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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范文(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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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范文(大全9篇)
2023-11-20 12:53:36    小编:ZTFB

总结是理清思路,找到问题症结的重要方法之一。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所总结的内容。推荐以下几篇阅读材料,希望能给大家的总结提供一些启发。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一

(略)。

第一条。

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公安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现场执法音视频记录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公安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第四条。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五条。

各警种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六条。

各警种部门根据执法需要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

第七条。

公安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的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申请登记、口头申请、受理或不予受理、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出具书面凭证或回执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等予以记录。

公安机关可在受理地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受理、办理过程。

第八条。

24。

小时内录入河北省执法办案系统,并向当事人出具受案回执,由当事人签字回传系统。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相关调查笔录中对办案民警数量、姓名、所属部门及出示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或有关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

执法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对告知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回避、听证等权利的方式应进行记录。

第十一条。

调查、取证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音视频记录:

(二);现场检查(勘验)、证据保全等,应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

110。

接处警受理时,应使用电话进行录音。

第十二条。

调查、取证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书面文字记录:

(一)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制作询问笔录等文书;

(三)现场检查(勘验)等,应制作现场检查(勘验)笔录等文书;

(四)抽样的,应制作抽查取样通知书及物品清单等文书;

(五)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应制作权利告知书、陈述申辩笔录等文书;

(六)举行听证会的,应依照听证的规定制作听证全过程记录文书;

(七)指定或委托法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的,鉴定机构应出具鉴定意见书等文书;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调查方式。

第十三条。

各警种办案部门在受理案件。

24。

小时内接处警录像上传至执法办案视频监控平台。

第十四条。

民警应当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将执法视音频资料导出保存,并移交给指定专人。

第十五条。

民警在执法办案区或办案中心开展执法活动结束后,立即从办案场所监控系统导出音视频资料,上传至执法办案视频监控平台,并在案件办结后十日内刻录案件光盘永久保存。

第十六条。

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原则上应当不少于六个月。

对于记录以下情形的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一)作为行政、刑事案件证据使用的;

(二)当事人或者现场其他人员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行为的;

(三)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的;

(四)其他重大、疑难、复杂的警情。

第十七条。

各警种部门应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对全过程记录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将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按照视听资料审查与认定的有关要求,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制作人、提取人、提取时间等信息,并将其复制为光盘后附卷。

第十九条。

调阅、复制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应当由法制部门统一办理,并详细登记调阅人、复制人、审批人、时间、事由等事项。

第二十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其他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

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二

2021年以来,x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年初,为进一步促进县局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x县公安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全面部署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度,县局未发生过错案和行政复议被变更、撤销案件,也未发生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依法行政。

县局党委始终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把依法行政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成立以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科所队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定期开展法制调研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要求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特别是中层领导,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开展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县局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局法律顾问团队,加强公职律师培养,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决策以及舆论宣传和社会评估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强化执法监管,完善闭环管理。

借力数字化改革,以实现新型法治形态“智慧法治”建设为目标,以大数据为基础、智能平台为依托,力推执法全流程监管,实现对基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的全流程管控,有效实现网上网下预警提醒功能,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执法风险超前预防。深入推进“双评双晒”教科书式执法创新实践活动。对重点警情、重点案件正反两面“晾晒”,对常见执法问题针对性制定执法规范化要求,精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进行通报,供参考学习。长效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业务技能比武测试,借力县局“周一夜学”,以法制员定期培训、标准化案卷制作、法制讲义课件评比、“执法大讲堂”、“法律沙龙”、规范性文件起草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拓宽业务内容,分享执法经验、交流办案心得。

三、注重程序规范,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主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意识,强化反面警示案例教育意义,分类制定常见行政案件标准化案卷指引日常执法,供参考学习。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执法办案“提质、增效、减负”为方向,优化整合资源,进一步支撑执法办案,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形成办案专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最多跑一次”新局面。注重提升执法效率,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制度,简案快办,提高行政快办率,“积案”、“拖案”常态化良性化解。全年办理行政快办案件x起x人。多形式、多途径落实警务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定期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权力处罚、许可、救济等内容。通过网络、电视等新闻媒介,设置警务公开栏、印发警民联系卡、发放案件回访单等方式,公开执法内容、执法依据、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2021年,县局共受理行政案件(交警除外)x件,行政处罚x人次,罚没款总额x元。

四、完善服务体系,行政许可便捷高效。

警务服务中心着眼构建现代警务服务工作体系,打造“x+m+x”的扁平化服务窗口布局。通过将人员、权限下沉x个区域中心镇便民中心,打造x分钟“办事圈”,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便捷、高效的警务服务。湖镇镇全科式服务中心可办理户籍、出入境、车驾管等四大类x项警务服务业务。新建的“车辆查验区”使中心可办车驾管事项增至x项,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可办理二手车过户、新车上牌业务。主动将警务服务融入县局x体系建设中,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外,积极推动将警务服务融入警务站功能,打造特色警务服务。打破数据壁垒,不断深化“跨省通办”工作。全面开展“长三角区域一站式户口迁移”、“省内居民身份证首次办理异地申领”、“杭温湖金衢五市户籍业务区域通办”等跨区域通办业务办理及宣传。2021年,县局共受理行政许可x件,准予许可x件。

五、践行枫桥经验,建设“融警务”x样板。

推进基层治理工作站建设,已形成“x”矛调体系、“六进六联”等矛调机制,x个警务区党员民警均已完成村(社)副书记任职,力争简易矛盾x%化解在镇、村一级。完善“x分钟警务圈”,围绕未来社区建设,构建与村(社区)“x分钟生活圈”相匹配的警务圈,把各治理力量、社会力量吸附在警务圈内,以x城区、溪口镇两个未来社区点开展试点。加快“智安小区”“智安单位”等信息化设施建设,一体推进各类前端感知设备,构建治安“全息感知网”。实行“有警处警、无警访民”机制,广泛开展无案村(社)创建活动,深入群众走访,压降警情案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践行“枫桥经验”,全面推行“枫桥指数”,以湖镇派出所为样板,积极创建国家级“枫桥式派出所”,打造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交警中队”。突破警情治理壁垒,深入推进非警务事件联动处置“一警双派”“双向互推”机制改革,打造“处警、会商、交办、约谈、考核”的联动治理模式,形成警情处置闭环。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局切实做到严格依法行政和治安管理。同时,按照《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要求,分解、细化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切实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下步,县局将进一步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责任,不断完善权职一致、行为规范的执法监督机制,将执法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为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治安环境。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三

段一:引言(200字)。

公安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法律权威的重要手段,也是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方面。在过去的实践中,我参与了多起公安行政执法的案件,亲身感受到了这项工作的挑战和辛苦。通过这些经历,我对公安行政执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从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心得体会。

段二:问题与挑战(200字)。

公安行政执法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充满了各种问题和挑战。首先,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手段不断变化,公安机关需要随时跟进新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以提高打击犯罪的效果。其次,执法过程中涉及到大量的法律知识和程序,民众对执法人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要求执法人员能够公正、公平地处理案件。再次,公安行政执法的工作环境复杂多变,执法人员需要随时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保障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段三:心得与收获(400字)。

在多年的公安行政执法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首先,执法人员应该注重学习和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不断更新法律知识,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犯罪特点和打击方式。其次,执法人员要有正确的执法意识,始终保持公正、公平、廉洁的原则,维护执法的权威和公信力。同时,执法人员还要注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秩序。最后,执法工作需要坚韧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遇到挫折和困难时要坚持不懈,以实现目标为动力,不断积累经验和成就。

段四:建议与展望(200字)。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安行政执法的职责,我认为应该进行以下方面的改进和创新。首先,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其次,要加强执法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合力来打击犯罪行为。再次,要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提高打击犯罪的效果和实效。最后,要推行公安行政执法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只有通过这些改进和创新,公安行政执法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段五:总结(200字)。

公安行政执法作为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需要执法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养和高尚的职业操守。通过我多年的执法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人加入公安行政执法队伍,为维护社会安全和法律权威作出自己的贡献。相信在不断的努力和改进下,公安行政执法会在未来取得更大的成就。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四

按照市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进一步加大标准化执法推行力度,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化、合理化、人性化,要做到文明执法,按事处罚,杜绝违法执法现象。

重点是加强规范化中队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我局城管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形象,从五月下旬到六月下旬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进一步加强中队规范化建设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推进我区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及时有效地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可靠的信息服务,结合城管执法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并实施《灞桥区执法局信息工作考核评比制度》。

根据《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大城管执法工作力度清理取缔各类非法占道经营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从5月15日起在全区开展为期百日的夏季占道经营集中整治活动。通过本次集中整治活动,要努力实现全区主次干道无占道经营,背街小巷无集结性占道经营,无违规户外宣传行为,无非法早市、夜市,无自发性劳务市场,无各类出店占道违规作业,为打造东部新城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加大巡回检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查处,对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做到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

对全区建设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湿法作业、容貌监督员配备以及冲洗设备设置情况实施监管,在重点路段和重要出入口设立检查点,对不符合城市管理条例要求的建筑工地,以及沿途抛撒车辆、乱倒、偷倒垃圾的车辆进行严管重罚。

针对占道洗车场(站)、夜间偷洗车辆的现象,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对搞“游击战”、“障眼法”的洗车场(站)要加强巡查力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洗车场(站)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直到其符合要求,方可允许开门营业。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

严格按照市执法局关于示范街的整体要求,大力整治,积极申报。xx年,将在以前年度申报示范街的基础上,再创建、申报城市管理示范街,以达到在全区创建多条城市管理示范街的目标。

联合教育、建设、环保等部门,继续加强对噪音污染的治理工作,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周边、商业区噪音扰民问题。做好辖区饮食服务业超标排污行为、烧烤摊点未使用清洁燃料及“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执法工作。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五

____年是学习贯彻落实__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陕西东大门建设的关键之年,是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发展之年。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__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以督查督办、检查考核、评比排名为抓手,以执法队伍建设、市容市貌整治、建筑工地管理、村居民建房管理为重点,积极创新管理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执法形象,促进城管执法工作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努力实现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跨越式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做出积极贡献。

____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各项工作突出落实“严、细、实、好”四个字。即执法要严、管理要细、作风要实、效果要好。真正做到执行法规严肃,执法办案严谨,城市管理注重细节,力求精益求精,执法队伍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各项工作力求效果明显、亮点不断、领导认可、市民满意。

今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

1、狠抓学习教育培训。今年的学习培训要以学习贯彻__大精神为核心,结合城管执法法律及业务工作,通过分层次、分专业、多形式、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培训,教育引导城管执法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守谋事干事、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信念,增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提升日常管理执法能力、解决难点问题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全面提高城管执法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全年对副大队长以上人员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中队长、业务骨干的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对案卷制作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不少于1次。

2、严肃作风纪律。要按照__届^v^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精神,下大力气抓好作风纪律建设。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队容风纪,严查违法违纪的人和事,端正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力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形象。要继续开展“四严格一提升”作风建设主题活动,通过作风纪律整顿、检查活动,队列训练、队列会操等形式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作风纪律建设。全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顿活动2次,作风纪律暗访活动4次,组织1次全系统队列会操。要扎实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落实反腐倡廉工作制度,严厉杜绝借工作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等问题,落实责任追究。

3、狠抓文明执法。创新城管执法工作理念,改进城管执法工作方式,提升日常管理服务水平,始终坚持感情上爱民、措施上为民、程序上便民、效果上利民,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要不断研究探讨创新城管执法工作技能技巧,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把群众需求和城管执法工作的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每个执法大队至少有1个文明执法方面的工作亮点。要继续深化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增强城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督查督办考核考评,全面提升监督检查指导能力。

4、全面加强城管执法稽查工作。从巡查时间、巡查方式、巡查内容、巡查范围、巡查责任等方面不断完善巡查工作机制,从督办处理流程、问题办理时限、考核考评制度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细化,确保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日常监督不间断,问题处理按时限,考核评比制度化,促使城管执法稽查工作效能不断提高。

5、完善市民群众投诉处理机制。拓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处理流程,重视处理结果,增加满意度测评,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政风监督员监督、评议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市民群众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全年群众举报投诉处理率达到98%,回复率达到100%。

三、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

7、积极推进基层执法大队硬件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城管执法队员着装。对城管执法队员着装按春秋装、夏装、冬装进行统一规范,统一服饰、统一标志、统一编号。正式执法队员和聘用的协管人员服装应当有明显区别,全系统城管执法队员工作时间应当着装统一。

二是规范城管执法标志车辆。对各单位用于日常巡查、管理、执法、检查的车辆全部统一颜色、统一标识、统一编号,所有执法工作车辆规范统一、整齐一致,车身喷涂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以上两项规范工作于____年6月底前完成。

三是规范基层执法大队办公环境。对全系统城管执法基层大队办公环境提出统一建设规范,从外观标识牌的大小、颜色、内容、字体,使用材质等到办公场所的外墙颜色、标语设置等外观形象全面进行统一,力求标准规范,整齐划一。基层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至年底临渭区要达到总数的50%,高新区要达到70%。

8、积极推进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要切实加强城管执法系统内部管理,确保日常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政令畅通。

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要求,逐级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目标任务,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二是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狠抓日常各类规章制度落实,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抽查、阶段考核等方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坚持城管执法业务工作月讲评制度、执法大队周一工作讲评制度、局领导机关科室路段包联巡查制度,逐步建立完善城管执法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案卷评查制度。

9、积极推进城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一是规范执法依据。对照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职责,梳理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办法等管理执法依据,汇编成册,真正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管理。城管执法依据汇编工作于____年5月底前完成。

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对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工作流程、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由两区城管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制作,市局审定的办法进行统一。此项工作____年4月底前完成。严格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审批案件的审批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审批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全面落实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是规范执法言行。制定城管执法工作规范用语、文明用语,研讨城管执法工作日常管理执法技巧,严格落实城管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四是规范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各单位必须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用词、装订必须统一规范,符合要求。制定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存档规范,全面开展对各类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工作。城管执法案卷合格率达到100%。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立案阶段的监督检查。对机关领导和科室包联路段巡查发现问题、稽查支队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要逐一落实立案检查。该立案的要立案,应立案而未立案,应从重处罚而从轻处罚的,追究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责任。全年对稽查支队所有督办问题做到100%立案检查。

四、狠抓精细化管理,全面提升城管综合行政执法重点业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10、提高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的精细化水平。推行市区主次街道分类管理,将主次街道划分为样板路段、严控路段、疏导路段,确定各类路段管理标准,实行分类精细管理,全面提升市容市貌精细化管理水平。重点做好占道经营、建筑立面、门头牌匾、门前四包、人行道车辆停放、街头小广告六个方面的治理工作,突出精细化管理。每个执法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针对三个类别,每个类别至少设立1-2条精细化管理示范路段。

(1)占道经营管理。

样板路段无违章占道设置各类经营摊点。即:无占道修理、占道加工、占道装修、占道储物、店外占道经营摆放、占道洗车等。严控路段在每年7、8、9月份瓜果销售旺季和重大传统节日时,经市执法局审批,可合理规范设置临时销售点。疏导路段在不影响行人及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根据季节特点,分类分时段,经市执法局审批,合理设置摊点疏导区。

(2)建筑立面管理。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六

xxxx年,区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xxxxx件,行政许可案件xxxxx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xxxx件,行政处罚xxxx人,行政快办率、行政罚款执行率分别达xx%、xx.x%,同比分别上升xx%、xx%。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教育培训为依托,提升执法主体能力。一是出台执法操作规范。按照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从基层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着手,严格落实现场执法、受案立案、调查取证、自由裁量等执法规范,为基层执法提供操作指引。二是组织执法资格考试。积极动员全局民警报名参加执法资格高级考试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通过挂发通知、组织考前培训、订购参考书籍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民警法律知识水平,今年共有x人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xxx人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三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全局中层干部开展执法素质测试x次,开展各办案部门民警执法业务培训xx次,开展执法座谈会xx次,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和民警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有力提升了基层民警执法水平。

二、以开拓创新为动力,深化执法机制改革。一是有力推进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建设。通过争取区政府支持,将“一体化办案中心”建设纳入区全面深化改革项目,做到集约化办案、全流程管控、一站式服务、信息化保障。目前,一体化办案中心一期(案管区)设有法制办公室、远程取证室、合成作战室、案件会商(指挥)室、检法办公室、案卷保管室、物证室、扫描装订区、执法服务区、执法巡查区、民警集中办案区、民警休闲区等“七室五区”。二是有力推进“三位一体”执法管理。分局案管中心落实x名专职民警和x名辅警每日对xx个执法项目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分析制度,已在分局执法专栏通报xxx期。同时,落实案件管理中心岗位职责,切实加强警情处置、受立案、办案区使用、办案时限、案件质量等要素的监督管理,将执法管理发现的问题扣分直接与中层领导履行执法管理职责、办案积分制紧密结合,全面提升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三是有力推进派驻法制员试点工作。将法制、预审部门法制员派驻到执法任务较重的新桥、开发区、x等四个派出所,履行案件审核、执法监督、执法管理、执法服务、执法考评等五大职责,提前把关、及时“补漏”,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助推执法责任落实。一是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制定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机制、执法全过程可视化工作、执法办案人才库、执法质量优秀落后单位评比办法、执法积分考核办法等制度,全力助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尤其是建立以败诉风险预警预判、重点个案督办通报、行政争议沟x解、责任倒查规范指引四大机制为核心的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在行政案件的办理全流程特别是复议、诉讼阶段中,预判存在败诉的高中低风险,并对个案中提炼的共性问题或经验做法开展及时督促通报,以点带面堵塞行政执法漏洞。二是依法开展治安调解。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警调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汇总公安机关涉及治安调解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加强对治安调解的组织学习、指导,强化工作整体谋划和推进,通过多元化解途径,及时、高效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治安调解队伍建设,物色一批精通法律业务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实践经验丰富的民警从事治安调解工作,着力提升治安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规范开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等事项,严格法制审核机制。统一配置执法记录仪、使用执法办案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等,严格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助推分局行政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四、以精细管理为引领,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完善案件评审机制。严格落实法制xx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案件审核,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关,及时将审核意见录入案件评分系统;同时,抓好重点案件评审,建立对“三天前已结、一个月前未结和六十七天前未结”殴打他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三类重点纠纷案件的法制员每日审核制度,做到执法问题“日清、周毕”。二是完善执法巡查机制。对全局行政案件质量进行了定期、不定期巡查、考评,并对巡查、考评情况实行网上通报,对存在问题的案件,细化到相关办案民警,在整改的基础上同时撰写剖析材料,并突出司法监督案件倒查,建立司法监督预警、督办制度,全面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根据xxxx年考核存在的问题,调整执法质量考评权重,建立年度、季度执法评比制度,真正体现以“以业绩说话,以考核评价”。

下一步,区公安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制队伍履职能力建设,提高法制服务、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提升公安机关的群众满意度,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有创新、有特色、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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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七

第一段:引言(200字)。

公安行政执法是维护社会安定秩序的重要手段,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作为一名从事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多年来,我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这些体会使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艰难性。

第二段:执法实践中的困难(200字)。

在公安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我经常面临着一些困难。首先,某些人群对执法行政存在质疑和抵触态度,尤其是在执行强制措施时。此外,执法场景复杂多变,有时还可能遇到暴力抗拒和危险情况。这些困难使我们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肃执法,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第三段:提高专业素养的重要性(200字)。

面对执法实践中的困难,提高专业素养显得尤为重要。首先,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积累知识,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例如,掌握法规和法律的变化情况,了解案件审理的程序和要求等。其次,我们还要注重团队合作,与同事共同努力,相互学习和借鉴经验,提高整体的执法能力。最后,我们需要保持积极的心态,遇到困难时不气馁,而是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坚持到底。

第四段:提高法治意识的重要性(200字)。

公安行政执法的实践要求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法治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事,不能随意变通或滥用职权。法治意识使我们能够坚守法律原则,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此外,我们还要加强与其他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形成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共同推动社会治安的改善。只有通过提高法治意识,我们才能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公正和公平,增强公众对公安行政执法的信任和支持。

第五段:心得体会与展望(200字)。

多年来,我在公安行政执法的实践中有机会体会到了执法工作的困难和重要性。通过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我逐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执法工作仍然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我愿意继续努力学习和提升自己,适应新形势下的执法需要,并根据实践的经验,不断总结和分享执法心得,为公安行政执法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

公安行政执法是一项重要而艰难的工作,通过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意识,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执法实践中的困难,并为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尽管工作仍然面临一些挑战,但我们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团队合作,我们能够克服困难,为公安行政执法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根据xx司法局关于公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我局共办理交警违章类案件行政案件160965件,均可在xx交警app上查询案件情况;其他行政案件受理1864起,办结1790起,当事人可在“xx110”平台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承办人等;开展“双随一公开”联合抽查开展联合抽查11次,检查企业、个体户26户,配合其他单位开展联合抽查14次,开展本部门抽查42次,检查结果、执法人员、检查对象等均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公示。

1.行政处罚情况:受理行政处罚案件1864起,办结1790起,办理交警违章类160965起。

2.行政许可情况: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5477件,办理25477件。

3.行政强制情况:强制隔离戒毒52人,社。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区戒毒86人,其他行政强制6956起。

4.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53次,检查企业、个体户、旅店业、娱乐场所136家。

5.行政复议情况:被提起行政复议的案件11起,维持9起,终止1起,1起正在办理中。

6.行政诉讼情况:行政诉讼案件4起,其中1起裁定原告撤回起诉,3起在办理中。

(二)主要工作措施。

成立xxxx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和运行机制,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督导、预警、通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对执法工作情况和对重大执法问题的综合研究,切实发挥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作用。一是深化执法质量考评。强化日常考评,健全完善实时、动态考评制度,针对执法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考评,强化对执法问题的跟踪整改。全面推行“一案一评、一警一评”工作机制,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出台《xxxx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和执法考评细则》,严格按照考评方案和细则开展执法质量考评。2021年度共开展4次执法质量考评,考评各类刑事案件、行政案件300余件,下达各类整改通知书120余条,下发各类执法通报15期。严格落实《xxxx公安局案件质量评查捆绑奖惩制度》措施,切实把执法质量考评与队伍管理结合起来,将考评结果落实到个人,作为表彰奖励、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考评正向激励作用。二是积极开展警情评查。出台《xxxx公安局警情智能化常态排查机制》,充分利用110接处警平台和执法办案平台,将警情与案件信息分析碰撞,对每周警情进行分析研判,预防出现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规取保候审等执法突出问题,2021年共评查警情15944起,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三是大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办案风险预警系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进行智能化预警监督,前移监督关口,并设立专门的风险预警系统管理人员,本年度,通过风险预警管理系统及时制止纠错案件684起,有效提升执法办案全过程的监督质效。

一是组建集体审查委员会,对案件的办理、定性、处理进行集体审议。2021年集体讨论33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为案件提出了正确侦查方向和定性意见,有效堵塞了执法漏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二是加强法、检、公联系,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执法问题、重大疑难敏感案件集体“会诊”、依法“处方”,切实发挥对执法质量的整体掌控作用。2021年共组织召开联席会议4次,讨论重大疑难案件13起,有效提升了xx公安的执法办案水平。

以依法治区为导向,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着力解决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持续降低行政复议行政机关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简称“两降一升”),从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设施等执法全环节全过程保证民警执法规范性,建立健全“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职责和行政违法行为、不当行政行为进行追责问责制度,“两降一升”工作取得实质性效果,2021年xxxx公安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4次,出庭率达到100%;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共4起,其中1起裁定原告撤回行政诉讼,3起在办理中;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共11起,维持9起,1起终止,1起在办理中,无败诉和被撤销的案件。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执法权力正确行使,促进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本局实际,出台《xxxx公安局受、立案规范》《xxxx公安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办理制度》《xxxx公安局执法办案系统使用管理规定》《xxxx公安局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规定》《xxxx公安局案件卷宗管理规定《xxxx公安局执法办案培训制度》《xxxx公安局执法监督责任制度》,全面实行执法办案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考试管理制度,2021年,全局取得执法资格证人数为441人,通过率达到97.14%。

新形势下,立足新起点、对标新要求,xxxx公安局行政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素质有待提升。非公安专业民警人数增多,对新警培训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效能和质量;有的执法办案部门执法办案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不够,容易出现执法瑕疵;有的民警执法观念落后,宗旨意识不强,致使案件办理质量差,甚至存在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等现象,致使案件久拖不决,群众意见大,容易造成设法涉诉。二是是行政执法智能化运用水平不高。现有的涉案财物管理平台、执法记录仪管理平台、110接处警平台、网督系统、xx省公安机关受立案监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未整合资源并优化,没有确实提高工作效率减轻民警负担。三是行政执法常见病、多发病“症结未除”。接处警、受立案执法源头不规范、执法办案程序不规范、实体问题等仍然是屡查屡改屡犯,从法制对各部门行政案件考评过程中,仍然发现各类程序、实体问题若干,其中,调查取证不及时、不规范、履行通知告知义务不规范、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等老毛病、老问题占很大比例。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全面推进整改落实。一是抓行政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把执法能力培训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提升民警的法律意识、诉讼意识、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技能比武,着力营造积极向上、学比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办案关键岗位、审批环节、措施应用,抓好制度执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约束执法行为,用制度规范办案程序。狠抓执法源头规范化,重点围绕出警速度、携带装备、处警规范、数据质量、案事件证据材料录入等方面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层级责任,严格问责问效,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三是强化案件考评工作,加大案件考评数量。严格按照《xxxx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和实施细则》,对接受群众报案、控告、举报、扭送,110指令,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接处警,受立案,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听证、涉案财物的管理及处理、行政处罚的执行,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加大执法纠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查找原因,对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和改进的措施,并对优秀和较差的案件进行通报表扬和批评,严格按照《xxxx公安局案件质量评查捆绑奖惩制度》和《xxxx公安局强力推进执法质量工作规定》兑现相应奖惩。

公安行政执法类申论篇九

为了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公开,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公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相关信息,以及开展网上公开办事的活动。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四条。

公安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第五条。

执法公开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有序、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涉及其他部门的,应当在发布前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确认。

公安机关发布执法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批准的,未经批准不得发布。

第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提供便捷的执法公开服务。

第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人民警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二)涉及公民权利义务的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

(六)与执法相关的便民服务措施;

(七)举报投诉的方式、途径;

(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要求、职业道德规范;

(十)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信息;

(十一)公安机关采取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

(十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的重大案事件调查进展和处理结果,以及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违法犯罪活动的重大决策。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

(二)公安机关在社会公共区域设置的安全技术防范监控设备信息;

(三)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其他执法信息。

第十一条。

对发现的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公众需要即时知晓的限制交通措施、交通管制信息和现场管制信息,应当即时公开;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火灾和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安全防范预警信息,可以定期公开。

本规定实施前形成,按照本规定应当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对公共利益仍有影响的执法信息,应当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予以公开。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可以通过公安部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或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必要时,应当征求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法制部门、保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一项至第八项所列执法信息,上级机关公开后,下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互联网站、警务微博、便民联系卡等多种群众便于接受的方式,使社会广为知晓。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办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

公安机关在接受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报案或者报警时,应当告知其前款所列执法信息的查询方式。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在旅馆、网吧、娱乐场所、商场、集贸市场等行业内公开检查、处罚等管理情况。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信访等案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当事人或者其家属、诉讼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等告知采取强制措施和案件办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告知行政管理检查情况、违反行政管理行为等信息。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

第二十一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屏终端或者电话、手机短信查询等方式进行。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方式,并可以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告知。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由制作、产生或者保存该信息的内设机构负责。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推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网上公开办理,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下列网上公开办事服务:

(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办理的网上预约;

(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情况、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等执法信息的网上查询。

公安机关在网上或者窗口单位接受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申请时,可以向申请人提供查询编号,方便查询前款第四项所列执法信息。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受理情况、办理结果。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可以在网上开展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办理情况的满意度测评,受理申请人的投诉和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执法信息予以告知或者提供查询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

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开展网上公开办事,可以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屏终端等方式进行。

开展满意度测评,可以通过在窗口单位设置满意度测评器等方式现场进行。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执法公开审批程序和保密审查机制。

第二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指导、监督执法公开,特别是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的网上公开办理,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执法公开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公安机关应当建设完善政府网站和内部执法信息平台,为执法公开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三十二条。

60。

日内向举报人告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公安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公开的信息错误、不准确或者弄虚作假的;

(三)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的;

(四)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未涉及的公开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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