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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 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模板(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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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 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模板(六篇)
2023-01-12 04:23:29    小编:ZTFB

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合同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一

办党组始终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工程,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建设、树立法制办良好形象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了“三个狠抓”。

一是狠抓思想统一。通过党组会、全办例会反复强调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党风、促政风、转作风,切实把市法制办建设成为政策法律实务高、服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公仆形象好的群众满意机关。

二是狠抓组织领导。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了在办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科室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建设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市政府法制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案》,层层分解了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党组书记、主任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办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始终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把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活动结合起来,采取得力措施,完善规范制度。

一是严禁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近五年来,本办无一人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考察培训。

二是严格公务用车配备管理。本办现有小轿车2台。符合市委关于单位配置公务用车的标准,没有超标。提倡多步行、少用车,就近开会、办事的一律不派车,办领导带头坚持,全办上下形成较好用车风气,节省大量车辆经费。

三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控制接待范围,简化迎送程序,实行定点接待。没有发生领导干部以公务接待为名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相互宴请,也没有以同学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请客送礼行为。

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坚持贯彻执行《关于加强机关节能工作的通知》和《法制办关于节支方案》。通过开展节水、节电(安装声控灯、规定空调温度、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切断电源总开关)、办公用品配备、开启公务员办公系统等网络工具办文、办公、减少纸质文件的印发、加强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张贴节能宣传画、开展节能知识竞答、开展无车日活动等,一般性支出得到控制。

五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报帐员制度。经费开支项目先行申报、批准后办理,报销经手人签字、秘书科审核、分管领导签字、秘书科登记报行管局审核。重要开支必须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推行公务卡,定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杜绝了违纪违规开支。

三、加强廉洁性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坚持党组负总责,积极探索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分类分层次抓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和廉洁性教育,促进了干部廉政勤政。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相关会议精神,学习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等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性;一把手每年坚持讲党课,教育引导干部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亲情、自由、健康“七笔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强化节前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廉洁意识。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教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形式,要求领导干部做到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五个带头”。即:带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做好“一岗双责”;带头参加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坚守廉洁从政的底线、远离党纪国法的红线;带头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以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确保正确行使权力;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学习落实上作表率、在接受监督上作表率;带头提高履职水平,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创新的能力。

三是开展领导班子述廉政活动。每个班子成员都书面上报廉政述职报告,每年坚持领导班子定期向市纪委、组织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包括住房购置装修、子女入学、购置车辆、婚丧嫁娶、子女出国、投资经商等情况,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主动接受监督。

四、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建设水平

一是注重经常性检查监督和谈话提醒。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定期对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决策、项目资金安排、干部任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经常性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办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科长、科长与科室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谈话提醒。对于违纪违规苗头和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廉政谈话,及早提醒、及早消除,防范于未然。

二是认真履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相关职责。按照中共中央《2008—2012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省委要求,结合任务特点和工作职能,积极履行牵头与配合协调的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做好经常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深化治庸问责工作。认真做好治理庸懒散软等方面的问题,坚决纠正少数干部中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切实解决“中间梗阻”现象,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大治庸问责的力度,敢治、狠治、大治、真治,增强“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是坚持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辟领导班子、机构职能、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规范管理、法制宣传研究、部门信箱等栏目,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事项,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的办件回复和“一把手”上线答疑工作。专人负责政风行风热线答疑工作,及时登录行风热线,回答市民对法制办提出的各类法律问题,不是法制职能范围内的也告之对口解决单位。

五、坚持以强化监督为手段,全面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确保权力运行中依据无错。今年共起草、审查、修改各类文件103件,其中规范性文件53件、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13件、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12件、国家省立法建议6件、自治立法法规4件。

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纠错监督功能。对行政复议中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执法瑕疵,加强了意见交换;对于执法中的违法问题,严格按《行政复议法》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7件,办结30件,其中维持15件,调解结案15件。

三是提升法律事务水平,依法化解政府法律风险。按照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打破常规、特事特办、优质服务”的要求,审查修改了钢铁物流园项目、品牌家私制造基地项目、中国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精细玻璃及超薄电子玻璃项目等投资协议、框架合作协议、采购合同113件,有效防范了政府的法律风险,促进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对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112份会议材料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主持的70余次专题会议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一级开发、城中村改造、招商引资、投融资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工作,为政府决策发挥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促进权力依法运行。对全市67个市直部门、12个县市区政府的行政权力进行了审查确认,共查阅法律法规等相关依据3.6万多条,清理出行政权力4831项,初步审查确认3121项,核减行政权力1710项,核减比重达35%。在审查确认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审查,推动各部门行政权力依法、公开、透明运行。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对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130个部门或机构,经市政府确认后,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并在三峡晚报上公告。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共办理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共164个。

五是办理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信访件办理力度,今年来,本办与信访办联合制发了《市行政复议和信访事项移送规定》、共接待来信来访、处理信访案件19起。在处理信访案件时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坚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精心办理,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钉子案,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政府公信力。

六、存在问题和xx年工作思路

xx年,通过全办上下共同努力,我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各项工作按期推进,整体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促进了法制工作的全面健康发展。但离上级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一是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探索;二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作风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xx年,我办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xx—2017年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和省委及市委具体意见,积极探索和改进工作手段,着力在构建具有法制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升法制工作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一是加大组织协调力度,着力在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制度上下功夫,进一步优化“党组统一领导,领导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是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机关规范管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教育的长效机制,着力在营造环保廉政文化上下功夫,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的内涵,积极构建廉政文化建设平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关注廉政文化、参与廉政文化,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

三是继续以“五型机关”建设为统领,引导和推动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升执行力、公信力和服务水平。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二

1.负责领导所属的出纳(番禺出纳)员、记帐员、会计员按时、按要求记帐收款,如实反映和监督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保证各项经济业务合情、合理、合法。

2.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组成员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本组的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进行。

3.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4.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不超过10天),并与科目明细帐核对相符。

5.负责企业治理费核算,认真审核收支原始凭证,帐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帐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6.负责专用款项的明细核算,正确反映各项专用资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以及专项工程支出和完工情况。专用资金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对帐清算。

7.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8.负责公司税金台帐的登记和税金的交纳。

9.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10.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报销业务手续。

11.按每月工资表、水电耗用表、燃料耗用表等费用项目编制生产部生产管理分析报表;

12.对公司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治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13.定期组织对公司固定资金和流动资产的清查、核实,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治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14.严格按照财务治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帐凭证的稽核,组织会统报表的编审工作,保证财务结算的正确、及时和真实,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治理资料。

15.及时把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负责人汇报工作。

16.督导所负责岗位的工作情况,并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负有直接的责任。

17.负责协调与处理与各部门的纠纷、配合各部门处理好财务部的相关事宜。

18.定期组织所属部门员工学习有关国家财政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三

2020年,天台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打赢“两战”工作大局,

对标“重要窗口”,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重要抓手,持续强化“一个统筹、三大职能”,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天台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19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9年度台州市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先进单位;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集体;“和合”调解打造“三治”特色村居”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

1.深化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建设

为规范我县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高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意识,进一步降低行政败诉(被纠错)风险,积极化解行政争议,我局创新并深化打造复议应诉“三色预警”品牌,力争行政争议发生率和败诉率“双下降”。该制度实行以来,共举办案件分析讨论会52场,梳理出9家单位28个行政执法风险点,并将风险记录信息作为对政府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材料。截至目前,已对52件行政案件试行“三色预警”制度,共发出7期专报,其中2期专报获县委书记批示,暂无因承办单位执行该制度不力而导致败诉案件的发生。

2.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以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试点为契机,创新“提案式、伴随式、带案式”行政执法社会监督模式,我县被列为全省深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重点地区,法治监督科被台州市司法局推荐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办案成绩突出集体”。每季度以交流座谈方式向12名县政府执法监督员通报全县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新动态,并向其征集本季度执法监督主题,已向7个行政执法部门发送选题建议书8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4次,提出监督意见12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

3.引入全流程心理矫治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明确台州二院为我县社区矫正提供全方位的心理矫治服务。精心选聘26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心理治疗师组成“心理矫治专家库”,定期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讲座、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心理干预、心理团体课等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其调节情绪,消除心理障碍,完善人格。今年以来,累计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8期,心理测评200余人次,个别谈话20余人次,开展小组团体课8场次,提供心理矫治、心理辅导15人次,该模式已在全市推广。

4.探索实施“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

在全市范围内首创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并积极探索实施,助推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好一个互动交流平台、开好一次联合审查会议、做好一套三色预警标准、写好一份法律意见书、定好一套责任体系“五个一”联审流程开展合法性联审,主要围绕主体权限、适用依据、作出程序、具体内容、合法性等五方面,全面分析事项风险隐患,科学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红橙黄”三色分级,具法律意见书。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由单位主要领导做出最后决定,并做好结果运用。我局将选好典型案例,做好制度调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制度不断完善、成熟。

(一)落实依法抗疫,法治保障有新提升

1.法治保障党委政府防控疫情。出台《应对疫情惠企惠民9条意见》,调动法治资源、保障涉医权益、减免法治服务费用,为防疫和复工“两抓”提供法治政策支持。成立“防疫法律顾问团”,联系县防疫指挥部8个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涉法事务处理,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96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129条。强化法律供给,编印《防范疫情政策法律知识手册》分3期推送,指导全县部门、乡镇(街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2.“法雨春风”护航企业复工复产。聚焦“六稳”“六保”,抓好“五减”政策、“两直”资金,清立改废涉企规范性文件12件。以“三服务”活动为载体,统筹“防疫法律顾问团、公益律师服务团、驻企服务员专班”服务力量,明确“法治宣传、公益服务、暖心助企”三大任务,综合运用电话、短信、浙江政务app、微信等平台,组织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册1万余份,刊登《条例》广告740条、发布典型案例13个,免费解答线上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惠及企业300余家。疫期抽调9名干部,组建4个驻企专班进行“点对点”服务,累计收集用工、政策等“七难”问题182个,帮助解决175个,办结率为96.1%。

3.畅通渠道解决群众涉法需求。联合公检法等20家单位进驻县级矛调中心,疫情期间专设“涉疫绿色通道”,定人包案解决各类涉疫纠纷。依托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站、乡镇调解分会、四个平台,建立专兼结合、联动联防的矛盾隐患排查化解队伍,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580次,调处纠纷2786件,调解成功2786件,调处成功率达100%。开设“抗击疫情法律”专栏,创新推出为期一周的“蜗家学法防疫”有奖竞答活动,87384人次参与竞答。深入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公证“非接触式”服务、矛盾纠纷线上调解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服务和普法宣传5628次。

(二)推进依法行政,法治建设有新进步

1.全力推进法治天台建设。细化完善法治建设考核,印发《2020年法治天台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天台县责任分解表》。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出台《天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三个一”考评机制抓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通过“联合考核”“现场述法”等方式对53个部门、15个乡镇(街道)、4个国企、395个行政村(社区)进行“法治测评”。加强法治督察,印发《2020年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天台县法治监督员工作规则》,选聘法治监督员45名,制定了3项专项督察工作计划,已对5个部门、6个乡镇(街道)进行实地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单位限期整改。建立“巡察+法治”工作机制,目前已完成对13家单位的法治巡察,共提交巡察报告13份,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法治相关问题9个,完成整改8个。

2.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印发《天台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100项指标进行责任分解到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培育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5个。做好督察整改落实,协调各部门、乡镇整改落实中央、省提出的23项督察内容。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组建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目录300项执法事项已按要求划转到位。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公示行政执法主体79家,审核执法证2600本,清理退休、调岗等人员证件比例达98%,执法单位持证率高达97.12%,开展重大具体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备案769件。扎实推进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11件,发现问题16个,均已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政府依法决策,配合省厅、市局做好立法调研工作,制发《天台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并将16件事项列入,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清理规范性文件368件,审查规范性文件25件、合同1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82条。

3.全面提升复议应诉工作水平。加强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完善软件设施,通过省行政复议规范化评估。完善行政错案分析总结制度、行政错案约谈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共开展案件集体讨论19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规范行政复议调解,今年以来,和解、调解撤回申请而终止的14件,和解调解率为37.8%;办结行政应诉案件177件,败诉案件16件,败诉率为9.04%,低于省定10%最低控制线。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检法司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和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加强安全治理,平安建设有新成效

1.规范社区矫正监管。切实抓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监管教育,以100%日常信息化核查为主,实施“信息登记、每日核查、实时跟踪”流程闭环,全面掌握社区矫正人员动向和身体健康状况。重点开展“涉黑、涉恶、涉枪、涉赌、涉毒”5类社区矫正对象排查工作,确保及时掌握底数。推进矫正衔接,出台了《天台县关于患精神疾病易肇事肇祸的社区矫正对象联防联控帮扶救助等工作的办法》,确保特殊重点矫正对象信息互通。做好换届资格联审工作,共对2480多名候选人开展了资格联审。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开展特殊时期视频会见41场次,开展各类专题教育28场次。推进政法一体化工作,已调查评估27件,执行协同案件数157件。县检察院开展专项执法督察1次,开展执法案卷评查142份,发现各类问题86项并落实整改。以“十个一”活动高质量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2.深化诉源治理解锁“一地解纷”新模式。建成县级矛调中心,构建“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县联调中心、行政复议(应诉)窗口等成建制入驻县矛调中心,并从办事事项、办事流程、办事时效以及矛盾纠纷的解决率、时效率和满意率等方面入手,推动中心建设标准化、规范化。配置专职调解员5名,金牌调解员22人,律师5名,行业性调委会23个,设立专门接待室5个、窗口2个,进行法律事项服务。通过融合推动、关口前移,截至目前,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127件,调处成功5112件,涉及调处金额29382.7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71%;实质化解行政争议91件,行政诉讼案件和解撤诉率达47.3%;诉前纠纷化解和民事可调撤率达88.61%(全市第一),得到了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3.做实做强“和合调解”服务。将“和合基因”植入“大平安”“大调解”体系,打造了“寒山劝和工作室”“平桥“金钥匙”、赤城“老施”等7个“和合调解”品牌工作室。深化和合调处共解机制,升级“专业+草根”组团调解模式,创新“四劝和”“四色图”等矛盾纠纷化解法,推动矛盾纠纷清零见底。全力服务村级换届选举,组织排摸村级矛盾纠纷90次。强化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处置,38件非正常死亡案件均成功化解。

(四)夯实基层基础,基层治理有新进展

1.全面深化基层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设。出台《天台县全面推进基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建设实施方案》及司法所所长列席党政联席会议、法治事务目录化管理等配套制度,明确乡级审核规程,确保基层政府法律事务及应审事项“两个底数清”,着力构建党政办或司法所审核、法律顾问服务的多元审核机制,已实现审核机制全覆盖,审核率达92.92%,处于全市前列。

2.全域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制发《县级单位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任务清单》,将53个县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编制个性化法治宣传项目25个,编发《全县“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通报》6期。8月18日,“七五”普法顺利通过台州市普法总结验收组验收。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法治天台”栏目持续推进,形成以案释法品牌,该栏目被评为2019年度浙江省“新闻名专栏”二等奖。积极开展《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学习和宣传。

3.全方位开展基层法治实践。争创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18个、市级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2个。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抓好乡村领导干部普法学习,发挥“法律带头人”示范作用,实施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共评选出法治带头人505人、法律明白人840人、学法用法示范户5017户。推出“守法贷”“守法代”“守法办”等系列“守法惠”活动,释放学法用法红利,打造“普法也是生产力”品牌。

4.全力推进司法所提档升级。分梯次、分层级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共培育申报“枫桥式”司法所1家(白鹤司法所)。助推司法所改革发展,认真总结路桥区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推进司法所积极承担起合法性审查职能。目前,全县已有15个司法所承担合法性审核。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1.精准发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依托工业行业协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和律师行业“扬帆行动”,修改、废止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2件,备案审查14件。推进民营企业法治体检120场次,开展企业经营环境检视112次,提出法律建议257条,律师参与排查涉企矛盾190起,惠及企业179家。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学习全覆盖、普遍化。

2.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公证职能。全面推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法律援助无纸化平台已投入运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全城通办”、点援制等制度,成功协助申请人申请域外法律援助1件,提供一次性法律帮助314件,实现“最多跑一次”。1件法律援助案例入选司法部优秀案例。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37件,公证案件1792件,回访率达100%,群众满意率达99.8%。

(六)强化素质提升,队伍建设有新活力

1.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党建促队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八个排头兵”指标体系建设贯穿提升年活动始终,重点研学了《选编》《纲要》《党章》等规定书籍,组织实施全员政治轮训、开展年度重点工作季度“亮晒比拼”,已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政法干部专题轮训2次。

2.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战斗力。积极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共梳理出各类问题256条,同步制定整改措施274条。评查社区矫正案卷58件、法律援助案件41件、行政复议案件7件,整改率达99.22%。持续推进司法队伍规范管理,推荐年轻干部参加县委县政府“五线历练赛马达标”行动3名。以专业能力提升为抓手,出台系列激励机制,突出抓好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以《社区矫正法》《民法典》宣贯活动为契机,通过专题业务培训、线上答题竞赛等举措,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素养。

3.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推行“钉钉”考勤打卡,强化效能检查和廉洁自律监督工作,深化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2020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与各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制度,开展提示约谈24人次,警示提醒约谈5人次,每月不定期组织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2-3次。

1.公证体制改革暂未落地。经多次邀请县府办、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参与公证体制改革会议、共同论证,当前相关部门已初步同意拟改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但该方案仍未经正式通过。

2.“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存在先天不足。当前,司法所作为基层四个平台之一,其业务用房多数依靠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司法所没有独立的业务办公用房,受乡镇(街道)限制,很难达到枫桥式司法所建设要求。

(一)奋力推动法治天台建设。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天台”为主线,全力推动法治浙江、法治台州建设考评,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力争在打造法治先行区中创出天台特色。全域推进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落实各项指标,倒逼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优化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管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补齐法治政府建设短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推广,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乡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平桥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重点治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健全执法机制,加强执法考评,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三)提升法律事务服务能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和审查备案,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做好行政执法证考试、制证,推进县府办常务会议学法。推动“疑难事项合法性联审预警制度”创新项目见效。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保障,推进行政复议听证场所建设。继续推进复议应诉案件“三色预警”品牌建设,落实复杂疑难案件专家咨询会商制度,建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库。

(四)规范推进社区矫正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贯彻实施,在《社区矫正法》框架下,打造“天台模式”升级版。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面启动应用政法一体化办案单轨制运行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置机制并加强实战演练。加强监地协作,规范调查评估的项目内容与工作程序,做好监狱委派民警管理。落实社区矫正专职社工队伍建设系列文件,加强政府购买专业社团服务力度,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指引和过渡性安置。

(五)深化诉源治理工作。积极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统筹调解资源,坚持综合调解、全程调解,构建“一案一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出台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复议全过程调解、错案约谈、府院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等制度,加强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共同提升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实现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双下降”。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工作对接机制,引导行政部门联合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六)全域推进全民普法。开展“八五”普法规划调研。推进建设法治宣传阵地,完善“报、刊、网、端、微、视、台”一体的融媒体公益普法矩阵。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开展法治宣传规范化单位创建。推动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模范户”培育工程。

(七)强化人民参与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争创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规范村(社区)调委会工作流程,强化专业型品牌型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注重人民调解大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加强行政调解指导和工作对接,引导行政部门聘用专家型调解员从事民事纠纷调解。做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监督管理、选聘和初任培训,做好人民陪审员的补缺选任。

(八)升级公共法律服务。深化法律援助全域一体化改革,推行申请类案件全域无差别办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作用,强化入企指导、优化举措,真正把法律服务精准高效地落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急需处。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加强青年律师扶持培养,提高律师万人比。推动律师事务所管理更加规范,组织律师积极参与抗疫法律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社会活动,提升律师职业的社会美誉度。

(九)抓实司法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最新重要讲话文章,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提升支部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建示范党支部。开展党员律师轮训,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强化执法执业监督,健全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体系,落实作风监督制度,开展廉政约谈,全面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开展明察暗访,积极营造廉洁高效、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全面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四

本年中,局党委纪检组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一中心任务,强化纪律规矩和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监督检查从严、率先垂范从严、执纪审查从严、问责追究从严,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现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一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认真落实请示报告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对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法律法规教育。与党办协调配合,定期联合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多种形式开展反面典型教育,通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熟知党纪党规、严守纪律规矩,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三是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开展监狱探案、服刑人员讲经历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释纪、以案促教,让干部深刻认识触底线、踏红线的严重危害。

(二)落实纪检监察主体责任。纪检组认真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结合上级党委和党工委部署要求,深入分析本局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安排了反腐败专题学习;开展了廉政谈话,切实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通过对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形成“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负全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格局。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政策落实不到位、定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干部涉黑涉恶问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上报。

坚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做到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一是转职能,聚焦主业。启动了纪检组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出台了《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机关“三转”工作实施方案》、《省纪委驻税务局纪检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根据初步方案将新增3个纪检监察室,并撤销执法监察室、纠风室、党风室、效能室,新设党风政风监督室,合并调查研究室、宣传教育室为宣传部,改干部室为组织部,改内部监督室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改革后共设12个室,其中纪检监察室由之前的1个增加到4个。在省纪委和税务局的支持下,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精简和优化了议事协调事项,将纪检组原本参与和牵头的35个议事协调机构精简为11个、退出率68%,纪检组不再牵头负责或参与机构编制清理、税务收费和执法执勤车购置审批等工作,使人员力量主要集中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二是转方式,突出主责。不断强化执法和效能监察工作,注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问题,实现了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出击”的转变。在税务局机关大力推行了纪检监察监督巡查制度,将局属或垂直管理的19个单位纳入纪检组监督巡查范围,共组织开展监督巡查20次,巡查重大项目x5个,查处违纪违规问题10个。扎实推进财政税务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向纪检组报告、财政投资项目标后监管和合同备案制度,开展围标串标、挂靠借用投标资质、规避招标和违规变更规划问题专项治理,今年来税务局共有xll家单位纪检组报告重大项目33个、涉及资金4亿元,共依法监督公开招投标建设项目

55个,查处项目招投标和标后管理问题3个。加大了乱收费乱采购、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治力度,查处违规采购问件、追缴资金80万元,查处了xx单位违规向税务申报企业、个人收取好处费问题,对xx处违规收取税务管理费予以叫停整改。三是转作风,抓好主力。我与班子成员一道带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先人一步的理念牢固树立。聘请党风监督员名,对纪检组工作开展、纪检干部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解决“灯下黑”。开展述廉评议,今年组织税务局机关“一把手”开展述廉评议,并召开纪检组全会进行民主测评,肯定成绩,改进不足。充实办案力量,今年来,纪检组共调入年轻干部1人,抽调3名乡镇纪检干部到跟班锻炼。投入500万余元用于纪检组办案设备购买和内网系统更新,使纪检监察工作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加强。

一是强化办案力量。大力充实办案力量,集中办案人员、聚焦办案主业,办案工作由之前的纪检组成员分管主抓转为纪检组常务副组长分管、办案组长主抓,办案人员扩充增加到8个组18人、占比达70%,形成了信访案管纪检审理四环节横向联合和重大案件全员参与办案的工作模式。二是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案件,对涉案人员职级不高但数额较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快办快结,严惩不贷。重点查处了xx办原副主任xx受贿案,税务所所长xx贿受贿案,税务科员舒某索贿案,局机关出纳xx挪用公款案等一批典型案件,配合省纪委查办了x原党委书记xx严重违纪案。三是抓实信访核查。今年来纪检组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308次、同比增长145%,其中初信初访211件、核实率100%,经核查线索属实125件,转立案37件。针对学教活动期间信访量激增的实际问题,我们按照“疑难信访下访办、涉腐信访立案办、作风问题即刻办"的思路,重点办理了中央巡视组交办xx职务受贿案,联合公安等相关部门历时1个月破案,xx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突出监督实效纪检组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聚焦“四风”问题,突出作风建设,强化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一是深入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以来抓住春节、清明、端午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税务局机关干部走读、上班纪律松散、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强力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先后x次安排人员深入税务局附件宾馆饭店、景区以及办公室等重点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对x个部门重点查处了徐某违规操办乔迁宴案,xx部门xx组织及参与公款旅游案等。积极配合上级督查组开展了明察暗访和问责处理,对税务局机关xx履职不力导致税务工作被动进行了组织处理和免职;对税务中心部分工作人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是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廉政监督。着力整治收送红包礼金、出入豪华会所、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推动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今年纪检组共收到党员干部上交红包礼金xx万元,xx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向纪检组报告了婚丧喜宴、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xx名县处级领导、xx名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签署了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不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公开承诺书”。对新任20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强化警示教育,保障监督基础在税务局党委支持下,积极开展廉政宣传,确保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必遵必守”的纪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强化警示教育、进行案例剖析,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一是抓好对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内部报刊、网络、板报等强化反腐倡廉工作宣传报道和推介,廉政警示标语25条,发表新闻信息稿件40余篇。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和换届监督。组织4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了《规划错了的人生》、《沉沦》、《“四风”之害》等廉政影片,发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手册》50册、廉政教育读本600本,组织2批次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受理群众反映的村换届拉票贿选、干扰换届信访件12件次,全部予以核实澄清。三是狠抓纪检监察信息撰写报送。出台了《纪检监察综合信息和调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综合信息考核纳入年终考核范畴,明确了综合信息工作的指标任务和奖惩措施,对未完成综合信息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今年来共撰写报送综合信息76篇,被中纪委、省纪委独立采用48篇次。

总之,在省纪委和局党委的支持领导下,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面对当前反腐倡廉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许多不足,如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就查找出来了对涉税务企业、群众关心问题回应不够的问题,处理部分税务信访不及时的问题;工作顾此失彼、统筹不够、创新不够的问题;对税务重点领域、税务争议问题回应查处不够的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克服和改进,不断提升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实效。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五

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以下称雇主)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责任,承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条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标书,在雇主和担保人确定了评标价最低响应性投标人后,安排投标人和雇主之间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合同价余额”以外完工所需的费用,包括担保人有责任承担的赔偿费,但总数不超过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额。这里所说的“合同价余额”指雇主按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额减法已合理地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或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关于合同履行完成协议书汇总六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集体宿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集体宿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集体宿舍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集体宿舍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__________客运线路租赁承包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原告共同合伙投资,以承包经营的方式有偿取得被告的__________至__________的直达快客运输经营权。并经被告的指派由原告__________做为股东代表与被告签订了承包经营合同书(合同期限为六年,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同时也确认了其他股东。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被告却以此为借口,要求提前终止合同,这是毫无道理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根据被告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报告》和《通知》所确认的事实,股东__________仅仅是作为承包方的股东代表签订合同,股东__________不幸因病去世,并不导致原告等人的合伙组织解散,也不会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特诉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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