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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 旅游风险管理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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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 旅游风险管理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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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精)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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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精)二

青城山山青水秀,风景优美,文化灿烂、历史悠久,所以有人形象地说,青城山既是一位美女,更是一位才女。美女的特征是一个字——“幽”,才女的灵魂是一个字一一“道”。先说幽。

自古就有“青城天下幽”的美誉,它象清丽脱俗的仙女,写一下这个“幽”字,就是“山”里藏着“丝丝”,意思就是说,青城山里蕴藏着丝丝不断、连绵不绝的生命力呀。‘

多年来,青城山的平均气温一直都是15摄氏度,非常宜人,年平均降雨量是1300毫米,非常湿润:也非常有利于植物的生长,青城山风景区的林木总面积达2350公顷,可以说是植被繁茂,晶类众多,仅木本植物就达110余科、730余种,既有挺立在庙观旁的参天大树,又有丰富多彩的原始森林和壮观秀丽的大面积人工林,其中的古树名木有银杏,它是世界上稀有的最古树种之一,俗称白果树,最著名最神奇的是青城山天师洞银杏,传说是张天师手植的,高50多米,径围20米,距今已有1800多年的历史,现在已被四川省林业厅正式封为“天府树王”,它有很多白果笋密集下垂,极为壮观,是青城山的镇山之宝,是中国道教诞生、发展的见证。另外,青城山还有大量的楠木、唐衫、棕树、珙桐等珍稀树种,青城山的花卉资源也非常丰富,青城幽兰驰名中外。青城山的森林植被,都有很高的生态、科研、旅游价值,是大自然遗留给人类的无价之宝。植被丰茂,林木有情,空气自然也就十分新鲜有灵气。

此外,青城山也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里的野生动物有197科50多种。禽鸟约200余种,鱼类品种有20余种,野生两栖动物、爬行动物20多种,属国家级保护动物的有:大熊猫、金丝猴、还有青城玉鸦、红嘴相思鸟、杜鹃鸟、娃娃鱼等等。

最早用“幽”字形容青城山的,是唐朝诗圣杜甫,他在《丈人山》一诗中写道:自为青城客,不唾青城地。为爱丈人山,丹梯近幽意。后陆游赞叹青城说“坐观山水气幽清”,近人吴稚晖更是直接说:“青城在亦雄亦奇亦秀外,而其幽邃曲深,似剑阁、三峡、峨嵋皆无逊色。故以天下幽标明青城特点。”这就是常说的“青城天下幽”的来历。

青城山与道教的关系,那可真是源远流长,可以看到道教的整个发展历史。远在东汉顺帝汉安二年(公元143年),在青城山支脉鹤鸣山修道的张陵,来到青城山赤城崖创立道教。据说他“会三界万神于青城黄帝坛下,立二十四治”,也就是将当时的四川及汉中的部分地区划分为二十四个教区,分别管理,所谓“治”,与乱相对,含有管理、有序、安定、文明等内容,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政教合一的政权。

青城山的历史极其悠久,在青城山的东麓发现的芒城古遗址,出土了大量文物证明,早在新石器时代,这里就已经建立了城郭,正是以此为中心,才繁衍、发展出了后来震惊天下的古蜀文明。到了秦代,青城山就已经成为皇帝敕封的国家祭祀山川的圣地,在当时,全国也只有18座山川享受这种国家祭祀的待遇。青城山的得名也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说青城山有阴阳36座山峰环状排列,峰锐崖陡,林木葱笼,4就象一座绿色的城郭,以形得名,所以叫做青城山;第二种说法是说青城山原名清城山,青字有三点水偏旁,因古代神话说“清都、紫微,天帝所居”,这里就是神仙居住的地方,所以取名“清城山”。后来,道教创始人东汉的张道陵张天师以清城山为基地创立天师道,道教主张“清虚自持”“返朴归真”的教义,与清城仙都的意思一致,山名就没变。唐代佛教发展很快,清城山上发生了佛道间地盘之争,官司打到皇帝那里,当时的皇帝唐玄宗非常崇信道教,唐朝李氏天下都非常重视道教,据说是因为道教教祖老子姓李名耳,与李唐同出一家。对青城山道佛之争这段公案,玄宗亲自下诏书判定“观还道家,寺依山外”。道家胜利了。可是诏书把清城山的清字写成了没有水旁的青了。道家既借助于皇帝亲判的威力收回地盘,也就顺势把清城山改称青城山了。

这个故事并非传说,山上保存的唐碑诏书全文具在,足以作证。青城山与道教的关系可谓源远流长,从青城山这里可以看到道教的整个发展历史。早在1800多年前,我国本土宗教道教的创始人张陵来此结茅传道,开辟了东方神秘宗教——中华民族传统本土宗教“道教”的历史新篇章,因此青城山也就成为了中国道教的发源地。我们知道,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道教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近20_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成丰富的道教文化,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哲学、伦理、文学、艺术、医学、养生学等方面乃至政治和军事方面以及民族心理和社会习俗等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和久远的影响。道教积淀下来的大量经籍文献及宫观建筑、雕塑石刻等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青城山是道教历史最为悠久,道教历史发展最为完整的道教名山;(从创教到发展至今)它历经了道教历史中最早的天师道正一派到后来的全真教这两个道教中最大的道教派别的角色转换;道教建筑也最有历史阶段性和代表性,这里有全国最集中的道教建筑群——始于晋、盛于唐,跨越了晋、隋、唐、宋、明清各个历史时期,而且这些建筑还体现了中国西南民俗民风的特色。像天师洞就是我国迄今保存最完整,最古老的全国重点道教宫观。前任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付圆天大师就曾居住在天师洞。道教漫长的历史铸就了青城山灿烂的道教文化,包括易经、青城气功、青城武术、洞经音乐、医药养生、膳食等,除保存下来和已经重建的宫观庙宇等文化胜迹之外,青城山还保存有大量的古遗址,古碑,古石刻造像,古墓藏,古摩岩题刻及道教印符等文化实物,这些实物都是道教留给全世界的宝贵遗产,这些遗产包含道教文化的历史信息和众多谜团。整个青城山被称为一座活的道教博物馆。联合国著名遗产专家莫洛伊博士曾被青城山的自然与文化价值所折服。他曾感慨到:“青城山都江堰是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突出范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构想在这里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青城山正是以它”幽甲天下”的自然风光与悠久丰厚的道教文化吸引着无数的中外名人来此游览观光,长驻短寓,著名的有唐明皇、杜甫、贾岛、杜光庭、苏轼、范成大、冯玉详、于右任、张大千等。而今天道教的养生、崇尚自然的思想更令生活节奏紧张的现代都市人群、让向往自由、向往回归自然的人们倍受崇尚,前往青城山探幽访古,前来探索东方神秘道教文化精髓的各界人士也越来越多。

1800多年来,青城山的宫观经历了很多的风风雨雨,但仍然保存得很完整,其中最大的是天师洞,也就是张道陵天师传道所在地古常道观,此外还有上清宫、建福宫、祖师殿、圆明宫、玉清宫等多处宫观,

[长生宫]在青城山新山门右侧有一座四星级宾馆——鹤翔山庄,它可不是一座普通的宾馆,而是蜀、晋时道教著名首领范长生隐居修真故址——长生宫,范长生精通天文术数,博学多艺,居青城山,是当时蜀地天师道首领,曾帮助李特李雄筹集军粮物资建立成汉政权,李雄曾想拜其为国君,不就。拜为宰相、尊称为范贤,在都江堰建范贤馆,青城山长生宫是他的修道之处,史传他修道长寿,活了130多岁,后主刘禅改其为长生观,旧名碧落观。宫内有紫薇树一棵,远望蓊蓊郁郁,相传为唐明皇为纪念杨贵妃亲手种植;有巨楠数十株,高数十米,围约三十尺,要数人才能合围,传说为范长生亲手所植。陆游的《长生观观月》中写道;”碧天万里月正中,清夜弭节长生宫。”正如古诗中所说的那样”万木阴阳夏气凉”,因其环境十分幽雅清净,也是青城山避暑胜地。近年来林木逐渐恢复,早先的白鹭又成群飞来。故名“鹤翔山庄”。今天的鹤翔山庄因此还创造了一道道教养生素食,取名“长生宴”。在海内外屡次获得大奖。

[山门·建福宫]建福宫,再丈人峰下,始建于唐开元十八年(公元730年),原名丈人洞,宋时朝廷赐名“会庆建福宫”。丈人峰因宁封得名,相传宁封是皇帝时的制陶官员,能履蹈烈焰,随烟上下,又能驾御风云,这可能就是武侠小说里面所讲的“轻功”吧,宁封帮助皇帝学会“龙蹻飞行”之术,打败了蚩尤,统一华夏,被皇帝封为统领五岳的“五岳丈人”“丈人”再古时一是对老人的尊称,如老丈。二则是一种官衔,五岳丈人时统管三山五岳的最高统帅。宋时又加封蜀州青城山丈人观九天丈人、储福定命真君。道教的十大洞天都有一位主治神仙,宁封便是青城山的主治神仙。虽然青城山的地位有多高。今建福宫是清光绪十四年(公元1888年)重建,近年又进行过大规模的维修和补建。

青城山山门虽然不是雄伟壮观,但它体现道教的玲珑、仙气,采用道教典型的重檐式,重檐代表两层以上的多层建筑,因为在道教中有道教好神仙,仙人好楼居的说法,所以道教建筑一般都是两层以上的多层建筑,并雕塑有各种传说中的神话人物,以示喜好神仙,而所塑的虫鸟兽则体现道教喜好自然的思想。青城山山门上有我国已故上将张爱萍手书的“青城山幽子规啼”,子规也就是杜鹃鸟,传说是很久以前的蜀王望帝杜宇变的,他为了提醒后代的帝王要爱惜人民,所以变成了鸟儿,不断地呼吁“民贵呀,民贵呀”,因为他不停地叫,就累得吐血了,所以,杜鹃乌的嘴巴就变成是红色的了。

[雨亭·天然阁]游山道上散布着许多的桥、亭和牌坊,与林相配,因山取势,形成意趣不同的风景图画。山亭多取枯树为柱,以树皮盖顶,树根为凳,枯枝古藤为装饰,符合道教的清静无为,回归自然,与青幽的山景浑然一体。亭型也随景而异,有随路转折形成的三角亭——怡乐窝;有半倚山崖的方亭——泠然亭;有伫立峰顶的八角亭——息心亭;还有山路穿过而减柱的卧云亭,有随山势而成弧形的凝翠桥,有依半岩而成的吊脚楼——步虚廓,这些山亭都应景造型,命名切景,形成亭本身是景、坐在亭子里赏外面是一道道的风景。而且这些亭子,配有贴切的楹联,更富有诗意。各位在游程中将会不断看到。这个雨亭的对联是于右任先生所书的,“山路原无雨,空翠湿人衣”,这副对联看似平淡,实际寓意很深,说出了“青城天下幽”的“幽”意,也道出了青城山多雨湿润的气候条件。天然阁,它就是青城山的道长们以枯树作为柱子,留皮带节;以树皮盖顶,以树根为坐凳,用枯枝和古藤作为装饰,不用雕工胜似雕工,一切取其自然。大家留意一下,这座凉亭上下一共三层,实际上这里面大有深意,道教很注重“三;这个数字,如等一下我们要看到的“三清”、“三天”、“三元”、“三皇”等,为什么是这样子的呢?这其实与道教的宇宙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密切的关系。“道”的地位至高无上,所以是“一”,其中有“阴阳”,所以是“二”,阴阳二气互相融合生成万物,所以是“三”。道教用“三”表示万物的生成,所以有“天、地、人”为“三才”,“日、月、星”为“三光”等等很多说法。所以,这个凉亭从用料到设计,都蕴涵了多方面的道教精神。以后大家会看到三角的、圆形的、方形的、八角的等各种形状的亭子,三角的象征着“天、地、人”三才,圆形的象征着天是圆的,方形的象征着地是方的,八角的象征着八卦,这些建筑里面都体现着道教的理论,刚才我们介绍过,青城山是道教的圣地,道教文化已经成为青城之魂,渗透到青城山一草一木之中,道教主张清净无为,回归自然,所以,·这些亭子也成为完美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建筑艺术的代表。

[椿仙行道]伴随着青城山曲折的石梯和鸟儿的欢畅,两边高大茂盛的树木,这些树木多数是杉木,还有楠木、柏木和柳树,这些林木不仅增加了青城之“幽深”,也给青城山带来了勃勃生机。古语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他说:“我们出家人;若依赖外人出条林荫道中,不得不感谢这些树木的栽种人——那就是以前的常道观主持彭椿仙道长。

[上清官·老君阁]上清官位于高台山之阳,是青城山现存38处宫观中位置最高的一座道观,海拔为1180米。宫门上有门楼,上清宫三个大字是蒋介石手书,两旁联文是国民党元老、书法家于右任撰书“于今百草承元化,自古名山待圣人”,说青城山的草木都得到了道家仙气的沾染,自古这座名山就等待各位朋友的光临。当然它也有“白草”代表当时的国民党将领,圣人指蒋介石之意。因为这首楹联是于老专程为蒋介石先生到青城山来所题写的,当时于右任先生及部分国民党领导人正好在青城山。

殿的右侧南楼前有两井并列,称为鸳鸯八卦井。两井-方一圆,其泉源相通,但一浑一清,一浅一深,井旁刻有国画大师张大干手书“鸳鸯井”三字。殿右侧厅有楠木板壁刻《道德经》全文。殿左侧有长廊通向配殿,内祀孔子和关羽,取名文武殿,两旁有张大干所绘麻姑、王母、三丰祖师、花蕊夫人画像石刻。文武殿右下为麻姑池,传为麻姑浴丹处,形如半月,深广数尺,水色碧绿,长年不竭不溢。

上清宫的山门前,可以看见这个很大的照壁,照壁又叫照墙或影壁,单独耸立大门口或正厅的前面,也有结合围墙,形成院落的,照壁的功能都是有屏障和遮蔽的作用,也有塑造空间曲折的效果。照壁可以两向施用,对外辟邪和对内祈福。所以,大家看这个照壁,正面写着一个大大的“道”字,背面写的是“大道无为”四个字。道教崇奉的是“道”,道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呢?这个问题十分的不好回答,2520_年前,老子看见周朝日益衰落,天下就要大乱,他只好出世的时候,当时有个关令叫尹喜,就向老子请教了这个问题,老子就洋洋洒洒写了5000字的《道德经》来回答他,开头一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2520_年来,人们一直在研究这个“道”到底是什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道就是生活,一种善良的、健康的生活就是道吧。多关注生活本身,而不是生活之外的东西,这样,就是它背后所说的“大道无为”了。大道无为实际上是道教对待社会人生的处事态度和基本法则,道教认为天道自然无为,而产生宇宙万物,包括人的生命过程来看应是自然的,符合自然规律的,所以做事应效法天道,不要妄自作为,为者终必失败,无为即遵循顺从法则。

站在了上清宫的门口,看一下“上清宫”三个字,真是规规矩矩、方方正正。蒋介石1940年4月和7月,他曾两次来到青城山,蒋介石在当时青城山主持易心莹道长所托下,手书了“上清宫”三个大字。另外,在上清宫左右两边有两副对联,“于今百草承元化,自古名山待圣人”,前面已经介绍过了,而另一幅“上德无为行不言之教,大成若缺天得一以清”,是冯玉祥将军的手笔,都是·《道德经》中的原句,上德是指那些道行很高的人,他们顺应道的要求而做事,所谓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道从产生到发展宇宙万物的过程来看是不能用任何语言可以说清楚的,它应是一种自然的法则,人们只能去效法遵从,大成若缺和大巧若拙一样,体现了道家所追求的是内在的积累而不是外在的浮华,“天得一以清”与“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都是在论述道的伟大作用,没有东西可以脱离了道而生存的,这里的“一”也就是指的是道的意思。在上清宫大门的左侧,有“瑶池阙”,在上清官大门的右侧,有“玄圃门”。进宫后的左右两边象许多道观一样是左青龙和右白虎两殴,青龙,白虎是道教的两大护法天神,它是根据我国古代竺豆象学说和动物崇拜演变而来,我国古代的星象学家把苎(即太阳和月亮经过的天空区域)中的所有星座分为28星宿,分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每一方位各七个星宿,东边的七个星苎排似龙,而东方属木,色青故称青龙,西方属金色白称白虎,南方七星宿形似雀,方位属火,色赤古语亦称朱,取朱雀,北方千星宿形如龟蛇,龟蛇古称“武”,方位属水、色黑古称“玄”,取玄武,它们共同构成四方天界的神,也代表着中国古建筑的东西南北四个方位。

这里还有两眼神秘的井,这两口井一方一圆、一浑一清、一深一浅,并列在一起,就象一对恩爱的夫妻朝夕相守,因此,就口旷鸳鸯井”,这“鸳鸯井”三今大字,就是张大千先生的手笔,大千先生与青城山的缘分非同一般。鸳鸯井下边的泉源是相通的,但水面却一高一低,很是神奇。

三清殿供奉的是三清尊神,中间这位是玉清原始天尊,他手持元珠象征洪元世纪;右边这位是上清灵宝天尊,他怀抱如意,象征混元世纪;左边这位是太清道德天尊,也就是老子,他手持宝扇象征太初世纪,张道陵创教时把他尊为教祖。三清是道教的最高境界,这三位天尊也是道教信奉的三位最高尊神。

[老君阁]92年动工,94年落成,95年开光,它位于青城第一峰绝顶(即彭祖峰顶,或称高台山、老霄顶),海拔高1260多米。老君阁阁基宽四百平方米,共六层。下方上圆.寓意天圆地方;层有八角,以示八卦;外观呈塔形,顶接三圆宝,以昭天地人三才之意。

老君阁造像,以徐悲鸿当年在青城的遗作《紫气东来》(老子跨青牛出关图)为蓝本,经许多学者、艺术家和鉴赏家精研,并由青城山道友绘制、塑造而成。老君像高十三米六,连牛身通高十六米。悉按古典建筑规范,用钢筋水泥浇铸,精铜包里,金光炫目,栩栩如生。自古及今,绝无仅有,乃融老子的古代思想家、哲学家及古老朴素唯物辩证相对论者之道教祖师光辉造像。

精选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精)三

甲方(团体或个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报名及签约

1、甲方应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含身体状况等),经甲方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付清旅游费用。旅游费用包括:乙方代订飞机票或火车票等城市间交通费用;旅游观光汽车费用;住宿费;餐费;非自费项目景点(区)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导游服务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接纳甲方报名参团。

4、乙方收取旅游费用时应出具合法的发票。

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当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经营范围及经营许可证编号,旅游出发地、途经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饮安排及标准,统一安排的游览项目的具体内容及时间,自由活动的时间和次数,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店名称,自费项目及价格,经办人及电话,服务监督电话等内容的《行程表》。《行程表》必须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广告、宣传单张如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也视为合同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兑现旅游行程服务。(2)有权拒绝乙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购物及自费项目安排。(3)遵守合同约定,配合导游人员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4)行程中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是指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7、乙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拒绝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购物店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乙方应当负责为甲方索赔,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店获得赔偿的,乙方应当先行赔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内容和标准,为甲方提供符合约定的旅游服务;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变更

8、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约定的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当退还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双方可协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额退还旅游费用;已发生旅游费用的,由双方各承担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并将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费用,由双方各承担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礼宾活动、交通堵塞、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费用由乙方承担,减少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因紧急情况无法征求意见时,乙方可决定行程的变更,但应当就作出的决定提供必要的说明。

11、在行程中甲方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伤病无法继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12、当成团人数不足时,乙方可以在保证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旅游团队,但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别约定条款”中作出选择,并就受让出团的旅行社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先行承担责任,再行追偿。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团人数不足时,甲方既不同意转团也不同意延期出团的,视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条、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4、双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1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责任导致甲方未按约定集合出发,视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两者均按本合同第17条相关约定处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脱团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团(是指违反合同约定中止对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览等服务的行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赔偿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及其他实际损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17、出发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还已交旅游费用,违约方按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方在出发前4天或以上(按出发日减去通知日之差计算,下同)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前3—1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10%的违约金;违约方在出发当天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2)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对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按实际损失赔偿。(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预见损失的,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对方,并在特别约定中载明,在索赔时还应出具实际损失的证据。

18、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条约定的情况除外),造成旅游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旅游费用减少的,减少部分应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费用20%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签字确认,安排甲方参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的,应当承担该自费项目费用;擅自增加购物次数,每次按旅游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9、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甲方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的20%支付违约金;甲方在出发后得知的,乙方应当按旅游费用的30%支付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20、甲方因不听从乙方及其导游人员的劝谕而影响团队行程等故意或过失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个人活动所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1、乙方向甲方退还旅游费用及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在行程结束之日起15天内支付款项(进入调解或仲裁、诉讼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应付金额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特别约定条款(含选项的栏目,选中的打√,不选的打×)

旅行团名(团号) 报名人数

初定出团日期

旅游费用单价: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总价 元

个人投保旅游保险□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办理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

保险名称: ;保险金额: 元;保险费: 元

组团安排□乙方组团 □转 旅行社出团

地接服务□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务

(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导游服务□派 □不派全陪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或消费者委员会申请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其他约定

(如黄金周解除合同特别约定、行程取消可预见损失、住房特别要求、小孩服务标准等)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选旅游个人风险评估方案范文(精)四

特别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旅游者的权利

(一)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我国出境旅游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出示出境旅游经营许可证明,并与旅行社协商签订旅游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行社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行程时间表和赴有关国家(地区)的旅行须知,提供旅行社服务价格、住宿标准、餐饮标准、交通标准等旅游服务标准和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等有关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人身、财物不受损害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要求的旅行服务。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四)旅游者享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行程时间表安排旅行游览;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旅行团委派持有《领队证》的专职领队人员,代表旅行社安排境外旅游活动,协调处理旅游事宜。

(五)旅游者享有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境外购物纯属自愿,购物务必谨慎。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旅游管理当局指定的商店购物;有权拒绝超合同约定的购物行程安排;有权拒绝到非指定商店购物;有权拒绝旅行社的强迫购物要求。

(六)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参加自费项目纯属个人自愿,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导游或领队推荐的各种形式的自费项目,有权拒绝自费风味餐等。

(七)旅游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出境旅游活动过程中,旅游者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旅游者可以要求赔偿。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因旅行社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

(1)旅行社在出团7天前(含7天)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行社在7天之内通知的,旅游者可获得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安排合同约定以外需要收费的旅游项目,应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行社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给旅游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向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投诉或通过其他法律途径依法获得赔偿。

旅行社组团不成的,经征得旅游者同意后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时,原合约即告终止,新合约同时生效,双方均不再系争。

(八)旅游者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旅游者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民族风俗习惯应当得到尊重,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在选择出境旅行社和出境旅游活动中,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损害的,旅游者有权得到法律救助。

(九)旅游者享有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抵制旅行社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旅游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旅游者有权将组团旅行社发给旅游者的征求意见表寄给组团旅行社所在地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如有必要也可以直接寄给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二、旅游者的义务

(一)旅游者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在出境旅游中,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二)旅游者有合法保护自己权益的权利,也有不得侵害他人权利的义务。当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利。

(三)旅游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出境旅游申办和实施过程中,必须提供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申请资料,履行合法手续。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要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尊重领队人格和服务,服从旅游团体安排,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不得擅自滞留不归。如在境外擅自离团或非法滞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者承担。

(四)旅游者应当遵守合同约定,自觉履行合同义务。非经旅行社同意,不得单方变更、解除旅游合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旅游者的原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旅游者应当提前7天(含7天)通知对方,但旅游者和组团旅行社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旅游者和旅行社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旅游者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旅行社已办理的护照成本手续费、订房损失费、实际签证费、国际国内交通票损失费按实计算。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旅行社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有损害两国友好关系的行为。

(六)旅游者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维护祖国和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形象,不得有损害国格、人格的行为,不得涉足不健康的场所。

(七)旅游者应当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必须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行前说明会。

(八)旅游者要保存好旅游行程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

(九)出境旅游过程中,旅游者与旅行社之间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在境外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者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十)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我国和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携带货币出境,应当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不准携带违禁物品出入境。

三、旅游咨询与投诉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通讯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0030。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投诉电话:。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10)65275315。

协议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服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一)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二)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三)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四)甲方应就出境游旅游服务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一)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要、购买意向。

(二)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旅游者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三)对旅游服务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四)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服务并交齐所需费用。

(五)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六)乙方必须召开行前说明会,要向甲方交待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并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个人保险。

(七)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八)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九)“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一)内容

姓名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人数_____

团号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行程共计_____晚_____天(飞机、车、船在途时间以及前往目的地和返回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

出发、返回地点、日期

行走国家(地区)及主要游览点_____

交通工具:

住宿次数_____(见行程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标准:

购物次数、内容:

团费总价:

注明:不包含的费用

以上条款经签字或盖章确认后,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甲方在旅游服务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服务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乙方广告、宣传制品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的原因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造成甲方损失;

2.乙方旅游服务的提供未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二)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联系渠道有误,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三)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已成行的,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未成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2.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

(四)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1.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2.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3.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补充条款

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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