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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情救灾申请书 干旱自然灾害救助申请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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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情救灾申请书 干旱自然灾害救助申请书(9篇)
2023-01-12 05:04:04    小编: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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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一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自力更生,同心协力,共抗旱灾,努力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程度,确保人畜饮水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大局稳定。

1、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2、预防为主,防抗结合;

3、坚持因地制宜,乡村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4、坚持以人为本,社会稳定和谐,困难群众饮水、生活保障。

(一)健全组织,明确责任。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6个工作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和各工作小组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二)迅速开展灾情调查。各村迅速组织干部,深入村组开展旱情调查摸底工作,并将农作物受旱情况、干部群众开展抗旱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乡抗旱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水利、农业、社会事务办等部门要安排专人到各村调查了解旱情,并及时将统计核实情况上报。

(三)认真抓好水源地特别是重点水源的保护管理。做好水质卫生安全检测,管好水源地周边卫生,防治饮水出现问题。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水库、山塘,井地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卫生安全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四)抓好人畜饮水困难地方饮水输送供应工作。各村、相关工作部门认真组织车辆,抓好运水工具及其设备的完善,对困难饮水地方进行运水供应,确保群众饮水困难。

(五)搞好晚稻及旱粮作物的种子供应。乡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晚稻种子和秋玉米、洋芋、红苕等旱粮种子调运供应工作,力争早稻损失晚稻补,水稻损失旱粮补。要求进一步搞好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水改旱面积,确保粮食稳定增产。

(六)抓好森林安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认真落实责任,实行责任到山头、责任到丘块、责任到坟头,严防森林火灾。

(七)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好村与村、组与组之间跨区域调水的协调,确保水源得到最大有效利用,协调好因饮水等问题发生的纠纷问题,关注鳏寡孤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为重点的饮水和生活问题,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八)抓好后勤保障,确保抗旱救灾有序推进。乡预算5万元抗旱救灾经费,重点用于宣传资料、采购运水设备、车辆燃油以及困难群众生活保障。

(九)严格纪律,万众一心抗大灾。在抗旱救灾期间,乡取消节假日和双休日,杜绝特殊情况请假,严禁在刚不在位,出工不处理,凡顶风违纪的,严格按《坪乐乡机关事业干部诫勉教育告诫办法》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组织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抗旱救灾工作是全乡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事关全乡社会稳定和民生问题,务必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并务实工作,各领导小组务必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正确分析旱情形势,从思想、组织、应对措施和保障机制上制定抗旱预案,打一场抗旱救灾攻坚战。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属各部门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乡抗旱救灾工作会议精神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积极可行的抗旱方案,务实工作,并每周星期二上报一次情况,为夺取抗旱救灾工作的胜利而不懈努力。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二

在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吴岭局始终贯彻防汛抗旱两手抓、两不误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原则,秉承“服务农业,服务群众”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各项防汛和抗旱措施,战胜了严重的旱情,确保了水库安全度汛,圆满完成了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吴岭水库今年降雨极度偏少,防汛形势平稳,抗旱形势十分严峻。据统计分析,上半年水库降雨量只有往年同期的50%,特别是7月初至8月中旬,仅有64毫米降雨。水库全年各月降雨量、年总降雨量均远低于多年平均降雨量,其中发生较强降雨有两次,即6月6日,日降雨量92、5毫米和9月24日,日降雨量91、2毫米。由于本地区连续三年干旱,今年旱情尤为严重,农业灌溉用水量大,所以吴岭水库一直处于低水位。汛末水库水位为56、24米,库容为836万方,库水位比正常蓄水位(62、20米)低5、96米。

今年吴岭水库降雨量偏少,旱情偏重,水库无较大洪水发生,库水位一直很低,全年没有开闸泄洪。

针对灌区严峻的抗旱形势,吴岭局在强化防汛备汛的同时,着重加强抗旱用水调度管理,全力服务于抗旱减灾大局。在抗旱期间中,管理局规范调度审批程序,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切实做好水库出库流量和干渠各分水口流量调控管理,保证了渠道上下游之间,灌区偏远地区、近渠地区之间均衡用水,保证了渠道安全运行,从而保障了灌溉工作顺利进行。

在20xx年里,吴岭局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抗大灾,始终坚持“有灾无灾按有灾准备、大灾小灾按大灾防范”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精心组织,全力做好防洪保安工作。

在抗击大旱期间中,吴岭局始终以“抗大旱保丰收”为宗旨,坚持“先饮水,后灌溉,再生态”总体原则,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通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有力有效地保证了灌区及部分非灌区人畜饮水和农田抗旱用水,得到了当地政府和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主要防洪抗旱工作措施有:

为强化水库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2月9日的水库安全管理视频会议和3月4日的全省防办主任视频会议召开之后,吴岭局及时组织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统一全局干部职工思想,精心部署工程安全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水库蓄水安全专项自查和汛前工程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开挖重建的西输水管、大坝反滤坝和溢洪道启闭设备进行了重点检查。在2月26日管理局接受了省水利厅水库蓄水安全专项检查组的检查。通过检查,管理局全面掌握了水库工程状况,为进一步做好备汛工作,确保水库安全度汛打下了基础。

为保证水库防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管理局与局直各单位各科室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各单位科室的主要防汛责任人员、重要岗位责任人及其防汛工作职责,确保防汛责任制切实落实。同时,管理局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吴岭水库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时召开20xx年度吴岭水库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为水库安全度汛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吴岭局于20xx年编制了《湖北省吴岭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并经省防办审查通过。在汛前,管理局根据水库防洪情况对预案已进行了修订,并及时上报荆门市防办和省防办备案。

同时,根据20xx年省水利厅批复的《湖北省吴岭水库调度规程》,吴岭局编制了20xx年度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根据省防办的审查意见,管理局前后进行了三次全方位地修改,以确保调度计划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另外,根据工程管理要求,管理局还制定了《吴岭水库溢洪道闸门启闭预案》和《吴岭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案》。

管理局在汛期切实落实“局主要行政责任人督察、局领导带班、局值班专班值守”三级负责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管理制度,以确保防汛抗旱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对水库防汛通信系统,特别是防汛会商系统,吴岭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加强系统及设备的常规维护和运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投入使用,保证了管理局按时参加各种防汛视频工作会议。

在入汛前,管理局对水库现有储备防汛物料和器材重新登记,并根据防汛物料储备要求进行采购补充,做到水库防汛有备无患。按照《湖北省吴岭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吴岭局及时联系落实一、二、三线群众防汛抢险劳力,局内部也组建防汛抢险队,主要负责水库工程的日常检查和应急抢险,提供防汛安全保障。

在工程日常管理方面,吴岭局实行工程目标管理责任制,按照部颁《水库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制定了《吴岭水库灌区工程和枢纽工程百分制考核实施细则》,工程养护管理实现了标准统一、人员定岗、责任到人。通过实行工程目标管理考核,工程管理逐步规范,工程面貌常管常新,同时保证了工程隐患和险情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中,确保了工程安全运行。

在省厅的关心与支持下,吴岭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吴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建设期间,管理局加强与参建单位的联系,积极做好周边协调工作,加强质量监督,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为农业灌溉和干渠防洪提供安全保障和工程条件。统计表明,今年灌溉期间东干渠过水流量由原来的3、5m3/s达到5、2m3/s;西干渠过水流量由原来的0、8m3/s达到1、3m3/s,渠道通水能力增强,保证了灌区各地及时用水。同时,通过改造建设,减少了水量的跑漏损失,提高了用水效率,达到了节约用水的目的。

根据当地和水库水雨情况,在年初,吴岭局安排人员提前开展调查工作,提前掌握不同乡镇、不同区域的蓄水、需水情况,摸清了城镇生活饮用水量和工业用水量,并结合水库蓄水量,精心算好水账,合理制定了用水分配方案,以保证有限水源发挥效益。在抗旱的关键时刻,吴岭局主动与当地各级政府、村委会联系沟通,多次组织召开抗旱协调会,共商抗旱保灌对策;多次积极深入灌区了解旱情,适时调整用水分配方案,及时协调化解供用水矛盾,维持了良好的供用水秩序,保证了灌区和谐用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水库全年共进行了两期农业灌溉,分别在四月下旬至五月上旬、七月中旬至八月中旬,累计输水历时56天,共输出水量约1500万方,保障了灌区群众生活饮用水,保障了灌区10余万亩农田和非灌区4000余亩农田的生产用水。

吴岭水库是当地的的抗旱骨干水源,也是当地居民生活生产的生命线。按照“先饮水,后灌溉,再生态”总体原则和要求,在吴岭水库水量急剧减少额情况下,吴岭局提前与当地政府沟通,进行用水量分析,确定了饮用水控制红线,以保证有充足的生活饮用水量。同时,根据水库水位持续下降、取水困难、水质下降的情况,管理局安排人员加强库区巡查,搞好现场管理,及时通报取水口水位,及时做好管道延伸和清淤疏挖工作,保证在深水区取水,从而保证了较好的水质。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三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综合办、水务站、安监站、派出所、民政办、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综治办、司法所、财政所、国土资源所、林业环保站、电管所、村镇规划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学、卫生院、村委会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区、区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1、综合办:负责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上报及信息工作。

2、安监站:负责防汛抗旱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督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事故调查与处理。

3、综治办:负责出现汛情、旱情的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4、镇司法所:负责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解释,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电管所:负责本单位所辖区内的线路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确把握全镇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协助、指导新闻宣传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报道工作。

7、水务站: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排涝、抗旱工程的建设和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负责水情和旱情的监测预报及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建设;保障农村居民安全饮水。

8、镇派出所: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汛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和转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毁道路的及时修复,确保道路畅通。

10、民政办:组织、协调灾后救助工作;核查灾情,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等工作。

11、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抗旱经费预算;根据有关部门和村镇提出的申请,会同镇防办在年度预算内审核下拨防汛抗旱经费,并监督使用。

12、国土资源所:指导并监督全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防治。

13、农业服务中心: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业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农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子、化肥、农药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指导防汛抗旱和灾后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养殖系统的防洪安全;负责灾后恢复畜牧业生产和抗旱所需种苗、饲料等物资的组织供应与技术指导;组织兽医开展牲畜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4、林业环保站:协调防汛木材的供应,组织做好林区防汛管理工作及环保工作。

15、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工作;及时向镇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和防治信息;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16、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涝灾害,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发生险情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17、村委会: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对所涉及的范围目标要制定详实的防汛抗旱预案,在汛期要加强巡查,及时排查出险情进行整改;遇到重大险情按照预案边处理,边及时上报,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四

(一)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极端气候变化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规范全镇抗旱工作秩序,增强全镇应对和处置干旱供水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干旱缺水造成的损失,保障全镇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全镇经济建设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六桶镇干旱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

1、连续无雨日大于20日以上的各类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工程建设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泥石流、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的枢纽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而形成的临时性缺水。

4、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菌、油污、放射性物质、燃气泄漏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因投毒、集体事件等破坏导致供水不安全的突发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全镇居民的供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对全镇供水安全应急方案的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做好对日常应急突发事件的宣传发动,处置好可能导致的隐患事故。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六桶镇干旱供水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方案和处置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对策。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水利、农业、农机、食品、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对全镇的干旱供水给予技术指导和支援。

六桶镇抗旱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各村应设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干旱供水突发事件的应对。

(一)六桶镇干旱供水应急机构与职责

设立六桶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肖发松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张娥同志担任,成员由党政办、民政办、安监站、农业中心、林业站、财政所、综治办、派出所、水利站、文化中心、卫生院等部门负责人及各村主任组成;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张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刘胜其、肖恒、王祥洪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如有人员变动,根据相应岗位人员承担相应岗位职责。

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干旱事件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

2、及时了解掌握六桶镇干旱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供水应急措施;

3、负责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发生干旱的准确地点、影响范围、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

4、审定全镇干旱供水的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方案;

5、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农业、农机、水利、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负责全镇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协调做好全镇应急水源工程的勘察、设计、组织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农业、农机、卫生防疫、医疗救护等相关部门组织救援服务工作;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干旱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干旱调查、处理提出咨询意见。负责对有潜在隐患工程进行不定期安全检查;传达上级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应急响应期间媒体导向及新闻发布工作。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负责上级文件转办,负责全镇干旱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统筹各项信息、数据的上报,负责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关系,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防汛工作职责情况。

镇纪委: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执行上级防汛指令的执行情况,值班人员是否按上级要求进行值班、抢险救灾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相关领导是否有坐阵指挥,并将督查情况报指挥部。

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的蓄水、保水工作,加强水土保持,减轻季节性缺水,合理调度水资源,解决好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适时向镇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全镇蓄水及缺水情况。承担镇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镇抗旱工作,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农业中心:负责推行节水灌溉方式和节水耕作技术,负责农作物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并实施农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合理调整农作物生产布局以及作物种植结构,采取措施,提高用水效率,适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农作物旱情。

林业站:负责做好退耕还林、种草养畜,保持生态平衡和小气候的良性循环,做好林业干旱灾情的监测,及时掌握并提供灾情信息,实施林业抗旱措施,减轻旱灾损失,负责巡查森林火灾易发区域,及时处置森林火情。

民政办: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申请、管理、分配旱灾救助款物;组织指导旱灾救助捐赠;组织转移安置灾民;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确保应急期内灾民的基本生活。

卫生院:负责受旱灾区的卫生防疫,对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的传播、蔓延。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负责人员的救护、治疗和转移。

派出所:维持灾区正常秩序,确保抗旱设施正常使用及救灾物资安全,防止各种纠纷。要强化交通管理,实行交通运输的统一调度,负责调集抢险救助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保障指挥人员、救援人员、抗旱设施、救灾物资、药品等的紧急运输。

文化中心:负责抗旱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报道抗旱救灾工作信息。重大旱情的宣传报道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宣传救灾工作成效和典型事迹,促进互助互济,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财政所:紧急提供抗旱应急资金,负责全镇抗旱资金安排、拨付。

镇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控的方案编制、执行,落实各地质灾害点的巡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到有检查、有挂警示标志、有预报。

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节水宣传,水源点的选取,组织本辖区范围内的群众生产自救,确保本辖区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负责灾情核实和上报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工作,并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赋予的任务。

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传达指挥部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抗旱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负责灾情和救助工作信息发布;及时收集、评估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情况;协调救助工作过程中的职能交叉;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利站负责全镇供水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预警工作,设立公开的供水安全事故报警电话,多渠道获取本镇供水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一)总体要求

出现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单位在先期进行技术处理的同时,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供水安全应急机构和当地政府报告。

(二)应急处理

当供水安全事件发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时,当地政府可采取向受灾区派出送水车,启用应急备用水源,异地调水,组织技术人员对工程建筑物进行抢修等措施保证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抢险救灾

在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蔓延,最大程度减小损失。

2、医疗救护

事故发生地应急机构要配合当地政府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报告,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救护队,紧急救护中毒、受伤人员。

3、动员社会力量与参与

出现应急事件后,应急机构应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发动群众参与建筑物的抢险、修复工作,确保工程及早恢复供水。

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上级主管部门在主流媒体上发布。

5、应急结束

当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当地应急领导机构可宣布应急结束。并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修复供水基础设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一)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要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供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将六桶镇供水安全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事故等级划分,由应急领导机构报镇政府,申请调用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

(四)医疗卫生保障

当发生人员伤亡或饮水中毒事件后,镇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医疗卫生技术队伍,调配医疗卫生专家,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五)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车辆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六)治安维护

派出所要负责做好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七)奖励与责任追究

各部门对参加全镇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五

各单位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全镇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

近来,我国西南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旱情吞噬着5000多万受灾群众的生命之源,干旱发生范围之广、历时之长、程度之深、损失之重,在历史同期罕有。此刻,党和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抗旱救灾,各个公益组织、全国人民正在通过各种方式支援抗旱救灾,灾区人民的饮水、用水、生产自救仍面临着各种困难。在灾区人民最需要援助的时刻,鹤城镇团委根据中国红十字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倡议,呼吁鹤城镇各单位团体、社会各界人士、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少先队员立即行动,向灾区同胞伸出援手,尽我所能,捐献爱心,用慈善汇聚生命的水源,用爱心与灾区同胞共渡难关。

一、奉献爱心,为灾区捐一元钱或一瓶饮用水。

二、从自己做起,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

三、爱护环境,保护水资源,倡导低碳生活。

4月13日10时—13时,鹤城镇团委将在刘基广场举行“一块钱、一瓶水、一份情”旱区捐款活动,请伸出您的援助之手,让我们积极加入到全国“节水抗旱”的行动中,为抗旱贡献自己微薄之力,争取早日取得抗旱救灾斗争的胜利。

我们将全部捐款汇总后,交由团县委在最短时间内统一将捐款汇到省青基会,团省委将会同受灾地区统一做好购水、送水工作。

中华民族曾一同经历洪水、冰雪、地震。一个人的力量如杯水车薪,集结社会各界的爱心则可以众志成城,再一次渡过难关。

鹤城镇团委宣

二〇__年四月十三日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六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防汛抗旱工作,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工作体系,提高指挥决策、预报预警、社会动员、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和管理水平。

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全面部署,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灾,在水旱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为切实保证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成立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和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救灾等日常工作。

组长:郭建强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郭泽阳党委副书记

吴义鑫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王慧中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李岗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马艳兵党委委员

张文瑞副镇长

韩建明副镇长

成员:郭华慧党政综合办主任

贺娜综治办主任

左金明派出所所长

郭万昌中学校长

任全生中心校校长

赵文焱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爱武村镇建设管理办主任

郭录廷水利站站长

张伟农业办主任

宋定忠交通站站长

胡志国民政办主任

王小红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曹建军交警中队队长

董宗明供电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一)全力做好全镇五大河道、主要沟道、河道疏浚、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二)重点抓好淤地坝及凡可蓄水的所有工程且下游有村庄的影响居民安全的,要采取一切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重点防范近年来由于露天开采、排土排渣、采矿导致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区域,确保下游居民人身安全。

(一)全力做好淤地坝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

全力做好淤地坝巡查工作,进一步明确巡查内容、线路和方式。要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实时掌握天气形势的变化,建立临时水情报汛站,编制《应急度汛方案》,明确抢险重点、应急队伍和撤避险措施,保证在灾害性天气和较大洪水时人员的及时转移。

(二)加强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隐患

各村组和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内所有河道、支沟、沟道重点防洪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确保检查质量。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每一个工程,每一个环节不出纰漏。

井工矿山企业组织专人进行自查,将防范暴雨,洪水淹井作为隐患排查的重要内容,露天矿山企业要加强对排水系统、截水沟、排土场、矿场、边坡稳定性进行检查,防止汛期形成山洪、泥石流灾害,尾矿要重点检查排洪设施和坝体稳定性,切实搞好防控工作。

(三)开展河道清淤除障工作,切实提高行洪能力

对辖区河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着重将堆土、弃渣、桥下涵下垃圾等有碍行洪的各种障碍物进行彻底清除,坚决制止乱采、乱占、乱堆、乱倒现象。各村组和驻镇各单位要排查清除辖区内的设障情况,按照“谁采挖,谁恢复,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下达清障令,责令相关单位和人员限期清除障碍,组织群众对辖区内的沟渠进行疏浚,确保行洪安全。

(四)充分发挥山洪预警预报设施作用,做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全镇山洪灾害防御系统已投入使用,要充分发挥其检测预警作用。各村组要严格落实山洪防御“九个一”基本要求,全面做好山洪防御工作。

(五)完善防汛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

各村组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对重点堤段,重点险段的预案要细化实化,确保在应对各种险情时心中有数,处置得当。要做好防汛物资准备。对防汛物资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要做好防汛设施的检修维护工作。对防汛道路、通讯、电力等设施进行必要的检修和维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抢险人员和防汛物资能够上得去,为抗洪抢险赢得宝贵时间。要加强防汛队伍建设。要本着专防与群防相结合的原则,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提前做好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后备队的组织落实工作。要组织好骨干培训和战术演练,重点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实战能力,确保抗洪抢险队伍在紧要关头拉得出、守得住。要加强防汛宣传教育。汛前,要加强防汛知识、应急避险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位于淤地坝、地质灾害点附近的群众,以及居住在主要行洪河道、山洪沟沿岸的群众,让他们了解洪水和地质灾害特点,掌握避险和自救方法。要加强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准确预报预警雨情水情,是科学做好防汛工作的前提。气象、水务部门要加强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加强雨情监测,特别是要加强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通信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信息测得出,报的准,传得快,为防汛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一)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

《防洪法》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村组、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人,切实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

明确防汛行政责任人。各村委的防汛行政责任人由村委主任担任,签定防汛责任书,行政责任人要按照国家防总《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国汛〔2013〕1号)要求,认真履职,确保辖区内的防洪安全。

(二)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主动掌握防汛相关信息,及时做好上传下达,严禁脱岗行为发生,确保电话、传真机正常使用,信息联络畅通。汛期各村委主任、村民小组长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时要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防汛成员的手机在汛期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确保工作联系畅通。在防汛工作中,凡因安排不到位、主任不明确、反应不及时、指挥不果断、措施不得力的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对违反规定的、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根据镇政府规定的职责要求,完成好本行业的防汛任务,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党政综合办: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工作。

水利站: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的日常工作,对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调度。负责组织河道洪水的监测、预报和旱情的监测、管理。切实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在汛期的正常运行,重要雨水情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要领导。

村镇办:负责全镇防洪工作,督促、组织、指导全镇城镇设施和民用设施的防洪保安工作以及全镇范围内有防洪隐患的危房排查改造除险工作。

安监站:负责对公路、水利、矿山、旅游景区、低凹地带、在建工地、高陡边坡等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建立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和台账,逐条逐项限时完成整改。负责建立健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手段,掌握险工险段、淤地坝下游、尾矿库威胁区、低洼易涝区、山洪灾害易发区等情况,并在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牌。负责全镇尾矿库、淤地坝和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指导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确定尾矿库的责任人,在汛期特别要加强对全镇非煤矿山企业乱堆乱倒矿渣,影响河道行洪的打击力度。

自然资源所: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勘察、监测、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损失。

人武部:负责协调、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根据指挥部的决定,协调、组织民兵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

交通站:协调组织做好公路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楚影响泄洪设施。协调组织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中小学: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学校防洪安全,加强对在校师生进行防洪安全的宣传教育。

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和转移。

财经中心:组织实施全镇防汛和救灾经费预算,及时下拨、监督使用。

民政办: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及时向县防汛指挥部提供重大灾情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管理、分配救助受灾群众的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和开展救助捐赠等工作。

卫生院: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组织卫生部门和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农业办:负责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农机具供应;指导灾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全镇动物防疫物资储备、调剂和管理。

供电所:负责本系统的发供电系统防洪工作建设和运行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通讯公司:负责防汛抢险、抗洪救灾中做好汛期防汛的通信保障工作。根据汛情需要,尤其是在有线通信中断的情况下,为抢险救灾提供强有力的通讯保障。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七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台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防汛抗旱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的现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保护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流域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其办事机构国家防总办公室设在水利部。国家防总主要职责是拟订国家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组织制订大江大河防御洪水方案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划的调水方案,及时掌握全国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国水利、水电设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长江、黄河、松花江、淮河等流域设立流域防汛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流域防汛总指挥部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流域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所属的各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水文部门等,汛期成立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流域、本单位的防汛抗灾工作;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水电工程、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企业根据需要成立防汛指挥部。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气象水文海洋信息

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应加强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2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国家防总,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3.1.2工程信息

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大江大河干流重要堤防、涵闸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报到国家防总。

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

当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大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4小时内上报到国家防总。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4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国家防总,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掌握水雨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加强旱情监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和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在有堤防防护的大中城市及时封闭穿越堤防的输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沟;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台风暴潮防御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蓄滞洪区安全转移预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市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还要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蓄滞洪区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江河、湖泊、水库、滩涂、人工水道、蓄滞洪区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2江河洪水预警

(1)当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抗灾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3.2.3渍涝灾害预警

当气象预报将出现较大降雨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渍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通知低洼地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及时转移财产。

3.2.4山洪灾害预警

(1)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国土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灾害易发区应建立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汛期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台风暴潮灾害预警

(1)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含热带风暴、热带低压等)信息,省级及其以下有关气象管理部门应密切监视,做好未来趋势预报,并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信息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可能遭遇台风袭击的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

(3)水利部门应根据台风影响的范围,及时通知有关水库、主要湖泊和河道堤防管理单位,做好防范工作。各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人员分析水情和台风带来的影响,加强工程检查,必要时实施预泄预排措施。

(4)预报将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地区,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防台风工作。

(5)加强对城镇危房、在建工地、仓库、交通道路、电信电缆、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公用设施的检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组织船只回港避风和沿海养殖人员撤离工作。

3.2.6蓄滞洪区预警

(1)蓄滞洪区管理单位应拟订群众安全转移方案。

(2)蓄滞洪区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运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3)运用蓄滞洪区,当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把人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启动预警系统,按照群众安全转移方案实施转移。

3.2.7干旱灾害预警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和干旱灾害统计队伍,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3.2.8供水危机预警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社会公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3.3预警支持系统

3.3.1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洪水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防御洪水方案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方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3.3.3抗旱预案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4.1.2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5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7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部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2 ii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在24小时内派出由防总成员单位组成的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在2小时内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民政部门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4.6信息报送和处理

4.6.1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6.2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4.6.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6.4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6.5国家防总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务院,并及时续报。

4.7指挥和调度

4.7.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7.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4.7.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8抢险救灾

4.8.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8.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8.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本部门的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机动抢险队或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8.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4.9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9.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9.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9.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9.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9.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9.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4.10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10.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4.11信息发布

4.11.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1.2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由国家防总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国家防办会同民政部审核和发布。

4.11.3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投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1.4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4.12应急结束

4.12.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4.12.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4.12.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1通信与信息保障

5.1.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5.1.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5.1.3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1.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5.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5.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

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5.2.3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2.4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蓄滞洪区分洪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船舶的调配;负责分泄大洪水时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负责大洪水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船舶的及时调配。

5.2.5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2.7物资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生产流程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有关工作。防汛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干旱频繁发生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

严重缺水城市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5.2.8资金保障

(1)中央财政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特大水旱灾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防汛抢险、抗旱及中央直管的大江大河防汛抢险。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2)国家设立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专项用于大江大河重点治理工程维护和建设,以及其他规定的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

5.2.9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3技术保障

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国家防总、流域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部门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专家库,当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汛抗旱工作。

5.4宣传、培训和演习

5.4.1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2)当主要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5.4.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4.3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3)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的专业演习,一般2~3年举行一次,由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6.1.3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6.2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蓄滞洪区补偿

全国重点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进行补偿。其他蓄滞洪区由地方人民政府参照《蓄滞洪区补偿暂行办法》补偿。

6.5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6防汛抗旱工作评价

每年各级防汛抗旱部门应针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7.1名词术语定义

7.1.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7.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台风暴潮灾害等方案的统称。

7.1.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7.1.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7.1.6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7.1.7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7.1.8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7.1.9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7.1.10轻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30%以下;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7.1.11中度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31%-5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1%-40%。

7.1.12严重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达51%-80%;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1%-60%。

7.1.13特大干旱:受旱区域作物受旱面积占播种面积的比例在80%以上;以及因旱造成农(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7.1.14城市干旱: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或者由于突发性事件使城市供水水源遭到破坏,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受到影响。

7.1.15城市轻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需求量的5%-10%,出现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在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7.1.16城市中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10%-20%,出现明显的缺水现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受到较大影响。

7.1.17城市重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20%-30%,出现明显缺水现象,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严重影响。

7.1.18城市极度干旱:因旱城市供水量低于正常日

用水量的30%,出现极为严重的缺水局面或发电供水危机,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受到极大影响。

7.1.19大型城市:指非农业人口在50万以上的城市。

7.1.20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国家防总办公室负责管理,并负责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每5年对本预案评审一次,并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积极开展国际间的防汛抗旱减灾交流,借鉴发达国家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我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7.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人事部和国家防总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5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八

目前,已进入6月中旬,根据以往的经验推断,我县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从7月份起会出现连续高温干旱天气,日平均最高气温可持续在37℃以上,对大量新植苗木、行道树的成活率将造成严重的影响。为保护县城的绿化成果,保障新植苗木花卉乔木的成活率,最大限度减少因干旱造成的苗木损失,确保把园林处的抗旱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旱情发展情况及园林处工作实际,制定园林处抗旱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同心协力,共抗旱灾。

在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分片负责,责任到人,科学调配,最大限度发挥洒水车辆作用,确保园林处各项抗旱工作任务的落实,保障新植苗木、乔木的成活率。

1、成立园林处抗旱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园林处管辖范围内的道路、绿地内苗木的抗旱工作。

2、需调用抗旱作业车4台。目前,园林处现有洒水车2台,因2台车都已老化,工作不正常,远不能满足全城抗旱工作需要,为做好此次抗旱工作,在发挥洒水车的最大功效下,满足全城抗旱需要,还需抗旱作业车3台。(晚班需要)

3、抗旱作业车司机由环卫处派人,园林处安排工作任务。驾驶证必须是b照及以上,工作时间18:00—00:30。

1、各园林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其管辖地段苗木旱情,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各小组组长及园林处小组负责人为管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旱情的监测上报并监管抗旱工作质量。

2、园林处每天检查抗旱情况,做好抗旱工作记录并及时上报。

3、每辆洒水车负责一个责任区,服从安排积极做好抗旱工作。

4、每日工作时间分为早、晚两个班,暂定为:上午5:30—10:30,下午18:00—00:30,遇特殊情况需调配时再另行通知。

5、各路段责任人及洒水车辆应认真负责,服从抗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遵照洒水车工作时间要求,保证浇水质量,每日浇水数量应有记录,不折不扣地完成承担的抗旱工作任务。

园林处的每个工作人员必须发扬吃苦耐劳、敢打硬仗的工作作风,以大局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冒着酷暑,迎难而上。尤其是党员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如旱情持续发展,我处将采取歇人不歇车24小时连续轮班抗旱。最大限度保证苗木花卉成活。做好抗旱工作。

如何写旱情救灾申请书九

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们:

我区今年发生连续干旱后,大部分地区再次出现持续干旱少雨天气,降雨量比常年严重偏少,出现了历史上罕见的干旱。当前江州区旱情持续加剧,大部分农作物面积因旱受灾,造成部分农田无法翻犁,甘蔗和其他农作物发苗期延迟,基本苗不足,生长缓慢,部分村屯甘蔗白蚁危害严重等,旱情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对当前农业春耕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灾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抗旱救灾,解决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对人民生产生活和抗旱减灾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怀、支持和鼓舞。灾区广大群众不等不靠,努力开展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和影响,全区抗旱救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就目前形势看,灾情还有进一步扩大之势。危难时刻,正是我们群团组织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时候;关键时刻,更是我们群团组织大显身手、展现作为的时候。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少先队员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身抗旱救灾活动之中,为夺取抗灾的全面胜利做出贡献。为此,我们倡议:

1、积极宣传水情知识、传播节水理念、推广节水器具,做节约用水的宣传员。认真学习节水知识,推广节水办法,创新节水技术,努力做科学节水的推动者;

2、爱水、惜水、节水,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提倡刷牙少用一口水,洗脸少用一杯水,洗浴少用一盆水,平时少用一滴水;养成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重复用水的好习惯,用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抗旱救灾;

3、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通过帮助灾区人民寻找水源、帮助灾区人民运水送水、组织受灾群众互帮互助等有效形式,为抗旱救灾洒热汗,出全力,千方百计帮助灾区人民群众解决饮用水困难,战胜旱魔;

4、对发生在身边的用水浪费现象,敢说敢管,互相监督,共同保护利用好水资源;

5、紧紧围绕抗旱救灾这一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为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帮助受灾群众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让我们携手同心、众志成城,与灾区同胞共同努力、与受灾群众共克时艰,争取早日打赢这场抗旱救灾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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