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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 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大全(3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12 05:25:43 页码:7
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 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大全(3篇)
2023-01-12 05:25:43    小编:ZTFB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有关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精)一

大家好!

近期,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我省已有多人感染发病。当前,我国已经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已经作了严密工作安排。我省已全面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新型冠状病毒会人传人,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过年期间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减少探亲访友,避免聚餐聚会,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和居住。确实需要外出的,一定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口罩的深色面要朝外,口罩上端鼻梁钢丝要捏好。

2.平时要注意讲卫生、勤洗手,特别是外出回家和干完农活之后,要及时洗手。要用流动的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反复冲洗,每次冲洗时间不少于15秒。

3.家里要经常通风透气,保持居所干净整洁,及时清除积水、污垢等病媒孳生地。

4.要注意多添衣物、做好保暖,严防受冻感冒。特别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群体,以及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易感人群的保暖防护工作。

5.如果家里有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要戴好口罩尽早到医院就诊。近期有从湖北返乡的,要主动报告情况,接受指导处置。患者和疑似患者要及时报告病情、主动接受隔离、全力配合治疗。

对于疫情,大家不要轻视,但也不用过度恐慌,做到不哄抢物品,不哄抬物价。国家物资储备充足,大家完全可以放心。同时,要从党委政府和主要媒体获取权威信息,不轻信一些似是而非的网络传言,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目前,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交叉感染,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政府已经决定暂停开放各种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暂停开放宗教和民间信仰场所,暂停公众聚集活动,在重要交通站口设立联合检疫站,对来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采取相关措施等。请广大村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和安排,主动配合、群防群治,携手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硬仗,过个健康平安幸福年!

有关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精)二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抗击肺炎,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人人有责”、“注意防护,不恐慌,不传谣”……小区里一条条醒目的横幅随处可见。最近网上、电视上、人们议论的话题几乎全是“冠状病毒”。

2020年春节之际,一场名为“新型冠状病毒”的疫病,从武汉疯狂的肆虐开来,给全过人民带来了极大的麻烦。这些天人人都是谈“毒”色变,十分恐惧,因为这种病毒的危害性大家已然知晓。这是一种呼吸道疾病,它可以通过空气迅速传播开来。党和国家的也高度重视和关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纷纷做出了得力举措,以防止该疾病的进一步蔓延。全国各地都有医疗小组奔赴疫区,在医护人员奋战一线的同时,各行各业的人也行动了起来,有钱的出钱,有物的捐物,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已然打响。

医护工作者们和志愿者们的临危不惧、甘于奉献、舍己救人、大爱无疆的精神让人肃然起敬,他们是我们的英雄,是我们的榜样,全国人民都在为他们加油点赞。我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虽然不能像那些英雄一样奔赴前线,但是我也想以他们为榜样,为打赢这场特殊的战役尽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于是我按照专家的建议,和家人们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尽可能少出门,少去公共场所,少与人接触,并且做好防护措施,即使家人偶尔出门,我也会监督他们戴好口罩,外出回到家,我会督促他们使用洗手液和清水洗手。提醒家人房间经常开窗通风,并带领他们在家里做一些简单的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我想在这全民抗击疫情的时刻,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做好自身的防护工作,防止病毒的蔓延,不给国家添乱,也是对战胜这场战役的一份贡献。

这些日子我也时刻关注着新闻,心系疫区人民和医护人员的安危。希望疫区的人们要坚强,不要恐慌,要用积极的心态面对困难。被隔离的感染者要积极配合治疗,争取早日康复,因为你们康复出院的消息,会给大家带来更大的信心和希望。同样也希望那些奋战在一线的医护人员要注意休息,保重身体,因为还有很多病人需要你们来救治。只有我们所有人团结起来,同舟共济,才能共渡难关。

历史告诉我们,中华民族是个伟大的有志气的民族,中国人民是创造历史的英雄,在一次次的灾害和困难面前,我们百折不挠,奋勇前行。我相信在这场没有硝烟的生命保卫战中,中国人民也一定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加油!中国!

有关疫情严重不得外出通知范文(精)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27号)精神,切实做好重庆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经济”的原则,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的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充分发挥消毒对新冠病毒的杀灭作用,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含集装器)及其装载货物(含跨境电商货物和边民互市贸易商品)外包装(以下简称集装箱货物)输入风险,在确保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安全的同时,提升重庆口岸通关效率,避免口岸货物积压,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对来自高风险国家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内的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部位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危险化学品、粮食、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不适宜实施消毒的商品以及无外包装或外包装易造成消毒液体渗透污染的商品(以下简称不适宜消毒商品),不实施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

(一)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口岸查验环节由重庆海关负责抽样检测,并指导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二)对于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未被重庆海关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地点进行预防性消毒。

(三)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且未在第一进境口岸检测和消毒,但第一掏箱卸货地点在重庆的集装箱货物,由进口企业或货主负责在首次掏箱卸货时进行预防性消毒。

(四)对于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但在第一进境口岸已被抽中查验的集装箱货物,在能够提供合规消毒处理证明情况下,可不重复进行预防性消毒。

(五)对于进口高风险非冷链空集装箱,在装货作业前,货主或委托装货作业单位组织对其实施预防性消毒;在装货作业前对进口空集装箱实施清理维修的,应由集装箱清理单位先实施预防性消毒。

(六)对于企业申请在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区域开展进口集装箱拆箱入库或提离货物的,由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航空高风险非冷链集装器由货主或委托集装器装卸货作业单位实施预防性消毒。

(七)对于国内运输段装运前后的进口集装箱货物装载运输工具,由承运单位负责实施预防性消毒工作。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在从集装箱卸货换装至国内运输工具时,货主或委托卸货作业单位组织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预防性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过程中,承运企业不得开箱。

按照“谁的货物谁负责,谁作业谁组织消毒”的原则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市级有关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按职责分工加强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的指导和协作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预防性消毒工作,共同做好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外公布高风险国家(地区)名单用于企业主体确定需要实施消毒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负责对外公布全市取得相关资质的消毒实施单位名单;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依职责组织开展国内进口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完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开展对预防性消毒措施的指导评价,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风险研判。

商务部门负责落实进口企业行业主管责任,通知和督促全市进口企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督促指导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承运单位落实运输环节的主体责任并实施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段落实进口集装箱货物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措施,配合检查进口集装箱货物倒箱过车(从进口集装箱换装至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的消毒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抽查在全市范围内使用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消毒处理证明或记录。

口岸物流部门负责督促口岸、海关监管场所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将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收货人等信息推送各区县,做好全市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情况统计。

民航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民用运输机场和航空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机场和航空公司做好在机场货运仓库内开箱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的预防性消毒工作并留存消毒处理记录。

各区县政府负责组织落实好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在做好推送的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同时,重点做好未经重庆口岸或海关监管场所进口的集装箱货物消毒工作。

口岸场所经营单位、进口企业、承运单位按照上述规定负责落实预防性消毒工作,并建立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备查。

(一)强化协调联动。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信息互享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要明确专门部门和工作人员做好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预防性消毒工作,对本地区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进行全面摸排,于2021年1月13日前将本地区2021年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前的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摸排情况报送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同时一并报送本地区专门部门及联系人。此后,每周五15∶00前,各口岸场所经营单位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各进口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各区县行业主管部门向市政府口岸物流办汇总报送辖区内进口企业本周预防性消毒工作台账(传真:63151932;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避免重复消毒。消毒实施单位应详细记录消毒工作情况,包括消毒日期、人员、地点、消毒对象、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用时间等内容,相关资料和记录应至少留存2年。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只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避免重复消毒和专为消毒作业实施掏箱、装箱;对于已消毒的集装箱货物不再实施新冠病毒检测,避免增加不必要的作业环节和成本,影响物流和市场供应。

(三)依规做好消毒。进口集装箱货物的口岸检测和消毒方式由海关部门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口岸特点确定。消毒实施单位需取得相关资质,按照有关消毒技术规范开展具体的消毒作业,确保消毒效果,并出具消毒处理证明。进口集装箱货物入境后的检测和消毒工作由各区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指南结合各行业的特点确定。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划分及技术方案,继续做好交通工具的消毒处理工作。厢式货车及其装载货物外包装的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参照本方案执行。

(四)强化结果运用。在口岸环节,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放行,无法实施消毒处理的,作退货(退回)或销毁处理。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在口岸环节被抽中的进口集装箱货物,由海关部门指导查验场地经营者或进口企业实施预防性消毒。

在属地环节,各区县政府组织对未进行预防性消毒的进口集装箱货物按规定开展有关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应消尽消”;检测结果为阳性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作无害化处理;其他货物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应当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后,方可使用、出售和运输。

(五)严格信息发布。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未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信息。宣传、网信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出现舆情危机。

(六)加强督促检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场监管组、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及有关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成立联合督查组,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督查,及时通报发现的各项问题,督促相关主体按要求整改。

(七)加强责任追究。各区县、各部门、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进口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组织力量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督促干部职工尽职履责。对于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干部职工,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本方案主要针对在适合新冠病毒生存、疫情传播风险高的冬春季(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施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措施。后续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文件调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皮操操,13594348553;

市商务委毕成庚,19923880893;

市交通局陈正,13896987567;

市市场监管局李杨,15223823939;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孙科、刘良安,18996487850、15870514524;

重庆海关张玉,13657670683;

民航重庆监管局周丹,1862306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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