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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 运输费协议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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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 运输费协议书(九篇)
2023-01-12 03:25:56    小编:ZTFB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一

乙方:x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承运乙方末煤一事订立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时限:2 01 1年9月20日一2 01 1年1 0月20日。

二、货物名称:末煤。

三、货物数量1万吨,(具体运输数量,按每月计划确定)。

四、货物起止点:起运点:x煤焦有限责任公司。

到达地点:x有限公司指定煤场。

五、运价:暂定290元/吨。(根据运输市场价格波动,随时调整运价,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六、运输费用:从货物装车到达目的地途中的运输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及各类收费,由甲方承担;货物起运及到达目的地的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运输费用结算按照实收计量为准,凭乙方开具的过磅单,每1000吨结算一次,随到随结,不得拖延,履行完运输合同后全部结清如逾期结算,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总运输费的1‰承担违约金,运输发票甲方月底根据运输数量给乙方提供。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对所承运的货物加盖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抛洒。

2、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保质保量安全运达目的地,按时向收货人告知到达通知,保证货物非人为变质,如有以上问题,现场扣留运输该批煤的车辆,搜集证据,作为处罚依据,甲方核实清楚确属人为因素的将具实按照煤价的5倍予以赔偿。若事后发现质量问题与甲方无关属于路耗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运输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方负责处理,由此造成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及时结算,如因乙方资金原因未能及时结算,导致甲方无法组织车辆按时运输,甲方不承担责任。

5、货物到达过磅时,甲方司机应将运输票据(矿方过磅单、计量票、入境票)如数交予乙方,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到达货物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加盖验收章并出具验收过磅单。

2、货物到达后,甲方车辆必须服从乙方煤库人员指挥,不得插队、无理取闹等,否则,乙方对甲方车辆进行相应处罚;同时乙方人员必须及时接受甲方货物,不得刁难、克扣及索要钱财,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事项:

双方在运行中发生的具体和未尽事宜,应及时了解、沟通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二

发包方: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有关规定,经乙方申请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风险抵偿金_______________元整(不计利息)后,乙方被甲方确定为承包人,甲方将牌照号码为湘g_____号_____型客车壹辆交由乙方承包,该车的运输线路为_____至_____,___日___班,途经_____、____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签订责任书如下:

第一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年_____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信誉质量保证金

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信誉质量保证金____万元整(不计利息)。乙方在承包活动中发生信誉质量问题时,甲方将按规定扣缴其信誉质量保证金,扣缴后乙方应及时用现金补足。

第三条车辆

一、乙方承包的车辆属甲方固定资产,乙方在承包期内按年向甲方缴纳车辆折旧费,车辆折旧费由甲方直接从乙方缴纳的车辆风险抵偿金中划帐扣缴,折旧年限为_____年,折旧方法为国家规定的双倍余额递减法。现已折旧__年__月,承包终止时,共应扣缴折旧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承包终止时,应将车辆送司属维修厂进行一次全车二级维护作业,竣工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应达到gb7258—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和jt/t198—__《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规定的一级车技术标准,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由甲方收回,本责任书终止。

三、承包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对车辆进行改造、改型。如因政策及经营需要,确需对车辆进行改造、改型以及添加附属设施的,应经甲方批准,属费用部分由乙方承担;属固定资产部分,实时增加乙方车辆风险抵偿金。

四、承包期内,乙方应按甲方排定的车辆维护计划在指定的维修厂对车辆进行维护,材料费由乙方据实支付,工时费由甲方在乙方承包车辆的预提费用中支付,当预提工时费用不足以支付时,乙方应用现金补足。

五、承包期内,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做好车辆的季检、年检及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不得带病行驶,否则,带病行驶者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未按期维护承包车辆的,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屡犯的加倍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未按期维护检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承包期内,因市场变化等原因车辆确需更新的,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后实施更新,但乙方应补偿原承包车辆固定资产净值损失后,车辆由甲方收回,本责任书终止。车辆更新后,甲、乙双方重新建立更新车辆承包关系。

第四条费用结算

一、承包终止时,乙方交纳的车辆风险抵偿金及信誉质量保证金,甲方在扣除乙方有关费用及信誉质量保证金(含安全事故损失及赔款等)后的余额全额返还乙方。

二、乙方缴纳给甲方的承包金:_________元整(承包金不受市场、自然和人为条件影响),签订本责任书时应一次性缴清,乙方方可从事相关的营运活动,承包期内产生的收益除去缴纳甲方的承包金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归乙方所有。

承包期内,因政策性提高票价、运输旺季恢复票价或春运期间上浮的票价所产生的新增收入,按上浮票价的__实时加收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承包金。

承包期内,因乙方加班、包车产生的新增收入,分别按收入的10%、20实时加收乙方向甲方缴纳的承包金,乙方加班、包车产生的收入按三联单收入据实核算,三联单收入计算不全的,按100%实载率计算。

三、承包期内,甲方按规定为乙方进行营收结算,乙方不得擅自结算,本站按三联单划拨联的实际总收入扣出站务费、税金后进行结算。外站按对方站的实际划入数扣出税金后结算。如乙方将营运三联单遗失或逾期未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擅自结算的,视为乙方违约,其结算数额视为乙方违约金予以扣缴。

四、承包期内,乙方应于当月末三日前,与甲方结算各项成本费用。

(一)根据国家政策,由甲方在乙方承包单车营收中代扣代缴或预提相关费用。如乙方当月单车营收不足以扣缴时,乙方应以现金补齐,代扣代缴或预提费用将依据政策及甲方有关规定实时进行调整,其主要项目如下:

l、各项税金:

2、客运附加费________元/月,养路费________元/月,运管费________元/年及其它规费;

3、二级维护工时费________元/月;

4、安全统筹金________元/月:

5、其它代收代缴项目。

(二)承包期内,因乙方违反相关法律及甲方

规定产生的罚金、赔偿金、违约金由甲方在乙方当月营收中代扣代缴,如乙方单车营收不足以扣缴时,乙方应以现金补齐。

(三)除去各项代收代缴及预提费用后,乙方承包车辆的运行成本如油、胎、料及司乘人员工资等由乙方凭单据在其单车成本费用中据实向甲方申报列支但不得透支。

第五条营运事项

一、承包期内,甲方将乙方承包车辆的牌、证等各项营运手续交乙方随车营运,承包期满或车辆终止运行时,乙方应将车辆及各项营运手续一并交由甲方,否则,视同乙方违约,其车辆风险抵偿金及信誉质量保证金视同违约金由甲方全额扣缴。

二、乙方承包的车辆应按甲方指定的站点配载营运,并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制度,交纳相关的费用。否则,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屡犯的加倍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

三、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班次、线路营运。发车时间,售票区段的划分等安排,由车站实时调整,乙方应服从,否则,每次扣缴乙方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屡犯者加倍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

四、依据客源需求,组织乙方加班时,乙方应予服从,当运力不足,甲方另行组织运力加班时,乙方不得阻挠。否则,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屡犯的加倍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

五、乙方不得私自在车站内售票、补票,否则,甲方按票面金额的10倍向乙方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扣缴数额不足50元的按50元标准扣缴。

六、乙方不得私自甩客、宰客,不得侵害旅客权益,否则,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500元;情节严重者,每次扣缴乙方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七、乙方应无条件服从抢险救灾及其它政治运输任务的紧急调度,否则,每次扣缴乙方信誉质量保证金1000元。

八、乙方不得将承包车辆转包、分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包车辆行为自行终止,乙方交纳的信誉质量保证金和车辆风险抵偿金由甲方全额扣缴,甲方收回车辆。

第六条劳资事项承包期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劳动管理,工资、社保等由乙方向甲方交纳后,其相关手续由甲方代为乙方办理,否则,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直接办理的,同意乙方自行办理。

第七条安全保险事项

一、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承包的车辆统一实施保险,标准按甲方规定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投保的主要项目为: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破损险、无过失责任险等。

二、承包期内,乙方承包车辆发生事故时,甲方负责办理保险理赔事宜,其损失和费用清偿等按下列规定办理:

1、已交清车辆保险费用,但未按本责任书或国家及甲方有关规定交清其它款项;或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或因黑班、私班、超载、超速行驶等违章、违规、违反本责任书的行为而发生的事故,其事故所有的费用,除保险理赔部分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2、不及时报告甲方和交警部门,不及时向保险部门报案的;或发生事故后逃逸的;以及处理事故不积极参与,不提供证词的,其事故所有的费用,除保险理赔部分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3、除本项第1、2小项外,在扣除保险理赔部分后,事故费余额在肆万元以内(含肆万元),全额由乙方承担;余额超过肆万元以上的部分,乙方按事故责任大小承担:即乙方负全责的承担90,负主责的承担80,负同责的承担70,负次责的承担60,无责的承担40。

4、甲方通知乙方交纳事故费用,乙方在限定期限内不能交纳的,视为乙方已无履约能力,甲方将提前终止本责任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其信誉质量保证金及车辆风险抵偿金由甲方全额扣缴,并由甲方追偿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乙方原则上自包自驾,特殊情况需要雇请驾驶员或临时请人替班,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对由此可能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且全额承担乙方雇请人员的安全、医药费、经济赔偿和补偿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选聘的驾驶员应持甲方核发的《内部准驾证》从事车辆驾驶工作,不得无证驾驶,否则,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

五、乙方及聘用的驾驶员应参加甲方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营运培训,并进入甲方驾驶员信息库,否则,未参加培训者每人次扣缴乙方信誉质量保证金200元。

六、乙方承包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否则,每次扣缴信誉质量保证金__-10000元。

七、乙方缴纳的安全统筹金,用于企业安全事故损失的调剂补偿,不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其它事项

一、乙方在承包期内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车辆承包风险。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规章制度,照章营运,服从甲方的路检、路查及调度安排,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及精神风貌。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乙方违约,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扣缴乙方的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行承包责任期间,乙方不得邀集他人聚众上访围攻甲方及政府部门,不得有堵门、截扣车辆及牌证和其它财产,损坏公物等行为,不得罢运侵害旅客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节扣缴其信誉质量保证金。乙方不得再承包甲方车辆。

四、乙方因重大信誉质量及安全事故原因被吊销班线经营许可的,视为乙方违约,其信誉质量保证金及车辆风险抵偿金由甲方视为乙方的违约金全额扣缴,并赔偿甲方损失,本责任书终止。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办理。

六、甲方委托市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分公司为其代理人,履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七、本责任书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和甲方委托代理人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户籍所在地:

详细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变更后通知甲方):

委托代理人(章):

责任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责任书管制范围:___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三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名单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安排专车到出发地相关隔离场所进行转运,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转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入境隔离人员体温正常,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安排有序上车。双方工作人员填写转运交接表,实际登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省大数据局。体温异常者,由集中隔离场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运中。

1.资质审查。各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转运服务单位和驾驶员资质,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查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人员转运车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资质或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驾驶员须具备准驾车型资质,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并经卫生健康部门上岗培训。

2.车辆检查。随车工作人员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年审有效期等,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区域与乘客区域做好物理防护隔离,驾驶员不得接触乘客行李,与乘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必要时进行空调系统改造;随车配备消毒液、方便袋等,座位背后贴中英双语乘客转运途中注意事项。转运车辆须有“入境人员转运”标识牌,实际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

3.途中管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转运全程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行驶,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休息、加油,严禁转运途中上下客。转运途中严格控制车速,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电话,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停靠服务区。因路途较远,确需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如厕的,转运车辆应停靠定点服务区。其中目的地为温州、丽水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东永高速公路(s27)方岩服务区;目的地为衢州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次坞服务区。停靠定点服务区前,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提前8小时将车辆信息、拟停靠的定点服务区、计划停靠时间报送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安排专职人员对接拟停靠服务区。定点服务区提前设置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服务区工作人员和下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卫生间内提前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等。原则上车上所有人员均在车上休息,不得在服务区随意走动,不得将使用过的物品和垃圾丢弃在服务区。确需下车如厕的,下车人员按照服务区的引导路径进入专用卫生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如超市、餐厅等)。定点服务区指定受过培训的专职保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对下车人员使用过的厕具进行清洁消毒,对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专业处理。

(三)转运后。抵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行驶至指定下车位置,先开行李舱门,再开车门。目的地工作人员完成对入境人员清点、核查、体温检测等手续后,按当地要求对其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驶往指定消毒位置,由专业人员清理车厢内垃圾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脱去防护装备并消毒。

(一)紧急事项。在转运过程中,如车内人员身体有异常,随车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内人员肢体冲突等,随车工作人员及时拨打11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

(二)指挥调度。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及时调看转运车辆车内视频监控,根据突发事件感染风险、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启动入境人员转驳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现场处置。

1.设置现场警戒区。现场处置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在停止运行的入境人员转运车辆停滞点设置现场警戒区,控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现场人员拥挤、聚集。

2.加强防护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检查入境人员及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的防护状况,确保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负责转运途中行驶安全,科学选定行驶路线,落实驾驶员集中居住和轮班制度;落实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执行驾驶员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规定。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四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所有__________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车辆行驶证、车辆合格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二、赠与物的交割:甲方将________商务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交与乙方,并于当天配合乙方到长沙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乙方应在签字合同的一个星期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四、该车需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由乙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五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位于运输委托乙方承包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总工期为天。

二、本工程项目以井下运输第一台设备为开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雪灾、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项目进度的。

(2)因政府强制停电问题造成停工的。

第三条:工程承包价款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含税价万元)。

二、此价款包含燃油费、车辆维修费、驾驶员工资等一切全部费用。

三、回撤运输费按双方协商的预算金额为一次性包干价。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须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场地。

二、按设计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井巷扩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车场所等)以确保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三、负责对乙方回撤运输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四、负责提供乙方运输相关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负责回撤运输作业期间与其他单位协调关系,协调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六、对违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及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承包后不得另行分包或转包。

二、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及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运输作业,并按期完成任务。

三、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确保相关管理和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吗,保证回撤运输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间,因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综采工作面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五、乙方对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现场救援和紧急处理职能,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均由乙方全责处理和承担所有费用;发生死亡事故由乙方处理甲方配合,费用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为驻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联系工作。

十、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回撤运输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全额回撤运输款项。

第七项: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约定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方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制度规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规定中的处罚额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制度规定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乙方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违约。

二、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终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超过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项: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方签名盖章和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立约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六

甲、乙双方就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等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1、甲、乙双方同意,现乙方有        牌汽车    台,车牌号为           ;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上述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本挂靠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用工合同,乙方及乙方所聘请的人员不属于甲方人员,不能享受甲方职工待遇,与甲方不存在用工关系。乙方应自行承担乙方及雇用人员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

1、乙方挂靠甲方从事运输业务的期限为 两 年,即从 20   年   月   日起至 20   年   月   日止。

2、挂靠协议期满,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且不拖欠甲方代为垫付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转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挂靠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及时办理转户手续,甲乙双方的挂靠关系仍按本协议执行。

乙方同意承担其在挂靠甲方经营期间,因从事营运业务而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即:保险费、车辆年审费、二级维护费、工商管理费、税费以及其它应承担的费用等)。若因乙方原因致使无法及时缴纳有关规税费用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交通、路政等相关协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和甲方制度对投入运营的车辆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保养、例保等,并及时对营运车辆进行季检、年检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挂靠经营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甲方可协助乙方对事故进行处理,但甲方的实际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发生上述事故而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行为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经营期间,如乙方被客户投诉或因违法、违纪、违章被有关部门通报、曝光或作其他处理的,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到甲方和相关部门接受处理;若因此而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运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2、甲方有权组织乙方进行业务、安全、政治的学习。

3、甲方有权对乙方营运车辆进行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4、甲方有权按约定向乙方收取各项代缴费用。

1、乙方有获得挂靠经营的权利。

2、乙方应按约定缴交各项费用。

3、乙方应按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

4、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

5、乙方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政策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独立承担经营风险、承担违法、违纪、违章引起的经济赔偿及其他相关责任。

6、乙方的车辆运营由乙方自主安排,乙方以甲方名义与第三方签订的运营合同由乙方承担合同的相应权利、义务,与甲方无关,因运营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车辆在合同期内必须购买交强险和足额的商业保险,在挂靠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被抢,货损货差,人员伤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时所产生的一切赔偿和费用,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外,差额部分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如相关部门裁决甲方负相关责任,则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8、乙方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对本车、车上人员、车上物品或对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损失或经济支出。

9、乙方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违纪行为,发生的行政、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自理,与甲方无关。

1、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并收回一切营运手续。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治安条例,被劳教或判刑的:

(2)、乙方有违反甲方规章制度行为的;

(3)、乙方有破坏甲方工作秩序、损害甲方声誉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4)、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或其它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处理致使甲方被有关部门处理或媒体报道曝光的;

2、乙方如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各项规税费用、甲方有权停发、停办乙方车辆相关运营手续及证件,有权收取每天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缴费期限一个月不缴纳上述费用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车辆并进行拍卖,以所得款项偿还甲方垫付的费用、注销车辆办理相关证件的费用,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3、挂靠期间,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相转让、抵押、出租、出借车辆及证照,否则应支付甲方每部车一万元的违约金,并可以解除挂靠协议。

1、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的,保险公司理赔

的保险费用应当直接转入甲方帐户,该款项应当首先保障对受害人的合法赔偿,剩余的受益在乙方不欠甲方有关费用时退还乙方。

2、乙方挂靠甲方经营期间,车辆发生灭失、毁损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3、挂靠期间乙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车辆在经营中,因发生交通事故、运输协议合同纠纷、劳务纠纷等,一切由乙方负责并处理,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通知甲方,甲方可在乙方请求下协助乙方处理纠纷,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以上事故、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协议期内,乙方如需要更新、转让、转租或抵押车辆,需书面向甲方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后,可实施并办理相关手续。

5、挂靠期间,车辆产权仍属乙方,产生的效益归乙方支配和使用,同时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以任何形式在银行或个人、借款及其他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本协议书签订前,甲、乙双方及保证人对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及其含义都已准确理解,自愿签订并愿意完全按照约定条款履行本协议书。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七

甲方(赠与人):

乙方(受赠人):

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车辆行为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其所有的一辆(车牌号:)无偿赠送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赠与。

第二条、甲方保证其对上述车辆具有所有权,其所有权证明为: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号。

第三条、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应在当日内将车辆向乙方移交。自移交之日起由该车发生的相关一切责任,事故、赔款和交通罚款均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但若与移交上述车辆有关的费用包括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以及有关契税应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本次赠与并无恶意,而且已将其所知的一切包括瑕疵在内的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完全知晓并愿意对因此之后造成的任何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其生效。

甲方:

x年xx月xx日

乙方:

x年xx月xx日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八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 (大写) 元(¥: 元)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利息为人民币 元(¥: 元)

二、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四、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五、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六、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七、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八、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九、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延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精选车辆转运收费协议书(精)九

本保险分为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本公司按承保分别承担保险责任。 

车辆损失险 

第一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1) 碰撞、倾覆、火灾 、爆炸;

(2) 雷击、暴风、龙卷风、洪水 、破坏性地震、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隧道坍塌 、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3) 全车失窃(包括挂车单独失窃)在3个月以上;

(4)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第二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采取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三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战争、军事冲突或暴乱:

(2) 酒后开车、无有效驾驶证、人工直接供油;

(3) 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

(4) 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失窃或停放期间翻倒;

(5) 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

第四条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不负责:

(1) 自然磨损、朽蚀、轮胎自身爆裂或车辆自身故障;

(2) 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使损失扩大部分;

(3) 保险车辆遭受第一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使被保险人停业、停驶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4)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 公有车辆的保险金额,可以按重置价值确定,也可以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 私有或个人承包车辆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投保时的实际价值。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要求调整保险金额,应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

第七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后,应当尽量修复,补偿保险人修理前应当会同本公司检验受损车辆,明确修理项目、修理方式和修理费用,否则,本公司有权重新核定亲修理费用。 

第八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或费用支出,本公司按以下规定赔偿:

(1) 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但保险金额高于重置价值时,以不超过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为限;

(2) 部分损失 投保时按重量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陪偿;投保时保险金额低于重置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出险当时的重置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上列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等于保险金额全数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遭受全损后的残作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额,本公司依照保险合同的给予补偿。但因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由被保险人 负责处理。 

第十一条 下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范围,本公司概不负责:

(1) 被保险人所有或的代管的同产:

(2) 私有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以及他们所有或代管的财产:

(3) 本车的驾驶人员;

(4) 本车上的一切人员和财产;

(5) 拖带的未保险车辆或其他拖带物造成的损失;

(6) 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引起停电、停水、停气、停产、停业或停驶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第十二条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概不负责:

(1) 酒后开车或无有效驾驶证:

(2) 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应当按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赔偿。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赔偿金额,本公司有重新核定。 本公司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病变或赔偿费用的增加不再负责。 

第十四条 本公司赔偿后,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投保时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当如实申报、并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 

第十七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或变更用途,被保险人应当事先通知本公司并申请办理批改。 被保险人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 

第十八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同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本公司。

第十九条 被保险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十五条到第十八条规定的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 起终止保险合同。 无赔款优待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险车辆在一年保险期间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优待,优待金额为上年度应交保险费的10%,不续保者是不给。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辆计算。 索赔事宜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和各种有关费用单据。本公司应当迅速审查核实。赔款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提供的各种单证必须真实可靠,被保险人如果有涂改伪造单证或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二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或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中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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