其他日期每日签到时间为当日20:00止。

9、以上各项制度,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予以每次50―100元的处罚。总经办将对一贯认真执行以上制度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

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行政机关会议制度篇十九

1、会议的内容,主要是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有关本局的政治思想工作,奖惩、财经、人事方面以及日常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班子会议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参加。

3、议题由局长、副局长提出,办公室汇总后送局长审定。

4、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

5、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按局领导班子分头办理;需要有关股定办理的事项,由分管局领导下达,有关科室认真办理和落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结果。

二、其他会议在精短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召开,灵活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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