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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持股待协议书(汇总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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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作持股待协议书(汇总10篇)
2023-11-23 10:59:50    小编:ZTFB

总结是对过去的一种回顾,也是对未来的一种规划。总结应该遵循简洁明了、条理清晰的原则,展现出观点的连贯性。小编整理了一些总结的写作思路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一

1、代持协议的效力问题代持股隐名合法的前提。如果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规定,以及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且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那么这种委托持股是有效的。如: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的为防止代持股人在实际出资人不知情情况下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如果条件许可应当告知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由其他股东在协议上书面认可。这样其他股东也可以制止代持股人的违约行为。而且,如果代持股人私下将股权出让给了其他股东,实际出资人也可以其他股东知情而恶意受让为由宣告转让无效而取回股权。

3、代持股人擅自出让或股权如名义股东未经实际投资者同意将被代持,实际投资者只能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名义股东主张赔偿损失,而不能主张名义股东和善意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为预防代持股权被转让,可以将名义股东名下的股权质押给实际投资者,实际投资者为人,名义股东为质押人。根据相关规定,未经质权人同意,质押人不得转让被质押股权,工商登记机关不予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名下的代持股份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真正的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5、代持股人死亡引发继承纠纷或纠纷代持股人死亡或离婚时,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有可能涉及到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拿回自己的财产权。排除代持股人的财产权。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代持股人行使其名下股权的,如果出现意外死亡、离婚分割等情况时,其代持的股权不是他的,也就不能作为遗产或者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这样就确保了实际出资人的财产所有权。

6、在处分股权时被其他股东主张在入股时通过章程或者明确独立的权利。

1、协议,还是协议以上纠纷都可以通过事先协议来避免,因而,一个好的股份代持协议一定是具体的、全面的.;双方在代持开始,就要理性的、商业化的书写协议,不要过于估计所谓的面子或人情,否则,等真正出了问题的时候,才不会有真正的面子或人情那!

2、约定高额设立代持股时,双方签订明确的股权代持协议,在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被代持股权及其孳息的归属、对名义股东的补偿、违约责任等。

3、公证尽管不用公证,合法的代持协议的效力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从证据的角度来说,公证之后的协议效力因公证而获得较高的证明力。不过,公证的边际证明力其实都是加强心理证明力而已!

4、签署被代持股权的等随时准备变身股东身份可以考虑在签订股权代持协议的同时签署被代持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这样实际投资者可以随时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要求将被代持股权转让到自身或指定的其他人名下。同时,实际投资者也可要求名义股东出具一份,委托实际投资者处置与被代持股权有关的事项。类似的措施还有出资人和代持人签订股权期权购买协议或代持人将行使代持股份的权利独家授权给出资人。

5、代持人将代持股权质押给出资人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可以质押权人的身份,获得优先权。

6、实际出资人要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存搜集代持股的证据。为了防范万一,实际出资人一方面要签订全面、细致的并及时办理公证,另一方面要注意搜集保存好证明代持股关系的证据,比如、出资证明、证明、股东会决议、公司登记资料等。如果代持股人严重违约或者法院冻结保全执行代持股份,可以及时提出诉讼或者执行异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书风险。

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正在读取...|作者:北京股权律师|来源:法邦网北京股权栏目关注:导读:真实的出资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或者是为了规避经营中的关联交易,或者是为了规避国家法律对某些行业持股上限的限制,也可能是有的公司对股东身份有特别的要求就会与他人签订。那么什么是?存在什么法律风险?下文将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现实生活中,部分公司对认购公司股份者有身份要求,不符合认购身份的投资者就会与公司认可的认购股份者签订,约定由受托人,即显名股东,享有公司工商登记和行使股权等权利;委托人,即实际股东,则享有股份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委托人支付受托人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即实际股东,是实际上向公司出资与公司存在投资关系的人,他享有投资权益。《公司法解释(三)》第24条规定,若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的,人民法院认定该为有效合同。

签订则存以下法律风险:

1、合同效力纠纷。

如果的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即《合同法》第52条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一般是合法的。但是,这种合法也仅限于签订协议的双方之间,对第三人没有约束力。另外,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中国有些产业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投资。如果外国投资者规避中国法律规定,通过股权代持方式进入相关行业,此时实际出资者和名义股东之间的股权代持协议会因违反中国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2、实际出资人不进行工商登记存在的法律风险。

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持股代理人,并不是实际的出资人,但是,对外来讲,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的是股东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实际出资人虽然出资但是自己的名字并不显示在工商登记资料上,就容易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股东的身份不被认可。由于实际出资人的姓名并不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那么在法律上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是不被认可的,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一系列的权利都需要由代持股人行使,必然导致风险的存在。同时代持股人转让股份、质押股份的行为,实际出资人都很难控制。

(2)代持股人恶意损害实际股东的利益。包括代持股人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分红权、增资优先权、剩余财产分配权等权利给实际出资人造成的财产损失。

(3)由于代持股人自身原因导致诉讼而被法院冻结保全或者执行名下的代持股权。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代持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实际出资人如果未能及时阻止,只有依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4)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引发继承或离婚纠纷等。如果代持股人意外死亡,则其名下的股权作为财产将有可能涉及继承或离婚分割的法律纠纷。实际出资人不得不卷入相关纠纷案件中,才能维护自己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有什么法律风险得问题的回答。的拟定专业而且复杂,为最大化规避的风险,保障您的权益最大化,如果还有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咨询和拟定书。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协商,共同各作原则,对xxx饭店由乙方经营:经营范围火锅、各种炒菜、酒水饮品。

二、甲方为房屋房费,以及饭店现有装修投资,现有设备作为甲方投资,乙方负责设备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使用权。如有设备损坏,乙方按原价赔偿。设备不足部分由乙方负责购置,合作结束后乙方购置设备由乙方自己处置。

三、乙方负责本店经营权、管理权,经营期间甲方提取乙方利润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经营期间,水、电、暖、气、税、主管部门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经营期间,结算方式为乙方当日利润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次日上午九点到十点半交由甲方,如拖延上交,违者按百分之五十的罚金交入,如再不交者,可作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每月水、电、气、暖由乙方交纳。

3、乙方必须所有的销售商品、菜品进入甲方,点菜管理系统,已被甲方监控,营业收入由乙方收取后交纳甲方的百分之三十,甲方不负责代收。

4、如点菜设备有问题,乙方必须向甲方讲清,甲方派人使用手工单开单记账。

5、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范围以内经营,保证做到食品安全、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责任。一切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金三万元。

2、合作期间如有一方不想合作,必须提前三十个工作日跟对方协定,并拿出违约金三万元作为对方的补偿。

3、合作期间不能停止营业,除国家政策和不可抗拒因素必须要停业的,双方。

4、合作到期后,本协议终止,如继续合作,另行协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三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_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___%,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___公司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___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___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___%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

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_________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

1.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协议双方各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四

委托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以下称“乙方”)。

见证人:(公司注册登记的另外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及持有该公司股权事宜达成本协议。

现约定如下:

1.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自身名义为甲方处理,且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处理以下事项:

(a) 以甲方所提供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出资与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共同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该项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

(b) 依本协议之规定,持有上述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依法律及公司章程行使股东权利(以下称“股权” ),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章程的制定修改权,对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罢免权,对公司重大事务的表决权,对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股东收入的收益权等。

1.2双方确认,于本协议订立日前,甲方已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资金人民币[ ]万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该项出资已经验资机构确认,并记明为乙方对公司的出资。

1.3双方确认,在制定公司章程前,双方已共同向公司其他股东披露,且公司其他股东已明确知晓甲方为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乙方仅为公司的名义出资人。

委托期限自甲方向为设立公司而开设的临时账户中划入出资金额之日起,至本协议终止之日止。

3.公司事务报告与公司管理。

3.1乙方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行使股东对公司,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的监督权,及时向甲方报告对公司经营有影响的各项事件。

3.2甲方作为公司之实际出资人,应依法律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做出以下各项决定:

(a) 公司股东会召集;。

(b) 公司章程修改;。

(c) 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减、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d) 公司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的选任或罢免;。

(e) 公司股利分配方案;。

(f) 转让以乙方名义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g) 对其他股东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意与否,及是否行使优先权;。

(h) 其他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或需股东决定事项。

3.3对甲方做出的上述决定,乙方应以股东名义向公司,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企业登记部门,及有关的第三方主张,以期实现甲方之决定。

4.股权收入的转移。

4.1除非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外,乙方不得放弃任何可以或可能从委托持有股权上获得的股权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利、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

4.2乙方在取得与委托持有股权有关的股权收入后[ ]日内,在扣减相应税费后,应将其余额交付给甲方。

5.费用负担。

乙方处理委托事项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全额承担。

6. 责任界定。

6.1因甲方自身做出的决定不适当、错误、或违法,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6.2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损失。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示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改变甲方指示处理委托事项的,视为乙方故意或有重大过失。

7.协议终止。

7.1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此种情形下,乙方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2如乙方完全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之法定代理人、权利继受人,应当按甲方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认可的股权收入。

7.3如甲方民事权利能力灭失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应按甲方之权利继受人的指示,通过合法途径向甲方权利之继受人移转委托持有的股权或甲方之权利继受人认可的股权收入。

8.其他规定。

8.1如本合同或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双方均放弃追究对方过错的责任,且乙方应按双方商定的适当方式向甲方返还委托持有的股权。

8.2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判。

8.3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对订立日前双方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兹证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在见证人的见证下订立本协议。

甲方:(签 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 )。

见证人:( )。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五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六

甲方:

乙方:

为实现合作共赢,甲乙双方在各自拥有项目上进行战略整合,以交叉持股方式带动双方项目地深入合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简述

甲方项目属于互联网+医疗的物联网跨界产品,具有远程定位、历史轨迹、智能交互通话等功能,终极目标是“实实在在做点立国利民对社会有贡献的事”。

乙方项目属于体育文化产业,即包含主题社交俱乐部、户外旅游线路开发、渔猎体验、体育赛事、探险视频拍摄、装备销售与租赁等,终极目标是“做国内顶级的户外探旅平台”。

二、双方自愿将自身项目的10%股份,按原始股价格转让给对方。以项目的实际账目支出成本计算股份所需的投资金额,已投入部分先维持原状。将来需投入部分由股权受让方按10%比例计算金额出资。

三、乙方项目另行需甲方支持资金十万元整,并自愿将5%原始股一并转让给甲方。甲方承诺两年内不提取分红资金,并同意将分红继续投入支持乙方项目。

四、双方应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三个月内相互配合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在变更手续完成后次日按第三条约定支付股权转让款给乙方。

五、双方基于自身项目分别成立的公司,其股权也相应按协议第二条约定执行。双方互派二人至对方公司,一人为对方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一人为对方公司的财务人员。双方或定期组织相关人员会议通报阶段经营情况。

六、双方应在签署协议后的60日内启动自身项目的实质性运转,即渠道建设、搭建app平台、常规销售等,未按期启动的,双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协议,双方应重新变更股权至原始状态,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投入资金。

七、如遇地震、洪水、暴风、战争、行业政策变化等双方一致认可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协议无法实施,合作项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除以上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合作项目无法实施,视为违约,任何一方的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另一方的经济损失。

八、双方同意,因本协议有关事宜引起的任何争议按如下方式解决: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发生因履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议各方未能就争议达成一致时,则双方中任何一方都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算。若任一方希望在期限届满时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确定。若无异议协议顺延。

10、 其他约定事项

10.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若一方违反该条款,其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10.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七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显名投资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

第一条实际出资额。

1、投资入股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元,甲乙双方共同出资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显名投资人乙方实际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的_____%。

2、甲乙双方出资方式为货币,该出资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全部到位。

3、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其在该公司的股权,即甲方实际持有该公司的股权,由乙方显名持有,以乙方名义对公司投资,该股权的权利义务实际主体为甲方。

4、公司成立后,甲方不得抽回资金,逃避责任和风险。

第二条责任承担与利益分配。

1、乙方为公司股东,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享有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7、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第三条股权转让。

1、代持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对甲方转让的代持股份享有优先购买权。

2、乙方转让甲方股权的,由甲、乙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产生新的显名投资人的名义,按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在公司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新的显名投资人为公司名义股东。

3、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权利限制。

1、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责任。

2、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相应的全部损失。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乙方在代持股期间在公司的薪酬待遇依照公司规定办理。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竞业禁止。

乙方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和民事责任。

第八条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引起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协议所有当事人签字、捺印、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八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为乙方的名义持有_________有限公司股金事宜,现双方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协议如下:

一、受益人。

甲方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实质所有权归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所有,该股金受益人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任何单位,甲方仅为受托名义持有该股金。经乙方签字确认的本协议文本,可以作为充分的受益信托凭证,在乙方书面授权的前提下,其他持有人也可以行使一切受益权。

本协议约定的信托财产为乙方委托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圆整)的股金,该股金为乙方委托甲方名义持有,有关购买款项有乙方全额支付承担,具体依据以各方往来结算凭证确认,甲方未对此股金付任何代价,甲方对该股金不主张任何协议外权利。

本协议委托持股之标的即为占注册资本_________%其他自然人出资_________元的部分股金。

三、乙方或其指定受益人取得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利益的形式、方法_________。

乙方享有一切该股金的实质所有权,乙方受益权及于该股金的一切所得和任何处分利益,具体取得方式和办法由乙方具体指令甲方办理。

四、信托期限。

该甲方信托名义持有的该股金自甲方持有该股金时起至乙方通知甲方处分该股金时止。

五、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甲方名义持有该股金期间,在具体管理运作该股金方面甲方应全部依据乙方指令操作,无乙方指令不得对该股金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处分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该股金的行为,甲方不得将该信托名义持有的股金向一切利害关系人明示。该股金具体运作托管给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有乙方指定的该单位具体管理该股金,该托管具体规定如下:_________股东会行使该集团全部股东权利,无须甲方任何书面授权,本协议即为充分授权?。

六、受托人的报酬(考虑是否将此款删除)。

甲方有权收取该信托名义持有费用_________元/年。

七、信托终止事由。

甲方依据乙方具体指令处分完毕并交接完毕本协议所定的信托名义持有关系即终止,本协议或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八、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履行中如遇争议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原告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各方签字代表同时作为自方本协议履行连带责任担保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具有双重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九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受托方):

国籍:

证件号:

住所:

甲方以下简称“委托方”,乙方以下简称“受托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就委托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1、委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以受托方名义持有委托方所有的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指定股权”);受托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委托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指定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年月日起,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指定股权不属于受托方自有财产,受托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指定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受托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指定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指定股权的性质,确保指定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指定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委托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委托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其他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将上述股东权利授予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

3、委托期限内,若委托方转让指定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委托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受托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委托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受托方的,受托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受托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受托方不得自行或授权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委托方作为指定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受托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指定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委托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受托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指定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委托方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无权将指定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指定股权。

2、委托方拟转让指定股权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委托方拟以指定股权提供质押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委托方拟将指定股权托管给他人时,受托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委托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委托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指定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令,将指定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委托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委托方行使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受托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委托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委托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受托方应就每次违约按照指定股权公允价值的5%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并同时赔偿损失及继续履行该等义务。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委托方、受托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一方均无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委托方、受托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持一份,三一集团有限公司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合作持股待协议书篇十

地址: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

因(以下简称"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全部股权及权益交由乙方代为持有。

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代持股协议书如下:

一、本次代持标的。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权益、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权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

二、本次代持的期限。

本次代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协议第八条规定条件成就之时止,或以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日期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甲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若陈春福未能按《出资协议书》约定设立公司,则乙方在收到其支付的违约金后3日内将款项支付给甲方。

五、代持费用。

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向甲方收取代理费用。

六、保密。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终止: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终止协议。

八、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2份,签署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受托方(乙方):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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