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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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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通用9篇)
2023-11-23 07:58:42    小编:ZTFB

见微知著,总结是发现问题并寻求解决方法的关键。怎样培养孩子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这是每个家长都要思考的问题。最后,祝大家在写作过程中取得好的成果,能够写出优秀的作品,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一

你们知道吗?一支红笔和一支黑笔相结合起来的颜色画在手上就可以形成一个以假作真的伤痕,虽然滥竽充数,但是栩栩如生。这是我同桌叫我画的,看似逼真,血色鲜艳。早上上课,她画了一节课的伪造伤痕。

“请同学们翻到语文课本第xx页。”陈老师清脆而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同学们的读书少朗朗上口。唯独我的同桌趴在桌子上,拿着一支黑笔和一支红笔在替换着涂擦手臂,她的手黑白相间,红色最多,很像刚摔过的伤痕,惟妙惟肖。我就问她:“你这个伤痕是真的吗?会痛吗?”她看到我单纯天真的眼神笑了笑,开心地说:“哈哈,这不是真的.,我用笔画的,你真是太单纯了吧?要不要我教你画?”我想了一会:如果真的能画出形象逼真的伤痕,家人看到,不就会心疼我啊?我脱口而出:“嗯嗯!”我快速地拿出红与黑笔,为了模拟真实示范,所有由她先来帮我画。

我的手被她两支笔重重的摩擦着,还有一丝痒和疼痛,我的手变成好红好红,就如同出血了似的,一道别刮伤的伤痕在手上,她又用黑色的笔涂,变成了被缝了几针的形状。她把伤痕周围的地方也涂成红色,摩擦摩擦,就宛如一个真实的伤痕。这道伤痕非常逼真,远看鲜红,近看露馅。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二

没有人愿意被说服,当对方感觉到你要说服他时,他很自然会产生一种抵触的心理,即使觉得你说的有道理,他也不愿意承认,会想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表示异议。同时当你抱着说服对方的目的去沟通时,容易怕对方拒绝而信心不足,说话没有底气,力度不够,或者容易急于说服对方而缺乏耐心,过于急躁,这对结果都是不利的。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显示”口才。有的人与人沟通时喜欢只顾自己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好像在公众演说,而不去关注对方的感受和反应,这样做看起来口才很好。讲得很精彩,沟通的结果却并不好。

2.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争论”

无论如何,沟通时出现双方各执已见,争执不下的情况,都是非常失败的结果。因此我们一定要不断提醒自己,既然沟通的目的不是为了争论,那就一定要主动想办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3.沟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增进相互了解。

每个人有不同的想法,观点,通过交流相互了解了对方的想法,才能相互理解。我们要告诉自己,沟通就是跟对方去聊聊天,交换一下看法,因此完全没有必要有任何心理负担,应该非常轻松地去沟通。沟通的目的是为了达成共识。两个人肯定有不同观点,肯定也有相同观点,沟通不是为了看到不同点,而是为了找到共同点,所以沟通时要善于把分歧放到一边,引导对方多看共同点。

4.如何沟通。

如何让别人主动找你来合作。要告诉她公司有培训体系,如何留住他的伙伴,如何去复制和培训她们。所以欧瑞莲没有做死的,只有想死的。很多时候我们都是自己吓自己:哎哟,我跟她讲欧瑞莲,她会不会接受;哎哟,我跟她讲产品,她会不会买……你讲都没讲,你怎么知道她们不接受,你卖都没卖,你怎么知道她们不买呢不怕拒绝:“欧瑞莲是生意也是事业开口你就有,你不开口就没有,他不理你你就走,一点损失都没有。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三

具体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约定是以什么方式生效,如签字盖章生效、到一定时间生效。

如果是签字盖章生效的话,那么用人单位只要盖章即可。

如果是约定到一定时间生效的,而没有日期的,是需要证据证明签约时间来主张生效的。

甲 方:****公司

乙 方:**

鉴于乙方已于2007年5月14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书面提请辞去所有职务,甲方已同意乙方的辞职申请,现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关系,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七、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乙方申请,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于20 年 月 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甲方名誉或利益之行为。从此乙方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不得再进入甲方的任何厂房及宿舍。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办理完毕所有工作移交手续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款项计人民币 元(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乙方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甲方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甲方向乙方支付以上款项后,甲方既已履行完毕所有对乙方的义务。乙方如认为甲方还有其他义务的,在乙方接受以上款项后,既视为乙方已放弃主张的权利。乙方不得再行向甲方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任何权益。

第四条 乙方已仔细核实出勤记录及计算薪酬的其他依据,乙方确认甲方已依法足额发放乙方任职期间的所有应得薪酬(包含加班费)。乙方因工伤评定的伤残等级可为 级,乙方本人已知晓,根据法律规定乙方应得的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款项可达人民币 元,但乙方仍旧同意本协议第三条的约定。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六条 签署本协议以后,乙方承认其已经阅读、理解并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每一个承诺,乙方认识到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乙方已经收到其中一份。

第七条 本协议自双方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人收到 公司支付的款项计人民币 元(该款项为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结算款,该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应支付本人含加班工资在内的薪资、年休假工资、高温津贴、奖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公司应支付之保险费用及含伤残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他工伤待遇、其他应支付之款项等项目)。本人确认公司已履行完毕所有对本人的义务。本人如认为公司还有其他义务的,本人也承诺放弃主张(含申诉、起诉、投诉)的权利。

收款人(签名并按手印):

20 年 月 日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四

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总离不开经济往来,当亲朋好友来借钱时,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难以处理,写一份符合规范的。

借条。

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一些人却伪造借条签名来损人利己,那么,伪造借条签名犯法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知识,供你参考。

【网友咨询】。

【律师解答】。

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种罪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认定。

如果行为人出于通过诉讼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那么行为人涉嫌诈骗罪,这种诈骗的方式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启动民事诉讼,意图通过虚假诉讼使对方为虚假的债务关系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在犯罪理论上这种诈骗方式被称为“三角诈骗”。并且,诈骗数额为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如果败诉了,属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为人故意帮助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行为人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也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罪。与一方当事人合谋虚假诉讼的,涉嫌诈骗罪(共犯);受一方当事人欺骗,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帮助伪造证据的,涉嫌伪造证据罪。

一、诈骗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延伸阅读。

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五

一篇《揭开“满分作文”造假之谜》6月12日在光明日报发出后,正在网上广泛流传。原来书店兜售的高考满分作文书中,有许多文章不是考生所作,真的在高考中得过满分,而是他人炮制。是《中学生》杂志的刘加民副主编揭露出来的。

《中学生》是教育家叶老(圣陶)和他的哲嗣老叶(至善)花过许多心血办起来的一本优秀刊物,特别在中国语文的教和学上起过良好的作用,现在看到刘先生出来揭露所谓“满分作文”造假,特别是还讲了这样一段话,“一个少年写手,可以天马行空妖魔鬼怪下笔千言,却看不到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关爱、互助、乐观、奋进的事实,一些已经成名的.少年作家抄袭了别人的作品,输了官司,不但没有遭到批评和抵制,反而带来更多的追捧者。这种现象很值得忧虑。,写什么,不写什么,怎么写,从来就不是个单纯的写作技巧问题。”很高兴,叶老和老叶可以放心了,《中学生》的优良传统还在继续发扬。

作文,从来就不是个单纯的写作技巧问题。而学海无涯,写作的提高是无止境的,即使从写作技巧而言也是层出不穷,不可能到头的。“到此已穷千里目,谁知才上一层楼。”(鄂容安(鄂尔泰之子):题甘露寺,转引自《随园诗话》)所以在我的记忆中,过去的作文,无论是在校的考试,或高考,都没有听说有人得过满分的。我上初中小学时,有作文课,有的老师很负责布置很多,有的老师不想判那么多卷子,就布置的少些,但至少两周也得来一篇。按说我的作文是不错的,老师常夸奖,但给我的分数,一般也就八十多分,最高是九十分,仅得过两次,那作文本被家里收存起来。有时低于八十分就有点紧张了,家长和老师都会关心是怎么回事。总之那时没想过作文也能得一百分,别的同学也一样。而留给我的记忆是写文章要精益求精,没有到头的时候。和别人比起来,更是天外有天,相传诗仙李白登黄鹤楼,因见崔灏题诗在上头,也甘拜下风而搁笔。

特别是高考的作文,相对分出高下还有可能,要判出绝对的一百分,我是无法想象。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六

【律师解答】。

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种罪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认定。

如果行为人出于通过诉讼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那么行为人涉嫌诈骗罪,这种诈骗的方式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启动民事诉讼,意图通过虚假诉讼使对方为虚假的债务关系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在犯罪理论上这种诈骗方式被称为“三角诈骗”。并且,诈骗数额为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如果败诉了,属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为人故意帮助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行为人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也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罪。与一方当事人合谋虚假诉讼的,涉嫌诈骗罪(共犯);受一方当事人欺骗,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帮助伪造证据的,涉嫌伪造证据罪。

一、诈骗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伪造证据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延伸阅读。

如何区别借条和欠条。

1、含义不同。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因借贷而产生,有特定的借款事实,是由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而引起的。

欠条是对债权债务主体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因买卖、承揽等关系的清算,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纯粹的债权和债务关系。可以说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等等。

3、诉讼时效起始期间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属于双方对债务的履行约定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第二款第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由此可见,债权人将自己的钱借给债务人时,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对于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已经受到了侵害,因此,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对方如要抗辩很困难,并且要提出相应的抗辩证据。

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欠条形成的事实。如违背国家禁止性规定从事的交易行为无效,象赌博负债形成的欠条依法不能成为权利主体主张权利的凭证。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七

在煤田地质勘探中,测井资料作为钻探资料的补充和验证,已成为煤田地质勘探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较之数字测井以前,伪造测井资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测井曲线是鉴别地质资料可靠程度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流行的部分数字测井系统存在着严重缺陷,伪造测井曲线易如反掌,致使极少数煤田地质勘查队伍出现伪造测井曲线的现象,导致煤田地质勘查资料严重失实.伪造测井曲线的主要技术手段是依靠软件对部分测井数据进行复制,伪造的.测进曲线有三种特征:重复性、矛盾性和不协调性,该特征是识别伪造曲线的主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可先查看测井记录是否为明码记录,然后再依据伪造测井曲线特征对测井资料进行识别,必要时可索取原始测井记录曲线予以核对.

作者:罗忠文luozhongwen作者单位:贵州省煤田地质局,贵州,贵阳,550006刊名:中国煤炭地质英文刊名:coalgeologyofchina年,卷(期):21(2)分类号:p631.8关键词:测井曲线地质资料测井资料鉴别伪造数据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八

在现实生活中,人际交往总离不开经济往来,当亲朋好友来借钱时,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难以处理,写一份符合规范的。

借条。

是十分有必要的。然而,一些人却伪造借条签名来损人利己,那么,伪造借条签名犯法吗?下面本站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律师解答】。

该行为是否涉嫌犯罪以及涉嫌犯何种罪要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来认定。

如果行为人出于通过诉讼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的目的,那么行为人涉嫌诈骗罪,这种诈骗的方式从客观方面看,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并启动民事诉讼,意图通过虚假诉讼使对方为虚假的债务关系承担责任,其行为符合诈骗罪客观方面的犯罪构成,在犯罪理论上这种诈骗方式被称为“三角诈骗”。并且,诈骗数额为4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当然,如果败诉了,属于犯罪未遂。

如果行为人故意帮助一方当事人伪造证据,根据行为人的动机和目的,行为人可能涉嫌诈骗罪(共犯),也可能涉嫌伪造证据罪。与一方当事人合谋虚假诉讼的,涉嫌诈骗罪(共犯);受一方当事人欺骗,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而帮助伪造证据的,涉嫌伪造证据罪。

一、诈骗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诈骗罪数额的认定: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伪造证据罪的罪名及法定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伪造协议书并签名范本篇九

在煤田地质勘探中,测井资料作为钻探资料的补充和验证,已成为煤田地质勘探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较之数字测井以前,伪造测井资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测井曲线是鉴别地质资料可靠程度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流行的部分数字测井系统存在着严重缺陷,伪造测井曲线易如反掌,致使极少数煤田地质勘查队伍出现伪造测井曲线的现象,导致煤田地质勘查资料严重失实.伪造测井曲线的主要技术手段是依靠软件对部分测井数据进行复制,伪造的.测进曲线有三种特征:重复性、矛盾性和不协调性,该特征是识别伪造曲线的主要标志.在实际工作中,可先查看测井记录是否为明码记录,然后再依据伪造测井曲线特征对测井资料进行识别,必要时可索取原始测井记录曲线予以核对.

作者:罗忠文luozhongwen作者单位:贵州省煤田地质局,贵州,贵阳,550006刊名:中国煤炭地质英文刊名:coalgeologyofchina年,卷(期):200921(2)分类号:p631.8关键词:测井曲线地质资料测井资料鉴别伪造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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