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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精选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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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精选11篇)
2023-11-23 02:08:07    小编:ZTFB

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和挑战。如何撰写一本生动有趣的回忆录?在写总结时,可以参考以下的范文,了解一些写作技巧和方法。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一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为此,甲、乙两方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2、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在校人身、财产安全。4、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5、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一)特殊体质“二申报”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及部门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二)学习生活“三了解”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时间,了解子女是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家长必须合理安排子女上学时间,遇恶劣天气必须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一年级和身智有缺陷的学生必须每日按时接送)。2、了解子女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校纪校规、课堂常规,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3、了解子女性格爱好,涉足的游戏、读书、购物的地点,尽可能掌握子女经常联络、结交的人及其电话号码。

(三)交通安全“四落实”1、教育子女严守交通规则,告诫子女过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戏,不看书看报,不东张西望。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时,要观望左右来往车辆。2、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电动车等。3、上学放学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险隐患场所,不得骑车或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上学。4、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车、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戏。

(四)防范意识“五树立”1、根据子女年龄特点,教给子女怎样防火、防溺、防电、防盗、防抢、防震、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未然。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2、严肃请假制度。有意识地让子女熟悉家庭周围环境、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学会识别“披着羊皮的狼”。有意识地教给孩子一些避险知识,自护方法。3、给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热锅、烧饭、开煤气”等带有危险性的事时,一定要给示范与指导,提出注意事项。4、遇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为规范“七教育”l、教育子女不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2、教育子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逗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外出要经家长同意。3、教育子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到河边游泳、嬉戏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攀墙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4、教育子女不进入影响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厅”,要文明上网、健康上网。5、教育子女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和小滩小贩的东西,不在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不把食物带入学校。讲究健康饮食,防止疾病的发生。6、教育子女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不外出玩耍,不参与救火等。7、教育子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结伙滋事。

三、事故与责任。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六款第3条处理。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枪、玩锐钝刃器物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库及河沟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班。

学生姓名法人代表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为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体现以人为本、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思想,帮助乙方实现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经公司研究决定为乙方提供本次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资源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

一、培训性质。

本次培训属于专项技能培训,非一般职业技能和上岗培训。

详见《华章公司员工进修审批表》。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须在培训结束后一月内(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顺延)向甲方提供培训有关成绩等方面的记录。

(二)乙方完成培训后应回甲方工作,服务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如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服务期尚未届满,自动延长至服务期届满。若因甲方内部变更,需缩减劳动合同及服务期限,则以甲方变更为准。

(三)乙方完成培训后,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甲方服务。

(四)在培训期间,如乙方出现违反有关规定,未能通过培训考核或未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毕业证书,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培训或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的,此次培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培训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次培训计划和本培训协议,所发生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双方之间仍按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义务。

四、违约责任。

(一)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内,因下列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

1.甲方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3.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违约金的支付:

服务满一年不满二年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的60%作为违约金;。

服务满二年不满三年的,乙方须赔偿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或乙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若本协议与双方先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他相关协议有任何冲突之处,一律以本协议为准,相应变更劳动合同。

(三)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如被确认为无效,不影响整个协议及其他条款的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公司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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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三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家长:(以下简称乙方)。

学生毕业实习是高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环节,为切实加强学生毕业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院有关实习管理文件精神,在安排毕业实习前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在组织实习前,要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向学生宣讲实习过程中各项安全规定。

2、甲方要在实习期间选派教师了解学生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同时进一步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

1、乙方要按照甲方教学计划和实习单位的要求从事毕业实习,实习期间必须服从指导教师(校内、校外)的工作安排和指导,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争取就业机会。实习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和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接受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工作、生活过程的安全意识和纪律,努力维护甲乙双方的声誉。

2、乙方在工作之余外出必须征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同意,并三人以上结伴而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杜绝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避免与陌生人和流窜人员交往,以防上当受骗。

1、乙方在实习期内,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学校将协助乙方共同向有关方面追究责任,但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方个人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

2、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到达实习单位后,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征得指导老师(校内、校外)的同意批准,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1、实习期为年_月_日至__年_月__日,实习期满甲方根据实习学生的个人表现给出实习评定。

2、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学院和学生各留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3、需学生家长签字,此协议方有效。

学生签字:

实习负责人签字:

家长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四

“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位家长、教师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责任。

为落实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鉴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1、行走须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交通指示灯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若无交通指示灯,要左右看看,在无车辆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2、不准在公路上锻炼,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爬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护栏。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4、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准打闹追逐,违章载人。5、不能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更不能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6、严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以及其他“三无”车辆。7、不在校外小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和霉变、过期食品。8、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照明和生活用电的输电线路,不将明火带入森林。9、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游泳。10、劳动课、体育课、文体活动、实验课遵守教师要求和操作规范。

二、学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1、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开设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开展安全教育,营造校园安全工作氛围。2、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师生到马路上锻炼,不得安排师生在危房下教学和生活。3、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严格执行《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监督。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学生离(返)校登记制度。6、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应做的工作1、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2、监督孩子切实遵守协议明确的安全要求。3、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五

安全教育的内容是自我保护能力是孩子们快乐健康成长的必备能力。只有学会自我保护,远离危险,我们的孩子才能拥有幸福,享受美好的生活。下面本站小编给大家带来安全教育。

协议书。

供大家参考!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为此,甲、乙两方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职责1、制定学校安全。

工作计划。

措施及各种。

规章制度。

2、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在校人身、财产安全4、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5、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一)特殊体质“二申报”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及部门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二)学习生活“三了解”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时间,了解子女是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家长必须合理安排子女上学时间,遇恶劣天气必须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一年级和身智有缺陷的学生必须每日按时接送)。2、了解子女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校纪校规、课堂常规,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3、了解子女性格爱好,涉足的游戏、读书、购物的地点,尽可能掌握子女经常联络、结交的人及其电话号码。

(三)交通安全“四落实”1、教育子女严守交通规则,告诫子女过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戏,不看书看报,不东张西望。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时,要观望左右来往车辆。2、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电动车等。3、上学放学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险隐患场所,不得骑车或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上学。4、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车、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戏。

(四)防范意识“五树立”1、根据子女年龄特点,教给子女怎样防火、防溺、防电、防盗、防抢、防震、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未然。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2、严肃请假制度。有意识地让子女熟悉家庭周围环境、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学会识别“披着羊皮的狼”。有意识地教给孩子一些避险知识,自护方法。3、给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热锅、烧饭、开煤气”等带有危险性的事时,一定要给示范与指导,提出注意事项。4、遇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为规范“七教育”l、教育子女不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2、教育子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逗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外出要经家长同意。3、教育子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到河边游泳、嬉戏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攀墙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4、教育子女不进入影响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厅”,要文明上网、健康上网。5、教育子女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和小滩小贩的东西,不在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不把食物带入学校。讲究健康饮食,防止疾病的发生。6、教育子女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不外出玩耍,不参与救火等。7、教育子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结伙滋事。

三、事故与责任。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六款第3条处理。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枪、玩锐钝刃器物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库及河沟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班。

学生姓名法人代表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孩子快快乐乐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每一位家长、教师的最大心愿,也是共同责任。

为落实责任、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安全,学校与学生及家长鉴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学生应遵守1、行走须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靠公路右侧行走;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按交通指示灯走,“做到红灯停,绿灯行”,若无交通指示灯,要左右看看,在无车辆通过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2、不准在公路上锻炼,追逐、嬉戏或做游戏;不准爬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不准抛物击车,不准跨越护栏。3、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准驾驶电动自行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不得驾驶机动车,有驾驶证的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4、骑自行车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准打闹追逐,违章载人。5、不能在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线上招呼出租车,更不能在出租车临近时突然招手。6、严禁乘坐拖拉机、低速载货车以及其他“三无”车辆。7、不在校外小摊点购买“三无”食品和霉变、过期食品。8、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乱拉乱接照明和生活用电的输电线路,不将明火带入森林。9、不到河流、水库、池塘游泳。10、劳动课、体育课、文体活动、实验课遵守教师要求和操作规范。

二、学校主要做好如下工作1、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开设好安全知识教育课,利用校内宣传媒体开展安全教育,营造校园安全工作氛围。2、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得组织师生到马路上锻炼,不得安排师生在危房下教学和生活。3、及时开展安全工作检查,排除安全隐患。4、严格执行《临沧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加强对学校食堂管理监督。5、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建立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和学生离(返)校登记制度。6、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与家长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7、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严防校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家长应做的工作1、积极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2、监督孩子切实遵守协议明确的安全要求。3、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确保孩子的校外安全。

四、附则本协议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包信中心校本部特与学生家长签定20xx年安全教育协议书。

一、我校位于公路沿线,希望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公路上穿行或玩耍,尽量不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或骑车带人,杜绝学生乘坐无牌照的机动车上学,有条件的家长能做到按时接送孩子。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或擅自到亲戚同学家留宿,教育学生外出时应与家长报告。

三、中午,教育孩子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水库池塘游泳,以防止溺水事故;不到建筑工地玩耍,防止触电、摔伤等事故;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事故;不进网吧;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尤其是离校较远、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家长要做好监督,防止学生在校外长时间逗留出现安全隐患。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不结交社会闲杂人等。

五、家长应经常与学校或班主任主动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做到对孩子情况全面了解,配合学校、班级、老师共同教育子女。

六、对于由于家长监护、教育不到位,或者由于学生擅自旷课逃课等而产生的种种校内外安全问题,学校将不承担事故责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甲方:包信中心校本部____年级___班班主任: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__。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六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班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明确安全教育工作是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职责,甲、乙双方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齐抓共管、共同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职责。为此,甲、乙两方特制定以下协议书。

1、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2、对师生的各种安全教育给予指导,包括:人身、交通、防溺、用电、消防、饮食、体育活动、公共场所、劳动、野外活动、实验室等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3、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在校人身、财产安全。

4、检查学校的安全设施,确保校舍、水、电、财产的安全。

5、聘请有关人员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一)特殊体质“二申报”

1、对患有疾病不适宜参加学校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必须将病史病历及对学校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否则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2、对残疾、弱智及因事故导致行为不能自理的学生,每学期开学前,家长必须带其到相关医院及部门检查并治疗,报名时将体检结果及对学校教育教学中开展活动的特殊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学校备案。该类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概由监护人自负。

(二)学习生活“三了解”

1、向班主任了解作息时间,了解子女是否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家长必须合理安排子女上学时间,遇恶劣天气必须接送孩子上学放学(一年级和身智有缺陷的`学生必须每日按时接送)。

2、了解子女在校期间是否遵守校纪校规、课堂常规,是否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与同学和睦相处。

3、了解子女性格爱好,涉足的游戏、读书、购物的地点,尽可能掌握子女经常联络、结交的人及其电话号码。

(三)交通安全“四落实”

1、教育子女严守交通规则,告诫子女过马路靠右行,走人行道,不追逐,不嬉戏,不看书看报,不东张西望。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时,要观望左右来往车辆。

2、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马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电动车等。

3、上学放学不走建筑工地及有危险隐患场所,不得骑车或乘坐无牌、无证或超载车辆上学。

4、教育子女不在马路上踢球、溜冰、滑滑板车、跳皮筋及做其它游戏。

(四)防范意识“五树立”

1、根据子女年龄特点,教给子女怎样防火、防溺、防电、防盗、防抢、防震、防碰、防划伤、防受骗等知识,防患未然。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自救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防止受骗上当,防止盗窃偷抢,防止出现拐骗事件。

2、严肃请假制度。有意识地让子女熟悉家庭周围环境、家庭地址、家长姓名及联系电话,防止孩子走失。教育子女学会识别“披着羊皮的狼”。有意识地教给孩子一些避险知识,自护方法。

3、给子女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但做一些如“灌暖瓶、端热锅、烧饭、开煤气”等带有危险性的事时,一定要给示范与指导,提出注意事项。

4、遇节假日,对孩子在家活动要作科学合理安排,防止行为失控。

5、教育子女不食用“三无”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五)行为规范“七教育”

1、教育子女不携带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和有伤害性、攻击性的玩具或器具(如可发射的玩具枪、水果刀等)进入校园。

2、教育子女不在上学、放学途中逗留、玩耍或经过有危险隐患的场所,每天放学后要及时回家,如外出要经家长同意。

3、教育子女不在无家长陪同下,到河边游泳、嬉戏或看洪水。做到不玩火、不玩电、不燃放烟花爆竹、不攀墙爬树、不做危险性游戏。

4、教育子女不进入影响身心健康的“三室一厅”,要文明上网、健康上网。

5、教育子女不在校门口买零食和小滩小贩的东西,不在来(离)校途中边走边吃东西,不把食物带入学校。讲究健康饮食,防止疾病的发生。

6、教育子女在台风、暴雨等来临时不外出玩耍,不参与救火等。

7、教育子女不参加任何形式的迷信活动,不参与赌博、不结伙滋事。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六款第3条处理。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学生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以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玩火炮、玩枪、玩锐钝刃器物等,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流、小溪、水库及河沟洗澡或游泳,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12、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学校负责。

13、已投保的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14、安全事故发生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本协议书如有欠妥之外以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

学生姓名法人代表签字:

学生监护人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七

甲方:

乙方:

为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工作,加强实习期间的管理,明确各方权责,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特签订学生实习安全协议:

1、实习时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2、实习内容:具体实习内容经甲方同意后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1、甲方在参加实习前,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进入建筑施工区域实习,必须配戴安全帽。

2、甲方在实习期间定期与实习单位进行工作汇报、思想沟通。

3、甲方应认真履行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一切在师傅指导之下工作,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4、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

1、乙方统一安排甲方实习生实习项目,指派指导老师对其进行指导。

2、乙方配合学校为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3、乙方为甲方办理实习期间的工伤保险。

1、甲方在实习期内,由于实习项目且非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与乙方无关。但乙方将尽力协助甲方向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2、如果甲方因违反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等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实习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未办理手续离岗者或者从事与实习项目无关的,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实习生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八

暑假将至,为了深入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精神,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安全,我校在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特与学生及家长签定暑假期间学生安全责任协议,内容如下:

1、交通安全:不让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骑自行车上路,教育子女外出走路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抢道、不搭肩行走,过路口时要小心;不攀爬、追逐机动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2、用电和消防安全:不让子女随意触摸电器设备,爬电线杆,教育子女不玩火或接触易燃易爆物品。

3、人身安全:教育子女不做)险的游戏,如乱抛石头、土粒、杂物,拿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嬉戏,不模仿电视节目中的危险动作。不在未告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并教育子女不到建筑工地、施工场地或危险楼房、地段、桥梁等处玩耍、逗留,不攀爬树木、楼房、围墙、桥栏等。外出时应向家人交待去向,如遇意外伤害、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严禁学生私自到沟塘、河坝、水库去游泳,游泳须由家长陪同,注意雷雨天气,严防危险事故发生。

4、思想道德教育:教育子女在社会上要遵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不围观和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参与打架斗殴,不毁坏公物。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去网吧、电子游戏室等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公共场所,防止不良行为习惯的滋生。

5、卫生安全:加强卫生、饮食习惯教育,不让子女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教育子女不要随便购买不卫生的零食,严防食物中毒。督促学生要注意勤洗手,勤洗脸,勤洗澡,勤换衣,搞好个人卫生,注意室内通风换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一旦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咳嗽等症状,要及时送医院检查治疗。

6、此协议一式两份,盖章签字后一份交回学校,另一份家长自行保存。

希望您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在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保证学生能够安全愉快的度过暑假。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九

甲方:

乙方:

毕业实习是重要实践环节,目的在于检验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的能力;通过实践,使学生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为学生毕业走向社会打好基础。为使毕业实习更具灵活性和针对性,使学生充分发挥其专长与潜能,兹安排学生依据自身条件,在学校协助下在校外选择实习单位。为了加强对实习期间学生的管理,明确责任,经山东英才学院艺术学院(甲方)与实习学生(乙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实习期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注意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实习期间一切安全问题由个人承担。

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准确的实习地址、联系电话(包括变动后的地址及电话),以便于联系,否则因此所延误的与本人有关的一切事宜,责任自负。

三、到达实习单位后立即与辅导员联系,若遇到困难随时向院里通报,以便我院能够及时掌握情况并提供帮助。

四、按照规定的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计划,自觉参加毕业实践教学考核,并按时返校,及时上交各协议、实习鉴定、实习报告和实习周记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院里存档,一份由乙方保存。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山东英才学院艺术学院。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十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六、学生在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学生签字:。

红色教育安全协议书篇十一

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乃至社会教育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责任。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包信中心校本部特与学生家长签定20xx年安全教育协议书。

一、我校位于公路沿线,希望家长教育孩子不要在公路上穿行或玩耍,尽量不让孩子骑自行车上学,杜绝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或骑车带人,杜绝学生乘坐无牌照的机动车上学,有条件的家长能做到按时接送孩子。

二、教育孩子到校期间,严禁带危险物品入校或在校内玩耍;严禁在校内做剧烈运动及不安全游戏;严禁触摸校内、班内电器;严禁攀登楼梯、窗台玩耍。做到有事、有病请假,不准随意旷课、不随意出校门,严格执行学校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放学后不准擅自留校或擅自到亲戚同学家留宿,教育学生外出时应与家长报告。

三、中午,教育孩子不独自外出游玩,不到水库池塘游泳,以防止溺水事故;不到建筑工地玩耍,防止触电、摔伤等事故;注意作息时间、饮食卫生,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等事故;不进网吧;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及录相,不参与迷信活动。尤其是离校较远、中午不回家的学生,家长要做好监督,防止学生在校外长时间逗留出现安全隐患。

四、培养孩子具有健康的道德情操、心理素质,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不结交社会闲杂人等。

五、家长应经常与学校或班主任主动联系,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做到对孩子情况全面了解,配合学校、班级、老师共同教育子女。

六、对于由于家长监护、教育不到位,或者由于学生擅自旷课逃课等而产生的种种校内外安全问题,学校将不承担事故责任。

“安全无小事”、“警钟长鸣”,希望家长按照以上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的孩子,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希望家长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真正起到监护人的作用。

甲方:包信中心校本部____年级___班班主任:________。

乙方:学生:________家长(签字):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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